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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泾阳王妃传》作者:莫璇卿
文案:
农妇不好惹,压倒将军,调教王爷。
军旅,宅斗,国家风云,轮番上阵
作者写此文时正逢脑袋抽风之际!
天雷狗血一把抓!玛丽苏啊!
无论男主女主,男配女配都在不停的扑到与反扑倒
卫道士请点叉!不喜勿喷!谢绝扒榜!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清歌;刘珏 ┃ 配角:姚崇武;魏隆;擎风 ┃ 其它:军旅古代穿越宅斗
1
1、穿越 ...
天启元年,天下初定,边关姚家村。
据说这天启二字正是今年新改的年号,原来这北有北越,南有南盛。本来两国一直相安无事,谁成想到,这北越的新皇帝一登基,就开始想着扩充疆土,四处征战,这大盛朝一见这势头不对,连忙开始展开作战计划,开始应征入伍,也就是三年前大批的男丁都去了前线。皇上亲封自己的九弟,就是现在的泾阳王刘珏为大将军。据说这位王爷是长得虎背熊腰,到了战场上是所向睥睨,眼睛一瞪,就能让人吓的丢了兵器。但是这是事实还是谣言,这又是后话了。
且说这当今皇上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他的这个九弟弟却很是年轻,皇上很疼他。泾阳王刘珏虽说还年纪轻轻,但是这武艺和谋略却着实厉害,他三年内不仅平定了战事,而且灭了北越,从此天下一统,定国号凤阳,年号天启。
叶丽华穿越过来的那天正是个艳阳天。叶丽华朦胧中这样想着,还是在老家的炕头睡觉舒服。但是又觉得有些许不对劲,但也说不出来个所以然来。她这一觉睡的很香,着实不想起来。
“照你这么说还真是可怜,成亲当天就落得个守活寡的下场,现在又是丧母,又是真寡,唉,苦日子没个头哦!”
叶丽华是被窗外一些大娘的悲天悯人之话给吵醒的,睁开双眼,难以置信的看着周围的环境,悲催的发现不像是梦里,原来自己没有做梦回老家,是的,大家猜对了,她光荣的穿了。
想着方才那几人一会说人家可怜,一会说人家守寡。听那说法倒是真的可怜。
隔壁李大娘走进屋里见人已醒,放了心,说道:“歌儿,大娘知道你不容易,熬了个这么多年,却换来这么个结果,也难怪你会想不开。但你也要想着以后啊,你还这么年轻,以后还可以再嫁,他姚崇业也是没那个福气娶你,这才在战场上没了,总之啊,你凡事都应该放宽了心才好。”
叶丽华旁敲侧击的从这李大娘口中了解到一些自己前身的事,却说这叶清歌啊原来是邻村叶家的女儿,五年前与姚家村姚崇业订了亲,谁知两年后叶家两老相继去世,临终让女儿来投奔姚家村,这姚崇业也是个守信的汉子,就马上开始张罗成亲事宜,谁知这婚礼进行了一半,刚拜完堂就被官府带走入伍去了,却原来是前线战事吃紧,四处都在征用壮丁,方圆百里这庄稼汉年纪轻点的都被带走了。
于是这年岁已高的老母,和姚崇业的年幼的弟弟就全靠叶清歌一个人照顾。这叶清歌也是个好姑娘,从来都任劳任怨的也不怕吃苦,家里的活都是她一个人干的,一心就盼望丈夫回来。
谁知道好不容易熬过了三年,天下初定,当兵的都可以回家了,就这么传来了噩耗,姚崇业人已经死在了战场上。老太太本来身体就不好,天天盼着儿子回来,一听到信就咽了气了。叶清歌见此,觉得天都要塌了,支撑着自己的信念没了,想不开就悬了梁了。幸亏被自己的小叔撞见,喊了人来,救了下来,孰不知这外表没变,芯儿变了。
李大娘说完,见天色渐晚,起身便要离去,起身,看到叶丽华无精打采的模样,叹了口气,道:“歌儿,别想太多了,以后带着崇武好好过日子才好,有什么困难的就去找大娘,大娘能帮的一定帮,啊。”说罢,摇着头出了门。
李大娘走后,叶丽华开始打量整个房间,这间房子真的可以用颤颤巍巍来形容,窗户是漏风的,所幸现在还算是夏天,除了刚才自己躺过的土炕外,屋子里还有一个放衣服的小斗柜,旁边是一个简陋的梳妆台,还有一个方形的木桌子,桌子上一个旧茶壶和两个茶碗,还立着一个白色的蜡烛,叶丽华此时的心情不可能是灿烂的,看着这家徒四壁,还是以后自己的家,谁都不会高兴的起来。
忽听身后脚步声想起,回头一看,一个约莫十岁左右的半大孩子,长得白白净净的,甚是讨喜的一张脸,睁着大眼睛有些带着企盼的目光望着她。叶丽华想来这应该就是以后跟自己相依为命的小叔了,于是试探的叫了声崇武,孩子忙奔到自己身边扑进怀里,大哭起来。
“嫂子,不要丢下小武,我会怕,小武会乖的,小武以后天天帮嫂子干活,只要嫂子别不要我,呜呜。”
叶丽华其实到现在还不能接受自己已经成了寡妇的事实,但是见崇武这个孩子哭得如此伤心,心知之前前身寻死的行为已经深深地让孩子害怕,没有了安全感,心中不免有些动容,连忙宽慰道:“小武别怕,嫂子不会再丢下你不管的,嫂子之前做错了,累得你跟着害怕。”
后又宽慰许多,小武才渐渐的平复了哭泣声,后来想到自己穿越到这里已经近一天,还没吃饭,不免有些饿了,带着小武到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吃的,见米缸里还有些米,篓子里还有些野菜,就烧了饭,炒了点小菜和小武吃了些,见天色真的已经很晚了,就叫小武去休息了。
叶丽华躺在了床上,开始胡思乱想。自己前世原是陕西省下边儿农村里的。家里除了父母还有一个弟弟比自己小五岁,后来考上了省城里的高中,因为家里贫困,叶丽华从小就想摆脱苦日子,也想让父母享享清福,于是学习甚是刻苦。后来考上了北京的一所著名医科大学,念到了博士,奖学金什么的都没少得,好不容易毕业了,成功拿到了医生执业证书,也进了一所大医院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医生,而且正处于事业蒸蒸日上的势头上,想着工作两年后稳定了,把父母接来,结果就这样发生了人间惨剧。想到这里,叶丽华越发觉得自己想念家人,这不孝的罪名自己是担定了,现在只能期望自己的弟弟能争气,孝顺好父母。
穿越一事对于老天爷来说那就是打个喷嚏的事,但是他用不用这么乱打,害得自己离开了繁华都市跑妇女没什么地位的古代过苦日子。
平复了下心情,叶丽华忽然想到,还不知道现在这具身体长得是个什么样子,便起身走到梳妆台前拿起镜子,看着自己现在这张脸,觉得长得还不错,在古代这个世界,估计算是个小美女了。看样子也就不到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窈窕,□,特别是这皮肤啊委实水嫩,叶丽华没想到自己还能年轻个十来岁,这个理由至少还能宽慰自己一点。
想着明天让崇武带自己去看看家里的地,硺麽着怎么挣些钱来糊口,叶丽华是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虽然女人在古代不好讨生活,但是也不想就在这里只守着这一亩三分地过活,怎么也得为自己想点出路,是否要重操旧业,这都是需要细细想来的,就这样想着想着,渐渐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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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装 ...
叶清歌第二天早上一醒来,想着去厨房熬些粥,吃了饭以后好去田里看看。叶清歌为自己前世是个乡下人生养的孩子而感到些许庆幸,苦活累活也没少干过。以至于到了眼前,自己正好幸免于手忙脚乱,无从下手的局面。这边正生着火,往灶台里添着柴火,想着不知道小武起来没有,一抬头就见崇武站在厨房门口望着自己,见清歌抬头看他,就跑了过去向锅里添了水,又熟练地舀了一舀子米淘洗起来,然后倒进了锅里。
清歌看着崇武懂事的样子,不知不觉间发现自己湿润了眼角,又见崇武到角落里取出一口坛子,打开后用筷子夹出一些腌制的咸葱叶放进了盘子里,对清歌说道:“嫂子,这是娘不久前腌的咸菜,我想应该可以吃了,咱们用它下饭吧。”
清歌摸了摸崇武的脸,又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小武,嫂子自从昨天醒来以后,虽然有些事记的不大清楚了,但是嫂子想了想,还是想让你过上好日子,嫂子还想挣钱,想送你去学堂读书呢!以后就剩咱俩相依为命了,我想着从现在开始你就叫我姐姐吧,小武以后就是我叶清歌的亲弟弟,我们一辈子都生活在一起,好不好。”
小武的抽泣声想起,带着朦胧的泪眼扑进清歌怀里,不停哭叫着“姐姐,姐姐……”清歌安慰了片刻,对崇武说:“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哦,都成了小花猫了,去洗洗脸一会咱们就吃饭,吃完了你带着姐姐到咱家地里看看庄稼好不好”
“好,我去洗脸。”说罢,抹着眼泪走了出去。清歌看着小武的背影,觉得自己在这里起码又有了一个家,一个自己和小武组成的家,而不再是自己一个人,心中觉得温暖了好些。没有人是不害怕孤独的,清歌也是一样的。
二人吃过饭后,就往田里去了。两人沿着稻田走了好久,崇武指着不远处一片地道:“姐,咱家的地就在那。”然后就兴奋地拽着清歌往那边走。
清歌看着这片地,想来应该不到二亩,还有一个半月才能收获,而且这个年代能产个百斤粮食也就不错了。想着二人最多也就能吃上半年,米缸里的米也还能吃不到一个月,所以还是得挣些钱来,清歌心中有了些计较。
回去的路上,清歌一直在思考着挣钱的门路。回到家后,和崇武说了想去镇上挣钱的事。看着崇武变得好奇的目光,清歌接着说道:“小武,姐姐以前在邻村家里的时候,隔壁住的是个走方郎中,姐和他学了几年医术,一般的病都是能治的,现在咱家的这个状况,手里没有几文钱是过不了日子的,姐就想着去镇子里摆个摊位,给人号个脉什么的,挣点银子。”
“姐,你等我一下。”就见崇武跑了出去,到了另一个屋子里土炕后面的墙上掏了一掏。拿着什么东西又回到了清歌这里。
清歌一瞧,赫然发现是一袋铜板,“姐,这些钱你收着,这都是以前家里卖粮食还有你绣荷包卖的钱,娘每次都攒下一点放起来,说总会有用的。我现在跟着姐生活,这些钱姐你拿去,想着家里该买些什么就买些什么。”说着把钱袋塞进清歌怀里。
清歌想了想从沉甸甸的钱袋里数出二十个铜板,想着在这乡下地方想必物价也不高,这些料想够用好些日子的了。遂让崇武把剩下的收起来:“咱娘说的对,剩下这些钱你还是先收起来放回原处,以防不时之需,姐这钱还是要去挣的,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补身子,姐挣了银子可以给小武买些好吃的,虽然现在还上不起学堂,但至少还可以买个笔墨纸砚什么的,姐姐可以教你写字啊。”
“姐,那我们是去附近这个镇子摆摊么?”小武放好了钱回来问道。
“除了这附近的这个镇子,稍远一点的还有么?姐想摆个摊位,但是咱村的人都认识我,不一定相信姐的医术,在这个镇子估计不会有多少人找我看病的。到远处去或许不会那么容易被人认出来。”
“有的,离这边约十里地远还有一个镇子叫做丰台镇,那个镇子靠近边界,村里人很少有去的,都觉得不是很安全。”小武想了想说道。
“那咱们就去那个镇子,姐想女扮男装,到了丰台镇,要记得管姐叫大哥,知道了么?”
“知道了,姐。”
正说到此处,忽听外面木头门被推开的声音“歌儿!歌儿!”是李大娘的喊声。
清歌忙迎了出去,“大娘,你这是……”
“歌儿,我家那口子刚从地里摘的茄子,看着又大又水灵,给你和小武啊拿了两棵,你们就炒个菜什么的。”
“大娘,太谢谢你了,这么照顾我们。”清歌知道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穷人家的,看地里庄稼的长势就知道了。见李大娘这么慷慨,却是有几分感激之意。
“嗨!谢什么谢,你和小武平日里啊既懂事又勤快,大娘是喜欢你们才对你们好些,再说大娘以前也没少让你们家帮忙,况且现在家里就剩你们两个,这邻里乡亲的帮帮忙是应该的。”
“大娘,那以后还有什么需要我的您就尽管说,我和小武不会忘了大娘您的。”
“你就放心吧,这都到了中午饭的时间了,你赶紧去张罗张罗吧,我也该回去吃饭了。”
“那大娘,你慢走啊。”
李大娘走后,清歌去厨房烧了饭,做了一道烧茄子。就去叫了小武吃饭,看着小武吃的香,清歌觉得自己做的饭菜热乎的都到了心里去了。饭后,清歌在衣柜里翻了翻,翻出几件男式的衣服,想来必是死去的姚崇业的,挑了件试了试,有些大,就自己改了改袖子和下摆,准备凑活穿着,想着明天就穿这个去镇子里。
且说这第二天一大早,吃过饭后,清歌就找了一张大纸,写了治病救人四个字,找了一个小桌子,将纸贴在了桌子前面,拿了三个凳子,都一一放到了一个小的木板车上,然后两人就推着车就前往丰台镇。
到了丰台镇集市,两人把东西摆好之后,就像模像样的坐好。刚开始只是有一些人观望着,并没人前来问诊。渐渐地两个时辰过去了,崇武有些坐不住了:“哥,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影呢,怎么办啊。”
清歌想了想答到:“小武,这个其实是正常现象,首先咱们两个对于他们来说是新面孔,咱俩是第一天在这摆摊位,这问病抓药什么的不比别的,所以大家都很是慎重的,但是你也不要着急,咱们慢慢来就好了。”
说话间突然听到马蹄声将至,清歌转头去看,就见一身着盔甲的壮汉驾着黑马疾驰而过,所到之处无不瑟瑟生风,尘土飞扬。清歌从小武那里听说过丰台镇乃是这凤阳国界之处,大概这也就是属于寻常现象吧,见大家的反应也无甚奇怪之处,看来自己想的是对的。
正想着,忽听旁边以替人写字为生的老大爷与旁边卖绣鞋的妇人说:“这些日子这兵来将往的也不知道这边关是不是又要打仗,料想是又要发生什么重要的事了。这天下刚统一,要平乱的地方还是有很多的。”
见那妇人又说:“可不是,我看见好几回了,这又出城又进城的,这回估计带回来的又是皇上的什么圣旨吧。”
“咱那,也别管什么圣旨之类的,总之啊,咱们就不要闲吃萝卜淡操心了,这都是朝廷的事,咱们老百姓就过自己本分的日子就得了,这不还有泾阳王呢么。”
正听着,两人就见一年迈的老妇人坐在了对面的凳子上,就说自己好像是伤风了,想让大夫帮忙看看,清歌一看终于有人来了,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就收了心不再去听旁边两人的谈话,忙问道:“嗓子疼么?”
老妇人答道:“疼倒是不疼,就是有些痒。”
“鼻子通气么?” “不通气。”
然后接着又问了几个问题,老夫人都一一回答了。
“你张下嘴,将舌头下压,啊……”“啊……”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普通的伤风,我开个药方,你上药房抓药,三天左右就会痊愈的,诊金两文钱。”
老妇人一听,觉得便宜,店里的大夫都要四文呢,虽然问诊方式有些奇怪,但是心里觉得很是实惠,忙谢道:“那谢谢大夫。”将钱递给清歌,就拿着药方去附近的药房抓药去了。
从这开始,又零零星星来了几个人来看诊。
一天算下来共有六个人问诊,一共十二文银子,中午自己和小武买了四个包子一共两文钱,也就是说这一天下来净挣十文银子。清歌想着不管怎样,钱不在多少,这起码算是一个好的开始。毕竟名声还没有打开,慢慢地就会好了。见太阳要下山了,就与崇武踏着夕阳的余晖推着车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修文中 ,有些描写不尽如人意 但是剧情不会改 and会改错别字 ,俺知道俺的错别字很多的,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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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袭 ...
时间过得也快,一晃,三天过去了。且说这一天清歌和崇武还像往常一样到丰台镇上问诊,这两天的情况和第一天比要好了一点。到了中午的时候,清歌见在这个集市的路边儿上有个卖面的棚子,里面吃面的人倒是挺多,料想应该不错,就与崇武花了四文银子买了两碗卤蛋面吃了开来。
且说两人刚刚吃完的功夫,正起身要走,就见一位老妇人看见她以后,那眼神就像猫见了老鼠一般,眼睛顿时一亮,拉着她说道:“诶哟喂,您在这啊。你不就是那两天钱给我看病的小大夫么?哎呀,我刚才去你那儿找你,没看见你人影,原来在这儿!”
清歌有些莫名,“您找我?这是还要看诊么?”
“不是,我这病啊好了,就想着过来谢谢你。”清歌见老妇人还拽着自己袖子不撒手,有些尴尬,又不好意思说明。
“人那,这岁数大了,就怕得病,不像年轻人的身板,病没那么容易好。这不就是这几天,我这一病,就觉得浑身没劲,家里的活就都搁置了下来,多亏大夫你啊我才能好的这么快!家里儿子去当兵了,就我们这老两口,孩子他爹身体还不好,我要是不能干活,还不知道这家该怎么办那。”
“老大娘,您别这么说,我这治病救人本来就是一个大夫该做的,而且您真的没什么大病,就一个小伤风而已,就是换了别的大夫也肯定能治好的。”清歌觉得这个老大娘,未免太过于热心了些,更有甚者有点小题大做的感觉。就治好了一个小病,怎么居然如此兴师动众,其实这叶清歌没有想到的是就过去的那些年代感冒也是能死人的。
“话虽这么说没错,但是我看这么个病就花了二文钱,我这家里的鸡啊抱了窝了,我就拿了几个蛋,您和您家小哥也别嫌弃,拿回去煮了吃了,这个对身体很好的。”说着就把袋子往清歌怀里塞去。
“大娘,可这真是我应该做的,这鸡蛋我真的不能收,您收回去吧。”清歌知道对一个农家人来说鸡蛋是很宝贵的东西的。
“诶,那怎么行,说给你了就是给你了,你要是不收,大娘我就会觉得心里总有什么堵着,睡觉干什么都不踏实。”清歌见老妇人已经如此说来,也就再无法推脱,就只能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老妇人走后,清歌带着小武回到了原处继续等着其他看病的人。到了下午就觉得人逐渐的多了起来。小武看着人变多了很是高兴。清歌却觉得有些奇怪。后来想到原来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广告效应,后来的日子,清歌的生意啊就变得小火了起来。
又因为清歌的面容姣好,这穿上男装之后,恰就如一位俊俏的清秀小生,又仿似面目含情,惹得这丰台镇里的姑娘也爱来找他看个病什么的,企图亲近亲近。两人就这样顺风顺水的又过了一个多月。
俗话说的好,自古以来秋收的日子最累最苦的就是那收获的农民。
此时的叶清歌把这句话体会的是深之又深。且说清歌和小武这一天里就没去镇上,想着利用几天的时间把稻谷处理好,两人一大早就来到了地里。叶清歌负责收稻子,小武则把稻子捧上家里的独轮板车,后来因为李大娘家里人的帮忙,稻子于几天后终于收割完毕。当叶清歌将地里最后一车稻谷推到场子上摊开,干完这些之后,叶清歌感觉自己累的一动都不想动了,忙了这些个天,真想痛痛快快洗个澡,好好地睡上一个饱觉。
关于这稻谷之事暂且不在此处一一说来,叶清歌和小武在家里休息了几日之后,就在这日清晨又赶往了丰台镇。
这一天说来过的倒一如往常,在这中间休息的时候,旁边的老大爷对清歌说道:“小哥儿,好几天不曾见你,以为你以后不会来了呢!”一边说着一边捋着自己那一绺白花花的胡子。
清歌忙道:“多谢大爷关心,这不是到了收稻子的日子了么,在家里干活来着,才得闲便出来了。”
“小哥儿,你啊人倒是个好的,而且还这么年纪轻轻便有这样的医术,委实不易啊,难得,难得。”说着,老大爷又撸了撸他的白胡子。
“其实我这都是从小跟着一位医术挺高的走方郎中学的,耳濡目染也就比别人知道得多了一些。”叶清歌嘴上说着,心里却道:其实我已经活了三十多年了,只不过返老还童了而已,突然觉得当天山童老的感觉还是蛮不错的,看自己眼前这个情形,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年轻十岁不是梦了。
老大爷这回干脆探过了半个身子道:“这几天啊,你没来也就不知道情况,这阵子里的大夫都失踪了好几个了,到现在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找到,你自己也要多加小心那。”
“大爷,这歹人好端端的都抓这些大夫干什么啊”清歌想着既然失踪的都是大夫,想必自己也会有危险,因此就又详细的问了问。
“谁知道呢,这世道还真是什么怪事都有,这抢个大姑娘还能当个媳妇。你说说这偷些快作古的老头子干啥子,您那,也别管为什么,总之你就注意点,怎么说的,小心驶得万年船。”
“谢谢大爷提醒,我晓得了。”叶清歌在心里也给自己提个醒,保持警觉一些,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还不想刚穿过来就死翘翘了。
正寻思间,看病的人来了,是一位四十多岁仿似大叔的年纪,于是叶清歌拉回心神,后又开了药收了诊金之后,叶清歌便听得他说道:“小大夫啊,你可要保重自己啊,这年纪轻轻的,医术又这么好,您这要是出了事,家里的人得多伤心啊,我们这些人也得落得个给看病的人都没有的境地。”
“谢谢您的关心,您就放心吧,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刚说罢低头抬头一瞬间,清歌就感觉到这大街上有一人影快速闪过,但看大接上的人仿似未觉,想来是自己看花了眼,除非这古代真有人会那传说中的凌波微步,但却总觉得莫名的心慌,感觉不妥。
且说又到了一天收摊的时候,叶清歌和小武两人推着车正行走在一片林子里。因为今天在集市上听说了那件事,所以叶清歌格外小心,刻意地注意着这一路上的情况。
两人正行走间,突听得林子上方树叶簌簌声杂乱想起,叶清歌急忙抬头看去,就只见一黑影兜头跳下,电光火石,还没等看清楚是何物,自己已经被罩进了一片黑暗,一记手刀砍下,叶清歌最后的意识中就只剩下小武哭泣的喊叫声。
城外军营。
叶清歌这厢有意识的时候已经身处在军营里了。
“嘿!我说你这小子诶,我这都跟你说了那么多遍了,你哥他没事,就是昏过去了,这不是好好地在床上躺着呢么,你小子就不能给我老实点,闹死了。”这应该是一个少年的声音。
“我娘在世时,跟我说过的,暗地里做坏事的人都不是好人,是坏人。你们抓我和我哥就是坏人!”崇武这厢也瞪大了本身就很圆的双眼,更圆了。
现在这个状况呢,我来陈述一下:帐篷里的地面中央有一圆形桌子,两人分别占据桌子两侧,一个就是崇武啦,两一个呢就是刚才说话的少年了。如果两人嘴的上方各粘上两撇胡子,那就更完美了。吹胡子瞪眼一词那就会更具立体感。
“你懂什么,小屁孩一个,我们带你和你哥两人来是要救人的,这救人总是好事吧。”
少年试图讲理。
“治病救人?那做好事的也应该是我哥吧,我只听说生病了要请大夫,没听说过抓大夫的。”崇武继续瞪眼,显然不吃他这一套。
“我们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啦。至于原因嘛,我还不能告诉你,我还不想死了以后当个无舌鬼。到时候我哥他们会告诉你们的,总之十万火急,人命关天。这节骨眼上,我说小哥儿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你想啊,你有个哥哥,也是希望他一直健康着的吧,关键是我家将军性命垂危。那你看我家将军是我哥的哥哥,那我哥是我哥,那我家将军也就是我哥,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哥哥好,不是么?我们这些人那都是关心则乱,病急乱投医才抓了你哥和你的。”
“既然你这么说了,也有道理,那等我哥醒来以后,看他愿不愿意原谅你们吧,我哥要是不愿意原谅你们,那我也不原谅。他要是原谅了,那我也原谅。”崇武煞有其事的说道。
话说这边的叶清歌其实方才已经被屋里这两人的针锋对决给吵醒了,听他们说话不由得觉得好笑。想着小武这孩子平时那么懂事,没想到还有他刁钻古怪的一面。
作者有话要说:我想说,没收藏没动力,呜呜,戳一戳吧收藏此文章推荐朋友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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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救人 ...
叶清歌刚好睁开眼的时候,少年便眼尖看见了,忙跑过来,说道:“那小子他哥,你总算醒了,我们将军的病就指望你了,那些大夫都是庸医,居然要锯掉将军的腿,哼!”
清歌刚要说话,忽听帐外一声清亮嗓音传来:“魏生,休得无礼。”
然后就是脚步声急促传来,只见帐篷被拉开,走进来一位长相英武不凡的人,叶清歌觉得此人的气场有些不同凡响。
叶清歌忙起身下床,那人走过来对叶清歌说道:“我名叫魏隆,之前冒犯是事出有因,我家将军的腿疾复发,感染严重,好些大夫都束手无策,素闻姚大夫治病行医以怪奇著称,且药到病除,故请大夫随我去救我家将军。万事从权,私自抓大夫来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乃我等自作主张之举,与将军无关,如若大夫不愿意原谅我等,我等事后定当详加解释,就是负荆请罪也在所不辞。”
叶清歌听罢也知人命关天,便先将之前之事放下,道:“如此说来。我且与你走上这一遭,但是如若我也求门无法,那就只能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了。”
且说在去将军主帐的路上,魏龙告诉叶清歌道:“之前的大夫都认为将军的腿感染后淤积毒素,内部溃烂严重,只有这锯腿一路可走,但将军戎马一生,英雄盖世,锯了腿这辈子就完了,所以请大夫一定要想办法救救我家将军。如果大夫能救得将军,我等定拜谢大夫。”
叶清歌见面前的营帐周围兵甲重重,刀枪环视,心知已达主帐,于是只点了点头,说道:“我会尽力的。”于是急步踏入帐中,抬头便见地下跪了一地的人,叶清歌此时竟然是唯一一个站着的人,然后就见床上有一人正昏迷不醒,料想那必是将军无疑了。
叶清歌定了定心神,急步走近查看,就见此人虽然病痛缠身,面色不佳,但是依然能看出本身定是有着英伟不凡的面相。叶清歌因为事态紧急也就没多在脸上细看。转移目光,就又见双臂上身均已被绳索绑住,一条腿也被固定在床的一侧,就只剩那条伤腿裸·露的放置在床上,想来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但见那条受伤的腿灰白而暗青色般狰狞着,叶清歌一面观察伤势,一面在大脑中思索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还得兼顾着这个年代的医疗手段。脑子里充斥了英文阅读材料,片刻之后大脑里渐渐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手术方案。
大致就是如何先捆绑住受伤的大腿,又是怎样切开肌肉表层,又是怎样维系主动脉的,慢慢的心中有了自己的计较。
须臾,思考完毕后,叶清歌站直身体,面向众人道:“大家如果信我,让姚某暂且一试,但是我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如果失败了也只会是锯腿这样的结果,现在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叶清歌这样说是因为不知道现在的手术用具是否会造成伤口再度感染。
然后接着说道:“如果信我,请大家现在都退出帐外,只需留下几位大夫与我共同进行治疗,然后再派遣几人为我们准备一些必备的东西。”
众人一听,料想这话也是有道理的,又心系将军安危,于是都不约而同的退到帐外守候,只能静待结果。
魏隆留下相问:“不知大夫所说的东西都有哪些?”
叶清歌想了想道:“三件干净的汗衫,一坛烈酒,滚烫的盐水,银针,丝线,一把指甲剪刀,小剪刀两把,还有一些去炎症的草药……速速去办!”
等一切准备就绪,叶清歌深呼吸一口气,让其中两位大夫与自己一样都换上汗衫,并告诉他们都怎么打下手,然后又教其他人具体该干些什么。最后稳住心神,走至床前,行动起来。所谓“手起刀落”,毕竟在现代的时候清歌自己的手术手法也算纯熟。又用烈酒消毒,穿针引线缝合。因为在整个手术的过程中没有用麻药的关系,于是将军有时在昏迷中也会发生阵阵战栗,带手术结束后,叶清歌觉得自己因为神经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满头大汗,仿似已经小死过一回。
一切整顿完毕,叶清歌向帐外大喊:“来人!好了!”魏隆已经在外面等候多时,见终于有了消息,忙大步掀帘迈入,道:“将军现在状况如何?”
叶清歌道“应该已无大碍,你让人给他擦干身体,不要动受伤的那条腿,换身干净衣物,三天内如果没有高烧不退的现象,只要伤口保护得好,不再感染,月余就可痊愈。”
就在两人说话的间隙,帐外之人已经陆续走入帐内,魏隆忙谢道:“谢谢姚大夫救主之恩,我等感恩戴德,必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然后带领后方一干将士鞠躬一拜。
叶清歌见此,忙道:“这就不必了,我只是尽我所能罢了,姚某我只是一介布衣,万万承受不了你们的大恩,只求一生平安,能够本分度日就好了。”
魏隆见叶清歌表情坚决,态度也颇为强硬。于是就不再强求,也就只便张罗了叶清歌和小武吃了顿饭,然后对叶清歌说道:“姚大夫,我家将军受伤之事请务必保密,正是两方交战之时,唯恐有人将这事泄露给敌营,趁我军无帅自保的时候举兵来犯。请大夫千万保密。”
叶清歌说道:“保密那是自然,不管是为了百姓还是为了你我自己性命,都不会泄漏出去的,小武我也会叮嘱他,您放心。”
魏隆见叶清歌已经答应,便道:“现在已是深夜,请姚大夫与令弟在此处休息一晚,明日一早定护送两位平安返家,行李等物品也当悉数奉还。”
叶清歌也确实觉得自己已经很是疲惫,于是便同意了,然后就回帐内歇息了。
且说这厢小武与魏生乃是不打不相识,不过半日功夫,两人便已经称兄道弟了。
魏生听小武说第二日便会与他哥哥一起离开,有些不舍,说道:“小武老弟,你等着我,过几日我就去磨磨我哥哥去,我哥他受不了就会让我出营去找你玩的。”
小武这边也好不容易才有了个投契的玩伴,也是着实有些不舍。
两人分开之后,魏生一路上想了好多,越想越郁闷,然后回到了自己的营帐。魏隆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魏生那副满面愁云的样子。便问道:“什么事啊,怎么这么个苦大仇深的表情。”
魏生这边就扭捏着说道:“哥,你这么聪明,能不能想个办法让小武留下来陪我玩啊,这军营里都是一群无趣的大老爷们,就我自己太没意思了。”
魏隆一听,就又笑着问道:“怎么着,才认识不到一天,就舍不得小武啊,你求我啊,只要你求你哥我,哥哥我啊就帮你想办法。”
魏生一听,诶!有戏,想了想后,咬了咬牙,跑到魏隆身边拽了拽他的衣服袖子,道“求你了,哥,我帮你洗一次衣服好不好啊!”
魏隆露出得逞的笑容,说道“既然这样,你就等你哥我的好消息吧!”说话间大笑着离去。其实魏隆心中早就有了要留下二人的想法。
且说第二天一大早,叶清歌已经收拾停当,出了帐子,就见魏隆等人貌似在外已经等候多时。小武和魏生正说着什么,见叶清歌出来便跑到她身边,和魏生摆了摆手,然后魏隆就带领着两人往军营大门走去。
刚走了不过几步,就听得后边有士兵喊道:“军师!军师!”
于是几人停下脚步,回头便见一士兵满是焦急的神色。魏隆便道:“什么事情,如此慌张?”
士兵忙到:“军师,出了事了,昨个军中各将士的伤口没有包扎,现在状况不太乐观,我们也不懂,不知道有没有发炎感染的迹象。”
魏隆便道:“我请来的大夫没有人去包扎么?”
士兵又道:“没有,刚开始有说起,但是后来因为给将军治伤的事,忙到半夜可能就忙忘了,那些大夫唯恐家人着急已经连夜返家了。”
魏隆于是转头看叶清歌,说道“可否请姚大夫去帮忙看看将士们的伤势?”
叶清歌心想,毕竟是为了治病救人,耽误一点时间又有何妨,于是也就欣然答应前往。遂领着小武尾随魏隆等人去看那些受伤的将士。
清歌进了安置伤患的其中一个营帐之后,确实见到了好多伤患,于是便挨个给包扎伤口。如此一来,在帮几个营帐的士兵都包扎完毕并且给严重的开了药方之后,已经又过了一天,清歌料想又回不了家了,便带着小武去营帐休息了。
片刻后,魏隆步入帐内。
清歌见魏隆一副凝重的表情,以为出了什么事,忙起身问道:“魏军师有什么事么?
魏隆道:“军营里的军医因为年岁大了,越发思念故土,前不久告老还乡了。谁知前几天原来北越的残余势力突然兴兵来犯,虽然险险逼退,但是将军在战场上腿伤复发,并且众将士也无人处理伤口,又因为怕敌军之道将军受伤的事。所以才出现了屡屡掳人的事件。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
“军师请说。”
“魏隆见大夫医术高超,能否请你留在军中担当军医一职。”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大家评论说的军营里不会只有一名军医,下一章是有交代原因的,这章今天第一次修文完毕,发现之前有很多绕口得地方,现在已经改完了,以后如果还发现还会继续修改。剧透下面的文男女主的感情戏得是女主身份穿帮才正式开始,大致在第十一章以后,前面的三万字主要是写女主在军营站住脚跟了。看文的孩子要有耐心哦,想要单刀直入的请直接从11章往下看的说,嘿嘿。俺是新人 ,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评论,批评指教,俺会吸取教训的,谢谢大家
5
5、军医 ...
深夜,城外军营。
前次正说道魏隆趁夜来到叶清歌帐中,请求她留下来担任军营里军医一职。
话说叶清歌听了魏隆的话后,问道:“军中想必不会只有一位军医,这行军打仗什么的我虽然不懂,但是定然是有几千几万的将士,且先不说他们在战场上受伤,就说谁人平时没有个头等脑热的,怎得就只有那么一位军医。”
魏隆说道:“本来军中是有两位资质较高年岁较大的军医的,由朝廷派下来随军的,除了告老还乡那位,还有一位老军医身边其实还带着一位学徒,但是在天下一统之前,在一次战役中有次敌人连夜偷袭我军营区,老军医和他的徒弟两人俱是在那时被杀害了,军中将士千千万,没有了军医那却是万万不能的,故此希望姚大夫能同意我的请求。”
叶清歌见魏隆言辞恳切,就说要再考虑考虑,明天再给予答复。
且说叶清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间想着魏隆的提议,想到自己本来就想安安分分的做个农妇,但是这不当家是不知这柴米贵,为了糊口也还是不得不每天来回个二十多里地在外面摆摊。按照这样下去,也不知道这银子得攒到猴年马月才能把小武送去学堂,小武今年已经十一了,却还不认识几个字,自己的现代人思想就是不识字的文盲肯定没出息,想来魏生也就十四五岁左右的年纪,又有个博学多才谈吐不凡的哥哥,这学问也应该懂了许多,两厢对比,不禁又为小武着急。
就这样想着想着,后来终于是不堪疲惫,渐渐的睡着了。
叶清歌第二日早上醒来,因为前一天晚上的思来想去,现在的心里面倒是已经有了几分主意。
洗漱完毕后,掀开帐帘,走到了小武的帐子前迈步而入,见小武也已经起床,就坐在桌边叫小武过去,说和他有些话要说。
小武跑过去坐在叶清歌身边对叶清歌说道:“姐,这么早有什么事么?我们这是要走了么?如果是的话,我一会儿要先去跟魏生道个别。”小武有些沮丧的说道。
叶清歌摸了摸崇武的脑袋,让他坐在旁边的凳子上后,对他说道:“小武,姐想问你愿不愿意留下来和魏生一起读书识字。姐这一两年估摸着是送不了你去学堂读书了,平白耽误了你,如果你愿意的话,姐可以留下来当军医,你呢也可以长长见识,还能学些防身的拳脚功夫。”
崇武低着头想了想说道:“姐,小武想要跟着你,你去哪,小武就去哪。”
叶清歌看着小武笑了笑说道:“傻孩子,姐就是留在军营并非是为了你而勉强自己,你姐我也有些自己的原因想留在军营。你想啊,如果留在这里,姐以后就不用每天带着你早出晚归,而你呢也可以和魏生一起读书,一起玩。你说好不好?但是如果留下来呢,以后你就只能叫我哥哥了,因为姐曾在军师他们面前自称姓姚,恐怕以后不得不借用你死去哥哥的名讳了。最重要的是军营里一般女人是进不来的,也不可以进来。如果被发现了姐姐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了,知道了么?”叶清歌最后叮嘱道。
小武心里知道其实叶清歌那样说,是在安慰他,怕他多想。而且小武知道叶清歌这么做无非就是为了自己,于是扑进了叶清歌的怀里哭道:“姐,小武一辈子都不要离开你。”
叶清歌此时也红了眼眶,拍着小武的后背说道:“放心吧,姐也不会允许你离开的,小武以后长大了,出息了,姐还要靠小武养活,靠小武保护呢。”
且说道这军师魏隆一大早上去叶清歌的营帐里面扑了个空,料想应该在此处,于是便寻至小武这边的帐内,见两人都是眼眶微红,就握拳到嘴边轻咳了咳后,道:“姚大夫想的怎么样了,魏隆是来听结果的。”其实此时的魏隆心里想的却是,你如果不答应,我还有办法就是要拖到你答应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