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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赵翼 当前章节:14927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7:45

案是时文字之祸,起于一言,时帝意右文(则抑武也),诸勋臣不平,上语之日“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非偏也。”诸臣曰“但文人善讥讪,如张九四厚礼文儒,及请撰名,则曰士诚。”上曰“此名亦美。”曰“孟子有士诚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览天下章奏,动生疑忌,而文字之祸起云。

明初文人多不仕  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

丁野鹤、戴良之不仕,以不忘故国也。

他如杨维祯以纂礼乐书,征至京师,留百余日,乞骸骨去。宋濂送之诗,所谓“白衣宣至白衣还”也。

胡翰应修元史之聘,书成,受赉归。

赵埙、陈基亦修元史,不受官,赐金归。

张昱征至,以老不仕。  陶宗仪被荐不赴。

王逢以文学征其子掖为通事司,叩头以父年高乞免,乃命吏部符止之。

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乐仕进。

解缙疏云“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出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刑部者,无枉直之判。”

练子宁疏云“陛下以区区小过,纵无穷之诛,何以为治?”

叶伯臣疏云“取士之始,网罗无遗,一有蹉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筑城之科,不少顾惜。”

此可见当时用法之严也。武臣被戳者,固不具论,即文人学士,一授官职,亦罕有善终者:

宋濂以儒者侍帷闼十余年,重以皇太子师傅,尚不免茂州之行。

何况疏逖素无恩眷者:  如苏伯衡两被征,皆辞疾,寻为处州教授,坐表笺误死。  郭奎参朱文正军事,张孟兼修史成,仕至佥事,傅恕修史毕,授博野令,后俱坐事死。

高启为户部侍郎,已放归,以魏观上梁文腰斩。

张羽为太常丞投江死。

徐贲仕布政,下狱死。

孙蕡仕经历,王蒙知泰安州,皆坐党死。  其不死者:

张宣修史成,受官谪驿丞。

杨基仕按察,谪输作。

乌斯道授石龙令,谪役定远。  此皆在文苑传中。  当时以文学授官而卒不免于祸,宜维祯等之不敢受职也。

胡蓝之狱  汉高诛戮功臣,固属残忍,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韩、彭。至栾布,则因其反而诛之,卢绾、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其余萧、绛、灌等,方且倚为心膂,欲以托孤寄命,未尝概加猜忌也。

独至明祖,藉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

如胡大海方宣力浙东,其子在都犯酒禁,即手刃之,曰“宁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

赵仲中守安庆,陈友谅陷其城,仲中走还,常遇春请原之,帝曰“法不行,无以惩后。”遂诛之。

可见其刚决之性矣。  又汉光武、唐太宗定天下时,方年少,计身老则诸功臣已皆衰殁;宋太祖年虽长,而恃有弟可以驭诸臣,故皆务保全。至明祖则起事虽早,而天下大定,则年已六十余,懿文太子又柔仁,懿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是以两兴大狱,一网打尽。此可以推见其心迹也。  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诛者,不过陈宁、涂节数人。至胡党之狱,则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剃禽狝之计耳。  胡党既诛,犹以为未尽,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于是诸功臣宿将始尽。(惟庸死时,反状犹未露。洪武十九年,林贤狱成,谓惟庸曾遣之入海通倭,其事始著。二十一年征沙漠,获惟庸昔所遣往故元通书之封绩。二十三年发讯,逆谋乃大著云。见李善长传。蓝玉恃功粗暴,二十六年锦衣卫蒋瓛告玉反,下吏讯,狱词云“玉同曹震等谋变,将伺帝出耕藉时举事。”乃族诛。见蓝玉传。)  今案坐胡党而死者: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郑遇春、黄彬、陆聚、金朝兴、叶升、毛骐、李伯升、丁玉、邓愈之子镇及宋濂之孙慎。(濂亦安置茂州)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顾时(其子敬坐死)、杨璟、吴祯、薛显、郭兴、陈德、王志、俞通源、梅思祖、朱亮祖、华云龙(其子中坐死)。

坐蓝党而死者:傅友德、曹震、张翼、朱寿、何荣、詹徽、傅友文、察罕(纳哈出之子)、张温、陈桓、曹兴、黄辂、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茹鼎等。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桑世杰(其子敬坐死)、孙兴祖(其子恪坐死)、何荣(其子荣、贵、安皆坐死)、韩政(其子勋坐死)、濮英(其子玙坐死)、曹良臣(其子泰坐死)。

此皆见于列传者。

胡狱有昭示奸党录,族诛至三万余人。蓝狱有逆臣录,族诛至万五千余人。今二录不可考,而胡、蓝二传备载其数。

此外又有非二党而别以事诛者:

廖永忠功最大,以僭用龙凤诸不法事,赐死。

汪广洋虽不入胡党,帝追念其在江西曲庇朱文正,在中书不发杨宪奸,遂赐死。

周德兴年最高,以其子乱宫,并德兴赐死。  王弼已还乡,又召入赐死。  胡美因女为贵妃,偕子婿乱宫,并美赐死。

李新、谢成别以事诛死。

文臣以事诛者,又有:

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

李仕鲁以谏帝惑僧言,命武士捽死于阶下。

王朴、张衡俱以言事死。

孔克仁、陶凯、朱同俱坐事死。

于是文臣亦多冤死,帝亦太忍矣哉!

明史于诸臣传,惟蓝玉略见其粗暴取祸之由,他如冯胜、傅友德等,但叙其战功,而末即结之以赐死,明见其死之不以罪。

李善长佐明祖起兵,位至上相,封公,年七十有七,全家诛戮,传中既附著其锻炼之爰书,又载王国用为之辨雪一疏,以深著其冤。

汤和亦被猜,而竟得良死。则传末谓当时公侯坐奸党无得免者,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而深为之幸。

皆以见明祖之猜忌好杀,可知立传之用意也。  涂节汪广洋之死

涂节  胡惟庸传:惟庸与陈宁、涂节谋起事,洪武十三年正月,涂节上变告惟庸,帝大怒,命廷臣讯惟庸,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是节本与惟庸同谋逆者也。

然汪广洋传: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节言“刘基为惟庸毒死。”是节于未告变之前,已劾惟庸,则非素与惟庸同谋者矣!盖惟庸恨其告变,而反诬以陷之耳。

汪广洋  又广洋传:帝问惟庸毒刘基事,广洋对曰“无有。”帝怒其朋欺,贬广南,又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书不发杨宪奸,乃赐敕诛之。是广洋之死,以朱文正、杨宪二事也。

而惟庸传则云:占城贡使至,惟庸、广洋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责惟庸、广洋,未几赐广洋死。是广洋又因匿贡使而死矣。

二传殊不画一,匿贡使之事,惟庸、广洋同罪,不应独罪广洋,则广洋之死,究以文正、杨宪二案也。  明祖晚年去严刑

明祖惩元季纵弛,特用重典驭下,稍有触犯,刀锯随之,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见草木子)法令如此,故人皆重足而立,不敢纵肆,盖亦整顿一代之作用也。  然其令李善长、刘基等定律,则又斟酌轻重,务求至当。洪武十八年,诏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详议,大理寺覆谳,然后奏决。二十年,焚锦衣卫刑具,以系囚付刑部。二十八年,又诏曰“朕起兵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循律典,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又尝与懿文太子出郊,亲指道旁荆楚,谓太子曰“古人用此为扑刑,以其能去风,虽伤不杀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儿当念之。”是帝未尝不慎重刑狱。盖初以重典为整顿之术,继以忠厚立久远之规,固帝之深识远虑也。

明祖多养异姓为子

养异姓为子,始于唐之宦官,其后朱全忠、李克用、李茂贞、王建等亦用以创国。盖群雄角立时,部下多易于去就,惟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以之守边御敌,较诸将帅尤可信也。

明祖初起,以匹夫举事,除一侄(朱文正)、一甥(李文忠)外,更无期功强近之亲,故亦多养异姓子,幼而抚之,长即命偕诸将分守,往往得其力。

何文辉传云:周舍守镇江,道舍守宁国,马儿守婺州,柴舍、真童守处州、金刚奴守衢州,皆义子也。  案周舍即沐英,少孤,从母避兵,母又死,太祖与高后怜之,抚为子,军中亦呼沐舍。后以功复姓。

道舍即何文辉,太祖初下滁州,得之,年十四,抚为子。

马儿即徐司马,扬州人,年九岁,无所依,太祖养为子,后立功,亦复姓。

柴舍即朱文刚,与耿再成同守处州,苗帅之乱,文刚欲聚兵杀贼,不及而死。

金刚奴无考。  又有朱文逊,史不传其小字,亦以养子死太平之难。

又平安传:安亦太祖养子,少骁勇,力举数百斤。

沐英传又言:太祖养子,凡二十余人,今皆无考。

明初徙民之令

明祖初定鼎,尝迁苏、松、杭、嘉、湖民之无田者,往耕临濠,官给牛、种,免赋三年。成祖亦徙太原、平阳、泽、潞、辽、沁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以实北平。

用闲民耕旷土,固善政也。  然明祖又尝徙江南富民十四万户于中都,又命户部籍浙江等九省及应天十八府富民万四千三百余户,以次召见,徙其家于京师,谓之富户。成祖因之,亦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充仓脚夫,又徙应天、浙江富民三千户,充北京、宛大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应本籍徭役,日久贫乏逃亡,辄选其本籍殷户补之。俱见食货志,谓明祖初意,本效汉时徙民实关中之制,其后遂为厉阶云。

案黄润玉以父在徙中,请以身代,官少之,对曰“父去日益老,儿去日益壮。”乃使之,旋举顺天乡试。

明分封宗藩之制

明祖初定天下,分封诸子于各省、各府,盖仿汉、晋、六朝及有元之制而参酌之,外以壮藩卫而实无事权,其有才者,如燕、晋诸王,或统兵以镇边塞,然不为例;其分封内地者,不过设三护卫,不致有尾大不掉之患。其用意亦深远也。

然其后日久而弊日甚,一在以王府之尊而居于外郡,则势力足以病民;一在支庶蕃衍,皆仰给县官,不使之出仕及别营生理,以至宗藩既困,而国力亦不支。

考唐初亦封诸王于外,迨武后废杀诸王后,开元以来,诸王皆居京师,而支庶得自奋于功名。如宗室为宰相者,至有十余人。其出仕于外,如嗣虢王巨嗣、吴王只,当国家寇乱时,俱能守郡掌兵,为国宣力。此法之最善者也。

今观明制,藩王之体统极尊,以极尊之体统处于外郡,

则有如谷王橞夺民田,侵公税,杀无罪人,藏匿亡命,长史虞廷纲谏,则诬以罪而磔之。  又如伊王世子典多持官吏短长,不如旨,必构之使去。至御史行部,不敢入城,要而笞之,官吏往来,率纡道疾过,犹使人追入,责以不朝,朝者亦辱以非礼。宫墙坏,奏请修筑,则夺附近民居以广其宫,索郎中陈大壮屋不肯,则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大壮遂饥死。阅河南府城女子,选七百余人,留尤丽者九十余人,勒其家以金赎。

宸濠未反时,亦强夺民间田宅子女,养群盗闵廿四、凌十一等劫财江湖间,有司不敢问。

甚至楚宗华诋讦楚王华奎之案,以巡抚赵可怀庇华奎,楚宗人遂击死可怀。

此其恣横无忌,肆害官民,皆由以藩王之尊,居于外郡,莫敢抗拒故也。

而国家之所以防闲宗藩者,则又禁例太密。盖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继以高煦、置鐇、宸濠先后谋不轨,遂设为厉禁,所以钳制之者无不至。  明史诸王传赞,谓出城省墓,亦须奏请。二王俱不得相见。  今案襄王瞻墡自长沙徙封过安陆,见其弟梁王瞻,流连不忍去,临别痛哭,谓“此生不得复见矣!”  此二王不相见之制也。  天顺中,瞻墡奉旨入朝,英宗以其尊属,特命岁时得与诸子出城游猎。  可见非特旨则不得出城也。

弘治中,周太后思见其次子崇王见泽,特召之,倪岳奏“自宣德以来,除襄王一人朝外,无亲王朝见之事。”乃不果召。

万历中,郑贵妃不欲其子福王之国,以留过李太后寿节为词,太后曰“吾潞王亦可以寿节来乎?”(潞王,李太后次子,神宗亲弟)  此可见一受封,即入朝亦不得也。

甚至土木之变,韩王子冲秋勤王赴京,亦以敕止之,寇入河套,冲秋愿率子婿击贼,亦不许。

崇祯中,京师戒严,唐王聿键倡义勤王,反被诏切责,削为庶人,锢之凤阳。

是赴国家之急,亦不得也。

而法之尤不善者,在乎支庶日蕃,徒仰岁禄而别无出仕及谋生之路,宗支既多穷迫,而国力亦以坐困。明史表序,谓亲王或可自存,郡王至中尉空乏尤甚。  盖亲王岁禄既多,(洪武九年,初定亲王岁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绢布盐茶马草各有支给。二十八年,更定亲王禄犹万石,郡王只二千石,镇国将军以下,以二百石、一百石递减)其护卫军及仪卫司、人役并乐户之类,俸饷皆支于官,(楚王孟烷请纳还两护卫,以省国力是护卫饷给自官也。德王祐榕以仪卫司缺额,勾余丁补之,巡抚邵锡檄“补充者勿给饷。”是仪卫司本给饷也。郡王有事用鼓吹,与亲王别城居者,假鼓吹于有司;与亲王同城者,假乐户于长史司,是亲王独有乐户也。)是亲王之分例本属丰厚,且初封时,岁禄外,又有草场、滩地之赐,  如英宗子见潾就藩德州,请齐、汉二庶人所遗东昌、兖州闲田及白云、景阳、广平三湖地,宪宗悉与之。

神宗子潞王就封,请得景藩故籍田产,多至四万顷。

福王之国,亦援例以请,而版籍已定,尺寸皆夺之民间,不得已减半,中州田不足,则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售卖,至为禁食河东盐,以听鬻卖。  此亲王富厚之大概也。盖亲王初封爵出藩,皆帝王爱子,故岁禄外,有此别给。其后嫡子孙袭亲王爵者,即世其产,是以富厚如此。

至亲王之支子孙封为郡王及镇国、奉国将军、中尉者,不能分此私产,惟恃岁禄为衣食,而生齿日繁,国力不给。

嘉靖中,御史林润言“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米四百万石,而各藩禄米,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即无灾伤蠲免,亦不足供禄米之半。年复一年,将何以支?”此可见国家养给各藩之竭蹶也。

于是议者有减岁禄、限宫媵、限支子之请,明史诸王世表序,谓支属承祧者,亲王无旁推之恩,群从继世者,郡封绝再袭之例,以及名、婚不时有明禁,本折互支无常期。

嘉靖四十四年,乃定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以下六分折钞,郡县主仪宾等,八分折钞。而宗藩之贫困极矣!此皆由宗藩支庶仰食于官,不使之出仕,又不许其别营生计,以致坐敝如此。

靳学颜疏,所谓“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我朝分封列爵,不农不仕,吸民膏髓是也。”  程绍传:宗室为盗窟穴,绍列上其状,则更入不肖。  嘉靖中,宗室祜禗请“除宗人禄,听其以四民业自为生,贤者应科目试。”不许。

直至万历中,宗室戴堉请“宗室皆得儒服就试,中式者,视其才器,中外职兼用。”始允行之。(案陈子壮传:崇祯帝下诏“援祖训,郡王子孙文武堪任用者,得考验授职。”是祖训原有宗藩出仕之例。)

其后崇祯中,中部知县名新堞者守城,死流贼之难。  云南通判寿当孙可望兵至,知不免,乃张盖往见之,行三揖礼曰“谢将军不杀不掠之恩。”可望欲降之,不从,遂遇害。  巩昌通判廷璋署秦州,城陷,为贼所执,使之跪,叱曰“我天朝宗姓也,今日惟求一死。”贼遂杀之。(宗室诸王传)

又宝丰知县朱由椷、密县知县朱敏汀,亦皆以宗贡生出仕,死流贼之难。(武大烈传)

此皆万历以后许宗人应试得官者也。

向使早如唐制,宗人各有进身之路,则平时既无坐食廪禄之费,一旦有事,亦有如虢王、吴王之为国立功,未尝不可收藩维之助,乃直至末造始开入仕之途,而已无及矣!岂非立法之最不善者哉!(何如宠传:宗藩婚嫁命名,例请于朝,贫者为部所稽,万历末至崇祯中,积千数,有白首不能完家室,骨朽而尚未命名者。如宠为礼部尚书,特为奏请,贫宗得嫁娶者,六百余人。)

明官俸最薄

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给于江南官田,其后令还田给禄。洪武十三年,已定文武官禄米俸钞之数。二十五年,更定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递减十三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递减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洪武时,官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一石(其时钞尚贵),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

后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时钞已贱,故十贯抵一石)。

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给钱,下半年给苏木、胡椒,(孔友谅传:疏言“大小官自折钞外,月米不过二石。”此宣德中事也。又李贤传:正统以前,北京漕运少,各官月支米一石,李贤疏言“降人居京师者,实支十七石五斗,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者,实支仅一石。”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

成化七年,户部钞少,乃以布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钞十贯,是一石米仅值二、三十钱也;布一匹亦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仅值十四、五钱也。  明史食货志,谓自古官俸之薄宋有若此者。顾宁人谓其弊在于以钞折米,又以布折钞,以致如此。

其后又定有折银之例。(成祖迁都北京,以漕运不便,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关支,惟英国公张辅以功大许北京支领。其百官俸米,领票后卖与商人赴领,每十石止值银一、二两。周忱以江南正苦粮重,建议量折银每石银四钱,以充百官俸。折银之例始此。)凡官俸有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又有三,曰月米,曰折绢米,曰折银米。  月米不问官大小,皆一石,折绢者,绢一匹当银六钱,折银者,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比从前以布折钞之例稍优矣。  其折色亦有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本色钞二十贯折米一石,绢布折钞,绢一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乃十之七。

此有明一代官俸之大略也。(案李长庚传:据会典,国初金花银解南京供武俸,正统初始改解内库,除武俸外,皆御用,是武官俸早已给钱。)

明宫殿凡数次被灾

永乐五年,始建北京宫殿。

八年,北征还,即受朝于奉天殿,是奉天殿先成。

十八年,各宫殿皆落成,诏改京师为南京,北京为京师。

十九年四月,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

二十年,干清宫亦毁。

自后未尝营葺,故仁宗即位,将还南京,诏改北京诸司悉称行在。

直至正统四年,始修建北京宫殿。

六年十一月,干清、坤宁二宫及三殿俱告成,乃定都北京,诏文武诸司不得称行在。

正德九年正月,干清宫灾,遣使采木于湖广,因工作大加天下赋一百万。

十六年十一月,干清宫始造成。

嘉靖三十六年,三殿又灾。

四十一年九月,三殿告成,改奉天曰皇极,华盖曰中极,谨身曰建极。

万历二十四年,干清、坤宁两宫灾。

二十五年,皇极、中极、建极三殿灾。

三十年,重建干清、坤宁二宫。

三十二年三月,干清宫成。

天启六年九月,皇极殿成。

七年八月,中极、建极殿成。

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宫殿又为流贼李自成所毁。  统计明代北京三殿两宫,各四次被灾。(本纪及杨廷和、乔宇、沈一贯、陈于陛、张位等传)

明正后所生太子

明诸帝惟成祖、景帝、世宗、庄烈帝(崇祯)由藩邸入继大统,未尝身为皇太子。世宗晚年以忌讳未立储。光宗甫登极即病,亦未立储。其余则无有不立太子者。

太祖立马后长子为皇太子,未即位薨,是为懿文太子。又立太子妃吕氏所生子为皇太孙,是为建文帝。靖难兵至,崩于火。建文登极时,亦立查后长子文奎为皇太子,兵至,不知所终。此正后、正妃所生太子皆不吉也。

仁宗母系仁孝徐后,宣宗母系诚孝张后,此则正后所生太子获享国者。然二帝生时在藩邸,母尚未立后。

英宗由太子即位,则本宫人子,而孙后养为己子者也。

宪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周贵妃也。  孝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李淑妃也。  惟孝宗登极后,册妃张氏为皇后,弘治四年,生武宗,立为皇太子,此乃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为有明一代盛事。  世宗以后,穆宗母则杜康妃也,神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李贵妃也,光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则王恭妃也,熹宗母则王选侍也,庄烈帝母则刘贤妃也。

至庄烈帝登极,册周妃为后,明年,生慈烺,立为皇太子,此亦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武宗后仅此而已。

统计有明一代,正位中宫后所生储贰,惟武宗及慈烺二人,然武宗虽为帝而盘游无度,几乱天下,身后又无子,慈烺遇国变,不知所终,是正后所生太子,更不吉也。  他如景帝立子见济为皇太子(杭妃所生),宪宗先立祐极为皇太子(柏妃所生),世宗先立载壑为皇太子(王贵妃所生),皆早薨,此则虽非正后所生,亦皆不吉矣。

立嫡建储,古今令典,乃时会迁流,有不可以常理论者。明代诸臣呶呶以争国本为第一大事,其亦未博观于历代继述兴亡之故也哉!

明宫人殉葬之制

明史后妃传: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皆然。其见于后妃传者:

宣宗崩,嫔何氏、赵氏、吴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诸氏、李氏、何氏皆从死。正统元年,皆追加赠谥,册文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此可见当时宫嫔殉葬之例也。

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

至英宗遗诏始罢之。

案周王有炖传:有炖死,英宗赐有爝书曰“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云云。”帝之除殉葬,盖本于有炖之奏也。然有炖死,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死殉,诏谥妃贞烈,夫人贞顺,盖帝赐书未到已先死矣。又可见当时宫人殉葬,各王府皆然,不特朝廷也。  否泰录载:英宗临崩,召宪庙谓之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遂为定制。

明代选秀女之制

明史载明祖之制:凡天子、亲王之后妃宫嫔,慎选良家女为之,进者弗受,故妃后多采之民间。  国初惟成祖仁孝皇后,为徐中山女,其时法制未定也。(明祖初为懿文太子册常遇春女为妃,未薨,又册吕本女为太子妃,又初为秦王樉纳王保保妹为妃,继又以邓愈女为妃,皆前代故事所无。)

嗣后则多出民间,故每新君登极,有选秀女之谣。

明稗类抄:成化中,命妇入朝,尚书施纯妻甚端丽,皇太后谛视久之,顾左右曰“曩选妃时,何不及此人?”  又涌幢小品:宪宗选妃,江南嘉兴姚善女在选中,发不盈尺,过吴江二十里,一夕发顿长八尺,故其地遂名八尺。后入宫,生皇第九子寿王,册封端懿安妃。

又四友斋丛说:武宗南巡至扬州,知府蒋瑶力拒嬖幸江彬等,彬传旨要选秀女,瑶曰“止知府有三女,民间并无。”彬遂语塞。

又赵尔沂刘大姑传:大姑京师人,光庙在青宫时,诏选元妃,大姑与郭后及后女弟同入选,郭后选中,后女弟及大姑赐金币还。凡落选女子,贵家争聘致为重,后女弟遂为成山伯夫人,大姑独不肯嫁,贵戚纳聘悉却之,谓母曰“被选后,与今元妃同卧起三月,外间何等子?乃议婚耶?”遂守贞以殁。

此皆前明选秀女故事也。

于慎行笔麈云:此事祖宗自有深意,汉宣帝许后起微时,故为后,从官舆服甚俭。及霍后立,赏赐动以千万计。且不特此也。来自民间,则习见闾阎生计,可以佐人君节俭之治。若必出于勋旧,则勋而兼戚,戚而兼勋,王氏祸汉,贾氏祸晋,可为前鉴。本朝选驸马亦然,非但不由勋旧,并不由仕宦,其意深远矣云云。

今案明代选秀女之制,亦非通行天下,大概多在京师附近之处。

初两京并重,故妃后尚有南人,如宣宗胡后济宁人,孙后邹平人,吴妃丹徒人,郭嫔凤阳人。英宗钱后海州人。宪宗王后、武宗夏后,皆上元人。世宗方后江宁人是也。

然地近则易采选,故英宗周妃昌平人,景帝汪后及宪宗吴后皆顺天人,世宗杜妃(穆宗生母)大兴人,穆宗李后昌平人,陈后通州人,李妃(神宗生母)漷县人,神宗王后余姚人而生于京师,郑贵妃大兴人,光宗郭后顺天人,王妃(熹宗生母)顺天人,刘妃(庄烈帝生母)海州人而籍宛平,庄烈帝周后苏州人而家于大兴。

盖有明中叶以后,选妃多在京师,不及远方,恐滋扰也。(陈子龙传:福王立于南都,中使四出,凡有女之家,黄纸贴额即持之去,闾里骚然,子龙上疏力谏。可见选秀女之骚扰也。)

· ◎ 卷三十三 明史

 明初吏治

明史魏观等传赞云:太祖起闾右,稔墨吏为民害,尝以极刑处之。然每旌举贤良以示劝,不专任法也。尝遣行人赍敕赐平阳令张础、建阳令郭伯泰,旌其治行。又或因士民之请留良吏,辄进秩留任。并有坐事被逮,部民列善状上闻,亦复其官,且转加超擢者。既擢矣,而其人改节易操,则又重法绳之。所以激劝者甚至。故一时吏治多可纪。今循吏传可考也。

天下府州县官来朝,帝谕之曰“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在安养生息之而已。惟廉者能约己而利人,尔等当深念之。”又尝谕户部“国家赋税已定,撙节用度,自有余饶,使民得尽力农桑,自然家给人足,何事聚敛也。”沿及成祖、仁、宣、英、景、宪、孝诸帝,亦皆加意吏治,其有政绩卓著,往往特敕奖之。如成祖之于史诚祖,仁宗之于刘纲是也。

诸良吏秩满当迁,或挂误罢黜,亦多因部民之请,俾进秩视事,往往至二、三十年不易。

其有因而作奸者,如永宁税课使刘迪结耆老请留汉中,同知王聚求属吏保奏,则又斥谴随之。(皆宣宗时事)

阅数年,辄遣大臣分往各直省考察官吏,严其黜陟。而紧望之地则特诏大臣各举所知以为守令。

如宣德中,先择京官九人为郡守,继择二十五人为郡守。

正统中,择京官十一人为郡守,后多为良吏,为名臣。

盖朝廷既以吏治为重,中外大臣亦无不留意人才。

仁宗诏各举所知,郎中况钟以张宗琏荐,帝问杨士奇,士奇曰“宗琏实贤,臣与王直将举之,不意为钟所先耳。”

其后况钟之出守,则蹇义、胡潆所荐也。

翟溥则魏源所荐也。

李湘则胡潆所荐也。

李信圭之知靳州,则张敞所荐,后守处州,则金濂所荐也。

吉水令钱一本罢官,郡人胡广在朝,力保之,遂复职。  杨荣当国时,其家人犯法,邑令鲁穆严惩之,荣反以为贤而荐于朝。

其时朝臣之汲引如此。在外大吏亦多持心公正。  如叶宗人为钱塘令,人呼为一叶清,其死也,按察使周新哭之。

田铎知蓬州,巡按御史过其境,无一讼者,知其下无冤民,遂荐之,擢广东俭事。  此又外省举劾之大概也。

且是时吏部考察之权最重,蹇义、王直、马文升先后长部事,尤以奖廉黜贪为要,

史称蹇义慎择守令,考察明恕。

而王直察举天下廉吏,以范衷为第一。

翟溥秩满到部,以年老乞休。侍郎赵新,旧尝为其上司曰“此江西第一贤守也。”遂不听其去。

句容令徐九思为巡抚所劾,吏部尚书熊浃知其贤,特留之。

此又吏部之能择人而任也。(以上俱见各本传)

一时风气如此,故为守令者,无不洁己爱民,耻干清议。循吏传序云: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当英宗、武宗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之虞,由吏鲜贪残故也。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偷,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  后人徒见中叶以来,官方隳裂,吏治窳敝,动谓衰朝秕政,而岂知其先崇尚循良,小廉大法,几有两汉之遗风,且驾唐、宋而上哉!

今就明史各列传及循良传关于劝惩者,条摘于左:

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加擢者  汉书循吏传赞:宣帝以太守吏民之本,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或爵关内侯,公卿缺则选用之。故汉世良吏于斯为盛。是古来重吏治者,多以久任为效。  明太祖亦尝仿之,

兴化丞周舟已擢吏部主事,民乞留,乃遣还。

丹徒令胡梦、通丞郭伯高、金坛丞李思进、归安丞高彬、曹县簿刘郁、衡山簿纪惟正皆坐事当逮,民诣阙言多善政,帝并复其官,惟正并擢参议。

永州守余彦诚、齐东令郑敏等十人坐事下狱,耆民列政绩以闻,皆复官,并赐耆民道里费。县令沈昌、周荣等四人并擢郡守。

此太祖时事也。  洪宣、正统间,秩满奏留者,又有邵阳令孙浩、长清令薛慎、吴侨令吴原、博野令陈哲、泰安令畅宣、砀山令刘伯吉、会宁令郭完、贵溪令徐士宗、常熟令郭南、平山令张璟、城令徐荣、安福令何澄、桐乡令田玉。(以上皆循吏传)

况钟守苏州,丁母忧,郡民诣阙乞留,诏起复,秩满当迁,部民二万余人乞留,巡按奏闻,诏进三品,仍视府事。

陈本深守吉安,满秩当迁,亦因部民请,进三品秩视事。后闻衙前民家嫁女鼓乐声,笑曰“此我来时乳下儿也,今且嫁,我尚留此乎?”乃请老去,凡在吉安十六年。

罗以礼守西安,丁忧去,代者不称职,部民追思,乞于朝,诏起复视事,岁满亦进秩留任。

莫愚守常州,秩满亦进秩留任。  陈敏知茂州,累加秩至右参政,仍视州事,在州二十余年,秩既高,诸监司郡守反在其下。

项忠为陕西按察使,九载满,当入都,军民乞留,诏还任。

张瑄为广东左布政使,考满,军民乞留,巡抚陈濂奏闻,乃仍故任。

于谦抚河南、山西,左迁大理寺少卿,两省吏民千余人乞留,英宗命仍抚两省。(以上见各本传)  陈复知杭州,遭丧,部民乞留,诏起复。(见耿九畴传)

其后有乞留不允者,郭琎为吏部尚书,虑其中有妄者,请覆实,从之,自是遂为例。(琎传)

郭登守衢州,坐累征,耆老数百人伏阙乞留,不听。

吴讷巡按贵州,将代还,部民诣阙乞留,诏不许。(亦见各本传)

宣宗因刘迪、王聚之邀吏民保留,自后部民乞留者,率下所司核实。盖久则弊生,不得不随时变法也。

特简廷臣出守

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帝自选诸司长官有声望者十一人为刺史,命宰相、诸王饯之,御书十韵诗以赐,此特简廷臣出守故事也。

明宣德五年五月,择廷臣九人为知府,赵豫松江、况钟苏州、罗以礼西安、莫愚常州、邵旻武昌、马仪杭州、陈本深吉安、陈鼎建昌、何文渊温州,皆赐敕乘传行。(皆见循吏传及本传)是年十一月,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知府,李骥河南、王莹肇庆、徐鉴琼州、许敬轩汀州、郑洛宁波、王升抚州。

英宗正统元年,亦择廷臣十一人为知府,王源潮州、李湘怀庆、翟溥南康。(皆见循吏传,余无考)

遣大臣考察官吏  明初,以十五布政使分治天下。

永乐初,遣给事中御史分行天下,有司奸贪者逮治。其后又遣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按抚军民,还朝不为例。(熊概传赞)寻又遣郭敦以礼部侍郎皆给事中陶衎,巡抚顺天。(时未有巡抚官,此系特敕考察官吏)吾绅以刑部侍郎奉敕考察两广、福建方面官,有故人官参政者黜之。(吾绅传)

正统初,又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刘辰往四川、云贵,悉奏罢其不职者。(刘辰传)徐琦奉命与工部侍郎郑辰考察南畿官吏,黜不法者三十人。(徐琦传)段民为左参政,奉命与巡按考州县吏,廉墨以闻。(段民传)

景泰中,亦遣大臣行天下,黜陟有司,礼部侍郎邹干至山西,黜布政使以下五十余人,巡抚朱鉴请召干还,干并劾鉴。(朱鉴传)时已设巡抚,又遣大臣考察,重吏治也。

案遣大臣考察官吏,本汉、唐故事。

后汉书周举传:时以吏治多弊,诏遣八使巡行风俗,选素有威名者:周举、杜乔、周栩、冯羡、栾巴、张纲、郭遵、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即收,举清忠宜表异者以状上。于是劾奏贪猾,表荐公清,天下号为八俊。

唐太宗亦遣大理孙伏伽等二十二人巡察四方,黜陟官吏,帝自临决牧守,以贤能进擢者二十人,死罪七人,流以下及黜免者数百人,已又频遣使考察。  玄宗亦命尚书席豫等分道黜陟。

金源亦有此制。

熙宗时遣使廉问吏治得失。(宗雄传)

世宗即位,凡数岁一遣使。故大定之间,吏皆奉法,百姓滋殖,号为小康。(已见金史条内,大定中乱民独多)刘球所谓考察久不举行,故吏多贪虐,民不聊生。盖承平日久,吏治玩弛,遣大臣严考核以黜陟之,固亦整饬吏治之一法也。

然亦视乎所遣之人何如,

如元顺帝时,亦尝遣使巡行,官吏有罪者,四品以下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处决。民间一切利害,听举行。如成导奉使山东、淮北,擢廉吏九人,黜贪懦者二十一人。苏天爵奉使京畿,纠劾者九百四十余人,当时有包、韩之誉。(见元史各本传)固亦皆能奏劾。然据陶宗仪辍耕录:当时奉使者多挟势取贿,民间谣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  又永乐中,邹缉上言“贪官污吏遍布内外,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养活之计。有司承奉,惟恐不及。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贿赂。”其后梁廷栋亦言“巡按、御史之弊,盘查访缉,馈遗谢荐,有司所出,多者二、三万金。国家多一巡方,天下加派百万。”是则察弊适以滋弊,又在乎简用之得人矣。

重惩贪吏

洪武十八年,诏“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赴京师筑城。”(孝义传、朱煦传内)帝初即位,惩元政弛纵,用法太严,奉行者重足而立。(周祯传)官吏有罪笞以上,悉谪凤阳屯田,至万余人。(韩宜可传)

又案草木子,记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警心。(后海瑞疏亦举太祖剥皮囊及洪武中所定枉法赃八十贯论绞之律,以规切时政。见瑞传)  法令森严,百职厘举,祖训所谓革前元姑息之政,治旧俗污染之徒也。

案元世祖籍阿合马家有人皮一张,符后诛阿合马之子阿散,亦剥其皮。是元代已有此非法之刑。

明大臣久任者

永乐以后,数十年中,大臣多有久于其位者。

杨士奇在内阁四十三年,虽其始不过为学士,然已预机务,后加至公孤,始终在枢地,不出内阁一步。古来所未有也。

同时直内阁者,金幼孜三十年,杨荣三十七年,杨溥二十二年。

六卿中蹇义为吏部尚书三十四年,夏原吉为户部尚书二十九年,胡潆为礼部尚书三十二年。

耆艾满朝,老成接迹,盖劫运之后,必有一番太和元气周浃宇宙,诸臣适当其隆,故福履康强,身名俱泰。当时朝廷之上,优老养贤,固可想见。而诸臣庞眉白首,辉映朝列,中外翕然,称名臣无异词,其必有以孚众望者矣。若专宠利而窃威权,如万安为相十九年,刘吉为相十八年,已丛物议,至严嵩为相二十一年,遂入奸臣传,为千载唾骂,则三杨蹇夏诸人,宿德重望,始终无玷,固不可及也。

案三杨同时在内阁者,又有黄淮、胡广,皆十六年。其后李东阳十八年,徐阶十七年。而蹇夏后,又有吕震为礼部尚书十九年,马文升历各部尚书二十二年,王直、王翱为吏部尚书各十五年,亦皆久于其位,名实相称。

至明之末造,揆席如传舍,台省如践更,崇祯帝十七年中,易相五十余人,刑部尚书十七人。(乔允升传)兵部尚书十四人。(张凤翼传),总督被诛者七人。(郑崇俭传)盖国运将倾,时事孔棘,人材薄劣,动辄罹殃,固亦时势之无可如何者矣。

大臣荐举

吏治条内所载,况、钟、翟、溥等出守,皆由大臣荐。然洪、宣、正统间大臣所荐,不特外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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