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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作者:藤花琅/三五的风 当前章节:28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8 17:57

辛宛站在那儿一动没动,好似脚下踩着黏胶,腿中浇了铅水,抬不动步子。

身后那两个人已然出去了,但门没关,他看见宋珩朝他招了招手,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发现他在偷听,只说:“过来。”

辛宛不敢看钟语的脸色,但估计被撞破这种事的话,应该不会太高兴,于是心存了愧疚,像做错事儿般低着头走过去。宋珩和钟语又说了几句,心照不宣地避开了那个话题。

送走了钟语,宋珩问:“吃饱了吗?”

“啊,”辛宛抬头,脑袋里杂乱,莫名说:“我饿了。”

天气预报说明日暴雨,今夜里风有些大,天不是浓粹的黑色,泛着橙色。宋珩带他去买了附近一家肠粉,在等待中,辛宛把那封信折叠藏进了外套兜里,没有给他。

白嫩半透明的肠粉裹了肉,浇上香滑的汁水,盖上塑料盖子也能闻到香味。辛宛提着那盒肠粉跟在宋珩身后上了车,没什么食欲。

车门一关,外面的热闹就尽数隔离开,安静愈发突兀。

宋珩并没有同他搭话的意思,辛宛忍不住开口:“你不问我为什么来找你吗?”

车子驶出停车场,宋珩从善如流地开口:“啊,那你为什么来找我?”

很敷衍的应答,散漫。辛宛揣在兜里的手捏紧了信封,低眼摇摇头:“没什么。”他侧过头看宋珩的眼,“我想来见你,就来了。”

“想来,就来了……”宋珩重复了遍他说的话,忽的笑了声,“你好像总是这样,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在医院光着脚下楼看狗,翻墙跳下来……”

辛宛回想起在医院的那天。

他光着脚下来,的确是因为着急,但不是为了看狗。

这句话很奇怪,只是突然冒出脑海的,但不太适宜说出口,辛宛玩着自己手指,低低“嗯”了声,过了半晌,才憋出:“她很漂亮,你为什么……”

宋珩愣了下,才反应过来“她”是谁,他说:“你喜欢她?”

“不是!”辛宛忙否认,觉得自己唇舌不听使唤,脑中所想和所出言语总是南辕北辙,他干脆闭了嘴,“算了,你当我哑巴好了。”

就这么一路沉默到了漱月里,车熄了火,辛宛刚要开车门下车,却发现门是锁着的,宋珩的声音轻声响起:“那封信是给我的?”

辛宛茫然:“什么?”

“你来找我,是为了给我这封信,”宋珩侧目看他,“是吗?”

辛宛觉得自己如同透明,无处可藏,局促的神情已然是默认了。忽然眼前笼罩了影儿,宋珩贴近了些,辛宛脑袋空白一片,身体僵硬,听着了窸窣动静,便眼睁睁看着宋珩手指夹着那封信抽出来了。

信封折皱了,上面写的字一笔一划——给堂哥。

宋珩垂眼,但只是把那封信褶皱捋平了,并没有当面打开,“听到我和她说的话了吧。”

辛宛心跳陡然快起来,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竟结巴了:“听、听到什么?”

车里停了冷气,无端让人喘不上气,宋珩说:“听到……’如果我喜欢女孩子’。”他轻笑了声,“你挺聪明的,应该能理解意思。”

辛宛嘴唇动了动,宋珩的话语切断了他的思绪:“我是同性恋。”

他微微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宋珩为什么要说这句话。但“同性恋”这个词一钻入脑海中,便带来难以克制的恐惧,几乎是本能反应,连带着辛宛对宋珩都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浑身都在轻微发抖,迫切地想要离开。

“觉得恶心?”宋珩问。

辛宛想要摇头。

车门锁“啪嗒”一声打开了,宋珩声音无波澜,似在驱逐他:“下车。”

辛宛有门锁的指纹密码,无需他去给开门。宋珩看见他单薄的身影站在夜色里,风把白色衣角吹得鼓胀起来,犹豫了会儿这才离开。

等到辛宛走了,宋珩半晌没有动弹。

他忽然想,自己原先不是同性恋的,是辛宛一腔热烈,让他离经叛道。

那封信在月光底下,阴影拢在褶皱里,他拆开了那封信,纸张是白色的,是商店里常见的400字稿纸,红色格子。

他的字很秀气,字如其人。

上面写着——

给堂哥:

对不起,我做错了,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不应该随便朝你发脾气,以后一定会听话(ps:但我真的没有生病)。也谢谢你一直照顾我,给你鞠躬啦。

下方是署名,郑重其事地写了“辛宛”。

宋珩盯着那些字,指腹无意识地摩挲着纸面微凹的痕迹。这样字迹的书信,他收过很多,最后的署名也都是“辛宛”。似乎是秋天,或者冬天?记不得了,宋珩罕见对他提出要求,有些委屈地说“辛宛,你没有给我写过情书”。

于是那些情书片片地穿过几年的岁月,一叠叠摞着,每封都会标注日期。他写过“我爱你”,写过“我好想你”,写过“一辈子”。

在每封情书的最后都会写“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见到你”。

很可爱的笔调,但有青涩的烂漫。

那些情书他至今也留着,只是再也没有打开过,兴许也泛黄了。

而那句“希望明天是晴天,希望明天见到你”也永远停在三年前八月三号那天。

?

八月中旬下了场暴雨,连绵两三日未曾断绝。从十六楼望下去,地上积的雨水光粼粼,路灯光照在上面,像兜了几十枚月。

下雨的缘故,宋珩在家的时间较以前长了,但仍像以前那样不冷不热,倒也没有再让他吃药。辛宛很少去打扰他,他难以辨明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思,自从宋珩说自己是同性恋后,他便打心底抵触去接近宋珩,但宋珩出现在他眼前,他还是很想抱着球球见他。

很矛盾的奇怪心思。

在这种时候很难不感到孤单。辛宛开始频繁地思念奶奶——自从他爷爷去世后,他和他奶奶相依为命,甚少分离。不过他奶奶是顽童,常常去跳广场舞,目的为了寻觅“下一春”。

宋珩只说他奶奶尚在治病,需要静养,辛宛也只得忍耐着不去打扰。

家中唯一高高兴兴的就算球球了,它每天吃上等的狗粮,右后腿跛着也不影响他跑得比其他狗快,整整胖了四五斤,那天跳到辛宛身上,差点没把辛宛送离这个美丽世界。

九月份时,六中正式开学了。

那身校服是蓝白色的,提前洗过了,有好闻的洗衣粉味道。辛宛心里存了点心思,想让宋珩见一眼他穿校服的模样。

但九月一号,宋珩也没来送他,只是让毛念送他去报道,在临下车时,毛念给了他一块手表,说是宋珩送给他的开学礼物,嘱咐他戴在左手。

辛宛愣了下,接过那块手表——很青春风的一块手表,价值不菲。他过了半晌才戴好了那块手表,表带宽,遮住了那两道狰狞的疤痕。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没有下雨,天气艳晴,云彩都白亮得要命,一切都完美,但他心里有道不明的遗憾。

作者有话说:

give me some sea stars(?)!!pleaseeeeeeeeeeeeee(好吉尔烂的英语,啊!(哈哈哈知道海星不是sea star,但是这个比较直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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