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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若若的小猪 当前章节:14875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9:11

锦官摇了摇头,然后发现他或许看不到她的动作,于是说,“不会,这里有我的家,我的亲人,我能去哪里?”

程妈妈的声音又响起来,“儿子,要我帮你把水果端进去吗?”

程子言并没有应声,而是对锦官说,“锦官,有一些真相你并不知道……”

他的声音非常理智非常平静,好像是淙淙的清泉,浅浅滑过山间的青石,温润清浅,而祝锦官的心里却渐渐升起一层绝望的感觉,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呐喊着,不要让他说,不要说,不能说——但是她却仿佛瞬间被抽去了全部的力气,只能沉默着,沉默地在茫茫的黑暗中和他对视,等待那个未知的真相。

“锦官,我说过,我很自私,我用一枚戒指,过早地禁锢了你。你刚刚说,被爱不是一件见不得光的事情……那么,我现在告诉你,陆正轶喜欢的人是你……就在我向你求婚的那一天,他大概是准备向你告白的,还在花店订了花,一大箱的蓝色妖姬……”程子言的话里停顿很多,做事一向干脆凌厉的人,此时却显得有着犹豫,他说,“锦官,这是你应该知道的真相。如果,你还是准备坦白的话,我没有问题。如果……你要离开的话,那你就开了灯……离开吧。”

直到程子言说完话之后的很久很久,锦官都不能动弹分毫,身体仿佛被强力胶水粘住了,黏在床沿,思维也一下子陷入空白之中,不知道下面应该怎么办。

时间好像变成了最最黏稠的液体,缓慢地近乎凝固地胶着着。

生活变成了一个巨大无底的黑洞,吞噬了一切判断力和思维力。

一切开始流离失所起来……

程妈妈显然对儿子闭门御宅的反常行为十分质疑,她端着果盘敲了敲房门,“子言,给妈妈开下门,我买了新鲜的葡萄和西瓜……”

程子言没有动静,敲门声依旧此起彼伏,人上了年纪,果然连耐心都修炼得格外的好。

这时有淡淡的月色仄进来,映照在锦官一半的侧脸上,程子言看见她微闭着眼睛,睫毛一颤一颤,轻易泄露出她内心的紧张和不安来。他没有再问她结果,只是站起身来去开了房门。

“咦,”房门外站着的程妈妈只刚刚感慨了一下,还没待问出儿子怎么不开灯的时候,下一秒,房间的灯便“啪”一下打开。

白色的灯光,从未有过的刺眼,像是一千万根银针倏忽间一下子射过来,使人招架不及。

程子言抬手,轻轻遮住眼睛……那一瞬间,锦官没有在他脸上捕捉到任何可以称之为“表情”的东西。

那是非常空白的一张脸。

程妈妈似乎有些意外锦官会出现在这里,她只怔了片刻,立即热情招呼锦官,“哎,小官过来吃西瓜。”

锦官摇摇头,“谢谢阿姨,我是来给你们送纪念品的,”她指了指先前被她放在地上的一堆东西,“是爸爸妈妈从海南带回来的纪念品,希望你们喜欢。”

说完,她有些局促,“那阿姨,我先走了……”

“小官,”程妈妈刚叫了一句,锦官已经穿过她面前,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一般,仓皇地逃走了。

程妈妈正了正脸色,指着有些凌乱的床,问程子言,“儿子,你的所谓心仪的人?”……就是小官吧,就是她,没错滴。

程子言没有表情,坐回电脑面前去。

程妈妈一脸兴奋的神色,“儿子,你不会……霸王/硬上弓了吧?”那个丫头只刚过二十岁呀。

程子言继续沉默加冷脸。

似乎不妙,程妈妈心里想着,喃喃道,“锦官不会回去哭诉了吧……祝老爷子可是拿手术刀的人啊,表面温文尔雅,实则心狠手辣……儿子,你要不要先回公寓住啊,避一避风头也是好的。”

程子言这才抬头,“唔”了一声。只一抬头,吊灯的光又立即耀进他的眼睛里,非常刺目。

他想起来,刚刚他说,你要是离开的话,那你就开了灯……离开吧。

到底,她还是离开了。

嫉妒

听到程子言的话后,章羲和有些不能置信,他不觉追问了一句,“你确定?确定要去S市?你确定你最近很空很有时间来折腾?”

对方倒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对他的惊讶无动于衷,“为什么不确定?”

“你知道你去了,打算帮忙的话,是算淌浑水,浪费时间浪费人脉浪费金钱,百害无一利。”

“那又怎么样?”程子言挑眉,“助人是一件至快乐的事。”

章羲和立即嗤之以鼻,“助人?同学六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有这么一项嗜好。资本家没有一个会做赔钱的买卖的……呵,看来你的确是遇上棘手的事情了。”

程子言不置可否,兀自转着手中一支黑色签字笔,“尽管你什么都知道,也不必说出来吧。”

章羲和一下子笑起来了,笑得非常张扬,“哈,程子言,你终于也有烦恼的事情了……我知道你心里是非常不乐意飞去S市的吧?所谓情敌见面……”

对方打断他,“章羲和,你可以停止了。对了,听说你爸爸在S市人脉很多?”

章羲和顿时头痛,“怎么?你什么时候算盘打到我家老爷子头上了?他一个教书的,能有什么人脉?”

“哦?”程子言玩味一笑,随手拿一个信封扔给章羲和,“一个教书的先生和一个最当红的女明星来往甚密,这是怎么回事?”

章羲和抽出那些照片粗略一看,暗叫不妙,心想着果然又要被程狐狸摆一道,看见对方笑得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实在很来火啊,但是父亲这一沓照片此刻仿佛有千斤重量压在手心使他必须心平气和与程狐狸耐心角力……有把柄被抓,果然只能做一只受君。

程子言扫一眼章羲和,漫不经心地说,“听说你父亲的门生遍布S市的政坛和商界啊?”

恐怕不止S市吧,章羲和心想,但是嘴上仍是说,“这是哪来的谣传?你也知道,他教了一辈子的书,和政坛商界没半毛钱瓜葛。”

“瓜葛是没有,但是……教书嘛,呵,我们老板是教建筑的一老头没错吧,可是每年不是有大把帝都的门生坐专车过来探望他?殊途同归而已。”程子言放下笔,捏了捏额角,“我想请你父亲帮忙引见个人。”

“哦?”章羲和故意刺激他,“那你拿什么来行贿?”

他想了想,目光触及到那沓照片,然后唇角一抿,“我给照片上的那位明星小姐投资一部电影吧?”

章羲和无语,半晌才想出话来堵他,“哼,用不着你来投资,你忙赚钱忙疯了吧,连俞小姐都不认识?她的身家,怎么可能需要你来投资?”

程子言倒是没有料到章羲和会这么说,他复又将那些照片抽出来,仔细看了看,“一个女人,总是会有一些东西能打动她的吧?”

“那倒未必,”章羲和说,“能打动一个女人的东西,未必都可以由金钱来收买。”他玩味地露出一笑,“比如说,一个男人……如果她只能被一个男人打动,你怎么办?”

倏地,他发现,程子言的目光陡然变得幽暗起来,神色被敷了一层清冷的秋霜,眉弓轻凸,渐渐在眼角间涌出一线难得见到的杀伐气息。

那些愠怒逐渐褪去以后,程子言忽地笑了一下,挑眉,“你知道,狮子输掉决斗的话,输了的不仅是地盘,连母狮子也要和盘让出的。”

“你这家伙,什么时候关注起动物来了?”

他回答的一本正经,“哦,最近我一直在看《动物世界》啊。”

章羲和立即一多汗。

薄暮时候,程子言开车回家,路过小区公园的时候,看见广场上果然有一众人正在兴致盎然地随着震天的音乐扭腰摆臀,而站在最后一排角落里的白衣女孩子,不是祝锦官是谁?

锦官十分无奈,明明心里揣着心思无数,却不得清闲不得安静,每天都要被妈妈拉过来伙同一群大妈大婶们跳舞,跟着一些古老歌曲的节拍,跳一些复古的舞步,摆摆手,扭扭腰,转两圈,无比纠结。

她和程子言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了,自从他对她说出了那些所谓的“真相”以后,自从她跌跌撞撞离开他家以后,他们便心照不宣,谁也没有主动联系对方,她继续过她的暑假,他则搬去公寓,经常加班,间或地被导师叫过去挑刺,生活似乎并没有多大改变,似乎并没有脱离多少原先的轨道。

只有彼此双方清楚,很多改变是内在的,私密的,不动声色的,像一出秘戏,总是悄悄地进行,不为多数人所观。

他去停了车,走到离舞队不远处的一个单杠边,隔着些距离,沉默地看着她。

看着她垂着头,心不在焉踩着步子,偶尔会跟错节拍,然后悚然一惊,抬一下头,看看前面人的拍子,立刻就订正了过来。

舞者们的头顶亮着很耀眼的白炽灯,功率很大,耀得那一片亮如白昼,又非常像一个舞台。

总是会有人不断感慨着人生如戏,其实人生又何尝不似一个舞台呢,每个人以个体的存在置身在这个舞台上表演着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爱恨悲喜。

而在他眼里,这个舞台上,不过只有那一个舞者,白色的衫,亚麻色的裙子,像是早已预演好的一般,熟稔地,不管不顾地,冲进了他的生命。

休息的时候,程子言看到锦官到长椅上的包中,取出自己的手机,低着头认真地在按着操作键。

她所在的地方是背光区,灯光透不过去,只剩下一线蟹青色的天光淡淡地照着她,像是一层薄薄的保护膜。

他看到她侧脸的表情非常认真,非常专心。

那一瞬间,他发觉自己有些嫉妒了,嫉妒她电话那头的联系人,嫉妒她为那个人所流露出的那种专注的表情。

到底没有走过去打招呼,他去取车,甚至都没有回家一趟,便又倒车往回开,随手拨通了电话,“李秘书吗?请帮我把去S市的机票提前,是,明天最好。”

因为心里非常清楚角力输掉的后果,所以,必须要让自己,不能输。

天色渐渐晦暗下来,夜幕开始笼罩这个盛夏的城市,跳舞的音乐又响起来了,锦官看着手机屏幕上那几行酙字酌句打出来的汉字,有些怔。

陆正轶,你好不好?陆正轶,我现在能做什么?陆正轶……

她看着这些字,顿然觉得一个人原来可以词穷到这个样子,她凝视着那名字,很久很久,最终一个字一个字全部删除。

突然间,她觉得非常无助。

就在锦官拿着手机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电话响了,在手心一阵震动,显示的是一串陌生的号码。

她毫不犹豫地接起。

《圣经》里记载,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而让锦官有些惊愕的是,自己竟然遭遇神助,她不过是刚刚打出一个明知道没有回音的短消息,下一秒那个带着无数未知带着她无数牵念的人便打来了电话。

是陆正轶。

锦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原来“泡芙”这个词可以被叫的这样美好这样感动。

他的声音里有浓浓的疲倦,但是依旧悦耳,一上来便是固有的佻达语气,“泡芙,有没有很想我?”

锦官没有说话。

“泡芙,我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你知道,我最近快要忙疯了,一直没有机会打给你……”陆正轶在那头苦笑,快疯了倒是真的,却不是忙。很多时候,忙碌生活比那种失去自由的隔绝经历要好得多。

“泡芙,你最近怎么样?暑假快乐……”他还没有说完,祝锦官一下子就对着电话牵出泪来。

她的声音哽咽着,“陆正轶,我打了那么多电话给你,发了无数短信无数邮件……”她也不管妈妈就在不远的地方,也不管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群,她告诉自己,音乐声够大,你哭吧,别人都不会注意到你的。

他被她的情绪崩溃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哎,泡芙,怎么了?程子言欺负你了?”

“没有,”锦官依旧忍不住泱泱哭泣着,“我还以为你……你要不见了。”她不敢问他家里的事情,虽然之前曾经打过无数次腹稿,联系到陆正轶之后,怎么开口和他说呢,是继续从前的轻松模式,还是要换一副腔调,装作漫不经心说,哎,你现在怎么样?

事实证明,之前所有的预想都是白搭,真正面对他时,仅仅只是他的声音,已经招架不能。

他倒是没有刻意回避家里的事情,“回来后才知道,父亲之前给我办好一切出国的手续,现在还有一些事情没有解决好,需要时间来慢慢处理……锦官,我怎么会不见了呢?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多大。”

锦官试探性地问他,“事情很难解决吗?”

他轻笑,“很多程序上的问题,不过你不要担心,不要忘记,我是学法律的人,专业方面的东西,我自己心里很明白。”

听他那么说,锦官稍稍放下心来,想起曾经他和她无意间说起过的,他的理想,或者说是人生的目标,不觉轻轻叹气,“是的,我明白。”

她很明白,陆正轶这是在要她放心,不要紧张。

可是心里却禁不住隐隐不安。

最后,他和她说,“泡芙,不要多想,开心一点,好好过完你的暑假,你要知道,如果你要考研,这大概是你本科时候最轻松的一个暑假了。”顿了一下,又小声同她说,“哎,和程子言好好相处。”

他没有提一提程子言说出来的那桩旧事,包括曾经有过的那些爱恋,好像那些情感根本没有发生过一般。

锦官心里也非常坦然,他不提,她便也不知道,当事人双方都不再知情,那段私情,会渐渐成为一个秘密,被掩饰,被收藏,最后的最后,要被时间埋葬。

于是她也轻声回他,“恩,这些我都知道,陆孔雀,你保重,我们开学见。”

《余生晚也》番外2

片段一:唐先生

俞笙婉曾经很认真地问过唐瀚,“唐先生,你究竟什么时候认识的我?”

她对待人情世故,总是少了点精明,婚前,她叫江昊年或是唐瀚的时候,也不管是否妥当,总是直呼其名,反倒在婚后,开始一板一眼称呼丈夫为“唐先生”。

唐瀚起先非常不能忍受这样疏离的称呼,他们之间,虽然没有像小夫妻生活里甜如蜜糖的你侬我侬,但是也绝对没有到要称老公为“唐先生”的地步。

后来周景明为他解惑,“唐二,如果你家老婆,某一天突然开口甜腻腻地叫你声‘亲爱的’,你能适应吗?俞小姐冷艳的名声,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唐瀚双眼微眯,若有所思一般,“你说的,似乎也很有道理。”

如果俞笙婉真的像以前经历过的那些女子一般“唐少”、“达令”地叫他,他反倒要考虑下她是否不在状态了。

于是,也渐渐开始受用“唐先生”这个称谓,越发觉得在所有人中,只有她叫的最好听。

唐瀚刚刚晨练回来,仍旧穿着运动衣,白色的衣料下健朗的身材依稀可辨,男人的额上有细微的汗珠,在晨光里折射出晶莹的光芒来。

听俞笙婉那么问他,他放下手中的毛巾,坐下,“笙婉,来过来。”

俞笙婉还穿着睡袍,没有防备地走过去,却被他一把拉过来,紧紧抱住,男人身体的温热触觉立即像电流一般传过来。

她有些惊讶,“唐先生,现在可是早晨哎!”

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却恁地性感,“笙婉,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俞笙婉很无奈,“唐先生,结婚之前你可不是这样的。”

“那我是什么样的?”

“呃……”她认真想了想,“结婚前,你是一个很……很正经的人。”

他低笑,“现在也是……除了对你以外。”说着,那灼热的吻已经扑上她的唇,他们家的沙发大的像床,她被他拥着,渐渐也有些沉醉,宽大的睡袍已经在拉扯间松垮了很多,香肩微露,非常诱惑,她的身体不受控制般地微微向后倒去,跌进绵软的沙发里。

男子虽然流了汗,但是带了一身外面花草的清香味道,混合着晨露的清新,竟然也是非常好闻的,她渐渐觉得这味道离自己越来越近,几乎要与她的身体合二为一。

他当然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了她。不是在那个庆功宴上,那个晚宴上风华无比的俞笙婉实在有些失魂落魄,对着江昊年告白,然后被拒,然后跌跌撞撞在舞池间踉跄,她几乎是跌进了他的怀抱中的,祖母绿的簪子落下,长头发披了一肩。

但是,不是那一次。

很多相遇像是早就注定好的,在缘分的记事簿上早早地记载好,然后像一个温柔的陷阱,等待红尘中的男女依次实践之。

其实,他们的相遇,是与那支簪子有关。

汉代的古董,据说曾是皇帝的宠妃,那个善舞的赵飞燕有过的闺中之物,拍卖的非常私密,只在很小的圈子里进行,唐瀚允诺了母亲,为她买来这一枚碧绿的簪子,拍卖过程中一切非常顺利,只是在最后,拍卖商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宣布以高出场上最高竞价者五倍的价钱拍得这支玉簪。

唐瀚不动声色,并没有随众人将视线投入到其它拍卖品上,他拨了个电话,让唐衍查一下刚刚那位来头甚大的买主,就是江昊年。

唐衍难得多说一句,“大约是送给那位拍戏的俞小姐的吧,呵,那位小姐今天应该也在现场的。”

俞笙婉那天的确是在的,穿一件鹅黄色的露肩小礼服,露出雪白的颈,头发高高地盘起来,由助理陪着,兴致缺缺在看一副印象主义的画。

他记得她的眼神,非常简单干净,尽管面前是一副印象派大师的画作,但是仍旧表现得相当宁静,捏着手袋,凑近去看几眼,又回过身来歪着头看几眼,没有任何兴奋的神色。

一个这么年轻的女子,她刚刚得到一件好几千万元的珠宝,但是她却不会显得兴高采烈一点。

于是后来去包了她的话剧专场,还被她毫不客气地拒绝。

再然后,那个宴会上见她,果然带着那枚簪子,果然是在被爱的城堡里长大的安琪儿,那么贵重的东西丢了,都没有意识要去寻一下,那簪子碧绿色,冰冷冷的触觉,像女子的眼泪,没有温度。

那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爱上她。

俞笙婉的睡袍已经被褪去大半,唐瀚兴致正高,那吻仿佛绵绵细雨,细细密密地洒下来,又温煦又温柔,令她招架不能。

俞笙婉的声音有些破碎,“唐先生,你不要工作吗?”

“不工作。”

“可是我有一个专访……”

“别去了……我养你。”

……

好戏将近的时候,她忽然睁开眼睛,眼波流动,“那,唐先生,我们来造人吧……”

他一怔,旋即笑了,因为不是经常笑的人,所以忽地一笑,笑纹便显得特别深,目光也愈发粲然起来,“好,笙婉……”他轻轻地吻她,声音里漫天漫地的温柔流溢而出,“……我爱你……”

他不动声色地考虑,以后是不是要把“唐先生”这个称呼,留给老婆专属?

片段二:唐朝与唐诗

这个酒会实在是闷,周景明端着高脚杯,并没有喝那琥珀色的杯中之物,他侧身对唐瀚说,“哎,那边那位小姐,应该是沈颖吧?几年没见,倒是惊艳了不少。”

唐瀚顺着对方目光看过去,淡淡说:“怎么,你有意思?”

“不要,我还不至于要从你那过继一个女友过来。”

唐瀚挑眉不悦,“早过去了。”

“呵,是啊,唐少你现在妻子美丽孩子可爱,家庭和睦又温馨,自然是要将前尘往事一并丢弃的……”周景明看着不远处衣香鬓影中的身影,高挑的身材,宝蓝色的露背晚礼服,在人群中熠熠生辉的女子,有些感慨,“嗨,你说以沈颖那样不服输的个性,此番回国来,大概是不会轻饶你的吧……一群人中,就你敢那么早结婚。对了,她还不知道你们连娃娃都造出来的事情吧?”

唐瀚斜睨周景明一眼,“周景明,我一直没发现原来你话那么多。”

周景明耸耸肩,“人人都有娱乐精神…….”正说着,已经看见沈颖端着酒杯,往这边走来。

恰好唐瀚电话响了,他看了看号码,退一步,接了过来。

“先生,小少爷又赖在KFC里,怎么劝都不回家……”保姆的话还没说完,电话已经被抢,是糖糖的声音,“小叔叔,唐朝又在KFC里调戏美女,呃,这次还是制服美女,他不要跟我回家……”

唐瀚抚额,这已经是这个月唐朝第三次赖在KFC里和美眉搭讪不肯回家了,小家伙仗着天生正太模样人见人爱,全然没有一点子弟作风,一直无比亲民地扎根于大众,且固定选择在KFC里祸害美女。

保姆的声音又响起来,“先生,现在外面都是记者,嗯……貌似交通堵塞了。”

这时,唐瀚听到小唐朝奶声奶气的声音,“我要妈妈,妈妈不来,我不回去。”

俞笙婉正在千里之外的西部拍戏,自然不知道家里发生的另唐瀚无比头痛的事情,且这事情还不止一桩。

唐朝的事情还没处理,这边又遇上一件。

家里的管事穿过重重人群,到唐瀚耳边小声道:“小小姐在家把鱼缸里的水全部放光了,还不准人近前,老先生的鱼危在旦夕,老夫人让我来请先生回去处理。”

“唐诗为什么放光鱼缸里的水?”

“小小姐说,要妈妈回来,否则把…….”

“把什么?”

“把家里的鱼,杀无赦。”

好吧,好吧,都是老爷子惯出来的……

唐瀚把手中的酒杯随手递到身旁侍者的手中,和其他人招呼都未打一个,一面往外走,一面对电话中的保姆吩咐道,“照顾好小少爷,唐朝和那些记者们关系不错,只要不伤害他,拍一些照片也无妨,我现在就去接他回家。”

唐瀚走后,周景明笑着对有些错愕的沈颖说,“一物降一物,曾经那么桀骜的唐少也遇到能降服他的人。”

“唐瀚有儿子了?”

“恩,”周景明说,“不过你难为你不知道,他何止是有儿子,是一双儿女,俞小姐生了龙凤胎,名字取的非常逗,唐朝和唐诗。”

“我并不知情……”沈颖脸上的神色深深不解,“我在国外经常看到俞笙婉的新闻,为什么没有报道她怀孕生子的消息?”

“唐瀚过滤掉那些消息罢了,俞小姐怀孕的时候也经常会被拍,包括他家的小家伙唐朝,特别热爱拍照,唐瀚没有阻止记者的相机,但是在新闻的发布上,选择性地处理了。”周景明看着沈颖,笑道,“其实事情很简单的,如果你想让一个不羁的男人变得顺从变得妥协,只需要给他一个家便可以。我们的唐少,真是脱胎换骨了。”

沈颖冷笑,“一个家?守着一个渐渐老去的黄脸婆和孩子依依呀呀的哭闹声?”

“呵,沈颖,你要相信,这世上是有爱情那么回事的。”周景明取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给沈颖看,照片是唐瀚一家四口的生活照,四个人穿着一样款式一样布料的粉蓝白领的亲子装,俞笙婉抱着唐诗坐在碎花的布艺沙发上,小唐朝坐在妈妈旁边,母子三人一起睁大眼睛扮鬼脸,而唐瀚站在他们身后,张开手臂,温暖的呵护,阳光薄薄地照在他们的脸上,使这一切看起来仿若童话。

周景明说,“就是这张照片,让我相信爱情,愿意好好静下来谈一场可以结婚的恋爱。”

《余生晚也》番外3

片段一:探班

秋季,落叶枯黄,塞外的风很大,高速路上车辆稀少,天空浮云来往飘散不绝。

车内的暖气开得很足,唐朝和唐诗都在后座小阿姨的怀中酣睡,司机老夏对副驾驶座上的唐瀚感慨,“少夫人真是辛苦,跑到这荒凉的地方来拍戏。”

唐瀚抿一抿唇角,是啊,当初接这部戏的时候俞笙婉也考虑过外景地的偏远,归家不易,何况还要舍下两个幼子只身前往,不能说是不艰难的选择,但是斟酌了许久,她还是答应了导演了邀约,尽管这部戏制片方投入的钱少得可怜,尽管给她的片酬远远没有一个代言来得多。

但是她喜欢,只要她喜欢,他便支持。

所以,一双儿女在家闹得翻天要妈妈,他也只能告假,带着他们来探班。

唐瀚看了看车窗外昏黄的暮秋景色,嗯了一声,说,“其实这地方也还好,起码没什么污染。”

所以天空高远,空气清新,俞笙婉发给他的彩信上,她站在一株开得很盛的九重葛下,背景是一片辽远蔚蓝的天空,非常美丽。

离剧组的驻扎地已经很近了,远远地,唐瀚看见一辆低调的辉腾在外景地不远处停驻着,看那样子,似乎已经驻扎了很久一般。

他的视力极好,清楚地看见车内有两个男人的身影,两人隔着些距离,似乎并没有什么交流。接着,那辆车便倒车,然后转了方向,同他的车擦身而过。

电光火石间,唐瀚迅疾地对老夏说,“你们下车,过一会儿剧组那边会有人过来接你们。照顾好小朋友。”说完,他便安排他们下车,自己驾车,跟着那辆辉腾的行踪,追了过去。

因为已经落后一段距离,等唐瀚使全力追上去的时候,那车突然加速,在平直的路上开得飞快。

唐瀚心里隐隐有一些预感,但是理智又立刻将那些感觉推翻,不会是那个人,绝对不会。既然当初他不着痕迹离开她的生活,以那个人的性格,他便不会再回来。

可是,适才他分明在有些黯淡的天光下看到车中坐着的人,模糊显示出他的剪影来。

那个冷硬的,淡漠的,不近人情的,江昊年。

会是他吗?

如果是他,那么他来,是要带走她吗?

作为与俞笙婉结发三年的丈夫,他如何不知道那个人对自己妻子,那无所不在的心意。

唐瀚一面加速跟上那辆车,一面打出电话,“喂,是我,唐瀚,请查一个车号……”

眼下这条路渐渐变得陡直起来,一面是万仞峭壁,一面是无底深渊,崖壁上间或有几株不知名的小树,亮黄色的树叶在深秋的薄暮中显得有些凄清,唐瀚握着方向盘,自制力使他渐渐平复情绪。

按照以往自己的心性,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大概会一下子将车开过去,凭借着高超的车技将那辆车撞翻到悬崖下去吧?最后顶多以交通意外处理,他有足够把握置身事外。但是现在,他不愿意那么做。

如果真的是江昊年,他也是会迎接上来,共赴一场照面。

这么想着,辉腾倒是主动踩了刹车,停下来。

唐瀚嘴角动了动,在它旁边停了下来。

令他有些意外的是,那车中走下来的是一双男女,皆是笑盈盈的面颊,尤其男子还生着一张娃娃脸,眼睛很大。

娃娃脸主动对唐瀚伸出手,“唐少,你好。”

唐瀚扫视一眼那辆车,车门开着,里面并没有第三个人,然后才礼节性地与对方握了下手,“你好。”

那个女子站在一旁笑道,“终于见到俞小姐的丈夫了,我们剧组私下里一直在羡慕俞小姐嫁得好,那么远来拍戏,老公还不忘每天专人来送花,还是早晚各一次,玫瑰和百合,整个剧组都是唐先生的花香。”

女子正是俞笙婉接拍戏里的女二号,是一个新近正在走红的女子,果然口齿伶俐,八面玲珑。

唐瀚没有回她,倒是问了她身旁的男人一句,“二位兜风?”

“CC在这里拍戏,我来探班,”男子搂了一下女子的肩膀,姿势亲昵,指了指车内放着的一个大的单反,“顺便给女友拍一些生活照,唐先生要不要看一下。”

唐瀚摆手,“刚刚看到二位的车,和一位旧友的车很像,还以为遇见了故人,原来却不是。”他顿了一下,脸色依旧沉着,“那不打扰二位约会了……我也是来探班的。”

往回开的路上,唐瀚接到电话,对方告知,刚才那辆车的车主是京城一个公子哥,最近泡了个女友,正是他车上的那个CC。

一切似乎完美的没有任何一丝破绽。

只有唐瀚清楚,他的眼睛不会骗他,适才,他在那车里的确看到的是两个男人的影子。

另外,他也确实每天派了专人给俞笙婉送花,却一直只送百合花,因为她怀孕的时候,一直喜欢百合花的香气。

唐瀚离开后,CC坐在车厢内长长出了口气,“唉,吓死我了,刚刚大气都不敢出,你要知道,唐少身上可是有枪的。”

男子笑笑,“他根本就不必用枪,真的想弄死我们,他只需开着他的路虎,撞过来便好。”

“还好应付过去了。”

“没有,”男子的眼眸一闪,目光沉下来,“我们刚才破绽太多,瞒不过唐少的。”

CC立即惊得瞪大眼睛,“天!”

“你在说到送花的时候,唐少的眼神有一瞬间是沉暗下去的,”他也很痛恨自己的敏锐,但是无疑,俞笙婉每天收到的那两束花不是出自她丈夫一人之手。否则,唐瀚不会有那样微妙的神情变化。

“你是说——”CC显然有些不能置信,“谁还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给唐家少奶奶送玫瑰?”

“当然,”男子的目光落到后视镜旁悬着的一串红色的中国结上,刚才他一时心急,藏无可藏,只能把那只要命的针孔相机放到那中国结上。

他当然知道那相机里的内容,不过全是一个她而已。

俞笙婉吃盒饭的样子,工作的样子,每天收到鲜花时候有些开心有些惊喜的样子,她认真地对着脚本,仔细地背台词,塞外的风很大很烈,她的戏服外面披着一件羽绒服,亮红色,衣摆在秋风里微微扬起,她和导演凑在一起讨论着剧本,眼神很亮,手上有一枚很显眼的婚戒。

统统都是她的样子。

他不确定那个人会不会去看这些照片,看与不看,其实又有什么分别呢?关于俞小姐的新闻,传媒上一直没有间断,想看她的样子,写真电影广告,也算是名目繁多。

一个人只要在另一个人心里,不管有没有见到她的样子,分别其实是不大的。

CC看着那只小小的机器出神,“哎,你说啊,再袖手天下的人,其实心里都有自己放不下的人吧?”

他没有回答,却低声说了一句,“呵,你该放心了,她过得那么好,她还是那么美。”

在所有逝去的人当中,

有那么一个男人曾经被女人们喜欢,

有那么一对恋人曾经相爱多年,

许许多多故事,

富贵,贫贱,

不再流传。

——叶芝《老人的秘密》

片段二:

沈颖带着一套SD娃娃和一个限量版遥控汽车,开车直抵唐家,先前已经托自己母亲问了苏卿旋,知道今天俞笙婉会带着一双儿女,去陪婆婆在家喝下午茶。

下车后她才听唐家的菲佣说起来,老爷子和夫人突然有事外出了,只有少夫人带着三个孩子在家。

并没有让菲佣去知会一声,沈颖径自往客厅走去。

在离大厅很远的地方就听到孩子的嬉笑的欢呼声,清脆悦耳,如莺声一般清亮动人,她循着人声,慢慢地踏着步子,跳舞一样的,小心翼翼将脚尖点地,高跟鞋在大理石的地面上并没有摩擦出太大的声响。

就这样,她第一次看见生活中的俞笙婉。

她似乎特别喜欢和孩子穿亲子装,此时的她,同身边跳跃着的三个孩子一样,穿着紫衣,紫色的洋装小外套,下摆是荷叶边,下面穿着黑色的裤子,孩子们也是一样的打扮,只是衣服的剪裁和细节不同,四个人穿着一个系列的衣服,又沐浴在午后绚烂的阳光里,一切显得无比温馨。

最让沈颖有些意外的是,俞笙婉正在带着孩子们,扮演印第安人——脸上涂着缤纷的油彩,带插着羽毛的帽子,还在手中拿着羽毛箭,赤着足在客厅里玩闹。

两个孩子,唐朝更像俞笙婉一些,唐诗的眉梢眼角,则和爸爸更神似一些。

此刻,两个小小人儿,正一边一个抱着唐糖的腿,呼呼地转着圈,一边转圈还不忘对着妈妈扮鬼脸。

小唐朝一面笑得皱起了小鼻子,一面对俞笙婉大喊,“唐太太,我们来做宫灯吧?达令!”他说着,小手指指了指桌子上准备好的秸秆、绢纱灯面和画笔。

客厅的灯盏下,有一束玫瑰开得正好,俞笙婉离那束花很近,微笑的模样让人分不清究竟是玫瑰点染了她的美丽,还是她衬托了玫瑰的娇艳。

唐糖首先看到了沈颖,“呀,沈阿姨——奶奶不在家哦。”

俞笙婉转开目光,看了一眼沈颖,微笑道,“噫,来客人了。”继而转身对两个小家伙说,“唐朝,唐诗小朋友,来叫阿姨好。”

两个小家伙不过才三岁,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粉嫩嫩的脸蛋上还占着红红白白的油彩,声音奶声奶气,不约而同唤道,“美女阿姨好。”

“你们好,”沈颖过去弯下身来,将玩具递到他们手里,小唐朝立刻叫起来,“哇哦,礼物哎。”

俞笙婉对沈颖嫣然一笑,“沈小姐是吗?请坐……”说着,吩咐阿姨去准备茶水。

唐朝和唐诗依旧和糖糖玩成一片,沈颖的礼物似乎并不能吸引他们太多的注意力,俞笙婉也坐下来,“沈小姐,家里两位长辈受邀去李部长家看一套瓷器,什么时候回来我不太清楚,要不要差人打电话过去问问?”

沈颖摇头,唇角勾出笑容,“不用不用,这次回来,主要想看看唐家新添的一双儿女,”她又细看一眼小唐朝和唐诗,莞尔,“果然是一对安琪儿。”

俞笙婉似乎没有外界说法中那样完美,此时她头发有些乱,因为适才陪小朋友玩耍,衣饰也有点皱,沈颖看着她,并不能理解阅美无数的唐翰会选择她为最后归宿。

她一直认为,所谓的戏子无义,□无情,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正想着,小唐诗突然摇摇摆摆地冲过来,手里提着一只已经做好的宫灯,骨架搭得很巧,灯面也糊的一丝不苟,最精致的乃是那灯身,两面绘着清雅的荷塘月色,另两面以娟秀行书书徐再思的《折桂令》: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小女孩扁起小嘴巴,“妈妈,我想要这一个宫灯,你送给我吧。”

俞笙婉弯下腰,哄她,“诗诗,这个是爸爸的,妈妈再给你做一个一样的好不好?”

“为什么妈妈要把第一个做的灯给爸爸?”

“因为要给爸爸放在办公室里呀。”俞笙婉亲一亲唐诗的脸颊,眼角弯弯的,“这样,爸爸时时刻刻都可以想到唐诗和唐朝了,还有妈妈。”

小家伙想了一下,“那好吧。”将那盏灯又放了回去。

沈颖有些惊讶,“俞小姐会自己做宫灯?”

“打发时间而已,”俞笙婉看着桌上放着的一套东西,若有所思道,“做做手工,还能学画和练字,一举多得。”

沈颖的古文只是并不丰富,但是刚才那一句《折桂令》却令她有些惊动,“俞小姐和唐先生感情真好。”

“啊?”俞笙婉没有料到她突然会说起这个,短暂惊异之后,恢复微笑,沈颖发现她真的是一个擅长微笑的女子,俞笙婉有些唏嘘却不失幸福地说,“我的先生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和他携手,是我的福气。”

这时小唐朝又蹦跳着过来,小手指指一指外面,那是唐翰的车,“妈妈妈妈,爸爸回来了,你的新衣服来了哦。”

俞笙婉给沈颖的茶碗里斟了红茶,抿嘴淡笑道,“沈小姐,是我先生回来了,几个月前订的礼服完工了,他一定要亲自去,帮我取过来。沈小姐介不介意一起看看这衣服?我们身材差不多,如果合心意且沈小姐不嫌弃,可以拿回去穿。”

她的头发依旧有些许凌乱,紫色的外套上也有浅浅的皱痕,眼神却那样清澈真诚,让沈颖突然发现,原来那些人说的是没错的,眼前这个女子果真是极美的,且是温暖的,就像光。

那个拥抱1

放下电话,陆正轶脸上的笑容渐次褪去,在现在的情况下,能让他笑脸以对的,大概只能是刚刚电话那头的女孩子了。

家里的重大变故像梦一样,让他很久很久都不能平静以对,原本以为一下子失去双亲已经是人世间最大的不幸了,回来以后,他才渐渐明白,命运其实还有一个名字,变数。

它包括,含冤,不被昭雪。失去至亲已经是大不幸了,他却连获知真相将凶手绳之以法的可能还没有看到。

父母尸骨未寒,葬礼其间,他并没有关注父亲的资产情况和商业背后的那些黑幕和暗箱,等到他勉力应付的时候,发现,父亲辛苦打下的江山,那些庞大的资产,已经被某些力量不动声色地操控,转移或者冻结。

他是学法律出身,尽管对很多东西已经开始报以质疑的目光,但是在这样残酷的事实面前,还是得选择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来解决灭门之恨。

但是结果呢……在与外界中断联系的这一段时间以来,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折磨时时刻刻伴随着他,随着调查的越发深入,遭遇到的阻力就越强大,如履薄冰,让他渐渐觉得那个真相已经浮到冰山以下,再也不会现身人间了。

明明是苦夏,他却经常莫名地出一身冷汗。

然后便是凭借自己的心理素质,克制着转回心神,将焦灼无力的感觉渐渐褪去。

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会想起祝锦官。

虽然他很清楚,自己和那个人,是再也不会有可能在一起了。

当初也不是没有懊悔过的,在撞见她掉落的结婚证时,整个人一下子就懵了,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将那个红色的显眼的本子帮她收好,毕竟他知道,以这种方式走红的人在大学里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即使她嫁的人是程子言——如果他们闪婚的事情在学校流传开去,相比起程子言,祝锦官受到的负面影响一定会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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