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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落花浅笑 当前章节:14884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02:57

“香雪,没想到你看起来柔弱可怜,却是这样一个心肠狠毒的女子!”张有财迅速松开香雪的胳膊,愤怒地说道,“你不仅诬陷我武哥,还想挑拨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还有,我跟你无亲无故,你方才为什么往我怀里靠?你真是不知廉耻!”

被张有财破口大骂,香雪忍不住放声大哭:“有财弟弟,你误会了,我刚才只是很害怕,所以无意识地往你那边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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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无可忍

“闭嘴!”张有财不耐烦地喝道,“你赶紧滚吧,我们家不欢迎你,你休想再来挑拨我和武哥的感情!”

说罢,张有财就怒气冲天地把香雪往院子外面推。

见事态演变得越来越糟糕,香雪又怕又急地望向张武,嚎嚎大哭起来:“武哥,你好狠心啊!你当初说喜欢我,都是骗我的吗?你真要眼睁睁地看着我嫁给一个老头子吗?”

“香雪,我懒得跟你多说,你快回家吧!”张武冷冷地瞟了香雪一眼,随后沉着脸转身进屋。

香雪本想跟着进屋,无奈被张有财拦住,于是她只好把视线转向李明珠,哭着道:“明珠妹妹,你帮我劝劝武哥,可好?就算没有武哥,你还有四个夫君呀,你要相信我,我的处/子之身真的是给了武哥啊!

之前我说给了马致远,是因为担心马致远会找武哥的麻烦,我一心为武哥着想,谁知他竟然如此薄情寡义……”

听了香雪这番话,李明珠的脸色不禁一阵青一阵白,她看了看香雪,又细细回想张武平日里的所作所为——

想到她刚嫁给五兄弟做共妻的第一天,她和张武一同睡觉。半夜时,张武宁愿去河边独自撸管,也没有强要她的身子……这样的张武,又怎么可能在尚未成亲前就占有香雪的初/夜?

退一万步讲,就算张武真的占有了香雪,以他敢作敢当的暴躁性格,也绝不可能当只缩头乌龟,不愿意对香雪负责……

思及此,李明珠心里渐渐有了底,以前对香雪的同情也瞬间灰飞烟灭,只剩下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反感。

“香雪,你不要再信口雌黄,我相信武哥绝对没有占有你的初/夜!”李明珠气呼呼地说,“本来我还觉得你可怜,但你竟然诬陷武哥,我现在一点儿也不同情你了!你快点走,我不想再看到你!”

“你们……你们联合起来欺负我……”

香雪捂脸哭了起来,回想起张武曾经对她的迷恋和温柔,再回想起他刚才的绝情冷酷,她不禁心如刀割,抬起头,透过朦胧的泪眼,愤恨地盯着李明珠。

“李明珠,你这个狐狸精!”香雪使出全身力气,推开拦在她面前的张有财,发疯般朝李明珠冲去。

李明珠还没回过神来,就已经挨了香雪两个重重的耳光。

啪!啪!

伴随着响亮的耳光声,香雪一边对李明珠拳打脚踢,一边连哭带骂地喊道:

“都是你的错!如果不是你,武哥怎么会变心……他以前那么喜欢我,为什么现在不要我了,都怪你……”

李明珠一时间被打懵了,呆呆地站在原地,脑海里一片混乱。

自己明明是张武的原配妻子,香雪凭什么骂自己?凭什么打自己?

“去死吧,不要脸的狐狸精……”香雪一把拽住李明珠的头发,手上死命用力,眨眼间,几根长发竟被她硬生生地扯落!

“啊!好痛!”李明珠惨叫一声,立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死死拽住香雪的头发,与她扭打成一团。

“你们别打了!”张文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连忙拽住香雪的手臂,将她和李明珠分开。

就在此时,一直在屋内观察外面动静的张武,黑着脸冲到院子里,二话不说就甩了香雪两个耳光!

鲜红的巴掌印,迅速浮现在香雪白皙的脸颊上,她不敢置信地望着张武,摸着脸颤声道:“你打我?你……你竟然打我?”

张武冷冷道:“我没有打你,只是把你给明珠的两个耳光还给你。”

话音未落,又一扬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再甩了香雪两耳光:“我现在才是打你,谁叫你先打我娘子?”

香雪的眼泪瞬间如决堤的洪水般,疯狂地汹涌而出:“武哥,没想到你这么绝情……”

“绝情的是你,不是我,”张武打断香雪的话,“我并未碰过你,你却先污蔑我,又辱骂殴打我的娘子,我真的对你忍无可忍!”

张文看着泪流满面的香雪,沉着脸道:“香雪,你适可而止吧,何必死缠烂打?”

说罢,怜爱地摸摸李明珠被打的脸颊,然后牵着她的手,将她带回西屋。

见状,张小宝愤恨地说道:“香雪,你快滚,再不滚,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一边说,一边找来院子里的笤帚,高举起笤帚,作势要向香雪打去。

香雪吓得花容失色,尖叫一声,双手抱头,哭着往栅栏门外逃去。

“香雪,你果然来找张武了!”

就在此时,愤怒的妇人声音,忽然从篱笆墙外传来。出声的正是秦氏,她步伐极快,一路气冲冲地走到香雪跟前。

“我的天哪,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儿?”当看到香雪红肿的脸颊时,秦氏不由惊呼一声,心疼地轻抚着香雪脸上的巴掌印,“是谁欺负你了?你快告诉娘,娘一定不饶他!”

“娘——”香雪从来没觉得自己的娘如此亲切过,她好像孩子一般,猛地扑进秦氏怀里,抱住秦氏放声大哭起来,“娘,是张武打我……还是你对我最好,我以后一定听你的话,我愿意嫁给沈地主,呜呜呜……”

当初收下沈地主的聘礼后,秦氏就警告过香雪,让香雪不许来找张武,说张武是个穷小子,配不上香雪;还说香雪以前回绝了张武的提亲,张武肯定怀恨在心,不可能再娶香雪。

然而,香雪并没把秦氏的话听进去,反而背着秦氏,昨晚半夜里偷偷来找张武。

香雪认为,张武平日里对自己一往情深,哪怕自己曾嫌弃他贫穷,但只要自己回头,低声下气地向他道个歉,他一定会原谅自己。

谁知,张武不仅没原谅她,还为护着李明珠而打了她四个耳光!

见自己的宝贝闺女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秦氏立刻脸一沉,满腔怒火“呼啦”一下窜上来!

“好哇,张武你这臭小子,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敢打我闺女?!你先前还在我面前指天发誓说喜欢她,你就是这样喜欢她的吗?

幸好我当时没把闺女嫁给你,你个王八蛋!你以前口口声声说喜欢香雪,结果一转身就娶了李明珠,现在居然还打香雪!你等着瞧,这事儿我跟你没完,我一定要让沈地主好好教训你!”

秦氏搞不清楚状况,只知道香雪被张武打了,一时间气昏了头,又跳又叫地指着张武破口大骂。

骂完张武,秦氏还觉得不解气,转头朝着其余几兄弟骂起来,骂他们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兔崽子,诅咒他们不得好死……

看在秦氏是长辈的份上,张武耐着性子,向秦氏解释了自己打香雪的原因。

可秦氏向来就刁蛮泼辣,哪怕知道是香雪有错在先,她也不管不顾,硬把这笔账全都算在张武头上。

张武本来还想忍着,想着让秦氏骂几句,这事儿就算完了。不料秦氏越骂越起劲,连张武的爹娘和祖宗十八代都骂上了,甚至连李明珠的爹娘也一起骂!

于是,张武恶狠狠地怒视秦氏,脸色黑如锅底,心里恨不得撕烂她那张嘴!

秦氏仍然不知收敛,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张武的鼻子继续大骂:

“瞪着我干啥?你一个大男人打我闺女,你还有理了不成?欺软怕硬的王八蛋,有本事你就打我,你打啊……”

香雪拉住秦氏的衣角,哀哀啜泣道:“娘,我们回去吧,我还得画个妆,好好打扮打扮。沈地主以前从未见过我,若是看到我的脸肿成这样,说不定要退亲哩!”

刚才李明珠被香雪打耳光,张武气急攻心,想也没想就打了香雪四个耳光;

现在听香雪一说,张武这才想到她今天下午要嫁给沈地主做小妾,可她现在双眼哭得红肿如桃,脸颊也肿得像馒头一样,以她现在这副狼狈的模样,恐怕真的会影响她出嫁……

思及此,张武心里也不是滋味,思绪乱糟糟的,就好像乱麻一般,剪不断、理还乱。

这时,秦氏更气了,直接放下狠话,说要让张家五兄弟吃不完兜着走,然后就拉起哭个不停的香雪,怒气冲天地离开了。

事情发展成这样无法收拾的局面,是众人谁也没料到的。

秦氏和香雪离开后,众人将院子里满地狼藉的碗盘碎片收拾干净,然后进了西屋,围坐在炕上,神色复杂地商量对策。

张文以手扶额,叹息道:“小武,沈地主对妻妾的好,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如果香雪恶人先告状,说你打了她,恐怕沈地主不会善罢甘休。”

张武的脸色寒若冰霜:“无所谓,人正不怕影子歪,难道我还会怕沈地主?倘若沈地主把我逼急了,大不了我就和他同归于尽。”

张文一拍土炕,怒喝道:“休得胡说!什么同归于尽?你要是死了,明珠怎么办?我们几兄弟怎么办?更何况,就算你和沈地主同归于尽,沈地主的家人也绝不会放过我们其余人,还是会闹得我们鸡犬不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苑梨襄的地雷,抱抱,呜呜呜,喜极而泣……爱你,于是今天加更100字!实在不知道再说什么来感谢你了,很高兴你这么喜欢我的文文,我会努力把文写得更精彩的,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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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海

张有财附和道:“文哥说得对,沈地主财大气粗,不是我们穷人家惹得起的。事到如今,我们只能万事小心,不要被沈地主抓住任何把柄,以免沈地主借题发挥,乘机兴风作浪。”

张虎郑重其事地道:“总而言之,以后我们一定要小心行事,随时保持警惕。”

商议完对策后,已经接近晌午,本来众人打算今天去赶海,但时间上已经来不及,只好改为明天去赶海。

翌日大清早,天还没亮,五兄弟和李明珠就坐在从二姑家借来的牛车上,出发去渔家村赶海。

众人头戴草帽,还带着三副扁担和六只箩筐,箩筐里装着水、干粮以及铁铲、耙子等工具。

牛车在山路上不疾不徐地前行着,半个时辰后,随着几声鸡鸣,朝阳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

众人渐渐从桃花村进入渔家村,此时此刻,乳白色的晨雾尚未散去,山路上冷冷清清,只偶尔有三两个来往的行人——那是当地以海为生的赶海人,特地起个大早去赶海的。

四下里一片寂静,几乎没什么人,而现在离海边还有很长一段路,所以众人看着眼前毫无新意的山林和山路,都觉得相当无聊。

“娘子,你唱首歌吧,也好打发一下时间。”张有财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李明珠想了想,想到大家现在都是去赶海,便随口唱起穿越前的一首童谣《赶海的小姑娘》:

“松软软的海滩呀,

金黄黄的沙,   

赶海的小姑娘光着小脚丫,

珊瑚礁上捡起了一枚海螺,   

抓住了水洼里一只对虾

……” 

“娘子,你唱的很好听,可是这歌词也太……”张虎以手握虚拳,拿到嘴边清咳一声。

“太怎么啦?”李明珠奇怪地问道,“太幼稚了吗?”

张虎正色道:“不是太幼稚,而是太轻浮了,但凡正经人家的小姑娘,哪儿有光着脚丫去赶海的?女子的脚是很隐私的部位,一般来说只有她的夫君才能看到。”

“……”李明珠满头黑线,卧槽!这见鬼的古代,劳资唱一首儿歌,你们也觉得轻浮?那劳资现在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轻浮!

思及此,李明珠气鼓鼓地反驳道:“我刚才那首歌是童谣,一点儿也不轻浮!真正轻浮的歌是像下面这首,你们听好了!”

说罢,也不等五兄弟答话,李明珠就娇声娇气地唱起来:

“月出,绿竹梢,红鸾照,醉今朝

怜花抱,唇相交,玉津淘

随手又把衣襟撩

小蛮腰,青丝绕,魂缥缈,打情骂俏

心肝宝,别胡闹

今晚儿春/宵一刻可不许讨饶

风/流郎君鬼花梢

惹得奴家魂出窍

冰肌玉骨红樱桃

梨白如雪任君咬

万千虫蚁心难熬

娇羞无力眼闭牢

粉面含春脸发烧

官人我要念奴娇

……”

不等李明珠唱完,张虎就慌忙捂住她的嘴,红着脸道:“娘子,快别唱了,回家再唱给我们听。现在光天化日的,若是叫别人听到就糟了!”

李明珠拽开张虎的手,冷哼道:“怎样?跟这首《念奴娇》比起来,第一首歌是不是一点儿也不轻浮?”

张虎急促地呼吸着,脸红到脖子根:“是是是,娘子说什么都是对的,但这样的歌以后还是别在外面唱了,要是被那些嘴碎的婆子媳妇听到,肯定会影响你的名声。”

李明珠翻了个白眼:“我才没那么傻呢,我是看周围没有旁人才唱的,如果有旁人在,我绝对不会唱。”

张有财凑到李明珠耳边,笑眯眯地道:“娘子,你唱的《念奴娇》好销/魂,听得为夫都不想去赶海了,现在就想和你春/宵一刻……”

“去!没个正经样儿,”李明珠娇嗔地推了张有财一把,“听首歌你也能胡思乱想。”

就这样,李明珠和几兄弟说说笑笑,牛车也渐渐行远。

这时,郁郁葱葱的山林里,忽然传出两名男子对话的声音。

“大哥,那唱艳情歌的女子就是李明珠么?”赵辰逸的俊脸红如番茄,心脏怦怦直跳,“她可真是胆大啊,根本不像你说的那样,性格内向害羞。”

李秀莲的夫君赵瑜骑在高头骏马上,望着牛车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道:

“也许是我多虑了,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明珠的确不像被卖过去做共妻的,反而像是心甘情愿的。”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赵辰逸问道,“要不要回家?”

赵瑜叹了口气,说道:“既然明珠并未受委屈,我们就打道回府吧!本来我是觉得事有蹊跷,才想抽空调查一番,没想到果然如秀莲所说,明珠竟是自愿嫁给张家五兄弟的。”

赵瑜是衙门里的一名捕头,而他爹是本县的县令。

赵瑜和李明珠并不熟,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只是由于李明珠是李秀莲的亲妹妹,所以赵瑜爱屋及乌,一直把李明珠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

一个多月前,李秀莲嫁给赵瑜的当天,赵瑜就得知李明珠成为了张家五兄弟的共妻。

当时赵瑜就非常惊讶,但那天是他的大喜之日,他忙里忙外地应酬,也就无暇去询问李明珠,为何会成为共妻。

后来,当赵瑜向李秀莲询问这一点时,李秀莲告诉赵瑜,李明珠是自愿嫁给五兄弟的,但赵瑜并不相信。

因为在赵瑜的印象中,李明珠是个害羞胆小的姑娘,不可能做出那样惊世骇俗的举动,竟自愿成为共妻。

再后来,衙门里下令,命令赵瑜带衙差去追捕一名江洋大盗。为此,赵瑜不得不每日早出晚归,没有时间去顾及李明珠。

前几天,江洋大盗终于被抓住,赵瑜也终于可以喘口气,得到三天的假期。

一得空,赵瑜就叫上二弟赵辰逸,与他一同前往李明珠出嫁前所在的李家村,并向几个村民打听李明珠嫁给五兄弟做共妻的原因。

其中一个村民告诉赵瑜,李明珠是她爹娘被卖给五兄弟的,但她为何会被卖掉,谁也不清楚。

闻言,赵瑜感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就去桃花村探望李明珠,想知道她沦为共妻的真正原因。

今天一大早,赵瑜和赵辰逸便赶到张家院子,不料邻居大婶告诉他们,李明珠和五兄弟去渔家村赶海了。

因此,赵瑜和赵辰逸马不停蹄地追到渔家村,在半路上,果然看到了前方坐在牛车上的李明珠等人。

赵瑜凝思片刻,并未上前打招呼,而是躲进旁边的山林里,远远地观察李明珠和五兄弟,并凭着他习武之人的敏锐听力,偷听李明珠等人的谈话……

“大哥,”赵辰逸笑道,“俗话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或许昨天那个村民并不了解情况,因而才误以为李明珠是被卖为共妻。依我看,李明珠和她那五个夫君倒是很相亲相爱,一路上都在打情骂俏呢!”

赵瑜紧锁眉头,说道:“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前明珠在我面前很少说话,我还以为她很文静很内向……也罢,我们回去吧!”

话音一落,赵瑜和赵辰逸先后扬起马鞭,纵马朝县城的方向驰骋而去。

●︶3︶● 《五夫临门》 ●︶3︶●作者落花浅笑 ●︶3︶●

晨曦微露,云淡风轻。

空气中飘荡着浓浓的海腥味,不远处的滩涂苍茫无边,放眼望去,碧海蓝天一望无际,沙鸥翔集,渔帆点点。

此时此刻,已有一些赶海人零零星星地散落在海边。

临海的几个村里,家家户户都有一张祖传的“潮水表”,表上标示着一个月的潮起潮落。每逢退潮时,村民们便三五成群地来赶海。

今天恰好退大潮,是以更加热闹。婆子媳妇们带着孩子,拿着网兜和小铁锹;青壮年们带着耙子、渔网等工具,雄纠纠气昂昂地向大海出发。

见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五兄弟也快步踏入滩涂,轻车熟路地往海上走去。

李明珠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海,感觉十分新鲜,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用脚轻轻踩在泥滩上,极其缓慢地往前面挪动。

脚下的泥滩松软滑溜,李明珠刚走出一小段路,就冷不丁一个趔趄,险些滑倒,幸好被张有财眼明手快地扶住。

张文回头一看,笑道:“你第一次来海边,没有走习惯,很容易摔跤,不如我们牵着你吧!”

说着,张文便和张有财一起,一左一右地牵住李明珠的小手,带着她,放慢速度往前方走去。

走到海边,正好赶上退潮。

碧蓝的海水哗啦啦地响着,翻滚着,一层层往后退去,好像被巫师施了魔法似的,方才还在脚下的海水,眨眼功夫已退出十米以外。

退潮后,眼前的海滩显得更加开阔,阳光下,滩涂上的水洼泛着粼粼波光。

远处几只渔船,静静地停泊在海面上。时不时有翩飞的海鸥掠过,衬着天边金红的朝阳,勾勒出一幅温馨美丽的渔家画卷。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亲若君的地雷,抱抱,呜呜呜,再次喜极而泣,我的读者都好萌,星星眼ing……爱你,于是今天加更100字!

亲们,不知道你们听过本文中明珠所唱的《念奴娇》没有?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虎躯一震!那歌词,实在太销/魂了有木有!

于是附上此神曲的链接,有兴趣的亲可以去听一下:

☆、宝藏

当李明珠为壮观的退潮场面感慨不已时,周围的赶海人渐渐增多,他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有的手提竹篮,有的高挽裤脚,有的戴着斗笠,有的拿着耙子……密密麻麻的人群好像潮水一般,蜂拥进退潮的海滩。

有人用耙子挖海沙,有人用网兜网鱼,有人拾贝壳,有人捉螃蟹……欢笑声、说话声、劳作声交织成一片,原本寂静的海滩顿时沸腾起来,就好像赶集一样热闹。

李明珠和五兄弟也加入赶海的人群,斗志昂扬地开始寻找猎物。

但见他们跟着退潮的海水往前走,一边找蛤蜊孔一边说笑。这里的蛤蜊又大又肥,肉质鲜美,外壳也光滑美丽,是姑娘们很喜欢的小玩意儿。

张文告诉李明珠,假如在潮水刚褪去的泥滩上,有一处指甲般大小的小孔在冒泡,那就是蛤蜊的透气孔,那里面肯定有蛤蜊。

这时就用小铁铲往小孔旁边铲下去,用力一撬,小孔就不再冒泡。再把撬起来的海沙抖落几下,蛤蜊就会滚落出来。

李明珠谨遵张文的教导,手里的小铁铲挖啊挖,果然挖出一只又一只蛤蜊,而箩筐里的蛤蜊也越来越多。

挖蛤蜊的过程中,李明珠还碰到了大哥李天佑和大嫂刘小芳,并和他们聊了一会儿天。

从聊天中,李明珠才知道,原来李天佑和刘小芳竟是因为赶海而结缘。

半年前,刘家村的姑娘刘小芳来渔家村赶海,不料不小心踩进一块沼泽地,整个人陷进泥浆里,□到肩部全部淹没。

后来,在李天佑的帮助下,刘小芳才总算侥幸脱险,捡回一条命来。

接下来的半年里,又经过几次赶海时的偶遇,刘小芳就对救命恩人李天佑芳心暗许,而李天佑也对刘小芳逐渐生情,就请人去刘家提亲,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为纪念他们的相识相知和相爱,结为夫妻后,李天佑和刘小芳就经常来海边赶海,打捞些海产品,既能吃又能卖,还能为平淡生活平添几分悠闲的渔家之乐……

挖了许多蛤蜊后,李明珠累得腰酸背痛,刘小芳便提出带她去礁石上打海蛎子。

相对于挖蛤蜊来说,打海蛎子更轻松,更像一门技术活儿。

海蛎子都是成片生长在礁石上的,个头虽小,但味道非常鲜美。打蛎子的工具俗称“蛎钩子”,就是用木棒做手柄,在木棒的一端安上一只尖锐的弯钩。

打海蛎子时,用蛎钩子把蛎壳凿开一个小孔,然后将弯钩伸进去,使劲一掀,把上面的壳掀开,留在礁石上的那半只壳里,就长着海蛎子肉。

这时就用事先套在手指上的铁指甲一挖,将海蛎肉挖出来,放进盆子等容器里。

刘小芳是赶海的常客,打海蛎子的动作非常娴熟,好像行云流水一般优美,每敲开一只蛎子壳,她就能得到一团完整干净的蛎子肉;

然而,李明珠是生手,笨手笨脚的,蛎钩子打了四五次,好不容易才将一只海蛎子坚实的硬壳砸开。

但定眼一看,已经有很多蛎壳残渣陷进蛎子肉里了,不难想象,若是拿回去吃,吃起来铁定硌牙。

李明珠无比郁闷,只能再接再厉。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她努力奋斗了好半天,一连凿了十几只海蛎子,但每只海蛎子都被她凿得惨不忍睹,蛎壳碎屑落得到处都是,挖出来的海蛎子肉也是残缺不全。

见状,众人都哈哈大笑,先后打趣李明珠。

李明珠又羞又囧,只得在五兄弟轮番上阵的指导下,更加卖力地打海蛎子。

折腾了好半天,李明珠终于挖出第一只完好无损的海蛎子肉,顿觉十分骄傲,献宝似的把那只小小的海蛎子肉拿给众人看,惹得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李明珠打了一会儿海蛎子,便觉得腻味了,就去礁石上捡海螺。

那是一种李子般大小的海螺,密密麻麻地藏在礁石的凹缝里,随手一摸就能抓到。

见张文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全神贯注地抓海螺,李明珠不禁放声大笑,得意洋洋地把小手伸进凹缝里,开始闭着眼睛抓海螺。

哪知她的运气实在太差,海螺没抓到几只,手指却被一只个头肥大的海蟹夹住了!一时间,她痛得嗷嗷惨叫,连忙找张文求救。

张文一看,这海蟹通体鲜红,胸甲呈横卵圆形,螯足粗壮,竟然是性凶好斗的赤甲红海蟹!

于是,张文哭笑不得,使力将蟹腿掰断,可蟹钳还死死地夹在李明珠的手上。张文又费了好些功夫,才终于小心翼翼地把蟹钳取出来,帮助李明珠童鞋脱离苦海。

此时,李明珠已经痛得眼泪汪汪,而且追悔莫及,立刻发誓以后再也不闭着眼睛捡海螺了,逗得众人不约而同地捧腹大笑。

尽管手指被海蟹夹伤,但李明珠还是兴致勃勃地继续捡海螺。为避免再被海蟹夹住,她这次把眼睛瞪得大如铜铃,认认真真地在礁石缝隙里找来找去。

不一会儿,一把一把李子般大小的海螺,被李明珠拾起来,先后丢进箩筐里。

为了讨李明珠的欢心,张有财给她捉了十几只比铜钱还小的小螃蟹,让她带回去当宠物养着玩。

可别小看了那些小螃蟹,它们比大螃蟹还难捉,会从一条石缝里嗖地窜进另一条石缝里,必须耐着性子,用小铁钩将它们慢慢往外赶。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铁钩时还要掌握好力道,不能太用力,否则小螃蟹就会被铁钩戳坏从而死翘翘,而且哪怕是被戳得面目全非,它们也不肯爬出石缝,真可谓是宁死不屈啊,咳咳!

当张有财捉小螃蟹时,张小宝和张虎便去浅海处摘海青菜。

碧绿的海青菜随着海水的涌动飘飘摇摇,张小宝和张虎站在波光粼粼的水洼里,将海青菜一把一把地用镰刀割断,扔进箩筐里。

这些海青菜拿回家晒干后,能够存放很长一段时间,可以用来凉拌,也可以用来做包子,还可以用来熬汤煮豆腐,熬出的汤汁鲜美可口。

半晌,张小宝和张虎割了许多海青菜,李明珠、张文等人捡了不少海螺。

刘小芳和李天佑也收获颇丰,他们向李明珠等人打了声招呼,然后就踏上回家的路程。

与此同时,海滩上,少数赶海人陆陆续续地散去;然而,张文却并未打算离开,而是带领众人转移阵地,前往远处人迹稀少的悬崖峭壁,继续赶海。

来到高高的悬崖边后,只见张文拿出事先备好的麻绳,先将张武用绳子吊下悬崖,然后让张武在下面接着李明珠,用绳子拴住李明珠的腰,让她顺着绳子落到崖下。

紧接着,其余几兄弟利用麻绳,也先后来到悬崖下面。

这片海岸由于地势险恶,一向少有人来,所以资源相当丰富。

退潮后,海岸线显得十分辽阔,脚下的潮水汹涌袭来,撞击出一朵朵雪白的浪花。

滩涂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几块巨大礁石屹立在飒飒海风中,仿佛是英武的海边卫士,任凭波涛汹涌,也仍旧纹丝不动。

礁石上的夹缝里,藏着螃蟹和海螺;水洼里有章鱼,有色彩艳丽的海星,有柔若无骨的水母,有伪装成石头的小石头鱼,还有肥美的海带飘来荡去……

“啊啊,好多宝贝呀!”李明珠在滑溜溜的礁石上蹦来蹦去,振臂欢呼,无比开心。

此时的她,就好像是阿里巴巴发现了珍贵的宝藏,激动得情难自已。

“明珠,你小心点,可别摔倒了。”张文看着像孩子般兴奋的李明珠,宠溺地笑笑,“你和小宝就留在礁石上,其他人跟我下水去。”

说完,张文就带领着其余三兄弟,下海捉大鱼去了。

一个时辰后,箩筐里装满了张小宝捉来的海螺、虾蛄,以及二十几只脸盆大的红海蟹;李明珠用镰刀砍了一大堆海带,还觉得不过瘾,又到礁石上去揭“海龙皮”。

所谓“海龙皮”,听起来挺神秘,其实就是紫菜,是一种生长于浅海岩石上的藻类植物,颜色呈紫色。

由于紫菜很像海龙王身上蜕下来的鳞皮,所以村民们就叫它海龙皮。

平日里,海龙皮都游荡在海水里,不方便打捞;但今天退大潮,海龙皮被海浪冲打在礁石上,经过阳光一晒,就变成凝结在礁石上的紫皮,薄如蝉翼。

李明珠把这些紫皮从礁石上撕下来,扔进箩筐里,与海青菜放在一起。

与此同时,张文等人时不时就从海里上岸,将捉到的大鱼丢进箩筐。

直到六个箩筐全都装满海产品,众人才顺着麻绳,回到悬崖上,而箩筐也用绳子吊上去。

这次的赶海,可谓是满载而归。

众人留下一箩筐海产品带回家自己吃,把剩下五只箩筐里的海产品,全都卖给等候在海边的收渔人,竟然一共卖了560文的好价钱。

李明珠欣喜若狂,又跳又叫地拽住张文的衣袖,强烈要求以后每天都来赶海。

张文好笑地摸摸她的头,告诉她今天是退大潮,所以海产品很多;但若是平时每天都来赶海,根本收获不了多少海产品,因为海边几个村的村民们都是赶海人,许多海产品都会被他们打捞走,根本轮不到外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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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下图中是张有财给李明珠捉的超萌小螃蟹:

下图是赶海的场景:

下图中是蛤蜊:

亲们,下图中是海蛎子:

☆、生财有道

一听张文的话,李明珠顿时好像被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张武不忍心看到李明珠没精打采的样子,便跟她说其实每个月都会退两次大潮,如果她喜欢赶海,那他们全家人可以每次退大潮时都来。

闻言,李明珠这才高兴起来,眼巴巴地盼望着下次赶海,惹得众人轻笑不已。

此时,忙活了大半天,银钱到手了,众人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叫。

张文带着众人找了一处避风的土坡,从山上捡来一些柴火,点燃篝火,把刚才捉来的大鱼烧着吃;又将几只大蚌壳洗净当锅,蚌壳内盛上海水,放进海蟹和蛤蜊,就着篝火煮海鲜。

不一会儿,轻烟袅袅,大鱼烤熟了,大蚌壳里也弥漫出浓郁的海鲜味道,令人垂涎欲滴。

众人齐齐欢呼,开始吃午饭。

烤鱼金黄酥脆,肉多刺少;鲜红的海蟹剥开后,蟹肉白嫩嫩的,鲜美可口;蛤喇虽然没加佐料,但也一样的美味,吃后齿颊留香、意犹未尽。

一边吃海鲜,众人一边开始闲聊。

张文一边吃蟹腿,一边笑道:“小时候,我们五兄弟中最调皮的就是小武了。有一年夏天,晚上退大潮,我们一起来赶海。

当时并没有外人在,只有我们五兄弟。我们其他人都穿着衣裳裤子,可小武嫌天气太热,非要光着身子下海……”

“文哥!”张武刚毅的俊脸上泛起罕见的粉红色,他没好气地打断张文的话,“光天化日之下,你能不能别提这些乱七八糟的陈年旧事?”

“这哪儿是乱七八糟的事?这可是你的血泪教训啊!”张文哈哈大笑,继续说道,“当时,我们其余人都在海滩上挖蛤蜊,但小武硬要顺着礁石下海,说要去捉大鱼……”

“结果武哥还没下海,就突然大喊救命,吓得我们几个风风火火地冲过去,”张虎朗笑出声,接着张文的话说道,“娘子,你猜结果怎么着?”

“怎么啦?武哥为什么叫救命?”李明珠好奇地问。

张有财狂笑不止,说道:“当时武哥只有头露在水面上,大半个身子都紧贴着礁石,泡在海水里。每当海浪一翻涌,他就痛得惨叫一声,我们左看右看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后来,文哥不得不潜水去查看,谁料不看不要紧,看完后,文哥就浮出海面,疯魔似的笑了大半天……”

“啊?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巧,”张有财笑道,“原来礁石的夹缝里有一只大蚌壳,那蚌壳紧紧夹在武哥下/身的……咳,夹在他的小弟弟上,根本不能用手拽。最后还是文哥用铁钩把大蚌壳从礁石缝里勾出来,然后武哥就带着那只大蚌壳爬上岸……”

“噗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李明珠捶地狂笑,笑得前仰后合,“那后来呢?”

“后来文哥用两只手各掰半边蚌壳,拼命往外掰,把那只大蚌壳给肢解了。大蚌壳里面居然还有几颗珍珠,第二天我们把珍珠卖了,卖了足足二两银子呢!

我们都笑武哥生财有道,让他顺着礁石再下海一次,再找一只带珍珠的大蚌壳上岸。但他说什么也不肯再光着身子下海,每次下海都裹得严严实实。

有好几次,武哥居然还用椰子壳做了个保护罩挂在腰上,硬是将他的小弟弟密不透风地保护起来,以免再被大蚌壳之类的海生物夹到!”

等到张小宝讲完张武的糗事,张文便似笑非笑地总结道:“这就叫‘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此言一出,张武尴尬得脸红脖子粗,而其余人不由笑成一团,笑声随着咸湿的海风,飞出老远老远……

吃完海鲜大餐,众人收拾一番,挑起扁担,准备打道回府。

就在这时,张小宝忽然指着旁边的大海,惊叫起来:“你们快看,飞鱼!是飞鱼!”

众人一愣,顺着张小宝的手势望去,却见不远处一望无际的碧蓝海面上,渔帆点点,前行的渔船惊动了无数条飞鱼。

明媚的阳光下,一条条飞鱼仿若矫健的飞燕般,乘风破浪,展开“双翅”疾速飞翔。流线型的鱼身无比优美,在海水里时隐时现,闪烁着粼粼银光。

飞鱼的体积小巧玲珑,不过巴掌大小,它们全都贴着海面飞翔,最远能飞50米以外。

“这些飞鱼好漂亮啊,若是捉几条去卖,恐怕能卖很多钱吧?”李明珠看着美丽的飞鱼,打起了如意算盘。

张文微微一笑,说道:“飞鱼肉的味道很一般,卖价并不高,只是因为飞鱼飞翔的时候能给大家解闷,所以大家都喜欢飞鱼。”

“哦,原来飞鱼并不能卖大钱啊!”李明珠遗憾地撇撇嘴。

接下来,众人观赏了一会儿飞鱼的精彩表演,然后就坐上牛车,往桃花村的方向行去。

半路上,见天色还早,张文便提出顺路去县城里的布庄走一趟,买匹绸缎回来,给李明珠做两套新衣裳。

原来,自从前些天李明珠将李秀莲送她的绸缎卖掉后,张文始终耿耿于怀,一心想要弥补李明珠的损失。

刚好今天赶海赚了560文钱,张文就寻思着要给李明珠做新衣,以免她每天都穿着半旧襦裙。

来到布庄后,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布匹,张文便让李明珠从绸缎里挑两种喜欢的花色,扯上几米,也好回去做新衣。

李明珠说道:“光是给我做新衣吗?不如买两匹绸缎,给大家每人都做一套夏装吧!反正两匹绸缎总共300文,我们的银钱足够买绸缎了。”

张文笑道:“虽然今天赚了些钱,但家里总得存点银钱应急,不能赚多少花多少。我们几兄弟穿棉布就行,回头我织布做几件新衣,不必买那么多绸缎。”

张虎摸了摸脑袋,憨笑道:“文哥说得对,我们五兄弟皮粗肉糙,穿粗棉不碍事;娘子,你皮肤娇嫩,得穿绸缎,不能让粗棉擦伤了你。”

听了张文和张虎的话,李明珠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鼻子微微发酸,一时间竟然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见李明珠眼圈红红的,似乎马上就要哭出来了,张有财赶紧说道:

“其实文哥织出的棉布一点儿也不粗糙,挺柔软的,我不习惯穿绸缎,还是更喜欢穿棉布。娘子,你赶紧选绸缎吧,选完了我们也好回家,这里离家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呢!”

李明珠点点头,强忍住心酸,慢慢打量起布庄内那些色彩纷呈的绸缎来。

扫视店内一圈后,李明珠发现墙角里有两匹绸缎,一匹是芙蓉粉,一匹是珍珠白,绸缎表面有一些坑坑洼洼的小点,看样子好像是被虫子蛀坏的。

李明珠走上前,抬手轻轻抚摸其中一匹绸缎,触手处手感丝滑柔软,细细一嗅,绸缎中还散发出淡淡的薰衣草香气。

这一幕被布庄老板周老头看见,周老头的眼中顿时闪烁起狡黠的光芒。

但见他立刻走过来,乐呵呵地道:“小娘子好眼力,这两匹绸缎可是上等货色,颜色亮丽,质地柔软,穿在身上也很舒适,只可惜被虫子咬了几个洞,卖不出高价了。这样吧,如果你喜欢,我就便宜卖给你,两匹150文怎样?”

李明珠还来不及说话,张武就冷冷道:“掌柜的,你这绸缎岂止被咬了几个洞?到处都破破烂烂的,就是想补,补出来也不好看。若是做成衣服,肯定浑身都是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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