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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5章 我叫李大勇

作者:初吻江湖 当前章节:470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04:06

“在家就好!”那混混头子其实也不愿意跟个女人纠缠不休,找她男人才是正事儿。

听说她男人是个做小买卖的,这家里看着还不错,应该能拿出不少钱“赔偿”给他这个“苦主”才对。

至于这个女人,想必赔了钱的男人,不会让她好过。

起码一顿打是逃不掉了。

丢下躺在地上打滚儿哭嚎的女人,混混头子直接带人去了二进院。

当时崔森公公买下这栋宅子的时候,就看好了这宅子的分布,第一进院落普普通通,但是第二进院落的庭院很大,比起第一进的要好上许多,他也不爱在第一进待着,就爱在第二进的正房和庭院里,庭院里搭了的葡萄架子,还种了两株杏树。

而且第二进院子里,没有养鸡,就没有那股子鸡粪味儿。

收拾的干干净净,一个摇摇椅,上头还很讲究的铺了个羊皮的褥子,像是给老太爷准备的东西,的确是很雅致的一个小院子。

只是如今这二进院里头,呼啦啦进来十几号人,另外的那些人还在前头砸东西呢。

媳妇儿的惨叫声,砸东西的动静,以及两个儿子气愤的小脸儿通红,但是又不敢冒头,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候冲上去也是白给。

除了让人打趴下之外,没第二个可能。

“你就是崔三儿?”混混头子进来之后,看到崔森公公愣了一下。

因为崔森公公看起来也不太像是个小买卖人。

混混头子在街面上混了大半辈子,不说什么人都见过吧,但是小买卖人可见过不少。

这崔三儿看起来不像是个小买卖人。

因为崔三儿的身上,没有小买卖人的世故与圆滑,更像是个精明的小吏,虽然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买卖人,可那股子气质,装不出来。

院子里也不像是个小买卖人的院子。

谁家的院子会在有葡萄架之后,又种两棵杏树?这树不是乱种的,在读书人家有个说法,这叫“杏榜高挂”的意思,在南方种的是桂树,北方种的是杏树。

混混头子就在他们家隔壁,那个读书人的家里头见过这样的布局。

那个读书人是个举人老爷,他花了大价钱买了那里的宅子,就是为了将来有儿子,能挨着读书人,借点读书的才情。

听那位举人老爷家帮工的婆子说的,他才知道这事儿。

可是现在看看这家人,一个做小买卖的人家,还弄得这么雅致的院子。

再说崔森公公。

他虽然低调,但是绝不肯吃苦的,在宫里头吃的苦已经够多的了,在外面虽然要低调一些,但是在自家后院,当然是怎么自在怎么来了。

一身半新不旧的棉袍子,腰间的腰带也很普通,只是绣花上比较精致,脚上却是一双鹿皮靴子,这玩意儿一般人穿不起。

头上戴着个璞帽儿,身上还很讲究的披着一件大氅。

虽然是很普通的大氅,却是内衬为羊羔皮,狐狸毛封边,刚才他躺在摇摇椅上,身上的大氅就当被子盖的,现在起来了,自然要披着。

站在那里虽然满脸的惊慌失措表情,但是神奇的没有过多的肢体语言动作。

这就是在宫里头训练出来的规矩。

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不能自己乱起来,要听上头的话,哪怕是皇帝薨逝了,也不可能让奴才们哭的跟上坟的小寡妇似的,一片乱糟糟。

按时按点哭,其他时间,宫里头是不许见哭声的。

所以就算崔森公公生气的要爆炸了,也得先忍着。

“对,在下崔森、三儿。”崔森公公一拱手,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买卖人:“不知道几位这是要干什么?可是我哪儿得罪了几位?”

崔森公公自觉自己并没有跟这些人打过交道。

他的记忆很好,不说过眼不忘,可对这种特殊的人,他打过交道肯定不会忘。

“你倒是个懂礼数的人,可你怎么就找了那么一个婆娘?”混混头子看不透崔三儿,这人在街面上混了一辈子,自然是知道怎么说话,他看不透的人不多,但是崔三儿算是一个,他就不那么咄咄逼人,反而跟崔三儿大吐苦水。

崔森公公一听,又是那个倒霉的婆娘惹的祸,心里这个烦闷就别提了。

“那你想怎么样?”但是崔森公公也不可能真的给人赔礼道歉,他要是服软了,日后这帮人还不得可着劲儿的欺负他们家啊?

他时常不在家,家里就一个惹祸的婆娘,跟两个还不大的儿子。

要是这次服软了,谁都知道他们家是软柿子,好拿捏!

“让你婆娘给我的小妾赔礼,你再拿出百八十两银子来给我,权当是给我小妾买药钱了。”他倒是没敢狮子大开口,要个千八百两的,实在是这里看着不像个小买卖人家,他想着今日暂时先这样,以后慢慢的查一下这家人什么来历。

要真的只是个落魄人家,那就再来几次。

可要真有什么背后靠山,他这样做也不至于把人得罪死。

百八十两银子的事儿,一般他惹不起的人家,都不会看重这点小钱。

再说了,他占着理呢!

“那不可能。”崔森公公当时就拒绝了:“我媳妇儿虽然无礼先在,但是真说起来,她买了最后两块护心肉,那就是她的东西了,你要均走一块,好好说,她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你当时态度肯定不好!”

他还真说对了!

混混头子一愣,随后有些恼羞成怒:“怎么着?爷还得求她一求啊?”

“我们家买来的东西,你想拿走就拿走?”崔森公公还不高兴呢:“哪有那样的好事?她一个妇道人家,不骂你骂谁?没直接上手挠你,就算是客气的了,何况,你家病了的又不是你的婆娘,而是你的小妾,一个猫儿狗儿一般的贱妾,也想让良家妇女摧眉折腰,岂有此理!”

崔森公公说着说着就没压下来那股火气,不得不说,他找的这个媳妇儿,虽然跟他没有夫妻之实,但是脾气却差不多。

一生气、一激动,就不由自主的将要掩盖的东西爆出来。

混混头子别看人是混蛋了点,但是见识绝对不短,一看这崔三儿的架势,以及他说话的口气,就知道这人不简单。

肯定不是个小买卖人!

但是自己找上门来,又是砸又是骂的也不能服软,不然以后没办法在街面上混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给我把这里也砸了!”他发了狠,心想大不了将自己的大女儿送去给人当妾,那是一个高官,起码能罩住自己。

家里要是没有个儿子,他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现在已经有人在背地里说他作孽太多,注定没儿子给养老送终,以后他们家就要断子绝孙了。

所以他对小妾肚子里的孩子非常在意,结果就这么没了!

可恶!

可恼!

可恨!

就在一群人连二进院都要砸的时候,外面传来留守看门的几个无赖子的痛呼:“哎呀!”

“我的胳膊!”

“你谁呀?哎呀!”

同时,噼噼啪啪的动静不小,一群人又闯了进来。

领头的是个一身青色劲装打扮的大汉,约莫二十来岁,虎背熊腰,拿着一把大片刀。

这是真正的武器!

后面跟进来的是一群跟他打扮差不多的小伙子们,各个精神抖擞,而且他们的不是刀剑就是长枪,还有拿着弓箭的,最后是他那倒霉的婆娘,被一个小媳妇儿扶着,垂着另一支胳膊,跟着进来了。

人多了之后,她也不嚎叫了,只是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混混头子,用完好的被扶着的那只胳膊,抬起来一指:“就是他!他是这帮人的老大。”

“你是谁?”来人都拿着刀剑弓枪的,混混头子有些发懵,同时,他的人也不敢继续打砸了,全都聚拢到了他的身边,还有很多人刚才是从一进院落被这伙青衣人给赶了过来,还都负了伤。

这拿着木头棍子当武器的,跟人家真正拿刀剑的就是不一样。

“我是他们家邻居,我叫李大勇,在南北货栈那里当护卫头子,以后这里你们别来闹事,赶紧的滚蛋吧!”李大勇说话有点子痞气,不过他“商队护卫头子”的身份就是要如此,商队走南闯北,遇到的各种事情数不胜数,他可比这只能在胡同里横行霸道的混混无赖子们强多了。

“你说让我走我就走?”混混头子憋气窝火的道:“我这是……?”

“我不管你们之间什么恩怨,以后这条胡同我家在这里住着,你们就别想了,我这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真把我惹急了,把你们都砍了胳膊腿儿的你要是觉得行,那我也不介意挥动一下刀片儿。”李大勇道:“现在给你们一个机会,赶紧滚,还是要留下点胳膊腿儿?你们自己选。”

“你还讲不讲理了!”混混头子都要气疯了,可惜,他现在也不敢乱动。

因为对方的兵器上,还滴血呢。

那是他们的人,身上的伤口,流下来的血啊。

看着就让人腿脚发麻,背后冒冷汗。

而且他们才二十几个人,可是李大勇带了三十个全副武装的护卫队员过来,各个都有一把好身手。

绝对不是这些地痞流氓无赖子们可以应付的。

“我只跟讲理的人讲道理,你们不也不讲理么!”李大勇一指这院落里的一片狼藉:“只不过是一块护心肉,你们把人家的家都给砸了,那我也带人去你家,把你家也砸了,此事你看如何?或者留下一条胳膊,一条腿也行,眼珠子就不用了。”

混混头子闭嘴了。

他家砸不起,因为他上有老子娘,下有三个女儿,还有媳妇儿跟小妾。

一群人来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走的时候灰熘熘,不仅人走了,还留下了五两银子,赔偿给崔三儿家。

等人走了,崔三嫂顿时哭爹喊娘,她胳膊被打折了,疼的!

“你带嫂子去胡同外面的医馆看看伤。”李大勇吩咐自己的媳妇儿:“再买点猪骨回来煲汤,给嫂子补一补。”

“不用那么客气。”崔森公公开口:“在家养两天就好了。”

“那可不行。”李大勇笑了,很是爽朗的样子:“一棍子打下去,骨折了的,要好好的看,好好地养,不然这容易落下病根儿。”

不等崔森公公再说什么,赶紧让自家媳妇儿带人去看病,又让所有人帮忙归置收拾一下这破乱的家。

“您别怕我,我刚才放狠话是给他们听得,我们家刚搬来这里,媳妇儿跟崔三嫂相处的不错,上次那什么的时候,也有人趁乱来这里,我家新搬来的,什么都不懂,差点吃亏,还是崔三嫂帮的忙,我那个时候在外地,赶不回来,何况听说回来也进不了城,就剩下干着急上火的份儿了!”李大勇很是爽利的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他说完这句话,崔森公公心里一个咯噔!

这可不像一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常年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的护卫头子,会说的话。

结果就见李大勇说完,扭头问旁边的一个比较斯文,手执弓箭的青衣人:“是这么说的,没错儿吧?”

“头儿说得对!”那人乐呵呵的道:“上次听账房就是这么说的。”

听的崔森公公这心情啊,就跟十五个水桶打水一样……七上八下的!

“你客气了,家里这次多亏了你。”崔森公公还得继续扮演他的小买卖人的身份,拱了拱手:“今天家里遭了灾,是不能接待各位了,不过前头有个酒馆,今日我请客,喝一顿大酒去!”

崔森公公知道,刚才他说的“那什么的时候”,指的是“双王之乱”,只不过升斗小民,并不敢胡乱论政,迫不得已提及,也是含煳其辞。

在外面混过的就是不一样,尤其是他们刚才为他解了围。

他对这个豪爽的汉子,第一感觉还不错。

“成!”李大勇一口就答应了,并没有推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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