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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若的小猪 当前章节:1489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9:11

“陆正轶,”锦官心里旋起一阵酸意,眼泪也涌上来浮在眼眶里,她知道他不是轻易软弱的人,陆正轶一定遭遇到了极大的打击才会失态至此,锦官小心翼翼伸出手臂,触碰到陆正轶的腰际,立即缩了回来,声音都打颤,“哎,你怎么变得那么瘦,不就是个考研吗,连你都那么拼,那我以后怎么混……”

她想要用平时和他讲话时惯用的那种熟稔而调侃的腔调,哪知自己首先便露出破绽,一把哭腔,终于忍不住,抬手捶他一拳,“陆正轶,你到底怎么了?”

“泡芙啊,是这样的,你不要怕,我把一切告诉你,”陆正轶终于放开祝锦官,依然俯着身子看着她,眉梢眼角都是浓浓的倦怠,“不久前我接到电话,我的家人,生活在S市的家人,遭遇……灭门……”

看着锦官陡然瞪大的双眼,陆正轶抿了抿唇角,眸色里是一大片深沉无边的墨色,他轻轻叹了口气,“这样的事情,或许并不应该说给你听……锦官,你的世界,从来都是童话一般纯洁干净的……”

好像有一把锋利的尖刀毫无预警地突刺到心间上,锦官只觉得心里一阵钻心刺骨的疼痛袭来,她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眼泪早已脱离眼眶无声无息地流下来。

陆正轶知道锦官大概想说什么,他伸手用指腹给她擦眼泪,“不许哭,我家人做生意向来清白,无愧于心……事情总是会有解决办法的。泡芙,我是学习法律的人,你知道,如果我还不相信‘邪不胜正’这个道理的话,那么这几年的努力,还能有什么意义?”

“我的父母还在重伤昏迷,我马上要飞回去参与事情的调查和解决,警察在电话里说得并不清楚……刚刚我真是怕,一直以来我的人生顺风顺水,没有遭遇过这样巨大的变故,一时失控……”陆正轶此时的表情同刚才那样冷凝的样子比起来已经缓和不少,好似卸去所有防备一般,紧绷的神经松缓了一些,声音也渐渐有了温度,“泡芙,还好你在……”

“陆正轶,需要帮忙的话你可以和我说,你可以放心,我再也不会把手机调成静音……还有就是,我爸爸是西医我爷爷是中医,那边如果不行可以到这边来治疗……”锦官也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些什么,她太紧张,“要不要我陪你回去,反正陆正轶,我都陪你两年了。”

“泡芙,你已经帮我这么多。”

陆正轶离开的时候在锦官耳边小声说:“喂,锦官,刚刚是我第二次拥抱你吧?嗨,你一直那么温暖,像是sunshine,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呃,靠近并且守护,好似动漫里的那个执事,尽管是一只恶魔,可是也拥有他想要守护的东西……”

他还说:“泡芙,不管你在哪里,站在谁的身边……你都在我的这里。”他就势指了指自己心口的位置,勉强露出一丝笑意,转身离去。

锦官无言,只能站在那里,目送着陆正轶办理手续,然后进登机口,等到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她才敢轻轻松一口气,却立即发现自己几乎站立不稳,两只手簌簌地打颤不止。

《余生晚也》的番外1

《余生》包月了,所以番外发到新文里。

因为宿舍现在开始限电,写作条件有限,所以更新不定期、、、、但是会尽量周更三次四次

谢谢你们看它俞阳子爱上江昊年,似乎是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

那时候仅仅只有十三岁而已,十三岁的女孩子,华裔,黑衫,有一双深深的黑色瞳孔,倒映着与年龄不相符合的魅惑与妖冶,又带着异族的血统,目光清冽不羁,一身波西米亚气质,小小的波西米亚彼时流落在缅甸一处以赌石闻名的城市。

这个女孩子一身黑衣,偏偏手捧着有如火海一般亮烈的红色玫瑰。

她在卖花。

正是酷热闷燥的夏季黄昏,街头的少女不似别的卖花女那样,捧着花束跟跑在行人的身旁脚后,一脸渴望一身疲惫,俞阳子只是站在那里,人潮来往的渡口,夕阳沉醉,在天际线的边沿燃烧出冲天的晚霞,她的目光沉静,眼角微翘,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倨傲地站着。

就这样,江昊年见到她。

他已经不是初谙情事的懵懂少年,在他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已经经历过不少女人,妩媚的,青春的,热情的,天真的,他见证过许多女孩成长为女子的成人礼,以血的方式,以惨烈的性的方式。

他自然也熟悉女子们的表情,情/欲的,深情的,思切的,渴慕的,可是在眼前这个女子身上,或者并不能称她为女子,她虽然高瘦纤巧,但是就发育来看,只不过还是一个孩子。可是在这个孩子身上,他看到了深深的厌倦。

那种经历了生命幻灭之后的,浓浓的,疲累的,厌倦感觉。

你可以在一个老女人故作娇矜的时候捕捉到她身上的天真,但是你很难在一个孩子没有遮掩的脸上看到沧桑——那种与生俱来一般的倦怠,慵懒,媚气,像是一朵花,已经开到全盛,下一秒就要开始腐坏,堕落,毁灭,万劫不复。

那种美丽简直像是初阳一般要喷薄而出。

实在是太过惊心动魄。

所以他走近她,仿佛是冥冥之中设定好一般,他要遇见她,闻到她满怀的浓郁的玫瑰花香。

黑衫下的身体又瘦又细,但是力气却非常大,江昊年走近了,才发现她后面背着一个极大的双肩背包,很胀,可以猜出塞满了东西,她却站得笔直,他在她黑色的瞳孔里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蔷薇科的花。”他看着她一头栗子色的长发,用中文说,“如果在鬓边别一只粉玫瑰,你将会愈发美丽。”

她仰着脸看他,笑了,露出很深的梨涡,美得耀眼,“先生,你要买花吗?”

江昊年摇头,“我并不买花。”花是太多娇贵的东西,同女人一样,他总是谨慎靠近。

眼前的人一弯身,满怀的玫瑰洒了一地,像是一摊血,俞阳子看着一地残花,轻声叹息,“你不买花,那我还留着它们有什么用?”说完,撩一撩头发,黑色衣角擦过江昊年的衣襟,原来这样燠热的傍晚竟然还有可能来了一场风。

他看了一眼地上的玫瑰,只轻轻做了个手势,后面有侍从给俞阳子递上金钱,非常丰厚的一笔钱,足足可以拿去开一间花店。

她却露出惊愕的神色来,随后小鼻子气得皱成一团,“我不要钱!”

他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只是在看着一个孩子,“那你要怎么样?”

俞阳子注视着他,没有预兆地笑了,脸上依旧有致命的倦怠感,却忽地多了很多明媚的神采来,很艳,“呶,你是要去那里吧?”

那是赌场,赌石的地方。

“你带着我去,我会是你的luckycharm!”

当晚,在俞阳子的示意下,江昊年开了一块石头,那块石头表面很是平淡无奇,普通的赭色外表,切开很深的地方都没有半点玉石的痕迹,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要相信这是一块死石了。

就是这样一块被其他人否定掉的石头,最后开出了最纯正最优质的蓝色的翡翠玉。

它给江昊年带来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等江昊年看着顽石变为美玉的时候,他突然发现,站在自己身边的俞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鬓角插了一朵粉玫瑰,正斜着眼睛看他。

周围人声鼎沸,他却很清楚地听到她的声音一字一句地传进耳蜗里来,她说,“我很喜欢你。我可不可以喜欢你呢?”

后来,后来江昊年依然经历过一些女人,他听过很多情话,但是唯一记住的,只有两句——俞阳子说的,算是一句。

我很喜欢你。我可不可以喜欢你呢?

这样热烈,这样落寞,这样无可奈何的话,偏偏是一句情话。

又偏偏由她来说出来。

自古以来,美人便不自觉地会受到一些优待,做事情大多容易成功。而同时,人们也不能要求美人太多,她有美的自觉就够了。

俞阳子运气够好,不仅是赌石,戏路也走得非常顺利,有人捧,作品又卖座,不过才十六岁,已经拿得影后。

拿奖后的庆功宴上,江昊年派人送来的礼物是一件珠宝,那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东西,温莎夫人的遗物,玫瑰红的胸针,来自蒂凡尼,拍卖价格几乎是天价的东西。

众人艳羡地叫嚷着“阳子你赶快戴上这件宝贝吧”,俞阳子却不置一词,盯着那夺目的红色看了好久,目光里浮着冰冷的寒冰,她一把丢掷了那个盛放着珠宝的盒子,语气不屑且有怒意,“不过是碳!”

在场的每个人无不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叹着这是唱的哪一出?

俞阳子提着礼物厚重的裙摆离开了公众的视线,坐在休息室一个没有灯光的角落里打电话。

江昊年的声音里似有笑意,“怎么了?礼物不喜欢?”

“我不要死人留下来的东西。”温莎公爵死后,华利丝的生命也灰了,守着一大堆故人留下来的珠宝又有何用。那些不过是碳,而最珍贵的人,却已经不在自己身边。

“那想要什么?”

她捏着电话,一言不发。

终于,江昊年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说,“阳子,你是主角,不能缺席太久。”

她嘴角升起一抹笑,“江昊年,你知道的,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吻而已。”

她至始至终都没有得到那个希冀中的吻。

江昊年结婚的前一天,江宅一片沉郁萧瑟的气氛,俞阳子先是在私家马场以一把AK47射杀了一匹红棕色的英国纯血马,后来又在厨房把明天婚礼的蛋糕狠狠砸烂。

那匹马是陆雅言听说江昊年喜欢骑马之后送过来的,蛋糕也是准新娘娘家提前送来的心意。

婚房的家具,床单,地毯,被刀砍刀割,伤痕累累,俞阳子累了,便坐在支离破碎的地毯上喝一瓶红酒。

江昊年进来的时候,她只是抬头淡淡看他一眼,声音平静无波,“江昊年,他们是对的,他们说,自古以来,凡是花瓶,最后没有一个会有好结果。看,我就是这样。”

他对她伸出手臂,“阳子,站起来。”

她无动于衷,摇了摇头,“江昊年,你要怎么安排我呢?我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

他并没有收回手,还有维持着那个姿势,像半个拥抱,“我不会左右你的生活,你可以自由选择你的人生。”

俞阳子的最近残留着一丝酒精的痕迹,绯红色,非常诱人,她眯着眼睛对她嫣然一笑,然后便开始脱衣服。

一件,两件,脱得非常用力,非常凶猛,然后她攀上他的手臂,欺身过去。

“江昊年,你抱一抱我,好不好?”

那一年她十七岁,拍了七部电影,部部成功,既叫好又叫座,最年轻的影后,美得史无前例,是城中无数乌衣子弟的梦中女神。

那一天,十七岁的温热的身体苦苦地企求男人的拥抱,她舍尽了羞耻之心,拼尽了力气,紧紧地抓住他。

江昊年的表情一如既往地清冷,淡漠,遥不可及,他轻轻拍了拍她柔软白皙的脊背,“阳子,不要闹。”

不动声色却是无比坚定的拒绝。

俞阳子的脸颊深深地埋在他的臂弯里,鬓角的玫瑰开得近乎颓败,散发着靡丽的香气,她似乎异常疲倦,听到他的话后大大地吸了一口气,张开了嘴,狠厉地咬在了他的手臂上。

那么激烈的爱意,那么激烈的恨意。

“余生之年,我再不会与你相见。”能够牵扯进余生的,大抵要与爱有关。

她一直是最难的那一个,因为爱得深,爱得早,爱得无处可逃。

很久很久,江昊年都没有声响,俞阳子感觉到嘴里蔓延着的愈来愈浓的血腥味道,却不敢抬起头,也不敢松开嘴,她心里非常清楚,她一旦松开他,就是要永远地诀别了。

庭院深深,玫瑰在暗夜地无声无息悄然盛放,直至开到败落。

婚礼的那一天,俞阳子不知所踪,给他留下的东西,是那只昂贵的红宝石胸针,还有一张便签,她的字没有人那么美,只有一行,却很难认:

你是受到上帝祝福的摩西,将海水分开。

《旧约》里说,摩西出埃及被困于红海前,受上帝赐福得将海水一分为二,得以率领犹太人渡海。

于她而言,他便是受上帝祝福的摩西,带领她,泅渡过茫茫无边深海。

她必须爱他,就像万劫不复的宿命。

后来江昊年在报纸上看到俞阳子生女的报道,附着照片,她戴着巨大的黑超,依旧穿黑,像一只翩跹的黑蝴蝶,悠悠然飞过茫茫人海。

她的孩子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点漆的眸子,在报纸粗糙的印刷下,还是无端地显出惊艳来。

陆雅言坐在他身边,感叹一句,“这可怎么好,妈妈生得那么美,女儿也是安琪儿,一双祸水可是。”

他淡淡看她一眼,没有说话。

俞阳子在十八岁时诞下的孩子,取名为俞笙婉,孩子父亲不明。

第四个吻

陆正轶的飞机正在平稳飞行,他戴着眼罩,强迫自己闭上眼睛。

记忆中,他还没有遇到过什么事情,能使他惊慌,甚至是这样惊慌。当然,也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再次惊慌了。因为他知道,这已经是能发生的最坏的事情。

在机场看见祝锦官陡然失色的表情,以及瞬间白下去的脸色,他再也不能忍心告诉她,他所遭遇到的那个真相,究竟是什么样子。

祝锦官一时紧张,甚至并未注意到他的措辞的前后矛盾,已经死去的人,哪里再来谈什么重伤与昏迷呢?不过是他欺人也自欺的借口罢了。

所以看到她一脸惊慌地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对他说明,她家可以在医疗方面提供支持的时候,他蓦地感到心酸。

灭门……惨案……一切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陆正轶甚至已经有些忘记自己初初听到事情真相时的反应了,唯一记得的,便是大脑中那巨大的“嗡”的一声响,好像在里面倒塌了一座山。

所有的表情神经都被禁锢住,一时间再镇定的人都变得失魂落魄。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此次回去,便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在离开之前,他想再见一见祝锦官。似乎只有看见她,陆正轶才能努力说服自己去相信,相信自己口中的所谓的邪不胜正——尽管在此之前,他已经不再那么笃定这个信仰了。

戴着眼罩的眼前一片浓重的黑暗,陆正轶和祝锦官是银他妈的死忠,所以各自的眼罩都是动漫中总悟君的那个经典的冲田眼罩,红底,上面有一双睁得非常大又非常空茫的大眼睛。非常鬼马。

他记得这眼罩还是祝锦官在网上淘回来的,她起初自己拿了一只在他面前显摆,“怎么样,陆正轶,是不是很萌?现实中一直做M的祝锦官现在终于有机会做一个超S啦!”(某若注一下:在银他妈里面,冲田眼罩是总悟君的萌点呀,总悟君是一个很大的超S呀==)

陆正轶是银他妈字幕组的成员,他们成员间甚至组织过一个小型的同城聚会,聚会间众人大玩cosplay,结束后有一个女孩子摘了头上的一副猫耳送给陆正轶作纪念。

是非常Q的一副猫耳,据说是动漫达人去日本的时候买回来的,做工很精巧,棉质的质料摸在手中非常柔软。陆正轶笃定祝锦官抗拒不了这样的东西,果然,很轻松地换来她一副眼罩。

当时锦官兴高采烈地挥着那副猫耳,往头上靠了靠,一脸满足状,口中还不忘记念念有词,“陆正轶,你都不知道我找了它有多久,太可爱啊,果然是出自银他妈啊。”

他的唇角漾出笑容,又有些无奈,“泡芙,你太容易知足了。”她的确是太简单太容易知足,不挑食,不(无故)逃课,有道德有理想,尽管那理想甚至只是渺小到能每周准时跟到一部动漫而已。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到有些不可思议的女生,偏偏拥有足够的力量和气场,来使身边的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学生会其实就如同一个微型的社会,事情多且杂,一般做到干部级别的大多是能推则推,把事情全部推给下面去做——这是大家都非常心知肚明的事情,而祝锦官偏偏打破了这个惯例,部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总能看见她参合的影子。

小到想点子画海报,大到买东西跑赞助,每一样她都能干得圆满,并且兴致勃勃。

哪里有半点副主席的样子?

陆正轶想,所谓的积沙成塔,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他甚至还想过,程子言之所以那么早就套牢祝锦官,是不是也是因为她是这个样子的?

温暖,宁和,看见她,人会突然间没有一丝欲念。非常非常稀少的家伙,却偏偏被他遇见。

苏苏出现的时候,非常雀跃,远远地看见锦官,便挥起手臂大叫她的名字,“嗨,锦官!看这里看这里!”

锦官正在走神中,听见这平地一声雷,“啊”地一声元神复位,“哎,苏苏,欢迎回来。”说着,自觉走过去帮苏苏拿行李。

苏苏过来,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把锦官看了个遍,叫起来,“咦?锦官,你一个人啊?”

“是啊。不然内,还有谁?”

苏苏炸起来,“祝锦官,你开学就大三了哎,为毛还没有男银?”

锦官头痛,不止男银,连男人都有了……可是又不能立刻和苏苏说,否则对方一定会在公共场合扰攘起来。加上适才与陆正轶见那一面,锦官整个人的心情还down在谷底,一点久别重逢的倾谈欲望都没有。

于是锦官便沉默着听苏苏在一旁抒情,没走几步,突然耳边静下来,热闹闹的苏苏童鞋可不是安于室的小女子,锦官疑惑地抬起头看看她,看到苏苏的表情有些意外,又有些惊喜。

顺着苏苏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了程子言。

已经是傍晚了,晚霞已经染红了天际线,像是在那里烧起了一片火,非常艳丽。而程子言穿着一件浅色的格子衬衫,逆着光站在那里,整个人好像是被上帝恩宠的神祗一般,面冠如玉,目如朗星,俊雅得有些失真。

难怪苏苏要看得呆了。

“祝锦官,”程子言隔着些距离叫锦官的名字,“你搞什么?手机怎么关机了?”

“手机没电了。”看到程子言站在那里,锦官微微松了口气,心里实在太乱了,想来已经不能坚持着再陪苏苏回家,现在程子言在这里,索性让他帮忙送一下就好。于是便和苏苏走过去,对他说,“程子言,你帮忙送苏苏回家好不好?我身体不舒服,就先回去了。”

然后又转身对苏苏说,“苏苏,改天找你玩吧!”

程子言深深看了锦官一眼,接过她手中的行李,淡然地说一句,“先送苏苏,再一起回家吧,现在路上堵车,你不好拦车。”

苏苏并没有注意到锦官有些难看的脸色,见到有帅哥相送,自然心情大好,拉着锦官走得腿脚生风,还不忘对程子言眨眼睛,“那就谢谢你啦!”

趁着程子言过去开车的间隙,苏苏凑到锦官耳边小声说了句,“嗨,锦官,记不记得我在网上和你说的话呀?”

“是什么?”

“把小言言介绍给我啊!”

锦官:“……”她现在更加不敢把真相拿来与苏苏分享了,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因为灭顶的幻灭感而一把掐死她。

因为是傍晚的下班高峰期,堵车是必然的。上车的时候苏苏特意挑了副驾驶的位置坐下来,天生善言的苏苏和程子言聊起来更加有如神助,天南地北,气象万千。

其实,大多只是苏苏一个人在说,程子言本来就不爱多说话,加上专注开车,更是惜字如金,往往在苏苏说到山穷水尽的地方,他不痛不痒吐出几个字来,于是……一切就又柳暗花明了。对方又开始眉飞色舞起来——苏苏同学又一次彻底贯彻了“重色轻友”这一伟大的人生信条。

锦官坐在后座一直缄默,一句话都没有,思绪也早飞至九霄云外去。程子言透过后视镜淡淡看她一眼,视线中的女孩子脸色苍白,蹙眉,眼尾弯下来,轻易地泄露出内心的所有情绪。

但是他并没有打扰她。

锦官甚至不知道苏苏是什么时候到家什么时候下车的,等到程子言再次停下车的时候,已经是在回家的路上了。

那是一个略微有些急促的刹车,短暂的缓冲之后,程子言回头看着她,“锦官,坐前面来吧。”

锦官这才抬起眼睛,看了看外面,已经是夜晚了,天空中闪烁着几颗不知名的星星,她不觉有些惊讶,“苏苏已经下车了哦?”突然间,她想对程子言说些什么,可以是关于苏苏也可以是关于陆正轶,可是张了张口,却无从开口。

“你一直在神游,当然什么都不知道。”程子言下车,给锦官开了门,坐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坐定后,他并没有立即开车,而是转过身来轻轻对她说,“把安全带系上。”

“哦。”锦官低头找安全带,因为没有开车内灯,所以光线很暗,看得不太清晰,一时间找不到安全带的头,“程子言,我找不到哎……”

于是男人的身体慢慢靠过来,微微俯下身,垂着眼眸,一脸认真的表情。

两个人越靠越近,锦官甚至能清楚听到对方的呼吸。

都说狭仄的空间里极容易产生暧昧。

当然,还有吻戏。

一肚皮坏心肠的程子言自然没有帮锦官找到安全带的头,他的脸忽地往上一转,然后锦官只觉得一个闪神间,有一个温热的唇贴了上来。

这是他们的第四次亲吻。吻的严丝合缝。

锦官立刻心脏停跳半拍,不用想也知道此时她的脸已经烧红得如同煮熟的螃蟹一般。(依旧是贪吃者的思维嘛==),而咫尺之间的程子言却淡定自如好像在啃一只鸭脖,锦官忍不住开始怨念,偏偏对方贴的太紧,她根本使不上劲来推开他。

锦官并不知道在她之前,程子言到底有没有过其他的接吻经历,如果有,她实在要感慨一句,老师讲得是没错的,果然是一切来源于实践,否则这么一个平时喜欢摆着脸冷着眼睛看人的程子言如何会有那么好的……接吻技巧。他一只巧舌轻轻撬开她的唇齿,然后卷进口中疯狂地攻城略地,声息吐纳之间,锦官甚至觉得自己有一些沉醉。

残留的一些清醒又让她想起,如果程子言在之前并没有过这样经历的话,那这个男人真是可怕,不仅脑子好使,连接吻这种事情,都可以无师自通,且通得这般纯粹透彻。

当然,锦官心里比较倾向第二种猜测。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等到这个吻被程子言无限延伸放大之后,他才轻轻松开她,锦官瞪着他,微微有些喘,然后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嘴角边翻起的笑意,以及他伸手开了车内灯,随后轻轻摊开右手,柔和的灯光柔柔地洒下来,锦官看清楚程子言手心中的东西——是那只安全带的头。

守护的东西

秋凉,大家保重锦官回到家,胡乱扒了几口饭,妈妈去楼下跳舞了,家里只有老爸开着电视,戴着眼睛坐在那里看报纸。

接连咽了几口米饭锦官才忽地意识到——老妈竟然没有给她留饭!

准确来说,应该是留菜才对,因为餐桌上除了搁了一碗米饭以外,其它的只放了两个盛泡菜的小碟子。这对像锦官这样爱生活爱美食的姑娘来说,自然是太寒碜了,于是忍不住对老爸怨念,“爸爸,你们晚饭就吃这个吗?亏我还天天陪老妈去跳舞健身,身体还没锻炼好,首先就要营养不良了……”

祝爸爸把头从报纸堆里抬起来看一眼锦官,“哦,你怎么吃了一半的饭才想起来要菜?菜给你留了,在锅里保温着嘛。”

又说:“子言不是说带你和苏苏在外面吃的吗?”

锦官哑然,刚刚在车里被程子言耍了手段再次被吻的事情让她很乱的心情一再降至冰点,于是全程黑面保持到家,哪里会和他在外面吃饭?

于是回答老爸,“不喜欢在外面吃,外面的菜油都那么重,已经那么胖了……”

面对女儿前后全然相悖的措辞,祝爸爸黑线无语,起身去厨房给女儿端菜。

因为有一份红烧排骨稍稍凉了些,于是祝爸爸把盘子放进微波炉,扬声对锦官说,“锦官,你等下再吃,爸爸把菜再给你热一下。”

却没有人应,客厅的电视声音却愈发大了起来。

祝爸爸转身进了客厅,却看见锦官顿在电视剧前,眼睛睁得又圆又大,脸上的表情带着惊恐又带着悲恸。

那是一则社会新闻,时间很短,很多镜头只是极快地一闪而过,关于发生在S市的一宗灭门惨案。

S市是国内著名的金融城市,经济发展得又好又快,富豪商贾不计其数,然而,再美好的事物也有其阴暗面,在那样繁华的大都市里,金钱与罪恶总是不乏千丝万缕的联系。类似惨案的发生,也并不是难得一遇的事情。

锦官的声音有些散乱,喃喃地,并没有看向身边的父亲,“爸爸,所谓的灭门,是不是……他们全部……不在了?”

女儿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祝爸爸自然知道这事情必定牵扯到她熟识的某个人,然,他还是告诉她事实,尽管他知道,锦官自己心里完全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她这么问他,不过是还带着些侥幸的心思。

“是不在了。”父亲这样回答她,太医生了,语气冷静,甚至还加了一句,“药石无用。”

锦官顿时表情僵住,整个人也立即瘫倒在一旁的沙发上,声音激动,“爸爸,怎么办?这是陆正轶家呀……”

就在几个小时前,那个人还拼命地在机场找到她,狠狠地拥抱过她,还反过来轻轻地安慰她,用指腹擦去她的眼泪,甚至撒了一个谎。

其实,他早就知道了吧……知道他孤注一掷地回去,不过是去面对一座黑色的颓靡的废墟罢了……

锦官泪眼朦胧间想到,陆正轶他当时到底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对她说出那些话的?所谓的父母重伤昏迷,所谓的事情总是会有解决的办法……其实,他在说出这样话的同时,心里的另一方,已经早把它们否定了吧?

不一会儿,锦官妈妈风风火火赶回家,一进家门就对着老公抱怨,“锦官呢,不是回来了么,怎么没去陪我跳舞啊?没有她站在我前面示范,我都不会跳了。”

祝爸爸对她比了手势,示意安静一点,然后凑到老婆耳边,把刚刚新闻的情况以及女儿的反应和妻子说了,祝妈妈听罢一阵怔忪,然后发出一阵长长的感慨,“唉——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啊,陆陆回去后,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祝爸爸听到从老婆口中蹦出的“陆陆”一词,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抚额想了一下,“应该不会。”

又说:“倒是咱家闺女,刚刚打了无数个电话过去,都没通,急的在房间里跺脚呢。”

“哎,听子言说锦官下午去机场接苏苏的,会不会顺便见了一下陆正轶啊?也难怪锦官伤心,她和陆陆……那感情……”祝妈妈总结到这里,突然抬起头,眼神变得无比纠结起来,盯住老公,“呀?你说我们家闺女会不会爱上陆正轶啦?所谓的不撞不相识啊。”

“你别胡说!”被秒杀了。

“千里姻缘一线牵。”祝妈妈越发觉得自己的推理十二分靠谱,随即站起来,“看来我们得对女儿的终身大事好好规划一下了。”

祝爸爸抚额,“现在是锦官情绪低落的情况好不好,她刚刚跟我商量,让我答应她去一次S市。”

“你不会答应了吧?”

“这么大的事情我怎么会自作主张!”祝爸爸是好男银,向来信奉老婆最大的原则,“何况陆家那边现在情况一定很乱,锦官就是去了,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我只是想去安慰一下陆正轶,他一定很难过。”锦官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父母身后,眼睛红红的,声音很轻,“他一下子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了家,他怎么办,怎么生活呢?”

锦官记得陆正轶在抢她那碗面的时候说的羡慕他们本地学生可以经常回家的话,虽然是很无心的几个句子,锦官却很牢地记住了,因为当时她在陆正轶的眼神里,看不出一丝玩笑的意味。

他真的是一个温暖也渴望被温暖的人。

锦官爸爸对女儿说:“耐心等等,小陆回去后应该会联系你,有什么事到时候再说,现在你难过也没有用……快去吃点东西,都饿瘦了。”

完全没了食欲,锦官潦草地吃了些东西,洗完澡爬到床上,手机还是丝毫没有反应,陆正轶那边还是关机状态。心里感觉一阵茫然,觉得身体的某一块似乎突然空掉了,一大片空白,有些无情有些冰冷的白色瞬间将她吞噬。

于是翻身起来上网,然后发现最新一集的银他妈终于更新了,台词的TOP榜上,银时的一句台词一直让锦官为之印象深刻,它很短,听到的多了几乎可以死记下来。

我要守护的东西一直都没有变过啊。

不管前方是腥风血雨还是利剑劲刀,坂田银时都没有退后过任何一点点,纵使他被别人认为是废柴是大叔,可是啊,他守护的东西一直都没有变啊。

是什么东西让人这样抵死为它抵死着守护着,战斗着,宁死不屈着。

——是灵魂。

锦官以前和陆正轶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听他有些装B兮兮地念起这一句日语,孔雀男很爱显摆,仗着音色纯正优美,有时候这一句话他会变着不同的声调在锦官耳边念上无数遍,一边扬着眉一边还不忘打趣锦官,“怎么样,泡芙,有没有觉得我很厉害?”

然后锦官把头从一堆杂物中抬起来,指了指桌上的东西,“陆孔雀主席,我们赶紧做完事情走人好不好?我还有社团活动要参加还有高数作业要写哎。”

然后他继续笑着看她两眼,就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坐着看策划改策划想点子,再说话的时候已经是好久以后,他搞定手头所有的工作,抬起头对对面的锦官皱眉,表情纠结像是被谁给打了,“泡芙,饿死了,我们出去吃牛肉羹吧,我请客,你付钱。”

锦官一度很习惯这样的氛围,偌大的学生会值班室只有他们两个高层留下来干着最底层的事情,偏偏陆正轶天生热爱使唤人,于是泡茶打扫接待画海报等等这类琐碎的事情全部摊到锦官身上,渐渐地,祝锦官开始在原本并不熟悉的领域得心应手,陆正轶偶尔会状似一本正经感慨一下,“抚养一个大神多么不容易啊,泡芙,如果以后你发迹了,可别忘了我。”

每每这时,锦官就睁大眼睛狂瞪陆正轶,值班室的白色灯光太亮太刺眼,对面的男生挑着眉,桃花眼很妖娆,笑得很是邪佞,却又奇怪地显出十分清朗来,一点也不惹人生厌,于是锦官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灯光太耀目还是陆正轶笑得太好看,于是便再也生不起气来。埋下头继续做着手中陆正轶吩咐下来的乱七八糟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陆正轶有意无意对她的“施压”,导致锦官在班级中尽管不得徐严二人的欢心,但仍然和其他同学相处的非常融洽,毕竟,谁会讨厌一个没有机心同时又相当会做事的女孩子呢?

每一个人都不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完人,连银他妈的男主角都是一个卷毛死鱼眼完全没有萌之元素的怪蜀黍,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另一件东西的守护者。

爱情的守护者,忠诚的守护者,灵魂的守护者……另一个人的守护者……

锦官想,如果可以,她还是会愿意像从前一样,鞍前马后,披星戴月,守在那个人的身边。

不管他是不是需要陪伴,不管他的方向是哪一处,她只要知道他的位置,便不会让他一个人独自站在那里。

人拥有的这一颗心,如果不拿来守护着什么东西,实在是会显得太过苍白。

你忒狠了

一直失眠到后半夜,都没有等到陆正轶的电话,反而在凌晨四点钟的时候,锦官刚刚进入浅眠,接到了华田的电话。

华田的声音无比激动,夜猫子看来又熬夜到现在,“锦官,我刚爬到床上,突然想起来,你还没有告诉我选课的那个有没有改掉哎?”

“我不知道啊……”锦官实在不敢对华田说她忘了和程子言说这件事情,支吾着,“天亮了我再去问问程子言吧。”

“一定要纠缠着把这课改过来啊,放着便宜不占实在不是君子之道。”华田情绪昂然,“不然的话,小官官,看我不拿宿舍的那件肚兜捂死你!”

锦官只觉得头晕脑胀,实在没有心情说笑,“华田,好困哦,你也洗洗睡吧,实在选不上也没办法,大不了就去学西点制作嘛。”

“不行不行,”对方连连否定,“现在让我去修那门课,简直就是让我去SHI嘛。”

华田的担心实在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放假前夕的时候,有一个食品工程学院的男生在图书馆对赶去还书的华田一见钟情。

其实按照华田童鞋自己惯有的认知就是: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所以,没有什么好焦灼的。

但是事情的发展总是会超乎人的预料,否则,这个世界便会少去太多惊喜与意外。

华田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是读自己的背影一见钟情啊,是背影背影啊……在对锦官重复了无数个“背影“之后,被人倾慕到麻木了的华田也开始不淡定了,她一脸愁苦,“怎么办?我哪知道老娘的一个背影就能让后面的小受感觉如此销魂……”

销魂到对方在放假最后几天便开始展开强劲攻势企图来赢得美人归——而祖师奶奶说了,通向男人的心要经过胃,食品男直接扩大了这句话的外延,笃定着征服一个女人的心也要从她的胃开始下手。于是……

于是,在收到男生华丽丽的爱心便当后,华田彻底暴走着泪奔了。

那份便当是牛排——约莫三分熟的牛排。鲜艳、刺激……带着血腥的恐惧。

他还信誓旦旦,“以后我每天给你弄吃的来……”

所以锦官非常能理解华田的忧伤,于是安慰她说:“华田,天亮的时候我打电话问问程子言,实在不行让他去学校系统那里帮你改一下,应该没问题的。”

挂断电话,锦官突然觉得更加入睡困难了,昼长夜短的盛夏时节,天亮的特别早,不过是四点多,天色已经是那种朦胧的蟹青色了。

实在睡不着,摸出手机打给了程子言,对方接的很快,声音惺忪,带着些慵懒销魂的错觉,“锦官,怎么了?”

“下学期的公选课,你能帮华田改一下选课吗,就改成上次你说的那个西方建筑学,可以吗?”

“你那么早打给我,就是要和我说这个事情?”程子言的声音中有些玩味,他轻笑一下,“嗨,老婆,早安。”

“程子言……”

“其实我更愿意听到你叫我别的…呃,比如说相公什么的。”

还“相公”,不学苏苏那样叫你“小言言”就很不错了,锦官心里暗忖,然后一阵恶寒,赶紧把话题岔开,“昨天我手机没电,你怎么知道我在机场的?”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才听见程子言说:“只要想知道,就会努力去知道。锦官,我想找你,就能找到你。”

“嘁,”锦官小声鄙夷他,“你去问我妈妈的吧,这有什么难的?”

程子言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思索着电话里的这姑娘一定是被什么事情纠结到睡不好觉,他按了一下太阳穴,耐心回答她,“不是,不是通过你妈妈问的。是我问了别人,先知道了陆正轶的去向,然后才找到你。”

“啊?”锦官有些惊讶,“你知道陆正轶的去向?”

“他的朋友说他买了机票回家。”

锦官不做声,程子言又说:“祝锦官,你觉得你背着相公出去见男人算不算爬墙呢?”

“明明就是去接苏苏的,和陆正轶是偶遇。”锦官并不想把陆正轶家发生的事情告诉程子言,首先是因为程子言并不能帮什么忙,其次是明白陆正轶应该不愿意让很多人知道他的事情。

那头“哦”了一声,“也没见你接到苏苏有多高兴啊。”

“那是因为她看见你已经足够高兴了。”见到少女时期便心仪的男人,并且那个男人没有长残了没有变猥琐了还是更加大神了,苏苏当然会很高兴。

“那我很荣幸。”程子言说的有板有眼,“你身边的人,能讨好一个是一个。”

“可是苏苏要我把你介绍给她哎。”一个不小心,说漏了嘴。

“那你怎么说?”

锦官不说话了。

过了好大一会儿,程子言终于开口追问,“祝锦官,你怎么反应的?”

锦官不耐,“我就这种反应啊,沉默呗。难道要我做两面小旗子,帮她摇旗呐威啊?”

程子言又是一阵轻笑,笑完了对她说:“恩,锦官,你能这样反应已经很不错了……假如你摇旗了……呵,现在我就把我家房顶拆了,让你掉下来摔死。”

锦官黑线,咬牙道:“程子言,你忒狠了!”

“一般狠吧……我还是很低调的,否则直接把红本本拿给苏苏看了。”程子言看了看一旁的时钟,督促道:“好了,锦官,感紧睡觉去,选课的事情不要紧张,我来帮你们弄。”

“唔,”锦官如释重负,打了个哈欠,“程子言,我真的困了,要睡了。晚安。”

程子言把电话扔到矮几上,又拿起空调的遥控器,将温度调高了一些。

然后……还是睡不着了。

人失眠无非是有心事,能在他心中占据心事的人,左右也不过那么几个。小妻子祝锦官实在是名至实归。

事实上,就在两天前,程子言和陆正轶见过面。

而所谓的,帅哥相见,分外眼红。是以他们两个的会晤,实在谈不上怎么和谐。

天知道那天陆正轶是在考研教室坐昏了头,还是天气太热脑子不清醒,他开着他那辆牛叉哄哄的跑车,熟门熟路找到程子言的公司去。

没有预约,却坚持要见程子言,前台的秘书把电话挂给程子言,他听了一下,交待,“请陆先生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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