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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谋欢
作者:二月初八
备注:
【朦胧版 文案】
他也许不爱她,她却是深爱他;
他应该放开她,她已经放下他;
他想着另一个她,她找到另一个他
———
我们的故事无关爱情,
却注定相守。
及尔偕老,此生不怨。
遇见你,是我此生经历的最好的事。
【意会版 文案】
一只姓沈的伪豹子。
一只姓叶的母狐狸。
一只姓许的公狐狸。
诚然,这不是动物世界,只是人物特征罢了……
但是,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
咳咳,在一定的条件下,跨种族恋爱是没有好结果的~!
要想长相厮守神马的,同类那才是可靠的~!
这是一个,由一篇耽美文引发的血案……
叶辰欢哥哥叶淮的小故事点击这里===
唔,我写的都是短篇……长篇还在存稿中呢。
这篇文一共9章多一点,明儿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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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K
这篇文献给我家亲爱的K。
你这孩子敏感纤细情绪化但有时偏偏那么倔强爱钻牛角尖,有时又理智到冷酷,让我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
哎。
反正这个故事是因你而写的,我希望你能成为叶辰欢那样的———自然不是说让你去经历她经历的事,那些太辛苦,我希望的只是你能幸福。我希望的,是你去学习叶辰欢的韧劲,打不倒,压不坏,无论面对怎样的事,都可以迅速振作。当然也不是让你积压在心里自饮悲辛,你看叶辰欢还有一个沈维印呢,你还有一个我呀,有人愿意和你分担,总是好的。如是好意,而且正是你需要的,那就不要辜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还有就是,学习叶辰欢去争取幸福和温暖。幸福不是爱情,少了爱情,一样可以过得比别人都幸福。而且,谁说你的爱情不会在幸福之中发生呢?
……我只是希望,你可以幸福。
Yours, H.
☆、楔子&chapter1
楔子
“你心里有一个人。”
“我心里不只一个人。”
“可让你伤心的只是那一个人。”
“……”
“怎么。”
“……咳,还是说说你吧。”
“我这很干净。”
“无人?”
“无人。”
“那你岂不亏了。”
“哦……现在,刚刚好。”
chapter 1
叶辰欢,女,现年二十六岁。叶家二房唯一的孩子。另外有堂表兄弟姐妹若干,作者大概只会让同为叶姓的叶淮出场。叶淮是这一大帮兄弟姐妹中和叶辰欢处的最好的。
叶辰欢天生有一副好皮相,大概是叶家的基因天生如此。你看她哥叶淮就是媚眼如丝,勾魂夺魄,五官精致又漂亮。当然叶辰欢和她的哥不一样了———
如织如云的黑色长发,似笑非笑的丹凤梢挑,瓜子脸白皙剔透,唇似三月樱花,整个人就像写意工笔里走出的一般,站在那里唇角一勾,便是玉光流转风华绝代,是一段刚升起的沉水美人香。
而且,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间都有一种古典优雅的韵味。
虽说外表距她那倾国倾城的哥哥还有距离,但叶辰欢气质可比叶淮好多了。
比如说,现在———
“叶辰欢!你怎么才回来!”
这是叶淮,在沈维印的钳梏下挣扎着喊。
沈维印:“缓缓,等你很久了。”
“嗯嗯。”叶辰欢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拈起一个泡芙喂了叶淮,堵住他的嘴,“哥哥啊,你要淡定知道不?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阿赢深入交流’那么久你怎么就不带变的呢?”
叶淮呜呜咽咽的声音越来越小,沈维印别过脸,清咳了一下。
叶辰欢笑了笑,摇铃叫送了红茶和鲜奶来。叶淮一脸嫌恶的表情:“这么难喝的东西,亏你喝得下去!”
叶辰欢懒得理他,推给沈维印一杯,沈维印端起来喝了一口,微微一笑,道:“今天周三。”
叶辰欢恶劣一笑,叶淮惊慌了……
叶辰欢此人,除了白水和酒还有咖啡和乳制品,一周入口的饮品排列是有规律的:
周一各种绿茶;周二各种花茶;周三各种红茶;周四各种果茶;周五各种果汁,周六又是绿茶,周日各种花果茶。
今天周三,红茶,锡兰红茶。
叶淮最讨厌红茶了……
叶淮一拍桌子:“老子不喝了!”
……没人理他。
沈维印倒了一杯鲜奶给他,叶淮假装无视之。
是叶辰欢顺手拿起来倒在了自己的杯子里,用小勺子搅拌了端起来:“你慢慢不喝吧,我走了。”
“哼!”
叶辰欢冲他龇牙一笑,转身正欲出门,沈维印却突然发话:
“缓缓。有些事……你还没有说。”
叶辰欢叹息一声,哎,看来插科打诨木有用的他们为毛还记得这茬哟……
“啊,到我书房来吧。”
“———我要离婚。”
叶辰欢这么说的时候,叶淮鼓掌,沈维印眉头紧锁。
叶淮特别高兴:“你终于想开了哈!”
叶辰欢看着他笑:“啊,你还不知道……”转头向沈维印:“还没说啊。”
沈维印勉强一笑:“没。”
叶淮眯眼,想了想:“哦……那你们现在,是要继续隐瞒‘真相’?”
“噗。装毛,你什么都不知道。”
“啊~是的呀~但你们应该告诉我,不是吗?”
沈维印和叶辰欢双双沉默。
半晌,叶辰欢揉着眉头,疲惫地笑了:“告诉你你不要激动啊……”
苍白着一张脸,说出的,却是从十五年前就开始的一场爱恋——
十五年前。
叶辰欢十一岁。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比如叶辰欢上了初中,比如叶辰欢得了某个作文大赛的金奖,比如……她的父亲永远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在盘山公路上行驶,被某个酒后驾车的司机,撞下了山。
她深爱父亲的母亲从此得了抑郁症。
叶辰欢红着眼睛,却是一滴泪也没有流地亲手把那个酒后驾车的纨绔富二代送进了监狱。
再后来,正处在人生最艰难时期的叶辰欢和叶淮一起被叶淮的爸爸,她的大伯带去英国住了一个暑假。
住在沈园……她第一次见到了沈维玺。
对于沈维玺的弟弟沈维印,她和叶淮是自小相熟的,是发小,但是沈维印的哥哥沈维玺,她却只曾闻其名,不曾见过面。
那据说是一个比沈维印还要优秀的存在。
沈家花园里,各色蔷薇开的热烈。
黑色连衣裙的小女孩,胸前别着一朵蕾丝小白花,泪眼朦胧地看着沈维玺,淡淡地一声:“哥哥好。”
沈维玺的心软下去一点。十六岁的少年白色衬衣黑色裤子,像一幅分明的水墨画,他走过去半蹲下,看着那个始终含泪却始终不肯落泪的小女孩:“为什么不哭呢?嗯?”
小女孩呼吸一滞:“……解决不了,问题。”
“所以呢,就憋着么。”他低声问。逞强的小女孩。
“我知道你,叶辰欢。”少年低低笑了,“我是沈维玺。”
泪眼朦胧的小女孩含糊了一句:“我也知道你,你是阿印的哥哥。”
“真拗口。”沈维玺对她笑着,“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是你的哥哥。”
泪眼模糊的小女孩眼睛里雾蒙蒙,看不真切。
“……哥哥?”
少年郑重其事:“保证比叶淮叶衍更象你的哥哥。”
“所以,为什么难过呢?”
小女孩撇过头:“……不想说。”
“不会告诉别人的。”
她犹豫了,狠狠地抽了几口气,声音都不成调,却仍倔强地不肯落泪:“爸,爸爸,不要我了……妈妈,也,也不要,我了……怎,怎么这么,狠心呢……呜……”
“我承诺。在我沈维玺有生之年,决不会抛下叶辰欢,决不会放弃叶辰欢,决不会让叶辰欢看不见我。”
——“这样,对我哭出来,好不好?”
泪眼朦胧的小女孩愣愣地看了他一会儿,无数清亮的露水从她的眼中滚落出来,渐渐的,小声的抽泣变成大声的哀鸣,最后变成绝望而无声的恸哭,少年洁白的衬衣被揪的皱皱的,胸口落下一片湿意。
最后小女孩哭的晕了过去。
少年摸着她的头发,抱起她走了回去。
后来叶辰欢想,这叫不叫一见钟情呢。
他是第一个给她这样承诺的人……她想,她是爱上他了。
从此十五年间,万劫不复。
之后沈维玺随着他们回中国上高中。英国这边学校的学分修完了,他已经高中毕业了,他就是想体验一下传说中惨无人道的高考。
三年,叶辰欢初中毕了业,沈维玺已在第二年的时候完成高考回到英国上大学。
会等着的。
叶辰欢坚定不移,既然沈维玺答应在英国等我,那就一定会等的。
有时候叶辰欢也挺单纯的。
明明是个寡幸淡薄精于算计,不怎么信任别人的人……但只要她信任的人的承诺,她就会坚定不移地相信。
所幸沈维玺是个守信的人。
他依言等着她,她的爱也就更深一步。
那时候的叶辰欢小心翼翼地守着自己的情感,之后想起来十分难过———他和她都是一个一心一意的人,如果,当初早点让他知道,之后会不会不是那样了?
“所以那时我真的很后悔的……不过也就是那么一瞬,天意注定,不是你的努力努力再努力也不是你的。”
叶辰欢疲惫地向后一靠,手背遮住了眼睛。
“……”
叶淮:“啊,没了?”
“还有一点。不想说了。”叶辰欢的声音模模糊糊,“找阿印讲,剩下的他基本都知道。”
于是沈维印再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他挑挑眉,继续给叶淮讲。
叶淮觉得忽略叶辰欢和沈维玺的人物性格本身,这真他妈的像虐心又虐身的言情小说……
叶辰欢在英国上的高中,毕业之后,和沈维玺俩人亲亲密密地去埃及旅游。
叶淮正在准备万恶的高三。
沈维印美名其曰帮助他复习,飞美国去了……虽说叶淮并不需要吧= =。
埃及多好啊,四大文明古国的发源地。既有深厚的历史遗迹,又有诱人的民俗风情。叶辰欢和沈维玺扒开一看就跟大熊猫似的——黑了四肢,晒的。
“Wallace。”叶辰欢自然地牵起沈维玺的手,“我们去那边看看。”
此时俩人刚从下榻的宾馆出来,傍晚时分天色正美丽,橘色的夕阳涂抹了整个街区。
沈维玺笑着应了:“好。”
迈步走到街上,身后响起的却是一声枪响。
骇然回头,刚刚还站在身旁的人倒在血泊之中。叶辰欢还没来得及反应,沈维玺拉着她狂奔起来,街面上霎时乱作一团。尖叫惊呼枪声钝响夹杂响起,一朵朵血花四溅,血肉横飞。
“呼……呼……阿玺,”叶辰欢跑得有些岔气,“往,往回跑……”
“什么?”
“我,我说,往回跑。”
沈维玺回头瞥了眼,多年的默契让他一下子就理解了叶辰欢的意思。
这是场杀戮。
而且是以量为求的杀戮。
他刚才回头看的一眼,让他发现了这群暴徒不会去真正的检查一个人死没死,只是打了人之后就继续向前扫荡。
“这边。”叶辰欢拉着他一拐,拐进一条小巷。幽暗狭窄,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地方,但此时他们别无选择。
两个人歇下来,在几个大的纸箱的掩护下靠着墙休息。外面的枪声还能清晰传来,比之更清晰的是他们的心跳。
咚咚、咚咚、咚咚。
沈维玺压低了声音:“这里只能是暂时的。我们待会儿要离开这里,往回。”
“嗯。”叶辰欢表示明白,更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过了一会儿,声音渐渐消去,沈维玺探头看了看,紧握了叶辰欢的手,随即松开,站了起来——
“啪。”
叶辰欢揉揉脚踝,正准备站起来的时候,便听到这么一声,子弹打进血肉的细微声音。
沈维玺皱着眉咧了咧嘴,对她摇头。
「不要出来。」
他的口型这么说。
叶辰欢脸上的血色一下退去,她咬着下唇,用眼神做着无声的询问。
沈维玺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他慌忙站起,正是面对小巷的入口。然后又是一声子弹击中的声音传来,沈维玺的手按在胸口上,踉跄了几步,向前倒去。
有血色的花溅在了叶辰欢白色的休闲裤上,刺目而惊心。泪水霎时湿透了她的脸颊,一缕赤红从唇齿间溢出……她生生把嘴咬破了。
夹杂着听不懂语言的脚步声终于离去,叶辰欢慌忙地扑过去:
“Wallace!沈维玺!”
“咳……”沈维玺有些艰难地起身,鲜血汩汩地从左边大腿和左边肩膀涌出。叶辰欢被吓坏了,哭得更加汹涌。
“包扎。”
她连忙撕下自己的衣服下摆给沈维玺包住了腿,又狠心扯了大半截裤腿下来给包住了肩。
沈维玺看着她笑:“走吧。终归得先回去吧?”
叶辰欢的嘴巴开开合合几次,都说不出话来,最后只好闭了嘴,搀着沈维玺往外走。
走了有一会儿,沈维玺突然说:“Chioce,我跟你说,人大出血是会死亡的。”
这次叶辰欢反应很快:“啊呸!”
“呵。”他轻笑一声,脸色却更加苍白,“你自己走吧。”
“沈维玺!”
叶辰欢气得直跳脚。“你丫不能有点儿信……”心吗……
沈维玺笑意深深。
软软地倒在了她的臂弯里。
作者有话要说: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好歹给句话嘛Q-Q我也好改正啊……
☆、chapter2
叶辰欢先是怔住。
随即反应过来……可是怎么办呢?她又慌乱又痛苦,这时的叶辰欢不过是一个快十七岁的小姑娘,再淡定再早熟再能干也不过是一个会在最亲密的人濒临死亡时会落泪的小姑娘。
她哭着收拾自己的心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的确,这种时候舍弃一个人,她生存的机率要大得多得多。可是,怎么能丢下呢?
以他生命为代价的存活,还不如在最后时刻相依死去。
叶辰欢胡乱的抹了把眼泪,把沈维玺背了起来———一个十七岁的纤妙少女背着一个二十一岁的高大男子。顿时就感觉缓不过气来。
她咬咬牙,压低了身子疾步向前走。
也许是天意,她又遇到了两个拿着枪的人。叶辰欢当机立断地把沈维玺扔在几具尸身上面,自己慌乱的作势要跑。
不出所料枪声响起,遥遥的那人举起枪,对着她连开两枪:
一颗打中了她的左边肋骨;
一颗打中了她的右边脚踝;
叶辰欢当时就倒下了。倒得巧妙,整个人覆盖在了沈维玺的身上,挡住了他。
那人又打了一枪,正中她的琵琶骨。叶辰欢闷哼一声,动也没有动。血流下,染红了她的身体,简直可以称之为血人。
那俩人走了,叶辰欢的眼睛睁开一条缝,确认真的无虞后,勉勉强强地站了起来。
把着沈维玺的脉搏,有些微弱但还是在有条不紊地跳动,叶辰欢放下心来。她感觉有些眩晕,估摸自己也就再坚持个二十来分钟也得倒下……背着沈维玺,她身子一歪又倒了下去。
默然一下,她简单地止了下血。当然也没什么用。叶辰欢别无他法,又一次背着沈维玺,这一次左右摇摆半天,堪堪站住了脚。
血滴顺着脚步滴落在地,叶辰欢走啊走。
她觉得自己身体里好像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存在的,就是背负沈维玺的力气,和救活他的信念。
突然她想起小时候看的一个漫画,HunterXHunter,哎……如果自己是蜘蛛就好了,这种事情不是小菜一碟么……
叶辰欢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朦胧中也不知走到了哪里,看见一个十字轮廓,她拼尽最后一丝力量走了过去。
喘了两口气:“沈维玺……你记住了老娘救的你!你回去得以身相许!”
她放下沈维玺,一头栽倒在地上。连距离都算计的刚刚好,正好头碰着门,发出一声响算是敲门。哪怕头破血流。
沈维玺醒来时视线有些模糊,他出声叫人,嗓子沙哑粗砺,就像在磨刀。
“这是哪里……”
“你醒了啊。”
一个女孩坐在他的床边,沈维玺才注意到所处的环境极像医院,于是他问了一个傻问题:“…我没死?”
“噗。”女孩呛了下,笑了起来。一条马尾轻轻摇晃:“嗯嗯,你没死!”
她伸手扶着他起来,清丽的脸上满是笑容:“来来,喝水。”
沈维玺喝了口水,感觉好得多,打量着眼前的人。一头乌黑的短发,五官轮廓有些深邃,小麦色的肌肤,青春的朝气扑面而来,清丽开朗。
“中国人?”
“中埃混血。”
沈维玺点点头:“我叫沈维玺。”
“喔……我是洛兰。”洛兰笑笑,与他聊起了天,“旅游吗?一个人?”
沈维玺不置可否。
他突然又问:“现在什么状况?”
“暴徒们全部被逮捕了,安全咯。放心吧,你的伤其实并无大碍,就是失血过多而已。”
“你救的我?”
洛兰顿了一下:“嗯,是呀。”
“谢谢你。你一个小姑娘去那种杀戮之地真是辛苦了。”沈维玺微微一笑,描述叶辰欢的样子,“那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十七岁左右的女孩和我一起?中国人,长头发,很好看。”
洛兰思索一番:“……好像没有吧?她是你什么人?”
沈维玺:“……算妹妹吧。”
这次回答得很快:“没有。”
“……我知道了,谢谢你。”
—在说谎吗?
—不……没有!
—还是在说谎吧?
—没有!他确实是我救的!是我包扎是我送到医院的!
—那么,那个小姑娘呢?把他送过来的那个身负重伤的小姑娘呢?
—不要问我……不要问!
———让时间倒流回几天以前。
叶辰欢“以头抢门”后,洛兰开了门救了他俩。
嗯,洛兰住那儿。
确实是洛兰救了那俩,不过也只是说送到医院守着,这个“救”远抵不上那个“救命”。真正意味上的救命,还是得说从血腥的地方翻捡尸身然后将这尚有余息的人搬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大概是等不到救援队来就归西了的。
洛兰开始也不是有意欺骗的。她也肤浅的以为把沈维玺送到医院来就是“救”了,等沈维玺提到叶辰欢时她才幡然醒悟———
可惜晚了。
女人的嫉妒心可怕的很,而恰巧洛兰对沈维玺一见钟情。
她下意识地,隐瞒了关于叶辰欢的事实:
刚开始叶辰欢也在这个医务站呆着来着,后来伤得实在太重,被送到大医院急救去了。
后来的情况洛兰也不知道。
曾经的叶辰欢,差点成为国家武术队队员的身手矫健的叶辰欢,右脚废了。
加之左边肋骨的那一枪穿了肺……还有琵琶骨。叶辰欢这一生,怕是再也不能常走常跑,继续武术是不用指望了,而像远足游泳这类算是轻松愉快,深受她喜爱的运动也不行了。
沈维玺没大碍啊,可叶辰欢受伤的地方,个个了不得。
早在沈维玺之前叶辰欢就醒了。不同于沈维玺那样休息够了的自然醒,她是疼醒的。
首先是额头传来的一阵闷痛,就在这章开头叶辰欢用头敲门来着撞了个血窟窿。疼的很。
待她神志清明些后,右脚脚踝又来了一波一波的阵痛,密密麻麻的刺着,简直了。叶辰欢心里哀呼一声顺带问候了那群对她开枪的败类的八辈子祖宗,他娘的,忒疼了。
她本来想动手去按床头铃,一动手又感觉肩膀上又撕裂的痛。叶辰欢只能搁心里哀嚎了,怎么这儿也伤了?!
她垂着手,等着医护人员过来,疼的龇牙咧嘴睡不着。有人推门,叶辰欢瞬间换成只是微皱眉头的稳重样子。
就像打碎牙齿往肚里吞——可以看出,叶辰欢这种闷骚性格,早晚得吃亏。
医生和她说埃及话,叶辰欢茫然表示不懂。还好画的画勉强也能看出内容,让医生找了个翻译过来。
叶辰欢:[我需要手机。]
医生:[你的手机已经丢了……需要联络大使馆吗?]
叶辰欢:[……不用麻烦,请给我一支手机。]
医生先生挠挠头,翻译先生拿出手机:“用我的吧。”
嗯,翻译先生是个美国人,手机是英文界面的。叶辰欢闭眼想了一下,还是先给沈维玺打了一个。
果然没人接听……
她失望的打回了英国沈府,让派两个人过来照护。然后又问医生:[你有没有见到一个中国人和我一起?二十出头的样子,黑色短发,十分好看。]
医生:[你是从另一个医护所转过来的…也许有吧,我去帮你问问。]
医生蹬蹬噔跑了。
叶辰欢:现在的医生这么闲哪?都没重伤病人的吗?= =。
不过好消息是沈维玺确实在那里。
叶辰欢有点忧愁。沈维玺在就好了……可是她十分不想拖着这伤残的身子去见他,更别说照顾他了。她又借了人家手机,给自己外婆打了电话。
外婆森森地表示要派人接她回英国……
于是叶辰欢乖乖跟着回去了。嗯,虽然受着重伤…不过重伤的表面还是不错的。
再说沈家来人过来之后没有接到小小姐,只是在医生的帮助下找到了少爷。
少爷延长了签证在埃及呆了两个月,身边总有一美相伴……此时,叶辰欢在住院。
少爷他好的七七八八之后可以回去了……哦,叶辰欢还在住院。
少爷他活蹦乱跳地带着一美女回去了……叶辰欢在沈家的疗养院里做着治疗。毕竟还是小啊———哪里有第一次看见那种血腥场面丝毫不慌张的呢?一边康复心理一边康复身体,沈维印闻讯从美国赶来陪她。
叶淮被瞒了,没敢让他知道。
沈家的经营主要是私人医院和高级疗养院,偶尔也搞搞度假村和医疗用品啥的。沈维玺经管法律双修,沈维印却是一心一意的攻的医学,不过也前途无量鼎鼎有名是了,我们称他,Dr.沈。
Dr.沈有一天告诉叶辰欢,沈维玺回来了。
小缓缓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除了胳膊和腿上的石膏夹板和绷带……
沈维玺下了飞机,就看见一身伤的叶辰欢,一个念头一闪而过……眉头微微皱起,“怎么弄的。”
“咳,摔的。”叶辰欢大义凛然,Dr.沈抽抽嘴角……又笑了起来:“哥,这段日子缓缓多……”
“咳咳咳咳!”
叶辰欢瞪他一眼,咳嗽起来,“沈医生我嗓子好疼哟~”
沈维印无奈打开手中的水,递给她:“喝你的!”
然后继续道:“缓缓她……”
叶辰欢继续咳嗽,沈维印爱理不理……只听见一声娇呼:“维玺!”
一女子白衣翩然而至,勾着沈维玺脖子,在他脸颊轻轻一吻。
叶辰欢颤了一下。
沈维玺此时舒展了眉头。他搂着白衣女子的腰,笑着道:“阿印,缓缓。来见你们嫂子。”
她笑嘻嘻:“你们好呀,我是洛兰。”
叶辰欢愣了一下,脸色微微苍白起来。虽神色多有不豫,却依然微微笑了:“嫂子好。我是叶辰欢。”
沈维玺:“我妹妹……就是刚开始我向你打听的人。”
洛兰眼神闪烁了一下,看向沈维印。沈维印不可思议地看着叶辰欢,叶辰欢侧过头不给他看见自己的表情。他叹了一口气,掀起唇角笑:“嫂子好。我是沈维印,这家伙的亲弟弟。”
沈维玺微微一笑不予置喙,牵起洛兰的手向外走。走过他们身边,不动声色道:“你们现在关系好得很哪。”
沈维印也不动声色地应了:“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然好得很。”
叶辰欢……还是脸色苍白。
沈母听说今儿个她心爱的俩兄弟和她心爱的小缓缓都回来吃饭,高兴得不得了,自己亲自下厨做了一堆好吃的。有很多酸甜口味的东西———说起来,叶辰欢和沈维印的口味相似。而沈维玺喜欢味道清淡些的食物。
一行人进了门。
“干妈!我回来了!”沈维印帮叶辰欢换了鞋,叶辰欢笑眯眯地坐在沙发上。沈母奔出来,眼里盈盈的泪花闪烁:“缓缓,你受苦了!”
“……妈。”沈维玺笑着叫了一声,“我回来了。”
“死小子还知道回来!你也不看缓缓为了……”
“妈。”沈维印打断她的话,“今天高兴些吧……嗯?”
沈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轻咳一声:“这位是……”
“伯母好。”洛兰今天一身白色的裙子,十分娇俏。她恭谨的鞠躬:“我是洛兰。”
沈维玺:“我的未婚妻。”
沈母花容失色地看看叶辰欢,看看洛兰,再看看沈维玺……
“妈。要不是洛兰救我,我的命就没了。”他看着洛兰,眼神柔软,“难为她一个小姑娘,把我从死人堆里翻出来,还一直守在我身边……”
“她?!”沈母的脸色沉了下来,“她救了你?你的伤能有多严重!她救了你!”
“虽然我是失血过多,并无什么大碍。但是。”
他不悦的皱了眉:“要不是她先找到我,您以为我能等到救护人员来吗。”
沈母、叶辰欢和沈维印都变了脸色。
“你们先吃吧。”沈母转身上了楼,“缓缓和阿印来一下。”
沈维印扶着叶辰欢跟随沈母进了书房。“再来说说吧,怎么回事。”
“就是那么回事。”叶辰欢面无表情。
“那个女人冒名顶替。”沈维印面无表情。
叶辰欢看他一眼,轻哼一声:“沈维玺受骗了。”那个傻子……听风就是雨啊,不会求证哦!
沈母皱眉:“你要怎么办?”
“……凉拌。”
“冷处理是吧……要是真的喜欢就算了。但骗子……哼。”沈母冷笑一声,“缓缓看吧,是你的,跑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求指正!
☆、chapter3
“唔……后来呢?”叶淮饶有兴致的追问。
“后来的你也知道了。”沈维印挑眉,“母亲从不认洛兰,哥哥带着洛兰回了中国,开始无声抗争。并且秘密成婚,洛兰宫外孕又不小心流了产,从此再没孩子。四年后俩人离婚,又隔二年,你妹妹嫁了我哥哥。”
“那沈维玺现在……”
“我猜他已经知道了。”叶辰欢插嘴道。
“什么?”
“洛兰的欺骗。应该是知道了,才会离婚吧?那四年对我就像一个亲切的小妹妹,但没有以往的亲密了……”她落寞一下,复道,“结婚之后对我倒是愈发的好了,不过也只是像一母同胞的亲妹子一样……没有那种感情。”
沈维印:“大抵是想要补偿吧。”
叶辰欢覆眼:“我不需要。”
叶淮和沈维印倒不知说什么好了。叶淮烦躁的挠挠头:“离了最好,咱还有青春呢,不浪费给这人渣。”
……人渣……沈维印黑了脸。他哥哥是有点那啥啥,不过还不是渣吧……!反倒是叶辰欢白了叶淮一眼:“说什么呢你!非要诋毁人家!”
叶淮气哼哼:“还不是为了你!”
“不劳费心,别干傻事。”她扒扒头发,“你们俩快点回国吧,别浪费在我这边。你们的个人问题沈维玺那里还差着,自己说叨去。另外,我不介意你们拿我当作交换条件。”
“?”
看到叶淮疑惑的表情,叶辰欢好心解释:“他一定会找我的。我一定不会让他找到的。但终归也是会再见的。还不如给你们加个筹码……”
叶淮晕了……沈维印乐了,叶辰欢心想,这俩真是活宝啊……她示意他们噤声,掏出手机一个电话打给私人律师:“嗯,协议书好了吗?嗯……好的,好的!辛苦了。”
“好啦。”打开电脑,叶辰欢敲击几下键盘调出一份文件打印出来,签上大名还盖上私章。沈维印接过,叶淮探头看去———吓。离婚协议书……
“……这么快!”
“嗯哪。”
叶淮扫了一眼,条款齐全符合叶辰欢性格干净利落,不由得出声问:“哪个律师给你拟的?”我挖到我们公司……
叶辰欢瞥他一眼,笑:“我的奸夫后备,之一。”
“……”
“……”
“奸夫?”
“我也老大不小了不能拖着嘛。找了几个家世相当容貌不错性格也好的做备选。给我拟合同的,是许家三公子。”多好的人啊,叶辰欢心想,老三不用继承公司,正好她是得接管企业的,不会有纠纷,再说许殷多好一律师啊,还能帮帮她。
而且许殷又是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绅士,虽然有些不苟言笑,但好在稳重么,而且感情经历据说很干净……应该会是个好男人好丈夫吧?
越想越觉得是丈夫的适合人选,而且还是她高攀了。
干脆就这么订了?叶辰欢正琢磨着,沈维印呛声:“许殷?!”
叶辰欢眨眨眼,“是呀。”
“我高中同学……”去年聚会还见来着……
“……噫。那岂不是也是我高中同学?”还是学长。
叶淮笑眯眯,“这么巧啊。”
沈维印低低嗯一声,就听叶淮继续说:“哈哈,他是我大学同学。”
吐血五升倒地不起……地球真的很小哦= =。
“那、大家一块儿吃个饭吧。”叶辰欢揉揉额头,无语。
许殷其人,许氏集团三公子。主要涉及的是房地产行业。而三公子特立独行的违背家里意愿坚决去学了法律专业。几年后,成为国际上小有名气的大律师。成立事务所K.Y,Kyle殷……他真的姓许不姓殷。他是混血,且父亲是入赘的,所以随母亲姓。
许殷长得很斯文俊雅,长身玉立,清雅脱俗。虽然没有叶淮的艳色倾城,沈维玺的如画儒雅,沈维印的沉稳俊逸,但是气质如烟雾袅绕。若叶辰欢的气质是香渗骨,水流转;那许殷就是烟气渺,光笼罩,似有似无朦朦胧胧的一层,仙人般的人物。从这点讲,叶辰欢最配不起的就是他了。
拉仙人入凡尘什么的……她还没有这觉悟。
许三公子性格……挺好的。
最起码,叶辰欢深深羡慕那样的感觉。都是如墨点漆般的漂亮瞳仁,叶辰欢的眼瞳是发黑的深蓝色,趋近于幽深的潭水,平静无波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估摸不出深浅——但她总归是放了事儿进去的,那是一抹心重思多的玄青。
而许殷的眼中,是古水无波。他的目光纯净似最最美丽的黑水晶,这人间的事物通过他的眼折射出最细微隐密的一面,却没有一个人、一件事能够进去。他无所谓他拥有的一切,因为那些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像一个旁观者,冷静而锐利。
“啊,Kyle.你来了。”
叶辰欢起身把他引到桌上,笑嘻嘻,“没什么,今天就是老同学聚会。”
许殷微微一笑:“维印,阿叶。”又点头向叶辰欢,“Choice。”
几个人在一起叽叽咕咕,许殷恰到好处的揭了叶淮几个无伤大雅的短,叶淮气的喝醉了……沈维印瞥了叶辰欢一眼,恼人的带了叶淮回去。
待他们都走了之后,服务员上来收拾了桌子,上了几样小甜点。
“什么事。”许殷靠在椅子上,架着腿,淡淡问。
叶辰欢微微笑:“被你发现了。”
许殷不语,只是勾了下唇角。
“我仔细核了一下。”叶辰欢半眯起眼眸,也靠在椅背上,“我觉得我和你有些方面还是很相合的。要不要试着相处试试看,考虑下结婚?”
许殷看起来真的思考起来了……叶辰欢眼皮一跳,许久,听得许殷慢悠悠道:
“你心里有一个人。”
金口玉断许半仙!
叶辰欢僵了一下:“我心里不只一个人。”
“可让你伤心的只是那一个人。”
“……”
“怎么。”
叶辰欢明智的转移话题:“……咳,还是说说你吧。”
“一片净土。”
“无人?”
“无人。”
……“那你岂不亏了。”
许殷眯眼看她一下,半晌:
“哦……我不介意,最起码,现在是的。”
作者有话要说:——果然,现在看耽美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一看我那个耽美短篇的点击,再看看别的的点击,简直不忍目睹Q-Q
☆、chapter4
叶辰欢和许殷开始交往了。
这俩是好孩子,从来不耍流氓。不过鉴于二人都比较忙,主要约会项目,就是通过电话聊聊叶辰欢的离婚情况。
是的,叶辰欢和沈维玺已经离婚了。在沈维印把协议书给他的时候,沈维玺毫不犹豫的签了。
叶辰欢对婚姻可是非常忠贞的,打死她都不会在婚姻内对别人产生非分之想= =。
许殷这两天忙得很,有一家案子打得十分激烈,好不容易结了。他走出法院的后门——前门那里有很多记者,而他一直不喜出现在闪光灯下。
意外的,看见了叶辰欢的车。是墨绿的颜色,浓重于黑的绿,阳光下反射着缎子般的光,透出的却是鲜亮的翠。
这漆喷的真神奇的……许殷走过去,站定:“有事?”
叶辰欢今天基本素颜,只是唇上淡淡的抹了山茶花的颜色。褪去平时刻意描画出的成熟、精明和妩媚,她有了一种柔和,甚至可以称之为柔弱但是十分亲和的感觉。
浅绿雪纺不对称T恤,水磨牛仔小脚裤和白色牛津鞋,充满青春气息的叶辰欢微笑着说:“怎么,非得有事儿才能找你?上车。”
许殷乖乖上了车。叶辰欢打量他,“你今儿有点儿厉害的样子,容易吓到小朋友。”
“……”
“先带你换套衣服。”叶辰欢踩油门,继续和他说话,“你喜欢小孩子么?”
许殷沉默一下,“孩子的话,我建议结婚一到两年感情稳定后再要。”
叶辰欢惊异的从后视镜里看他。
“怎么?”许殷疑惑,“说意见。”
叶辰欢更加惊异了:“我没意见啊。”
许殷挑起眉梢:“你这什么表情。”
“啊。你理解错了。”
她嘴角一抽,“今儿我表妹她们运动会,我大姨身体不好去不了,所以我带你去,你愿意吗?”
许殷先是将凉薄的目光扫向窗外……怎么,都拐我上车了才问你有意思么。还有你家这什么关系……他惜字如金:“好。”
叶辰欢放心了,笑眯眯地开着车给他解释:“我大姨不能生育,以前领养过一个小女孩当我表妹,后来她去了;前几年又领养了一个像我表妹的小女孩,就是这个表妹了。叫Garnet,非常可爱的小姑娘。”
许殷脑海里立马勾勒出一个穿的火红的中国娃娃。
后来证明,他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