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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宁欢的报复(2)

作者:时七 当前章节:4440 字 更新时间:2026-7-4 02:54

宁欢从那个小村子赶到郁晴风的别院一共用了三天时间,眼睛都没合过。途中换了两匹马,停下来吃了一次饭,吃饭总共用了不到半柱香的功夫。

她以为这辈子不会有任何事情能耽误到吃这个问题,哪怕刀剑就横在脖子上,她也一定会泪眼汪汪地问一句:“能让我再啃根鸭脖吗?”

可事实证明,原来郁晴风早已不知不觉成为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事,为了他,不吃不喝都算不上什么。

嘴唇干裂,满面风尘,此刻的她像是快要干枯的花朵,只有眼里的执着亮得可怕。

你要等我,千万等我。

我没来以前,你要是死了,你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你要是死了,就等着棺材被人撬开,骨头被人炖汤,墓碑被人刻上王八蛋三个大字。

你要是死了,我就去毁了见风阁,我会把你的木雕全部烧了,在你洁白的大床上穿着鞋子蹦上个三天三夜。

你要是死了……

她这样咬牙切齿地看着前方,视线忽然就模糊了。

你要是死了,我该怎么办?

祸害遗千年,你还没有活到一百年就死了,算得了什么祸害?

擦干眼泪,继续赶路,她想,他总会等到她的,就像在树林里那次,在未远对她动手的千钧一发之际,他还是赶来救了她。他是那么工于心计的人,向来都只有他算计别人的份,绝无可能就这样死掉。

对了,他还有钟玉,衡医堂堂主,一定会治好他。

于是终于,在三天后的那个泛着鱼肚白的清晨,宁欢赶到了别院前。

别院门口无人看守,大门敞开,一看就是出了什么事。宁欢心一紧,终于不顾一切地下马飞奔进去。

穿过庭院,经过假山,跑过小桥流水,她总算来到了他的房间前。只一眼,前一刻还惊慌失措的人就顿时僵在了原地。

软软的床榻之上,那个面若桃花的人懒懒地倚着床柱,一头墨发披散肩头,白色的里衣鲜明耀眼。他一手执着书卷,一手拈过小几上的桂花糕,那样漫不经心地朝嘴里送去。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所以的动作都沾染了星辰的微光,划出一道道璀璨的弧线。

阳光照耀下,他忽然有了感应似的抬起头来,对上她的视线时,嘴边滑出一抹浅浅的笑意。

他用嘴型说:“你来了。”

你来了……

你来了……

他是那样好端端地坐在那,没有遇刺,没有受伤,美好的模样一如从前。

宁欢看着他,脑子里忽然一片空白。前一刻的担心与焦虑统统消失不见,余下的,是突如其来无边无际的怒火。

你来了?

他就只有这句话要说吗

她奔走了三天三夜,一刻不停,心里想的嘴里念的统统都是他,他就是这样悠闲地坐在床榻上,轻松自在地等着她自投罗网吗?

遇刺?病危?吾妻宁欢速归?

哈哈哈,这难道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她觉得自己眼睛都快要烧红了,他瞒着她,伤害她,欺骗她,如今又用这样的谎言再一次把她骗来,她真的就蠢到只能被他一再欺骗的地步了吗?

宁欢的脑子里被人放了把火,轰的一下燃起来,点燃了她全部的神经。她一步一步走进他的房间,然后一步一步走近他的床榻,最后霍地扬起手,毫不犹豫地照着他的面庞打下去。

“啪——”一声清脆的声响,有人白皙如玉的脸顿时红肿起来。

宁欢死死地盯着他,用紧绷到快要爆炸的声音说:“郁晴风,你是我见过的这世界上最无耻的人!”

下一刻,她再也控制不住地跑掉了。

是伤心还是愤怒,是松了口气还是怒火攻心,是喜欢还是痛恨,是想念还是想要再也不见,这些情绪为什么都这样矛盾这样复杂,像是揉在一起的线团,再也理不清。

郁晴风只是低低地对映臻吩咐了一句,“派人跟着她,不要让她再跑了。”

她可以生气,可以逃跑,可是再跑,也跑不出他的视线。

只要她在他掌控之下就好,因为怒气总有一天会消。

只是郁晴风想不到的是,宁欢的脾气比他想象中要大得多,更重要的是,她的胆子比脾气还要大。

*****

宁欢在漠北安分地待了半个月,郁晴风就安安静静地听了半个月属下汇报她的动态。

宁欢把刻有郁晴风名字的玉佩戴在了身上。

宁欢在漠北最大的成衣铺里换了一身男装,然后……嗯,然后一剑指着找她要钱的老板,面无表情地说:“原来我郁晴风买衣服也要给钱?”接着,老板吓尿了,她从容不迫地走了。

宁欢在漠北最好的酒楼里啃掉了三大盘卤鸭脖,然后……嗯,然后吃了霸王餐,大喝一声“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郁晴风是也”,砸烂三个盘子,接着走人。

宁欢在漠北最有名的妓院里召来了最富盛名的花魁柳腰,然后……嗯,然后在柳腰欣喜娇羞又不敢催促的尴尬神情下坐了一晚上,幽幽地叹了口气:“人人都道我郁晴风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享不尽,可我,哎,可我也有他人所不知的难言之隐啊……”

……

半月过去,全漠北的人都知道了,原来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晴风公子不仅赖账无耻,还不能人道。

这可是个晴天霹雳的消息。

郁晴风一直淡淡笑着,不见半分怒意地听

着属下的汇报,直到——

“今日宁姑娘恢复了女儿装,租下了单水阁,说是要……要……”

“要什么?”

“要……要吟诗作赋,比文招……招亲……”

最后两个字几乎听不清,前来汇报的人恨不得把它们吞进肚里。

郁晴风的从容淡定一下子僵在面上,他缓缓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说:“单水阁是什么地方?”

“是……是家妓院。”

“她在妓院……比文招亲?”

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利剑从嘴里吐出,郁晴风此刻的表情比杀人的时候要狠戾数百倍,吓得属下顿时跪地,膀胱开始呐喊咆哮。

*****

特大喜讯:神医谷的宁欢姑娘要在漠北比文招亲!

传闻宁欢姑娘与神医谷谷主情同姐妹,并且才貌双全,武艺卓绝,是不可多得的奇女子。

这样的传闻像是长了脚一般传遍大街小巷,于是三月初一那天,单水阁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亭台楼阁上站着个红衣女子,远远望去,明眸皓齿,顾盼神飞,那双眼睛灵动得像是天上的飞鸟,一下子点亮了阁楼。

宁欢满意地看着楼下人海如潮的场景,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她说早闻漠北出豪杰,姑娘秀美男儿俊,此次来漠北游玩,忽见春天到了,不禁感叹,也是时候寻找自己的春天了,因此举办了此次比文招亲。

比文招亲的题目很简单——作诗。

在场的很多青年才俊自诩文人骚客,一听这题目,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一副壮志满满、美人已经娶到手的模样。

于是宁欢灿烂一笑,不紧不慢地说:“题目简单,内容可不简单,我要比的内容是——闺阁情诗。”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宁欢眨眨眼,“好吧,通俗点说,咱们比的是黄诗。”

全场群众保持寂静。

“咳咳,好吧,我来举个例。”她清清嗓子,温柔多情地念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踢咬。夜来风雨声,一片春/色好。”

有人流鼻血了。

“我的要求只有内容限制,大家可自由发挥,若是有人的才华能令我心服口服,我就嫁给他!”

这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文学拼杀,这是一次文学与性/爱的完美交融,这是一出史无前例的招亲大赛,这是一个抱得美人归、依附神医谷的好机会。

素来拘于世俗眼光只放眼于山水花草、春怨思归等主题的青年们振奋了,他们一向顶着文人雅客的头衔不敢自由言语,如今竟然有机会让他们抒发内心向往多年却敢想不敢言的美好幻想!

第一个站出来的是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折扇一摇,故作潇洒地深

深一揖,“姑娘好才华,在下罗胜,在此献丑了,姑娘见笑!”

他的诗是这样的:春光山色无限好,不及伊人掩唇笑。亭台楼阁初相见,何不共度此良宵?

宁欢点评:唔,才华不错,就是自我想法多了点,这诗属于玄幻奇幻类,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罗胜铩羽而归。

接下来出场的是个威武雄壮的钢铁侠,五尺大汉,虎背熊腰,他用那雄浑苍劲的声音大喝一声:“杀!”

全场石化。

只听他继续喝道:“你往哪里刮!”

众人大悟,放松下来,原来是“沙”不是“杀”。

这位威武雄壮的汉子全诗如下:

沙,你往哪里刮!

风,你往哪里吹!

衣,你往哪里扒!

啊,姑娘,今夜你在哪家住下?

……

这个直接被轰走了。

接下来的小黄诗无一例外不笑掉人大牙,直到一个面目忧郁的青年站出来,一边作曹植七步成诗状,一边郁郁寡欢地念道: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床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房里

激烈相爱寂静欢喜

此诗一出,全场果真寂静,片刻之后,掌声雷动,呼声一片。宁欢也是一愣,没料到会出现这样的场景。

可是,怎么办?如此好诗,难道……难道真要嫁给他?

她开始目光闪烁,在人群里一点一点搜寻,没道理啊,消息放出去这么久,整个漠北都轰动了,难道……他没有来?

她捏着手心等待着,汗水一点一点冒了出来。

直到人群里蓦地传来一句:“宁姑娘,在下也有诗一首,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听听?”

那声音温润如水,清冽悦耳,似是金石奏鸣,似是清泉叮咚,,好像这世间的灵气都集中在他一个人的嗓音里,迷人至极。

作者有话要说:最精辟的小黄诗还没出来,友情感谢路灯妹啊路灯妹,是她给了我小黄诗情节的灵感!

并且,下章会出现路灯妹亲自创作的小黄诗╮(╯▽╰)╭

然后大家有神马好诗都可以留言说说,咱们可以考虑加进来。

然后要说抱歉,为了欢脱随意改了前人的诗,并无恶意,纯属博君一笑。恶趣味之处,还请各位多多见谅。

【这货本来就没节操,大家多多担待....】

我想说的是,现在虐阁主顶多吵一架打一架,算不上虐。

既然要虐,就要虐得轰轰烈烈,体无完肤。

于是我们暂且期待着,先欢脱,再给他重重一击。【我用我的节操起誓啊喂!】

下章看点:阁主大人也欢脱,黄诗一首惊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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