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
【题解】
本篇旨在论述建立功名必须具备条件。古代圣贤如汤、武、伊尹、太公也曾处于困境,那是因为他们不具备成功的条件,所以,“凡立功名,虽贤,必有其具,然后可成”。文中以大量篇幅叙述了宓子贱治亶父的事迹,说明怀有至诚之心,创造条件是宓子贱的成功根本。
八曰:
今有羿、蠭蒙、繁弱于此(1),而无弦,则必不能中也。中非独弦也,而弦为中之具也(2)。夫立功名亦有具,不得其具,贤虽过汤、武,则劳而无功矣。汤尝约于郼、薄矣(3),武王尝穷于毕、郢矣(4),伊尹尝居于庖厨矣,太公尝隐于钓鱼矣。贤非衰也,智非愚也,皆无其具也。故凡立功名,虽贤,必有其具,然后可成。
【注释】
(1)羿:即后羿,传说中夏代东夷族的首领,以善射箭著称。蠭(pánɡ)蒙:也作“蠭门”、“逢蒙”,传说中夏代善于射箭的人,曾学射于羿。繁弱:古代良弓名。
(2)具:器具,这里指条件。
(3)约:穷困。薄:通“亳”。汤时的都城,故址在今河南商丘北。
(4)毕、郢:毕,即毕原,在今陕西咸阳北。郢,也作“程”,古邑名,周文王曾迁居于此。故址在今陕西咸阳东。
【译文】
假如有羿、蠭蒙这样的善射之人和繁弱这样的良弓,却没有弓弦,那么必定不能射中。射中不仅仅是靠了弓弦,可弓弦是射中的条件。建立功名也要有条件。不具备条件,即使贤德超过了汤、武王,那也会劳而无功。汤曾经在郼、亳受困,武王曾经在毕、郢受困窘,伊尹曾经在厨房里当仆隶,太公望曾经隐居钓鱼。他们的贤德并不是衰微了,他们的才智并不是愚蠢了,都是因为没有具备条件。所以凡是建立功名,即使贤德,也必定要具备条件,然后才可以成功。
宓子贱治亶父(1),恐鲁君之听谗人,而令己不得行其术也,将辞而行,请近吏二人于鲁君与之俱。至于亶父,邑吏皆朝。宓子贱令吏二人书。吏方将书,宓子贱从旁时掣摇其肘,吏书之不善,则宓子贱为之怒。吏甚患之,辞而请归。宓子贱曰:“子之书甚不善,子勉归矣(2)!”二吏归报于君,曰:“宓子不可为书。”君曰:“何故?”吏对曰:“宓子使臣书,而时掣摇臣之肘,书恶而有甚怒(3),吏皆笑宓子。此臣所以辞而去也。”鲁君太息而叹曰:“宓子以此谏寡人之不肖也。寡人之乱子(4),而令宓子不得行其术,必数有之矣。微二人(5),寡人几过。”遂发所爱而令之亶父,告宓子曰:“自今以来,亶父非寡人之有也,子之有也。有便于亶父者,子决为之矣。五岁而言其要(6)。”宓子敬诺,乃得行其术于亶父。三年,巫马旗短褐衣弊裘而往观化于亶父(7),见夜渔者,得则舍之。巫马旗问焉,曰:“渔为得也,今子得而舍之,何也?”对曰:“宓子不欲人之取小鱼也。所舍者小鱼也。”巫马旗归,告孔子曰:“宓子之德至矣,使民暗行若有严刑于旁。敢问宓子何以至于此?”孔子曰:“丘尝与之言曰:‘诚乎此者刑乎彼(8)’。宓子必行此术于亶父也。”夫宓子之得行此术也,鲁君后得之也。鲁君后得之者,宓子先有其备也。先有其备,岂遽必哉(9)?此鲁君之贤也。
【注释】
(1)宓(作姓古读fú,今读mì)子贱:孔子弟子宓不齐,字子贱。亶父(dǎnfǔ):即单父,春秋时鲁邑,在今山东单县。
(2)勉:尽力,这里是赶快的意思。
(3)有:通“又”。
(4)乱子:当作“乱宓子”,“宓”字误脱(依陶鸿庆说)。
(5)微:假如没有。
(6)言其要:报告施政的主要情况。要,要点。
(7)巫马旗:通作“巫马期”,孔子的弟子。短褐:古代平民所穿的粗陋衣服。短,通“裋(shù)”,僮仆所穿的衣服。褐,粗毛编织的衣服。衣(yì):穿。弊裘:破旧的皮衣。弊,通“敝”。
(8)诚乎此者刑乎彼:即诚于心而形于外之意。刑,通“形”。
(9)岂遽:义同“岂”,难道。
【译文】
宓子贱去治理亶父,担心鲁国君主听信谗人的坏话,从而使自己不能实行自己的主张,将要告辞走的时候,向鲁国君主请求君主身边的两个官吏跟自己一起去。到了亶父,亶父的官吏都来朝见。宓子贱让那两个官吏书写。官吏刚要书写,宓子贱从旁边不时地摇动他们的胳膊肘,官吏写得很不好,宓子贱就为此而发怒。官吏对此厌恨,就告辞请求回去。宓子贱说:“你们写得很不好,你们赶快回去吧!”两个官吏回去以后向鲁国君主禀报说:“宓子这个人不可以给他书写。”鲁国君主说:“为什么?”官吏回答说:“宓子让我们书写,却不时地摇动我们的胳膊肘,写得不好又大发脾气,亶父的官吏都因宓子这样做而发笑。这就是我们所以要告辞离开的原因。”鲁国君主长叹道:“宓子是用这种方式对我的缺点进行劝谏啊。我扰乱宓子,使宓子不能实行自己的主张,这样的事一定多次发生过了。假如没有这两个人,我几乎要犯错误。”于是就派所喜欢的人让他去亶父,告诉宓子说:“从今以后,亶父不归我所有,归你所有。有对亶父有利的事情,你自己决断去做吧。五年以后报告施政的要点。”宓子恭敬地答应了,这才得以在亶父实行自己的主张。过了三年,巫马旗穿着粗劣的衣服,到亶父去观察施行教化的情况,看到夜里捕鱼的人,得到鱼以后就扔回水里。巫马旗问他说:“捕鱼是为了得到鱼,现在你得到鱼却把它扔回水里,这是为什么呢?”那人回答说:“宓子不想让人们捕取小鱼。我扔回水里的都是小鱼。”巫马旗回去以后,告诉孔子说:“宓子的德政达到极点了,他能让人们黑夜中独自做事,就像有严刑在身旁一样不敢为非作歹。请问宓子用什么办法达到这种境地的?”孔子说:“我曾经跟他说过:‘自己内心赤诚,就能在外实行。’宓子一定是在亶父实行这个主张了。”宓子得以实行这个主张,是因为鲁国君主后来领悟到这一点。鲁国君主之所以后来能领悟到这一点,是因为宓子事先有了准备。事先有了准备,难道就一定能让君主领悟到吗?这就是鲁国君主的贤明之处啊。
三月婴儿,轩冕在前(1),弗知欲也;斧钺在后(2),弗知恶也;慈母之爱,谕焉。诚也。故诚有诚乃合于情,精有精乃通于天。乃通于天,水木石之性,皆可动也,又况于有血气者乎?故凡说与治之务莫若诚。听言哀者,不若见其哭也;听言怒者,不若见其斗也。说与治不诚,其动人心不神。
【注释】
(1)轩冕:古代卿大夫的车服。轩,古代大夫以上的人乘坐的车子。冕,古代大夫以上的人穿的礼服。
(2)钺:古代兵器,形似斧,比斧大。
【译文】
三个月的婴儿,轩冕在前边不知道羡慕,斧钺在后边不知道厌恶,对慈母的爱却能懂得。这是因为婴儿的心赤诚啊。所以诚而又诚才合乎真情,精而又精才与天性相通。与天性相通,水、木、石的本性都可以改变,更何况有血气的人呢?所以凡是劝说别人与治理政事,要做的事没有比赤诚更重要的了。听别人说的话很悲哀,不如看到他哭泣;听别人说的话很愤怒,不如看到他搏斗。劝说别人与治理政事不赤诚,那就不能感化人心。
离俗览第七
离俗
【题解】
《离俗览》八篇,主要论述君主役使人民的方法。概括起来,就是“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用民》)。论述时,各篇侧重有所不同。
本篇旨在宣扬以理义为本、超世离俗的高节厉行。文章列举了石户之农等六人的事例加以论证。文章赞扬了石户之农等人非难舜、汤,超世离俗的思想,同时又对舜、汤即帝位“以爱利为本,以万民为义”的作法表示了肯定。这里表现出的矛盾显然是由于作者兼收道家、儒家的思想造成的。
一曰:
世之所不足者,理义也;所有馀者,妄苟也(1)。民之情,贵所不足,贱所有馀。故布衣、人臣之行,洁白清廉中绳(2),愈穷愈荣,虽死,天下愈高之,所不足也。然而以理义斫削(3),神农、黄帝犹有可非,微独舜、汤(4)。飞兔、要 (5),古之骏马也,材犹有短。故以绳墨取木,则宫室不成矣(6)。
【注释】
(1)妄苟:妄作苟为,指违背理义的行为。
(2)中绳:指符合原则法度。
(3)斫(zhuó)削:砍削。这里是衡量的意思。
(4)微独:非但,不只是。
(5)飞兔:骏马名。要 (niǎo):也作“ ”、“腰 ”,骏马名。
(6)“故以”二句:以上两句意思是,如果用墨绳严格量取木材,那么木材就难以符合要求,因此房屋就不能建成了。
【译文】
第一:
社会上不足的东西,是理义;有馀的东西,是胡作非为。人之常情是,以不足的东西为贵,以有馀的东西为贱。所以平民、臣子的品行,应该纯洁清廉,合乎法度,越穷困越感到荣耀,即使死了,天下的人也越发尊崇他们,这是因为社会上这种品行不足啊。然而如果按照理义的标准来衡量,连神农、黄帝都还有可以非难的地方,不仅仅是舜、汤而已。飞兔、要 ,是古代的骏马,它们的力气尚且有所不足。所以如果用墨绳严格地量取木材,那么房屋就不能建成。
舜让其友石户之农(1),石户之农曰:“棬棬乎后之为人也(2)!葆力之士也(3)。”以舜之德为未至也,于是乎夫负妻戴,携子以入于海,去之终身不反。舜又让其友北人无择(4),北人无择曰:“异哉后之为人也!居于甽亩之中,而游入于尧之门。不若是而已(5),又欲以其辱行漫我(6),我羞之。”而自投于苍领之渊(7)。
汤将伐桀,因卞随而谋(8),卞随辞曰:“非吾事也。”汤曰:“孰可?”卞随曰:“吾不知也。”汤又因务光而谋(9),务光曰:“非吾事也。”汤曰:“孰可?”务光曰:“吾不知也。”汤曰:“伊尹何如?”务光曰:“强力忍 (10),吾不知其他也。”汤遂与伊尹谋夏伐桀,克之。以让卞随,卞随辞曰:“后之伐桀也,谋乎我,必以我为贼也;胜桀而让我,必以我为贪也。吾生乎乱世,而无道之人再来 我(11),吾不忍数闻也。”乃自投于颍水而死。汤又让于务光曰:“智者谋之,武者遂之(12),仁者居之,古之道也。吾子胡不位之(13)?请相吾子(14)。”务光辞曰:“废上(15),非义也;杀民,非仁也;人犯其难,我享其利,非廉也。吾闻之,非其义,不受其利;无道之世,不践其土。况于尊我乎?吾不忍久见也。”乃负石而沉于募水(16)。
故如石户之农、北人无择、卞随、务光者,其视天下,若六合之外(17),人之所不能察。其视贵富也,苟可得已,则必不之赖(18)。高节厉行(19),独乐其意,而物莫之害。不漫于利,不牵于势,而羞居浊世。惟此四士者之节。
若夫舜、汤,则苞裹覆容(20),缘不得已而动,因时而为,以爱利为本,以万民为义。譬之若钓者,鱼有小大,饵有宜适,羽有动静(21)。
【注释】
(1)石户之农:在石户种田的农夫。石户,地名。
(2)棬(quān)棬:用力的样子。后:君。这里指舜。
(3)葆力:勤劳任力。
(4)北人无择:姓北人,名无择。
(5)若是:如此。已:止。
(6)漫:玷污。
(7)苍领:他书或作“清泠”,古代传说中的大泽名,《山海经》谓在江南。
(8)卞随:传说中夏时的高士。
(9)务光:传说中夏时的高士。
(10) :同“诟”,耻辱。
(11)无道之人:指汤而言。卞随认为汤作为一个诸侯不应伐天子(桀),所以称他为“无道之人”。再:二,两次。
(12)遂:成。
(13)位之:指居天子之位。位,用如动词,居……位。
(14)相:辅佐。吾子:对对方的尊称。
(15)上:天子。这里指桀。
(16)募水:水名。
(17)六合:指天、地、四方。
(18)赖:利,用如意动。
(19)厉行:使自己的品行受到磨砺,即品行坚贞的意思。厉,磨砺,这里用如使动。
(20)苞裹覆容:包装容纳的意思。苞,通“包”。按:“苞”和“裹”是同义词,“覆”和“容”是同义词。
(21)羽:钓鱼用的浮漂。
【译文】
舜把帝位让给自己的朋友石户之农,石户之农说:“君王您的为人真是不知疲倦啊!不过只是个勤劳任力的人。”认为舜的品德尚未完备,于是丈夫肩背着东西,妻子头顶着东西,领着孩子去海上隐居,离开了舜,终身不再回来。舜又把帝位让给自己的朋友北人无择,北人无择说:“君王您的为人真是与众不同啊!本来居住在乡野之中,却到尧那里继承了帝位。不仅仅是这样就罢了,又想用自己耻辱的行为玷污我,我对此感到羞耻。”因而自己跳到苍领的深渊中。
汤将要讨伐桀,去找卞随谋划,卞随谢绝说:“这不是我的事情。”汤说:“谁可以谋划?”卞随说:“我不知道。”汤又去找务光谋划,务光说:“这不是我的事情。”汤说:“谁可以谋划?”务光说:“我不知道。”汤说:“伊尹怎么样?”务光说:“他能奋力做事,忍受耻辱,我不知道他别的情况了。”汤于是就跟伊尹谋划讨伐夏桀,战胜了夏桀。汤把王位让给卞随,卞随谢绝说:“君王您讨伐桀的时候,要跟我谋划,一定是认为我残忍;战胜桀后要把王位让给我,一定是认为我贪婪。我生在乱世,而无道之人两次来污辱我,我不忍心屡次听这样的话。”于是就自己跳入颍水而死。汤又把王位让给务光,说:“聪明的人谋划它,勇武的人实现它,仁德的人享有它,这是自古以来的原则。您何不居王位呢?让我来辅佐您。”务光谢绝说:“废弃君王桀,这是不义的行为;作战杀死人民,这是不仁的行为;别人冒战争的危险,我享受战争的利益,这是不廉洁的行为。我听说过这样的话,不符合义,就不接受利益;不符合道义的社会,就不踏上它的土地。更何况使我处于尊位呢?我不忍心长久地看到这种情况。”于是就背负石头沉没在募水之中。
所以像石户之农、北人无择、卞随、务光这样的人,他们看待天下,就如同天外之物一样,这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他们看待富贵,即使可以得到,也一定不把它当作有利的事。他们节操高尚,品行坚贞,独自为坚持自己的理想而感到快乐,因而外物没有什么可以危害他们。他们不为利益玷污,不受权势牵制,以居于污浊的社会为耻。只有这四位贤士具有这样的节操。
至于舜、汤,则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因为迫不得已而采取行动,顺应时势而有所作为,把爱和利作为根本,把为万民谋利作为义的准则。这就如同钓鱼的人一样,鱼有小有大,钓饵与之相应,浮飘有动有静,都要相机而行。
齐、晋相与战,平阿之馀子亡戟得矛(1),却而去,不自快,谓路之人曰:“亡戟得矛,可以归乎?”路之人曰:“戟亦兵也,矛亦兵也,亡兵得兵,何为不可以归?”去行,心犹不自快,遇高唐之孤叔无孙(2),当其马前曰:“今者战,亡戟得矛,可以归乎?”叔无孙曰:“矛非戟也,戟非矛也,亡戟得矛,岂亢责也哉(3)?”平阿之余子曰:“嘻!”还反战,趋尚及之,遂战而死。叔无孙曰:“吾闻之,君子济人于患(4),必离其难(5)。”疾驱而从之,亦死而不反。令此将众,亦必不北矣;令此处人主之旁,亦必死义矣。今死矣而无大功,其任小故也。任小者,不知大也。今焉知天下之无平阿馀子与叔无孙也?故人主之欲得廉士者,不可不务求。
【注释】
(1)平阿:齐邑名。馀子:周代兵制规定,每户以一人为正卒,馀者为羡卒,即“馀子”。
(2)高唐:齐邑名,故城在今山东禹城西南。孤:古代官名,本指少师、少傅、少保,这里指守邑大夫。叔无孙:人名,高唐邑守邑大夫。
(3)亢:抵,当。
(4)济人于患:让人蒙难的意思。济,入,使进入,把……引到。
(5)离:通“罹”,遭遇,遭受。
【译文】
齐国、晋国相互作战,平阿邑的士卒丢失了戟,得到了矛,后退时,自己很不高兴,对路上的人说:“我丢失了戟,得到了矛,可以回去吗?”路上的人说:“戟也是兵器,矛也是兵器,丢失了兵器又得到了兵器,为什么不可以回去?”士卒又往回走,自己心里还是不高兴,遇到高唐邑的守邑大夫叔无孙,就站在他的马前说:“今天作战时,我丢失了戟,得到了矛,可以回去吗?”叔无孙说:“矛不是戟,戟不是矛,丢失了戟,得到了矛,怎么能交待得了呢?”那个士卒说了声:“嘿!”又返回去作战,跑到战场,还赶上作战,终于战死了。叔无孙说:“我听说过,君子让人遭受祸患,自己一定要跟他共患难。”急速赶马去追他,也死在战场上没有回来。假使让这两个人统率军队,一定不会战败逃跑;假使让他们处于君主身边,一定会为道义而献身。如今他们死了,却没有什么大功劳,这是因为他们职位低的缘故。职位低的人是不考虑大事情的。现在怎么知道天下没有平阿的士卒与叔无孙那样的人呢?所以君主中那些希望得到廉正之士的人,不可不努力寻求这样的人。
齐庄公之时(1),有士曰宾卑聚(2)。梦有壮子,白缟之冠(3),丹绩之 (4),东布之衣(5),新素履(6),墨剑室,从而叱之,唾其面。惕然而寤,徒梦也。终夜坐,不自快。明日,召其友而告之曰:“吾少好勇,年六十而无所挫辱。今夜辱,吾将索其形,期得之则可,不得将死之。”每朝与其友俱立乎衢,三日不得,却而自殁(7)。谓此当务则未也,虽然,其心之不辱也,有可以加乎(8)?
【注释】
(1)齐庄公:春秋时齐国国君,前553年—前548年在位。
(2)宾卑聚:人名。
(3)缟:未经染色的绢。
(4)丹绩:红丝带。 (xuàn):缨,系帽子的带。
(5)东布:“东”当为“柬”之误(依谭戒甫引文廷式说)。柬布,即练帛,白色的熟绢。
(6)素:白色的生绢。
(7)殁:同“歾”,“歾”与“刎”同。
(8)加:超过。
【译文】
齐庄公时,有个士人名叫宾卑聚。他梦见有个强壮的男子,戴着白绢做的帽子,系着红麻线做的帽带,穿着熟绢做的衣服,白色的新鞋,佩带着黑鞘宝剑,走上前来叱责他,用唾沫吐他的脸。他吓醒了,原来只是一个梦。坐了整整一夜,心里很不高兴。第二天,召来他的朋友告诉说:“我年轻时就爱好勇力,年纪六十了,没有遭受过挫折侮辱。现在夜里遭到侮辱,我将寻找这个人,如期找到还可以,如果找不到我将为此而死。”每天早晨跟他的朋友一起站在四通八达的街道上,过了三天没有找到,回去以后就自刎而死。要说这是应当尽力去做的却未必,虽说如此,但是他的内心不可受辱,这一点还有能超过的吗?
高义
【题解】
本篇主旨在于推崇“义”。文章说,不管世俗的看法如何,君子“动必缘义,行必诚义”,即一举一动都必须依照“义”的原则。文章列举孔子、墨子、子囊、石渚的事例,说明君子对待赏罚的态度是:“当功以受赏,当罪以受罚。赏不当,虽与之必辞;罚诚当,虽赦之不外。”这样做,符合“义”的原则。
二曰:
君子之自行也,动必缘义,行必诚义,俗虽谓之穷,通也。行不诚义,动不缘义,俗虽谓之通,穷也。然则君子之穷通,有异乎俗者也。故当功以受赏,当罪以受罚。赏不当,虽与之必辞;罚诚当(1),虽赦之不外(2)。度之于国(3),必利长久。长久之于主,必宜内反于心不惭然后动。
【注释】
(1)诚:如果。
(2)不外:不敢推却,指不敢不受惩罚。外,摒弃,推却掉。
(3)度(duó):衡量。
【译文】
第二:
君子自身的所作所为,举动必须遵循义的原则,行为必须忠于义的原则,世俗虽然认为行不通,但君子认为行得通。行为不忠于义的原则,举动不遵循义的原则,世俗虽然认为行得通,但君子认为行不通。这样看来,君子的所谓行不通或行得通,就跟世俗不同了。所以有功就接受相应的奖赏,有罪就接受相应的惩罚。如果不该受赏,那么即使赏给自己,也一定谢绝;如果应该受罚,那么即使赦免自己,也不躲避惩罚。用这种原则考虑国家大事,一定会对国家有长远的利益。要对君主有长远的利益,君子一定要内心反省不感到惭愧然后才行动。
孔子见齐景公(1),景公致廪丘以为养(2)。孔子辞不受,入谓弟子曰(3):“吾闻君子当功以受禄。今说景公(4),景公未之行而赐之廪丘,其不知丘亦甚矣!”令弟子趣驾(5),辞而行。孔子,布衣也,官在鲁司寇,万乘难与比行(6),三王之佐不显焉(7),取舍不苟也夫!
【注释】
(1)齐景公:春秋时齐国君主,前547年—前490年在位。
(2)廪丘:齐邑名,在今山东郓城西北。以为养:指把它(廪丘)作为食邑。
(3)入:当为“出”字之误(依松皋圆说)。
(4)说(shuì):游说,劝说别人使之听从自己的主张。景公:“景”是谥号,此处不该如此称呼,当是追书之辞。
(5)趣(cù):赶快。
(6)比:并。
(7)不显焉:不比他显赫。
【译文】
孔子谒见齐景公,景公送给他廪丘作为食邑。孔子谢绝了,不肯接受,出来以后对学生们说:“我听说君子有功因而接受俸禄,现在我劝说景公听从我的主张,景公还没有实行,却要赏赐给我廪丘,他太不了解我了!”让学生们赶快套好车,告辞以后就走了。孔子这时是平民,他在鲁国只任过司寇之职,然而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君主难以跟他相提并论,禹、汤、文武的辅佐之臣不比他显赫,这是因为他取舍都不苟且啊!
子墨子游公上过于越(1)。公上过语墨子之义,越王说之,谓公上过曰:“子之师苟肯至越,请以故吴之地阴江之浦书社三百以封夫子(2)。”公上过往复于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观越王也,能听吾言、用吾道乎?”公上过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虽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听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于宾萌(3),未敢求仕。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虽全越以与我,吾无所用之。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国,是以义翟也(4)。义翟何必越,虽于中国亦可(5)。”凡人不可不熟论。秦之野人(6),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今可得其国,恐亏其义而辞之,可谓能守行矣。其与秦之野人相去亦远矣。
【注释】
(1)游:用如使动,使……游。公上过:墨子的弟子。
(2)阴江:江名。浦:江边。书社: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书写社人姓名于册籍,称“书社”。借指一定数量的土地及附着于土地的人口。
(3)宾萌:客居之民,从外地迁入的人。萌,民。
(4)翟:当是“粜”(繁体作“糶”,与“翟”形近)字之误(依毕沅说)。粜,卖。
(5)中国:指中原各国。
(6)野人:义同“鄙人”。四郊以外地区为“野”或“鄙”,“野人”即指郊野之农。
【译文】
墨子让公上过到越国游说。公上过讲述了墨子的主张,越王很喜欢,对公上过说:“您的老师如果肯到越国来,我愿把过去吴国的土地阴江沿岸三百社的地方封给他老先生。”公上过回去禀报给墨子,墨子说:“你看越王能听从我的话、采纳我的主张吗?”公上过说:“恐怕不能。”墨子说:“不仅越王不了解我的心意,就是你也不了解我的心意。假如越王听从我的话、采纳我的主张,我衡量自己的身体穿衣,估量自己的肚子吃饭,我将处于客居之民的地位,不敢要求做官;假如越王不听从我的话、不采纳我的主张,即使把整个越国给我,我也用不着它。越王不听从我的话、不采纳我的主张,我却接受他的国家,这就是拿原则做交易。拿原则做交易,何必到越国去?即使中原之国也是可以的。”大凡对于人不可不仔细考察。秦国的鄙野之人,因为一点小利的缘故,弟兄之间就相互打官司,亲人之间就相互残害。现在墨子可以得到越王的国土,却担心损害了自己的道义,因而谢绝了,这可以说是能保持操行了。秦国的鄙野之人与他相距也太远了。
荆人与吴人将战,荆师寡,吴师众。荆将军子囊曰(1):“我与吴人战,必败。败王师,辱王名,亏壤土,忠臣不忍为也。”不复于王而遁。至于郊,使人复于王曰:“臣请死。”王曰:“将军之遁也,以其为利也。今诚利,将军何死?子囊曰:“遁者无罪,则后世之为王臣者,将皆依不利之名而效臣遁。若是,则荆国终为天下挠(2)。”遂伏剑而死。王曰:“请成将军之义。”乃为之桐棺三寸(3),加斧锧其上。人主之患,存而不知所以存,亡而不知所以亡。此存亡之所以数至也。郼、岐之广也(4),万国之顺也,从此生矣(5)。荆之为四十二世矣(6),尝有乾谿、白公之乱矣(7),尝有郑襄、州侯之避矣(8),而今犹为万乘之大国,其时有臣如子囊与!子囊之节,非独厉一世之人臣也(9)。
【注释】
(1)子囊:春秋时楚庄王之子。
(2)挠:挫,挫败。
(3)桐棺三寸:指刑人之棺。棺木只有三寸厚,以此表明是受刑而死。
(4)郼:汤灭桀前的封国。岐:武王灭纣前所居之地。广:扩大。
(5)“万国”二句:这几句大意是说,汤、武王之所以能灭掉桀、纣,统一天下,天下诸侯都归服,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指桀、纣不知存亡的道理)。
(6)“荆之”句:“为”下当脱“荆”或“国”字(王念孙、孙锵鸣说)。
(7)乾谿、白公之乱:楚灵王伐楚,驻札在乾谿;公子弃疾为司马,派人去乾谿瓦解灵王的军队,灵王在乾谿自缢而死。“乾谿之乱”即指此而言。白公,指白公胜,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太子建为郑人所杀,白公胜为报父仇,杀死领兵救郑的楚令尹子西、司马子旗,并占据了楚都。“白公之乱”即指此事而言。
(8)郑襄、州侯之避:指郑袖、州侯助楚王行邪僻。襄,当作“褭”(袖)字(依王念孙说)。郑袖,楚怀王幸姬。州侯,楚襄王宠臣。避:通“辟”,邪僻。
(9)厉:磨砺,勉励。
【译文】
楚国人与吴国人将要作战,楚国军队人少,吴国军队人多。楚国将军子囊说:“我国与吴国作战,必定失败。让君主的军队失败,让君主的名声受辱,使国家的土地受损失,忠臣不忍心这样做。”没有向楚王禀告就逃回来了。到了郊外,派人向楚王禀告说:“我请求被处死。”楚王说:“将军你逃回来,是认为这样做有利啊。现在确实有利,将军你为什么要死呢?”子囊说:“逃回来的如果不加惩处,那么后世当君主将领的人,都会借口作战不利而效法我逃跑。这样,楚国最终就会被天下的诸侯挫败。”于是就用剑自杀而死。楚王说:“让我成全将军他的道义。”就给他做了三寸厚的桐木棺表示惩处,把斧子砧子等刑具放在棺上表示处以死刑。君主的弊病是,保存住国家却不知道为什么会保存住,丧失掉国家却不知道为什么会丧失掉。这就是保存住国家与丧失掉国家的情况频繁出现的原因。郼、岐的扩大,各国的归顺,就是由此产生的。楚国成为国家已经四十二代了,曾经有过灵王被迫在乾谿自缢而死、白公胜杀死子西、子旗攻陷楚都那样的祸乱,曾经有过郑袖、州侯帮楚王行邪僻的事情,可是如今仍然是个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这大概就是因为它经常有像子囊那样的臣子吧!子囊的气节,不只是磨砺一代的臣子啊!
荆昭王之时(1),有士焉曰石渚。其为人也,公直无私,王使为政。道有杀人者,石渚追之,则其父也。还车而反(2),立于廷曰:“杀人者,仆之父也(3)。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4),废国法,不可。失法伏罪,人臣之义也。”于是乎伏斧锧,请死于王。王曰:“追而不及,岂必伏罪哉!子复事矣。”石渚辞曰:“不私其亲,不可谓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谓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废法,臣之行也。”不去斧锧,殁头乎王廷(5)。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为人臣也,可谓忠且孝矣。
【注释】
(1)荆昭王:楚昭王,前515年—前489年在位。
(2)还车:掉转车头。
(3)仆:自称谦词。
(4)阿(ē):偏袒,庇护。
(5)殁头:刎颈。
【译文】
楚昭王时,有个贤士名叫石渚。他为人公正无私,昭王让他治理政事。有个在道上杀人的人,石渚去追赶这个人,原来是他父亲。他掉转车子返回来,站在朝廷上说:“杀人的人是我父亲。对父亲施刑法,我不忍心;偏袒有罪之人,废弃国家刑法,这不可以。执法有失要受惩处,这是臣子应遵守的道义。”于是就趴伏在刑具上,请求在昭王面前受死。昭王说:“追赶杀人的人而没有追上,哪里一定要受惩处呢?你重新担任职务吧。”石渚说:“不偏爱自己的父亲,不可以叫做孝子;侍奉君主而违法曲断,不可以叫做忠臣。您命令赦免我,这是君主的恩惠;不敢废弃刑法,这是臣子的操行。”不让拿掉刑具,在昭王朝廷上自刎而死。按照公正的刑法,违法必定处死,父亲犯法,自己不忍心处以死刑;君主赦免了自己,却不肯接受赦免。石渚作为臣子,可以说是又忠又孝了。
上德
【题解】
所谓“上德”,即以德为上、崇尚道德之意。本篇旨在论述德、义是治理天下和国家的根本。文章指出,“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做到“以德以义”,那么就能“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文章宣扬德义的威力。同时反对“严罚厚赏”,认为这是“衰世之政”。
三曰:
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以德以义,则四海之大,江河之水,不能亢矣(1);太华之高(2),会稽之险(3),不能障矣;阖庐之教(4),孙、吴之兵(5),不能当矣。故古之王者,德回乎天地(6),澹乎四海(7),东西南北,极日月之所烛(8)。天覆地载,爱恶不臧(9)。虚素以公(10),小民皆之(11),其之敌而不知其所以然(12),此之谓顺天。教变容改俗,而莫得其所受之,此之谓顺情。故古之人,身隐而功著,形息而名彰(13),说通而化奋(14),利行乎天下,而民不识。岂必以严罚厚赏哉?严罚厚赏,此衰世之政也。
【注释】
(1)亢:通“抗”,抵御。
(2)太华(huà):即西岳华山。
(3)会稽(kuàijī):即会稽山,在浙江省中部。
(4)阖庐:通作“阖闾”,春秋末期吴国君主,前514年—前496年在位。本书《用民》云:“阖庐试其民于五湖,剑皆加于肩,地流血几不可止。”所谓“阖庐之教”,即指此类事而言。
(5)孙:指孙武,字长卿,春秋时期齐国人,著名的兵家。吴:指吴起,战国时期卫国人,善用兵。初为鲁将,继为魏将,后至楚,为令尹,实行变法。楚悼王死后,被旧贵族射死。
(6)回:转,运转。
(7)澹:通“赡”,足。
(8)烛:照耀。
(9)臧:隐匿。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藏”。
(10)虚素:处虚服素,恬淡质朴的意思。
(11)皆:通“偕”。
(12)之:与。敌:通“适”,往。(以上皆从许维遹说)这句意思是,小民与王皆往(指行公正)而不知其所以然。
(13)形息:指身死。
(14)化奋:教化大行。奋,发扬。
【译文】
第三:
治理天下和国家,莫过于用德,莫过于行义。用德用义,不靠赏赐人民就会努力向善,不靠刑罚邪恶就能制止。这是神农、黄帝的政治。用德用义,那么四海的广大,长江黄河的流水,都不能抵御;华山的高大,会稽山的险峻,都不能阻挡;阖庐的教化,孙武、吴起的军队,都不能抵挡。所以古代称王的人,他们的道德流布天地之间,充满四海之内,东西南北,一直到达日月所能照耀到的地方。他们的道德像天一样覆盖万物,像地一样承载万物,无论对喜爱的还是厌恶的,都不藏匿其道德。他们恬淡质朴,处事公正,小民们也都随之公正,小民与王一起公正处事,自己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这就叫做顺应了天性。王的教化改变了小民的面貌和习俗,小民自己却不知道受了教化,这就叫做顺应了人情。所以古代的人,他们自身隐没了,可是功绩却卓著;他们本身死了,可是名声却显扬。他们的主张畅通,教化大行。他们给天下人带来利益,可是人民并不能察觉到。哪里一定要用严刑厚赏呢?严刑厚赏,这是衰落社会的政治。
三苗不服(1),禹请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闻之,曰:“通乎德之情,则孟门、太行不为险矣(2)。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邮传命(3)。”周明堂金在其后(4),有以见先德后武也(5)。舜其犹此乎!其臧武通于周矣。
【注释】
(1)三苗:也称“有苗”,古部族名,居住在江、淮、荆州一带。传说舜时被迁到三危(今甘肃敦煌一带)。
(2)孟门:古山名,在山西、陕西交界处,绵亘黄河两岸。太行:山名,在山西、河北交界处,多横谷,故有“太行八陉”之称。这里“孟门、太行”指二山之要塞。
(3)疾:速。邮:古代传递文书、供应食宿车马的驿站。
(4)明堂:古代天子宣明政教举行大典的地方。金在其后:指金属乐器及器具陈列于后。依五行说,金主杀气,所以把它作为“武”的象征。
(5)见(xiàn):显示,表明。
【译文】
三苗不归服,禹请求攻打它,舜说:“用德政就可以了。”实行德政三年,三苗就归服了。孔子听到了这件事,说:“通晓了德教的实质,那么孟门、太行山都算不得险峻了。所以说德教的迅速,比用驿车传递命令还快。”周代的朝堂把金属乐器和器物摆在后边,这是用来表示先行德教后用武力啊。舜大概就是这样做的吧!他不轻易动用武力的精神流传到周代了。
晋献公为丽姬远太子(1)。太子申生居曲沃(2),公子重耳居蒲(3),公子夷吾居屈(4)。丽姬谓太子曰:“往昔君梦见姜氏(5)”。太子祠而膳于公(6),丽姬易之。公将尝膳,姬曰:“所由远(7),请使人尝之。”尝人,人死;食狗,狗死。故诛太子。太子不肯自释,曰:“君非丽姬,居不安,食不甘。”遂以剑死。公子夷吾自屈奔梁(8)。公子重耳自蒲奔翟(9)。去翟过卫,卫文公无礼焉(10)。过五鹿(11),如齐,齐桓公死。去齐之曹,曹共公视其骈胁(12),使袒而捕池鱼。去曹过宋,宋襄公加礼焉(13)。之郑,郑文公不敬(14),被瞻谏曰(15):“臣闻贤主不穷穷(16)。今晋公子之从者,皆贤者也。君不礼也,不如杀之。”郑君不听。去郑之荆,荆成王慢焉(17)。去荆之秦,秦缪公入之(18)。晋既定,兴师攻郑,求被瞻。被瞻谓郑君曰:“不若以臣与之。”郑君曰:“此孤之过也。”被瞻曰:“杀臣以免国,臣愿之。”被瞻入晋军,文公将烹之,被瞻据镬而呼曰(19):“三军之士皆听瞻也:自今以来(20),无有忠于其君,忠于其君者将烹。”文公谢焉,罢师,归之于郑。且被瞻忠于其君,而君免于晋患也;行义于郑,而见说于文公也。故义之为利博矣。
【注释】
(1)晋献公:春秋时晋国国君,前676年—前651年在位。丽姬:即骊姬。晋献公伐骊戎,获骊姬。有宠,生奚齐,欲立之,故陷害太子申生。
(2)曲沃:古邑名,晋的别都,在今山西闻喜东北。
(3)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蒲:晋邑名,在今山西隰县西北。
(4)公子夷吾:晋献公之子。屈:晋邑名,在今山西吉县北。
(5)昔:通“夕”。姜氏:即齐姜,太子申生之母,其时已死。
(6)膳:进食,奉献食物。下文“尝膳”之“膳”指食物。
(7)所由远:意思是,膳食是从远处送来的。其时太子居曲沃,自曲沃进膳,所以说“所由远”。由,从。
(8)梁:春秋时国名,嬴姓,后为秦穆公所灭。
(9)翟:也作“狄”,古部族名。
(10)卫文公:春秋时卫国君主,前659年—前635年在位。
(11)五鹿:卫邑名,在今河南濮阳东北。
(12)曹共公:曹国君主,前652年—前618年在位。骈胁:肋骨紧密相连,是一种生理畸形。
(13)宋襄公:春秋时宋国君主,前650年—前637年在位。加:施加。
(14)郑文公:春秋时郑国君主,前672年—前628年在位。
(15)被瞻:郑大夫。
(16)不穷穷:不永远困窘。前“穷”字,终的意思。后“穷”字,困窘,困厄。
(17)荆成王:楚成王,春秋时楚国君主,前671年—前626年在位。慢:怠慢,不敬。
(18)秦缪公:即秦穆公(缪通“穆”),春秋时秦国君主,前659年—前621年在位。入之:指将重耳送入晋国为君。
(19)镬(huò):无足的鼎,形似大锅。
(20)自今以来:从今以后。来,往。
【译文】
晋献公为了丽姬的缘故而疏远了太子。太子申生住在曲沃,公子重耳住在蒲邑,公子夷吾住在屈邑。丽姬对太子说:“前几天夜里君主梦见了姜氏。”太子就祭祀姜氏,并把食品奉献给献公,丽姬用毒食替换了太子进献的膳食。献公要吃膳食,丽姬说:“膳食从远处送来的,请让人先尝尝。”让人尝,人死了;让狗吃,狗死了。所以要杀太子。太子不肯为自己申辩,说:“君主如果没有丽姬,睡觉就不安稳,吃饭就不香甜。”于是就用剑自杀了。公子夷吾从屈邑逃到梁国。公子重耳从蒲城逃到翟。离开翟,经过卫国,卫文公不以礼相待。经过五鹿,到了齐国,正赶上齐桓公死了。又离开齐国到了曹国,曹共公想看看他紧紧相连的肋骨,就让他脱了衣服去捕池里的鱼。离开曹国,经过宋国,宋襄公以礼相待。到了郑国,郑文公不尊重他,被瞻劝告说:“我听说贤明的君主不会永远困窘。现在晋公子随行的人,都是贤德之人。您不以礼相待,不如杀了他。”郑国君主不听从他的劝告。离开郑国,到了楚国,楚成王对他很不敬。离开楚国,到了秦国,秦穆公把他送回晋国。重耳即位以后,发兵攻打郑国,索取被瞻。被瞻对郑国君主说:“不如把我交给晋国。”郑国君主说:“这是我的过错。”被瞻说:“杀死我从而使国家免于灾难,我愿意这样做。”被瞻到了晋国军队里,晋文公要煮死他,被瞻抓住大锅喊道:“三军的兵士都听我说:从今以后,不要再忠于自己的君主了,忠于自己君主的人将被煮死。”文公向他道歉,撤回了军队,让被瞻回到了郑国。被瞻忠于自己的君主,因而君主避免了晋国的祸患;他在郑国按义的原则行事,因而受到了晋文公的喜欢。所以义带来的利益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