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不想要我吗?我会很棒,我保证我会非常的棒。你快让我眩晕了,”男中音低吟着,比起平时的话音大概高了一个八度。
John发觉,显然易见,这个Sherlock拥有极为健全的人格。不管这个Sherlock是谁,来自何方。
“我在让你眩晕?”John乐了,他的手伸进蓝色织物里游移过瓷器般的皮肤。
“天啊你当然在,我从未有这种感觉,我想告诉你一切。”
“我……真的?什么事?”
“当我自慰的时候,我想象着你。你在我身体里,那感觉好得让我甚至不能呼吸。”
够了。真的,真他妈够了。John的自控可不是没有限度,他一把将Sherlock拽下了餐桌。起先让他转过去然后弓起身体似乎是最佳选择,但他们餐桌上的物品实在有害健康。所以John敏捷地将Sherlock脸朝下压进他们那张饱经摧残的冥想用沙发,慢慢拉下蓝色绸袍然后跨骑在他身上,手掌稳定、呼吸急促。
“你的确享受这个,对吗?”他对着侦探象牙色的耳朵低语。
“亲爱的小傻瓜。”那根本不是Sherlock的声音,它柔和得多。但John能从他侧脸上一个眨眼里看见真正的Sherlock。那是John见过最古怪的事物之一,却竟然让他更硬了。好像他还能更硬似的。
John吻过侦探的脊背,心脏无序地鼓动。“你知道你有多美吗?”
真正的他,John想,会说"是的,我对此了熟于心。”这混蛋。
“我想让你告诉我,请告诉我,求求你,我等不了更久了。”另一个Sherlock恳求着,在John润滑过的手指顺着脊柱向下游走时颤抖。
当Sherlock在他将手指探入时喘得像个天生的婊子的时候,John想,考古学家Charles——无论Sherlock对他做了什么,是个非常、非常、非常愚蠢的饭桶。
如果不是有过军队训练,他会在一瞬间玩完。但John咬紧牙关靠想着安全手册、冰冷的候诊室和膀胱手术的流程挺过了最危险的部分。当能够安全动作时,他将脸埋在被丝绸半掩的苍白肩胛间满足地叹息。
“天哪,亲爱的,我说过求求你,”那颤抖、妙不可言却不太Sherlock的人在身下诱惑着他。
“那么再说一次。”John低吼。
Sherlock显然能够锦上添花,天衣无缝。他的确是个天才,即使当下他装得像个社会渣滓。
“请操我,我这么想要你,你不想吗?求求你。”
“老天,你他妈的是个健康公敌。”John咕哝着用力抽送臀部。“你是个威胁。你身上应该有个医疗提醒,标志,某种报警装置,你真是难以置信。”
他的友人闭着眼睛微笑,真正的那种。既不是普通人的笑容,也不是最近新出现的Gay式调情媚笑。显然被称作健康公敌令这位搞怪专家非常受用,以黑色幽默自娱正是Sherlock的作风。所以当John向前推送着把那表情从他脸上抹去时,他可没有半点愧疚之心。Sherlock则困难地在沙发靠垫上寻找支撑,他的眼睑疯狂地翕动。
John先销魂天外而Sherlock随后即至。他曾以多种方式跟男人做爱,但John并不爱他们。他曾经干过一个这么高的男人,但那人可不会发出幼虎般的呜咽。他曾经爱过,却从未神魂颠倒。高潮前夕John感到近乎绝望而Sherlock突然战栗着把脸埋进沙发,根本还没被碰到过前面。John只能及时行乐,因为这男人是个奇迹而他自己不过一介凡夫。
然后总有一天,Sherlock会找回他的理智。
Sherlock现在非常安静。他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但他没有。John心脏砰砰乱跳,小心地从Sherlock身体里抽出来然后滑到他身后的沙发上。现场有点儿杂乱,但他没心思收拾。他将友人拉拢过来,头靠上John的颈部而John能闻到他发中晦暗的秘辛。John用那件蓝睡袍盖住他们两个,又用手臂紧紧揽住Sherlock单薄的背。
”再告诉我一次我很美。”他耳边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喂,退出来,”John悄声说,手上加了力道。
“为什么?”
“我要你回来。那是个试验。我是和一个幻想自己是反社会人格的吸血鬼咨询侦探在一块儿。回来。”
Sherlock停顿。“可我没在装。”
John畏缩然后微笑。那当然是Sherlock的声音,只不过在罕见的承欢后变得柔和醇厚。
“你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事物,包括犯罪现场。你是……唯一值得注视的东西。你可爱得危险,又虚荣得难以置信。”
Sherlock满足地叹息,蜷得更近。John突然极度想念他,想念那个视鲜血淋漓之地为伊甸、聪明绝顶又桀骜不驯的野性生灵。他都对Sherlock干了什么啊?如果他再也回不来呢?如果这一切都是可怕的错误,现在John抱着的是个迷人脱俗的Gay而不是一个思绪如锋、招人憎恨的John性恋混蛋呢?
“那也跟我说点什么,说些非常Sherlock的,”他如此请求,竭尽全力抗拒着恐慌。
Sherlock用指端划过John的骨盆。“你并无阑尾炎术后伤痕,故而根据我的推断,你缺少的只有扁桃体而已。但我必须要得知自己的结论是否正确,这异常重要。”
John如释重负地呼了口气。“只缺扁桃体。这事很重要?你是终于决定把我给油煎了么?”
“唔。不,是别的烹法。”
John笑了。Sherlock终于回归,而且无与伦比。他还是这样的好,John下了结论。刚才那是个非常成功的实验,但也止于实验,人们可管不了自己爱着谁,对吧?
“你说以前发生了糟糕的事,你对考古学家Charles先生做了什么?”他用嘴唇贴着Sherlock的前额问。
“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不……得当。”
“什么?”
“我有两张清单,”Sherlock解释说,听上去仍处在全然绝然的蒙胧。John不知道他是在事后一向如此,还是只因为这次有John参与其中,他听起来就好像被下了药。“得当与不得当。我在遇到你之前没给它们取名字,但总是有……两类事项。不同的是我只是喜欢他而已,所以单子很短,每张有三项。”
这有些莫名其妙。“那你不喜欢我?”
“不,”Sherlock微笑着说,“喜欢不是个恰当的词汇。”
“所以有清单。我记得你以前提过。好吧,我能搞定,开始吧。”
“不,不行。”
“所以说我可能会有性命之忧?你做了什么?”
“跟你说了。我觉得无聊,露了本性。”
“但你本人才是我——”
“他从什么地方发掘出一支贵重的硅化木,或许是某种图腾,很光滑,也可能是古老的神像,记不清,我把它删除了。他爱那东西,太可笑了,比起炫耀我,他在酒吧里更喜欢就发现它的事自吹自擂。不过那玩意有几百年了,颇具研究意义,更不用提经济价值。所以等发现我头天晚上是拿那东西伺候他的时候,他极度反感。”
John笑得那么厉害,以至于觉得怀中人好像突然沉了不少。Sherlock很结实,但并不重。不过John现在胸膛发抖,那让他显得沉了些。
“你用一件天价古董操了他,就因为它得到的夸奖比你多?”
“告诉你了。不得当。听着点儿。”
确实不大得当,但实在逗乐。John渐渐平复了呼吸,又暗自笑了一声,然后亲吻了他友人的头发。
“那我的单子上有几项,得当和不得当的?”
“分别为三十七和二十八。”
“靠,”John目瞪口呆。
“忘记我说的,”Sherlock含糊地请求说。他确实与平时的自己大相径庭。“删掉它。”
John考虑着要不要告诉Sherlock他无法从脑中“删除资料”,但睡意突然袭来。不管怎样,他想告诉Sherlock的也不是这事。他琢磨的不是这个,当他醒着然后看见灰色眼眸如对待一具新鲜尸体那样审视他时,萦绕于心的也不是这个。此时此刻真正困扰他的,不是这个。
“永远别清醒过来,”他对已经睡去的Sherlock低语,“为了我保持现状吧,越久越好。”
Sherlock在第二天早上依然没找回他的理智,但也没变回那个John偏爱的混账,这有些令人困扰。比如说,Sherlock竟然泡了茶。这挺有意思,John甚至不能肯定Sherlock清楚怎么泡茶,可他们的小餐桌上却有一盘英式早餐。John又开始担忧起来。
当Sherlock在John递手机时亲吻他指节的时候,John的忧虑愈发沉重。并不是说Sherlock不擅表达柔情,正相反,在某些时候他甜蜜得令人吃惊。但Sherlock版的爱慕通常体现在扫荡掉John吃了大半的吐司及其残渣,或者在他以为John睡着了的时候用指甲在John皮肤上轻划自己的姓名(John极其享受这一举动,虽然他知道理智正常的人不该这样),或者特意用光热水,这样John想要泡澡就得浸在Sherlock用过的水里。后者是Sherlock最为得意的把戏,John暗自称它为重温旧水之计。每次这事发生的时候他应该爆发一下,但令他本人也诧异的是,他没有。同样地,他也不会承认每当午夜他的友人决定要将SHERLOCK HOLMES描摹在他的皮肤上的时候,自己都是醒着的。
在经历了一两个小时的正常对待后,John琢磨着是否能够趁热打铁地扔掉些他从蔬菜柜里发现的人体残骸。但就在那时他们们接到了Lestrade的电话,Sherlock像龙卷风一般冲进他的大衣,John也就把这事抛之脑后了。
当他们到达罪案现场时,John认识到,这会是艰苦卓绝的一天。
有些日子,John想,Anderson是个贱人。有些日子,他是个难以容忍的流氓。而在其他的日子,比如今天,Anderson是个令John极力忍耐也要濒临爆发的恶劣婊子。
John其实挺喜欢苏格兰场的大部分人。与John相似,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Sherlock似乎有点儿感激John的这种好感,因为John的亲和力能为Sherlock的自取所需与自行其是提供些许方便,而这两者恰是侦探不可或缺的。比如,初次见面时Sherlock就告诉Hopkins探长他的记性跟条被扔到地板上的金鱼似的,是John设法获得了Hopkins探长的犯罪现场照片。跟那些老熟人也是如此,有时还能更近乎些。有一次Sally Donovan和John在冰冷的街角等着Lestrade的时候,用口哨合奏了一曲奇想乐队的歌。Sherlock先到了,对着两人哀叹连连,但他在John想看个电影的时候也是这反应,所以John并不在意。
当然了,Geoff Lestrade探长是个很正派的人。这种人John一眼就能认出来。事实上,Lestrade相当可爱。除了得难得糊涂的作风、磁性的声音和无可限量的耐心,Lestrade似乎还真是为了Sherlock着想,而不仅仅是叫他解决案子。Lestrade希望Sherlock Holmes能和苏格兰场共存共荣,这样一来John与他的交情就更加意义重大。
但是还有个Anderson。
警察小组和他们这对非业余人士此刻瞪着尸体,它被挂在一家肮脏酒店的枝型吊灯上。Anderson得出了结论,而John也同意这个混蛋的意见:那人在吊上去之前就已经被溺死了。他脖颈上当然有擦伤,但只是表伤——在破酒店里过夜也不会让他肺部积水。John知道Sherlock很可能已经自行推断出一切,但Sherlock总是会听取医科专家的意见因为他自己并非医者。Sherlock尊重专业意见。
Sherlock不尊重Anderson,而这种看法是双向的。
“显然,受害者之前在这个房间入住,”Sherlock并未特意对谁说话,可能除了John。Lestrade只是被默许偷听,当然了,这是从理论上讲。
“你怎么知道?”Lestrade问,同时点头示意技工移下尸体。“我们从他身上没找到身份证,也没有钱包,前台说这房间是John Smith订的,这可是犯罪现场最讨人厌的假名。”
“从柜橱的那双鞋里可以得知。巴黎牌子,和他穿的那双一样,而且大小相当。我确信到处都能发现他的指纹。”
“那你是认为凶手就……把他送回家然后给我们摆了个西洋景?这太疯狂了。”
“不,只是看上去如此,在悬挂之前溺死他必有原因。天,太奇妙了,我从未见过这种的。”
“听见他说的了吗?”Anderson跟一个正要离去的医务人员轻声冷笑着说,“跟个马戏团里的孩子似的,一点教养都没有。如果那是他亲妈,他就要亲自上阵解剖啦。说不定还把她内脏的照片放在家庭相册里呢。”
Sherlock听见了,但他从十一天前起就不再跟Anderson交谈。那时Anderson管他叫变态混蛋,Sherlock反问Anderson他知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她的心疗师搞在一起。两者的关系还在持续恶化,John则清楚Anderson实在万万不该。他知道Sherlock在有关自己母亲的话题上极易暴怒,而这也正是为什么此刻Sherlock没有应声。Sherlock不是个无害的人,但他谨慎小心,而如果Anderson想被弃尸深巷,John可想不出有什么比侮辱Holmes家主母更快捷的法子了。
“这样想来,她自己肯定就叫人头疼,”Anderson继续道,“如果怪胎他妈不是个神经病,进医院那种,我请苏格兰场一人一品脱。”
Sherlock没有上钩,他伏在尸体边上,把不知从天知道哪个法医身上顺下来的针管插进死者的肺部,抽出液体样本。
“老天,他可是个货真价实的神经病,”Anderson嘲笑道,他扫了John一眼。“和他同住可真够受的吧。他要你拿组织样本交房租么?还是一磅鲜肉?我看你可没往博客上写这个。”
这话触到了John的底线,他在后来回想这个下午时也承认这点。他不应该被Anderson激怒的,他知道。Anderson是个白痴。但Sherlock……有点反常。Sherlock手中的针管抽出比进入时带着更多敌意,做到这点可不容易。可Sherlock还是一言不发。他甚至看也不看Anderson。John抱着手臂,因同情而愤怒,同时告诉自己再等上该死的五分钟就结束了。
“喂,不介意的话对尸体温柔点,Sherlock,”Lestrade在转过身后看见他最爱的先知的行为时生气地说。“你知道,我们还是能做检验的,结果会发给你。”
“你们能吗?”Sherlock漫不经心地自语。
“用你性命保证。”
“改日吧,谢谢。”
Sherlock小心地从针管里挤出一滴液体到一次性手套上,移到鼻下。
“泰晤士河水,虽然尚待证实,”他愉快地说。
“耶稣在上,他就像个小学外面的恋童癖,”Anderson对着John嘲笑道,“你怎是怎么忍下来的?这简直跟在看他撸管似的。”
“实话实说,我也同样喜欢看他自慰,”John厉声道,他终于失控了。
四名医务技工侧目而视,Lestrade往袖管里咳嗽,掩住一个十分满意的笑容。Sherlock依然纹丝不动,潜意识里John猜想着原因,但他早忿怒得顾不得问了。
Anderson这时候似乎终于意识到,他才是出洋相的那个。
“好吧,”他不快地说,“好吧,最后那句算我错了。无意冒犯。”他伸出手来。
“我不会和你握手。”
“可是,”Anderson张口结舌,“哦,得了,我就是开开玩笑。怎么了?”
“因为Sherlock不喜欢让别人碰他的东西,”John低吼道,然后尽快离开了房间。
远离现场的大堂装潢俗艳,但一片寂静。这里好多了。在大堂里,他听不见医疗队的声音。在大堂里,他也看不见Sherlock对这出小闹剧的反映,他很可能根本没有反应。Sherlock很难在专心办案时注意到任何其它的事,他很难真的注意到。John的腿抽搐着,臆症,他用拳头捶着腿。他想一拳揍掉Anderson脸上恶意的怪笑,想让他为那种幼稚、残忍却本不该令他或Sherlock困扰的挑衅付出血的代价。John并不为他说过的话感到羞耻惭愧,但他也知道如果今天再碰见Anderson,他一定会觉得尴尬并再次失控。Anderson是在蓄意伤害Sherlock,而John知道Sherlock比旁人想像的更容易受伤。因此John决定等在大堂里,并希望Sherlock能记得来找他。他今天可受不了Anderson了,这人简直是在求着人打碎他的下巴。
五分钟后Sherlock出现,大步流星走过廊下。他面无表情,深晦莫测。John犹豫地舔过下唇。
“这边,”Sherlock在与他擦肩而过时开口。
与John的预想不同,他们并未从另一个出口离开。Sherlock突兀地停下,检视着几扇房门。于John而言它们大同小异。 然后Sherlock从口袋里抽出一把瑞士军刀,在其中一扇前跪下。
“你要破门而入?”John问道,没有得到回答,只因答案显而易见。“这是……破案需要?怎么,你已经,你已经发现点什么了?”
“与案件无关。安静。”
那只是一瞬间的事。Sherlock敲开门,在进入前先把John推了进去。他把门牌翻转到请勿打扰那面后挂在门外把手上,咔嚓一声落了锁。Sherlock转身朝John迈了三步,在打量他时将一只手搁于臀边。现在的Sherlock与两秒前判若两人。万物皆在他眼中纤毫毕现,他的嘴唇微启,修长脖颈血脉贲张。
事实上,他看起来已宛如超新星爆发,这或许并非吉兆。
这才是Sherlock,John想。
Sherlock卷土重来,美轮美奂。John都不妄想能从诗篇中搜寻词语以替代美丽。他可能写写博客,可他绝不是频频描述Sherlock鸽子白的皮肤、异常明亮的眼眸还有微倾身姿的那种人。那些特质全令Sherlock不可琢磨,但John却倚仗他获得安全感。他从未把Sherlock比作夏日,因为Sherlock绝非火热。他不把他比作任何事。他无能为力。他只是一介凡夫,而Sherlock无与伦比。
“你可真是对我神魂颠倒啊,对吧?”Sherlock问道。
有那么一瞬间John猝不及防。他有种种预想,但嘲弄绝不包含其中。他不应当因忠诚被嘲弄。Sherlock对移情作用所知甚少,可他绝对明白忠诚。那个瞬间里John又何止是猝不及防,他心神俱创。
“什么?”
“你听见了,”Sherlock逼近。他随时会发动突袭,而那时John将完全身不由己。“你可真是心醉沉迷。‘Sherlock不喜欢让别人碰他的东西’?如果这都不算证据,我可不知道什么才是。”
John随即意识到,Sherlock并没在嘲弄他。
他在引用事实。喘息着,引用。
然后,John同时有了三个发现。
首先,这是个游戏,因为Sherlock只有在某种游戏开始时才是这种样子。这甚至会是个不可思议的游戏,而事实即为前戏。只有Sherlock想得出这种把戏,因为也只有Sherlock会抗拒倾吐衷肠,除非月色诡蓝或穹空化作长虹。其次,这是个双人游戏。最后,Sherlock希望他加盟。
所以自然,John精神抖擞地加入了。
“能注意到这个,想必你无时无刻不观察入微,”John淡定答道。“事实上,你有不看我的时候么?见鬼的你在睡觉时都在看我。你太操劳了,伙计。”
Sherlock不屑地笑,伸出双手揪住John的衣领把他猛拉向自己。John的呼吸开始有些艰难,一切都变得有些“坚难”。老天,一切。而且远远不止一点。Sherlock Holmes难道是纯粹由性冲动组成的?他友人的胯部轻轻前推,John的掌心贴上他的腰。
“你膜拜我,”Sherlock在距John嘴唇半寸处低语。
“呃,喂,这儿有扁桃体情结的人可不是我。”
“我是你心中所有。承认它。”
“你要是能把眼睛从我身上移开他妈的一秒种,我或许会赞同。”
“我是你的英雄。我是John Watson该死的英雄偶像。”
“恕我直言,遇见我前你可不信英雄。是我向你证明他们存在。”
“我拥有你。”
“好比在水下拥有水肺,对吧?”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更五迷三道的人。”
“太好了,因为我也没有。”
这个吻与昨晚截然不同。噢,不。这个吻简直像是身临莫洛托夫燃油瓶的抛物线。侦探的嘴唇变得灼热,他放过衣领,揪住了John背后的衬衫。有什么如燃油般沿着John的脊柱涓流而下,让他已然烈火焚身,而他们的胯部意味深长地相互摩挲。我应该料到会因为侮辱Anderson被操的,John想,然后,他是吻谁都这样,还是只有我?然后,他心脏跳得真快,从喉咙那里都探得到。现在已经够玩火了,我们甚至还没真正开始呢。
真好,John想,一边把Sherlock的舌头吮得更深。
Sherlock抽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倘若不曾见过荒狼巍立雪野与同类寂然对视,那表情就真是无以言传。John只见过一次,在什么科教节目上,否则他也辨识不出。
“你会让我对你为所欲为,”Sherlock定论道。“你想让我对你为所欲为。”
“我们不是讨论过那个了?不管怎样,你想对我做的就是我想要的。”
“你一无所知。”
“我知道。”
“你不可能知道,那不可能。”
“错。”
“怎么会?”
“要是你认为我从没在高潮时看过你的脸,你的天才头衔就此作废。”
没过多久衣服便散落一地,John仿佛是与小型龙卷风共处一室,虽然事实已相差不远。没过多久Sherlock锋锐的颧骨上便微微泛起潮红,他紧捉住John的头发,引起一阵激痛,同时又极力试图通过亲吻John寄生进他口腔深处——而这也已不算是修辞。性事突如其来又如火如荼,暴风骤雨却妙不可言。这简直无与伦比,这是John所有的经历中唯一能让他觉得超越自身的事。John通常安之若素,但他也会不知飨足。塔利班战争中,John觉得比起他的那些旧友故交,那些他喜欢或厌恶的人汲汲以求的东西,对枪林弹雨的渴求要更为崇高纯粹。而拯救英勇战士的生命也远胜过腰缠万贯,胜过平步青云,胜过一晌贪欢,胜过广厦千万。
但与名为Sherlock的洪灾生死搏斗则凌驾了上述所有,John跪在花样陈旧的地毯上时这样想着。Sherlock伏在他身后,即使如此他也依然高得惊人。在插入他的同时,Sherlock将他漂亮到近乎完美的手指探进了John的喉咙。
为什么我还会想要更深更多?John在挣扎着喘息时这样想着。
“你崇拜我,”他耳边的嘴唇如此吐息。被他含在口中的手指向外抽出少许,堪堪留出让John发声的余地。“你愿意为我而死,你已经试过一次。”
“而你在那之后一个小时里都陷于过度呼吸,”John喘息着说。“那样子可有点儿惨。你需要我。承认吧,你需要我。”
“你叫我逃离。”
“而你叫我领跑。”
不知是这回答,还是在猛烈地干John的同时用手指操John的喉咙更能让Sherlock满足。考虑到这次做爱的起因它本应该仓促结束,而事实却并非如此。John觉得是Sherlock发挥了他的天分设法延长了它。快结束的时候Sherlock用手臂环着John的腰,另一只手卡着John的喉咙,而John在想着如果有一日Sherlock找回了他的理智,那天可能就会是他的死期。
反正Sherlock现在就已经够要命的了。John在卡住他骨盆的那只手下滑时想道,他松懈下来。
那之后他们还是爬上了床。Sherlock一只手低低搭在John背上,John枕着他友人的胸膛,胸腔里的心跳听起来怪异得仿佛极度正常。不管如何,令人欣慰。
“你爱我,”John成竹在胸。
“你也爱我,”他身下的疯子得意洋洋地回答。
“所以说你搞定了案子?”
“何以见得?”
“呃,如果你没搞定,那么……”John迷惑了。“Shelrock,你刚刚解决了它,对吧?”
“还没,”Shelrock打了个哈欠。“但我会的,他的名字是Blessington,那个死人。我六小时之内就能解决他,这其实涉及一个悬案。”
“但是……不,停,等等。你中断破案跑来跟我做爱?”
John冲着Sherlock抬起头,Sherlock对他懒散地微笑,那让他感觉自己像个货真价实的天才。他清楚自己不是。在那些Sherlock大放异彩的时刻里John觉得自己像个三棱镜,或者光导管。John照亮了Sherlock这么多年的孤单,而对于他自己来说这比军旅生涯要好过太多。John是超导元素,是电池,是这世界上最为得心应手的放大镜。
“值得吗?”他问。
“白痴,”Sherlock叹了口气。
他们离开那被盗用的旅馆房间,六小时后Sherlock解决了Blessington的案件。而在下一周,Sherlock整整消失了两天。
Part Two
首先,在Sherlock失踪之前,可以说他是觉得无聊。这一向危险。起初,他漫不经心地装潢演绎科学的版面。紧接着他将自己的资源分门别类,而且还真的整理了些案件的文件。那是星期三。
到了星期五,John觉得Shelrock可能是开始发疯了。
整整三个小时,Sherlock令小提琴极尽所能地演绎最悲伤的巴赫。John一直在他身旁陪伴,因为乐曲虽然有些令他忧虑不安,却依然动人。但接下来Sherlock开始拉些别的东西。那音律飘忽不定然后急转直下,听起来就像是有人跌进了瀑布。回旋往复,无休无止。永远就只有呆板哀愁的韵律与紧随其来的如堕深渊。二十分钟后它开始令人怒火中烧,而一个小时后则完全让人忍无可忍。所以John离开公寓,去酒吧喝上一杯,让Sherlock跟他搞出的疯狂噪音和令人牙酸的小调搅合。
过了一个小时,John觉得可能贝克街对人类听觉再次安全了。但当他返回的时候,发现Shelrock不知所踪。
起先,John拒绝对此担忧。Sherlock有可能是收到了苏格兰场的召唤,虽然他不太可能没给John发出指示追踪的短信就独自前往。那么或许Sherloc是去散步,又或者他同样疯狂的兄长驾临,逼得Sherlock飞奔而出。也可能——这会是个奇迹——他去了杂货铺采购告罄的鸡蛋。
掏出手机,John发了个短信。
你去哪儿了?
JW
他等待回复,意志坚决地遏制忧虑。
John命令自己别去担心一个成年并且——坦白地说,相当致命的人,他成功挺过五小时,然后给Lestrade发了条短信。
Sherlock还在闹腾你么?
JW
尽管此时已经快到深夜,他的手机还是三十秒后就短促地响了一声。
好几天没看见他了。有事?
思索片刻,John决定先去问问Hudson太太。他自前门闪身而出,急冲冲地走下楼梯。这个时间去敲Hundson太太的房门或许不是个好主意,但她早就受过更糟的折磨,而且说不定Sherlock正在跟她喝茶。毕竟,他们显然是相识多年了。
Hudson太太开门时穿着有些毛绒绒的睡衣,睡眼朦胧、鬓发蓬松。草药茶,John想,看来它在今晚起效了。Hundson太太轻快地对他微笑。
“一切都还好吗,亲爱的?电视上正有个人说他能跟宠物的幽灵沟通呢。可能是在胡扯,可那让宠物的主人挺高兴。你觉得这里头有什么玄妙吗?"
“我不敢肯定,但可能只是欺诈。Hundson太太,您看见Sherlock了吗?”
她的嘴唇张成一个O形。“喔,没,我没看见他,亲爱的。你们又吵架了?”
“我,呃,我不这么认为。不,他都没怎么跟我说话。”
“那就好。Sherlock是个挺可爱的孩子,但是他那脾气……要知道,你可真是个天使。你试过给他打电话吗?”
“嗯,给他发了短信。”
“喔,天哪。你想进来吗?我泡了壶新茶,然后让咱们一起讨论讨论这事儿。”
John跟着Hundson太太走进她舒适的套间,墙上的画像慈眉善目,浸润织物的薰衣草香气徘徊萦绕。他在餐桌边坐下,半心半意地听着客厅的电视里某人谈论着一匹死去的猫。片刻之后,一杯大吉岭摆在了他眼前。
“下不为例。”Hudson太太甜甜地说了句,一如既往。“现在让咱们试着把你那位找出来。他能去哪儿呢?咱们两个人会想出来的。”
但他们没有。Hundson太太十分心忧,却也没能坚持到凌晨三点。John离开公寓,漫步于贝克街的华灯之下,试着去忽略胸腔中剧烈的防御性疼痛。Sherlock修长得难以误认,每转过一个街角John都期盼着能看见他大步流星地迎面而来,或者正疯狂地想把墙壁上每一块砖归案存档,或者扫读每一幅他找得到的涂鸦来让自己的思想免于空虚,亦或是在跟流浪者闲谈,找出未决的罪案。Sherlock真的可能在做任何事,因为Sherlock是个疯子。但John没看见他。夜色和煦,在西敏寺散步本应十分怡人,可是没有哪一件精心裁剪的西装足够昂贵修身,也没有哪一阵脚步同样轻灵狡黠,更没有哪一个头颅肆意摇晃,发色深暗得恰如其分。
哪里都没有Sherlock,所以John继续前行。
你吓着我了。在哪儿?
你这个贱人。
JW
黎明时分,John的腿脚乏力,眼眶也因疲惫而潮涩,他买了杯咖啡。
不是有意叫你
贱人。回话。
你这个疯子。
JW
John坚持到回公寓后才联络Mycroft,这有几个原因。第一,无论Sherlock有多疯狂,Mycroft都更胜一筹。第二,当Sherlock发现John联系Mycroft,他会化身为一场旷古绝今的地动山摇。会有暴跳如雷,会有冷嘲热讽;会有沙发上堪比核爆的怒气冲天,歇斯底里拖拽蹂躏的睡衣翻领;他还会如杂耍般辗转反侧最后将脸砸进枕头,力道之猛足以将壁纸震落。然而在经历了一个不眠之夜、十条毫无回音的短讯与愈发焦躁的Lestrade之后,John终于屈服,给兄长大人发了短信。
Sherlock失踪
自昨夜七时起
有什么消息吗?
JW
John等了正好十秒。
已在途中。
MH
Mycroft于12分钟后抵达他们的公寓。他没敲门。Mycroft从不敲门,而且不知何故,当他推开门时John从未能够察觉。Mycroft简直像是借助他那把带着魔性的伞自空气中显形。与 Sherlock一样,这位兄长能在举手投足间就令人气馁,从未失手,毫无余地。他仿佛是哈利 波特里的人物,随心所欲来去自如,那伞说不定就是根伪装的魔杖。John坐在餐桌边用拳头抵住下巴,承认自己现在终于从十分担心过渡到担心得半死。即使Mycroft那笑容里的讽刺意味显着削弱也没能给他任何安慰。
“啊,John,”Mycroft的语气近乎愉悦却毫无热度,他都没费心看John一眼。事实上他正检视着公寓。很好,John想。如果有什么人能找到Sherlock Holmes,那就是Mycroft Holmes. “很高兴看到你缩减了在诊所的时间,Sherlock真的相当渴望给他的微小胜利找个投入的观众。”
John都没问Mycroft是怎么得知的。“已经超过12小时了。我不能——他以前这么干过么?”
“行踪不明?”Mycroft转过身面对John,拇指与食指优雅地抚过嘴唇。“唔,那要取决于现在这事的结局。我目前尚未能将失踪这一项排除,所以,答案应该是是,亦可能不。”
“得了吧,我们是不是该担心他可能会被仇家绑架? 被混混袭击?被诱拐了?”
“喔,我一直都在担心那些事情,医生。”Mycroft叹了口气,哀伤地笑了。“正如我所跟你提过的,这是我的天性。真遗憾,因为这实在令人不适。你最后见到Shelrock的时候,我敢说他正处于极度无聊的状态。”
“你——怎么,是推断出来的?”
“你们的米字旗靠垫实在是很能说明问题。而且Shelrock也没把他的琴弓放回琴盒里。”
Mycroft的手机轻微地震动起来。他从灰色上装的内袋里把它拿出来。Holmes家的这对兄弟衣装考究得仿佛有人为此专款赞助,John想。Mycroft读着短信,渐渐皱起了眉头。
“Sherlock并未以常规方式离开你们的公寓。”
“你怎么知道的?”
“喔,我对这一点并无疑虑,John。要知道这不过是——"
"我们的前门上安了个摄像头吗?”
“别令你的想象局限于此,John,这可不符合你的作风。Sherlock也没有通过后门或屋顶离开。令人费解。我猜,你已经检查过了整个公寓?”
“我当然检查过了,每个房间两次。不包括壁橱,但壁橱不能装得下Sherlock。”
Mycroft对John急躁的语气报以纵容的微笑。“值得称道的逻辑修养,毫无疑问也为你节省了大笔时间。然而,还是请允许我再次彻底搜查你们的公寓,包括你提到的这个壁橱。若你愿意可与我同行,但我也不会耽搁太久。”
John没跟上Mycroft,而是给Lestrade又发了短信。当Mycroft返回后,他在John面前坐下,优雅地交叠双腿。像平日常做的那样,他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然后他蹙额。
“那有用吗?”John想知道。
“Sherlock不在这里。”
“我知道他不在。这就是问题所在。怎么,你觉得他可能是在床底下,搞着个见鬼的野餐什么的?”
“John,当事情涉及到我的弟弟,你得同意不贸然否定任何事才是有益之举。那么。Sherlock状况不妙,但那尚未能令你们的和睦关系受到威胁;他并非有意令你困扰,也没有超过一、两个小时的外出计划;他并未受到胁迫,而且是以监视器无法探查的三种可行方式之一离开,并至今不知所踪。”
“你是从我们的公寓看出了所有这些?“
Mycroft勾起嘴角,却只挤出一个最无可奈何的微笑。那其实根本不算个笑容,只是个刻意的模仿。手机再次响起,Mycroft将它举至耳边。
“喂?我知道了。很好,谢谢。”Mycroft将手机放回衣袋。
“是什么有价值的消息么?”
“恰恰相反。Sherlock关掉了他的手机。”
"Shelrock绝对不会关掉手机,绝不。”
“我对此已然承知。”
“你很了解他的,不是吗?”John陈述道。“尽管他对你有种,呃,他——”
“防御性排斥?确实。”
“所以我们都挺担心他的?”
“我们的确担心他,”Mycroft附议。“一直如此。”
二十分钟后Mycroft钻进一辆昂贵的黑色轿车,并对John保证他将竭尽所能。John并不清楚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猜想这意味着现在整个英国政府都在搜寻Shelrock,这一点颇能令人满足。紧接着,John前往苏格兰场。Lestrade立即告诉他Sherlock的姓名与外貌特征已经由警方散播,人人都在警惕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