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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凝 当前章节:14685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9:11

“回来好几天了。”苏兰嫣到了正中的位置上坐下。

那个位置以前是老爷子的,也只有老爷子能坐。

“吴叔,我爸去风扬这段时间,总部的事有劳您操心了,现在既然我和江让回来了,您就安心歇着吧。”苏兰嫣下巴微扬着,声嗓清亮。

江让依旧坐着轮椅,是被萧远推着进来的,位置在苏兰嫣旁边。

他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就安安静静的坐在那儿。

吴宏远看了看江让,又看了看苏兰嫣,笑道:“兰嫣,去年在这儿,可是江让自己说的,如果一年不能让玉色回本,那就任集团处置,现在他出了这么大的纰漏,让玉色亏了多少钱?我爸是在帮着想办法解决问题,你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们还不明白吗?”苏兰嫣一挥手,孟昕立刻抱过来一摞文件,全数分发了下去,人手一份,“吴叔,这几年你可一点儿都没闲着,在公司的各个部门都安插了自己的人,他们因为有您撑腰,尸位素餐不办正事,谈个方案还把自己当玉皇大帝,这几年损失的订单算起来总共有多少?您不清楚吧?没关系,这上面都写着。还有吴宏远,这几年你借着采购的由头吃了多少回扣,捞了多少油水,真以为我心里没数吗?”

苏兰嫣说的这些事,孟昕刚刚分发的文件上都写得清清楚楚。

其实不只那些,吴北麒经手的项目一直不少,而每个项目他都能从中获利,把原本应该属于公司的利润划一部分到自己的腰包里,早些年他还比较收敛,自从几年前吴宏远结婚以后,他就越来越明目张胆,肆无忌惮。

吴宏远就更不用说了,什么事都想插一手,捞的油水只怕比吴北麒还多。

老爷子早就不管公司的事了,吴北麒以为这些事情没人知道,而且都好几年了也平安无事,却没想到,会在今天,被苏兰嫣把所有事情全都揭到明面上来。

手在椅子扶手上用力的握了握,好不容易才稳定住情绪,吴北麒问:“兰嫣,你这是要干什么?”

“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是江让的事,你不要转移话题。”吴宏远也插了嘴。

苏兰嫣眼波流转,“说江让的事?说江让什么?说江让没能如他所言,在一年之内让玉色回本?首先,一年的时间现在还没到,其次,江让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了秦氏,这其中包括绯雪的研发团队和工厂以及秦氏的其它产业,光这些就足够他弥补的了,而你们……这些事,打算就这么算了吗?”

其实这几年吴北麒做的事,下面的人也不是不知道,只不过因为他身居高位,所以没人敢说话,有的人甚至还想靠着吴北麒讨一点好处。

不过,现在苏兰嫣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事情也就很明白了:吴北麒父子在苏氏,可能待不下去了。

所谓墙倒众人推,这种时候,自然人人都要出来踩吴家一脚,再巴结巴结苏家,以表忠心:

“老吴啊,你……你怎么能做这种事呢?”

“就是啊!你看看你,一把年纪的人了,做的都是什么事儿?”

“宏远也真是的,也是不懂事!兰嫣啊,这次多亏了你,不然我们都还不知道这些事呢!”

“兰嫣,公司交到你和江总手里,我们就放心了。”

吴宏远到底年轻气盛,听着这些墙头草的话,一时没忍住就拍了桌子:“你们这些老狐狸在这儿装什么?我什么时候少了你们的好处?怎么,现在跑到苏家那一头去了?”

听见吴宏远的话,有人觉得不好意思,低着头不敢说话,可是还有人脸皮比城墙还厚,居然跟吴宏远对质了起来:“你这是说的什么话?明明是你和老吴做的事儿,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我们从来都是为了公司考虑,哪有分谁家谁家的?宏远,你这话可说得不对啊!”

“你们这帮老东西……”

吴宏远气得脸红脖子粗,刚要大骂,一直安安静静坐着的江让出声了:“我早就跟你说过,苏氏只能姓苏。”

后面吴宏远还要说话,被吴北麒拉住了,因为会议室里来了警察,他们是被警察给带走的。

而苏兰嫣则是趁着这次的机会,解了吴北麒在公司的职务,并且替换掉了吴北麒安插在公司的所有人。

以往有什么事,多半都是江让出面,苏兰嫣就是在家带带孩子,这还是苏兰嫣第一次有这么大的动作。

同时所有人也有了猜想:也许之前的那些日子,苏兰嫣不过都是假装的,江让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她的授意。

不然她今天能突然有这么大的魄力?还有江让,他能老老实实的待着听苏兰嫣说,自己一言不发?

总之,苏氏未来的继承人虽然是个女的,但是不好惹啊,手段可能不会比当年的老爷子少。

苏兰嫣新换上去的人其实也都是老爷子好几年前就逐一安排好的,能力有目共睹,而且对苏家足够忠心。

按照老爷子想的,苏兰嫣在集团里立了威,她这么搞了一次,公司暂时也没人敢有异动了,她还惦记着苏子沫,所以一把事情处理完,就跟江让一起回了风扬。

苏子沫已经能够下床了,老爷子正扶着她在床边走路。

一看到苏兰嫣回来,苏子沫立刻挥舞着自己的小胳膊,“妈妈妈妈!”

苏兰嫣心都快化了,过去把孩子抱在了怀里。

只一个星期没见,苏子沫好像就重了一点。

“妈妈,爸爸呢?”苏子沫问。

“爸爸去找医生了。”苏兰嫣回答。

江让说,他的腿已经养了一个多月了,他想去问问医生,看看自己什么时候能拆钢板。

他不想再待在医院了。

所有事情都解决了,他也不想继续待在风扬。

江州的事情,小四早就打电话跟老爷子汇报过了,老爷子很满意。

苏子沫没几天就出院了。

明明才下午三点,窗外却黑漆漆的一片。

天空压了厚厚的一层乌云,看起来好像是要下雨。

老爷子让孟昕留在医院照顾好苏子沫,然后说:“兰嫣,你跟我去一个地方吧。”

苏兰嫣于是哄了苏子沫睡午觉,上了老爷子的车。

原本以为老爷子是要跟自己说公司的事,可是,并没有,老爷子只是把苏兰嫣带到了一栋小楼的天台。

天下起了雨,有人给他们撑伞,苏兰嫣的话混杂在雨声里,不太清晰:“爸,您带我来这儿干什么啊?”

老爷子没说话,只是指了个方向,“你看那儿。”

苏兰嫣顺着老爷子说的方向看过去,只是一段马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不过也难怪,这么大的雨,人们都四散着回家或者找避雨的地方了,街上哪儿还有什么行人?

就在苏兰嫣还想跟老爷子询问的时候,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人。

他们所在的楼层不高,也就五六层,即便站在天台,但是苏兰嫣也能看得出来那个人的身形。

是秦云昌。

苏兰嫣的手用力的握成了拳头,贝齿紧紧地咬着下唇。

“秦云开死了以后,秦云昌还想着找人报复你和江让,今天下午,他去见了一个人。”老爷子道。

苏兰嫣问:“他见的谁?”

老爷子没有回答。

不一会儿,拐弯处突然冲出来一辆汽车,司机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怎么着,车在大雨里开得七拐八拐,喇叭声接连不断,秦云昌刚反应过来,那车就直直的撞到了他的身上。

不仅如此,开出一段儿后,那车又倒回来,从秦云昌身上碾了过去。

大雨里,除了一片血肉,就是一把翻在地上的黑色雨伞,那辆汽车开得飞快,迅速的消失在了雨幕里。

“秦云开见的就是他。”老爷子道。

秦云昌之前就是找的这个人抓的苏兰嫣,可是苏兰嫣没事,不仅如此,秦云开还被抓了,死在了看守所,秦氏也不复存在。

秦云昌于是出了重金,想让他杀了苏兰嫣和江让。

只是他不知道,这个人早就被老爷子查出来了,只是老爷子一直没有动他,而且说了,以后如果秦云昌再找他,就把事情告诉他。

所以秦云昌在跟他谈话的时候,他的手机其实是一直保持的通话状态,他们说了些什么,老爷子听得清清楚楚。

老爷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多给了两倍的价钱,要了秦云昌的命。

老人把这些事娓娓道来,波澜不惊,苏兰嫣却觉得浑身冰凉,背脊都在发着抖。

秦云昌死了,那个曾经侮辱过她的男人……死了……

“傻丫头。”老爷子突然抱住了苏兰嫣,苍老的声音变得沙哑,“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我?我是你爸爸啊,你怎么能不告诉我……”

苏兰嫣惶然的转过头来,对上一双湿润的老眼。

好一会儿她才明白,原来老爷子什么都知道了。

当初回家以后,她不敢在老爷子哭,怕被老爷子看出来,怕被老爷子知道在KTV发生的事,她怕老爷子会把她打死。

后来知道怀孕了,她就更不敢说了,她想保住这个孩子。

所以她才去找了江让。

虽然之前跟江让只见过一次,但是她是信得过江让的,那个对女孩子很避讳的、帮她找衣服、带着她回家自己在过道里睡了一个晚上的男人,明明自己的日子已经过得很辛苦了,可桌子上还放着书,笔记本上用不同颜色的笔记着英语的语法,书页上标注着企业管理的重点。

她跟江让有共同的敌人,他们像战友,他们花了六年的时间才准备好一切,从江州到了风扬。

可她没有想过要杀人,江让也没有想过。

现在,江让的仇人死了,她的仇人也死了。

老爷子知道了一切,她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在这个最爱自己的男人怀里哭一场。

苏兰嫣脸埋在老爷子的肩膀,眼泪大颗大颗的滚落下来。

老爷子抱着苏兰嫣,转过头,盯着雨里的那滩血肉。

原本他没想过带苏兰嫣来这儿的,他想让苏兰嫣以为秦云昌只是出了一场车祸,死于意外。

就像秦云开,所有人都以为他真的只是在看守所里发脾气,跟人动手被打死的。

江让在苏家的这些年,没有少受委屈,老爷子不是是非不分的人,道歉的话虽然说不出来,但是帮忙出口气还是做得到的。

如果不是上次在江州,江让用苏子沫的命来要挟老爷子,老爷子还什么都不知道。

江让不是那么狠的人,却突然提了那样的条件,苏兰嫣明知道江让和慕羽的关系,却还是一心要护着江让,老爷子就觉得奇怪了。

所以到了风扬以后,老爷子悄悄的用苏子沫的头发和江让的血去做了亲子鉴定,才发现他们根本不是父女。

后来,老爷子又让小四去查当年江让上班的地方,毕竟过了那么多年,小四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查到那天晚上苏兰嫣和江让、秦云昌都出现在了同一个地方。

“兰嫣,你是我女儿,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记得告诉我。”老爷子拍着苏兰嫣的后背,用力的闭上了眼睛。

事情处理完以后,苏兰嫣带着苏子沫跟老爷子一起回了江州,风扬的事情交给顾长林全权负责,玉色也由顾长林管理。

☆、我要去找他

一个月以后,江让出院了,他也去了江州,没回老宅,而是直接去找了苏兰嫣。

那个时候,苏兰嫣已经成了苏氏的总经理,江让去的时候,她刚开完会。

看到江让,苏兰嫣有些惊讶,“你不是还有半个月才能出院的吗?”

“钢板拆了,我就出院了,不想待在那儿。”江让坐在苏兰嫣的对面,中间隔了一张办公桌,他朝着苏兰嫣笑了笑,“我要食言了。”

苏兰嫣一时之间没有明白,茫茫然的问他:“什么?”

“我们当初签了十年的合同,这才四年,我要毁约了。”江让说。

当年江让跟苏兰嫣回苏家之前说好了的,苏兰嫣找人教江让商场上的所有事,提升他各方面的能力和支持,之后江让要为苏氏工作十年,分文不取。

四年前,江让学得差不多了,也开了自己的公司,他的账和苏兰嫣的账从来都是分开的。

苏兰嫣盯着江让看了一会儿,又问:“你要走?去哪儿?”

“我要去找他。”

“你怎么找?这个世界那么大,他走了那么久了,一点消息都没有,他可能去任何地方。”

“那我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江让在笑,尽管他不知道慕羽在哪儿,也没有慕羽的任何联系方式,但是他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找到的。

至于跟苏兰嫣的合同,他也已经想好了,“至于违约金,盛世和我在云城的两家公司,还有我在江州的房产,全都给你,应该差不多了。”

他只想去找慕羽,其他的什么都不要。

苏兰嫣抿了抿唇,她知道,劝江让是劝不动的。

尽管要找到慕羽,希望实在是太渺茫了,堪比大海捞针。

可是江让很倔,他想做的事,别人劝不住。

沉吟片刻,苏兰嫣打开办公桌最下面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份文件,是当年她和江让签订的合同。

从第一页翻到了最后一页,苏兰嫣突然笑了笑,“嚓”的一声,把合同撕成了两半。

然后再撕,直到把那份合同撕得粉碎。

“你帮了我很多,这份合同,不需要了。我会放消息出去,说我们性格不合,已经离婚了。”把已经成了碎沫的合同扔进了垃圾桶,苏兰嫣深吸了一口气,“去找他吧,你比我命好,有一个人豁出了一切爱你。”

江让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放在了办公桌上,那是他和苏兰嫣的婚戒。

这枚戒指,苏氏的事情解决之后他就摘了,原本戴着戒指的地方多了一个刺青。

是慕羽的名字。

江让起身,朝着苏兰嫣浅浅的鞠了一躬,“谢谢。”

苏兰嫣摇了摇头,“不管到了哪儿,记得报个平安,我和沫沫会担心你。”

这七年,他们懂得彼此的苦,他们之间没有男女之情,却有亲情。

他们是陪着对方从最难捱的时刻熬过来的,懂得对方的每一分苦,每一分无奈。

“好。”江让答应了,却还是有牵挂,“萧远和孟昕……”

“孟昕还是我的助手,萧远会是我的司机和保镖,我不会亏待他们。”

江让放心了,又跟苏兰嫣说了声谢谢,然后问了苏兰嫣有什么打算。

苏兰嫣的打算很简单:“好好管着公司,好好把沫沫抚养长大,好好教她,保护她,不让别人欺负她。”

“不找个人一起过吗?”

“不找了。”苏兰嫣笑了笑,像是冬天里开在盛雪天的梅,迷人又冷傲,孤寂又苍凉,“刚刚不是说了吗?我没有你那么好命。”

江让没有再说别的。

跟苏兰嫣道了别,他转身想走,却在这个时候,苏子沫刚好进了办公室。

好久没看到江让了,苏子沫兴奋得张着双臂,“爸爸!”

江让蹲下来抱着她,揉了揉那颗毛茸茸的脑袋,柔声道:“以后要叫江叔叔啦。”

亲了亲沫沫的脸,他嘱咐说:“好好听妈妈的话,叔叔走了。”

沫沫眨了眨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里面全是疑惑,她都来不及问称呼的转变,就问:“爸爸要去哪里?沫沫好久都没见爸爸了。”

江让笑着捏了捏她的脸,“叔叔要去找一个很重要的人,我把他惹生气了,要去哄他。”

他没有跟孟昕和萧远道别,只是把公司都交给了信得过的人管理。

经济条件还是要的,等找到慕羽了,他想给慕羽最好的。

他不会再让慕羽受委屈了,任何委屈,一丁点儿都不行。

江让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人,悄无声息就离开了,他只带了相关的证件,手机,银行卡,背了一个包,带了两套换洗的衣服。

他从国内开始找,他不去大城市,他去那些边缘的小镇,他想,慕羽应该不喜欢繁华的城市。

慕羽毕竟曾经是公众人物,认识他的人多,为了不给慕羽造成困扰,江让用很原始的方法找,他不给别人看慕羽的照片,不跟他们说慕羽的名字,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比划着慕羽的身高体型,一次又一次的说着慕羽的年龄和大致的长相,问当地人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人。

刚开始,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给苏子沫寄明信片,几个月以后,他就断了消息。

苏兰嫣没有了他的消息,苏子沫也没有,孟昕和萧远更没有。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

苏子沫再次见到江让,是在七年后的风扬,那天顾长林结婚。

那一年,杨晓三十九岁,跟顾长林交往了七年,在顾长林第十三次求婚的时候,她终于答应了。

婚礼是西式的,杨晓穿着洁白的婚纱,化着精致的新娘妆,戴着头纱走向一身礼服的顾长林。

走向她的爱人。

婚礼请的人不多,不过有方子先,方子先还带了一个人过来,那是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年轻男人,很活泼,到了会场之后就一直东张西望。

方子先端着酒杯过来找他,“阿清,你找什么呢?”

“找你的前任啊。”沈清回答着,依旧东张西望。

方子先浅浅的抿了一口酒,纠正他:“我跟你说过了,他不是我的前任。”

人家根本就没有接受他。

不是,人家根本就连他表白的话都没有听完就打断了。

可沈清对这个耿耿于怀:“那就更要找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方子先没再跟他说这件事,往他手上的杯子里看了看,“你这里面是什么?”

“饮料啊。”沈清说。

方子先于是把杯子端过来,把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

沈清瞪大了眼睛,“你干什么啊?”

“都说了让你别做饭,你早餐做得太咸了。”

觉得自己被方子先嫌弃了,沈清原本想争辩两句,但是最后也没有争辩,只是委委屈屈的说:“那我下次少放点盐……我本来手艺还可以的,是你太久不让我做我才生疏的。”

方子先没说话了。

原本以为沈清把那回事忘了,可谁知,男人很快又凑了过来,几乎挂在了他的肩膀上,笑嘻嘻的问:“子先呀,你看到他了吗?”

方子先很冷漠:“没有。”

为了一个不是前任的前任追问了五年,沈清,你可以的。

苏子沫那一年十二岁,她是跟着苏兰嫣一起过来的。

苏兰嫣原本在跟顾长林说着话,突然苏子沫拉了拉她的手,指着一个男人问:“妈妈,那个是不是江叔叔?”

她太久没见江让了,怕是自己认错了。

而且这个男人跟记忆里的不太一样,虽然还是穿着西装西裤,但是沧桑了好多,也黑了好多。

苏兰嫣带着苏子沫过去,“江让,好久不见了。”

“是啊,好久不见了。”江让朝着她们笑笑,目光落在了苏子沫的脸上,“这是沫沫?长大了。”

苏子沫笑得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江叔叔,我好久都没有收到你的明信片了。对了,你找到那个很重要的人了吗?”

江让眼中流露出一抹凄楚,摇了摇头,“还没有。”

“啊?”苏子沫沮丧的张大了嘴巴,又觉得好奇,“那你还接着找吗?”

“找啊。如果我运气好,能在今天见到他。”

江让去找了杨晓,杨晓那时候正跟顾长林一起给宾客敬酒,看到他也是吃了一惊。

就连顾长林都惊讶了。

这个三十四岁的男人经历了太多的风霜,变得跟当初很不一样了。

“江总,我没想到你会来……”太久没见江让,顾长林眼眶居然有些热。

江让只是淡淡的笑了笑,“你结婚,我怎么也该来说声恭喜。”

然后又去看杨晓,眼神里带着一丝隐隐的期盼,语气都不由的变得小心翼翼:“他……来了吗?我……我想见他,就远远的看一眼,我不打扰他……”

“他没来。”杨晓说。

然后杨晓看见男人去看顾长林,见顾长林也摇了摇头之后,他眼里的那一点点期盼彻底消失,那双漆黑的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

可是很快,那双眼睛又重新亮了起来,像是燃起了新的希望,“没关系,没关系……”

没关系,这样的失望,他经历过太多次了。

很多次,很多个地方,别人听了他的形容,看了他的比划,都说见过那样一个人,在哪里哪里,可是等他找过去以后,才发现那个人根本不是。

他就只能这样重复着,他每天晚上都看慕羽的电影,听着慕羽的声音入睡,他无数次跟别人描述过慕羽的外貌,那个人的样子,早已经被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无论如何都抹不掉。

他还年轻,他才三十四岁,他还可以接着找。

他没等婚礼结束就提前离开了,天气有些阴,看来好像要下雨。

右腿隐隐的传来一阵痛感,他弯腰揉了揉,招手叫过来一辆出租车,踏上了新的旅程。

☆、江让离婚了,一直在找你

弗克斯是北欧的一个小镇,地处偏远,很清静。

八月的弗克斯已经很凉爽了,某户人家窗子里飘出来一阵舒缓悠扬的钢琴声,是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秋日私语》。

小镇里有一颗老橡树,树干粗壮,两三个成年男子合抱才能抱拢,这棵橡树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丝丝缕缕的洒下来,照在树下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皮肤白皙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浅色的衬衣,下摆扎进皮带里,他靠在树干上,双眼闭着,睫毛卷翘又整齐,他像是睡着了,微长的头发快要遮住眉毛,睡颜看起来十分柔和。

他鼻梁高挺,可能是做了一个好梦,唇角微微的扬着,勾出迷人的弧度来。

他手上拿着一本书,已经合拢了,手指被夹在正在看的那一页。

远处跑过来一只毛色黑白相间的边牧,它腿有点短,但是跑得乐颠颠儿的,两个软趴趴的耳朵也随着动作跃起落下,十分活泼。

边牧嘴里叼了个篮子,篮子里面放着包装完好的肉、面包、果酱和蔬菜等,还有找的零钱和一张纸条。

到了树下,它把篮子放在一边,用毛茸茸的脑袋去蹭男人的脸。

男人皱了皱眉,眼眸睁开,是一双好看的、清亮有神的桃花眼。

见主人醒了,边牧于是又叼住篮子,把篮子叼到他的手边放下。

男人看了看篮子里面的东西,把纸条拿出来看了看,笑了,去揉边牧的脑袋,“安德森太太多给了一根香肠,是给你的。”

他把书也放进了篮子里,拎着篮子站了起来,吆喝:“Dog,走,回家了。”

说着就往前走,边牧也跟着他走,一人一狗到了一片芦苇荡前。

成片的芦苇花开得正好,在阳光下随风摇曳着,白绿色的一片。

芦苇荡旁边有一座二层小楼,外面围着篱笆墙,慕羽打开篱笆墙走在前面,边牧就在后面关门。

踏过草坪中央的石板路,进了屋,依旧是边牧关门。

慕羽吃得简单,拿了两片面包放进盘子里,端着就去了餐桌,边牧一直围在他脚边转,他于是拆了安德森太太给的那根香肠,切了给边牧放进碗里。

边牧的碗就在餐桌旁边。

香肠香味儿浓郁诱人,边牧坐在旁边,伸着舌头不停的呼哧呼哧喘气,却没有动香肠,而是抬着脑袋,盯着自己的主人看着。

慕羽给自己的面包抹了果酱,咬了一口,边牧才低下头来吃自己的晚餐。

这个地方,慕羽待了四年。

当初从风扬离开以后,他好几天没睡觉,也不是不想睡,就是睡不着。

他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到了另一个国家,在飞机上看着窗外的天从亮到黑,又从黑到亮,他闭上眼睛想睡,可脑子里都是江让的脸。

他走了很多地方,都是各个国家的小镇。

他没有交朋友,都是一个人,甚至好几年没有再办手机卡,每到了一个地方,就用当地的公用电话给杨晓打电话报平安,让杨晓别担心他。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事情做太闲了,他的大脑开始变得很混乱,有时候半夜惊醒,他浑身大汗,以为自己还在秦云开身边,忙开了灯,看着周围的布置才能想起来,哦,他跟秦云开已经没关系了。

他更多时候会想起江让,但是分不清江让对自己是什么感情。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他脑子里都是江让,有对他恶语相向的,有对他关怀备至的,有江让威胁他强迫他的,有江让保护他照顾他的。

他记得江让说过恨他,巴不得他死,可他又记得,江让可以用自己的命来换他的命,江让为他断了一条腿,江让说会离婚……他是介入别人婚姻的第三者,他给江让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他自己也会算算日子,觉得江让差不多应该出院了,有时候算算时差,就会想江让和苏兰嫣母女是不是一家三口正其乐融融的围在一起吃晚餐。

他在澳洲跟人一起放过羊,在英国的街头喝得烂醉如泥过,他在意大利的教堂虔诚祈祷,也在美国的农家里借宿,跟主人家一起过当地的节日。

他居无定所的走了三年,见过了很多人,看过了很多风景。

有一天,他在海边看着远处的海平线,想着都那么久了,秦云开应该为难不了江让了吧?江让不会再在秦云开手里吃亏了吧?

他想得入神,海水慢慢涨了潮,到了他的小腿,他没注意。

后来,有人拉他的手,他低头一看,是个穿着裙子亚洲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正仰头看着他,一双眼睛映着细碎的阳光,很好看。

小女孩用普通话问他:“叔叔,你为什么站在这儿?”

他很久都没有说过普通话了,异国他乡听到母语,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又或许是因为想到了苏子沫,他对这个小女孩就更加觉得亲近,他蹲了下来,刮了一下她的鼻梁,“你一个人?”

“没有,我爸爸妈妈在那边。”小女孩指了一个方向,抬起小脚踩了踩水,“爸爸说要涨潮了,你不要在这里。”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慕羽突然就很想哭。

他揉了揉女孩的头发,“在外面,要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一个人不要乱跑。”

小女孩嘟了嘟嘴,没说话。

旁边传来一个女声:“玲玲,快回来。”

慕羽循声往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的目光跟慕羽对在一起,愣了愣。

小女孩跟女人挥着手喊妈妈。

女人走过来,牵着小女孩的手看慕羽,一双眼睛睁得很大,嘴唇张了又合,好几次才发出声音来:“你……你是……你是慕羽?”

慕羽当即起身,把脸转向别处,“不是,你认错人了。”

女人“哦”了一声,把小女孩抱了起来,“对不起,你长得跟我以前喜欢的一个演员很像。”

慕羽没出声,只是依旧看着海平线。

女人笑了笑,“那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演了好多影视剧,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自杀了,虽然被救了回来,但是他不拍戏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慕羽还是没说话。

他走了三年了,原以为,早该被人遗忘了才对。

对于他的沉默,女人并不介意,她抱着女孩要走,走了两步,又想起来了什么似的,回头看着慕羽,“如果你见到他,能不能帮我带一句话给他?”

慕羽也回头看着她,看着这个自己曾经的影迷,“什么话?”

女人附在小女孩耳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小女孩点点头,伸着胳膊,把手里的棒棒糖递给了慕羽,“叔叔,我刚刚拆开的,还没有吃过,送给你。”

慕羽看着那个桃粉色的棒棒糖,愣了好几秒以后才接了过来。

然后他听到女人说:“麻烦你帮我告诉他,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我虽然不知道他发生过什么事,但是他那样的人,应该好好活着。”

女人说完话,留给慕羽一个灿烂的笑脸,抱着女儿走了,不远处,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张开双臂走向她,把小女孩从她怀里接了过去。

他听见那个男人问:“那人谁啊?”

女人回答:“没谁,同胞而已。”

“在这儿能遇见,那也是缘分,我去打个招呼吧。”

“不用了,他约了朋友,一会儿就来找他。”

慕羽之前没有见过那个女人,但是那句话,却让他心里微动。

那或许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他想。

他把小女孩送他的棒棒糖放进了嘴里,抬起头,举起一只手挡在眼睛上方,从指缝里看七彩的阳光,嘴里都是棒棒糖的甜味儿。

后来,他来了这个地方,这里有一片他很喜欢的芦苇,很大,他到这儿的时候是四月,芦苇抽了芽,嫩嫩的一片,特别好看。

就跟曾经江让告诉他的一样。

所以他就在这儿定居了。

四年,他几乎没有离开过,他养了一条狗,没有取名字,每次都喊它“Dog”。

狗很听话,也很聪明,会帮他去买东西,能帮他办事。

他只在几天前回过一次风扬,这么多年了,他也只回去过一次,是因为杨晓结婚。

他答应过杨晓,她结婚的时候他一定会回去,他曾经对杨晓失信过一次,不能再失信第二次。

他也知道,杨晓是一直不放心他,所以才会拖到那么晚才结婚。

七年,足够他把那些伤痛全都缓解淡化,足够他放下曾经的一切,开始正常的生活。

不过杨晓结婚的时候他是提前回去的,而且没有见别人,连顾长林都没有见。

杨晓跟他说了很多事,说秦家的两兄弟都在几年前死了,说方子先有了个男朋友,追了他两年他才答应,说小芦苇在三年前死掉了,她把它埋了。

不过对于江让,杨晓只字未提,他也没有问。

他没在风扬待很久,第二天一早就上了飞机,回了这儿。

他在这儿很好,他喜欢这里的淳朴的民风,喜欢这儿怡人的风景。

喜欢屋子后面这一大片芦苇荡,喜欢那棵粗壮郁葱的橡树。

喜欢这儿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往,喜欢这儿可以让他安安静静的做一个梦,安安静静的思念一个人。

他在小镇的学校当美术老师,教孩子们基础的绘画知识。

有时候他会在素描本上一笔一划的描着,描出一张东方男人的面孔。

眉宇之间,都是他记忆中的样子。

这张脸,他画了很多次,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他都画过。

“慕。”旁边有人叫他,是学校的学生,一个叫伊维特的小姑娘,七八岁的样子。

往慕羽手里的素描看了一眼,女孩有些好奇的问他:“你画的是谁啊?”

“很多年不见的一个朋友。”慕羽继续勾勒着,唇角微扬。

女孩眨了眨眼睛,到了他旁边坐下,白皙的脸庞染上了些许绯红,盯着他指节如玉的手。

慕羽不习惯被人注视,不拍戏以后,他对别人的目光逐渐变得有些敏感。

合上素描本,回过头来看着那位当地女孩,慕羽问:“有什么事吗?”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很柔,但是能让别人听得清楚。

小镇上居住的只有慕羽一个亚洲人,他很特别,大家都认识他,也都知道他是来自东方的很温柔的男性,很有绅士风度的翩翩公子。

女孩垂着眉眼,一双睫毛又翘又长,见慕羽把素描本合上了,有些失落,却还是问:“你画得真好看,你很喜欢他吧?”

慕羽笑着说:“我爱他。”

伊维特睁大了眼睛,“爱?他?”

因为口语上的差异,是能区分性别的,伊维特很惊讶。

慕羽点点头。

是啊,爱他,爱了很多年。

从十九岁,到二十八岁,到三十五岁,他都爱他。

哪怕对苏兰嫣是愧疚的,他也还是爱他。

“早点回家吧。”慕羽跟伊维特嘱咐了一句。

他走了,带着自己的素描本,秋风里,他的衣摆被风吹得飞扬。

回家以后,他煮了杯咖啡,正在放糖,一边的手机响了,是杨晓打过来的。

慕羽接起了电话,按了免提放在一边,“杨姐。”

“嗯。”杨晓应了一声,声音有些低,“慕羽,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么?方医生要结婚了吗?”

“不是,是……江让。”

慕羽手上的动作停了,他脑子里有些空,许久才问:“他……他怎么了?出事了吗?他……”

“他离婚了。”杨晓的声音闷闷的,“几年前就离了,后来没有人再见过他,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之前怕你难过,所以一直没跟你说……”

慕羽盯着面前的咖啡,低哑着声音问:“是……因为我吗?”

杨晓说不知道,突然就离婚了,没人知道是为什么。

顿了顿,杨晓接着说:“前几天他来了我的婚礼,我才知道他一直在找你。慕羽,你看……”

在找他……

所以,跟苏兰嫣离婚,果然是因为他。

“那些事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你不是也一个人吗?要不然……你把你的地址告诉我,我……”

“不用了。”慕羽打断了杨晓的话,“他现在的号码,你知道吗?”

本来听到慕羽说不用了,杨晓还以为他没放下,听到后面一句才松了口气,连声道:“我知道,他走的时候给长林留了号码,我现在给你……”

慕羽记下了。

他纠结了两天,给江让打了电话,但是没有人接。

连着打了三天,一直都没有人接,他给江让发了消息,江让也从来没有回过。

一转眼,三年过去了,慕羽和江让认识了二十年。

也是一个秋天,晚上下起了雨。

Dog趴在床边不停的摇着尾巴,时不时的叫唤两声,慕羽在房间里看一个脱口秀节目。

看着看着,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了手机,摁亮了屏幕。

今天八月十七号,是江让的生日。

他按了那个三年前存下的号码,犹豫再三,还是把手机放下了。

他给江让发过信息,江让没有回,或许是身边有了别人。

如果是那样,那他的这个电话打过去,会不会给江让带去什么麻烦?

找了他七年,足够了,他凭什么要求江让一直为他付出,凭什么要求江让的身边只能有他一个人呢?

Dog突然猛地从地上蹿了起来。

“Dog,怎么了?”慕羽问。

Dog“汪!汪!”的叫唤了两声,冲到了窗户旁边,两只前爪扒在了窗台上,盯着外面看。

慕羽也起身盯着外面看。

风雨中,有一束很弱的灯光靠近了他家的篱笆墙。

院子里的草坪上亮着地灯,可是隔着雨幕,光根本照不了多远。

而那道光的主人似乎没有打伞,走路还有些踉跄。

慕羽拿了一件外衣披上,小跑着下了楼,Dog跟在他身边。

从门口拿了雨伞,慕羽让Dog就留在门口等着,然后打着伞出了门。

那是一个成年男人,已经到了篱笆墙的门口,他似乎受了伤,蹲在地上,左手扶着篱笆墙,右手正揉着自己的右小腿。

他低着头,身上穿得有些单薄,衣服鞋子都很旧了,右肩背着一个包,看起来是奔波的旅人。

慕羽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把伞罩在了他的头上,自己的后背湿了一片,冰冷的雨水淋到身上,他也不管,只是用英语跟那个人问:“需要帮助吗?”

那个人没说话。

但是慕羽看到他揉着右腿的动作倏地停了。

以为他是在害怕,在防备,慕羽赶紧道:“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他指了指后面的房子,又伸出手去要扶面前的人,“这儿是我家,你如果是游客,可以来我这儿住一个晚上,洗个热水澡,我不收你钱。”

那个人还是没有说话。

慕羽觉得奇怪,又在想是不是雨声太大了,所以对方没听清楚自己的话。

正要再次开口,那个人突然伸出左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

也许是因为淋了雨,对方的手掌冰凉的,慕羽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看到对方左手的无名指指根部位有一圈刺青,不过因为覆盖着雨水,天色又暗,他没看清上面刺的是什么。

刚要再问对方的时候,他听见了对方的声音,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我在找一个人,找了很多年。”

男人的嗓音隔着雨帘飘进慕羽的耳朵,他不由的吞咽了一下,“你……”

“我从风扬来。”男人嗓音低沉,有些哽咽了,“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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