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使刘缵至魏,文成命李安世接之,安世善举止,缵叹曰“不有君子,岂能国乎?”(李安世传)
李谐、卢元明聘梁,梁武以萧撝词令可观,令受币于宾馆。(萧撝传)
梁使至魏,陆卬每接宴,即席赋诗,卬必先成,遂以敏速见美。(陆卬传)
刘孝仪聘魏,魏诏邢昕迎于境上。(邢昕传)
徐君房、庾信聘魏,名誉甚高,选接待者,皆一时之秀,卢元景之徒,皆降阶摄职,更递司宾。(祖珽传)
梁使至北齐,齐每令裴让摄主客郎接待之。(裴让之传)
陈使傅縡聘北齐,齐令薛道衡接对,縡赠诗五百韵,道衡和之,南北称美。(薛道衡传)
陈使贺彻、周濆相继聘隋,隋每令卢昌衡接待之。(卢昌衡传)
隋陆爽博学有口辨,每陈使至,文帝尝使爽迎劳。(陆爽传)
此又可见伴使者,亦必慎选也。
今按刘缵聘魏,指方山问接伴李安世曰“此山去燕然远近?”安世曰“亦石头之于番禺耳!”(李安世传) 魏李绘使梁,与梁人泛言氏族,袁狎自谓出自黄帝,姓在十四之限,绘曰“兄所出虽远,当共车千秋分一字耳!”(李绘传)
李业兴使梁,梁朱异问“洛中委粟山是南郊耶?”业兴曰“是圆邱,非南郊。”异曰“北间郊邱异地,是用郑义,此中用王义。”业兴曰“江左用王义,除禫应是二十五月,何以王俭丧礼仍用郑义二十七月?”(李业兴传)
梁徐陵使东魏,宴日甚暑,魏收曰“今日之热,当由徐常侍带来。”陵曰“昔王肃至魏,为魏制礼仪;今我来聘,使卿复知寒暑。”(陈书徐陵传) 此等犹不过以言语文学见长,无大关系。
若事涉朝政边事,而能以片言全国体折敌谋,则尤有足尚者。如:
魏太武南伐,宋太尉江夏王义恭、安北将军武陵王骏守彭城,太武使李孝伯至城下劳问曰“主上有诏,诏太尉、安北,可暂出相见。”宋张畅出对曰“有诏之言,何得称之于此?”孝伯曰“邻国之君,何为不称诏于邻国之臣?何至杜门绝桥?”畅曰“二王以魏帝营垒未立,此间精甲十万,恐相凌践故耳。”孝伯曰“主将令行禁止,何待绝桥杜门?又何必以十万夸大?我亦有良马百万,可以此相矜乎?”孝伯应答如流,风容闲雅,畅甚相嗟赏。(魏书李孝伯传) 宋人亦称孝伯足辞辨;北土之美畅,随宜应答,音韵详雅,北人美之。(宋书张畅传)
刘缵使魏,市肆交易金玉甚贱,缵曰“当是山川所出。”李安世曰“我朝不贵金玉,故同于瓦砾耳!”缵初将大市,闻安世言,惭而罢。(李安世传) 齐高帝篡位,使车僧朗于魏,魏主问“齐王何故夺宋天下?”僧朗辨对甚明。(齐书车僧朗传)
魏文明太后崩,齐使裴昭明来吊,欲朝服行事,不肯丧服,魏成淹折之曰“玄冠不吊,童稚共闻。昔季孙将行,请遭丧之礼。何得以朝服行吊?”昭明言“我高帝崩,魏遣李彪来吊,不丧服。”淹曰“彪本请丧服以行,及至齐,齐已即吉,君臣皆鸣玉行庭,使臣何容衰服?今我皇方亲行丧服,岂得以此方比也?”昭明遂以丧服入。(成淹传)
及魏使李彪报谢,则入宴辞乐曰“我皇孝性自天,除缞后尚以素服从事,使臣不敢闻乐。”齐不能屈。(李彪传) 齐明帝废,海陵王自立,魏孝文来伐寿春,城中遣王庆远出与孝文语,遂退兵。(齐书萧遥昌传) 陈文帝弟安成王顼在梁,魏克江陵,随例迁长安,宇文泰欲归之,遣杜杲使陈道意,陈文帝大喜,即赂以黔中及鲁山郡。后杲送顼归陈,帝曰“家弟得归,实贵朝大惠,然不还鲁山,恐未能如此。”杲曰“安成在我朝,咸阳一布衣耳!然是陈之介弟,其贵岂止一城?我朝亲睦九族,推己及人,所以送归。今谓以土地易骨肉,何以闻之四方?”陈帝大惭曰“前言戏之耳!”后杲又使陈,宣帝谓曰“若欲合从图齐,当以樊、邓见与。”杲曰“合从图齐,岂惟敝邑之利?必须城镇,宜待得之于齐。今先索汉南,使臣不敢闻命。”宣帝甚敬之。(邢杲传)
此等使臣,实能为国家折冲樽俎之间,使邻国不敢轻视,真所谓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者。又不徒以言语文学见长而已。宜是时南北皆以选使为重也。 后魏追谥之滥 有天下追尊其先世,礼也。然不过两三代,独后魏则无限制。
道武帝建国称帝,既追尊其始祖力微为神元皇帝。 自神元以下:沙漠汗曰文帝;悉鹿曰章帝;绰曰平帝;弗曰思帝;禄官曰昭帝;猗迤曰桓帝;猗卢曰穆帝;郁律曰太祖平文帝;贺曰惠帝;纥那曰炀帝;翳槐曰烈帝;什翼犍曰昭成帝,凡十三帝。
又从神元而上,追尊极远之祖:毛曰成帝;贷曰节帝;观曰庄帝;楼曰明帝;越曰安帝;推寅曰宣帝;利曰景帝;俟曰元帝;肆曰和帝;机曰定帝;盖曰僖帝;侩曰威帝;邻曰献帝;诘汾曰圣武帝,又共十四帝。
则不惟谥号遥加,并名讳亦出于追制,苟欲崇其祖先而至于滥亵已甚,此不经之甚者也!
按汉制:开国之君称祖,以下则俱称宗。
自曹魏始三代称祖,武帝称太祖,文帝称高祖,明帝称烈祖(明帝庙号乃生前所定,尤属不经,故孙盛讥之。)
晋亦三代称祖,司马懿追称高祖,昭追称太祖,武帝称世祖。
慕容氏亦三代称祖,廆追称高祖,皝追称太祖,隽僭号称烈祖。
姚秦亦三代称祖,弋仲追称始祖,苌称太祖,兴称高祖。
至元魏则更有两太祖,道武既追尊平文帝为太祖,及道武崩,其庙号又称太祖,此列朝所未见也。其后太武帝称世祖,献文帝称显祖,孝文帝称高祖。
北齐则高欢追称高祖,文宣帝称显祖,武成帝称世祖,亦三代称祖。
周宇文泰追称太祖,武帝称高祖。南朝则宋武帝称高祖,文帝称太祖,孝武帝称世祖,亦三代称祖。
齐高帝称太祖,武帝称世祖。梁武帝称高祖,元帝称世祖。陈武帝称高祖,文帝称世祖。
祖以功,宗以德,原非必一祖之外,不得再称祖。然亦须揆其功而祖之。创业中兴,有大功于世,祖之可也。如魏明帝、宋文帝、孝武帝、后魏献文帝、北齐武成帝诸君,不过蒙业继体,在位仅数年,无功可纪,乃亦以祖为庙号,僭伪之朝,苟为崇奉,固不可为法也。
保太后
礼记曾子问篇:子游问曰“丧慈母如母,礼欤?”孔子曰“非礼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
鲁昭公少丧母,有慈母良,及死,公欲丧之,有司以为非礼,公乃以练冠丧慈母。丧慈母自鲁昭公始也。然但练冠以居,而孔子已以为非礼。
按慈母亦有不同。或子幼母死,父命妾长育之者,父卒而遭此妾之丧,尚有三年之服,以重父命也。若但父使之保抱,则不过保母而已。
晋书顾和传:成帝以保母周氏有保育之劳,欲假以名号,和奏谓“古无此例。惟汉灵帝以乳母赵娆为平氏君,此末世之私恩,非先王之令典。”乃止。是古未有崇奉保母之制也。
乃后魏自道武创例立太子则先杀其母,以防母后预政。自是遂著为令。而帝即位,皆无太后,于是转奉保母为太后。 太武帝保母窦氏,本以夫家坐事没入宫,明元帝命为太武保母。太武既立,尊为保太后,后又尊为皇太后。太后登崞山,谓左右曰“吾母养帝躬,死必不为贱鬼。然于先朝无位次,不可违礼从葬园陵。此山之土,可以终托。”故殁后遂葬崞山,从其志也。
文成帝乳母常氏亦有劬劳之功,文成即位,尊为保太后,再进为皇太后。是时文成妃李氏生献文,后将立献文为太子,常太后依故事令李氏条记在南兄弟,付托其宗兄洪之,痛哭而死。以保母而能主宫闱之政,赐死太子之母,则当日之尊,竟同皇太后可知也。
文成帝又极尊奉封太后之兄英为辽西王、弟喜带方公、三妹皆县君、妹夫皆公侯,又追赠太后祖为公、父为王、母为王太妃,可谓滥矣! 亲母则必赐死,保母转极尊崇,魏法之矫枉过正,莫不善于此。
异姓封王之滥自后魏始
太武帝即位,封:长孙嵩-北平王;奚斤-宜城王;长孙翰-平阳王;叔孙建-丹阳王;司马楚之-琅玡王;杜超-阳平王;穆寿-宜都王;长孙道生-上党王;楼伏连-广陵王,自是功臣无有不王者。 文成帝封周忸-乐陵王,杜遗、闾若文、刘尼、杜元宝、源贺、闾武皮、常英、闾毗、闾纥、尉眷、乙恽、李峻俱进爵为王。又封陆丽为平原王,丽乞以让父,帝曰“吾岂不能以二王封卿父子也?”乃封其父俟-东平王。后丽之子睿事献文帝,又封东郡王。一门之内,遂有三王。 献文帝又封慕容白曜-济南王;韩颓-襄城王。
孝文帝亦封陈建-魏郡王;苟颓-河东王;王睿-中山王;张祐-新平王。太和十六年,始诏“诸远族非太祖子孙及异姓封王者,皆降为公;公为侯;侯为伯,其子、男仍旧。皆除将军之号。惟长孙道生以大功特不降。”自是名器稍重。
至北齐武成帝时又极猥亵,奄人邓长容、韩宝业、卢勒叉、齐绍、秦子征、陈德信俱封王。
后主纬时,庶姓封王者尤多:穆提婆-城阳郡王;高阿那肱-淮阳郡王;韩长鸾-昌黎郡王,皆幸臣也。张景仁以侍书封王,传谓“仓颉以来,八体进爵,一人而已。”
秦书有八体:大篆、小篆、刻符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北史谓“张景仁出自寒微,本无识见,诣国学摹石经,侍天子笔砚,坐致通显,不思其本,自许贵游。自仓颉以来,八体取进,一人而已。”
又有仓头陈山提、盖丰乐、刘郁斤、赵道德、刘桃枝、梅胜郎、辛洛、周高、舍盛,至武平时皆封王,其不及武平者,亦追赠王爵。齐书谓“诸仓头始自家人,情寄深密,及后主时,已是先朝勋旧,故致此叨窃。”又有乐人曹僧奴及其子妙达,以能弹琵琶,亦封王。 此外官阶,更不可数,计:开府千余、仪同无数。诸贵宠追赠祖父,岁一进官,位极而止。马及鹰犬皆有郡君、仪同之号,如:赤彪仪同逍遥郡君、凌霄郡君之类,甚至斗鸡亦号开府。官爵之滥,至此极矣!故当时受之者不以为荣,且反有以为辱者。阳休之为中书监,封燕郡王,谓人曰“我非奴,何忽有此授?”可见人之贱之,至不齿于人列也。荒乱之朝,何所不至?固不可以常理论矣!
后魏以铸像卜休咎
北史魏后妃传序云“魏故事:将立皇后,必令手铸金人,以成者为吉,否则,不得立也。”
道武帝妃慕容氏有宠,帝令后铸金人,成,乃立为后,后薨,
又宠刘氏,以铸金不成,不登后位。
明元帝妃姚氏铸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礼之如后,薨,遂赠为后,加谥焉。
然非特立后用此法也,
尔朱荣以明帝崩,将有所立,乃以铜铸孝文及咸阳王禧等五王之子孙像,成者当立为主,惟庄帝独就,乃迎立之。
及河阴之役,荣欲僭位,铸金为己像,数四不成,乃止。
齐高洋欲僭位,群臣皆意以为不可,铸像卜之,一写而成,遂决意僭号。
盖当时国俗然也。(魏书、北齐书及北史) 按晋书载记“冉闵遣常炜使于慕容隽,隽使封裕问之曰‘闻闵铸金为己像,坏而不成,何得言有天命?’炜言‘此事非实。’”此又在元魏之前,则不始于魏矣。盖本北俗故事,至拓跋而益尚之也。
后魏百官无禄
后魏未有官禄之制。
其廉者贫苦异常。 如高允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府中惟盐菜,常令诸子采樵自给是也。(允传)
否则,必取给于富豪。
如崔宽镇陕,与豪宗盗魁相交结,莫不感其意气,时官无禄,力惟取给于人,宽以善于结纳,大有受取,而与之者无恨。(宽传)
文成帝诏“诸刺史每因调发,逼人假贷,大商富贾,要时射利,上下通同,分以润屋,自今一切禁绝,犯者,十疋以上皆死。”
明元帝又诏“使者巡行诸州,校阅守宰赀财,非自家所赍,悉簿为赃。” 是惩贪之法,未尝不严,然朝廷不制禄以养廉,而徒责以不许受赃,是不清其源而徒遏其流,安可得也? 至孝文帝太和八年,始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久绝。先朝因循,未遑厘改。今宜班禄,罢诸商人以简人事,户增调绢二疋、谷二斛九升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疋之赋,即兼商用。禄行之后,赃满一疋者,死。俸以十月为首,每季一请。”后以军兴用不足,又诏“百官禄四分减一,以充军用。”
至明帝时,于忠当国,欲结人心,乃悉复所减之数。此魏制官俸之大概也。
按文成诏中所谓“商贾邀利,刺史分润”,孝文诏中所谓“罢诸商人,以简人事”,盖是时官未有禄,惟藉商贾取利而抽分之,至见于诏书,则陋例已习为常矣!崔宽并交结盗魁为受纳之地,既取利于商贾,自并及于盗贼,亦事之所必至也。上下交征如此,何以立国哉!
后魏刑杀太过
后魏起北方,专以刑杀为政令。
自猗卢为代王,即严刑峻法,诸部人多以违命得罪,凡后期者,举部戮之。或有宗室相携,悉赴死所,或问何往?曰“当就诛戮。”其威严如此。
道武帝以秦王觚使于燕为所害,及克中山,收害觚者傅高霸、程同等,皆夷五族,以大刃挫杀之。其讨刘卫辰,收其子弟宗党,无少长五千余人,尽戮死。末年,每朝臣至前,追其旧恶,辄杀之。其余或以颜色动变;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词失措,皆以为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死者皆陈天安殿前。(道武时,尝有神巫谓帝“当有暴祸,惟灭清河,杀万人,乃可免。”帝乃灭清河一郡。尝手自杀人,欲其数满万,或乘辇手剑击担辇者脑,一人死,一人代,每一行,死者数十。有爱妾名万人,与帝子清河王绍私通,惧事发,乃弑帝,临死始悟“清河、万人”之谶,在此二人也。)
太武虽诏“有司按律令,务求厥中。”然如崔浩之诛,清河崔氏无远近,及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皆浩之亲党,尽夷其族,甚至僮吏亦夷五族,同修史者亦族诛。(浩传)史臣谓“太武果于刑戮,后多悔之。”则亦仍其祖父旧法也。至孝文帝始诏“一人为恶,殃及合门,朕所不忍,自今非谋反大逆及外奔者,罪止其身。”寻又诏“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者止一门;门诛者止其身。”于是刑戮稍减。然自先世以来,冤死者已不可数计矣! 按猗卢为其子六修所弑,道武为其子绍所弑,及身之报已属显然。其后亡国时,北齐文宣帝问元韶“光武何故中兴?”韶曰“为王莽诛诸刘不尽。”
文宣乃诛诸元、哲、景、武等二十五家,男子无少长皆斩,所杀三千人,余十九家并禁之,韶亦入地牢,绝食啖衣袖而死。
寻又大诛元氏,壮者斩东市,婴儿投于空中,以槊承之,悉投尸漳水,剖鱼者多得爪甲,都下为之久不食鱼。
文宣尝令诸囚自金凤台各乘纸鸢以飞,最远者免死,元黄头独能至紫阶,宜得免矣,仍付御史狱饿死。凡昭成以下并无遗焉。然则元魏之后竟无遗种,实好杀之报也。 高允曰“皋陶至德也,其后英、蓼先亡,刘、项之际,英布黥而王,经世虽久,犹有刑之余衅,况凡人乎?”后周宇文氏之后为隋所诛杀殆尽,史臣亦谓“渚宫制胜,阖城孥戮,茹茹归命,尽种诛夷,周祚不永,或由于此。”是则天道之报施,固有昭然不爽者也。
舜有天下,举皋陶为大理(职掌刑法),正平天下罪恶。禹立,举皋陶而授以政,皋陶先卒,乃封其后于英、六。太史公曰“英布者,其先岂春秋所见楚灭英、六,皋陶之后哉?身被刑法,何其拔兴之暴也!项氏之所坑杀人以千万数,而布常为首虐,功冠诸侯,用此得王,亦不免于身为世大僇。祸之兴自爱姬殖,妒媢生患,竟以灭国!”
按族诛之法,本起于秦。
汉高祖入关,所谓父老苦秦苛法,“诽谤者,族”是也。 后汉书杨终疏亦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张晏曰“父母妻子兄弟也。”)
是族诛本秦酷政,汉高约法三章,则已除之,然韩、彭之诛,皆夷三族;购季布,敢匿者罪三族;捕贯高等,敢有随者罪三族。是仍未尝除也。
故崔寔政论,谓“高祖使萧何定律,有夷三族之令,至文帝始除之。”杨终疏所谓“文帝至仁,除去收孥”是也。
然文帝虽除,而其后如李陵、王温舒等仍坐罪族诛。则此刑故在。
至魏晋之际,益惨酷无人理。
司马懿诛曹爽支党,皆夷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皆杀之。(爽传)
王凌之妹为郭淮妻,凌被诛,淮五子向淮叩头流血,淮不能忍,乃致书懿免之。(淮传) 毌邱俭之诛,其子甸妻荀氏应坐死,其兄顗乞其命,乃诏离婚,而荀氏所生女已嫁刘子元,亦当坐死,以怀妊在狱,荀氏乞为婢,以赎女命。(按荀氏之女,则俭孙女也,而亦不免,是诛及四族矣!司马氏之酷如此。)程威乃上议曰“已出之女,父母有罪,既须追刑;夫党见诛,又须从戮,是一人之身,内外受辟。男不得罪于他族,女独婴祸于二门,事属不均。请在室者从父母之诛,出嫁者从夫家之罚。”乃改此制。(晋书刑法志)
其后解结被戮,其女适裴氏者,明日当嫁而祸起,裴氏欲认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活为?”亦坐死。夫以将嫁而夫家来认之,即可不死,则已稍轻于毌邱俭之案矣!
然一人有罪,害及无辜,秦汉以来,以此法枉杀者,不知凡几?又况后魏之诛及五族耶!
尔雅“内宗曰族,妻则曰党。”是古所谓族者,专指宗姓而言。故孔安国称尚书九族,谓“自高祖至元孙”,即丧服小记所云“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也。后世乃误以父母妻为三族,以致滥杀益多。顾宁人谓“始于(晋)杜预以外祖父母、从母子及妻父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当之。”然汉书张晏三族注,谓“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注则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则此误不自杜预始矣。今按司马氏之诛曹爽、王凌、毌邱俭,虽极惨毒,然尚止于姑姊妹及女子之适人者,至魏太武之诛崔浩并及于卢氏、郭氏、柳氏,皆夷其族,则于本族之外,延及于母党、妻党、出嫁之女党,安知非如淳、杜预之注之遗害耶?故落笔不可不慎也。
魏以奄人为外吏
后魏多以奄人为外吏。杨范传,谓“灵太后临朝。中官贵者皆许以方岳,故宦寺多为外吏。”
今考魏书,不自灵太后始也。盖魏时籍没之制甚严,凡官吏有罪者,一经籍没,则妇女入掖廷,男子小者即为奄寺,故其中往往有士人子孙,知义理有才具者。
如仇洛齐,其祖本殿中侍御史,洛齐在太武时为奄人,因绫罗户不属,守宰多隐漏,乃奏请悉归郡县。后出为冀州刺史,有能名。 王瑀先世晋豫州刺史,瑀被刑入宫,历事数朝,志在公正,出为冀州刺史,年老致事,孝文时随迁洛,以家贫特蒙赐帛。
赵黑先世本晋平远将军,黑没为奄人,官选部尚书,能自谨厉,当官任举,颇能得人。献文欲传位京兆王子推,黑愿以死奉太子,孝文以是得立。后出为定州刺史,克己清俭,忧济公私,有欲行赂者,黑曰“高官厚禄,足以自给,敢卖公营私耶?”孝文闻之,特赐绢谷。
孙小父本姚秦护军,守城殉节,小没入宫刑,后出为并州刺史,州内四郡百余人诣阙颂其政化。后迁冀州刺史,清约自守,当时牧伯无能及。 他如抱嶷以忠谨被擢,后因老疾乞外禄,乃出为泾州刺史,自以故老前宦,为政多守法。
王质解书学,出为瀛州刺史,在州十年,风化粗行,察奸纠慝,究其情状,民庶畏服之。
此皆在灵太后之前。而阉寺为吏,亦有能勤于其官者。
自灵太后后,杨范为白水太守,王温为钜鹿太守、瀛州刺史,然皆无可称。盖亦视朝政之盛衰为贤否,朝政肃则刑余为吏亦能砥节奉公;朝政弛则士大夫亦多贪纵,况此辈乎?(俱见魏书奄官传)
魏孝文迁洛
魏孝文帝以国俗沿上世之陋,欲迁洛以变旧风,恐大臣不欲,乃发京师步骑百余万南伐,至洛阳,帝戎服执鞭而出,群臣稽颡于马前,请停南伐,帝曰“今者之举,兴发不小,动而无成,何以示后?若不南伐,便当都洛。”乃议迁移之计。
次年,至平城宫部分迁留,又临太极殿,喻在代诸臣迁移之略。(本纪)时旧臣多不欲行,帝先与彭城王澄议之,谓“平城乃用武之地,非可兴文,须光宅中原。”澄力赞之,乃决。(澄传)
帝又谓元赞等曰“朕为天子,何假中原?欲令卿等子弟博见多智耳!若永居恒北,卿等子弟,不免面墙也。”(面墙而立,一无所见也)。
又尝问于烈,迁留孰便?烈对曰“圣略深远,非愚管所及,若隐心而言,乐迁之与恋旧,中半耳!”帝曰“卿不鸣异同,朕深感不言之益。”
时穆泰、陆睿以畏迁谋反,泰欲推阳平王赜为主,事败赐死。(泰传) 迁洛后,太子恂守金墉,畏河南暑热,召牧马欲轻骑奔代,元徽勒门阻之,乃止。帝遂废恂为庶人,寻亦赐死。(恂传)
帝引见朝臣,诏“断北语,一从正音,年三十以上,习性已久,或不可革;三十以下,见在朝之人,语音不许仍旧,违者免所居官。” 又诏革衣服之制。尝出行,见妇女仍夹领小袖,乃责咸阳王禧等。(禧传)
又诏“迁洛人死者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皆为洛阳人。 又诏改国姓为元氏。(本纪)
盖帝优于文学,恶本俗之陋,欲以华风变之,故不惮为此举也。然国势之衰,实始于此。一传而宣武,再传而孝明,而鼎祚移矣!盖徒欲兴文治以比于古帝王,不知武事已渐弛也。
其先道武帝遣贺狄干至秦,为姚兴所留,因在长安读书,通尚书、论语,举止似儒者。后归,道武见其类中国人,遂杀之(贺狄干传)
明元帝时,或言“国家当迁都邺。”崔浩曰“非计也!今居北方,若山东有事,则轻骑南出,谁知多少?百姓望而远服,此国家威制四夷之长策。若南徙,则种人不满诸州之地,参居榛林之下,不服水土,疾疫死伤,情见事露,四方闻之,有轻侮之意,则声实俱损矣!”(崔浩传)
此又开国君臣之深识远虑也。
顾宁人言“中国风俗多有不如外藩者。”
辽史言“契丹生计,仰给畜牧,绩毛饮湩(乳汁),以为衣食,狃习劳事,不见纷华,故家给人足,戎备完整。”
金史,世宗曰“女真旧俗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皆出自然。”乃禁女真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又曰“辽不忘旧俗,朕以为是。海陵习学汉人,是忘本也。若依国家旧风,乃长久之计也。” 金史食货志亦谓“金中叶以后,鄙辽俭朴,袭宋繁缛之文;又惩宋宽柔,用辽操切之政,是弃二国之所长而专用其所短。迄金之末,国用易竭,民心易离,实由于此。”
作法不慎,变法以救其弊,只益甚焉,此又操化权者,所当加意也。
魏孝文帝文学 古今帝王以才学著者,曹魏父子、萧梁父子为最,然皆生自中土,绩学少年。惟魏孝文帝生本北俗,五岁即登帝位,此岂有师儒之训,执经请业,如经生家所为?乃其聪睿夙成,有不可以常理论者。
史称其雅好读书,手不释卷,五经之义,览之便讲,史传百家,无不该涉,善谈庄老,尤精释义,才藻富赡,好为文章,诗赋铭颂,任兴而作,有大文笔,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后,诏册皆帝文也,余文章尚百余篇。史论亦谓帝钦明稽古,焕乎其有文章。谥之以经天纬地,信不虚也。
今就各列传所散见者撮叙之:
帝宴宗室于皇信堂,命任城王澄为七言连韵诗,帝往复极欢乃罢。(澄传)
帝征悬瓠赐宴,与从臣联句,帝歌曰“白日光天兮无不曜,江左一隅独未照。”彭城王勰曰“愿从圣明兮登衡会,万国驰诚混日外。”郑懿曰“云雷大振兮天门辟,率土来宾一正历。”邢峦曰“舜舞干戚兮天下归,文德远被莫不思。”郑道昭曰“皇风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帝又歌曰“遵彼汝坟兮昔化贞,未若今日道风明。”帝乃命邢峦总集叙记。(郑道昭传)
冯熙造寺于北邙山,贾元素作碑文,帝游寺见之,称为佳作。熙卒,帝亲为作志铭。(冯熙传) 帝以冯诞为司徒,亲为制三让表并启,将拜,又代为谢章。诞卒,又亲为碑文及挽歌,皆穷美尽哀。(冯诞传) 又常游幸息大松下,谓彭城王勰曰“汝可作诗,比至吾间令就也。”勰去帝十步,且行且作曰“问松林,松林经几冬?山川何如昔?风云与古同?”未至帝所已成。
帝又尝御清徽堂,与群臣讲丧服,李彪曰“古未有人君亲讲丧礼,臣得亲承音问,千载一时。”(勰传)
刘昶出镇彭城,帝赐以御集,曰“虽则不文,然欲罢不能,故以相示,聊为一笑。”(勰、昶二传)
崔挺至行在,帝谓曰“别卿以来,倏焉二载,吾所缀文,已成一集,今当给卿副本。”(挺传) 可见帝深于文学,才藻天成,有不能自讳者,虽亦才人习气,然聪睿固不可及已。其急于迁洛,欲变国俗而习华风,盖发于性灵而不自止也。
· ◎ 卷十五 魏齐周隋书并北史
北朝经学
六朝人虽以词藻相尚,然北朝治经者,尚多专门名家。盖自汉末郑康成以经学教授门下,著录者万人,流风所被,士皆以通经绩学为业,而上之举孝廉、举秀才,亦多于其中取之。故虽经刘、石诸朝之乱,而士习相承,未尽变坏。 大概元魏时经学以徐遵明为大宗,周、隋间以刘炫、刘焯为大宗。
按北史儒林传,
遵明讲郑康成所著易,以传卢景裕、崔瑾,是遵明深于易也; 尚书之业,遵明所通者郑注之今文,后以授李周仁等,是遵明深于尚书也;
三礼并出遵明之门,传李铉、祖隽、熊安生,是遵明深于礼也;
馆陶赵世业家有服氏春秋,乃晋永嘉旧本,遵明读之,手撰春秋义章三十卷,河北诸儒能通服氏春秋者,并出徐生之门,是遵明又深于春秋也。
至隋,刘焯于贾、王、马、郑章句多所是非,著有五经述议行世。与刘炫齐名,时称二刘。 炫尤博学多识,韦世康问其所能,炫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并堪讲授。周易、仪礼、谷梁,用功差少。”在朝知名之士七十余,皆谓炫所陈不谬,是炫之深于诸经也。 其时治经者,各有师承。
如李铉从李周仁受毛诗;刘子猛受礼记;房虬受周官、仪礼;鲜于灵馥受左氏春秋,又受业徐遵明者五年。
杨汪受礼于沉重;受汉书于刘臻。 刘焯亦受诗于刘轨思;受左氏传于郭懋;问礼于熊安生,又以刘智海家多坟籍,就之读十年。
此可见诸儒师资有自,非同后世稗耳贩目之学也。
其业既成,则各有所著以开后学。 如刘芳撰郑玄所注周官、仪礼音;干宝所注周官音、王肃所注尚书音、何休所注公羊音、范宁所注谷梁音、韦昭国语音各一卷。卫冀隆精服氏左传,难杜预春秋六十三事。贾思同又驳冀隆乖错者十余条。姚文安难服虔左传解七十七条,名曰“驳妄”。李崇祖申明服氏,名曰“释谬”。刘献之撰三礼大义四卷;三传略例三卷、毛诗序义一卷。李铉撰孝经、论语、毛诗、三礼义疏,及三传异同、周易义例,合三十余卷。沉重著周礼义三十一卷、仪礼义三十五卷、礼记义三十卷、毛诗义二十八卷、丧服经义五卷、周礼音、仪礼音各一卷、礼记音、毛诗音各二卷。樊深撰孝经、丧服问各一卷、七经异同三卷。熊安生撰周礼、礼记义疏各三十卷。乐逊著孝经、论语、毛诗、左氏、春秋序论十余篇,又著春秋序义、通贾服说、发杜氏违。刘炫著春秋攻昧十卷、五经正名十三卷、孝经述议五卷、春秋述议二十卷、毛诗述议四十卷。鲁世达撰毛诗章句义疏四十三卷。张仲撰春秋义略,异于杜氏者七十余事,及丧服义三卷、孝经义三卷、论语义三卷。
此又可见当时治经者,各有心得,笔之于书,非如后世记问掇拾之学也。 其所以多务实学者,固由于士习之古,亦上之人有以作兴之。
梁越通经,道武帝命授诸皇子经,官上大夫。
卢丑当太武帝监国时,入授经,后以师傅恩,赐爵济阴公。
张伟当太武时,以通经官中书侍郎。 张灵晖通经,南阳王绰奏以为王师,官三品。 孝文帝尤重儒学,尊三老五更,又开皇子之学。刘芳、李彪诸人皆以经书进用。
董微通经,宣武帝征入璇华宫,为诸王师。
此元魏之崇尚经学也。
李铉、邢峙皆以通经,齐文宣帝诏授太子经。
冯敬德博学,武成帝为后主择师,命为侍讲。其子元熙,又以孝经授纬太子。 此高齐虽荒乱,亦尚知以经术训子也。
周武帝以沉重经学,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熊安生在齐精三礼,周武帝灭齐,安生遽令扫门,家人怪之,安生曰“周帝崇儒重道,必来见我。”已而果至。
乐逊通经,节闵帝命为小师氏,自谯王俭以下,并束修行弟子礼。
此宇文周之崇尚经学也。
下至僭伪诸国,亦有重儒术者:
姚兴时,耆儒姜龛、淳于岐等,经明行修,教授长安,诸生皆自远而至,兴每引龛等讲论道艺。胡辨讲授洛阳,关中诸生赴之者,兴敕关尉勿稽其出入。于是学者咸劝,儒风振焉。 刘延明深于经学,凉武昭王以为儒林祭酒,及沮渠蒙逊平酒泉,亦躬往致礼,至牧犍又尊为国师,亲自致拜焉。蒙逊平酒泉时,又以宋繇博通经籍,特擢之曰“不喜克李氏,喜得宋繇耳。”蒙逊又以阚骃通经,甚重之,常令在左右访以政事,牧犍待之愈重。又程骏有文学,牧犍擢为东宫侍讲。(皆见晋书载记) 可见北朝偏安窃据之国,亦知以经术为重,在上者既以此取士,士亦争务于此以应上之求,故北朝经学较南朝稍盛,实上之人有以作兴之也。
南朝经学
南朝经学本不如北,兼以上之人不以此为重,故习业益少。统计数朝,惟萧齐之初及梁武四十余年间,儒学稍盛。
齐书刘瓛传,谓“晋尚玄言,宋尚文章,故经学不纯,齐高帝少为诸生,即位后,王俭为辅,又长于经礼,是以儒学大振。建武以后,则日渐衰废。”
梁书姚察论曰“崔伏、何严等遭梁之崇儒重道,皆至高官,稽古之力,诸儒亲遇之。”
陈书儒林传序,亦谓“梁武开五馆,建国学,置博士,以五经教授,帝每临幸,亲自试胄,故极一时之盛。陈初,未遑劝课,间有以经学名者,亦皆梁之遗儒”云。
益可见经学之盛衰,总由于上之轻重也。
今并叙南朝经学诸儒所著述于此:
伏曼容著周易、毛诗、丧服集解、论语义。何佟之著礼义百余篇。严植之撰凶礼仪注四百七十九卷。贺玚著宾礼仪注一百四十五卷,其子革亦通三礼,又兼治孝经、论语、毛诗、左传。崔灵恩集注毛诗二十二卷、集注周礼四十卷、三礼义宗四十七卷、左氏经传义二十二卷、左氏条例十卷、公羊、谷梁文句义十卷。孔子祛著尚书义二十卷、集注尚书三十卷、续朱异集注周易一百卷、续何承天集礼论一百五十卷。皇侃撰论语义十卷。何允著周易十卷、毛诗总集六卷、毛诗隐义十卷、礼记隐义二十卷、礼答问五十五卷。王元规著春秋发题辞及义记十一卷、续经典大义十四卷、孝经义二卷、左传音三卷、礼记音三卷。张讥撰周易义三十卷、尚书义十五卷、毛诗义二十卷、孝经义八卷、论语义二十卷。顾越著丧服、毛诗、孝经等义疏四十卷。沈不害著五礼仪一百卷。
而宋怀方、戚衮并自魏入梁,以名其家。怀方自魏携仪礼、礼记疏,秘惜不传,临死谓家人曰“戚衮若来,以此付之,否则殉葬。”戚衮在梁亦著三礼义记,遭乱亡失,惟礼记义四十卷行于世。其时自北来者,崔君恩、宋怀方、戚衮外,尚有孙祥、蒋显等,并讲学而音辞鄙拙,惟卢广言论清雅,不类北人。是可见梁武之世,不特江左诸儒崇习经学,而北人之深于经者,亦闻风而来,此南朝经学之极盛也。 后魏多家庭之变
穆帝为其子六修所弑,昭成帝为其子实君所弑,道武帝为其子清河王绍所弑,太武帝为中常侍宗爱所弑,献文帝为其母文明太后所害,孝明帝亦为其母胡太后所害。统计后魏诸帝不得令终者凡六人,而祸皆出于家庭之间,盖刚戾性成,其俗固然也。
齐诸帝皆早生子
魏道武帝十五岁生明元帝,景穆太子十三岁生文成帝,文成十五岁生献文帝,献文十三岁生孝文帝。北齐后主纬十四岁生子恒,纬弟俨被诛时,年十四,已有遗腹子四人。按高澄年十二,尚魏孝静帝妹冯翊长公主。盖魏齐之间,皇子皆早娶,故生子亦早。
魏诸帝多幼年即位
魏道武帝年六岁即位,太武帝十六岁即位,文成帝十三岁即位,献文帝十一岁即位,孝文帝五岁即位,宣武帝十七岁即位,孝明帝六岁即位。
元魏时人多以神将为名
北朝时人多有以神将为名者。魏北地王世子名钟葵。元叉本名夜叉,其弟罗本名罗刹。孝文时又有奄人高菩萨。尔朱荣子一名叉罗,一名文殊。
梁萧渊藻小名迦叶。隋时汉王谅反,其将有乔钟葵。隋末有贼帅宋金刚。唐武后时岭南讨击使上二阉儿,一曰金刚,一曰力士,即高力士也。 财婚
魏齐之时,婚嫁多以财币相尚。盖其始高门与卑族为婚,利其所有,财贿纷遗。其后遂成风俗,凡婚嫁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恬不为怪也。魏文成帝尝诏曰“贵族之门多不奉法,或贪利财贿,无所选择,令贵不分贱,亏损人伦,何以示后?”此可见财婚由来久矣!
封述传:述为子娶李士元女,大输财聘。及将成礼,犹竞悬违。述忽取所供像,对士元打碎为誓,士元笑曰“封翁何处常得此应急像?须誓便用。”述又为次子娶卢庄女,述诉府云“送骒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皆为财聘以致纷纭,可以见是时习尚也。
高门士女
北齐书:郭琼以罪死,其子妇范阳卢道虞女也,没官。齐神武以赐陈元康为妻,元康地寒,时人以为殊赏。(元康传)
孙搴为神武所宠,赐妻韦氏,既士人女,兼有色貌,时人荣之。(搴传)
魏太常刘芳女,中书郎崔肇师女,其夫家皆坐事,齐文宣并以赐魏收为妻,人比之贾充,置左右夫人。(收传) 魏齐斗秤
汉书匈奴传:严尤谏王莽伐匈奴曰“调兵出塞,计一人三百日食,用糒十八斛。”晋书傅元传:魏初课田功,白田收十余斛,水田收至数十斛。宋书刘传:每二万人,岁食米四十八万斛。此非古人所食之多,田之所收者广也。乃古之斗斛小耳。
又晋挚虞传:陈勰掘地得古尺,尚书奏今尺长于古尺,宜以古尺为准。是古时尺度亦短。 其大斗、长尺及重秤,则起于魏、齐、周、隋之间。孔颖达正义:“魏齐斗秤于古二而为一,周隋斗枰于古三而为一。”顾宁人所谓“古今斗尺权量之一大变局也。”
然即以魏而论,其制亦先后不同。
魏初斗秤亦大,自孝文帝迁洛后,诏“改长尺、大斗,依周礼制度,班之天下。”(本纪)是斗秤全以古制为准,并无所谓以二为一也。 孝文之后,又日渐加增。按张普惠传:孝明帝时,尚书欲复绵麻之征,普惠疏曰“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秤,本以爱民,而军国需绵麻之用,故绢上加税绵八两,布上加税麻十五斤,其时百姓免长尺大斗重枰之苦,故乐于供输。其后尺渐长阔,而绵麻又征,以致百姓嗟怨。自后大臣不知去其幅广度长及秤重斗大,而特免绵麻之征,以苟悦天下之心,所谓悦之不以其道也。”
然则魏斗秤自孝文改从周制后,仍未久而变。颖达所谓二而为一者,盖宣武、孝明时已变之制也。
余见陔余丛考。 假官
后魏孝静帝时,吏部令史张永和、崔阔等伪假人官事觉,纠检首者六万余人。(本纪)此荒乱之朝,吏弊官邪,固无足怪。
至隋文帝以综核为政,宜无敢有作伪者矣!乃有向道力者,伪作高平郡守将之官,薛胄遇诸途,疑之,使主簿按问:“有徐俱罗者,先为海陵郡守,已为道力所代,秩满而公私未悟。”俱罗亦曰“道力已代我一任,使君岂容疑之?”胄不听,遽收道力,道力果引服。(薛胄传)
郡守非卑秩,任满非暂时,乃作伪而莫之悟,亦可见法网之疏矣!然亦有不可信者,彼既为伪守,则真守何在?岂肯听人之假冒数年而不出理者?恐作史者之謏闻也。
周隋唐皆出自武川
两间王气流转不常,有时厚集其力于一处,则帝王出焉。如南北朝分裂,其气亦各有所聚。
晋之亡,则刘裕生于京口,萧道成、萧衍生于武进之南兰陵,陈霸先生于吴兴,其地皆在数百里内。
魏之亡,则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于武川。宇文泰四世祖陵,由鲜卑迁武川,陵生系,系生韬,韬生肱,肱生泰,是为周文帝。杨坚五世祖元素,家于武川,元素生惠嘏,惠嘏生烈,烈生祯,祯生忠,忠生坚,是为隋文帝。李渊三世祖熙,家于武川,熙生天赐,天赐生虎,虎生昺,昺生渊,是为唐高祖。区区一弹丸之地,出三代帝王。周幅员尚小,隋、唐则大一统者,共三百余年,岂非王气所聚,硕大繁滋也哉!
北齐以厮役为县令
后魏光宅(建都)中原,颇以吏治为意。如明元帝神瑞元年,诏“使者巡行诸州,阅守令资财,非自家所赍,悉簿为赃。”二年,又诏“刺史守令惰逋今年租调者,罚出家财以充,不得征发于民。”太武帝行幸中山,免守宰贪污者数十人。神麚元年,以天下守宰多非法,精选忠良悉代之。太延三年,又诏“天下吏民得告守令之不法者。”是皆能整饬官吏,不至猥滥。及其末造,国乱政淆,权移于下,遂至宰县者多厮役,士流皆耻为之。
入北齐,其风更甚。仆射元文遥深见其弊,奏“县令乃治民之官,请革其选。”于是密令搜扬贵游子弟,发敕用之,犹恐其披诉,乃召集神武门外,令赵郡王睿宣旨唱名,厚加慰谕遣之,士人为县自此始。(元文遥传)自是李仲举、卢昌衡等八人,以门资并见征用。仲举为修武令,人号曰宽明;昌衡为平恩令,人号曰恩明,时称卢李之政。(李仲举传)以亲民之官而寄之厮役,衰乱之朝,何事蔑有?此亦可以观世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