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回去休息一下吧……”陆珏苍白着脸站起来,拿起了书包往外走去。
回到家里之后,陆珏便冲进了自己的房间,从抽屉里翻出了那幅风儿的画像。
记得风儿说过,如果画像上有血,就说明她已经不在这世上了。
而陆珏更希望看到的,是那张画像上仍然只有自己的铅笔线条,刚才课堂上那样的感觉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而已。可在展开画纸的那一刹那,这唯一的希望也落空了。
画上的风儿仍旧是那么清秀而忧伤,长发披肩,一身素白,目光透着奇异的哀愁幽怨。只是却有两道血色,从她双眼中滑落,在白色的画纸上触目惊心。
那是血色的眼泪,画上的她,流下了血红的眼泪。殷红的血色,衬着灰黑的铅笔线条和白色的画纸,更加的夺目了。陆珏看着这张她曾耗费过无数心血的画,突然仿佛绝望,又仿佛彻悟一般,身子向后一倾,跌坐在了椅子里。
是的,风儿还是离开了。她永远地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华丽却无比残酷,繁华却无比冷漠的世界。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会了。而自己和她,也再也不会有重逢的一天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早已经没有了她。就像一滴水蒸发一般,自己甚至连她最后一面也无法见到。
就这样,永远地消失在了这个纷繁却冷酷的人间。
画纸从陆珏手中悠悠地飘落在地,画上的白衣少女依然目光哀伤。面上血红色的泪痕触目惊心,宛如命运的朱笔,划下了无法抗拒的一笔,恰是她们注定的分离。
永恒的,生于死的分离。
陆珏慢慢跪下去,拾起了那张画纸,一滴泪水落在纸上,与画上风儿血红的泪水混在一起,晕染出了缕缕淡红。
她起先只是啜泣,之后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空荡荡的家里放声大哭,那是她一生中,最撕心裂肺的哭喊。
她觉得自己所有的话,都在这一声哭喊中说完了。
至于颜璐,似乎没人看出来她有什么不一样的。只是从那一天开始,她便时常觉得全身如千万只虫蚁啃咬般又痛又痒,体内则像是有一条长蛇,一时窜上脑门,一时又向下游走,撕咬着五脏六腑。起初还能忍耐,后来竟慢慢越来越严重,以至于连上课时也经常痛到从座位上滚下来,在走道里打滚。若只是这样也罢,可又过了一阵,她的眼前也开始出现各种诡异狰狞的鬼影,张牙舞爪地扑上来,耳中经常响起尖锐的弦音或是鬼魂瘆人的尖笑。她甚至无法再吃任何食物,因为只要一进食,腹中便胀痛难忍,不多时便把吃下去的东西连着血一起吐了出来。
于是她也渐渐变得毫无精神,甚至形销骨立了。看遍了全市的医生,甚至还花了大价钱去了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是毫无结果,药开了一大堆,却只是等着发霉而已。最后她索性休学了,大约知道自己已经无药可医吧。
在剧痛的间隙,她忽然想起了风儿不小心落在自己鞋面上的那张白色手绢。
可是否跟这个有关,她也不得而知。
但是求死却也是不可能的——她身体上所有的伤口,无论是否致命,都会在瞬间愈合如初。而那日日折磨自己的剧痛与幻觉,却反而一天比一天更重了。
这是风儿留给她的,最后的纪念。颜璐永远不知道,她中的是人间最强大的巫师也奈何不了的蛊毒,它出自风儿,或者说血舞镜之手,有一个很悲伤的名字,叫做“缠魂殇”。
魔界,血舞山庄陵园。
七月正是夏天最炎热的时候,阳光毒辣得可以令大地冒起青烟。曼珠沙华依然妖艳地盛开在神道两旁,像是在指引归来的亡魂。
青玉栏杆环绕的祭台上,蓝发少女一身素衣,只留一支玉簪挽发。她身边的年轻公子也一身白色长衫,黑发整齐地挽在头顶,神情肃穆。悠扬的挽歌声在空气中响起,祭奠着逝去的故人。没有盛大的招魂仪式,因为再也无法召唤到灵魂的归来。
血舞橙抬起手,做了一个“开始”的手势,两台檀木棺椁便由数十名壮丁抬着,放上索道运进了黑暗的墓门。
只有她和她身边的新婚丈夫谢岚卿知道,那两台棺木里,只有姐姐们的武器,绝尘剑与离尘双剑。
埋葬的不是遗骨,只是她们存在过的记忆。
那场葬礼结束时,天边油然云起,雷声如千军万马奔腾而过般震耳欲聋,乌云令天地一片昏暗。闪电划破了天穹,伴随着倾盆大雨。血舞橙脸上的泪水无声混入雨水中流淌,早已不知留下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姐姐说得对,自己不能靠她活一辈子。
可她依然无法真的相信,自己是一个合适的继承人。
“雨太大了,你脸上全是水。”谢岚卿说着,一挥手让旁边金发的管家送上了伞,然后抬手温柔地抹去了血舞橙面上的水痕。回头望向那一望无垠的遍野妖红,血舞橙微闭了一下眼睛。
白石的神道一眼望不见尽头,恰似永远回不去的过去。
血舞橙成了血舞山庄新的庄主,弟子门客虽多有不服,但八月各大门派会盟时,见识了她接连击败七大门派掌门的武学术法和坐怀不乱的沉稳之后,无论门下弟子还是侍奉的家臣门客,都不敢再有半点不服之心。第二大门派名声仍在,纵使换了庄主,也不见得出现人心涣散的局面。
她的两个姐姐,也早已成为了说书人和吟游诗人口中的传奇。他们说起贵公子、吟游诗人与花魁舞姬三个人的爱恨纠葛,说起那场极为盛大的婚礼,说起那个性情冷僻、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的花魂傀儡师,说起那些英雄美人、腥风血雨的故事。这个宏大的江湖铭记了她们,铭记了她们谱写的爱恨悲欢。
那些有英雄的长剑、才子的诗篇、美人的柔情,以及说不尽的悲欢离合的故事,血舞橙在听到时甚至会有种恍惚——在不自觉时,她也早已被写入了传奇。
更多的时候,她都会觉得血舞镜和血舞嬿还在她身边,陪着她走过街市,走过山庄的宫阙亭台,走过花木永不凋谢的花园。她们,其实根本没有离开过。
夕阳似血,染了半边天空的殷红。一阵黄昏的清风拂过,曼珠沙华微微摇曳,殷红之海上涟漪荡漾。
阿剑缓缓走过白石的神道,走过遍地的妖红。曼珠沙华似在指引归乡的亡魂般轻摇,定睛看去,却只是一阵清风,才让这火海般的遍地妖红有了起伏的波澜。
他永远都记得,自己如今的名望、地位和荣华,都来自于他的主人,那个红衣红发的美艳女子。但他却曾经对她那么轻视,曾经否定过她的一切,美貌、才华、武学、术法,甚至存在的意义。哪怕作为一个混血,他根本没有资格那么做。她固然曾经卑微过,是一个烟花巷里卖笑为生的歌姬舞女,一个青楼女子,但她有他所没有的纯净的血统,以及引以为傲的,活着的方式。
无论是爱是恨,都是那么决然,甚至疯狂。
如极光,如烈火,炽热而绚丽,灿烂而凄美。她妖娆的容貌和眼中流转的灵动只因为这极致的爱恨才得以永存。那是她存在的方式,一如前世。她柔弱的身躯里,潜藏着的却是惊雷赤火般的力量。
血舞镜,这个代表着一大门派的荣耀的,倾国倾城的女子,却垂青于被无数冷眼与蔑视包围的混血少年。她给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切,甚至准许他与自己平起平坐。
他成了她的管家和挚友,帮着她聚敛金银,在大小门派间斡旋。彼此相伴长久,了解彼此的好恶秉性,也了解彼此的过往前尘。总以为他们是知己,是莫逆之交,但总有一些东西,他们是永远无法彼此读懂的。
一如再也回不去的前世。
她因情而生,亦因情而死。他看着她为爱人不惜连自己的生命也决然放弃,看着她不顾一切地去爱去恨。但他只能观望,因为她能做到的,自己终其一生也无法做到。
若论武功与修为,他与她可谓伯仲之间,旗鼓相当。可若论决绝与勇气,他却无法与她相比。
咫尺天涯。
他们之间唯有这四字而已。
蓦地,一阵凄凉哀怨的笛声响起,像是在讲述一个悲伤的故事,倾诉一段悲伤的独白。阿剑循声望去,却见碧草青青的坟冢边静静立着一个青色的修长身影,衣袂飘飘,珠灰色的纱幕从斗笠上垂下来,遮住了面容。那人横持一管长笛,惟一可辨的,是神情的悲伤与专注。
想不到已经过了允许外人祭拜的时间,却还有人能进陵园里来,阿剑本能地亮出了银色的长弓,弯弓拉弦,虚空之中便立刻凝聚出了一支发着白色光芒的箭。手一松,一箭便射向了那吹笛的青衣人。
那人也不见如何动作,只是回过身来,用手中的长笛生生接下了这一箭。原本射向他心脏的箭立刻被震飞到了几十步远的地方,落地之时土石飞溅。
显然他的武学造诣相当之高,阿剑握了握拳,收回了长弓,按着剑向那人走去。
而对方也在这时揭开了面纱。
面纱下男子的面容俊美而忧伤,带着风沙与旅途留下的沧桑,双眸漆黑如墨,不知潜藏多少忧愁的故事。而这张脸阿剑是认得的。
武林中排行第三的高手,沧云隐者易殇。
“是‘挽月’么?镜儿手上做出来的,果然都是神兵利器啊。”他说,“你是她的管家吧?”
“对,我是她的管家,这弓也的确是大小姐做的。”阿剑说,“已经过了祭拜的时间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那人愣了一下,低声说:“请不要赶我走,可以么?我只想和她待一会儿。”
“大小姐她听不到了,她连魂魄都没留下。”阿剑平静地说。
“这是她最爱的曲子,”易殇的声音宛如叹息,“记得以前……她最喜欢听我吹这支曲子了。我现在来到这里,只是想最后为她吹一次而已——我等了她很久,可还是没有等到她。”
“她是自己选择的,我也无能为力,”阿剑摇了摇头,“我也不能理解她,可她有自己的理由这么做。”
“其实这一个轮回以来,我都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可以让她连命都不要。”
“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的。”易殇说着,收起了长笛,回手拔出了佩剑,寒光瞬间映亮了他忧伤俊美的脸,“从你刚才那一箭看来,你应该是个不错的对手,比试一场这么样?用剑就好了。”
剑锋展,光华万千,清光漫天。
剑气扬起了漫天的红雨,纷纷扬扬如血泪飘坠。
青衣的吟游诗人在花海中站定,长发有些凌乱了。他负手持剑,静静望着七步外拄剑而立的金发少年。
少年的眼角,剑尖划出了一道血红的伤口,一直拖到面颊上,流了半张脸的血。若是再偏一些,只怕他就要失去这只眼睛了。
“你输了。”易殇走到他面前,说。
对于可能毁伤容貌的伤势,阿剑却是毫不在意。他原本俊美的脸因为这道伤痕而显得有些狰狞。他抬起头,却只是倔强地望着眼前的易殇,一脸不服输的表情.。
“你很要强嘛。”易殇收剑入鞘,说,“那么,再见了,再不相见。”
青衣的吟游诗人转身走开,放下勒斗笠上的珠灰色纱幕。他没再看阿剑,在白石的神道上一步步走远了,夕阳为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更显他的高挑俊逸。
地上只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影子。
那个青衣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阿剑听见远处传来沙哑的歌声,凄怆而苍凉: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夕阳落了下去,夜却并未降临,天空呈现出明镜得落泪的蓝色。
易殇从怀中的锦囊里取出那滴凝结成晶石的眼泪,映着最后的一点微光,折射出暗淡的彩虹。
他轮回只为拥有不止一次的青春,只为与自己最爱的人永不分离。他只愿与她携手游遍天下,看小桥流水,看雪山长云,看长河落日,看大漠风烟,就像前世承诺的那样。
可他再也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
不敢回头再多望那座坟冢一眼,因为怕自己再也无法离开。易殇逼迫自己低下头,泪水却不受控制地落下,窒息般的痛涌上了心头。
镜儿,是你太过残酷,还是我又一次被命运捉弄?
否则,我何以独守我万年的生命和青春?
他们前世无法承认彼此在生命中的存在,今生却依然生生错过。唯有他们自己依然坚信,自始至终,他们都深爱着彼此,纵使没来得及说出那三个字,纵使被死亡永远分离。
无处话凄凉,无处断肠,才是最令人肝肠寸断的。抬头向前望去,白石的神道依然无尽地向前延伸,仿佛冰冷孤独的旅途——就是这样的旅途,他要一个人走下去。
青衣猎猎,长发飘扬,吟游诗人站在苍茫的暮色深处,身影那么落寞却又那么孤高。在他的身后,依稀传来歌者婉转低回的吟唱: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泪水又一次夺眶而出,纵横满面。青衣的吟游诗人渐行渐远,伴随着晚风中破碎的歌声。那落寞的身影,终于消失在了渐渐变得寂静的黄昏里。
晚风如少女幽幽的叹息,又宛如恋人温柔的呼唤。妖红遍野,恰如那些耀眼的爱与罪,从血泊和绝望中怒放,开成一片火海。
END.
2009.4.12 08:35AM 初稿于南宁二中高一(3)班教室
2011.6.28 04:08PM 修订、终稿于家中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了完结了,终于完结了。最后结局就是这样……说真的自己都觉得挺虐的。这个故事是我耗费心血最多的故事,从初二到高中毕业,整整五年,基本上心血都给了它。有很多想说的话,还是放到后记里吧。后记我会尽快放出的,还有火照之路和孤独之旅呢。关于前一章风儿给颜璐下蛊的方法,其实是借鉴了某位克格勃特工把雨伞掉在暗杀对象脚面上然后把毒弹打进了暗杀对象体内的做法。克格勃是个好组织哟,手法一流,特工长相也不错……【拖至于下的什么蛊……我一边写一边查的资料,大概就是蛇蛊吧。最后似乎五脏六腑会被蛇啃完,外面的蛇也会被招来……还好故事是发生在冬天的,别的蛇都冬眠了。
☆、【后记】回眸笙箫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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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整整演了五年的舞台剧,终于到了落幕的时候。散场灯亮起,幕布落下,雪亮的灯光下是凌乱的座椅和散落一地的饮料瓶包装袋。在这个空旷的剧场里,只有我一个人,站在空空荡荡的舞台上,摘下头上的珠翠凤冠,抬起手背抹过眼角,泪水弄花了精致的妆。
所有的人都烟消云散了,那些故事里呼风唤雨的俊男美女们。
箫声鼓声笛声琵琶声扬琴声都归于寂静,是的,寂静。
只有我,站在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舞台上,舞台的地板上倒映出自己的影子——穿着华美的霞帔,化着精致的妆,眼角的绯红却被泪水晕染的,寂寞的影子。
向着已经空无一人的观众席,做最后的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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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是中国地图左下角的一个小角落,跟别人说起来的时候会遇到些诸如“在哪里啊”“不看地图我都不知道有这个地方”这样的回答。这里没有雪,没有春天和秋天,冬天甚至也只是浮云罢了。一年四季都有绿色的树和盛开的花,二月有桃花六月有荷花九月十月有菊花(……不要想歪)十二月还有紫荆,放眼望去一片绿色。
地理课本上说,它在北纬22.8度,东经108度。
我在这座地图左下角的城市里生活了十八年,以至于我可以对小钧说“我是这里的土著”。
可是我却无比眷恋北国冬季纷飞的白雪,封冻的河流,光秃秃的树枝,甚至是呼啸的风。我总认为一座寂寞的城市应该有海和雪,这些都是悲伤而孤独的意像。高一寒假的时候特地跑去了东北,看到了双峰林场的大雪。至今依然对那场雪念念不忘,甚至爱上了几乎在地图最北边的哈尔滨。
在哈尔滨的时候气温只有零下二十七度,黑夜长得仿佛没有白昼。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走过中央大街,走过冰雕公园,走过秋林百货,走过冰封的松花江。当我看见国道两边整齐的白桦林的时候,当我坐在华梅西餐厅里一边望着金碧辉煌的穹顶一边用刀切着盘子里的牛排的时候,当我在下午五点走过灯火辉煌的中央大街的时候,当我看着大巴车窗外下午三点血红的夕阳的时候,我总是莫名地觉得忧伤。这忧伤并非轻描淡写,它不同于江南烟雨之中淡淡萦绕的愁绪,而是一种宿命般呼啸沧桑排山倒海的哀愁,像是无可抗拒的命运和轮回。
漫长的黑夜,纷飞的雪,像极了沧月在《七夜雪》里写的乌里雅苏台的雪夜。
我想发生在这样寂寞的城市里的故事,应该也是哀伤的吧。
而关于海,我只见过北海、钦州和防城港的海。记得防城港的海水是苍茫的灰,而北海银滩的海水也是灰蓝的颜色。在升高二的暑假去了涠洲岛,那是真正清澈明亮的蓝色海水。脱了鞋子踩进海水里,清澈的浪花如此温柔。
或许唯有海,才是融化一切爱恨的心脏吧。无论多么深沉的爱,多么激烈的恨,都能在那片碧蓝或者灰蓝的苍茫里融化,就算是痛苦,它也能给予最大的包容。走在海边的时候,总是觉得那些卷上岸的浪花卷起了无数失落的诺言。在某年某月某日,两个人曾经面对着这片苍蓝说出了永远的誓言,可是他们最终还是被命运分开。他们的诺言便融入了无垠的海,当浪花卷上海岸,也便卷起了那些失落的誓言。
去年九月份的时候学校搞中秋节活动,全体老师去北海。因为我是教工子弟,所以也可以跟着一起去。那时正好台风刚过,天空还是阴霾的,只有第一天下午稍稍有了些阳光。到了度假酒店把行李往房间里一扔就和小龙去海边玩了,不明智地放弃了海水选择了度假酒店外面的游泳池,所以到了海边也只是光着脚踏了踏海浪。天空是灰色的,海水也是灰蓝色的,浪花扑过来打湿了七分裤的裤脚。这样的灰蓝色反而显得苍茫,不知为什么像极了自己梦中的场景。
也是这样灰蓝色的苍茫的海,呼啸着的风吹动着我的长发和裙摆,我站在海边望着海与天的交接之处。我应该是在等一个人,我在等他来跟我相会并且已经站了很久。我不知道他最后是否真的来到了我面前,因为这个梦我终究没有做下去。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梦才有了这个故事吧。
瀚云市在哪里,其实中国地图上是找不到的。我说它在辽东半岛的最南端,北纬三十九度的海岸,温带季风气候,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是一座典型的东北重工业城市。我说圣乔治的旗帜曾经在它上空高高飘扬,哥萨克骑兵的战马曾经惊醒过它的美梦,它有着众多的俄式建筑,有苏联红军纪念碑和金碧辉煌的东正教堂,冰冷刚强宛如五十年代的莫斯科。可是地图上永远不会找到它,翻遍最详细的地图也没有一座叫做瀚云的城市。它是一座苍茫海边寂寞的雪国,漫天纷飞着寂寞的雪,雪花是无始无终的思念,被茫茫的海埋葬。
其实从来不曾存在这样一座城市,也从不曾有过这样一座寂寞的雪国。
但是那座雪国里的人们,却是真的存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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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从来就是个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人,或者说,是个看不得痛苦的人。
我看不得自己身边重要的人被别人伤害,因为我不敢直视他们的痛苦和悲伤。毕竟我不是救世主,我只能装作不在乎地坐视不管。正是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才不敢直视。但是我诅咒每个伤害他们的人,甚至不惜用世界上最恶毒的咒语,就像鲁迅说的那样,上天入地寻找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我诅咒他们遭受十倍甚至数百倍的痛苦,而且生生世世。
可是我从来都不是救世主,也不是织梦者。这个世界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改变一分一毫,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轮不到我去改变。
所以写作的目的也说不上什么光明吧,相反还有点阴暗的感觉。在我的纸上,至少什么都是我可以主宰的。我跟所有的人一起唱念做打上演着一幕幕悲欢离合,可我同时也是隐匿在幕后的主宰者。现实里自己无能为力也罢,至少在纸上,在我的笔下,我可以让他们体会一下我想让他们体会的,十倍百倍的痛苦。
我总是希望自己可以变强;
希望自己可以强大到足以保护每一个重要的人;
希望自己真的是狮子星座的守护星太阳,可以把那些伤害我看重的人的家伙都烧成宇宙间的灰烬;
希望自己至少可以有那样一点影响力,能够保护身边最重要的人。
可是在看到痛苦的景象的时候,却总是因为无能为力,而想要把自己的眼睛刺瞎。因为只有不再看见,才能够不感同身受,才能够不那么痛苦。
对诺诺和扇子是如此,对小钧是如此,对所有我重视的人都是如此。
至于自己的痛苦,我从来是不太在乎的。只要他们不痛苦,我也就不痛苦了。
如果真的有鲁迅笔下那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我一定会用来诅咒那些伤害过他们的人。
对,我就是这么激情,也许因为我是火象星座吧。
也许生在这样开明的家庭里,本来就该只看到光明和温暖,看到歌舞升平的繁华盛世。可是我却偏偏看到了那些角落,那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我也曾以为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歌舞升平只有光明温暖只有美好的欢歌笑语,可是我还是明白了,到底还是有被阳光遗忘的地方。就如高二暑假时在庆生图文《角落》里说的那样,中国实在太大,而正是因为中国太大,才会留下那么多黑暗的角落。像是坐在飞往重庆的飞机上,往下看渐渐远离的南宁,一开始机场和城市还是灯火辉煌的,越往西灯光便越少,之后便只剩下了黑暗的群山。母亲总想让我扭过头去不看,可是我看见了我爱的人。我爱的人在那些角落里,哭泣着,隐忍着。我无法坐视不管,可又只能坐视不管。
所以唯有在浅薄的纸上,在自己编织的梦中,给予你们我所希望的拯救。
尽管我终究连自己也拯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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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文之后,忘性反而越来越大了。
我不记得自己何年何月曾经穿着白衣蓝裙的小学校服和诺诺奔跑在半人高的草丛里,不记得自己何年何月曾经踏着露水追逐过一只红色的蜻蜓,不记得自己何年何月曾经和小钧在同一家奶茶店里买过同一种口味的奶茶,不记得自己何年何月曾经和诺诺一起在垂挂着藤蔓的凉亭下听过同一首歌。大概是从高三开始吧,追了很久的杂志总是忘记买,也很久没绕着操场走上一圈又一圈,很久没去自己经常去的小店,很久没给MP4里下新的歌曲。只记得那些不知所云的东西,记得那些不得不记住的东西。
可是又是为什么,晚上关了灯之后,甚至是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的时候,突然间就哭了。
是因为在故纸堆里又看见曾经写满了整张纸的那个名字,还是那封六年前的发黄的信?
在六年前,十二岁或者十三岁的时候,我曾经几乎忘记自己存在地爱过一个人。他是当时我唯一的听众,我唯一的倾听者。他很认真地听我的每一首歌尽管那时我依然五音不全,他很用心地看我的每一段文字每一首歌词,他也会用发黄的信纸写一封信然后冒着被弄丢的危险从北边寄给我。虽然只有两封信,但是那两封信依然被我放进了原先的信封收藏在抽屉里。更多的还是从下午六点一直到半夜的短信,古今中外天南地北什么都聊。就这样,从十二岁到十六岁。
可是曾经的那些短信,都因为换了几台手机而无影无踪了。我也习惯了不再站在教学楼最高的一层,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拿出手机发一条短信,然后看着他的回复想象着此时渭河平原上殷红的残阳,想象着他如何凝望着天际那一片最后的余晖。2007年的暑假我去了西安,我记得那里的黄昏,没有多少云霞,整个天地都被染成了落日的血红。那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虽然我终究没有真的见到他。
那时跟小钧最多的话题,也是关于他吧。但是最终还是要习惯谈起另一个人,习惯把另一个人挂在嘴边,而不是他。就如他挂在嘴边的不再是我而是另一个在他身边的女子。
《不朽》里音频怪物唱,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模样。
就算永恒的时间,也无法刻下你的模样了。翻过那本光阴写的书,关于你的字句早已模糊。六年之前遇见你,你高三,我初一。六年之后,我也终于到了你当年的年纪,终于像当年的你一样,每天不停地背语文背英语背文综三科,看着晚自习时发下来的卷子像雪片一样落在自己面前。我的孤独、压抑与绝望,甚至更甚于你。
去年的十月份末尾,我站在昏黄的路灯下,渐渐深沉的暮色深处,冰冷的风吹痛了脸颊。于是突然想起了那封泛黄的信。
我终于习惯了不再和小钧谈起你,不再事无巨细都要给你发一条短信,不再把你的信带在身边,不再在日记本里频繁地写下你的名字,不再在梦里看见渭河平原似血的残阳。时光写的书翻过无数页,连永恒的时间,也刻不下你的模样。你终究不是你故乡那段我曾经披着头发走过的古老城墙,不是穿城而过的渭河,不是逶迤千里的秦岭,若说不朽,你永远无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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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去看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身后下了一场很大的雪。走来的足迹都被雪覆盖了,身后是一片茫茫雪野,没有任何人的脚印。
那些我曾经拥有过的,无论欢乐也好,悲伤也罢,都已经面目全非了。
又如同在身后撒下面包屑之后便走进迷宫般的黑色森林,回过头去却发现回家的路早已被鸟雀啄食干净。
初中设备落后而且总是显得很破败的电脑教室里,曾经和小钧并排坐在一起做一份网站作业,没有游戏玩又不想听电脑课,于是打开了笔记本文档在上面随意地写东西;校门旁边的那家小店看起来什么都有卖,我们曾经在那里买过本子买过笔芯甚至买过项链手链头花发夹和美术课用的颜料;出校门向左转的地方有价格还算公道味道还算好的自选快餐,晚自习之前曾经和小钧一起花上五六块钱在这里解决晚餐,虽然我经常吃不完;那家现在已经搬走了的书店里,曾经和诺诺一人买了一本《N世界》和《岛?银千特》;中考体育那天在十四中的操场边和小钧一起皱着眉头喝下了菠萝味的能量饮料,自此对一切菠萝味的饮料产生心理阴影;高一时和晴天天逃课,逃晚上要考数理化的晚自习,在王府井的KFC里写作和画画;高二时和小钧一起逛一个早上大大小小的店铺只为了找一条手链,在图书馆的自习室里一页页地做习题直到全身无力。有时觉得自己还是记得的,可回过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这些场景都已经残缺不全了。
它们支离破碎,面目全非。
甚至还有更久远的时候,那些和诺诺一起,手牵着手走过小学长长的主干道,走过从喧嚣到岑寂的小学校园的日子。
我以为我还记得。
我以为我还记得无数个似乎永远重复着的日子,记得学校门口那家奶茶店的奶茶、吐司和炸鸡,记得耳机里响起过的相同的旋律,记得一起玩过的游戏,一起看过的动画和小说。可是其实我已经不记得了吧。
有时要去小钧家,或者去数学老师那里上课,乘车的时候经过以前的初中,看看着那些像当年的自己一样站在童年与少年的界限上的孩子们——我想我有资格说他们是孩子了,突然有种站在三途河边看着前一个轮回,看着自己的前世的感觉。
黄昏中推着单车走出初中校园的孩子,像极了当年那个推着紫红色的自行车,转头望着身旁推着蓝色自行车的小钧的自己。
也像极了那个和小钧站在奶茶店的柜台前,掏出钱包买一杯茉香奶绿或者冰镇青茶的自己。
甚至像极了和诺诺坐在车站的长椅上,看着手上的《N世界》的自己。
可是在我回望的一瞬间,那个自己也化作了飞灰,化作了尘埃,消散在了咫尺之间。
又或者,她并没有化作尘埃,但她却化作了轮回之中前世遥不可及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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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彼岸飞花》,是为了写一个属于我、诺诺和扇子的故事。我们各自取好了名字,因为我在文字上比较擅长,所以执笔的是我。最初的灵感,应该是来源于初二那年某个国庆节,在大头贴店里那次无聊的排队吧。
那时候是在初二,买小本的笔记本,在自习课上用大本的书挡着偷偷地写,甚至在不喜欢听的政治课物理课上也是如此。内容却很幼稚,除了结局别的都幼稚得一塌糊涂,包括第一次做出来的世界设定。甚至是初三写的外传,也比正传要像样得多。配角和龙套喧宾夺主,甚至压过了主角。
重写是在高一了,高一上学期的时候。我决定大刀阔斧地改变它,删掉喧宾夺主的配角龙套,加上新的角色,重新安排情节和做世界设定。可是真正让它变成一个成熟的故事,一个不再浮华的故事,我却用了整整三年。
而新的世界设定里又有很多借鉴了梦幻西游的地方。当初还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把诺诺拉来陪我一起玩这个游戏,还像无良的野鸡大学招生办主任一样把她拉去玩了女儿村。那时我是盘丝她是女儿,我是骨精灵她是飞燕女。原本是我等级高一些带着她玩的,后来因为我又删号又换区又重练地折腾了很久,到后来反而姐姐要拜妹妹为师了。这个虚拟的大唐盛世江湖里有过骨头和燕子太多的回忆,有过吐槽有过笑声也有过眼泪,一起消息吐槽一起抓鬼一起过剧情一起钓鱼,一起一边摆摊一边在公共频道里刷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来招揽生意,一起卖烹饪卖金疮药卖炼药的不知道是啥的成果。还记得第一次一边电话一边教她建人物做任务一边开着自己的号抓鬼练级,打到小灵通电池发烫,那时候的电话费好像也是居高不下的吧。
写到这里突然又想起来,和诺诺已经很久没有打电话了。对此有一个不知道是自我安慰还是真相的解释——小时候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手机短信的东西,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QQ的东西。
打开邮箱的时候还是会看到2004到2006年和诺诺发的动感邮件和贺卡,那时甚至还用邮件的标题来聊天。
这个属于我们的故事,也就是在那时候诞生的吧。
在晋江连载的时候遇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口口声声说认识我的喷子,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喷,还装得很义愤填膺的样子。高二时候还是年少气盛,一气之下断了晋江的更新搬家去了腾讯。结果高三寒假的时候诺诺说数得清楚的是支持自己的人,让我还是回去晋江继续连载。其实在腾讯确实也是太冷清了,在晋江还有个喷子,在腾讯连喷子都没有。确实不如回晋江。
那天在广场和诺诺坐了一个下午,回家之后立马着手删光了腾讯的章节,重新在晋江开始更新了。至于那个删不掉的喷子,毕竟也是09年的事情了,就让他浮云吧。不过再来一个的话,我可就照喷不误了。
这个故事不属于喷子也不属于小白,它属于我、诺诺和扇子,属于小钧,属于妍,属于我爱的人。我并非只是无病呻吟,并非只是纯粹想得罪一群人。我只是想用自己手中的笔将自己看到的那些歌舞升平之下的东西记录下来,有多少人相信,这倒是不重要的。何况纵然是我,在完好无损的外表之下,包裹的也是一个早已伤痕累累的灵魂。若是身体如外套一般可以拉开,我一定会把自己布满伤痕的灵魂在阳光下晒一晒。它遍体鳞伤,每一道伤口都深可见骨,它早已没有眼泪可以流。它也早已是惊弓之鸟,所谓的安全早已远去,剩下的,只是抱着浮木在黑色大海上的无尽的漂泊。
哪怕身体躺在最柔软的床垫上,盖着羽毛和驼绒的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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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造了一座舞台,一座悲伤的城市,一个寂寞的雪国。
在这个舞台上我也穿着戏装唱念做打,挥舞着拂尘佩剑,长长的水袖舞动如风。我看着那寂寞的雪从我头顶飘落,看着浪花日复一日卷起失落在深海的诺言,看着苍蓝色的海埋葬漫天飘落的雪,看着那片黑色的土地被泪水与鲜血浸透。也许春暖花开时,这座寂寞的雪国里,会开出一地耀眼的爱与罪吧。在这出戏里我并不是一个笑着安排好所有悲伤绝望的场景的编剧,我亦是台上的戏子。可我之所以一直没有流泪,是因为泪水会弄花精致的妆。
可是在谢幕的时候,泪水却晕开了眼角的绯红。
我安排好了所有的诀别,安排好了所有肝肠寸断的瞬间。在最后的最后,这座寂寞的雪国连同那些天神一般的人们,都烟消云散了,曲终人散,也只留下我一个人而已。
诺诺说,我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可是在我心里,它从来没有过去。就算我们不再是坐在小小的椅子上念着莫愁前路无知己,穿着白上衣蓝裙子的校服在学校里横冲直撞的小丫头,不再是在学校凉亭里听着《枯叶之蝶》的孩子,它也从来没有过去。哪怕是分离,哪怕是面对再多的质疑再多的指责,它也不会过去。至少,在我建造的寂寞的雪国里,它没有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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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看起来没完没了的后记的时候,已经和小钧把高考志愿确认了。我只能留在广西,也许还要从头再来。而她已经可以准备行李去北方了。
其实我知道的,就算分离,就算隔着等温线隔着千万座山,也不过是浮云罢了。
只是我从来都不是习惯分离的人。虽然就算是在广西,我还有诺诺和扇子,还有妍,还有小龙,复读一年也并非没有希望。但是对于交往圈子并不大的我来说,要一个人穿行在校园里,实在是太难了。若是初中毕业,就算在不同的高中,到底也还在一座城市一个省。可是高中毕业之后,却是散落天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广袤无垠,各自奔天涯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
就像用很长很长的线放风筝,线轴握在手里,风筝却遥远得连自己都无法看见。当这根线最终被时间的风雨吹断,风筝也就断了线,再也无法回归大地。可这又怎么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天朝的家长大概是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生物,“复读的话就不要再联系”说得是那么轻描淡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六年下来,彼此之间并非没有留恋。就算是一盆植物,养了六年也会不舍得抛弃;就算是一件喜欢的衣服,六年之后穿不下了也不会轻易送人。是什么时候,连友情都可以这样轻易地抛开呢?
耳机里阿兰唱着,三生石,三生路,三生情缘尘归土。
可是我还是有那样看起来幼稚到不可思议的愿望,就算是尘归尘土归土,彼此的手,也不要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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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鼓声琵琶声都沉寂了,空旷的舞台寂静无声。是结束的时候了。
这场关于爱与罪的舞台剧终于落幕,那些精致妆容背后的泪水,终于可以泉水般涌出。
这个故事属于你们,属于爱着我的所有人。诺诺、扇子、小钧、小龙、妍,还有我的爱人。
有些我没有给你们太多笔墨的人,我并非是不重视你们,只是篇幅毕竟是有限的,我不能这样没完没了地写一篇后记。我想,我该专门为你们写一篇文章,我也会这么做的。
这个耗费了我几乎所有心血的故事,关于爱与罪,关于至死不渝,关于纵使轮回也无法遗忘的最深的爱恋。在这个世界上,爱与罪虽然被荒唐地捆绑在了一起,但正是在罪孽的十字架上,才绽放出了最凄艳的血色玫瑰。
最后请让我用高一时在百度空间里写的一句话来结尾:
我爱你,纵使天下苍生都将我背弃,我也还是爱你。
就算背负着生生世世都无法赎清的,无法饶恕的罪。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不是后记的后记,送给所有爱我的人。PS:上次从空间直接复制,格式抽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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