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曹操如何管理社会,以及有关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主张或措施,历史上留下的可供深入研究的资料很少。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即:他对这些方面亦曾给予了充分的注意。
一、整顿社会风俗
曹操重视社会风俗、辟除邪淫之气、倡导淳厚之风,从其刚刚出仕、初露峥嵘之时就有过精彩的表演。禁断淫祀就是其突出的表现。禁断淫祀,始为于郡国(济南相任上),后行于封域,既秉汉政,“普除淫祀”,在历史上产生过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已如前述。
曹操平定冀州后,瞻望形势,前途可喜,因而在其军事之余,根据河北实际,不仅轻其民赋,而且立即开始谋略稳定社会和整顿社会风气、兴办教育等诸多治国大计问题。他赦免了在袁氏统治时期为袁氏做事的人,发布了《赦袁氏同恶令》:“其与袁氏同恶者,与之更始。”与此同时,他有针对性地发出了一些有关整顿社会秩序与社会风气的教令,见于史者,一是“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于法。”可惜不知此法有些什么具体规定,亦不知“令”文全部内容。二是作《整齐风俗令》,令文说:
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昔直不疑无兄,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义,张匡谓之左道: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
两个令文,主要涉及三大问题,(1)不准许复私仇;(2)禁止厚葬之风;(3)反对阿党比周,欺天罔君。
复私仇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互相仇杀,宗族械斗,一向影响社会安定。仅据《三国志》列传所见,就不乏报私仇之例,大者如公孙度官报私仇。公孙度以玄菟(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小吏进身,为辽东郡所轻,后为辽东太守,到官即把轻视自己的襄平(今辽宁辽阳)令公孙昭杀掉,同时把郡中名豪大姓田韶等“宿遇无恩”者,“皆以法诛,所夷灭百余家”①。小者以忿轻杀,如夏侯惇,“年十四,就师学,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之”②;典韦,志节任侠,襄邑刘氏与睢阳李永为仇,“韦为报之”,怀匕首入李永家杀永及其妻,徐出步去,一市尽骇③韩暨,同县豪右陈茂诬其父兄,暨“阴结死士”,杀茂,“以首祭父墓”④。另外,河北地近少数民族地区,多受原始风俗的影响,又加袁氏统治十数年,政令不通,礼教不行,人少谦让之礼,更加助长了复仇风气的盛行。曹操进驻河北,立即将其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加以整顿,可见复私仇之风的普遍和严重。嗣后,终操一生,河北地区尚称稳定,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曹操复私仇的禁令确曾发生过作用。
厚葬之风,其来久矣,孔孟犹尚病诸!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易,杨伯峻注为“仪文周到”)也,宁戚。”(《论语•八佾》)虽然如此,厚葬之风,仍愈演愈烈,其最重要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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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书•公孙度传》。
②《三国志•魏书•夏侯惇传》。
③《三国志•魏书•典韦传》。
④ 《三国志•魏书•韩暨传》。
因当然是帝王自为奢葬,天下效之。厚葬,劳民伤财,对于政治尚未安定,经济尚未复苏的河北来说,的确是又一大的鄙俗。此风不除,同样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曹操必欲尽速除之。败袁氏之后,他立即发出了禁止厚葬令。反对厚葬是曹操的一贯思想,这同他的凡有生命的东西“莫不有终期”、“神龟寿,犹有竟时”的世界观是有关系的。他不仅这样对社会、对别人,也这样对自己。十五年后,他在《遗令》中就曾嘱咐后人,他的丧事从简。因此,对曹操的禁厚葬令,应作为他立意移风易俗的思想加以肯定。
《整齐风俗令》的中心思想是反对“阿党比周”。凡居统治地位者莫不痛疾“阿党比周”。因为这是对于统治政权极为不利的。曹操所谓“先圣所疾”的道理也在于此。从《令》中可知,河北在袁绍的统治下,形成了一种极坏的风气,人们结成了不同的派别,党同伐异,互相攻击。曹操严厉斥责了人们各归一派,甚至“父子异部,更相毁誉”的习俗。父子分属不同派别,互相攻击,不顾人伦大义,派别之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颠倒黑白。曹操决心除此风俗。他引述了四个历史故事,以说明“阿党比周”、谎言惑众的危害。
西汉中大夫直不疑朝见汉文帝时,有人诋毁说:“不疑状貌甚美,然特毋奈其善盗嫂何也!”不疑说:“我乃无兄。”①东汉第五伦朝见光武帝,帝戏谓,听说你做小官的时候曾经打过老丈人?伦回答说:“臣三娶妻皆无父。”刘秀听后,大笑②。西汉成帝的舅父王凤擅权,谷永“阴欲自托”,上奏吹捧王凤就像周之申侯扶立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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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直不疑传》。
②《后汉书•第五伦传》。
周平王一样,“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①。西汉成帝丞相王商“为人多质有威重”,王凤怨商,以大中大夫张匡诬王商“执左道以乱政”②。曹操认为,这些事例都是“以白为黑,欺天罔君”的行为,要想整齐风俗,这类事情不得不予以清除。
曹操重视整齐风俗,甚至对于有伤人们身体健康的生活习俗也注意到。他征讨高干时得知太原、上党、西河、雁门诸郡有“冬至百五日皆绝火寒食”的风俗,毅然下了一道命令,“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③
曹操整齐风俗,重在谋求社会稳定,旨在惩前毖后,并不想扩大打击面,因而此前还发过一个《为徐宣议陈矫下令》:
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自建安五年以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陈矫本为刘氏子,出继舅父后娶本族女为妻,徐宣常常引以为辞非议陈矫。曹操从稳定大局出发,遂有此令同时也不排除是阻止人们谈论“同姓不婚”这个对于曹氏来说非常敏感的话题。断限止谤,说明曹操对于整齐风俗不仅决心很大,而且某些具体措施考虑得也很细致。
诸此都说明,曹操对于整顿风俗确曾下过真功夫。因而对于淳厚风气,摒除鄙俗也必定产生过积极作用。
二、以先王之道为教
曹操打败袁绍、进据河北以后,不几年便发布了不少教令,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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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谷永传》。
②《汉书•王商传》。
③《明罚令》,《御览》卷28。
有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也有教育和文化的。不难看出,他对教育事业是重视的;他的以先王之道为教的教育思想是非常明确的。
建安八年(公元203年)曹操发布了《修学令》。
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天下。
这个教令反映出,第一,十数年来,战乱不断,严重地影响了教育。所谓“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就是说自从黄巾起义、军阀混战以来,民不安居,庠序不兴,太学不存,教育已经停办了。汉制举士三途,即举贤良方正,举孝廉,博士弟子,均难执行下去。汉桓帝永康元年(公元167年)最后一次“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①。灵、献时期,天下既乱,不再有诏举之事。献帝初平四年(公元192年)最后一次“试儒生”,并“太学行礼”②。所以,曹操不拘一格用人,惟才是举,实乃形势使然。第二,曹操看到教育不兴问题的严重性。曹操的用人思想颇多光辉,但是如果用人只是强调惟才是举,必然会带来另一方面的问题。丞相东曹掾何夔说:“自军兴以来,制度草创,用人未详其本,是以各引其类,时忘道德。”③曹操认为何夔的话说得对,而且自己亦“甚伤”仁义礼让之风之不行,他为“后生者”即年轻人缺乏教育、不尚仁义、不懂礼让而伤,亦为朝臣不明礼让之用而伤,因此时或发出号召,倡导朝臣礼让:“里谚曰:‘让礼一寸,得礼一尺,’斯合经之要矣。”④“辞爵逃禄,不以利累名,不以位亏德之谓让。”⑤这都是对朝臣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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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桓帝纪》。
②《后汉书•献帝纪》。
③《三国志•何夔传》。
④《礼让令》,《御览》卷424。
⑤《艺文类聚》卷21引《魏武帝杂事》。
话。诸此都说明曹操甚知教育不能不兴。第三,曹操力倡恢复正式的官办教育,提出了既原则又具体的办法,“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者而教学之”。不难看出,这是三点内容,一是各郡国都要重视文化教育事业;二是各县每满五百户即设校官主持学校教育事宜①三是选其乡之优秀青年即所谓“俊士”(《礼记•王制》:“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造士”(《礼记•王制》说,“升入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人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郑玄注说:“不征,不给其徭役。造,成也,能习礼则为成士。”)人学学习。无疑,这是遵旧制而建学校。其课目,当然亦应是“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礼记•王制》)了。第四,教令说明曹操的教育思想是以先王之道为教。所谓“庶几先王之道不废”,意即在此。先王之道是什么呢?不言而喻当然是文、武、周、孔之道,亦即诗、书、礼、乐、春秋之教了。曹操主张以儒家的思想为教还可从其他方面得到证实。比如前已述及,他尊崇儒学名人,喜欢博学经典之人,任用、提拔重教育、宣德教的人,还经常督促自己的儿子读诗书。
这样说来,那是不是同他的唯才是举的用人思想相矛盾呢?当然不是。曹操把二者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就培养人来说,他当然希望造就通诗书、懂仁义、讲道德、晓礼让,并习知射、御、术、数的全面人才,即所谓“百官群司,军国通用,随时之宜,以应政机”②但就用人来说,他当然更注意实际才干。论者往往忽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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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通释“县满五百户置校官”为“满五百户的县设校官”。非是,应为各县每满五百户以上即可设管理教育的校官,下接“选其乡……”句即可为证。曹操曾说过“邺县甚大,一乡万数千户,兼人之吏,未易得也”。邺县一个乡就有“万数千户”,因此当时人口虽少,但不满五百户的县恐或仅有。
②《三国志•魏书•傅暇传》。
个大的前提,即所谓“取士勿废偏短”、“举贤勿拘品行”、“唯才是举”云云,都强调的是把那些虽有缺点,甚至是严重缺点的但有能力的人使用起来,而完全没有否认道德仁义、诗书礼乐教育的意思。“若必廉士而后用,则齐桓何以霸世?(《求贤令》)”不能反其意而说,用人就是要用那种非廉之士。“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原意非常清楚,曹操是在承认其有严重缺点的前提下,而肯定他们的功业。《举贤勿拘品行令》,曹操是把“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作为第一种,然后述及“高才异质”,最后讲到虽有缺点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也是完全不存在否定品德教育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曹操的教育思想和用人思想二者是统一而不悖的。其实,道理很简单,造反而有天下者,总不希望再培养造反者。
曹操恢复教育的决心很大,指导思想也很明确,封域之内定然收得不少效果。当然,与其重视他的业绩,毋宁重视他的思想的研究。如果究其实效,则不能估价过高,否则便无法理解《三国志•王肃传》注引魏人鱼豢《魏略》的一段话。鱼豢说,“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黄初元年之后,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补旧石碑(指熹平石经)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也难理解颇受曹操重用的高柔后来上明帝疏中所说,“太祖(操)初兴,愍其如此(指“礼乐崩坏”),在于拨乱之际,并使郡县立教学之官。高祖(丕)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于是天下之士,复闻庠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①可见,真正的复办教育,包括太学的恢复,那是曹丕继位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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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书•高柔传》。
三、戒奢尚俭
曹操一生节俭,不好华丽,因而为史家所称。他雅好节俭,影响着社会,也影响着朝臣及其妻妾子女。
1.“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罢三公官,自为丞相,即以崔琰、毛玠分别担任西曹掾、东曹掾,并典选举。琰、玠“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拔敦实,斥华伪,进冲逊,抑阿党。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洁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吏洁于上,俗移于下”。曹操很欣赏琰、玠所为,因而高兴地说:“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复何为哉!”①不过,当时做得有点过分了。据说,“至乃长吏还者,垢面赢衣,独乘柴车,军吏入府,朝服徒行”②,因而引出了丞相掾属和洽的一篇奏言。和洽说:“天下大器,在位与人,不可以一节俭(检)也。俭素过中,自以处身则可,以此节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议,吏有著新衣、乘好车者,谓之不清;长吏过营,形容不饰,衣裘敞坏者,谓之廉洁。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舆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壶餐以入官寺。夫立教观俗,贵处中庸,为可继也。今崇一概难堪之行以检殊涂,勉而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务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诡之行,则容隐伪矣。”③后人对于曹操初秉汉政,立即倡俭抑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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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治通鉴》卷65,汉献帝建安十三年。
② 同上。
③《三国志•魏书•和洽传》。
并且取得了相应成果,与和洽“不可以一节检也”的意见一般都给予肯定的评价。如晋人孙盛说:“魏承汉乱,风俗侈泰,诚宜仰思古制,训以约简,使奢不陵肆,检足中礼,进无蜉蝣之刺,退免采莫之讥,如此则治道隆而颂声作矣。夫矫枉过正则巧伪滋生,以克训下则民志险隘,非圣王所以陶化民物,闲邪存诚之道。和洽之言,于是允矣。”①
诚然,事情就是这样,好事做过了头,往往变成坏事;不切实际的高要求,往往使企利之徒弄虚作假,巧饰伪装。这就是历史辩证法。不过,曹操针对两汉侈糜之风,训以约简,抑制奢华,提倡节俭,是对的。他尽管做过了头,但其戒奢倡俭的思想必须肯定。历史证明,曹操在世时,社会风气大改汉俗,用崔琰、毛玠“拔敦实,斥华伪”,的确取得了实效。“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洁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这说明尚廉、戒奢、倡俭曾经付诸实际行动,并产生了切实的社会影响。
2.“食不过一肉,衣不用锦绣”
曹操其人,喜声好色,不足为戒。但在日常生活方面却是以身作则厉行节俭的。《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说,曹操“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这个评语,并非浮饰之辞,而是根据他的朝臣所共睹、而且常常谈及的事实缀录在一起的。
曹操死后,他的遗臣们常以其事劝谏后继者。如侍中卫觊,明帝时为尚书,针对当时“千里无烟,遗民困苦”而“陛下(魏明帝)不善留意,将遂凋弊不可复振”的情况,对明帝曹睿说:“武皇帝(操)之时,后宫食不过一肉,衣不用锦绣,茵蓐不缘饰,器物无丹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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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书•和洽传》。
能平定天下,遗福子孙。此皆陛下所亲览也。”①另一侍中,即对曹操戒奢倡俭做得过分提出意见的和洽,也曾针对现实对魏明帝说以曹操“不饰无用之宫,绝浮华之费”的作风。和洽说:“……自春夏以来,民穷于役,农业有废,百姓嚣然,时风不至,未必不由此也。消复之术,莫大于节俭。太祖(操)建立洪业,奉师徒之费,供军赏之用,吏士丰于资食,仓府衍于谷帛,由不饰无用之宫,绝浮华之费……”②
这说明,曹操的节俭精神对臣属的影响很深。他们既然敢于据此劝谏新帝,当然是有事实根据的。
3.内诫妻妾子女
曹操在其最后的几年里,似乎已经预见到奢风难抑,因而常以身说法教育妻妾及其子女。
曹操对妻妾子女讲过的一些倡俭戒奢的话,有的行诸文字而流传下来。清人严可均辑《全三国文》时将其拢在一起,总称为《内诫令》。《内诫令》是曹操亲口面对妻妾子女说的话,因而其内容表现着他的真实思想。令文针对“吏民多制文绣之服”,和妻妾子女追求奢华而说以自己身穿补纳之衣。“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这就是说,他穿的衣服、盖的被子已经用了十年了,每年拆洗一次、缝补一下破的地方,继续使用。因而他要求家人,一是衣不锦绣。由于有言在先,所以曹操可以借口曹植妻子身穿锦绣而赐死;二是履不二采。“履丝不得过绛紫、金黄”。古代以朱红和金黄色为贵,所以不准用。他还特别提醒,以前南征刘表时在江陵得到杂彩丝履,给了家人,当时已经说定,穿完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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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书•卫觊传》。
②《三国志•魏书•和洽传》。
丝履(鞋子),“不得效作”。另据晋人傅玄说:“魏太祖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拟古皮弁,裁嫌帛以为帢,合于简易随时之义,以色别其贵贱,于今施行,可谓军容,非国容也。”可见这也是从节俭出发,他仿造古代武将皮帽的样式,用丝织品做成“帢”(帽之一种),自己戴,也让大家戴。这种白色的帽子虽然被非议为“非国容”,但其精神是不应非议的。
令文还表明他对日常用品亦不好华丽,并且希望后人能继承他的这种精神。他说:“孤不好鲜饰严具,所用杂新皮韦笥,以黄韦缘中。遇乱世无韦笥,乃更作方竹严具,以皂韦衣之,粗布作里,此孤之平常所用者也。内中妇曾置严具,于时为之推坏。今方竹严具缘漆甚华好。”严具,指梳妆柜。曹操说他不喜欢装饰得很漂亮的梳妆用具,日常用的皮箱子是用杂皮做的,黄皮捆在中间。遇乱世,皮箱子没有了,于是另做了一个方形的竹箱子,用黑皮子作套,粗布作里。后来,这个箱子坏了,又做了一个,表面上了一层漆,自己觉得已经很是豪华。这与汉时尚金银器用、金银饰品,以及缇绣雕文,被饰于土木的风气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曹操怕别人不理解他尚俭的用心,特意对两件事作出了解释。第一件事是他曾用银器储水卧头。他说:“孤有逆气病,常储水卧头。以铜器盛,臭恶。前以银作小方器,人不解,谓孤喜银物,今以木作。”曹操为了使人知其尚俭的用意,消除群下误会他“喜银物”,银器盛具已经做好了,又改以木制品。第二件事是禁止家内熏香。熏香之用,相当于今天人们洒香水。曹操对其妻妾子女说:“昔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香熏。后诸女配国家为其香,因此得烧香。吾不好烧香,恨不遂所禁,今复禁不得烧香,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家内熏香,既是地位的体现,也是奢华的表现。曹操初禀汉政,天下既定,禁止家内熏香,但后来女儿嫁给皇帝,按制应该烧香,他“恨不遂所禁”。但最后他还是不管那些,而下决心禁止烧香,甚至“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变通的办法,等于是开了一个小口子。“房屋不洁,听得烧枫胶及蕙草”。枫胶,指枫树脂,蕙草是一种香草,烧着以后皆有一种香味。
《内诫令》还提到曹操的三个女儿成了汉献帝贵人以后,位高爵丰,曹操并没有拘于旧礼而不教。而是特意诫之说:“今贵人位为贵人,金印蓝线,女人爵位之极。”作为女人,爵位已经到了顶了,禄赏已经够多了,不要再企求更高的奢华。至于对其他女儿的要求似乎就更严了。据《傅子》说:“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皂帐,从婢不过十人。”所谓皂帐就是不华丽的黑帐子。曹操把嫁娶的奢侈无度和超越礼制亦看作是必须整肃的社会问题。因而也从自己做起。拟于天子的魏公(王)的女儿,嫁妆是黑帐子,从婢不过十人,可见是非常简朴的。
《内诫令》大都是曹操晚年所言,实际也是“终令”性质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内诫令》同其《遗令》一样,有着不少光辉。
毫无疑问,曹操尚俭戒奢精神和这些令文,对其妻妾子女都曾产生过积极影响。
四、本着移风易俗的精神安排丧事
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平定河北以后,曾经“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于法。”如果说,那个法令是针对社会、针对老百姓的话,那么在其最后的岁月里发的一些教令却是针对自己的。由此证明,他的节葬思想不是虚伪的,而是一贯的,真实的。
从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开始曹操大概已因久病缠身深感自己年寿不多,所以抓紧身后事的安排。其中立太子、立王后,都是从社会安定大局、防止身后诸子争立考虑的,带有更多的政治意义。而《内诫令》、《终令》、《遗令》等,则是突出了从我做起,具有更多的移风易俗的意义,体现了他的节葬思想。
1.葬居瘠薄之地
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即其死前一年多的时间,曹操开始考虑自己的墓地选址和营造问题,因作《终令》。
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魏书•武帝纪》)
由此可见,第一,曹操肯定了“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的做法,并愿身体力行。他选定邺城西边西门豹祠以西的丘陵薄地作为墓址;第二,曹操主张“因高为基,不封不树”。无疑这是对秦汉葬制的否定。秦始皇陵墓是在平地修建并堆积起来的,规模之大,亘古至今未有相匹者。汉时除汉文帝尚俭,在葬制上有所改革,主张“因山为藏,不复起坟”外①,大都在营建皇帝陵墓时特重规模,如汉武帝继位后第二年即开始建茂陵,前后建了五十余年,并因陵置县。陵墓的封土很高很大。秦始皇陵和汉武帝茂陵以及诸多帝王陵,不知耗费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膏血。曹操提出“因高为基”,就是在隆起的高地上开挖并修建墓穴,不封土而自然有其高。“不封不树”,虽然古已有之,《周易•系辞》说,“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但曹操为自己的墓葬定制,仍然不失其改革陋俗的意义。曹操的“因高为基”,继承了因高为陵的做法,无疑对于后代帝王修墓建坟也有过启发作用。比如唐太宗昭陵、唐高宗与武则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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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孝文本纪》《集解》引应劭语。
墓乾陵等,都是因山为陵,而不是另行“封土”为墓。当然,李世民、武则天等只是接受了“因山为陵”这种形式,并没有接受曹操的节葬思想,所以昭陵、乾陵之建依然是极尽豪华的。尽管我们常为其遗留的艺术珍品而慨叹,但绝不能因此而颂其死了还想追求奢华的思想。第三,曹操彰陪陵之制,出发点当在表彰有功。古代有一种功臣配享制度,即有功的大臣死了以后可以在其辅佐的先王庙庭里立上一个牌位,享受祭祀。如《尚书•盘庚上》就说过,“世选尔劳,予不掩尔善,兹予大享于先王,尔祖其从与享之。”这里说的就是配享制度。据载,魏齐王正始五年(公元244年)曾诏祀故尚书令荀攸于太祖(操)庙庭①。这也是配享的体现。陪陵之制,未知始于何时?但汉时已有,当属无疑。因为曹操令文中已经明确讲到汉有陪陵。曹操在规划陵地时,特意“广为兆域”,用意就是让“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曹操倡陪陵制对于后代也有很大影响,如盛唐时期,诸功臣的坟墓大都围绕在昭陵周围。不过,已非曹操有限度的“使足相容”的“广为兆域”,而是广布于数县之大的地域之内。
2.天下未定,未得遵古
中国古代丧葬之礼相当繁缛,直到今天还有其残留影响,两汉时期自然受其影响更深。一部《仪礼》,很大部分谈的就是丧葬事,仅《丧服》就有很长的一篇,什么样的人穿什么样的丧服都有严格的规定。曹操在《遗令》中以“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为由,从自我做起,对古时丧葬之礼提出了挑战。
《遗令》是曹操弥留之时的遗嘱,是他最后的一篇教令,因全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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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
吾夜半觉小不佳,至明日饮粥汗出,服当归汤。
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吾有头痛,自先著帧。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时,勿遗。百官当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珍宝。
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施镶帐,朝晡上脯精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余衣裘,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①
可以看出,曹操的所谓“未得遵古”,略为以下内容。
第一,死后“敛以时服”。曹操生前惟恐丧事奢靡不禁,所以预先准备了送终的衣服,分春夏秋冬装在四个箱子里,并作遗言说:“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②弥留之际,《遗令》中又一次强调“敛以时服”,并告诉子孙与大臣们不要忘记,他死了以后,“持大服如存时”。就是说,死后穿的礼服如同活着的时候一样就行了。不要按照古制另办寿衣。这同汉时郡国王侯觉得生时衣锦不足显贵,死后还要穿金缕玉衣相比,奢侈厚葬与俭朴薄葬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自然就非常清楚了。
第二,不准以“金玉珍宝”陪葬。曹操遗言中反复提到不得用金玉珍宝陪葬。这一点,他的儿子曹丕甚明其意,所以继位后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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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三国文》卷3《魏武帝》。
② 同上。
初四年便作了一条规定:“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押”①。饭玉,指以碎玉拌米放入死人嘴里;含玉,指把玉放在死人嘴里或用玉把左右的牙齿撑起来珠襦,指镶满珍珠的短上衣玉枰,指用宝玉做的匣子。为什么作这样的规定呢?曹丕说:“昔者,季孙玙璠敛,孔丘譬之'暴骸中原’”。真可谓一语中的。陪葬的宝物多了,墓葬自然就容易被盗,既已被盗尸骸自然就暴露于旷野之中了。
第三,举哀适度,葬毕除服。曹操要求百官临殿中者哭十五声就行了,葬毕便除服。这也是接受汉文帝改革葬制的主张,强调葬仪从简和短葬的意思。汉文帝死前曾下令说:“无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还规定,“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②。汉文帝定制无疑是对古制“服丧三年”的重大改革。但后来汉平帝死时,“王莽欲眩惑天下,示忠孝,使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③,又恢复了服丧三年的制度。曹操“葬毕除服”,无疑又是一次对“服丧三年”制的否定。
第四,不墓祭。令文表明,曹操只提出在铜雀台上设六尺灵床,挂上一个稀疏的麻布灵幔,早晚摆上一点干肉干粮作祭品,婢妾与伎人住在铜雀台上,每月初一、十五向帐中作伎乐,并希望儿子们“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而没有提出祭陵的问题。正是因为不祭陵,子孙谒陵也没有定制,所以不几年曹操的陵殿便毁坏了。于是,曹丕索性下诏说:“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继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于庙。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④遂革上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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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典•丧制二》。
②《汉书•文帝纪》。
③《通典•礼•总论丧期》。
④《通典•礼十二》。
之礼。据载,及齐王在位,九载始一谒曹操陵。
另外,曹操惟恐散失、浪费,所以死前对自己的贵重衣物特意作了安排。其中《遗令》中提到的有,余下的香料一类的东西不准用于祭祀,可分给诸夫人;为官以来所得的绶带,妥为保存,收藏库中;遗留下的衣服皮袄,可另为一库保存。如果不便入库保存,准许儿子们,即曹丕兄弟(包括异母弟)可以一起分掉。
曹操死后,群臣根据他的遗命,将其灵柩运回邺。丧事历时近一个月,建安二十五年(即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二月丁卯(4月11日)葬邺城西之“高陵”,即曹操《终令》和《遗令》中的所谓“寿陵”和“西陵”。曹丕和大臣们是完全按照曹操生前的遗愿办理丧事的。陵墓是已经造好了的,“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墓中没有贵重的随葬品;高陵上的祭殿建筑,既不豪华,也不坚固,所以只有几年的工夫,“殿皆毁坏”,曹丕索性宣布“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①。
正是由于墓葬隐蔽,且世人皆知墓中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所以历时几代曹操的陵墓便湮没在历史的陈迹中,不为人知了。在那盗墓盛行的岁月中,历史上的诸多帝王墓大都被盗掘了,但曹操却安然躺在地下,而至今不为盗者所惊。当然,也正是由于曹操生前的安排,曹操墓地在那里很快便成了历史之迷。从记载看,唐代之前人们尚知其具体位置,南朝齐人谢脁《铜雀悲》诗云:“落日高城上,余光入缚帷,寂寂松林晚,安知琴瑟悲。”可见,这是诗人登上铜雀台西望曹陵而发的。唐太宗李世民出征高丽,过邺,曾经“自为文祭魏太祖”。但到了宋代便无人知其具体位置了,于是便有了“七十二疑冢”之说。罗贯中写《三国演义》为了塑造曹操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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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曹丕在位六年多,即使此诏是其最后一年下的,也不过七年,可见陵殿之不固。
诈形象吸收了“七十二疑冢”的说法。罗贯中写道:操“遗命于彰德府讲武城外,设立疑冢七十二,‘勿令后人知吾葬处,恐为人所发掘故也。’”在罗贯中的笔下,传说变成了“遗命”,顿现曹操一息尚存而不忘诡谲之谋,陡增其奸诈形象。① 其实,如能客观的分析,与其用来证明曹操以诡诈终其一生,毋宁用来证明曹操一息尚存仍然表现出他的睿智谋远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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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曹操墓的具体位置,邯郸市的学者刘心长根据历史记载和实地考察认为在河北磁县时村营乡中南部和讲武城乡西部。这里符合曹操《遗令》中关于“与西门豹祠相近”、“瘠薄之地”等诸多条件。参见1997年9月27日《邯郸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