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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南朝流品的发展.2

作者:日-宫崎市定/译者:王丹 当前章节:15458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9:41

有四个头衔自然就拥有四个官衙。第一个是安西将军的将军府,其僚属按照公府标准。据《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记载:

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中略)置长史、司马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功曹,门下都督,录事,兵铠士贼曹,营军、刺奸吏、帐下都督,功曹书佐门吏,门下书吏各一人。

此乃晋初的制度,东晋的安西将军、征西将军大都依此规定。

其次是都督府。都督府仿照中央尚书省,即元帝丞相府的规模设置僚属。三品将军开都督府,对应中央三公及享受三公待遇的位从公的开府。三公以及位从公的府之构成,可参见《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不过此为西晋初的制度,不适用于东晋以后。之后的制度,可从《南齐书》卷十六《百官志》关于四征、四镇将军的记述中推测得知:

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谘议参军二人。诸曹有录事,〔功曹〕,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城局,法曹,田曹,水曹,铠曹,集曹,右户,十八曹。局曹⑥以上署正参军,法曹以下署行参军,各一人。其行参军无署者,为长兼员。

功曹二字,当据《通典》卷二十“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官属”条补足。中、直兵曹虽为二曹,但参军仅署一人。又《南齐书》记载:

其府佐史则从事中郎二人,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御属二人。加崇者,则左右长史四人,中郎掾属并增数。其未及开府,则置府亦有佐史,其数有减。

之前的引文是关于公和位从公的开府、将军的都督府的内容,而这段引文是对公和位从公的原有府的说明。我们应注意,像《南齐书》这样将开府都督府与原有府区分开的记载方式并非始于南齐,而是从晋代开始就存在了。若不把二者加以区分,则左右长史共四人这一点将无法说明。事实上两府常常混同,很多时候人员和职务是共通的。开府及都督府的名称一般以公或者将军名来称呼,像司徒府、卫军府或征西府那样。

其次,护南蛮校尉一般略称为南蛮校尉,也有不少僚属,但详细状况尚不清楚。最后,荆州刺史的僚属和其他州一样,设置别驾、治中、西曹(议曹)、部郡等从事史,以及主簿。以上四个官衙的僚属,加上其下的令史等吏人,阵容颇为庞大。《宋书》卷三《武帝纪下》“永初二年三月”条记载:

初限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限。

府和州合起来,加以限制后也会达到将二千五百人,吏一万五千人。“将”具体所指为何尚不明确,但若假设将为百人之长,则其兵力大约二十五万人。故其经费应也十分庞大。

宋以后,流行天子将其子弟、皇弟皇子派遣到地方担任都督。齐太祖高帝命第二子豫章王嶷出镇荆州都督一事尤其引人注目。他在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之上,还有“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南蛮校尉,荆湘二州刺史,持节”这些官衔,此事在《南齐书》卷二十二本传有记载:

晋宋之际,刺史多不领南蛮,别以重人居之,至是有二府二州。荆州资费岁钱三千万,布万匹,米六万斛,又以江、湘二州米十万斛给镇府,湘州资费岁七百万,布三千匹,米五万斛;南蛮资费岁三百万,布万匹,绵千斤,绢三百匹,米千斛,近代莫比也。

由此可以窥其盛况。此处所指“资费”为预算,荆州的资费包含都督府、荆州刺史两部分。且其中一部分作为剩余金,流入府主个人的腰包。⑦上述为方便起见主要以荆州为例加以说明,其他州所置都督府的结构应该也基本大同小异。

那么如此庞大的地方政府机构一旦建立,其主要官员长史、司马,以及参军的地位也必然随之提高。现据《通典》卷三十六、三十七记载,将魏晋间公府、将军府的僚属官品简示为表十一。但参军未见于晋表,故依魏表、宋表补充。那个时代尚未预想到都督府会在后世如此壮大,因此其时官员地位整体偏低。

府主 六品 七品 八品

一、二品公、将军 长史司马从事中郎 正参军行参军掾、属

三、四品将军、校尉 长史司马 正参军行参军

五品将军 长史司马

东晋以来都督府扩大,其僚属之长——长史的地位也随之变得显要。长史通常会兼任其治所的郡太守。郡太守为五品官,因此长史也成为相当于五品的官。进入宋代以后,皇弟皇子出任都督的情况变多。若其年少,则由长史代理督府及刺史,“行府州事”,略称“行事”。这种情况类似于司徒不在时司徒左长史代行司徒事,因此有实力的都督府长史,占据了堪与司徒左长史匹敌的高位。据《宋书》卷八十七《萧惠开传》,萧惠开由司徒左长史出任北中郎长史、宁朔将军、襄阳太守、行雍州州府事,其中的北中郎长史为海陵王休茂使持节都督府的长史。《南齐书》卷四十六《陆慧晓传》记载,陆慧晓历辅五王,僚属来访,归时必起身相送:

或谓慧晓曰:“长史贵重,不宜妄自谦屈。”答曰:“我性恶人无礼,不容不以礼处人。”

这段逸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长史地位的重要。司马为低长史一等的重要官职,像公府的司马可以转任御史中丞、有时还能转任侍中一样,都督府的司马也可转任刺史。刺史的官品为四品。《宋书》卷六《孝武帝纪》“孝建元年八月”条记载的安西将军荆州都督府司马梁坦任梁、南秦二州刺史,就是一例。东晋著名宰相谢安,除尚书郎、琅邪王友,却不就任;举为吏部郎亦不就,最后被辟为桓温征西将军都督府的司马。从清官角度说,军府司马不及吏部郎,但地位与之不相上下。

长史、司马之下是谘议参军这一特别的参军,一般认为它始于东晋元帝的丞相府。其他的参军分别领有曹分担事务,而谘议参军却像中央的侍中一样没有任所。《宋书》卷七十三《颜延之传》记载,颜延之担任后军将军始兴王濬的谘议参军,始兴王当时大概为湘州都督。颜延之由此谘议参军入朝担任御史中丞(四品),可知谘议参军的地位已经变得很高。

接下来为诸曹的参军、行参军。本来参军按其字面意思,为参与军事的参谋,是中央派遣的与将军商谈军事的谋士,并非将军的僚属。因此参军对作为府主的将军不执属官之礼(致敬)。然而其后公府、将军府置参军成为常制,大约从魏晋革命起,参军完全成为府主的属官,《晋书》卷五十六《孙楚传》记载,孙楚于魏末担任骠骑将军石苞的参军,常说:

天子命我参卿军事。

他行长揖而不拜,事事与石苞意见不合,结果被晋武帝罢免参军,下令今后参军必须向府主施敬。其传记中记载:

初,参军不敬府主,楚既轻苞,遂制施敬,自楚始也。

早在魏代,参军应该就有正参军和行参军,但是却找不到行参军的记载。《宋书》卷三十九《百官志》记载:

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

与掾属由公府辟召不同,参军由中央任命,若府主独自任命则为行参军。然及晋末,正、行参军都变为由中央任命,只有资格上下的差异。正、行参军分为除授和板行两种。《宋书·百官志》又载:

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板〔署?〕行参军,不则长兼行参军。⑧参军督护,江左置。

最终参军分为正参军、板正参军、行参军、板行参军和长兼行参军五种,其下还有可称为见习的参军督护。然而这种板补也不完全听凭府主的自由。据《宋书》卷七十七《颜师伯传》记载:

世祖镇寻阳,启太祖请为南中郎府主簿。太祖不许,谓典签曰:“中郎府主簿那得用颜师伯。”世祖启为长流正佐,太祖又曰:“朝廷不能除之,郎可自板,亦不宜署长流。”世祖乃板为参军事,署刑狱。

本来板补的任命应为府主的职责,但事实上要受到中央干涉。据《南齐书》卷三十三《王僧虔传》记载,他为吏部尚书时,曾任命沅南令檀珪为征北将军府板行参军。

这些参军的地位如何,难以一概而论,但绝不限于《通典》魏、晋官品表中所载的七品、八品官的框架内。参军的职务恰如中央的尚书郎,因此其地位也大致可与尚书郎参照。齐豫章王嶷任州都督时,于南蛮府东南设立学馆,招集生徒四十人,父祖官位为正佐、台郎的旧族方有资格参加,这里的正佐为正参军,台郎为尚书郎(《南齐书》卷二十二)。

行参军也常被用作起家官。有时非常有名的名门子弟也由此起家,可见根据府主的情况,从行参军起家绝不算不好的待遇。现以宋齐间的数例制成表十二来进行比较。

表中均为名门世族,在此范围内,贵族最热切期望的起家官是秘书郎,其次为著作佐郎,行参军与之相比似乎所差无几。然而到了后世,秘书郎、著作佐郎备受欢迎,行参军起家的级别则大为下降。

姓名 起家官 第二官 第三官 摘要

谢庄 始兴王濬后军

法曹行参军 太子舍人 《宋书》

卷八十五

王融 晋安王南中郎

将板行参军 太子舍人 《南齐书》

卷四十七

谢朓 豫章王太

尉行参军 太子舍人 《南齐书》

卷四十七

刘绘 著作佐郎 (齐太祖)太尉行参军 太子洗马 《南齐书》

卷四十八

王奂 著作佐郎 太子舍人 太子洗马 《南齐书》

卷四十九

王缋 秘书郎 太子舍人 《南齐书》

卷四十九

以上大致考察了参军的地位,事实上根据府的大小,尤其是府主个人的情况,参军的地位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府的僚佐虽毫无疑问地属于公家地位,但很容易与府主建立个人关系,因此若府主有权势,则随着府主地位的变化,其僚属也随之平移为新府的僚属,这被称为“随府”。同一府中,根据曹的不同会有清浊之分。掌文书的记室参军最清,该职有时也由谘议参军兼任。因此从其他曹转为记室是荣迁。与此相对,中兵、外兵、骑兵三曹多由武人担任,虽为要职,但非清官。由于三曹中有众多参军,基本都有将军号。《宋书》卷七十四《沈攸之传》记载了沈攸之于荆州叛乱时军队的情况,中兵参军十人,外兵参军二人,骑兵参军三人,与司马、录事参军一起,各自作为队长统领一支部队。其所带将军号有冠军将军、辅国将军、龙骧将军(皆为三品)、宁朔将军(四品),虽都不过是虚号,但名头甚高。此等武人参军,可能都要一生作为参军效力于都督府,以战功和年资赢得将军称号。据《宋书》卷七十七《柳元景传》记载,随王诞作为后军将军出镇襄阳、为雍州都督之时,其后军府外兵参军有名为庞季明者,此人为秦地冠族,当时已七十三岁。都督府中除了来自外地、一心将此位当作临时职位,同时伺机迁转更有利职位的文官参军之外,还有既无背景也没有机会到中央任职,在渺茫的前途下只好就近勉强就职参军的土著官僚。他们不具备进入中央的家世,但在地方也是有名的豪族。都督府的实权反而掌握在土著官僚手中,因此有时这点也造成分裂。若没有这些土著官僚的支持,野心家的叛乱终究不会成功。

随着参军地位的提高,州官的性质也随之变化。参军本为中央派遣,其人事权原则上属于中央。然而自汉代以来,州的僚属由长官刺史辟召,即人事权原则上掌握在刺史手中,因此魏、晋官品表将州僚属全部排除在外。由于官品是中央为人事黜陟而设立的标准,因此给中央不具有人事权的州僚属附以官品并无意义。而建立都督府,由同一人兼任都督和刺史,府官与州官之间就会发生人事交流,所以就必须在二者之间设立某种共通标准,以明确上下等级。据《晋书》卷八十三《车胤传》记载,桓温任荆州都督、刺史时,车胤由荆州从事史转为主簿、别驾,又转任征西将军(都督府)的长史。别驾为州级别最高的属官,仅比军府长史低一级。《宋书》卷六十九《范晔传》记载,范晔由尚书外兵郎迁荆州别驾,又回任秘书丞。因为尚书郎和秘书丞均为六品官,故荆州别驾大致享有相当于六品官的待遇⑨。扬州别驾地位更高,《宋书》卷八十一《顾琛传》记载,顾琛为会稽太守,加五品将军后为扬州别驾,又任尚书吏部郎。同书卷八十二的沈怀文亦由扬州别驾迁吏部郎,这正表明扬州别驾相当于五品官以上。又据《南齐书》卷三十二《阮韬传》记载,阮韬历任清官,其中曾为南兖州别驾,因此别驾是清官。

如此,州官与府官、中央官之间开始人事交流,某种区别上下品级的标准被建立起来,换言之,这意味着州官也开始被纳入中央政府的官僚体系之中。因此以往被辟为州官时,很少会被视为起家,成为府官或者中央官时才使用“起家”“解褐”等字眼;而进入宋齐以来,任州官也开始被普遍称为“起家”“解褐”,有时任职郡官也被称为“解褐”。

都督府的发展必定会影响到中央政府的品官,即中央的驻外机构相继被都督府吸收。在魏、晋官品表中,可以见到度支都尉、仓簟河津督监等直属中央的财政驻外机构。度支都尉可能为后勤部门,而仓簟河津督监为仓库和河津的督与监,监可能比督略高一点。《晋书》卷六十《李含传》记载,李含被任命为寿城的邸阁督,想来是为仓督,由光禄派遣。此等官职于宋齐时代以后几乎不见于记录,是因为已被都督府吸收,转为由参军、典军管辖。(见本章第九节末)

六、门地二品的产生

魏及西晋初年,中正所下乡品具有权威性,获乡品二品者自六品官起家,获乡品三品者自七品官起家,基本上遵守此规则。当时乡品二品并不易得,大多数人为乡品三品,因此一般自七品官公府掾属起家。可是当时还没有特定的起家官,一旦起家就必须认真执行起家官的职务。这本为理所当然之事,却渐渐因贵族主义而分崩离析。

最先发生的是乡品贬值的倾向。中正下达的乡品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任职,不过是任官资格。况且中正隶属司徒府,与实际任用官吏的尚书并非同一系统,于是中正的乡品自然开始向滥授发展。可是官位毕竟有定额,不能随意增加。而具有任官资格的人不断增加,政府不能一直放任不管,遂采取权宜之计。即随着乡品的贬值,诱发了官位的贬值。这种倾向西晋时业已出现。官位的滥授,换言之即设置冗散官。对于获得乡品者,不论是否有职务可办,一律授官。《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记载:

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

可知早在武帝时已有大量冗散官。且此倾向因东晋南渡更加明显。盖因东晋基础薄弱,需要以官位为诱饵收买官僚贵族的欢心。

东晋以来,从来自北方的流寓贵族开始,土著贵族的子弟也似乎一般为乡品二品。既授予了乡品二品,则作为证明就必须让其自六品官起家。于是想出一个方法,就是让他们先从奉朝请(六品)起家。奉朝请原本并非官名。驸马都尉、奉车都尉和骑都尉这三种官既无定员,又无职务,仅仅奉朝会请召,参加仪式,接受天子召见,故而这三都尉合称奉朝请,后发展为独立的官名。奉朝请成为后世文散官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名门子弟并不满足于奉朝请,因此让他们先从秘书郎、佐著作郎等虚职起家,再找机会委以有实际职务的官职。此事始于西晋,当时有实职的官多为七品的太子舍人、太子洗马、王文学和公府参军掾属等。这种路线一旦确立,那么如果虚职的起家官并非自己所期望的秘书郎,则直接越过,从七品官起家。最初实行此法的可能是对自己家世非常自信的名门子弟,一旦开此先例,则众人群起效之,渐渐大家都不再觉得此事不可思议。最初等级制造了贵族,而贵族一旦打破这种等级,就会形成新的等级,真是奇妙。

表十三(见下页)中,后面一栏应为基本等值的实职,前一栏中作为起家官的秘书郎、佐著作郎,在这个时代已空有虚名,但其地位仍比后一栏官职高。韩伯与江逌之所以不就佐著作郎,或许是由于二人文学名气虽高却家境贫寒,所以有所顾虑而推辞。不过韩伯是殷浩的姻亲,所以才被推荐了这一与其身份不符的官职吧。然而即使推辞不就,同样视为就任,其后会授予相当于此的官职。谢尚、谢万的情况则略有不同,同在司徒府中,作为起家官的掾,要比其下一任官属资格更高,但掾在职务上没有属曹。恐怕是允诺了他们不久后就执掌司徒府中有实务的曹,因而他们才会从无任所的掾起家。且这样的起家官大体上与佐著作郎级别相等,这一点可以通过下一任官职的高低得以证明。谢氏也许是对自佐著作郎起家表示不服而不就任。因为一旦就任,就相当于承认自己的家族比从秘书郎起家的家族低一等。对于满怀自信的贵族来说,与其屈居第二,不如自愿就任其他职位。谢万之兄谢安曾被人劝说以佐著作郎起家,但谢安断然拒绝。

姓名 起家官(官品) 次任官(官品) 摘要

(1)王羲之 秘书郎(六) 庚亮征西参军(七) 《晋书》卷八十

(2)王彪之 佐著作郎(六) 东海王文学(七) 《晋书》卷七十六

(3)王修 佐著作郎(六) 琅邪王文学(七) 《晋书》卷九十三

(4)袁乔 佐著作郎(六) 桓温辅国司马(七) 《晋书》卷八十三

(5)殷仲堪 佐著作郎(六) 谢玄冠军参军(七) 《晋书》卷八十四

(6)韩伯 佐著作郎,不就 司徒左西属(七) 《晋书》卷七十五

(7)江逌 佐著作郎,不就 蔡谟征北参军(七) 《晋书》卷八十三

(8)谢尚 王导司徒掾(七) 司徒左西属(七) 《晋书》卷七十九

(9)谢万 司徒掾(七) 司徒右西属,不就 《晋书》卷七十九

即便同样从公府掾属起家,在西晋以前和东晋以后,其意义却大不相同。西晋以前,视其为乡品三品也不为过;而东晋以后,则是能代替佐著作郎的起家之选。乡品二品已经泛滥而无足稀奇,与其选择不上不下、遍地都是的六品官起家,还不如选择有权势的府主,直接就任府中的实职僚属。参军、行参军起家的情况亦是如此。然而先例长期持续下去,最初担任的官职无疑就变成起家官。最终它还是逊色于秘书郎。

既然如此,作为起家官备受重视的秘书郎,究竟是怎样的官职?秘书郎乃秘书省的郎官,秘书省则是藏书的地方,亦即图书馆。这种并不要求职务效率、与文化事业相关的官职为清官。似乎在西晋时代尚未被定为起家官,只是贵族盼望就任的官职。因此从秘书郎起家是最荣耀的。不过刘隗似乎是因文采出众,凭借个人才能自秘书郎起家。偶也可见如嵇绍那样从更高一级的秘书丞起家者。研究东晋以后的例子会发现,若无特别原因,从秘书郎起家并非易事。正是因为物以稀为贵,秘书郎才身价倍增。后页是以晋代秘书丞、郎起家制成的表十四。

姓名 起家官 年代 父 父履历 摘要

(1)嵇绍 秘书丞 西晋初 嵇康 竹林七贤,山涛友人 《晋书》卷八十九

(2)刘隗 秘书郎 西晋末 刘砥 东光令 有名文翰

《晋书》卷六十九

(3)荀蕤 秘书郎 元帝中? 荀崧 元帝时任尚书仆射、金紫持节都督,

咸和三年死,六十七岁 《晋书》卷七十五

(4)庾希 秘书郎 明帝世? 庾冰 车骑将军,明穆皇后父 兄亮,明穆皇后兄弟

《晋书》卷七十三

(5)王羲之 秘书郎 成帝咸和中 王旷 淮南太守 司徒王导从子,太尉郗鉴女婿

《晋书》卷八十

(6)谢石 秘书郎 穆帝永和中? 谢裒 太常卿 安弟

《晋书》卷七十九

(7)何澄 秘书郎 穆帝永和中? 何准 穆章皇后父 穆章皇后弟

《晋书》卷九十三

(8)桓秘 秘书郎 穆帝末? 桓彝 丹阳尹 温弟

《晋书》卷七十四

(9)司马尚之 秘书郎 简文、孝武 司马恬 左卫将军 疏族宗室

《晋书》卷三十七

(10)桓胤 秘书丞 孝武太元末? 桓嗣 建威将军 祖父冲

《晋书》卷七十四

如上所述,乡品二品、起家六品不再珍稀之后,竞争的中心便转移到自何种六品官起家,大家都争相希望从秘书郎起家。因此一旦有人能够自秘书郎起家,便成为其家族是一流贵族的证明。查询东晋名族的谱系,发现第一个实现了琅邪王氏从秘书郎起家的人,并非司徒王导的直系子孙,而是其族子王羲之。虽然王羲之本人为一流人物,但他作为太尉郗鉴女婿的身份,应该也大有帮助。王导并非不能办到类似的事情,只是他权势炽盛,不得不深思熟虑。他的孙子王谧可能是王导家族最早由秘书郎起家的,另一个孙子王珉似乎是起家佐著作郎。

与王氏比肩的谢氏,到谢安的末弟谢石时自秘书郎起家。桓氏一族因桓温尚晋室公主而遽然崭露头角,桓温的四弟桓秘最先由秘书郎起家,五弟桓冲之孙桓胤破格从秘书丞起家。更需注意的是,宗室虽然能以更加有利的条件获得起家官,但仍仿效贵族,司马尚之即为此种情况。这显然说明贵族社会已确立,贵族文化树立了不可动摇的声价。

比秘书郎低一级的是佐著作郎。此官在魏代称为中书佐著作,为七品官;从晋代开始为六品官,称为佐著作郎;宋以后称为著作佐郎。魏代关于中书佐著作的记载见于《通典》卷三十六的《魏官品表》第七品中,同书卷三十七的《晋官品表》中则未见此名。然而《唐六典》卷十“著作佐郎”条注引《晋令》记著作佐郎为品第六,当为无误。此官职直到西晋为止都未被定为起家之官,单纯因为是清官而为贵族竞逐。《晋书》卷四十八《阎缵传》中有记载,国子祭酒向秘书监华峤推荐阎缵适合担任佐著作郎,华峤却拒绝道:

此职闲廪重,贵势多争之,不暇求其才。

清官原本来自“职闲廪重”,上述秘书郎也是一样。它在东晋以后完全成为起家之官。自秘书郎起家,很少有辞而不就的,而佐著作郎则不时遭到拒绝。⑩前面已经阐述过两个理由。虽说佐著作郎比秘书郎略逊一筹,但自佐著作郎起家,仍是非常光荣的。《南史》卷二十三记载,王导五代孙王奂从著作佐郎起家:

奂诸兄出身诸王国常侍,而奂起家著作佐郎。琅邪颜延之与球情款稍异,常抚奂背曰:“阿奴始免寒士。”

虽说自著作佐郎起家,但已是得来不易。但如果全盘接受这个对话,认为从著作佐郎以下官职起家尽是寒士,那就大错特错了。阶级制度上不封顶,下亦无底限,因此“寒士”一词的意思也大多是相对的。

比著作佐郎低的起家官有太常博士、太学博士、殿中将军、奉朝请等六品官。由于上述理由,不愿意被明确门地时,可以选择公府掾属、军府参军、诸王国常侍等官职,这些官职虽为七品,但根据府主身份也会变得十分重要,而且无法确定等级上下。东晋以后,九品官制渐渐混乱,就无法以官品进行判断了。

为获得清官的竞争也表现在起家之后的官职晋升方面。一流贵族的常态是沿着特殊的清官道路升迁,若被任命为劣于此路线的官职就固辞不受。据《晋书》卷七十五的王坦之、王国宝传记载,这对父子被任命为尚书郎时,他们以王氏没有担任吏部郎以外的尚书郎之先例为由拒绝了。《宋书》卷五十九中也有关于江智渊的相同逸事。《南齐书》卷三十三中,王僧虔被任命为御史中丞时,他高傲地表示“此是乌衣诸郎坐处,我亦可试为耳”,之后就任。居于乌衣巷的王氏支族,从王彪之至后来的王准之四代担任御史中丞,声名显赫;而王僧虔虽出自琅邪王氏,但他以自己家族中从未有人任过此职为傲,因此才在就任之际出此狂言,意在留作记录,不可以此为先例。然而尚书郎、御史中丞都绝对算不上浊官。清官和浊官都有各种等级,只是与一流清官相比,尚书郎、御史中丞稍逊一筹。一旦形成二品起家的贵族群体,其内部随之出现是何等贵族的问题。

中正授予的乡品,原来应是对个人才德的评价,不应该考虑其家世门地等。然而随着“上品无寒门”的贵族制度发展起来,乡品开始变为按照门地而定。换言之,家世门地取代了个人才德,由此产生门地二品的说法。《宋书》卷六十《范泰传》中记载了范泰上书:

昔中朝助教,亦用二品。颍川陈载已辟太保掾,而国子取为助教,即太尉淮〔准〕之弟。所贵在于得才,无系于定品。教学不明,奖厉不著,今有职闲而学优者,可以本官领之,门地二品,宜以朝请领助教,既可以甄其名品,斯亦敦学之一隅。其二品才堪,自依旧从事。

此为完全基于东晋思想的探讨。即便认可其才能为二品,若门地达不到也不能授予乡品二品。乡品完全根据门地来决定,门地二品这一贵族阶级俨然存在。同样的情况见于《宋书》卷九十四《恩倖传序》所记录的汉魏以来的风俗:

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

所谓“门地二品”,即指被称为士族的贵族阶级。《晋书》卷九十九《桓玄传》记载,在桓玄入京掌握实权后的元兴二年:

置学官,教授二品子弟数百人。

此处的二品,无疑也是指“门地二品”。士族为了维护这种特权而形成封闭的社会,尤其表现在婚姻方面。对此,早先仁井田陞博士曾在《历史学研究》九卷八号上发表过《六朝至唐初的身份性内婚制》的研究论文。当时的执政者也规定,士族只能和士族通婚,令原本为社会习惯的内婚制具有了法律层面的意义。《资治通鉴》卷一二九“宋武帝大明五年”条记载:

是岁,诏士族杂婚者皆补将吏。士族多避役逃亡,乃严为之制,捕得即斩之,往往奔窜湖山为盗贼。沈怀文谏,不听。

但于《宋书》卷八十二《沈怀文传》求证此条,则记载:

上又坏诸郡士族,以充将吏。

《南史》卷三十四本传中也记载了相同内容。尚不得知《资治通鉴》是据何做了改写。《宋书》《南史》的引文也不明确,《资治通鉴》恐是另有根据而作出如上记载。此条下有胡注对杂婚的解释,杂婚指与工商及杂户(隶民)通婚,这恐怕是基于赵宋以后的观念,即与庶民杂婚。当时允许贵族之间气类相投,对庶民则不允许,甚至称为“非类”。在稍后的时代,《陈书》卷三十三《王元规传》中记载,王元规八岁丧父,兄弟三人跟随母亲寄居于母亲家乡临海郡。该郡土豪刘瑱号称资财巨万,欲将女儿嫁与王元规,元规母亲颇为心动,但十二岁的王元规却说:

姻不失亲,古人所重。岂得苟安异壤,辄婚非类。

见元规如此反对,其母也只好作罢。宋武帝所禁止的杂婚,无疑指与“非类”的杂婚。所谓“非类”,在唐宋以后指特殊的贱民,然而在南朝,即使是郡的豪族,祖先没有为官经历就属于“非类”。在此前提下,就能明白仁井田博士论文中所引的齐御史中丞吴兴郡中正沈约弹劾王源与“非族类”的满氏通婚的原因了。侍中之孙王源不顾士族地位,与高平满氏结婚。满氏所谓的旧族身份,实则仅为未入士族之籍的平民。仁井田博士的论文还引用《玉海》卷五十所载《诸氏族谱》中的以下史料:

梁天监七年,中丞王僧孺所撰,俾士流案此籍,乃通婚姻。

若士籍为钦定,则士族的范围应该可以大致确定。然而到宋齐时代为止,士族的存在虽确实不可动摇,但如何界定士族的界线并不明朗。对此,接下来将与士族拥有的特权内容一起试作考察。

七、士族的范围与其特权

迄今为止,众多史学家纷纷指出,六朝时代的社会分为士、庶两个阶级。那么士族的特权,具体是指什么呢?我想分为三方面进行思考:一为任官权,二为就学权,三为免役权。而且这三种特权具有内在的关联。因为想要为官,就必须学习;而为了学习就必须被免役。关于第一个任官权,前面已述其大概,因此这里想对就学权及免役权进行说明。

做学问并非为了个人,而是为了社会,因此应该免除学生的徭役,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这种思想。虽然这有利于学问普及的理想,但又不能毫无限制地一直予以免除徭役。因此汉代以来,国家统制教育,特置数量有限的博士弟子生员,令其学习。地方上虽然也有专门设立学校,但毕竟为少数,所以对于私学似乎是根据地方官的裁夺适当予以免除徭役。《三国志》卷十六附传“颜斐”条下注引《魏略》:

又起文学,听吏民欲读书者,复其小徭。

《三国志》卷十一《魏书·王脩传》注引王隐《晋书》记载,县令试图役使其子?王裒的门人,一县之人皆以为耻。

中央太学的学生在法律上当然是免役的,但因此出现了太学置籍却不学习的现象,自魏代起批评之声不断。方便起见,引用《宋书》卷十四《礼志》的记载:

魏文帝黄初五年,立太学于洛阳。齐王正始中,刘馥上疏曰:“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二十余年,而成者盖寡。由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非其伦。”(中略)晋武帝 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学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听留。”诏:“已试经者留之,其余遣还郡国。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学。”咸宁二年,起国子学。

据此可知,当时的太学已然成为有徭役者逃避义务的场所,因此本无徭役义务的高官子弟,耻于被视作这些人的同类而拒绝上学。咸宁二年,于太学之外设国子学,专门教育高官子弟。此事在《南齐书》卷九《礼志》所引永泰元年领国子助教曹思文的上表中有更详细的记述:

晋初太学生三千人,既多猥杂,惠帝时欲辨其泾渭,故元康三年始立国子学,官品第五以上得入国学。(中略)太学之与国学,斯是晋世殊其士庶,异其贵贱耳。然贵贱士庶,皆须教成,故国学太学两存之也。

很明显,国学以招收士族为目的,太学以招收庶人为目的。此处将士族称为官品五品以上,这一点值得注意。五品以上即卿大夫身份,故其子弟自然为士的身份,拥有免除徭役的资格。相反地,六品以下的官吏本身为士,但其子弟为庶人,自然需要服役。这是魏晋法律上的规定。

然而现实中免役的范围更大。根据《三国志》卷十二《魏书·司马芝传》记载,郡主簿刘节有宾客千余人,未尝服役,故其家族更是如此。因此政府或执政者必须酌情裁夺。

《宋书》卷九十五《索虏传》记载,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宋与魏之间拉开战幕,朝廷对南兖州下达动员令: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人〕者,不在发例。

最后一个相府舍人为九品官,故大致符合此线者的三等亲可以免于征发。但这是军役,与一般的徭役有所不同。

南齐以后,屡设学校,置学生,或试图招收学生,学生的录用标准见于《南齐书》卷九《礼志》:

建元四年正月,诏立国学,置学生百五十人。其有位乐入者五十人。生年十五以上,二十以还,取王公已下至三将、著作郞、廷尉正、太子舍人、领护诸府司马谘议经除敕者、诸州别驾治中等、见居官及罢散者子孙。悉取家去都二千里为限。太祖崩,乃止。

又载:

永明三年正月,诏立学,创立堂宇,召公卿子弟下及员外郎之胤,凡置生二百人。

其资格比高帝时更高。几乎同一时期,高帝的第二子豫章王嶷任荆州都督,设立学校,事见《南齐书》卷二十二本传:

于南蛮园东南开馆立学,上表言状。置生四十人,取旧族,父祖位正佐台郎,年二十五以下十五以上补之。

此规定甚为简明,要求取正佐台郎以上。即魏、西晋时为五品以上官员,其子孙为士人,在法律上亦可免役。到齐初时,该标准下降至六、七品的清官。大凡在此之上,都被认可为“门地二品”。

为方便起见,我在这里使用了“标准下降”一词。但应注意,这个降低标准,并非指在官品表中全面降低。实际上是偏向清官,即只降低了清官的部分。换言之,免役权和就学权的范围,仅广泛适用于清流贵族起家初期就任的清官,而其下由浊官升至六、七品官者则不在此范围内。另一方面,还有大量原样保留的官职,这些官职由非门地二品者担任。至此,我只是急于对门地二品进行说明,可以说与当时的当权者一样对非门地二品者置之不理。然而为了弄清楚门地二品的性质,就需要在此说明一下非门地二品者。

八、寒士的实态

南北朝时代,寒门、寒士、寒人等称呼频繁出现,宫川尚志先生曾在《东亚人文学报》三卷二号上发表过优秀的研究论文《魏晋及南朝的寒门、寒人》。这些词语确实被互相混同使用,但我认为关于实际情况仍应分为两种。第一种,身为士而门地寒者,我想称之为寒门、寒士;第二种,以庶人跻身士族,或获得等同于士的地位却反被贵族形容为寒者,我将称他们为寒人。

目前为止我在说明九品官人法时,一直仅以乡品五品以上为重心,五品以下则有意避而不谈。那是因为除了获得乡品一品、从五品官起家的情况十分特殊暂且不论,乡品二品至五品,其本质并无太大差别。得乡品二品从六品官起家也好,得乡品五品自九品官起家也罢,最终都能晋升到五品以上。而五品在法律上可免徭役,其自身的地位属于大夫,其子孙可获得士的身份。虽有快慢之分,但在最后都能达到士族地位这一点上是同样的。又,虽然在起点上,六品与九品有差别,但从品官起家这一点又是一样的。乡品将个人才德转换为门阀家世,但只要其他条件并无差异,则其机制是相同的。

然而乡品本应据个人才德授予,却由于贵族主义的发展变为根据门地高下授予。贵族主义的出现使官僚金字塔的内部结构也不得不随之变化。这一点前两节已作叙述。总而言之,第二章第七节的“官僚金字塔结构图”必须加以极大改动。

在乡品贬值倾向的影响下,门地二品的范围也随之大大扩张,因此其起家官就不限于六品官,一部分七品官也被染指。这一点前面已有说明。但是门地二品的势力扩张不仅向下发展,无疑也企图涉及五品官以上的部分。按以往的规则,乡品三品者可升至三品官,乡品五品者会为五品官,然而他们被承诺的范围,却遭到乡品二品的侵占,他们将来的出路自然变得狭窄、无法施展,难以轻易地实现目的。那么这些在乡品竞争中落败、失去升格为门地二品机会的乡品三品至五品者——或应称为门地三品至五品者更合适——他们的阶层产生了何种变化呢?他们正是我所称的寒门、寒士。

根据史料探究东晋以后寒门、寒士的实态比较困难。因为寒士、寒人称呼,常常用于自谦或侮辱别人时。被骂为笨蛋的人未必真笨,同理,自称寒士或被称为寒士者,通常未必就是我所说的寒士。并且名族与寒士其实是相对的,因为贵族社会是阶层社会,上下皆无止境。上层看来为寒士之人,说不定在下层看来却是体面的名门;中央的寒士与地方的寒士之间又有等级差别。祖氏九世孝廉,为地方名门,进入中央却被称作寒门。其实两种称呼都正确。因此我不再试图从当时寒士的例子中归纳出其实态,而是从自己特有的立场去探讨寒士的性质。

《晋书》卷六十六中所记载的陶侃,虽其父为吴扬武将军,但他早年孤贫而为县吏。后出仕于郡,历任督邮、主簿,又被举为孝廉,本传称为寒宦。但是由于其祖上有为官者,因此即便他依靠个人才能出仕地方衙门并升至高位,别人也不以为奇。这是寒士的一种类型。其次,《宋书》卷四十七《刘敬宣传》有记:晋末,有宗室贱属名为司马道赐者,担任刘敬宣的参军。像这样虽身为王室或名门一族,但关系疏远则被称为贱属,担任军府的参军等职务。此等名门疏亲,也是一种寒士。再次,据《晋书》卷七十二《郭璞传》,郭璞之父自尚书都令史晋升至建平太守,但都令史一职一般都由发迹的庶民担任。像这样一代便成功的庶民,其子亦为寒士,此为第三种寒士。最后,若是庶民,学识丰富只能获得庶民待遇,学识丰富的寒士却可得到士的待遇。《梁书》卷四十八的沈峻一家世代为农,而沈峻好学,得以自王国中尉起家。

寒门这一地位,似乎也是为当时官方制度所认可的。《宋书》卷八十三《宗越传》记载,宗越原为南阳次门,安北将军赵伦之任雍州都督时,定氏族,将宗越降为役门。宗越立功后,向宋文帝请求,得以复其次门之身。役门显然是庶民,应与三五门相同。这样说来,次门即次于士族之意,虽然不及门地二品,但一定是三品至五品,即有门地的寒门。又《梁书》卷二《武帝纪》“天监八年诏”记载:

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

寒品后门大概与前面的次门意思相同,寒品后门的略称即为寒门。《梁书》卷三十四《张缵传》有记:

大同二年,征为吏部尚书。缵居选,其后门寒素,有一介皆见引拔。

此处的“后门寒素”亦为寒门。《唐六典》卷二十一“四门博士”条记梁武帝开五馆:

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取寒门俊才。

说明朝廷致力于培养寒士而并非普通百姓。又《梁书》卷一《武帝纪》“齐末中兴二年”条记录他给齐帝的上书:

中间立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

这些词被反复使用,可见寒门、寒士作为一个阶级,其地位为法律承认。

这些寒士一般从公府舍人起家。《晋书》卷九十一记载了早在魏末的崔游事例,此外还有《晋书》卷四十八的阎缵、卷六十六的陶侃、卷七十的刘超和卷八十一的桓宣等例。《宋书》卷六十二《羊欣传》记载了羊欣因惹恼宗室司马元显而被用为舍人一事:

元显怒,乃以为其后军府舍人。此职本用寒人,欣意貌恬然。

此处所指的寒人,当为我所说的寒士。公府舍人的官品,《通典》卷三十七《晋官品表》未记载,但据《南齐书》卷五十六《倖臣传》记载可知:

《晋令》舍人位居九品。

但《南齐书》将舍人作中书舍人理解,似是有误,中书舍人在《晋官品表》中明确位列第七品。

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寒士一般可以晋升到什么级别。对此史料未能充分解答。因为正史列传并非对普通人的记录,其所记载的多为非凡之人,前面所列举的舍人出身的寒士大多都是升到了高官高位之人。若据此认为寒士均可凭其才能随意升迁,则未免太过草率。虽才华横溢,却因身为寒士而被阻断升迁之路的人可谓数不胜数。根据九品官人法的初衷,乡品五品者被预测可升至五品官。而随着时代迁移,这出现了困难,寒士一般所能升到的位置,大致止于六品官。《宋书》卷四十三中,徐羡之的祖父为尚书吏部郎,未拜江州刺史而卒;其父徐祚之为上虞令,因此绝非寒士。但其本人在晋末历任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太尉谘议参军和琅邪内史等职,官至宋高祖的太尉府司马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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