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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赤卯 当前章节:15030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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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之爱情不简单

作者:赤卯

文案

注意:本文为伪乱X、伪兄妹。

“哥,我要那个。”

“霖霖乖,哥哥给你拿。”

……

“哥,这道题怎么做?”

“哦,我看看……是这样解的。”

……

“哥,你为什么要害他?”

“我不能让他伤害你。”

PS:本文纯属虚构,人名地名只是借用而已,没有其真人真事,如果确实巧合了,我向你道歉,马上修改。

又:本文全文完结发布,不必担心弃坑的问题,只要我没死……

注:本文从这周五,也就是1月4日开始入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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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霖,吴默 ┃ 配角:赵明诚,孟星辰 ┃ 其它: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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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

李霖对自己的穿越历程欲哭无泪,好不容易大学要毕业了,自己竟然穿越了!穿越也就罢了,回个清朝当格格、贵妃都不错,哪怕去宫斗么!可自己竟然穿越回十岁的时候!这不是说她十多年的书都白读了,得重头再来!李霖真是欲哭无泪。

不过,既然无法反抗命运,就要适应命运。二十出头的李霖也不得不心甘情愿的当回了十岁的小萝莉。

穿越的另一个问题是,这辈子她不姓“李”了,她姓“程”,叫程霖。原因嘛,是因为妈还是那个妈,穿来之后爹已经不是那个爹了。

她这辈子的爹是一个海归硕士,家境还算不错,自己有一摊生意,说不上多大规模,勉强算是个公司,但似乎经营得还不错的样子。看她家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住上了三室两厅的房子,也算是小富之家了。

穿过来值得高兴的事是,这一世的爸妈对她都很好,非常宠爱这个女儿。这实在是让程霖松了一口气,刚来的时候看到完全不认识的爸爸,她还担心是个后爸呢。

虽然小孩子长得很快,但小萝莉程霖的衣柜里还是有各式各样的衣服,从长裤到裙子,一应俱全。她用的粉红色小书包是外国买来的芭比公主,笔盒、铅笔配了整整一套,HB铅笔上都是好看的图案,连橡皮都是漂亮的白雪公主。

倒不是上辈子父母对她不好,只不过之前她只是工薪家庭的女儿,高三之前她和父母都住在40平米的两间旧房子里,家长自然也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将十岁的小女孩儿打扮成可爱的洋娃娃。

李霖,不,程霖躺在自己小房间的小床上回忆起上辈子的情景。她第一次十岁的时候,咳咳,就这么说吧,是个灰头土脸的假小子,实际上,她在大学毕业之前一直都是那个样子,连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赵明诚都说在她二十岁之前从没把她当女生看待过。想到这,程霖的小拳头狠狠的敲了下床。真是太过分了!

想到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赵明诚,小程霖发出和自己身体年龄非常不相符的叹息。上辈子虽然两个人谈恋爱也有很多不愉快的时候,但毕竟在一起那么久了,都已经找好工作,计划着毕业工作稳定下来就结婚了,现在一穿过来什么都没了,自己人生十来年的努力就这么打水漂了!

以程霖这段时间对这里的了解,自己还是在前世居住的城市里,不过家的地方不一样了,所以念的小学也不一样,才没有见到以前就是小学同学的赵明诚。等她再长大一点,一定要去找他!既然老天爷让她倒带了,她就把以前有的东西再找回来!赵明诚你等着吧!这辈子我一定让你第一眼看到我,就说我是个美女!

她正想着想着门外传来了保姆王阿姨的声音,“您回

来啦。”

“妈妈!”程霖穿着粉红色的小兔拖鞋跑到门口。

“别跑,小心摔着!”如果不是实际见到,程霖完全想象不出自己朝夕相处了二十多年的娘可以是这样一个身材纤细,精明干练的金领丽人,而且、而且对自己这么温柔!老妈从长相到身高,乃至名字都和上辈子一模一样,不过这性格可是真的变了许多。虽然以前也算精明干练啦,不过,那时候的温柔可是大喊着“回去多穿件衣服!”这样嘶声裂肺的情景。

程霖结束瞎想的时候,楚婉蓉已经蹲□将女儿抱在了怀里,“今天乖不乖?”

“乖!”占了小萝莉的身体,就有充当小萝莉的义务。至少程霖是这样想的。

“自己在家有没有玩电脑?妈妈昨天给你新买的游戏玩了吗?”楚婉蓉和蔼的问女儿。

“玩了一会儿,挺好玩的,不过后来我看书去了。妈妈,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马上就要上四年级了,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了。”

从三年级的下半学期开始女儿就变得爱看书爱学习了,小孩子总是一会儿一个心性的,再说爱看书也是好事。楚婉蓉这样认为。不过“突然”爱看书的程霖的想法可是与自己的亲妈完全不同,她只是担心自己一旦说出什么前世知道而这辈子不该知道的话,也好有个合理的解释——我看过那本书上写的,我屋里的书架上还有这本书呢!

楚婉蓉笑了笑,“好,霖霖不是小孩子。霖霖今天看得什么书啊?”

“《淑女教程》,妈妈,我要当个淑女!”程霖充满稚气的说。

对女儿装大人的行为,楚婉蓉摸摸梳着发辫的头发以示鼓励,“好,我的霖霖是个小淑女!”

“妈妈,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楚婉蓉平时帮忙丈夫生意,往往程霖一天都见不到父亲二人的面,都是王阿姨帮她准备一日三餐,好在有前世的亲情打基础,程霖才没有对父母生疏。

“霖霖不喜欢妈妈早回来啊?”楚婉蓉故意问。

“当然喜欢!妈妈最好天天早回来!”

楚婉蓉呵呵轻笑,对女儿说道:“一会儿妈妈带你去看张爷爷,晚上吴叔叔和夏阿姨要带着你吴默哥哥和咱们一起吃饭,饭店都订好了,是你最喜欢的那家。”

“晚上爸爸也来吗?”程霖问。

“来,爸爸到餐厅等咱们。”楚婉蓉说,“好了,现在霖霖回房间给自己换一件漂亮的小裙子,妈妈要带你出门了。”

程霖点点头,听话的进屋,她听到屋外娘亲在和王阿姨说:“晚饭不用准备了,我们在外面吃。”

程霖来到这里之后一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妈妈每个月都要带她去看一次张爷爷。楚婉蓉说的张爷爷叫张机,这名字是程霖自己在张老爷子的记事本封皮上

看到的,别人都称呼这个老人张老,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中医教授,听说医术非常高明。程霖一开始怀疑是这个小萝莉的身体有病,可去了几次张老都是给她把把脉,对她慈祥的笑说:“小丫头身体没什么事,饮食照旧就可以了。”有时候,张老也会给出新的方子,但不是苦苦的中药,而是她平日吃的三餐安排。虽然小学生的程霖是有很多字不认识,可上辈子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李霖可是每个字都认识,那方子上就写了要吃什么,不要吃什么。现在还没有百度百科这样的东西,程霖实在无从查起这些东西的药性,最后也就算了,反正是没发现自己有什么病,大概就是妈妈爱女心切罢了。

看完了医生,楚婉蓉带她到了她喜欢的那家西餐厅。西餐厅里,吴默一家已经在订好的位置上等着了,程霖这辈子的老爸程宫也在其中。程宫一身西装,看上去颇有儒商的气质,以程霖目测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以上,凭良心说,是比自己上辈子的老爸好看。

在程霖胡思乱想的时候,只比小萝莉大两岁吴默小同学从座位上下来,学着大人的样子挥开服务生,为程小萝莉拉开椅子。

“吴默好偏心啊,只给霖霖拉椅子,不给阿姨拉。”楚婉蓉在丈夫的服务下坐下打趣起了还只能算正太的小男生。

小正太吴默红着脸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一时窘迫得对答不上。夏胤为自己的儿子说话:“我家吴默啊,从小就喜欢霖霖,和别人出去吃饭都没见他这么绅士过。”

二十多岁的程霖当然不会讨厌绅士,不过,只有十二岁的小男孩做起绅士的样子实在很Q很可爱。程霖虽然想多看看小绅士脸红的样子,但无奈自己还是个十岁的小萝莉,只能低下头装害羞。

“吴默开学就上六年级了吧?”程爸爸换了个话题。

“嗯。”吴默回答。

“时间过得真快,”楚婉蓉说,“吴默马上就是初中生了,霖霖开学也要上四年级了,咱们也都老喽。”

“你哪里老了,皮肤还这么好,你用的什么护肤品?”夏胤说。

在两位女士讨论护肤品并附带互相夸奖对方很年轻的时候,程宫问吴策道:“你打算好送吴默去哪个中学了没?”

“打算送实验中学,听说提前半年联系就能有位置。”吴策和程宫不仅是老同学,还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两人各有一家公司,常有生意上的往来。

“听说实验中学不错,升学率挺高的,到时我家霖霖也去那吧。”楚婉蓉说。

“是挺不错的,我去看了,教学设施也好,教室都是新装修的,”夏胤说,“咱们区上重点高中最多的就是他们学校了。”

两个小孩子在父母面前都有一些拘谨,饭桌上没太多的话,基本靠眼

神交流。但吴默隐隐已有了小大人的样子,为女士服务在所不辞,一顿饭夹菜递水,对程霖服务周到。

两家人临要散席的时候,吴默拽住程霖,“等过两天我去找你玩。”又在她耳边偷偷的说:“帮你写暑假作业。”

程霖重重的点了点头。虽然那些作业对她来说非常简单啦,但能有人帮自己写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了,能偷懒为什么不偷呢?

看着两个小孩子认真的表情,楚婉蓉又想逗小孩子,“两个人说什么呢?还得悄悄说。”

见两个小孩子都低头不答,程宫毫无责备的拉着老婆朝停车场走,“好了,你也别总欺负孩子。”

“吴默,你刚才和霖霖说什么了?妈妈也想知道。”夏胤和楚婉蓉在欺负孩子的爱好方面如出一辙。

吴默的表情一时瞬息万变,最后吭叽吭叽的吐出几个字:“没什么,说找她玩。”

“后来呢?悄悄话那句。”夏胤锲而不舍。

“后来……呃……”吴默实在答不上。

“你也别欺负儿子了。”吴策也拉过自己的老婆。

☆、果然是小正太

程霖听娘说自己是和吴默一起长大的,从小就跟吴默叫哥哥,和他形影不离,像个小跟屁虫一样。穿过来之后,程霖虽然做不到“跟屁虫”,但也入乡随俗直接叫了吴默“哥哥”。虽然一个二十多岁的人管个小正太叫哥哥有点可笑,不过,既然穿都穿了,还穿成这样的小萝莉,就别在称呼这种细枝末节上计较了。

据程霖这几个月来的观察,吴默这个小正太确实有点小大人的样子,平日两家父母都很忙,吴默时常来程霖家“照顾”她,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上次吃饭的时候,吴默答应来帮她写作业之后,没过两天,他果真背着他黑漆漆的大书包来了程霖家。

“吴默来了。”王阿姨热情的招呼,“我去给你们拿点饮料。”

“好,谢谢阿姨,我要冰镇的,别给霖霖拿太凉的,楚阿姨不让她喝。”吴默像个小大人似的说。

这么小就这么爱操心,以后肯定唠叨死了。程霖腹诽,但作为小萝莉的她还是像小萝莉一样说:“哥哥,我也要喝冰镇的,天太热了。”

“不行,阿姨说了你不能喝太凉的。”吴默开始教育“小孩子”,为了让自己的话更有说服力,还仔细回忆了一下楚阿姨的原话,“阿姨说你……胃寒,对,胃寒,不能喝凉的。”

小正太知道什么叫“胃寒”啊,再说这么点的小孩子,还“胃寒”,怎么听都是在胡扯。程霖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吴默以为她正在为“不听话”想理由,“你要是不乖,我就不帮你写作业了。”

不知道为什么吴默“教育”程霖时的语气,让她觉得有点像赵明诚。程霖望着天花板仔细想了想,估计是因为语气都很像“教育”“小孩子”,以前赵明诚就经常这么干。成人版的程霖在心里狠狠的揍了幻象中的赵明诚一拳。说她像男孩子也就罢了,谈恋爱之后还把她当成小孩儿看,这未免太矛盾了吧!

吴默以为程霖是在暑假作业和冰镇饮料中做抉择,说道:“好了,别想了,冰镇的又不好喝,快去拿暑假作业吧。”

“哦。”其实喝什么程霖也很无所谓,只不过作为小孩子有任性的义务。至于冰镇的好不好喝这个问题,程霖不免要在心里吐槽一下吴默:不好喝你还喝!

吴默仔细看了看程霖拿来的一摞作业,翻了翻,“做了不少了嘛,以前你可是都很懒着做的,看来霖霖长大了。”小正太模仿大人说出这句话,还附带似模似样的摸了摸程霖的头。

这动作实在是又违和又可爱。

千万不能笑出来!程霖在心中告诫自己。

她忍住笑的时候,吴默又说:“把你的记事本拿出来,我看看还有什么作业。”

程霖趁机低头装作回房间找记事本,到了屋里终于可以大笑了!小正太实在太Q了!装大人好囧好可爱!

碍于吴默就在屋外也不能笑得太大声,程霖找好笔记本很快就出来。

吴默认真的核对笔记本上的事项和桌上的作业,“《暑假作业》还差几页就写完了,字帖也写完了,作文五篇,周记……都写好了,嗯,我看看,还有一幅画。……画还没画,你怎么不画呢?这个很好完成的。”

“我不会。”程霖大方的说。从前世到今生她最不擅长的科目就是体育和美术,对了,还有音乐,如果唱歌从来不在调上是值得自豪的事情,那程霖确实非常有自豪的资本。

“那我来给你画吧!”吴默很高兴有个能表现自己的机会,“我可是跟老师学过五年了呢!”

果然是小孩子,逮着机会就要炫耀一下自己的长处。程霖腹诽。

“不过,我可不能白画。”吴默卖了个关子。

程霖抬头看他,占了三分之一张脸的大眼睛水汪汪的眨巴眨巴,很萝莉很可爱。

“我听说你学琴了,我还没见过,我给你画好了,你弹给我听吧。”吴默和她商量。

“好。”程霖点头,很干脆的答应了。

程霖穿过来之后,家庭条件很好,父母又宠她,便提出要学前世一直想学却没钱学的古琴,要知道光是那琴就要2000人民币呢,而且一节课一小时就要一百块,前世可是想都不敢想,这辈子终于有钱可以实现中文系小女子的夙愿了!

吴默的画很快就画好了,是用蜡笔画的松树林,虽然简单却很像模像样。“这个很简单,只要有人教都能画得很好,老师看不出来是别人替你画的。”吴默边画边解释,“我一边画,你一边弹琴给我听吧。”

“嗯。”程霖点了点头,去抱和她身体一样大的古琴。对刚满十一岁的她来说,古琴还很沉,抱起来笨手笨脚的。

“我给你弹,哥哥你再帮我把剩下的几页《暑假作业》写了吧。”程霖讨价还价。

“好,那你弹吧,弹什么呢?”吴默想了想,“我只会钢琴,不知道这个有什么曲子,和钢琴一样吗?”

果然是小正太,又要显示一次他会谈钢琴。程霖再次腹诽。她把上古琴课用的教材推到吴默面前,“不一样,我只会这页之前的,后面的还没学过。”

吴默翻过好几页的练习曲之后点了一个,“这个不错,《长相思》,就这个吧。”

如果年龄允

许她翻白眼的话,程霖真的很想翻个白眼:你这个十二岁的小正太知道什么是长相思啊!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每次弹《长相思》,程霖都会想起李白的《秋风词》,不知道能不能配着这个曲子唱。上辈子五音不全,这辈子虽然学了琴,程霖也不敢随便开口试唱,吓到人就不好了。弹着弹着,程霖忽然想起了赵明诚,以前自己还嘲笑过他的名字和李清照的老公一样,正好配她李霖。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再和他说这种话。

吴默一边给程霖写小学三年级的暑假作业,一边偷看她弹琴。准确的说,他看的不是程霖,是程霖怀里的琴。

小孩子果然对新鲜事物好奇。从穿过来以后程霖发现自己腹诽的时候越来越多了。

弹完《长相思》程霖问:“哥哥要试试吗?我教你。”小萝莉的童音软软绵绵的很好听。

“那好吧,”出于男子汉的尊严,吴默又补充了一句,“等你来我家,我教你弹钢琴。”

程霖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暑假就在吴默三五天来帮她“写作业”中结束了,开学班主任老师“从今天起大家就是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了,要学着照顾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为弟弟妹妹做榜样”的这种发言,怎么听都像是哄小孩子的话。程霖模糊印象中上辈子的自己也听老师这样说过,当时可是非常振奋啊,唉,现在听起来好幼稚,是自己老了,还是成熟了?

总的来说程霖,就是原本那个小萝莉和同学们相处得不错,和自己上辈子完全不一样啊。现在的程霖想想也是的,上辈子的自己不仅看起来像个假小子,小时候性格还很孤僻,直到长大一些才懂得为人处世,可是和这一世公主一样的小萝莉完全不同。

小学四年级的课程就这样开始了,对于经历过高考的程霖来说,这实在是太简单了,不过出于对小萝莉身份的考虑,她还是有好好听课,认真完成作业,就当是回顾童年了。

小学生的一天就是无聊和轻松,程霖每天上学随便听听课,而后机械化的写完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课后作业,4:30准时背上书包,看到外面迎接她的吴默。

对,是吴默没错。程霖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和她一个小学的吴默要每天来送比自己小两岁的小萝莉回家,不过,既然之前是这样的,她作为“入侵者”也不能打破规矩,只能乖乖的跟着家离得不远但绝不在一个小区的吴默回家。作为她受这种“委屈”的“补偿”,吴默每天都会帮她拎书包,虽然作业在学校完成的程霖的书包也没有多沉。

另一件让程霖没

搞清楚的事情是,为什么吴默每天都在门口等自己一起回家,竟然没有人指指点点?不过,这件事情程霖自己想了一段时间之后就明白了。如果这是天天都在发生的事情,大家大概也都见怪不怪了。

“今天作业写完了吗?”回家路上拿着两个书包的吴默问。

又在学大人的样子。程霖在心里说。

“写完了。”这句是实际说出口的回答。

“霖霖好乖,奖励你!”吴默从兜里拿出一根棒棒糖。

程霖看似很开心的接过棒棒糖吃起来,虽然她不讨厌真知棒,但会随身带着棒棒糖的男生真的很奇怪,而且是每天都带。

“霖霖,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吴默突然问。

“啊?”程霖的嘴里叼着刚剥开的棒棒糖。

“你最近话好少,以前路上你都有好多话要和我说。”吴默背着他黑漆漆的书包,手里拿着程霖粉红色的书包。

程霖突然有一种作弊被人拆穿的感觉,好在她反应不慢,把棒棒糖伸到吴默面前,“棒棒糖。”上面还沾着口水。

“哦,对,”吴默一拍脑袋笑了,“霖霖最近都在学校写完作业,回来路上有棒棒糖吃,没有嘴巴和我说话。”

程霖松了口气:小孩子真好哄,就不想想为什么假期和他的话也不多么?

☆、小朋友的运动会

其实小学生在学校认真念书的时间真的不多,九月开学之后,很快就是教师节,可以放半天假,十一国庆之前又有秋游和运动会,中间虽然隔了两三周的时间,但是有双休的周末,周三下午也不用上学,在校时间实在不多。更何况对于程霖来说,上小学也像是在玩一样。

就像她的记忆中一样,国庆节之前有两天的时间分给了秋游和运动会。运动会报名的时候,程霖想尽各种办法推掉了要自己参加的项目,以她的经验这种事情只要参加过一次,学生时代可就再也推不掉了。虽然这辈子没有之前那么不擅长运动,但也不想和无趣的事情扯上关系,而且,在人前出风头这种事只有小孩子才喜欢,不如就让给小孩子吧。

在开始秋游附加运动会的小学生休闲活动之前,还有一个问题,这种活动都要买很多好吃的零食吧?可是,娘亲是一定没时间带自己去的。二十岁的自己一定不存在这个问题,不过,十岁的小萝莉该怎么办呢?

对此楚婉蓉认为很好解决,“妈妈已经把钱给你吴默哥哥了了,让他陪你去吧,夏阿姨也说两个人去她比较放心,有你在吴默不会乱跑出去玩。”话说完还附赠了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

十一前最后一天正式上学,放学之后,吴默一个人怀揣着两百元的“巨款”,牵着程霖的手去买运动会和秋游的零食。

超市这新鲜的玩意儿在这座临海的大城市里刚开业没有多久,现在还称得上是个时髦的东西。

在小学生中已经算是高个子的吴默,一样一样从货架上拿下程霖点名要的零食,放进手推车里。

这时候的东西就是便宜。想到十来年后物价飙升的程霖很快就把购物车装满了,一边装嘴里还念念有词,“这个要运动会的时候带着,这个是春游的,还有水,我要喝可乐,在那,哥哥给我拿。”

程霖正在指挥,发现吴默突然不动了,眼睛定格在了收银台的方向。程霖踮起脚,越过购物车上的“障碍物”想看清吴默在看什么。

“切”,这是程霖看清之后的基础想法,不过是两个小孩子在KISS,虽然KISS的两个人有点眼熟啦,一个是她的学校鼓乐队的指挥,一个是吴默班上的体育委员。现在的小孩子成熟得早,十三岁就说“我已经老了,感觉不会再爱了”,小学六年级KISS有什么好看的。程霖转念一想,现在好像不是她那个年代,这似乎是个男孩儿女孩儿牵手都是大新闻的时候。

程霖望向货架上的可乐幽幽的叹了口气,不得不打断正红着脸好奇的吴默的好奇心,她拉了拉吴默的衣袖,当做没看见那边的风景,又稚气的重复了一遍:“哥哥,我要可乐。”

“啊?哦。”反应过来的吴

默像是逃命一样,飞快拿下可乐扔进购物车,拉着程霖逃也似的离开了“目击现场”。

“你刚才看见什么了吗?”吴默“惊魂未定”。

程霖决定装傻,“啊?什么?”

“啊,没什么,你还要买什么?够不够吃的?得多买几瓶饮料,不然你会渴的,背不了我帮你背,要喝的时候来问我要,哎呀,还是我送给你吧……”吴默絮絮叨叨没有停下的打算。

解释就是掩饰啊,小朋友。程霖在心里撇撇嘴。

小学的运动会就是将课桌搬到操场上围一圈,拉起条幅,按班级坐好,跑1000米就算长跑,足以另这些小朋友瞠目结舌,虽然他们可能连“瞠目结舌”的意思都不懂。

程霖对这场稚气又认真的小孩子们的活动,没有任何兴趣。

“小孩子的闹剧。”她轻声嘀咕。

“你在嘀咕什么呢?”圆嘟嘟的小脸凑过来,是她的同桌,丁晓雨。

以程霖这段时间的观察两个人之前关系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本身也没什么心眼,程霖也乐得关系继续不错下去。

“啊?没什么,我说挺热闹的。”

“哦。”丁晓雨的注意力很快被运动会吸引过去。

程霖不免在心里暗自庆幸,幸好穿过来是小学生,不然一定穿帮了。

“哎,对了,昨天老师要交的作业你写了吗?”丁晓雨问。

“什么作业?”她怎么不知道?运动会还要交作业?

“就是那个运动会的投稿。”

“呃……”程霖不禁发出这种后现代的感叹词,她完全把这事忘了。昨天在超市看到吴默那种窘迫的样子,心里觉得好笑,想起赵明诚小时候好像也是这副样子,又想怎么才能找机会去以前的学校找他,想来想去想了一晚上。

“你真没写啊?”丁晓雨问。

“我忘了……”

“我带铅笔和稿纸了,你快写!”丁晓雨很仗义的把纸笔塞到她面前。

“呃……”程霖又重复了一次这种后现代的感叹词,就算是让她写她也写不出来啊,她对小学运动会这种稿件的记忆只停留在“蓝天”“白云”“红旗”“健儿”这种单一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词汇上。

班主任的声音在很恰当的时候响起,“同学们,下面我们来收一下昨天布置的投稿,你去收一下。”老师指了坐在旁边的班长。

程霖深吸了一口气。在这“危急”时刻,她充分发挥前世中文系的底子,在纸上“刷刷刷”的一顿乱划,一蹴而就写了一首20字的打油诗,算是可以交差了。

交了稿子,丁晓雨晃了晃她的胳膊。

“怎么了?”程霖问。

“你写的好快。”丁晓雨一副下巴要掉到地上的模样。

“呃……”程霖发现自己今天除了这个词也说不出别的了。

“你好

厉害!”丁晓雨突然抱住自己的胳膊一阵兴奋。

“呃……”她觉得以自己的心理年龄是无法理解小孩子的行为了。

运动会基本很无聊,看一群乳臭未干就以为自己是大人了的小孩子装模作样,程霖想不到“可爱”两个字,只有加了“幼稚”角标的“囧”字光环在头顶上做圆周运动。她索性也就眼不见为净,低头吃昨天在超市的“战果”。

嚼着薯片,喝着可乐,程霖很遗憾现在没有IPAD之类的东西,不然玩会“水果忍者”也比这样坐在露天吹风吃零食好。这么想着的时候,老天很给面子的没让她太无聊。

“下面播送四年三班程霖同学的来稿,……”

程霖一口可乐差点喷出去。这是在搞什么?她要低调好不好?

稍后她彻底不会无聊了,数学老师兼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抓住她坐在班级第一排的桌子边不停写稿,一脸亲切的对她说:“多写几篇,给咱班加分。”

她就写了一篇打油诗,哪里看得出好坏,至于让她专职投稿吗?再说一篇投稿加两分,播送一篇加十分,这也是杯水车薪,咱班都是倒数第二名了,她得写多少才能赶上啊?

写写写的程霖手边很快摞了一叠稿纸,她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是不可能以十年后写网络小说的速度写打油诗的,同时她也忘记看班主任下巴快要掉地上的表情。

“程霖,中午了,先吃东西吧。”

“哦。”程霖完全没有看见班主任额头上惊讶的汗珠。

翻开她粉红色的小书包,里面满满的都是好吃的,不止有膨化食品,还有面包鸡翅火腿肠一类的东西,其中那个圆滚滚的菠萝包是昨天吴默给她买的。“霖霖,你不是爱吃这个吗?要不要多拿两个?”多拿两个……这么小个孩子能吃多少啊……程霖忽然想起昨天在超市好像买了不止这些,不过,她粉嫩的小书包里装不下……她不由看向六年级方阵的位置。

吴默像是心有灵犀一般,也向她这边看过来。程霖分不清吴默身上穿的球队队服是哪个国家的,她只能看出那件球服穿在他身上没有同龄孩子宽大邋遢的样子。吴默手上拿着毛巾在擦汗,像是刚刚跑完。

他看到程霖,把毛巾扔给同学,从座位上拿起一包东西,向她小跑过来,塑料袋发出“沙沙”的响声。

“放学我要留下帮忙收拾,你等我一会儿。东西吃不了就剩下,晚上我帮你拿回去。”吴默放下袋子,匆匆说了几句又跑回班级的“阵营”,除了程霖本人以外所有人都觉得这再自然不过,连往这里看的目光都没有。

这、这、这难道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六年级的学生来给四年级的学生送吃的诶!喂,你们为什么不觉得奇怪!程霖

在心里大大的抗议。

下午程霖依旧老实的低头写她的打油诗,在她觉得快写得油尽灯枯的时候,有同学推推她,“该你哥哥跑了,你不看吗?”

吴默看上去和她长得有像吗?这些人为什么都认为吴默是她哥哥?明明吴默对她好的很奇怪啊!程霖问题一大堆,不过,为难的是,都是不能问的问题。她只能问个能问的:“这是跑什么?”

“一千米,你哥真厉害。”

“呃……”程霖憋出一句,“还成吧。”

吴默的个子在同龄人中也算高的,长腿迈开,看那架势俨然百米冲刺。小孩子跑步的速度不快,没有什么冲击力,不过当吴默一路向前都以五十米测试的速度跑过去的时候,程霖也不由咂舌,这孩子的体力也太好了吧?她就知道吴默是学习委员,怎么体育也这么厉害?他也没跟自己说过。这事好像不太对,小孩子这种忍不住要炫耀的性格,怎么可能不和她说呢?上次他无意中说了一句在练跆拳道,她要细问的时候,也被带过去了,实在有很奇怪。

冲过终点线的吴默故作潇洒的一甩头发。程霖撇撇嘴,果然还是那个德行。

终点处早有来接他的同学,矿泉水递上,吴默大口的灌起来。水不愿驯服的从他的嘴角挣脱出来,阳光下颜色五彩,有了透着丰沛活力的好看。

主席台上已经广播出他一千米第一名的成绩,得奖的人回过头竟是冲着程霖灿烂的一笑。程霖一哆嗦,好在还想着自己是穿越过来的,对吴默笑得还算可爱。

程霖重生后的第一个运动会,以班级集体第三名的成绩结束了,这里她那一叠可以用尺量的投稿功不可没,以至于放学后她的手腕酸疼得要死。

小孩子的身体果然是要悠着点,要是落下病可不好。程霖站在教学楼门口,一边等吴默一边想。

“你们班已经放学了?”吴默从教学楼里出来,顺手接下程霖还鼓鼓的书包,“没怎么吃嘛。”

程霖瞥了一眼吴默的书包,果然是瘪的。“吃不掉。”她简介的回答。本来也是这样,早晨带来的和吴默后来送过来的东西,假期来也是满满的两书包了,正常的小朋友都不可能吃掉吧?

“哦,”吴默没怎么在意,开始高兴的称赞起她,“霖霖现在变厉害了,今天我听到好几篇你写的诗。”

即便吴默说得真心,程霖也无法把“表扬”和这样一个小正太联系在一起,实在是只剩下“笑果”了。

“这个奖励你。”

见吴默从兜里掏出东西,程霖下意识的就要往嘴里塞。

“哎!”吴默及时制止。

“啊?怎么了?”难道今天的棒棒糖吴默没有拆包装?

“这是钢笔,不能吃。”吴默窘迫又好笑的说。

程霖低头一看也囧了,

差点把钢笔当棒棒糖吃了。

“这是今天我得的奖品。”小孩子难以掩饰得意。

“一千米第一名?”

“是啊。”

程霖努力从眼睛里挤出崇拜,“哥哥真厉害!”

学校奖励的钢笔基本上都是次品,程霖也没打算用,不管怎么说都是对方的一片心意。她认认真真的把钢笔收好,吴默很随意的抓起她的小手揉起来。程霖吓了一跳,立刻抽回了手,一脸不可思议的抬头看向吴默。

手里突然被抽走的吴默也显得很吃惊,“怎么了?你写了一天了,手不疼吗?”

看吴默这幅样子,显然是自己反应过度了。程霖连忙打圆场,“我……刚才以为是别人呢。”

“有我在,谁敢碰你?”

那小小男子汉的样子,引得程霖会心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3W字前,每日双更

☆、早发的萌芽

程霖的国庆假期很无聊,爸妈依旧忙着生意,她一个人在家里百无聊赖,玩着各方面都和十年后根本没法比的单机游戏。作业早在运动会的那天就写完了,幸好现在还没有七天长假一说,不然她都快无聊得发霉了。

国庆假期,吴默依然是程家的常客,除了最后一天他要去上钢琴课以外,其他时候都呆在程霖家里,自然得就好像这是自己的家一样。

程霖练琴的时候,吴默就在她对面坐着,拿着大号的画板,认认真真画他的素描。时间长了,程霖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她与吴默从出生开始就已经认识了,他就是自己的亲哥哥。

小学生的时间就如这一个弹琴一个作画的静谧时光,在不知不觉之间安静而又匆忙的流过,转眼间吴默已经要上初中了。他像所有小升初的孩子一样,在念初中之前考过了钢琴十级,结束了乐器和绘画的课程,一心扑在学习上。

下课后不再有人来接的程霖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刚上五年级,她常常会在放学的时候习惯性的张望门口,然后想起吴默已经是初中生了。

上了初中的吴默活动开始变多,一开始周末还会来找程霖,后来就变成了单线的电话联系,他的周末常有要和同学出去踢球之类的事情,不再能整天和她呆在家里。

程霖的周末由于吴默的升学,开始变成除了学琴以外彻底发霉的生活。有时候她也会想,如果没有吴默,真正的程霖在时常得不到父母照顾的情况下一个人长大,该是什么样子?那个小女孩儿的心里会不会觉得孤独?对她来说,吴默应该是不可取代的重要,甚至会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依恋,那种感情应该是胜于自己对赵明诚的感情的。自己这样介入了这两个孩子的感情当中真的好吗?当然,如果有一天吴默另有所爱……不不,她到底在想什么,现在就考虑十年后的问题是不是太早了?

一个月过后,程霖决心自己不能这样无聊的胡思乱想下去了,虽然不大情愿重来一遍的人生,但既然有机会也不能就这样荒废了。她从书店买回一大堆喜欢的不喜欢的书开始钻故纸堆,周末的生活变成了吃零食喝果汁看杂书。

嚼着奇多翻书看的程霖瞅了一眼脚边摞得和她一样高的书堆,不由感慨这辈子生的好,不用再为了一本20元的书在书店里犹豫半天了。

“吴默来啦,霖霖在屋里呢!你都好些日子没来了,长高了不少!”

王阿姨的声音把她从屋里引出来。

“哥哥!”上了五年级的程霖脸庞还像洋娃娃一样精致,却也俨然有了些小少女的样子。

“霖霖最近乖不乖?”

真是越长大越爱装大人。程霖嘴上回答:“乖!”

吴默占着身高优势,煞有介事的摸了摸她的

头,“快收拾收拾,阿姨让我带你去买衣服。”

“买衣服?”

“阿姨说快到冬天了,你去年的衣服都不合身了,让我带你去买几件。”

“你带我?”

“是啊,怎么了?”吴默一副“有什么可奇怪的”样子。

虽然程霖觉得有好多可奇怪的地方,但嘴上还是说:“哦,妈妈没和我说。”

“怎么没说,”王阿姨抢着说,“昨天和你说的时候,你趴在床上看书,嘴上还直答应呢。”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程霖有点想起来了,昨天母上急着出门,随口对她一说,她也就随便听完给忘了。

不过,吴默注意的重点显然不是楚婉蓉有没有对女儿交代过这件事情,“你怎么能趴着看书呢,现在看坏了眼睛以后怎么办,等以后念中学了,要带个大眼镜,就不好看了,就算是不为了好看,那也……”

在吴默的碎碎念没正式开始之前,程霖一闪身回了屋,“我换了衣服就出来!”

两个明显还没长大的小孩子手牵手出来逛街,实在是很惹人注目。吴默还像小学的时候一样牵着程霖的手,嘴上还说:“跟好我,要是有人和你说话不要理他们,要是跟丢了,你就在原地站着不要走,我会回来找你的。”

程霖乖巧的答应,在心里翻个白眼,就算是大人带着已经五年级的她出来,也没有必要像对幼儿园小班的孩子一样吧。

其实吴默的嘱托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从出门开始,除了程霖去试衣服,他的手就没松开过。上了初中的小男子汉,是把程霖完全当成小孩子在照顾。

由于程霖的抗议,两个人从童装逛到女装,从T恤买到大衣。难得吴默这样半大的孩子,陪着程霖买衣服竟然半句抱怨也没有,甚至还有模有样的帮她做起参考。程霖私下里开始琢磨,吴默该不会是遗传基因有问题,其实是喜欢男人的吧?不然怎么对逛街这么有兴趣。

逛到中午的时候,吴默手里已经拎了四五个袋子,程霖只拿着她那个粉嫩的小手袋,当然,还有另一只手里,吴默的手。

“中午想吃什么?”吴默问。

“肯德基,那边新开了一家。”上辈子吃够的东西,这辈子倒是很新鲜。

入驻这座城市四五年的西式快餐,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吃一次要考虑考虑的东西,很多家长都是来这里点一客套餐看着孩子吃,像吴默和程霖这样一个人捧着一大盘开吃的还真不多见。

“去洗手,回来再吃。”吴默时刻都不忘记自己哥哥的身份。

程霖洗干净手,吴默仔仔细细的拿纸巾给她再擦干一次,一根一根手指,不放过一点水渍,边擦边说:“如果沾了水吹了风,霖霖的手就不漂亮了。”

程霖努力克制想翻白眼的冲动,“

好了吧?可以吃了吧?”

“吃吧。”吴默拿起翅根,把程霖喜欢的翅中留给她,不时给她挤番茄酱,拿可乐,递纸巾。他总能在程霖有所需求的第一时间把她要的东西拿给她,程霖虽然多数时候认为他是个爱炫耀的小正太,但也不得不承认以十二、三岁的年纪能平平安安的带着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女孩子去买衣服,面面俱到的考虑到她需要的所有东西,实在是了不得,不知道长大以后得是个什么样的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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