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贤翻白眼,想摆脱她也不要找那么烂的借口,弄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老师眼中的呆瓜学生了。
出门的时候,慕梅关了手机了。
是的,今天慕梅有重要的事情要做,要讨好另外一个男人,一个北京男人,要向那个男人负荆请罪。
要讨好一个男人就先要投其所好。
一个上午慕梅去了她美发中心做了头发,再去她在网上找到的二手衣服店,中午回家吃完饭后就开始收拾自己,很细心的收拾起了自己了。
从房间出来后,尤连城赫然的坐在了沙发上。
慕梅一呆,迅速的看到了尤连城大皱其眉,还没有等慕梅反应过来尤少爷就卷到了她的面前,怒气冲冲的对着她的样子指手画脚。
“林慕梅,你这是什么鬼样子,万圣节还远着呢,你没有必要把自己弄成这样子去吓人。”显然,尤少爷是怒不可歇了,他嫌恶的用手指挑起了慕梅头上的一撮头发,抓狂:“林慕梅,谁让你去烫头发了。”
慕梅恼怒的甩开了尤连城的手:“我高兴!”
其实,她烫的头发是一次性的再去美发中心洗一次就回来了,只是她恼他了,就是不想告诉他了。
“你这是因为这几天我没有回来所有就把你自己弄成这样了?”看到林慕梅的头发被药水弄得像稻草一样尤连城气得口不择言了。
慕梅呆怔了一秒,摔开了尤连城,移动着脚步,冷冷的说着:“尤少爷自作多情了!”
尤连城心里暗叫糟糕,林慕梅动真格的了,赶紧的软下了声音;“慕梅,我错了,其实慕梅这样子也漂亮,真的,我没有骗你,我只是不习惯突然的你改变风格了。”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尤连城讨好的想去帮林慕梅拿她手中的复古的大包包被她手狠狠的甩开。
“慕梅,我可是从高尔夫球场偷偷的溜回来陪你玩的,慕梅,你这是要去哪?我陪你去好不好?你要是想买东西了我给你付账帮你提袋子,我这样帅气的男人跟在你后面帮你提袋子你一定会很威风的。”
慕梅停下了脚步,冷冷的望着尤连城:“尤少爷终于想起了家里养的宠物了,所以,尤少爷是要我感激涕零了。”
“不是的,不是的,宝贝儿。”尤连城身体窜到了林慕梅的面前,很没有面子把自己扮成忠犬状讨好着自己的主人:“慕梅最近喜欢上朋克风,好巧啊,最近我也是啊,要不,我也去换上皮甲带上项链什么的来和你搭配,咱们晚上就去蹦迪。”
尤少爷卖弄着他的摇滚风,只是,他现在一副英伦年轻贵族的打扮实在是变扭的很,见到被自己挡在身前的人面无表情,尤连城举起手。
“好吧,告诉我,你想怎么样?”
“滚开!”慕梅抱着胳膊:“不要来烦我,想哪儿呆就哪儿呆去,现在,我要出去,你要做的是让开。”
尤连城目光在林慕梅穿着短裙大节露出来的白花花的大腿上来来回回的巡视着,压着怒气:“那你打扮成这样子是想去那里?”
见赵锦书去,这句话几乎要咽到了嘴里了,不,不,赵锦书不是拿来泄气的物件,从来就不是。
“我只是想出去走走!”慕梅淡淡的说着:“一天到晚住在这里太无聊了。”
“那我陪你去。”尤连城说了一句,在目触到林慕梅冷冷的目光后做妥协状:“好,好,你不喜欢我跟你去吧,那我就不去了,我在家里等你做晚饭给你吃好不好?”
慕梅从鼻子冷冷的哼出了一声,刚刚离开,包包就被拽住了,尤连城拉开了包包的拉链,从里面拿出了手机,开了手机重新在把慕梅的手机放到了包包里,痒痒然的指着慕梅的短裙:“林慕梅,你就不想换一件裙子吗?”
一想到她白花花的大腿不知道要被多少的男人看去尤连城就感到肉疼,而且,现在林慕梅这副打扮肯定会吸引了一大批青春期的叛逆的少年的眼球,说不定就像他们还会像坏小子怀特那样干,假装把手机掉落的地上顺便的用手机摄像头记录了超短裙里的底裤颜色。
捞起了手中的大包包慕梅一发狠往尤连城的头上砸去。
北京女婿?北京早茶?
包包很顺利的让尤少爷脸色变得不好了,慕梅拍了拍手,嗯!心情好了一点了!朝还想对她的裙子表达不满的尤少爷抡了抡拳头,做了警告的姿势,扬长而去!
在临离开的时候尤少爷在她的背后狠狠的警告,林慕梅,我可以允许你对我撒谎,只是,我不允许你为了别的男人在我面前撒谎。
礼拜天,下午四点半左右,赵锦书坐在了韩国餐厅里进行了例行的相亲时间,坐在对面的女子叫周丽丽,二十六岁,独生女,从事金融业,长相还算出色,相貌也端正如果她不开口说话的话。
周丽丽是这个月赵锦书的第二位相亲对象,现在是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在周丽丽的身上有着有些独生子女的部分特征,自我,说话间总是不自觉的带着以我为主的风格。
赵锦书和周丽丽的第一次见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相处的时候感觉有点像白开水一般的平淡无奇。
第二次见面的前半个钟头里,周丽丽采取了主动她开始和她聊起她所熟悉的金融问题赵锦书也适时做了相应的呼应最初气氛还算不错,几个回合下来,周丽丽单刀直入问起了她的薪金奖金保险金什么的,对于这些问题赵锦书做了他觉得还算详细的回答。
接下来的时间,周丽丽拿出了职场女性的那种犀利一一的为介绍了几种理财的方法,这样的状况还真的让赵锦书哭笑不得,他还是觉得自己会不会成为《非诚勿扰》里的葛大爷第二。
唯一庆幸的是还好对方不是一位买墓地的。
在周丽丽完完全全的投入到自己的工作状态中时,赵锦书的目光落在了和周丽丽背靠背坐在的女人身上,那个女人烫了一头夸张的卷发,秀气的头型配那种发型看着蛮有个性的。
这家餐厅采取了类似于办公室的那种小格子包厢座位,夸张卷发的女人半个肩膀靠着包厢墙,她已经维持那个姿势有一段时间了,看着就像是在聚精会神的听着她对面的男人的讲话,从这个角度看上去赵锦书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了男人一张一合的嘴,男人三十多岁,相貌平庸,从这种状态看这一对男女也应该是正在相亲的状态中。
据说,那些相亲的男女都喜欢安排在这样的时间段见面,沟通沟通一下感情晚上再吃顿饭,吃完饭后再看场电影什么的。
喝了一口水赵锦书微微的敛起了眉,夸张卷发的女子他是越看着越熟悉,如果不是那头卷发的话。。
不可能,她可不喜欢卷发,她说讨厌那种药水,从前,在伦敦,参加朋友的变装派对,赵锦书曾经很多次想把林慕梅装扮成朋克女孩,只是都没有成功,因为林慕梅讨厌把自己的头发弄成鸟窝形状。
微微的发笑,如果说赵锦书做过怎么出格的事情就是在他的少年时代疯狂的迷恋朋克文化,哈雷,贴着亮片有着流苏的夹克,骷髅项链夸张的纹身,嘶声揭底的不知道在唱什么的呐喊音乐,那段时间,总想着离家出走,那时,自家的老妈拎着自家的耳朵说要走就走,你爱喜欢些什么就去喜欢些什么,我包管你半年后会把你的那些摇滚杂志,CD,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打包送掉。
还真的是那样,赵锦书再次微微的笑了起来,不过,在他的心里偶尔还是会泛起了一些奇异的想法,就是把自己喜欢的女孩在某些特殊的时刻里打扮成为朋克女孩,像茱莉亚罗伯茨那样,第一次见到了茱莉亚罗伯茨是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瘦小的身躯,大大咧着的嘴巴,爆炸头,一声朋克装扮的美利坚女孩就像甜品和芥末的组合,就这样把少年赵锦书抓住了。
“赵先生,赵先生。。”周丽丽的声音迅速的提高了音频打断了赵锦书的思绪。
“你继续说吧,我在听着呢!”赵锦书微笑的对着对面表情有些郁闷的相亲对象。
周丽丽的声音开始职业化了起来:“我觉得赵先生还是有必要把自己的收入设立一个基金。”
又朝葛大爷靠近了一步了,赵锦书心里苦笑:“周小姐,可怎么办,我都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我妈妈打理了。”
冷场!
周丽丽有点尴尬,片刻,不动声色:“那个。。赵先生,是不是伯母把你的工资拿去付房贷了。”
摇了摇头,赵锦书很认真:“没有啊,我压根就不想买房啊,我们家的房子够住。”
周丽丽有些不淡定了:“那个。。。”
“即使我结婚了我也会和我的妻子孩子一起和我爸爸妈妈一起住的。”赵锦书身体往后靠。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突然提高的女声打破了餐厅的宁静,周丽丽自知失态慌忙间拿起面前的水,喝了一口,再去看自己的相亲对象。
很明显,对面的男人并不介意自己的失态,他目光直直的望着某一处所在,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灼人了,周丽丽下意识的循着那道目光。
作者有话要说:期待吧,尤小白和锦书哥哥接下来的较量挺精彩的,要去睡大觉了,今晚有俺巴萨的比赛。
PS:放心吧,明天还是会更的,你们都把银子砸在了我的身上了,咳。。我要把你们砸在我身上的钱存起来烫头发去。
36、惑(03)
你这人怎么这样。。。”周丽丽尖锐的声音打破的餐厅安静的气氛。
和周丽丽背靠背坐着的女人缓缓的站了起来,随着她的站立,赵锦书有点想笑,这个女人还挺有趣的,竟然穿了一件那么夸张的皮夹克来相亲了,皮夹克是枣红色的,嬉皮士风格在衣袖间还弄了一排的流苏,那样的皮夹克再配那样的发型是很酷,但却是相亲的大忌,据说来相亲的男人都喜欢温柔乖巧的,心里暗笑,这位做如此出格的打扮的女人这亲相的肯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吧?
女人转过头来的时候,赵锦书心里再也暗笑不起来。
她转过声来,走出了方格的包厢座位,皮夹克,长耳环,短裙,夸张的短靴,分明,把彼时赵锦书少年时代梦中情人给克隆了出来,除了那张脸不一样外。
林慕梅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朋克女孩。
配合着那身夸张的打扮,她站在了周丽丽的面前,抱着胳膊,高着姿态:“亲爱的,你这是来谈对象的还是来推销业务的?”
周丽丽显然是被这位突然冒出来的不速之客给搞懵了,半响才呐呐的:“你是谁?这关你什么事?”
慕梅耸了耸肩:“我是谁?其实,我也挺莫名其妙的,我坐在那里,然后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和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搞了半天我才明白原来他把我当成了他的相亲对象了,倒霉的是在我的后面还坐在一个比那个男人还更让我倒胃口的女人。”
赵锦书把手插到了口袋里,看着林慕梅的表演。
由于林慕梅的皮相是属于一看就很难相处的再加上她奇怪的打扮以及气场既然把周丽丽一下子给镇住了。
附近用餐的客人也不住的把目光聚集在这里。
林慕梅扬起了手,她袖口上的流苏在她的动作中微微的晃动着,流苏配上了她男孩子十足的动作倒也洒脱。
她的手在半空中做着夸张的挤压动作:“看到了没,被你和他这样一搞弄得我就像一块三明治中间的甜酱一样,烦得很。”
“还有。”慕梅清了清嗓子,朝着赵锦书大抛媚眼:“这位帅哥我看上了,而你。。。”
顿了顿,慕梅回过头看着那呆若木鸡的男人:“这位小姐,那位的职业是二手房的经理人,他的德行和你一样,不住的向我推销他的房子,而你是搞基金的,我觉得你们在一起最适合的了,你们在一起了说不定会创造出一个属于你们的财富王国。”
说到这里慕梅还煞有其事的拍了拍周丽丽的肩膀,然后对着赵锦书眨了眨眼:“嘿,帅哥,你觉得我怎么样?”
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赵锦书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心情糟糕了起来:“闹够了没有,林慕梅。”
赵锦书的这声叱喝也把周围的人目光真真正正的吸引了过去,在那些目光中赵锦书拉着林慕梅的手把她拽出了餐厅。
走出了餐厅,赵锦书大力的甩开手,回头,大喊,林慕梅,你把我好好的相亲搞砸了。
慕梅一个踉跄,赶紧站停,蹭到了赵锦书身边,小声的说着:“锦书,那个市侩的女人配不上你。”
“她配不上我?”赵锦书冷笑:“那你觉得谁配得上我,你吗?”
一些的猜想已然甚嚣尘上,那些情绪在心底里翻腾着让赵锦书觉得心里烦躁。
“我也配不上你!”慕梅低声的说着,不敢去看赵锦书。
脑海里浮现了几天前尤连城的话赵锦书的心就这样被揪着,闭着眼睛:“林慕梅,你和尤连城住在一起。”
住在那个赵锦书费了九牛二虎才找到的房子,林慕梅喜欢四四方方可以看到大片大片阳光的房子,林慕梅喜欢安静的环境,林慕梅喜欢老街喜欢大石板。
慕梅没有回答,不敢回答!
“你压根没有离开过,你一直住在北京?”
慕梅死死的咬住嘴唇,唇瓣都咬疼了,可是,还不够,不够疼!
“好,好。。”赵锦书倒退着,缓慢的一步步的倒退着:“林慕梅有种,真得有种,真他妈的有种!”
那些怒气,悲哀蔓延好像蔓延到了眼睛里头了,眼睛刺刺的疼,那些怒气,悲哀也好像流进了血液里头了,在搅动着,让人不得安生。
“林慕梅你真他妈的有种,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出现在我的面前。”赵锦书嗤嗤的笑着:“还穿成这个鬼样子,不是多此一举了吗?”
“我猜,是不是这样子的,在这一个月里你一直住在北京,想着各种各样的办法来哄你的尤少爷,好了,现在,你搞定他了,于是,就轮到我了,于是,就穿成了这样来讨我的欢喜了?”
“林慕梅,你还真的伟大,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你不累吗?”
慕梅冲了上去,扯住了缓缓的在倒退着的赵锦书,死死的抱住。
“锦书,饶恕我吧!”
听听,她都说了些什么,饶恕了她,那么,又有谁来饶恕了他?
“锦书,我知道自己十恶不赦,你可以打我骂我教训我。”慕梅厚着脸皮:“但是,我请求你不要不理睬我。”
“一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要我,从小到大,我总害怕自己因为这样的原因接受到了来自人们的惋惜怜悯的目光,我讨厌那些,总觉好像在那些目光下自己真的变成了可怜虫,我甚至想狠狠的反驳他们,我人长得漂亮功课生活独立又好有什么好可怜的,该可怜的是他们的那些整天仗着父母亲的爱任性不懂事的孩子。”
“可是,锦书不一样,在这个时候我甚至希望赵锦书就可怜可怜一下林慕梅,那个从小就缺乏爱的女孩,被当成工具养着长大的可怜女孩。”
“锦书,我没有告诉你吧?其实,赵锦书的林慕梅最好的阳光,永远都会落在心头上一束最为美好最为独一无二的阳光,有好几次我想自暴自弃,可是一想到你我就舍不得了。”
“锦书,不要不理睬我!”
紧紧的抱着他,慕梅哀求着,赵锦书很心软的。
有那么一瞬间,赵锦书想抬起手来抚摸那颗埋在自己怀里的那颗头颅,轻轻的告诉她,好吧,林慕梅看在了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就饶了你吧!
然后,在接下来的时光里,继续当那缕落在了她心头上最为美好最为独一无二的那一束阳光。
只是,此时此刻,他的手没有力气抬起来,一旦感情付出得越多丝丝缕缕的就会越反馈在身体的每一个器官上造成了负荷。
赵锦书爱上林慕梅是一道用漫长的光阴累计起来的公式。
赵锦书爱林慕梅=怜悯---好感---心动---爱恋---等待---再等待!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继续的了。
没有去摸她的头:“林慕梅,怎么办?我太累了,你房子的钥匙过几天我会快递过去,林慕梅,从今往后,你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了。”
“现在,我请求你放开我!”
他走了,赵锦书走了,就在她的面前,初冬的斜眼被都市的高楼大厦切得七零八落,赵锦书背对着慕梅,落日的光芒在他身上投下了影子。
赵锦书的影子又长又瘦的,慕梅突然想起了赵锦书其实已经三十一岁了,慕梅突然想起来了在有一次赵锦书带着她去参加他朋友家聚会,他的那些朋友大都娶妻生子了,有一位孩子甚至已经会脆生生的叫着赵锦书为叔叔了。
如果。。。慕梅皱着眉低下了头,如果赵锦书不是倒霉了认识林慕梅,那么,想必,他现在已经是和他的朋友一样了带着自己的妻子孩子参加聚会了。
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眼看的就要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了,慕梅拔起了腿!
就是死也要缠住他,不是因为怜悯,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林慕梅不能失去赵锦书。
林慕梅和赵锦书在很久很久以后变成了老爷爷老奶奶的时刻,他们要一起去旅行,像那年慕梅在曼彻斯特的车站上遇到的戴着不同款式的结婚戒指结伴旅行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一样。
赵锦书一直往前走,和许多的人肩膀擦过了肩膀,赵锦书目光就只直直的望着前方,一直这样告诉着自己,不能回头,不要回头。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他的爸爸妈妈一直等着喝媳妇茶,他的爸爸妈妈还等着抱孙子,现在,他得甩开林慕梅,在极短的时间里找一个比林慕梅还要可爱的姑娘,他不想再当爱情里的傻B。
侧过身体,赵锦书闪到了一家电器商店门口的气垫边。
不一会,就看到了林慕梅从面前跑过,大约是没有找到他她就站在那里发呆。
林慕梅总有办法抓住自己的神经,赵锦书握着拳,他站在那里有着一个在给气垫注视气流的发电机,它在的响着轰轰,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风刮到了他的脸颊上。
一寸相思一寸灰。
商店的橱窗照着自己的眼眸,它和自己的思想背道而驰,痴痴的凝望着那个站在人群中狼狈的女子。
为了讨好自己她把她的头发弄得像一大堆坨在头上的泡面,把她打扮成了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的模样。
她的鞋肯定不合脚,所以刚刚奔跑的时间里掉了一只,也许是真害怕追不到自己她也无暇顾及。
现在,她就那样脚穿着一只鞋,手提着一只鞋,风把她的一头泡面般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的,很多人都在看着她,不少的男人贪婪的把目光落在了赤着的脚趾头以及她白皙均匀的大腿上。
那裙子太短了!
可是,平时比什么都精的她就站在那里浑然不觉。
赵锦书心里在叹着气,从气垫那边走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呀呀呀~~写这几章的时候被锦书哥哥给迷住了,我在想也许这文完结后可以写一段以锦书哥哥的为原型的男主配渣女的组合,嘻~~还没有写过渣女呢~~
37、惑(04)
锦书他跑到那里去了?是不是这次赵锦书打算不再理会林慕梅了?连怜悯也不没有用了?
要怎么样才能让赵锦书明白?要怎么样才能得到赵锦书原谅?这些念头开始在慕梅的脑子里杂乱无章得如走马观花般的在她的脑海中盘旋着。
慕梅就站在了街头,很多的人从她的身边越过,一直到,有一片阴影盖住了她,遮住了落日的余晖。
裂开嘴,慕梅扯出了一个僵硬的笑容,怯怯的唤,锦书!
“不把鞋穿上吗?”赵锦书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嘶哑的。
恍然间,慕梅才想起了原来自己手中还拿着一只鞋,鞋太大了,刚刚跑了几步鞋带就松了。
“就穿,马上穿。”慕梅拿着自己的鞋慌慌张张的想蹲了下去,赵锦书终于肯搭理她了和她说话了。
刚刚想蹲下手中的鞋就被抢走了。
林慕梅,真是一个不矜持的女人,都二十七岁了有时候单纯得就像一个小姑娘似的,她不知道在她身边走得很慢的男人都在等待着这样的时刻吗?只要她一蹲下了就铁定会走光,那时,男人们说不定会会在心里给她的身材比例打分。
这个时刻,成了慕梅脑海中永不褪色的温暖影像。
在熙熙壤壤的街头,男人赵锦书为女人林慕梅穿鞋。
慕梅低着头,他抓住了她的脚腕,把她的脚腕放进了黑色的大头皮靴里,他把皮靴的鞋带打成蝴蝶结,很漂亮的蝴蝶结,漂亮得仿佛下一秒它们就可以展开翅膀飞翔,翩翩起舞。
低着头,慕梅轻轻的用手指去触摸赵锦书的头,刚刚理过的头刺刺的,赵锦书喜欢把头发理的短短的,短短的头发再陪他顺眼的轮廓看着总让人会舒心,会想无条件的去信任他,慕梅想赵锦书要是当了演员了,他的这张脸一定演不了坏人。
小小的水迹掉落在了地上,一点,两点,三点。。
手从她的鞋带收回,听着她的声音在头顶上飘起,似远又近。
锦书,刚刚,我心疼。
终于,林慕梅也懂得了要和赵锦书说甜言蜜语了。
站立了起来,眼前这个女人就只站到了他的肩膀,初冬的风把她夸张的发型吹得七零八落的,她垂着头,因为流泪不想让人看见吧?刚刚,她还不是向他博取可怜么?
把她的头发顺好。
缓缓的,赵锦书说着。
“还是把头发弄回原来的样子吧,大卷发要配大嘴巴才有型,你又没有大嘴巴。”
人家茱莉亚罗伯茨可是有名的大嘴美女。
慕梅点着头。
缓缓的,赵锦书再次的,艰难的说着。
“林慕梅,我们到此为止了,既然你已经做了选择,那么,我也需要去找寻属于我的生活,所以,我们只能到此为止了。”
“不要来找我了,赵锦书不仅是你林慕梅的朋友他还是我爸爸妈妈的儿子。”
那天,慕梅穿着绑着蝴蝶结的大头皮靴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看着赵锦书开着车消失在了车水马龙中。
是夜,赵锦书拉着几位同事到三里屯的一家足球酒吧,周日,到酒吧看球的人还真不少,他的三位同事来自于英国北部是地地道道的曼联球迷,九点多的时间,转播镜头切到了英超赛场,曼联和阿森纳这对老冤家狭路相逢。
大杯的啤酒落肚,赵锦书觉得烦,电视转播的那种球场的喧闹酒吧球迷用特有的北京足球文化宣泄着他们对于球队的支持,半场快要结束时曼联率先取得进球,整个老特拉福德疯狂了,酒吧里曼联的球迷也疯狂了,阿森纳的球迷骂爹骂娘的。
半场哨声响起,在工作中冷静得像机器的三位同事拿出了英格兰球迷的流氓本色不住的吆喝着,其中一位扯了扯赵锦书的手,拿着酒杯的手指向了某个地方,语气轻佻:“那个妞一进来目光就往我们这里看了,你猜,她是在看我还是在看你?”
在幽暗的角落里,赵锦书看到了林慕梅,还是那身打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林慕梅面前放着的大号的啤酒杯让赵锦书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差不多三分钟后一个穿着曼联球衣的球迷向她靠近了过去,她看了没有看只是抬起了手,透过天花板的一束蓝色的光晕依稀可以辨别出她手中拿着的是类似于防狼器这样的。
“很酷,对吧!”拉着赵锦书的手拿着酒杯指向林慕梅的叫库克,来到北京工作刚满四个月,在北京工作的四个月里甩了两位北京女孩,两个北京女孩都是他在酒吧里认识的。
五分钟后,又有男人去找林慕梅搭讪,这次男人穿的是阿森纳的球衣,林慕梅再次对着男人亮起的防狼器。
库克大笑了起来,眼里的意图已然不言而喻。
八分钟后,一群男人围住了林慕梅,因为穿阿森纳球衣的男人招来了他的一群哥们,显然林慕梅惹恼了他。
现在酒吧的气氛就像是火药桶,在这样的气氛下要引起了一场争斗是轻而易举的,比如说一球落后的阿森纳球迷很容易的会把他们的气撒在了独自坐在一边的骄傲的女人身上。
库克拉着赵锦书从吧台上站了起来朝着林慕梅那个方向,拨开了那群人,被围在中间的林慕梅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只是,她的头已经被泼上了啤酒,些许的啤酒泡沫还挂在了她的头上。
赵锦书一把拉起了林慕梅,朝着那个拿着啤酒杯的男人一个拳头往他的下巴抡了上去,男人还没有站稳。
因为这位突然冒出来的正义骑士的出现,刚刚还死气沉沉神情冷漠的一身朋克打扮的女人像是突然的被注入了能量,拿着大杯的啤酒就往那位阿森纳球迷的头上倒。
“这个还给你。”她的声音清脆。
来凑热闹的人也跟着起哄,赵锦书把林慕梅挡在了身后,冷冷的看着那几位穿着阿森纳球衣的男人,这个时候,他的三位英国同事也靠近了过来形成以一个小集团。
也许是赵锦书身材高大以及他的那种气场还有站在他身边人高马大的英国人形成了威慑力,被倒了啤酒的秃头男人不住的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们。
酒吧的老板过来了拿出了和事老的架势,而曼联和阿森纳的下半场球赛的开场哨很适时的阻止了这一场一触即发的纷争。
秃头男人被他的朋友拉走了,围观的人也纷纷的聚到了电视屏幕前。
赵锦书拉着林慕梅来到了远离电视大屏幕的较为安静的小吧台,林慕梅自来熟的拿起了他的手掌,装模作样:“让我看看,是我们家锦书的拳头厉害还是秃子的下巴厉害。”
装模作样的检查了一阵子,老成在在的点着头:“果然啊,赵锦书的拳头不是盖的,分毫无损。”
这是赵锦书见过最狼狈的林慕梅,即使她浑身湿漉漉的在他公寓的屋檐下哭也没有现在这般的狼狈,头发的卷发被啤酒弄湿了,披在头上更像看着更像泡面了,偏偏,她在在卖弄着她天真无邪的模样。
“林慕梅,你跟着我干什么?不是对你下来驱逐令了吗?你难道不懂再闹下去对我们都没有意思了。”
“我懂!”缓缓的,慕梅放开里赵锦书的手,垂下了眼帘:“如果,你的那些话在几年前说我想我是求之不得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林慕梅就想厚着脸皮缠住赵锦书,因为,失去了赵锦书林慕梅的一生就不会完整。”
“如果这个时候林慕梅要是听从了赵锦书的话不在出现在他面前,那么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就变得毫无意义了,那么林慕梅就真真的变成一位没心没肺的混蛋了。”
她的手贴在了他的心上:“锦书,你问问这里,你真得希望从此和我变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关系吗?”
真是一个贪心的女人,赵锦书的喉咙咯咯的响着:“在中国有一句俗话叫做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林慕梅,做人不能太贪心的。”
“我知道。”慕梅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可是,我就是想鱼与熊掌兼得,我要你,但同时也要他。”
多么狂妄的口气啊!
赵锦书心生起了恶毒,就像学校里老师同学的榜样学生心里却很想把撒旦的肖像纹在自己带的身上。
拿起了自己的手机,赵锦书调出了手机里的一组照片,这是他前几天参加酒会照的,画面感很强,上镜的男女让画面像极了爱情电影里唯美的镜头定格。
这组照片照得棒极了,男女神情自然默契,如果不是认识照片中的男女,慕梅一定会读出这组照片的故事,一对情侣参加了酒会,女人不胜酒力,男人心疼女人,唯一能做到了就是提供自己的肩膀让她依靠,为她挡住风雨。
目光直直的落在了尤连城揽住在吴芳菲腰间的手上,也许是片刻也许是许久,慕梅抬起了头。
赵锦书的脸藏在光线阴暗的角落里,依稀可以辨别他在笑,笑得一定都不像赵锦书,他说着。
“林慕梅,上帝可不喜欢太贪心的孩子。”指着手机中的照片,赵锦书冷冷的:“担心你的尤少爷的心态和你一样,想来个鱼与熊掌兼得。”
“林慕梅,我想在鱼与熊掌这个身份里你应该算是鱼荣家的那位应该算是熊掌,熊掌不是比鱼价值更为的高吗?那天,你真应该去看看,你的尤少爷表现得有什么的出色,艳压全场,那场酒会上他是最精明的商人。”
作者有话要说:问我怎么评价慕梅为什么不放开锦书?应该是一种时间堆积起来的情谊吧,抓住了那段情谊就重了,放开了那段情谊就轻了,慕梅她相信度过了这段阵痛期会变得好起来的。
配上:其实之前有说过了,这文的女主是一位可怜可爱又可恨的女人,在大家认识了她的可怜和可爱之后也应该认识她的可恨,就包容她的那点小可恨吧,如当当说的,这只是一个缺乏爱的有点小自私有点小聪明的姑娘而已~~
38、惑(05)
“男人和女人的贪心是不一样的,林慕梅。”赵锦书紧紧的盯着林慕梅,继续说着:“女人的贪心大多始于情感,男人的贪心大多都始于事业。”
说到了这里,赵锦书的脸一点点的从阴影部分解脱了出来。
两张脸大约一个拳头的距离,赵锦书的声音轻飘飘的。
“别忘了,慕梅,你的尤少爷才二十三岁,正在经历着第一个从男孩蜕变成男人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的男人对于成功总是野心勃勃。”
“你的小情人,一直把自己的爸爸当做偶像也当做了敌人。”赵锦书顿了顿:“他说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三十岁之前超越他的爸爸,慕梅,你猜,他会不会在三十岁以前带给我们这样的惊喜呢?”
“而你,林慕梅,在他的追求里你又能帮到他什么呢?你没有任何的身份背景,凭着的也就是尤连城对你的爱,只是,这份爱会不会在大环境的冲击下变质这还是一个未知数,而吴芳菲不一样,她不仅来自于名门望族,上流社会最注重于门当户对,这也是为什么这个世界贫富差距正在越拉越大,穷人越来越穷,富人越来越富,因为富人们懂得什么才是最佳的投资。”
“再有,还有一个最为致命的,吴芳菲比你还要适合尤连城,在参加宴会那晚,那个年轻的姑娘让我见识到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离不开一个女人的支持这样的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林慕梅你也是聪明的但同时你太敏感了,你的身份一直是你的软肋,一旦有人提前了你的身份问题,一旦那个人故意的把语气变得不好的话你就会反击,没有哪个成功男人喜欢自己的伴侣变成了一个一触即发的火药桶。”
慕梅安静的听着,什么时候,锦书哥哥变得这样的言语犀利了?慕梅安静的看着赵锦书,而且,是破开你的胸膛一字一句针针见血。
把手机交回到了他的手上,慕梅耸了耸肩,无可奈何:“如果尤连城变成了那样的商人那我就自认倒霉了。”
手点了点赵锦书的胸部,轻佻的:“不是还有你吗?如果他变成了那样我就甩了他投入到了你的怀抱中,锦书哥哥,你觉着这样可好?”
风情万种的瞅着他。
赵锦书嫌恶的拂开了林慕梅的,见鬼般的看着她。
慕梅弯下了眼睛:“这样的我让你很不习惯吧?锦书,刚刚的你也让我不习惯,咱们一人一次,扯平了。”
强行的蹭到了他的身边,点酒,倒酒,把大杯的啤酒灌入了她的肚子中,豪气万千的用在伦敦他教会她北京人喝啤酒的方式重重的把酒杯往吧台上一顿:“锦书,我给你赔罪了。”
第一杯就下肚,林慕梅开始絮絮叨叨的。
“锦书,从小,我就处于被动的状态,被动的成为孤儿,被动的被一个叫林椿的女人收养,被动的到了尤连城的身边去,现在被动的在你和他之间做着选择。”说到这里她呜呜的哭了起来,抱着赵锦书:“可是,锦书,为什么就不可以两样都要呢,真得不可以吗?锦书,我只是不想这样被动下去!三年前我可以做到放你走,那都是那时我们正好处在那样的阶段,我觉得放开了你对你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三年过去了,锦书更重要了,重要得做不到再去放开你,放开了你,那么,你和我的一切算什么?”
“现在,锦书,我在尝试着用我的努力来留住你,因为林慕梅所拥有的也就只有你和他了,问我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累不累,我告诉你吧,累,累极了,心总像在油锅上煎熬似的,你们两个大老爷一样的,讨好了这个又惹毛了那个,讨好了那个又惹毛了那个。”
“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这么的贪心了呢?”
十五分钟里林慕梅喝了三大杯啤酒,三十分钟后林慕梅抓住他的衣襟把头埋在了他的怀里,埋在了他的怀里哭,继续喃喃自语着,继续发着牢骚着,这一阶段埋怨的变了。
“赵锦书,我也想像他们一样用我用劳动力赚取的钱为我的爸爸妈妈在节日的时候为他们挑选礼物,只是,为什么他们不给我这个机会。。锦书。。嗯?”
慢慢的,赵锦书手落在了林慕梅的头上,轻轻的抚摸着,林慕梅喝醉了,林慕梅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提前了她的父母,发着牢骚,不住的埋怨,不住的想念。
“好了,好了,林慕梅,锦书哥哥原谅你了。”赵锦书叹息着,还能怎么样?林慕梅要的也就是这样的时刻,可以毫无顾忌的在他的怀里发着牢骚。
已经习惯了!她习惯了他也习惯了。
林慕梅像是没有听到他的话,继续的抱怨着,这次的对象是尤连城,她一一的在数落他的不是,在当他的陪读时期最初的几年里吃过的苦头。
真是小心眼的女人!
曼联和阿森纳的比赛结束了,一比一战平,两队的球迷都不满意可就是找不到骂点,闷闷不乐的喝着闷酒,直播镜头切到了德甲,狂热的德甲球迷们神经开始跟着电视镜头一会亢奋一会破口大骂裁判。
在这个闹哄哄的酒吧里就只有林慕梅仿佛只沉浸在她的世界里,牢骚已经从英国穿越到了北京,从讨厌冬小葵变成了讨厌吴芳菲。
喝醉的林慕梅就像一个孩子似的,她的手一下一下的捶着他的肩膀,尤连城,你这样混蛋你怎么能让她靠在你的肩膀上呢。。
不久前,这个女人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多潇洒就有多潇洒,原来。。
林慕梅不仅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还是一个喜欢装的女人。
白色的大包包里隐隐约约的又可以看到了她里面手机屏发出了荧光了,几乎,它每隔一分钟就会亮一次。
赵锦书从林慕梅的包里拿出了手机,上面显示出了有上百通未接电话。
把林慕梅的身体摆正,拍着她的脸,林慕梅皱着眉头,醉眼惺忪,半响,愀着他傻傻的笑了起来,看着挺开心的模样,锦书,赵锦书。
“林慕梅,你喝醉了,现在,我送你回家。”趁着她一点点的清明,赵锦书握住了她的肩。
她呆滞了片刻,摇头,摆着手:“不回,不回,我不回去,家里总没有人,椿妈妈老是把我丢在家里一个人,连城也是,他老是让我在家里等他。”
不回,我不回去。。她趴在了他的肩上喃喃的说着。
依稀,赵锦书又看见了昔日少女时代的林慕梅,冷漠着脸,从不关心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情,社区里的邻居们谈起了她都说她是一个脑子好使的机器,孩子们追在她背后朝她扮鬼脸,说她是骄傲的巫婆。
那你是要去那里呢?赵锦书手落在了她的背上。
她在他的肩上,眷恋着声音,这个世界上就只有赵锦书最好,就只有赵锦书陪我玩,赵锦书,带我去玩吧!
她在她肩上撒娇,声音软软的,好不好,锦书。
好!我陪你玩。赵锦书的下巴搁在她的发鬓间,去嗅属于她独一无二的气味。
可是,锦书,我现在好困,先让我睡觉好不好。她又是如是的说着。
“好,想睡觉就睡觉。”赵锦书说着,口气不由自主的轻柔了下来,仿佛怀里的只是一个小小的孩童。
手机再次响起的时候,赵锦书接起。
“尤连城,林慕梅今晚不回家,我要带她回家住。”
说完了这句话,赵锦书关掉了林慕梅的手机同时的也把自己的手机关掉,这个时刻赵锦书感觉自己的身份开始转变成了看不到自己妹妹受委屈的哥哥,既然尤连城让林慕梅的心情不好了他就要让尤连城的心情不好!
赵锦书抱着林慕梅走出酒吧,从酒吧到酒吧停车场需要差不多五分钟的时间,林慕梅就趴在了他的怀里,头埋在了他的怀里,赵锦书很久很久以前幻想过,有一场属于他们的婚礼,他想在新婚夜的时间里,他一定要把她抱进他们的新房,用公主抱,像此时此刻一样。
这差不多的五分钟里,充斥着这样单调的对话。
“锦书。”
“嗯!”
“赵锦书。”
“嗯!”
“锦书哥哥!”
“嗯。”
“锦书。。。”
“嗯。。。。”
第十九次应答着,苦笑,还好,在他的怀里她没有把他当成了另外的一个人,如果那样的话那么林慕梅就太可恶了,还好,今天,她还懂得了打扮成了这样的模样来讨好他,还好,林慕梅打扮成这样顺眼极了,比茱莉亚罗伯茨更好看更让他心动!
赵锦书,真是无可救药了!
把林慕梅抱回了公司为自己分配的单身公寓,把她放在了沙发上,过多的酒精摄入让她的眉头深深的敛着,这个很会折腾的女人胃现在一定很不舒服吧?还有她身上的那件皮夹克,据目测,林慕梅身上的那件皮夹克应该就有几公斤的重量,粘贴在皮夹克身上的十几个装饰印章可都是那种生铁制造的。
叹了一口气,弯下了腰,解开了她脖子上缠得乱七八糟的项链丝带什么的,这个人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些的,终于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从她的脖子上拿下来了,接着,赵锦书拉开了林慕梅皮夹克的拉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