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时谷口已经被其他士兵推下的圆木拦住去路,圆木上全部浇上牛油,点火就着。熊熊烈火逼得齐兵不得不又退开,这时山上的士兵呐喊着向下冲去,齐兵慌忙向另一侧逃去,然而那里早就被我令人挖了十尺深的陷马坑,下面是锋利的竹签。齐军前面的惨叫,后面的不知情继续向前挤,一时好像下饺子一样壮观。
乱军中我们活捉了司徒瑾,虽然死的也好,不过活着的显然更有利。我让她令曲苑投降,此时五千齐军,包括曲苑城中留守的,不过两千出头。我并没有让人换下城池上的齐军军旗,反而让人点起求援的狼烟。
我的下一个目标,会稽的司徒瑜。
侯明玉极力反对我的意见,她认为拿下一个司徒瑾已经是意外之喜,劝我胃口不要太大,以免把自己陷进去。西北军人人都知道司徒瑜是齐军中一员强将,可不是司徒瑾这样的白痴好糊弄的。
我自然不会认为自己能够吃掉司徒瑜手下的三万人马,但是既然有机会让她吃点小亏,我也是十分乐意的。
司徒瑜果然不上当,两万人马驻守会稽,另令一人带一万人马前来救援。
我事先令斥候给牵制司徒瑜的燕军主力,与她们合击赶路的一万人马,让她们折损过半,等好不容易进了曲苑的时候发现迎接她们的穿着齐军军服的原来都是燕兵,顿时溃不成军。
拿下一个城池,折损、俘虏齐军共一万五,活捉一个皇女,对于这场战役开始就败多胜少的西北军来说,可是说是未有的好战绩。而我与侯明玉带走的,仅有千人而已。
这个成绩,足可以把军营中反对我领兵的声音压下。虽然依旧有人不服气,认为我只是运气好,又或者认为是侯明玉的手笔。
有人建议杀掉司徒瑾,挫挫齐军的锐气。有人说把司徒瑾留作人质,牵制齐军。
但是都被我阻止。我建议侯廷玉用司徒瑾交换司徒瑜镇守的那座城池。
死一个皇女能对齐军有多大打击难以预测,万一齐军利用这一点来激将军心,哀兵气盛,对我军更加不利。但是司徒瑾是个心胸狭窄的人,对司徒瑜本身就嫉恨深重,否则也不会被我用几十人一场叫骂就诱出曲苑城。经此一事,她受辱不轻,内心对司徒瑜的恨意必然更加尖锐。她一旦回齐国,哪怕被排除在齐军核心之外,我也坚信她会不遗余力的调动身边的力量给司徒瑜使绊子,挽回自己的脸面。
谁说杀人一定要见血?
所以我不但不杀司徒瑾,还要派人把她养得白白胖胖,哄得开开心心,然后告诉她两国交战,各为其主,我们也是身不由己,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最后派人把她平平安安的送回齐军。当然司徒瑜也不得不遵守协议,交出会稽城。
我站得远远看司徒瑜想将司徒瑾扶上马车,司徒瑾却一把甩开她的手,还冷脸说了几句什么。司徒瑜只得束手站开,表情有些无奈和忧虑。
我想司徒瑜对于我的计划心里一清二楚,也许整个齐国,头脑稍微清楚点的都明白。可是偏偏她什么都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不是阴谋而是阳谋,就算是你明知道这么做一定错,但是你却不得不这么做。对于司徒瑜来说,司徒瑾最好的下场是死在我们手上,从此她在齐军就没有掣肘,而且她不用负任何责任,退一步,司徒瑾被我们扣下也不错。但她无法拒绝我们将司徒瑾送回来,司徒瑾毕竟是她的亲姐姐,她不能背上弑姐的骂名。
从这个角度来说,司徒瑜还是心软了,如果换了其他人,必定会想方设法让司徒瑾在交换前死掉。
可是,她没有。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她的目光太专注,司徒瑜忽然头向我这个方向转过来看了一眼。我微微一笑,转身上车离开。
虽然我的军功积累的越来越多,军阶也越来越高,但是军中还是有些人背地里对我这个文人仗兵指指点点。
“这些蠢货,打不过那些齐狗还有脸在唧唧歪歪!”侯明玉把头盔往我案几上一扔,气呼呼地说。
谢冼跟着掀了帘子进来,脸色也不好看。
我倒了茶在两人面前,笑道:“生什么气,就算我不是文人,难道那些对我这个后来的家伙就会服气吗?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侯明玉从那一战之后就留在我身边做了一个偏将,她本来受家庭熏陶,熟悉兵法,这几年又受我影响,战术运用愈发得心应手,在军中渐渐闯出名气。我常常笑要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父。侯明玉嗤之以鼻,说我与她年纪相仿,哪配做她师父。
谢冼却是个别扭的性子,先是有事没事喜欢嘲弄我两句,说我狗屎运好。她明明比明玉大很多,却还是孩子脾气,和她是三天一大吵,每天一小吵。如果吵输了就上门来指责我管教部下无方,导致部下目无尊上,顺便蹭饭。言武最烦她。
谢冼瞪眼看我:“你还一脸轻松,你知不知道,我刚刚听说她们商量明天早上操练的时候,当众提出要与你切磋武艺,交流什么心得——一群混账,谁不知道你不懂武功!这都怪你,脾气太软了,所以才让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
“切磋?”我皱起眉头。这几年军旅生活,虽然让我的行动比以前敏捷了一些,但唯一进步恐怕只有骑马而已。
果然傍晚有人送来挑战书,谢冼伸手去拿,一副想撕烂的表情。我抢先接过,应下挑战。
“明玉,偶尔输一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总不能什么好事我都占全了吧?总要给人家一个自我安慰的理由。”我笑着劝慰脸色黑黢黢的瞄着我的侯明玉和谢冼,不由得联想起家里的黑脸小猫,眼前却有大小两只,很有喜感,“从另一个角度去想,如果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都能打赢齐军的话,她们似乎更没有理由失败了。她们自己给自己没脸,我何必干涉?”
侯明玉听完,面色稍霁,想了想:“那你打算比什么,我那里有很多兵器,你过来瞧瞧什么能用就拿去。既然要比,总不能空手去。”
我摇头道:“你那里都是好东西,我反正是做做样子,去兵器司随便拿一样就是了。”
谢冼翻了个白眼:“你也知道好东西给你是浪费啊!”
在选什么兵器上我已经想好,刀枪剑戟之类都是对战用的,这些东西重不说,而且稍有不慎,就会挂花。弓箭轻盈又不伤人身,是个两全的选择。
侯明玉也陪我一块,说要给我参考。谢冼说没兴趣看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不肯来。
我们进去就直奔弓箭区。我本来有意就随便拿一把最轻的,侯明玉却不肯,选中几把精致的,比较来比较去。
我只好在一边等她,恍然听见有人在喊我。
那声音很古怪,听不出男女,感觉就是从我右手前方某个房间传来的,细细去听,却又听不出说的什么。
我跟着声音走,七拐八绕走到一间门口,大门紧闭,上面还缠着锁链,上面落满灰尘。
被锁着门里怎么会有人呢,而且看起来这门好久没有打开了。我疑惑的去拨了一下锁链,突然咯噔一声,拇指粗细的锁链居然断掉了。
“丽书,你在干什么?”侯明玉跑过来不满地说,“我在给你选弓,你怎么到处跑?”
我指着大门,不确定道:“里面……好像有人。”
侯明玉看了一眼大门:“你白痴么,这门上灰尘都半寸厚了,锁链也锈了——咦,怎么断了?”
“我也不知道,”苦笑一声,“我才走到这里,就听见它咔嚓一下断开了。”
“也许是锈得太厉害了吧。”侯明玉不以为然地说,“这里面是什么,居然用这么粗的铁链锁着。”她好奇的地说,手上已经将门推开。
顿时灰尘四起,迷糊了我的视线。
侯明玉被呛得咳嗽了几下,挥手打开灰尘,向里看去:“咦,这里——居然是一把弓,怎么不跟其他弓箭放在一起。挺漂亮的啊!”
我的视线逐渐清晰,一把通体乌黑的长弓就放在这个大约有四个军帐大小的房间中央,用古朴的雕画木架贡起。
整个房间,就只有这一把弓。傻瓜也知道它肯定有特别的意义。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把弓一入我的眼,心口就猛得跳了起来,这种感觉,很久没有过了。上一次出现,是我六岁那年,第一次看见花山内库的时候。
“天,这多重的弓啊?我居然拉不动!”
侯明玉的身份在西北军中只要不违反军纪军规,根本不需要顾忌什么,因此她完全不多想,就拿下那把乌黑长弓来试。让她吃惊的是,那弓别说被她来开,弦连弯都没有弯一下。
侯明玉从小习武,膂力出众,在军中历练几年,九石强弓不在话下。这里居然有一把她使劲全力都纹丝不动的长弓,我应该会很吃惊的,然而此刻心里却没有意外的感觉。
因为那把弓是我的,在我看见它的那刻,我就明白,它非我莫属。
就如同花山内库一样,我知道,那也是我的。
侯明玉不服气地拿着长弓左掰右看,看是不是有什么机关。
我上前握住长弓:“让我试试。“
“我都拉不开,你怎么可能拉得开?”侯明玉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还是把弓交给我,大约以为我觉得这弓漂亮,想把玩一番。
左手握住弓身,右手两指勾弦,回想了一下言武在练习骑射时的姿势,绷紧双臂用力,长弓轻嗡一声,瞬间弯成一轮满月。
侯明玉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这……怎么……可能?”
忽然左手一痛,好像被火灼一样,我移开手指,手心莫名出现一道血口,血滴在弓身上,黑色金属的花纹立刻变得如同在熔炉里高温锻造的铁一样,红得艳丽,红的刺目。
其实那花纹是两个篆体字。
天下。
当我在校场将天下拿出的时候,侯廷玉的眼睛都直了。
当我骑在我那匹最听话的小白马云生身上,连开十弓,箭箭穿透靶心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
侯明玉表情极其得意,好像十箭连中的是她一样。谢冼先是裂开嘴要笑,目光转到我脸上的时候,突然闭上嘴,大大地哼了一声,把头扭到一边。
从此,天下弓跟在了我身边。
我是一军主将,不需要冲锋陷阵,很少用它。但是有时候,我也不介意在敌人气焰过于嚣张的时候,一箭将对方军旗旗杆拦腰射断。这个时候我麾下的士兵气势会立刻翻上顶峰。
拿以后在西北,再没有人敢说我的闲话,也没有人能够阻止我的脚步。宋丽书的名字,依旧代表着一个文人,但是却不是软弱。
那弓上有弓灵,在我的血染天下弓的那一天,我看见了一个凤袍女子。
也许我们的太祖真的有灵,也许是天下弓出世的消息鼓舞了所有人,大燕的失地一点点的收复着,所有的人脸上都洋溢着希望和热切的光。
侯明玉几次私下告诉我,军中有许多士兵传言:宋丽书是太祖赵烨的转世,一定能够带领西北军把齐狗统统赶出大燕,最好能够一直打到齐国国都去,把齐狗全灭了。
我每次听到她这么说,总觉得身边的天下弓在轻轻嗡鸣,似有不安。
这个时候,阿文又来西北找我。
自从天下弓出世后,她就开始来找我。
其实我知道,这是母亲和祖母的意思:天下弓太犯忌,我应该韬光养晦了。
“小姐,你还是听二小姐的话吧。”言武面色恳切,她在做了我两年亲兵后也被我赶上战场,十年下来也是一名猛将。“你近两年来身边莫名奇妙出杀手还少了吗?你真觉得她们都是齐国派来的吗?还有侯明玉,她虽十分维护你,可到底是姓侯的。你难道不知你但凡有什么举动,侯廷玉都能在最快的时间知道?你对如此她贴心贴肺,焉知那日她不会为了侯家就把你给卖了?”
我被言武戳中心思,虽然表情不变,但是心绪却乱了起来。
走到帐外,深吸一口气到肺里,仰头看看深蓝色星空,那星光璀璨,星空深邃,两相映衬,十分美丽。
西北的风情全在两样景致里:黄色沙土和炫亮星空。
这里与京城不一样,那里是高台楼阁和繁华喧嚣。
这里与花山也不一样,那里是青山碧水和幽幽书香。
都是大燕。
都是我的大燕。
俯身,抓起地上的一撮沙土,握紧按在胸口,那里不觉微微有些疼。
佑我大燕,一统天下。
凤袍女子如是说。
“小姐,我知道舍不得,舍不得马上就要看到的胜利,舍不得跟你十年的部下和士兵。我也知道你担心,担心你走后西北军心动摇,担心齐军趁机反扑。可是,你觉得值得吗?”
言武不肯罢休,跟着我到了帐外,继续念叨。
“你来西北已经十年,本来已经到手的花山书院山长的位置现在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李凤亭占去。乔铃小姐已经成亲七年,儿子都生了两个。您是宋家的大小姐,宋氏最优秀的继承人,以前在京城的时候,何止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如今在西北,却常常连一杯好茶都喝不到,可惜了主夫大人给您带得您最喜欢的那一套羊脂白瓷,十年都没有一次拿出来的机会……”
“言武,”我望了她一眼,脸上慢慢浮起了一个笑,“我不是为了别人。”
我只是为了我自己,为了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也许,还有花山内库大殿中那七个大字。
当我们攻下齐境的第五座城池的时候,齐国终于愿意停战,派了司徒瑜来协商停战协议。
十五年过去了,这时间足够一个孩童长大成人。
双方都不想再打下去了,这场战争吞噬的人命,金钱,粮食,实在太多太多,多到双方都再无力继续承担。
我打听到双方已经签下协议后,便向侯廷玉递了辞呈,辞去军中一切职务,并建议由谢冼接掌我的位置——现在我所掌控的实力已经足够与侯家在西北分庭对抗,其实明玉也不错。可惜她姓侯,皇帝应该不会满意我把这些交给另一个侯家人。
这样,也算我完成了对皇帝的承诺。
侯廷玉听到谢冼的名字时,眼神突然晦暗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正常。她看着我半晌,表情变换了几次,似乎考虑了很多,然后才道:“你想好了吗?”
我微微笑了一下,从身后拿出天下,放在她面前的案几上:“‘天下’还是留在西北,这是太祖的遗愿,我想也是天下的愿望。”
天下轻轻嗡鸣着。
我起身向外走去,一个身影撞了进来,一把扯住我,劈头就问:“你要走?”
不是侯明玉是谁?
我微笑着点点头。
“你——”她满脸涨红,气得说不出话了,两只眼睛冒着可怕的火花,好像我侮辱了她一样。
“你到现在还幻想着平平安安回家安度余生啊!留在西北才是你唯一的选择。你知不知道皇——”
“明玉!”侯廷玉喝道,打断了侯明玉的话,“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后者胸口起伏,手指着自己姐姐直抖。
我见这两姐妹眼看要吵起来,赶快道:“大将军,丽书先告退。”说着赶快退了出去。
至于两姐妹后来又怎么沟通的,我是一点都没有兴趣知道。
言武早已经给我收拾好了行囊,在帐中等我。
我见我的行囊旁边还有一个小包裹,心中有些怅然:“言武,你就留在军中吧。你现在已经是将军了,是领过万人的。再同我回去,未免大材小用。”
言武看了我一眼:“这军营里有哪个够资格使唤我,你倒是说一个给我听?”
这么多年相处,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言武内心深处原来是个自大狂呢?
“行礼!”
我一身白衣便服骑着云生,身后是骑着黑马的言武,慢悠悠走到军营门口的时候,发现我麾下,不,应该说是我原来麾下的士兵们正都衣甲整齐,列队在军营外。
谢冼站在最前面,表情不知道是想上来抱我,还是想上来揍我。
士兵和下级士官见我到来,斜戈在胸前,向我低头行礼。
“送将军!”
“送将军!”
“送将军!”
喊声雷动,整齐如一,仿佛惊霄崩云一般。
“送将军!”
“送将军!”
“送将军!”
……
有人在哭,我看见了。
“小姐——”言武转眼看我,等我发话。
我忍不住挥鞭抽马,转身飞驰而去。
言武跟着我一路沉默地走,气氛有些压抑。
毕竟是待了十五年的地方,一旦离开,心里总有些不太好受。言武想必也是如此。
离开西北只有一条路,这条路虽然宽,但是荒凉程度……这个没什么好说的。
我抬头望了前面一眼,停了下来:“完了,有本书忘在明玉那了。”
言武一愣:“什么书?”
“兵略六解。”我叹了一口气,有些懊恼,“都出来了,怎么好意思回去,刚刚想起来要回就好了。”
言武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不妥处,便道:“我回去找侯明玉,小姐你在旁边的候雨亭里稍事休息。”
我点点头,看她策马离开。
慢吞吞地走到亭子边,将云生栓好,顺手拔了一把亭边的杂草来喂它。
云生随我征战多年,也不挑嘴,就着我的手啃食。
“出来吧,言武已经走远了。”我说。
周围寂静了一会,不久从两边的荒地里忽然冒出上百个土堆,每个土堆里跳出一个黑衣人,手怀兵刃。
我虽然武功不如言武,然而天生六感超过常人。在某些特殊环境里,甚至能比言武更早发现埋伏。
掘地三尺,藏身泥下,这心思不可谓不深。
当然想要我死的心,也不可谓不强烈。
来人面色肃杀,将我团团围住,身上似乎还带着淡淡的血腥气。
“这匹马跟我多年,对大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否放过它?”我不敢过度激怒这些显然是以杀人为职业的人,怕她们一个激动就连人带马一起宰了,尽量用柔和的语气商量。
“你早知道我们埋伏,为何不跑?”其中一人开口,声音冰冷果然如同她的衣服一样没有任何温度。
“跑?跑去哪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觉她们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人,心头微松,“我既然做了君忌之事,自然要承担这后果。虽不知道阁下如何称呼,但有一事请阁下转告。”
“你以为我们是谁的人?”黑衣首领眼露凶光。
我轻轻一笑,自说自话:“十五年前我投笔从戎,只是不希望我大燕泱泱大国,百万女郎,最后却需一个男子牺牲自己才能某得一时的平安。如今齐军退去,二十年内当无战事。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柔岚殿下能够自择妻主,不再受和亲之累。”
黑衣首领定定地看了我一眼:“阁下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母亲和爹爹有阿文照顾,言武有明玉和谢冼护着,我的话如果能传到我想传到的地方,柔岚应该可以保下。
我不是不知道宋氏有保我一条命的能力,只是我不想因我的任性把传承五百年的宋氏全族拖下水——当年我是可以选择娶柔岚这么一条轻省的路的,但是我没有。
看了一眼脚边的黄土,道:“下手利落点,我可不想疼死。”
黑衣首领眼中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她突然屈下一膝,向我微微低头:“送将军。”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身上一松,立刻就飞了起来,好像一颗流星,在天空中翱翔。风在耳边吹,云在身边过,大地在身下缓慢移动,这种感觉很奇妙,很纵意。
不知道飞了多久,突然感觉下面有人在看我。
我低头,发现这里的地面有些奇怪,很多四四方方的方块插在地面上,许多小甲壳虫一样的东西好像蚂蚁搬家一样有秩序的爬来爬去,发出吵闹的声音。
这是什么地方?
我看见一个角落,有一个男子仰头怔怔地望着我。他的眼神清澈,眼眸明亮,倒影着我的灵魂,温润得好像一潭湖水,上面却荡着淡淡的雾气。
是他!
我突然就好像明白了许多事情,想起了很多事情。
他的眼神那么熟悉,熟悉得好像我曾经见过千百次,想过千百次,已经融成我自己的一部分,不能分割也不能离开,却偏偏被剜掉的另一半身体。
我很想问问他:
那些说好的唯一呢?
说好的一生一世呢?
凭什么?
凭什么叫我为他——欢喜,爱恋,痛彻,迷惑,思念……
你是一阵风,来去随心,不管自己带来什么,也不管自己带走什么。
我只是河这边的一棵树,看着河那边的你自由自在,向前一步也不行。
你高兴就过来戏弄我一阵,不高兴就弃我如敝帚,丝毫不考虑我的心情。
你想让我怎么恨你,到底想让我怎么去恨你!?
我要下去,我要见他,我要见他——为什么不让我靠近一点,为什么?
名字在我的脑海里呼之欲出,但他到底叫什么,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
花山书院,大燕,还有他,这辈子……
我第一次想要流泪。
☆、107
时间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但那天的事情,侯明玉还记得很清楚。
她与大姐在军帐中大吵了一通。
一面讨厌大姐的冷血,一面又痛恨丽书的固执,虽然她知道这两个人都没有错:大姐有她身为侯家人的责任和担当,而丽书有她独一无二的骄傲和执念,只有她夹在当中,像个孩子一样无能为力。
两人一场架吵得筋疲力尽,就在她要摔门而出的时候,门外的亲兵报告,说许言武求见她。
惊讶地把言武让进来,却听她说是来帮丽书拿自己向她借的一本书。
她什么时候向丽书借过这本书了?
反应最快的还是大姐,她面色大变,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你把你家小姐就一个人留在哪了?”
言武顿时明白了自己被骗了,面色刹白,整个人晃了晃。
“你个蠢货!!!”同时明白了丽书用意的她,惊怒地已经不知道说什么的好。
言武转身就向外冲。
她也跟着向外冲。
“明玉——”大姐拉住她的袖子,眼睛里虽然也有沉痛和惋惜,却明白得写着反对她和这时的丽书扯上任何关系。
她第一次违逆大姐的意思,打开了她的手。
西北的路很长,并不是地理距离上的长,只是周围总是不变的黄沙和荒岭,所以给人漫长的感觉。
她骑在马背上,却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好像跟着马身一样起起落落,一面明白这一段路来去的时间已经足够有心人动手,一面又祈求丽书能够侥幸逃过一劫。
路再远,也有赶到的时候。
远远的,她就闻到一股血腥味,随风而来,越靠近越浓。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征战了十三的年的军人,她对这种味道并不陌生。但是当她一想到,这是丽书的血,身体就忍不住抖了起来。好像这血味中带了毒药一样,让她觉得全身冰冷、牙齿打架,不能自控。
悲伤的马嘶冲天而起,乱蹄践踏的声音传过来。
丽书最喜欢的那匹叫做云生的小白马被牢牢栓在侯雨亭的柱子上,它挣扎着想要挣脱自己的缰绳,向要向亭子里靠过去。
那里有一个人。
言武在超过自己两个马身的地方猛得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亭子,身体和自己一样有些不稳。一向身手矫健的她,下马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然后连滚带爬得冲到亭子面前,蓦地又停住步伐。
她知道言武看见了什么,因为她也看见了。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给过路人避雨的亭子,亭里地面上铺的石料劣质不平,正常情况下应该是粗糙的灰白,此刻却艳丽的无比,艳得夺目,艳得心惊,艳得摄魄,如同最上等最细腻的红漆,狂野的泼开。
没有染进石板的那些,在微凹下去的地方,汇集成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再一个小红窝,一个大红窝……
这种情况在战场上常常见到,人得死多的时候,地面的血水一时流不尽,就会汇成血坑。要一不小心一脚踩进去,浓稠的血水就会立刻倒灌进鞋子。那种触感虽然只是冰冷粘稠,并不能给人带来任何伤害,可是感觉却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奇怪的是,她此刻心里并不觉得恶心,只是走神地想:一个人身体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血可以流呢?
躺在亭中石椅上的人,全身上下只有喉咙处有一道深可见骨的狰狞伤口。所有的血都是从这道口子里留出来的,肩部和胸口的衣服已经全部浸透,血还没有完全凝固,依旧是殷红殷红的。
除了这一道伤口外,似乎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和折磨,神态安详,如同睡去一般,连白衣的衣角都没有蹭上一丝灰尘。宋丽书有轻微的洁癖,这也许是文人的通病,也是自己经常嘲笑她的理由。可此时,她有些心里变态地觉得,好像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宋丽书,活得时候纤尘不染,死的时候优雅从容。
言武在门口站了半天,还是小心翼翼地沿着血滩的边缘走了进去,生怕踩到那些血,好像那些也还是丽书身体的一部分,万一踩到,丽书是会痛的。
她看见言武在丽书身边跪了下来,眼睛红得好像几天的都没有睡觉一样,她似乎想去触摸丽书的伤口,伸到一半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去试她的鼻息,摸她的脉搏,听她的心跳……
这很滑稽,看起来,确实,很滑稽……
然而她自己却连走去,去摸一摸她的手是否还有温度的勇气,都没有。
什么时候言武抱着丽书的尸体哀嚎的声音变得嘶哑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和谢冼赶到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军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士兵暴动要向齐军复仇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姐奉命镇压暴动士兵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言武带着丽书遗体回家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谢冼忽然跑来痛揍自己一顿,发誓绝交,然后撇下丽书留给她的一切离开西北军的她也不知道……
她就好像一个旁观着,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在自己面前来来往往,嬉笑涕怒。连丽书那样的人物都死了,这人生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思……
什么时候被送回家静养的她不知道。直到有一天她在京城街道上遇到一个牵着小女孩的女子,母女神态亲昵,对话妙趣横生,非常惹人瞩目。虽然变了很多,她还是一眼认出,那人是言武。
言武也认出了她:“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在西北?”
两人找了个茶铺坐下。
她冷笑:“那种地方,呆着有什么意义?”
言武望了她一会:“这话,小姐出事前几年,我也问过她。”
她下意识问:“她说什么?”
言武笑了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哄了一下怀里的小女孩,指着她说:“璞儿,喊侯姨。”
小许璞睁着圆圆的眼睛,乖乖的用奶声奶气的童音叫了一声:“侯姨。”
言武慈爱地捏了捏女儿的圆润的脸蛋,夸奖了一声,然后道:“告诉侯姨,你长大要做什么。”
小许璞连停顿都没有一个,童声清脆的说:“我要做花山书院山长。”
她听得一愣,然后看向言武,这么小的孩子懂什么,显然是言武这个当娘的教的。
“小姐毕生有过两个愿望。”言武轻轻地说,“做花山书院山长,弄清楚花山的秘密。”顿了一下,“另一个,就是大燕。”
“小姐在西北的时候,总是喜欢看西北的天空和地平线,那种眼神,就好像这天空和地平线都是她的,属于她的。她容不得别人在她的地盘上折腾。”
“所以你想让女儿去做花山书院山长,完成丽书没有完成的愿望?”她说。
言武笑了,“很傻是不是?小姐常说,‘言武,你要有点理想!’其实,替小姐完成理想也是个不错的理想啊。更何况,”她用脸蹭蹭女儿的小脸蛋,“培养一个未来的花山书院山长也很有成就感啊。”
她苦笑,没有说话。
“据我所知,谢冼正在训练她女儿军事能力,将来会把她送到西北去。”言武忽然抬起头盯着她,“侯明玉,这几年——你在做什么?”
她醒了,她这才醒了。
丽书死了,她们三人中痛得最深的恐怕是言武。因为言武跟她的时间最长,两人的感情,亦仆亦友,亦姐妹亦知己。
最懂丽书的也是言武,丽书那样的人,绝对不会乐见自己身边的人,如自己这样消沉堕落,形同行尸走肉。
难怪自己爹娘都不喜欢丽书,他们的女儿因为一个人的死变成这样,哪怕这个人再怎么出色,再怎么好,怕也是恨得牙痒。
一回到家,她就提出返回西北。家人果然又惊又喜,问她怎么突然想通,她只是笑而不语。她是不会告诉她们,她是在替丽书守着西北呢。
大姐死的时候,她虽然有些发愁,却并不慌乱。当一个人意志强烈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面对的困难再大,就感觉不到害怕。
虽然现在大姐的女儿侯盈是西北名义上的最高指挥官,但是自己却能够调动整个西北最多数量的高级将领。定芳虽然聪明,性情也适合,但是毕竟在人心琢磨上还是青稚了一些,一些老将虽然名义上服从她,却没有太多的敬畏,一旦下了命令,不像大姐那样说一不二,总有声音出来质疑她。
还需要磨练啊。
知道来的人是这一代的花山书院山长,年仅十六岁,她着实有些有些恼怒:皇帝也太不靠谱了,就算再怎么宠爱自己的学生,也不能拿军事当儿戏。
对这个陆颖也没有好感,好歹也坐着当年丽书一心想谋取的位置的人,怎么如此不知天高地厚。你以为你是丽书第二吗?你以为与侯家分权西北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得到的吗?
她讨厌有人学丽书。
这是玷污,□裸的玷污。
她带着厌恶的心情,去迎接这个给西北带来十万兵马的重要人物。
那一眼,确实是惊住了。
她没有丽书的眉眼精致,没有丽书的艳绝风流。
然而一抬眼,眸色如烟,薄薄的一层水色溶着些微笑意,举止自然,神态安逸,虽然也四处打量军营,却没有那种初来乍到的好奇玩味,反像是老兵回营的漫不经心。
她像是根本不知道大姐去世的消息,见到棺木的时候,流露出吃惊的表情,看见定芳,又表现得有些难过和不忍。
她行事也没有丽书的谋定而后动。
丽书初入军营的时候就沉寂三年,她却锋芒太露,在大家还在为着西北的最高指挥权小心的博弈时,她就干脆利落地把定芳推了上去,自己退了下来,同时狠狠的打压了几个不太安分的老将。
军务什么的都丢给江寒,接着稀奇古怪地发了一通脾气,把跟着她千里迢迢来西北的谢岚和几个护卫赶了出来,把自己的名声也搞臭了。
这个小丫头当她是傻瓜吗,做得这么明显当谁不知道你别有居心,好吧,那些没大脑粗线条的家伙也许是真被你糊弄过去了。这么处心积虑的想把谢岚几人放进西北军,是想给你卧底呢,还是真怕我耽误了她们?
就让你得逞吧,反正,谢岚是谢冼那家伙的女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然而,从这之后,事情就回到从前的轨道:被人奚落,被人看不起,被人挑衅……然而麻烦缠身的事主本人始终无动于衷,战书也就那么大大落落的接了,然后和丽书同样选择挑战箭术。
这群蠢货,这个丫头到底哪点像丽书了,值得你们用招呼丽书的手段招呼她?!!
她本来已经稍微平静的心情又恼了起来:最讨厌有人学丽书了。
你想学那就学个够,她让人把兵器司所有的弓都搬了出来,包括天下。她就要看看,你不是能够把二十多年前那一场惊才绝艳的对决也抄过来。
她刻意忽视自己心底那一点蠢蠢欲动的期待。
人的眼睛会被世俗的污垢和迷雾模糊了视线,但天下应该不会选错人。
陆颖果然对天下没有特别的反应,当年丽书隔着多少堵墙都能听见天下的呼唤,哼,你果然只是一个用心叵测的骗子。
她有些得意自己的先见之明,又莫名地觉得失落。
然而……天下却不依了,发疯般折了所有的弓,逼着陆颖选了它。
血染了天下二字,如同二十多年前一样,恢复了火烧一样明亮,艳丽。
那一弯弓的风情——
西北又要多一个传奇。
她突然就后悔了。
因为多年前的那个传奇,如今,只是一个传说。
☆、108
陆颖想了想,给老师、谪阳、许璞各写了一封信,告知了天下弓的事情。
宋丽书的事情她是知道的,不过她的结局恐怕没可能在自己身上重演。她现在只希望老师不要把这个当成她可以成为大燕太女的理由,虽然她对这种希望一点把握都没有——老师也是个想做什么就很难放弃的人。其实如果不是当什么太女,无论什么事情,不管多大困难,她都会站在老师这边的。
李凤亭差不多同时收到了自己放在西北的暗探和自家弟子的信,看着陆颖在信上露骨地暗示自己不要拿天下弓做什么文章,唇边不禁漏出一丝笑意。
这个孩子总是不断地给自己一些惊喜,花山内库也好,平南郡卿也好,天下弓也好……一想到这个孩子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她就止不住心里有一种自豪感,想要把这个孩子疼到骨子里的感觉。
要是当初干脆点早早的收为养女该多好,现在也不用为她的名分犹豫。毕竟赵榕这个名字死了那么多年,想要把这重身份揭露开来,需要拿出十分有力的证据。而敏之的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从这里入手,难度太大。
长姐如母,让敏之叫自己这个本来应该是大姐的人一声母皇,似乎也不错。李凤亭给自己打趣的想。想到这里,她传来丁镜:“朕要封敏之为嫡亲王,丁爱卿觉得如何?”
“……忠勇可嘉,特封为嫡亲王,赏宅一座。钦赐。”
陆颖怔怔地跪在地上,很是想发飙:老师,你不要太过分了。只是拿到一把天下弓而已,她还没立任何战功,哪里来的“忠勇可嘉”?找理由给自己封王也就罢了,偏偏给一个“嫡”字,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有什么打算吗?
不用看,也感觉到周围人的呼吸都变轻了许多,投射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有些扎人。
当着众人的面,陆颖不敢太过放肆,只是跪在地上恭恭敬敬道:“请上差回去转告陛下:陛下厚爱,敏之心领。敏之忝居镇西将军一职,已是尸位素餐。如今未立寸功,实在无法再厚颜接受封赏,请陛下恕罪。”
这下就不是呼吸变了,根本就是没有人敢吸气了。
陆颖这根本就是抗旨,弄不好就是要掉脑袋的。
大家都等着颁旨的人呵斥陆颖胆大包天,却听到一声轻笑:“果然叫皇上料中了。”
听这语气似乎并不怎么气恼,而且似乎皇上早知道她这个学生不肯受封?
这圣眷似乎比被单单一个亲王头衔要难得得多。
钦差大人过来将陆颖扶起来:“起来吧,若是让皇上知道我让你跪这么久,不给我小鞋穿才怪。”
陆颖苦笑:“丁师姐。”
此人不是丁若兰,又是谁?
丁若兰眨了眨眼睛,小声说:“好像一遇到你的事情,我就变成跑腿的了。”然后退一步道,朗声道,“其实临行前皇上给下官两道圣旨,吩咐说如果陆将军要拒绝第一道的话,就让下官把第二道念出来——陆将军要不要考虑一下?”说着从袖子里拿出另一道圣旨,也不念,直接递给陆颖,虽然富符合程序,不过跪在周边的众人也没有资格说什么。
陆颖展开一看,脸色更黑,眼睛里火花几乎要烧起来。她咬着牙把第二道圣旨一卷,然后直接从丁若兰手里拿过第一道圣旨,跪在地上磕了个头:“陆颖领旨。”
丁若兰笑眯眯:“平身。”
后来江寒问另一道圣旨上写的什么。陆颖瞥了她一眼,目光好像在冰窖里冻过,显然余怒未消。
天下弓出后,陆颖很快察觉西北军中兵将对自己态度有了很大改变。罗敢见到她,总是露出复杂的神色,有的时候,似乎想上来与自己说什么,却没有开口。而老师的圣旨到了之后,罗敢却又似乎有些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着自己没有好脸色,只是不再当面挑衅而已。
江寒见陆颖疑惑,解释道:“这个罗敢,曾经是从花山书院毕业的。”
“咦?”
陆颖虽然知道花山书院中人才辈出,文武不限,但是毕竟打仗是靠打出来的,不是在书院念出来的,所以花山中习武和学军略的人非常罕见。而毕业后真的参军的就更少了。不想,罗敢竟是花山出身的人——那她应该知道自己是这一任的花山山长,就算不曾认识自己,也没有理由针对自己吧?
“将军是在奇怪为什么罗将军明知道你是花山书院山长,却对你一点情面都不留吗?”也许是陆颖脸上的表情太过明显,江寒又问。
陆颖点头:“这其中难道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原因?”
江寒笑道:“因为宋丽书。”
顿了一下,委婉地说,“将军,你是大燕三百年来第二个以文人身份领兵的人。”虽然你并没有带兵上过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