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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青衫之交
作者:蓝超蓝
备注: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
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却还得故意装做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面对爱你的人,
用冷漠的心,
掘起一条永远无法跨越的沟渠。
☆、一
2000年六月,一个周六的清晨,空气中还留有一丝初夏之夜后的凉意,我被楼下扫院子的沙沙声吵醒,懒懒地坐了起来,把头探出窗外,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头脑渐渐清晰起来,睡意也没有了。
大概七点了吧,我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心里突然涌出一阵冲动,想要拨出那个在手机里存了许久,却一直犹豫着没有打出去的电话。
上个月的五一大假,我回了一趟母校。毕业后我一直没有回去过,虽然A市离B市很近,虽然我常常在假期里出外游玩,但曾经生活了四年的大学,我却一次也没有回去过。
这次,也是大学室友静想要开车去B市玩,我才一时兴起陪她回去的。静预先约了一些在B市工作的同学聚会,大家一起回母校,在曾经生活和战斗过的教室、宿舍、食堂、操场、电影院等等地方溜达了一圈。我看到那些曾经熟悉的地方,内心开始生出一些怀念之情。我偷偷地向同行的J的好朋友要了J的电话号码。
回A市后,我想过很多次打电话给J,但却一直迟疑着没有打。
那年他把我送上火车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寄来他给我照的照片时,附了一张信纸,上面短短几个字:“此事古难全”。“此事”?什么事?我们之间有什么事吗?我唯有苦笑。
转眼八年过去了,他还会像原来那样让人感觉一头雾水吗?接到自己的电话他会热情还是冷漠呢?如果他很冷淡的话,自己是不是会觉得很尴尬,很受伤呢?
因为对J个性的无法把握,我对是否打电话左思右想了很久。但这个夏日的清晨,新鲜空气给了我勇气,我迅速输入电话号码,按下话机上的拨出键。
咦,怎么是女声呢?“我是移动秘书,请问找J先生吗?”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迟疑着答应 “是”,那边继续问:“J先生暂时无法接听您的电话,请问要我帮您转达吗?”我同意了,留下了自己的姓和家里的电话号码。
挂掉以后,我心慌意乱。他无法接听电话,他怎么了,难道出什么事了吗?手机不是只有关机或者不在服务区的时候才会自动回复吗,移动秘书是什么东西啊?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电话铃声大作。我赶紧按了接听键,“喂”了一声,那边传来低沉的男声:“是我。”我一下子心跳加速起来,是他,是J。虽然八年过去了,他的声音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有磁性。甚至从话筒传到耳膜,比过去更加的亲近。
J问我怎么知道他电话的,我告诉了他。他又问我现在还在教书吗?我说自己刚辞职几个月,现在什么也没有干,想休息休息。他遗憾地说,女孩子教书挺好的。我说自己教了那么多年,感觉很累。
我问他去深圳多久了?在做什么?他说在深圳差不多呆了七年,现在一家外企做销售。我笑了起来,“你这样寡言少语的人居然做销售” ?他也笑道,“做销售不见得要话多嘛,只要说到点子上就可以了” 。
我又问他有孩子吗?他迟疑了一下,说:“我还没结婚呢”。我惊讶地“啊”了一声,没再追问下去,只是告诉他自己有一个3岁的女儿,顽皮好动着呢。
两人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好像都不想放下电话。时间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小时,我身边的女儿动了几下,睁开了眼睛。我对J说,“我女儿醒了,咱们改日再聊吧。”
两人留下了各自的手机号和家里的电话号码,以及email,我答应有空的时候给他寄我女儿的照片。
放下电话,我的内心充满喜悦之情。J那么迅速地打电话过来,说明他的心情也很急切哦。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电话,九十年代前后,通讯不发达,家里连电话都没有,更不要说手机了。我们大学毕业后都是书信来往,虽然很慢,要长久地等待回音,但等待的过程是那么的温馨。
J于我,亦兄亦友,在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内心苦闷的时候,曾陪伴着我,支持着我,让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孤单。
下午女儿睡午觉的时候,我把书柜里收着的日记和J写给我的信、卡片翻了出来,打开这些东西,旧日的时光恍若浮现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我忐忑不安地和分别8年后的J重新取得联系。
☆、二
1987年,刚满17岁的我跨入了大学的校门。那时的我,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女生。好像还没有长大一样,不怎么好打扮,也不化妆,不打算在校内交男朋友。我像一只飞出牢笼的小鸟,来到了无拘无束的广阔天地,享受着属于我的自由时光。
我平时喜欢读小说,看电影,一场接着一场地看,经典的片子重复着看;我还喜欢采集一年四季的各种花卉,把花瓣小心地摘下来,压在字典里做成干花;有时也用钩针钩点笔挂,帽子之类的小玩意儿。要像其他女生那样打毛衣之类的,我可没有耐心。晚上的空闲时间,我宁愿和同寝室的好朋友梅结伴,走遍校园的旮旮旯旯,天南海北地谈天,也不想完成一件毛衣这种浩大的工程。当然了,喜欢织毛衣的女生大多是有精神动力的。满怀爱心地为男朋友织毛衣,是女人味儿十足的表现哦。
而我和梅,是两个异类。我们俩给人的感觉还象是高中生,除了读书,就是自得其乐地疯玩。看着人家成双成对地在食堂“同槽而食”,我们都觉得肉麻。
“同槽而食”是梅给谈恋爱的男女在一个盆里吃饭的别称,大概是这种景象让她联想到了家里养的家禽了吧。梅的家在一个县城里,父母都是机关干部。家里房子宽敞,就在阳台上养了些鸡、鸭之类的小动物,自给自足。每次梅说起这些,都很自豪,那可是难得的土鸡、土鸭,一点饲料都没喂过呢。那味道,可不是菜市场上买回来的家禽可以比得上的。
寝室里的卧谈会,谈得最多的就是吃了。这是我们寝室和其它寝室的不同之处,人家议论最多的是男生,我们呢,热衷于谈论美食。特别是临近过年的时候,大家就如数家珍一样把家里过年都吃些什么美味拿出来比,直到说得口水都要留出来,肚子也咕咕乱叫才不得不住口。忍着饥饿,逼着自己睡觉,继续在梦里想着好事。
我所在的学校是一所重点师范大学,我的专业是我最不喜欢的物理。该系女生比其他系少,功课比其它系多。每周三十多节课,晚上和周末还有很多作业,跟高中简直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年级有三个班,两个理论班,一个应用班,每个班三十来个人。我在理论班,J在应用班,除了大课和年级开会,我们很少有碰面的时候。
而J,是我们寝室最早认识的几个应用班男生之一。原因很简单,最初引起人们注意的无外乎长相。J大概是我们年级最高的男生,因为是云南来的,所以皮肤黝黑,有股子男人的气息,和刚入校的小男生完全不同。他眼睛细长,剑眉朗朗,鼻梁挺直,下巴坚毅,乍一看,有点像狼。放眼望去,应该算是我们年级最帅的一个男生了吧。更为特别的是,他进校之初,脸上居然留着短短的络腮胡子呢。
我没来由地喜欢络腮胡子,我觉得留着这种胡髭的男人,看着粗犷豪放,有股子野气,给人一种来自大自然的感觉。 刚到校的时候,同寝室五个同学还没有亲疏之别,常常五个人一起去散步。一日,在大操场看见一个络腮胡子的老外,我兴奋得手舞足蹈,从此落下笑柄。打这以后,只要看到大胡子,她们都要回来通知我去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好像我与常人不同一样。
可是不久,J脸上的胡髭就没了,好好一道充满野趣的风景就被周围青春少年光洁的脸给同化了,我不由得暗觉有些遗憾。
同寝室的晓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所以常常籍着文娱委员的借口往男生宿舍跑,也偶尔会在卧谈会发布一些男生那边的消息,诸如谁谁谁对谁谁谁有好感了之类的。
关于J,好像没有什么新鲜事,只说这个人比较孤僻,不爱扎堆。用个褒义词来形容,就叫“深沉”。不过,他流行歌曲唱得不错,常常在洗漱间旁若无人地引吭高歌。
对于深沉,是梅比较推崇的,按她的说法,那叫有内涵。而我,喜欢和个性比较外向的男孩玩,我觉得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玩很轻松,心不累。况且,我那时候心里还揣着点小秘密,无暇顾及其他。
那时候的大一新生,流行找友好寝室。我们寝室也和我们班的一个男生寝室建立了友好寝室。
物理系的男生其实蛮有创意的。我们友好寝室的一个男生热衷于无线电,他提议我们两个寝室利用收音机来无线通话,我也搞不清楚他鼓捣了些什么,反正我们真的可以在各自的寝室里和对方呼叫了。效果嘛,不敢恭维,还不如我们把头探出窗子喊话清楚。
我们还一起在寝室里煮火锅吃,大家一道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惊讶于其他几个女生的生活知识。需要买些什么菜,怎么挑选,买多少,这些对我来说都太陌生了,这可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买菜呢。
某日,我们两个寝室决定,乘着下午没课,去我们学校附近一座有名的山上玩。因为心情迫切,大家上午的课一结束,午饭也没有顾上吃,就兴奋地上路了。我们没有走马路,而是选择了走山道。走到半道上,就饿得心慌,可又没有商店可以买东西吃。幸好,山坡上有农民的地,我们派了几个人悄悄地去地里刨了些人家的地瓜,大伙儿也顾不上地瓜外面还带着泥,撕了皮儿就啃。
后来下山的时候,大家也有路不走,从一个好长好陡的山坡往下面的公路冲。可怜我穿的双硬底皮鞋,那叫一个滑呀,绑了草都不行。大家都滑下去了,我还是呆在上面不敢挪窝,最后还是一位男生爬上坡来把我拉下去的。冲下去后好半天后,我都还是惊魂未定的感觉。
友好寝室有个同学会下国际象棋,把我们寝室的都教会了。我和梅的劲头最足,晚上熄灯了还拉着人家在宿舍里点着蜡烛夜战,你来我往,杀得兴致勃勃。直到管理员在楼下警告要关宿舍门了,才意兴阑珊地收场。
美好的时光总是流逝得飞快。仿佛转眼间,新鲜的大一生活就离我而去了。
☆、三
那时大学里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四年不认爹娘。”
升入大二的我,的确和大一时那个小姑娘不一样了。和入校的时候相比,我丰满了许多,旧时的衣服都穿不上了,妈妈照着时髦的服装杂志给我做了很多新的衣服。我妈妈心灵手巧,缝纫针织样样在行,我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妈妈的杰作。走在路上,我常会被一些阿姨拦住,仔细打量我的衣服,询问做法。
已经适应大学生活节奏的我开始寻找一些新的生活方式了。我们系有许多的课外活动小组,我选择了参加合唱团。
其实,我最想学的是打鼓。只要不下雨,系上每周都会在院子里举办舞会,还在校外请了一个乐队来演奏。我们二年级的三个班就轮流值班,卖门票,收门票,外带煮咖啡来卖。我常常在闲着的时候守在鼓手旁边,看着那挥洒自如的鼓点,我觉得血液奔流,手脚都会跟着动起来。
我还真的提出拜那个鼓手为师,不过被人家拒绝了,说女孩子打鼓太累了,体力受不了。怕我不信,那个鼓手还站起来让我看他的裤子,呀,真的不假,全湿透了。我自忖体力难支,不得不打消了学鼓的念头。
其实合唱团也不错,有音乐系的专业老师来指导。我们系是全校文艺社团和文艺活动搞得最多最好的一个系,比那些文科系还要搞得出色。因为有一个爱好文艺的系领导,所以,系上每学期都有专门的经费划拨下来,请专业老师来教学。领导说,这个系本来功课就重,要是业余生活再不丰富,学生们恐怕都要神经衰弱了。
同寝室的梅和静参加了舞蹈队,晓、蓉和我都参加了合唱团。我同梅开玩笑说,“懒人才参加合唱团,不用动身子,动动嘴就行了,嘴都不想动的时候,还可以出人不出力,滥竽充数呢。”
其实我从来没有干过滥竽充数的事,我本来就喜欢唱歌,属于越唱越来劲儿的主。可是我一见到梅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忍不住要调侃几句。梅是那种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认真的人,很少开玩笑,大概是从小受正统教育的缘故。
哎,我也从小受的正统教育啊,怎么我就老觉得自己身上有反骨呢?难道是天生的?
据说在两岁多的时候,我就有了叛逆行为。一天下午幼儿园放学的时候,我爸爸还没有来接我,我借着其他小朋友的家长来接孩子的混乱时机,偷偷从大门溜了出去。我逛上了不远处的铁路,一直沿着铁路往远方走。幸好那时民风淳朴,一路人见我一个小孩子独自行走,就关心地问我家在哪里?我那么小,居然还能说出家的位置,就被那个好心人送回去了。我爸爸妈妈吓得不轻,从此放学都不敢晚接了。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伙同几个邻居家的男孩子一起逃学。结果因为一次在花丛中玩被蜜蜂给蛰了,导致东窗事发。那几个男孩子回去被家长一阵暴打,从此更加不好好读书。我还好,我妈当时只顾着给我治伤,没打我。一番对比之下,我对我妈心怀感激,从此改邪归正,不再逃课了。
从小学到中学,老师给我的评语都是:“聪明好学,成绩优异,个性强。”因为成绩好,老师喜欢,也就由着我的个性强了。我的独立自主和桀骜不驯就在这种宽容的氛围里被培养起来。我不像其他同学那么怕老师,只要我有不同看法,就敢于提出来。
记得初中的时候,班上一个男孩子顽皮,班主任老师很生气,就把全班同学都留下来陪罚。我认为老师这样做是不对的,谁犯了错就该罚谁,为什么要株连到全班呢?这是赏罚不明。于是我就当着全班的面站起来和老师理论,弄得老师下不来台。后来老师召见了我妈,要她配合老师□我的处事方式,意见可以提,但是发表意见不能这么不分场合,太过简单直接,人情世故还是要学学的。
然而,我好像天生缺乏世俗的智慧。道理我懂,可是再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我依然热血沸腾,非得畅所欲言而后快,属于孺子不可教的那种顽劣之人。
所以,到了高中,我还是没被改造过来,依然是率直,果敢,风风火火的个性。
高中时我当过一段时间劳动委员,负责安排值日、做清洁的同学,附带打考勤。每天早上早读的铃一打完,我就开始记迟到的同学,哪怕是晚几秒钟进来的,我都不放过。迟到的同学下午要被罚扫地的,所以迟到的就想来找我通融一下。无奈我刚直不阿,毫不动摇,绝不循私,迟到的只好认罚。那帮调皮的男生好像挺怕我,在我面前规规矩矩不敢造次。他们私下给我起了个“电线杆”的绰号,一者是因为我瘦,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的性格——又直又硬。
那时候班上已经有些人早恋了,和我要好的莉就和班上一个男生偷偷在约会。她告诉我从男朋友那里得来的消息,说有几个男生喜欢我,她还想告诉我他们是谁谁谁。我不想听,也不许她告诉我。我说如果不是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我会觉得不舒服。我宁愿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大家相处要自在点。
高三时,我因为是远视眼,所以个子虽然小,但还是高风亮节,把前面几排好位子让给了近视眼们,我坐到了最后一排。
“同排的他” 是一个儒雅的书生,有点儿玉树临风的气质。那时我们都住校,我和他隔着一个窄窄的过道,朝夕相处了整整一年。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小动作我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我特别喜欢的是他每天晚自习时吹的口哨,潜移默化之下,我也学会了吹口哨,很长的曲子都能吹得悠扬婉转。
我们曾经一道违反校规偷偷出校去公园的英语角练口语,然后深更半夜潜回大门已关的宿舍,扒门缝把自己硬塞进去;我们曾经一道躲在乒乓球台下躲避来抓我们回去上晚自习的班主任。
虽然高考压力重重,但那些忙里偷闲的时光还是非常快乐的。
大一时,我们成了一对笔友,然后……。这算是我正式的初恋吧,嘿嘿。没有一个高中同学相信我喜欢的居然是他这一款的。后来想想,我对他更多的是崇拜吧,他有着我垫着梯子也够不着的聪明,学习上的事儿问他什么都不会无解。
不过,我们的恋爱关系没多久就惨遭夭折。他来信说,自从谈恋爱,那份挂念让他无法静心读书;清华的竞争太激烈,学习压力太大了,他不敢掉以轻心;家里对他的期望值很高,希望他以后出国留学,他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必须全力以赴。他希望我能原谅他,长痛不如短痛,及时刹车对大家都好。虽然他曾说过让我们一起去追寻生命的绿洲,可现在我们得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绿洲了。
当然,我伤心难过了一阵。好在大学活动不断,不会让我长时间地陷入小女子的哀怨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大学二年级生活,回忆成长经历和初恋。
☆、四
合唱团的人可真多。还分声部呢,男声部、女声部、高声部、低声部。我选择了高声部,因为我发现大部分时候,高声部都是一首歌的主旋律,容易唱。低声部呢,大部分时候是和声,配合着高声部唱,很容易被别人带着唱跑了调。
那时候合唱团最喜欢唱的就是革命歌曲,什么“黄河大合唱”、“红军不怕远征难”之类的豪迈激昂的歌曲,很合我们那帮时不时想要大吼大叫的热血青年的胃口。所以,在上完晚自习的洗漱时间,我们的女生宿舍和对面的男生宿舍里都会传出高亢的歌声,唱得就像当年的革命战士一样斗志昂扬。
另外,我还发现J也参加了合唱团。我想,这个深沉的人也会参加集体活动,也来唱和他气质一点不配的革命歌曲,看来还不算太孤僻哦。
大二的时候,我曾经当过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喜欢看报刊杂志,上大学后,为了及时方便地阅读,我自己订了《世界知识画报》、《小说月报》、《上海译文报》。有一次,我在《上海译文报》上看到篇报道,说国外很流行一种新的娱乐,叫“卡拉OK”,被人们称为勇敢者的舞台,就是有伴奏的情况下,勇敢的人自己上台表演唱歌,展示自己。
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向辅导员申请元旦前夜我们班组织一个“卡拉OK”的晚会,辅导员同意了,并且批准我们使用小教室到午夜。这个小教室很特别,在门卫室的旁边,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里开,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外开,是对系里影响最小,使用起来最方便的一间教室。
那天晚上,我从系上借来了电子琴,找了高年级一个擅长弹奏的同学来伴奏,布置好了话筒音箱,在黑板上写上晚会的主题,画上彩色的花边图片做背景。
晚会开始的时候,同学们还有些不好意思上去唱歌,我便怂恿一个通俗歌曲唱得很棒的女生上去亮亮嗓子。叮叮咚咚的琴声响起,优美的歌声缓缓加入,那些爱跳舞的舞棍们可就坐不住了,纷纷邀请女生们旋转起来,气氛顿时变得热烈。一曲终了,喜欢唱歌的同学开始上去抢话筒点歌唱,喜欢跳舞的悄悄溜到下一曲想要邀请的舞伴旁边,以防舞伴被人抢走。
欢声笑语飘出了教室,引来许多路过的同学加入。教室里越来越挤,我同寝室姐妹们溜出去透气。跑到被我们戏称为总统府的院办公大楼前面的空地上,冲着空旷的夜空大声地唱歌,我和梅拉起手,欢快地滑动,跳起了我俩最喜欢的华尔兹。
午夜终于来临,灰姑娘必须脱下水晶鞋了。我们跑回小教室,那里已经闹翻了天,门卫室的大爷正徒劳地往外赶那些意犹未尽的同学。哪里有人肯听啊,大家兀自忘我地唱着跳着,根本没有散场的意思。我赶紧让乐手停下来,然后宣布说晚会结束了,因为只被允许到12点,要是大家不配合的话,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再借教室来玩了。
同学们不满地唏嘘着,但还是停下了舞步。我招呼本年级的同学帮着收拾小教室,把桌椅板凳拖回了位,然后一大帮同学就一起走回宿舍去。这时候,已经过了关宿舍们的时间,女生们怎么进去呢?还是男生们有办法,几个男生踩着门道墙壁的小空洞爬上了二楼的平台,然后下面的男生托着女生,上面的男生拉着女生,很顺利地就把女孩子们运送回了宿舍楼。
何其快活的一个辞旧迎新之夜呀!
☆、五
我有一个华夏135手动相机,那时候相机还是比较稀罕的东西,不那么普及。这个相机是我考上大学的时侯爸爸奖励给我的。为了不浪费这个奖品,我在大二的下学期,选修了摄影课。
由于有相机的同学不多,这个课是全校二年级有相机的同学都可以选修的。最后,我们系只有两个人报了名,除了我,另一个就是J。
在摄影班上,J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个同学。但他是那么地沉默不语,我也不是那么地需要社交,所以,一学期下来,两人是半句话也没有讲过。看起来很有意思,就像高中生有男女界限一样,明明认识,却互不理睬,形同陌路。
其实,我也不是那种自以为是或者自我封闭的女生。如果换成是其他的沉默男生,在这种情形下,我保不定会主动去搭讪,友好地邦交。
但是这个J,我怎么都觉得他是在装酷,学高仓健,做出一副深沉的样子来。虽然不说话,可是气焰嚣张,好像女生都会对他刮目相看一样。我虽然很想找人分享摄影的感受,但却在心里暗暗较上了劲儿,坚决地保持缄默。
摄影课的确很有意思,老师给大家讲了凸透镜成像的原理,又教大家怎样根据天气情况调光圈和快门。
接下来就是实践了。老师带着大家在校园里游走,拍摄一些风景、建筑。透过镜头,我才发现春天的校园有多么的美:大校门前的阶梯次级而上,衬托出阶梯尽头的“总统府”威严雄伟;两旁的虞美人娇艳怒放,薄如蝉翼,随风摇曳,妩媚动人;樟树新发的嫩叶滴滴翠绿,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被林中的微尘反射出道道柔美的光辉;林中斑驳的光影投射在地上,片片的落叶仿佛也有了温度;山坡上倒垂下来的迎春花黄灿灿的一大片,鲜艳夺目,肆无忌惮地昭示着春天的烂漫。
我感慨不已,难怪师大被B市大学生评为最美的园子,的确名不虚传啊。能住在这么又大又美的园子里,真是美哉幸哉!
我一边陶醉,一边忙着按快门,一卷胶卷很快就照完了。老师带大家去暗室,教大家如何冲底片。我按老师的指示把胶卷取出来放进显影盒里,过了几分钟,老师提醒大家看看显影的效果。在暗红的灯光下,周围的同学们发出欢快的叫声。可我却傻了眼,自己的底片黑乎乎的,什么影像都没有出现啊。
我赶忙请老师过来看是怎么回事,老师一看,立刻明白了,原来,我在照相的时候,根本没有卷片。这下,我哭笑不得,从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呀,看来是美丽的院子让我太兴奋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卷片旋钮是松的,根本没有拉动底片。
闹了这种笑话之后,我每次开始卷片的时候都会细细去感觉是否挂上了胶卷,以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浪费表情和胶卷。
☆、六
暑假的时候,一位在北京读大学的高中同学背着把吉它来我家拜访,为我演奏了几首古典吉它曲。那时大学校园里正流行吉他呢,我也很喜欢吉他曲。那盒西班牙古典吉它的录音带,除了听英语磁带外基本上就在我的录音机里没取出来过。不过,那同学演奏的“雨滴”和“绿袖子”,我没有听过,磁带里没有。
这勾起了我想学吉它的欲望。大三一开学,我就回学校鼓动梅和我一起去市里买吉它。我俩挑来挑去,终于买了两把一模一样的红棉吉它,那樱桃红的箱体让我觉得很温馨。
我俩打听到高年级一个男生弹古典吉它很厉害,就去请人家教我们,那位学长居然答应了。于是每周的两个傍晚,我和梅就会坐在物理系大楼侧面的一条石栏杆上,认真地学习吉它的基本功。弹了没多久,我和梅都发现学吉它对我们来说很难,我们两个的手都太小了,根本无法迅速流畅地转换和弦。我俩沮丧极了,看来,弹古典吉它是没有戏了。我们也不好意思再麻烦学长教我们,重新去买了通俗歌曲弹唱的谱子,无聊的时候弹点儿简单的歌曲解解闷,好歹也算没有把吉它当成摆设。
我这时担任了系上的学习部长,除了组织一些科技讲座外,还分管所有的课外小组。我发现我们物理系音乐方面的活动小组很多,但美术小组一个没有。于是请系领导帮忙,聘请了一位美术系的老师来教国画、素描和书法。
我初中的时候练过毛笔字,虽然大学时候流行练硬笔书法,但我觉得自己的字已经写得马马虎虎,就不想再花时间去练了。实际上,如果只见我的字不见我的人,别人是断不会以为这是女孩子的笔迹的。我的字笔锋硬朗,张力有余,柔美不足,毫无女子应有的娟秀之气。
我选择了学习素描和国画。比较起来,素描稍显枯燥,要仔细观察光和影,并用铅笔一笔一笔地表现出来静物里的高光和阴影。对于急性子的我来说,使用毛笔的国画更让我挥洒自如。梅兰竹菊里,我最喜欢画竹,竹不用上色,竹的风骨只需简单的几笔就能勾画出来。
我沉浸在画的世界里,一下课,就跑回宿舍去,铺开宣纸来上几笔。学校只要有书法展、画展,我就一个人逛去看,自在逍遥自得其乐。
五四青年节的时候,我们系在学校的大礼堂举办了一场大型的文娱晚会,我被抓去负责节目的上下衔接。
当我看到节目单上下一个节目是J和另一个女生的对唱时,抬头搜寻,猛然发现J正笑眯眯地看着我,目光柔和而狡黠。视线相交的那一刻,我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倏地懵了。脑子空空,思维短路,时光停滞。我木木地站在那里,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了一般。
我俩就那么对视着,谁也没有把目光移开。
不知过了多久,礼堂里的掌声猛地把我惊醒,我赶紧转头搜寻另一个女生,招呼她和J上台演唱。
他们俩对唱的是“当我想你的时候”,这是他们的保留节目。看着J深情款款唱歌的模样,我的内心忽然生出一丝悸动。刚刚对视的情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忽然感到四肢酸软,心乱如麻。
此后,我对J的存在多了一分留意,上课时会扫视一下教室,看他来了没有。夏天的J显出几分落寞,我常见他一人独行,耷拉着脑袋,懒懒地拖着凉鞋走路。布书包随意地挎在肩上,和他高大的身材很不搭,更显得他神形单吊。
不知为什么,看着他躅躅独行的身影,我会觉得鼻子发酸,心中泛起一股柔情,好想对他说几句关心的话。而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有说,哪怕两人面对面走过,我们也始终一言不发,保持着沉默。
☆、七
就在这无声的对峙中,大四如期而至。这是我们在大学里的最后一年,美好的光阴稍纵即逝啊!同学们的心中徒添了几分伤感,从前的暗恋者心照不宣者都纷纷抛开矜持和顾虑。大家似乎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住大学的尾巴,不辜负命运安排的缘分,出双入对对者明显地多了起来。于是,传说中的黄昏恋不可避免地在大学校园里上演了。
为庆祝国庆,师大举办了一个校级的文娱晚会。节目包括各系的革命歌曲大合唱和各系选送的文娱节目。
傍晚的时候,我和晓穿着合唱团演出的白衬衫,慢慢往大礼堂方向走去。到樟树林时,后面几个男生跟了上来和我们打招呼。原来是应用班的几个男生,都是合唱团的,J也在其中。男生们穿的西装,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集体穿得这么正式,很不自然,看起来怪别扭的。男女生们互相打趣着对方的服装,说说笑笑地继续往大礼堂去。
节目还没有开始,我们先在礼堂里找位子坐下,边看节目边等着上我们的节目。坐定后,我发现J坐在我的右边,兴致勃勃,好像很开心的样子。当报幕员请我们系男女声对唱做准备的时候,J说该他上了。他把西服上装脱下来,顺手递给我帮他拿着。我第一次抱着男生的衣服,有点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放置才好。怀里的西服带着J的体温,一股淡淡的男人气息肆无忌惮地钻入我的鼻孔,冲击着我的大脑。我有些恍惚,后来J怎么回来的,我又是怎么上去合唱的,我完全记不得了。
秋季,我最喜欢的季节。校园里丹桂盛开,暗香浮动,若有若无。有种不张扬的静美。
而在校园里再遇到J的时候,我心中又多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也许念由心生,我觉得J似乎也和以往有些不同。常常是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的歌声就已经飘过来了,碰巧是那首我喜欢的“八月桂花香”主题曲“尘缘”。“漫漫长路起伏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泊,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独向寂寞。人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我莫名地觉得我们之间有种默契,有着桂花的暗香在流动。
没多久就是元旦了。这是我们在校的最后一个元旦。在那个全年级的晚会上,J没象往常那样唱男女对唱,而是拿了把吉它,弹唱了一首“情怀”。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弹吉它,第一次听他吉它弹唱。他看起来沉着淡定,洒脱自如,我不由得对他又多了几分欣赏。
春假很快来临了,我早早买好了火车票,并约了几个出发时间差不多的男女生一起乘长途车去火车站。去长途车站时,我发现J也在人堆里。
长途车很挤,正座不够,有的人得坐两边正座中间的加座。J没有坐正座,他刚好坐在我旁边的加座上。看着他那么大的个子挤在中间,我很替他难受,想换他来坐自己宽松的正座,他不同意,说“女士优先”。
路上,J一改往日的寡言,一直小声地和我聊天。其实我基本上是听众,J问我什么,我就回答什么。到后来,对话简直成了J的个人秀了,他一会儿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男生那边的乐事,一会儿讲些我没听过的笑话,风趣幽默,活泼诙谐。我觉得讶异之极,没想到J这么有意思,这么会逗人开心。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一点不觉得闷,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反而嫌路程太短,恨不得车一直这么开下去。
☆、八
最后一学期的主要安排就是实习了。我听说管理学校也在实习地点的名单上,很高兴,因为我的大姨妈在那所中专教书。
我悄悄去辅导员那里申请,要去管理学校实习,被应允。分组名单下来,我才发现那所中专安排了十几个实习生,一个我们班的都没有,全是应用班的同学。我心中有些落单的感觉。不过,再往下看,J的名字也在其中,我觉得好受了些,孤单的感觉减轻了许多。
管理学校非常偏僻,可以说是坐落在乡间。师大几个系的实习生集中被安排一栋最靠边的旧教师宿舍里。从这栋楼看出去,是大片的农田,夜里蛙叫虫鸣,此起彼伏,甚是热闹。
我和另两名女生被安排在四楼一间一室一厅的宿舍里,隔壁是J他们的男生宿舍,还有一部分男生被安在过道另一头的一间宿舍。两个男生宿舍中间就是过道,过道围墙是半封闭式的结构,墙体只有半人高,上面很大的空洞,站在那里往外看,楼下进进出出的人一览无余,是个很方便的“打望”之所在。
更让大家惊喜的是,过道围墙上方,居然有一个燕子窝,几只小燕子轻盈地飞进飞出,可爱极了。同学们都很兴奋,互相祝贺能得此佳所而居。按老人们的说法,燕子做巢的地方可是难得的福地呢。
我选择了卧室里靠窗的下铺住,另外两位女生住在靠门边的上下铺,另一个房间作为书房。
我和她们俩因为不同班,很少去她们宿舍串门,所以和她俩都不熟。上铺的红总是行色匆匆,常不在宿舍,不知道在忙什么。下铺的雁倒是很主动来找我一起买饭之类的,所以我们两人很自然地就成了新的玩伴。
雁老家在江苏,大概是受吴侬软语的熏陶,一口普通话也讲得娇滴滴的,煞是好听。得了闲,还唱几段沪剧,莺声燕语的,逗得我兴起,跟着她学唱,很快也能来一段“燕燕说媒”了。
雁饭吃得很少,爱吃零食。管理学校自产一种薄饼,深得她的喜爱,每天都要去买新鲜的吃。边看书边小小地咬一口,那样子让人看着忍不住流口水。结果,挡不住诱惑,我也开始和她一道,天天下午在食堂外面侯着,等着人家新鲜的饼出炉了。
实习的生活很轻松,备课、试讲都比从前的作业容易多了。中午和傍晚,大伙儿喜欢站在楼道上边聊天边吃饭,东拉西扯,互相调侃初上讲台的笨拙。晚上,老师常会召集大家在J他们寝室开会,讨论每个人备课和试讲的情况。
一次开会,我说口渴,要回去拿水杯,J让我用他的。J把自己的水杯拿去洗了洗,然后倒了杯水给我。我接过来,惊讶地发现杯底躺着许多小小的酸梅,就是平时女孩子喜欢吮的那种。我喝了一口,酸甜酸甜的,口感很好,非常解渴。想不到J还有挺有生活情趣的呵,我窃笑着抬头看了J一眼,正好J也在看我,脸上带着会心的笑意。
周末到了,大家一道回师大去。从管理学校到车站还有20来分钟的路程,一群人走着走着,突然J紧张地叫起来,“哎呀,雁,你的背上有个毛毛虫!”大家猝不及防,条件反射地闪离雁几步后,往她背上搜寻。雁也吓得大叫,使劲摇摆上身,想把背上的东西摔下去。
可是,雁的背上什么也没有啊。看着J促狭地笑,大家回过神来,雁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恨恨地对J说:“你等着!”
过完周末,大家又回到管理学校。雁开始了她的报复行动。
这时,大家开始在各自实习的班上,真正地上台讲课了。J讲的是气压,还联系生活常识,告诉同学们为什么夏天自行车的气不能打得太足。他在上面讲得起劲,其他人都坐在教室的后面观摩。雁突然对着目光扫过来的J扮起了鬼脸,J明显地愣了神。我觉得奇怪,顺着J的目光看到了雁的脸上,不禁笑了起来。讲台上的J反应还比较快,已经把视线从这边移开,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要讲的课上。
下了课,雁故意走到J面前,问他感觉怎么样,J深吸一口气,故作满意的样子。
轮到我上课了,我正讲得投入,忽然看见J笑嘻嘻的把手举在雁的头上做手势,我忍不住想笑,好不容易憋住了,但注意力被分散了,一下子忘了讲到哪里。定睛看了看黑板,才反应过来。这节课打了下课铃,我都还没有讲完。虽然拖堂是难免的,不过我心里这个气啊,要不是J捣乱,能这样嘛。我又没加入他和雁的战争,干嘛连我一块儿逗呢。
回寝室的路上,我黑着脸不理J,雁趁机进谗言:“你看这人坏吧?咱们要联合起来对付他才行。”我点点头。
回到寝室,我们两人商量办法。这时,隔壁传来J的吉它声,我们两人眼睛同时一亮,会心地一笑。
傍晚,趁J去买饭的时候,雁和我溜到他的寝室,悄悄把他的吉它拿走,藏在我上铺的几个箱子后面。
J回来后发现吉它不见了,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到我们这边来找,当然一无所获。
到了周末,雁要回师大去会男朋友,我不想回去,到姨妈家去蹭了几顿美餐。周日下午,我回到空无一人的宿舍,觉得有些冷清,便把藏着的吉它拿出来,随手拨动琴弦,不一会儿,思绪开始缥缈,眼睛也发起呆来。
J是什么时候悄悄进来的,我全然不知。当我意识到床边有个人的时候,抬起了头。一看是物主,有些不好意思。我把吉它举起来,说:“你拿回去吧。”J微笑道,“你玩吧。”
两人陷入沉默。这时,屋里已经有点暗下来了,J随意地把手放在灯线上拉动,灯开始一亮一灭,他低声问我:“你怕不怕?”我笑着摇摇头。
两人就这么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沉默着。直到楼道里传来同学们的说话声,J才告辞离开。
☆、九
又是一个周末到来,大家都没有回师大。
晚上,有的同学去跳舞,有的到校外去打台球。我和雁吃完饭就站在过道上打望,给那些穿得漂漂亮亮出去跳舞的男女生打分,J和几个男生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楼道里安静了许多。聊天的人陆续回寝室干自己的事情去了,最后只剩下我们三个人。
站累了,雁让J去拿点纸出来垫在楼梯上坐,J让她自己去拿。我调侃他说:“女士优先哦!”J假装无奈地叹口气,然后转身回宿舍拿纸去了。
雁附在我耳边说:“他还真听你话呢。”我抿嘴笑笑,打她一拳。
两个女孩子坐在高几级的楼梯上,J把手揣在裤兜里,随意放松地站着。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同学和老师的趣事,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跳舞的同学陆续回来,雁和我站起来把过道让出来。
没多久,雁也熬不住,打着哈欠回屋睡去了。
我一点都不觉得困,J也没有想要离开的样子。两人在安静下来的过道上,开始谈到彼此的生活,诸如过去的同学,好朋友,喜欢什么样的人,等等。
我告诉J,我最要好的朋友是莉,我们两个小女生无话不谈,通信频繁,一周都要收到两三封。常常是等不及对方的回信,就已经又有很多话要告诉对方,发信过去了。我说我很喜欢浅色系,觉得浅色的裤子特别出彩……。
J说现在大学的女孩子都太自以为是了,他更欣赏美丽而不自负的女孩儿。他觉得女孩子如果有一头黑色的长发,再穿着黑色的长裙,一定很与众不同。我笑起来,说:“那不就是天鹅湖里的黑天鹅吗?”J呵呵笑起来。
J建议两人玩找中指的游戏。这是小孩子时候玩过的游戏,我觉得有点幼稚,不过看J兴致很高,就陪他玩吧。我在J并拢的手指里,找出了他的中指,用自己的手指轻轻一点,把它点出来。J呢,找到我的中指时,总是用两只手指尖把它抓出来。玩着玩着,还真有回归童年的感觉,蛮有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