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作者:城中嘉树【完结】 > 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txt

  他们的第一回约会并不是霍令琦蓄意谋得,而是于街头人潮中的无心邂逅。

难得出家门逛街的赵之婉,方向感差得离奇,不过十几米远也能与女伴走散,顿在原地四顾茫然起来。经过此地的霍令琦一眼看到路边的少女,就命司机停了车。——身经百战的霍大少,怎么会放过这样天然的好机会?

何况,霍大少刚与现任的女友分了手,权且算作自由之身,赵三小姐正巧填补了这空当。

很多事,一旦开了头,就会越来越容易。

这之后,霍令琦总是在每次约会的最后,与赵之婉做好新的约定。时间和地点自然是由他决定,他的安排总是那么地妥帖。

这天,赵之婉以朋友生病的借口,在这下雪天正要匆匆出门时,却不巧被赵之晴看到了,问道:“小婉,你这是要去哪儿?”

赵之婉将头一垂,面上就有些羞怯了,她从来都是乖巧又正经的淑女,一时拉不下脸面连说两次谎话。

赵之晴怀疑地瞥一眼她那发红的耳根,目光随之落在她的身上:“穿得这样漂亮,真的是去见朋友,不是……男人?”

赵之晴是赵家的一个异类,也可说是一个叛逆者。

她天生有一种打破陈旧的勇气,对这个家庭里的一切腐朽观念都不屑一顾,行为上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矜持。在华京的上流社会里,有人赞扬她的觉悟,也有人认为她作风太过大胆,是个罕见的争议式人物。

赵之晴在男女方面的经验,让她察觉出了妹妹身上的不同寻常。在这寒冷的天气,赵之婉的脸上却流动着几分柔和的春意,总不会是因为要见女友的关系罢。

被说中隐情的赵之婉,没料到自己竟被姐姐一眼看透,恼羞成怒之下便说道:“别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我可不是……”

“住口!”

她话音未落,就感到脸颊一阵刺痛,赵之晴竟是上前打了她一巴掌。

赵之婉被这一巴掌打得懵了,她伸手抚着自己的脸,心里既委屈又有些后悔:她是不该冲动说出这样伤人的话,但二姐怎么能打她呢?从小到大,二姐可是最疼她的人呀!

赵之晴虽然面上气得发白,心里却也有些暗暗的懊恼。但她既然打了自己的妹妹,就不会后悔。她的人生里,从来不需要后悔这两个字来浪费光阴。

“小婉,你知道二姐一向不是脑筋守旧的人。”赵之晴缓和了下语气,“老实告诉二姐,你现在出门,是不是去见什么男……男性朋友?”

赵之婉睁着那双无辜的眼眸,欲言又止。

霍令琦早已告诫过她,不要随便对外人说起他们的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但这是她的二姐,家里对她最好的二姐呀,应该算不上是外人了吧?

她原本就对人毫无戒备之心,对赵之晴更是毫无保留,便带着一点羞意,不太好意思地将自己与霍令琦的交往讲了出来。

她讲完了,就巴巴地看着赵之晴,等着二姐的应允。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快要迟到了呀,二姐怎么还不放自己出门?

赵之晴突然抓住她的手臂,一字一字地冷声说道:“不——准——去!”

“为什么?我都要迟到了呀?”赵之婉不明白二姐的脸色为何晴转多云,心里又急又慌,挣扎着叫道,“二姐,你快放开我!”

她还没注意到,从她讲出“霍令琦”这三个字后,赵之晴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除了赵之婉这个傻乎乎的小白兔,谁不知道霍令琦的那些风流史?如今,她竟还敢自个儿主动送上门去!

“二姐,我要出去,你快放手呀。”赵之婉刚才一时激动,就大声了些,这时正害怕被家长听到,想赶快脱身,语气就越发焦急了几分。

赵之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妹妹,心里难受起来:都说吾家有女初长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只会跟在自己身后哭鼻子的小姑娘,也长成了这样亭亭玉立的大女孩了。

都是她的错!要不是她整天在外面交际,家里又没人教小婉这方面的道理,又怎能发生这样的事?

赵之晴突然想清楚了,就松开了手,淡淡说道:“快去吧,路上小心些。”

她最了解自己妹妹的个性,小婉虽然单纯,却也倔强。何况女生外向,这种时候若是阻拦,只会适得其反。

“二姐再见。”赵之婉乖乖地任由她替自己整理了一下衣裙,就拎着小包往门外走。

“小婉——”赵之晴满肚子的复杂感概无处倾诉,只有化成一个宠溺的笑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万一吃亏了——也不要怕,有二姐帮你呢。”

赵之婉愕然地回过头,见二姐仍是如往常那样温柔,就笑眯眯地应了一声,身姿轻快地走了。赵之晴悄悄跟在后面也出了门,站在雪地上看着她渐渐走远:少女那一蹦一跳的背影,无不诉说着主人心里的雀跃与期待。

赵之晴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却早已做出了一个决定。

鸢尾花

赵之婉没走多远,就看到了停在街角旁的那辆熟悉的黑色轿车。

霍令琦从来不会让她独自赴约,总是先派了人在赵公馆附近来接的。这不过是霍大少追求女人的常规手段,显然也顺利俘虏了赵三小姐的心。

坐在轿车里的赵之婉,其实心里略微有点儿失望:她还以为,这样恶劣的天气,霍令琦会亲自来接她呢。

她向来是藏不住心思的人,马上向司机询问道:“小罗,令琦呢?他今天怎么没有来接我?”

这个叫小罗的年轻人眉目疏淡,表面上是个普通司机,实则是霍令琦的心腹之一。

他先是默默感叹了一下这位赵三小姐的天真无邪,为霍大少突然改变了口味而感到惊奇,这才回答道:“大少怕时间来不及,就先在餐厅里等着小姐,您不要急,很快就到了。”

赵之婉这才放了心,安安静静地坐在车后面,托腮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乖巧地像一个瓷娃娃。

霍令琦果然已经在餐厅里了。

他接了赵之婉下车,就看到这小女孩一脸心事的模样,不由笑着问道:“怎么苦着一张脸?不喜欢这里的西餐么?”

“不是呀,这里的西餐很好吃。”赵之婉支支吾吾,有些说不出口,“……是别的事。”

霍令琦伸手点了一下她那小巧的鼻尖,取笑道:“你有什么小秘密是我不能听的,恩?”

他虽这样说,却也没有逼问下去。他已经摸清了赵之婉的性子,有些事就算他不问,她终究会自己说出来的。

这也正是他选择与她交往的原因。——整天面对政治场的那些明枪暗箭,偶尔也是需要一些轻松的乐趣,来缓和一下神经的。

赵之婉由他挽着进了餐厅,坐下来之后才发觉有些不对劲:整个大厅空空荡荡的,竟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

“下礼拜一是你的生日,但那天我大概没法约你出来,所以就将这间餐厅包下来,提前为你庆祝生日。”

霍令琦说完,便伸手打了个响指,淡淡一笑道:“婉儿,祝你生日快乐。”

餐厅的中央突然亮起光来,只是柔和的一点光,却恰好照在了这唯一的一对客人身上。

星星点点的烛光亮了起来,映照着精致的食物,穿着礼服的小提琴师站立在一旁,慢慢拉着一支悠扬的乐曲。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赵之婉惊讶了一下,便捂住了嘴,一时竟是泪盈于睫。

这在霍大少很是常见的烛光晚餐,如此容易就让她感动了。

霍令琦安然地笑了起来。

他原本还不能确定这样的安排,是否能讨赵之婉的欢心。但见她露出一副要哭的模样,便知这一招奏效了。

在霍大少的眼里,追求女人和攻城是一样道理。

女人们是各式各样的城,男人们则是各式各样的勇士。而每一座城都有她的弱点所在,只要用对了攻略方法,再强的防守也抵不住勇士的攻城掠地。

眼看女孩儿已经身陷这暧昧的气氛里,宛如一座正被攻城略池的城,霍大少感到了另一种成就感,这让他心情愉悦。

霍令琦在掌控爱情上得了满足,便再接再厉,加紧了攻势。

他微微一笑,就仿佛变戏法一般的,拿出了一束小小的花来。

这束白色的鸢尾花陡然亮相在此地,霍令琦自己却先吃了一惊,他原本让人订的是一捧白百合。

他的眉头不由皱了一下,小罗到底是怎么做的事!

他早上明明吩咐地很清楚,要他去买的是白百合,他竟也能错买成了毫不相干的鸢尾花。小罗这粗心大意的毛病,真是要命!

像赵之婉这样的单纯少女,与象征纯洁的白色百合花最是相配。而鸢尾花虽然常被国内称作“金百合”,但两者表达的意义截然不同,一字之差,可说是天差地别。

而此时此刻,霍令琦已来不及去追究下属的责任。

他不动声色地镇定了一下,便将那花送到了赵之婉的面前。

“这来自法兰西的光之花,代表了我对你的思念,也代表了我们之间……”

“我知道的!”赵之婉却仿佛有些激动,不等他的话说完,便喃喃说道:“苍白、脆弱而又美丽的鸢尾花,它有一种期许生命的粲然,它让人把整个生命都期许于它,平凡却精彩地活在人世,这就是鸢尾花的意义!”

霍令琦有些愕然地听着她这慷慨激昂的一番话。

他实在不知道,赵之婉也会有这一副丰富面貌:在他面前,她从来都是乖巧可人的,却是初次流露出对一件事物的异常热情。

他试着去猜测这少女此时的心思,竟然遭遇了失败。他完全困惑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这鸢尾花,她便突然大发感概。

若是霍大少平日里稍微关注下文学艺术,或是参与几次霍灵音组织的文艺活动,就会明白赵之婉这狂热从何而来:赵三小姐曾学过一段时间的绘画,而印象派大师梵高是她最爱的艺术家之一。

而除了梵高那广为人知的几幅作品:《星空》、《向日葵》、《有乌鸦的麦田》,赵之婉最偏爱的,却是一幅名叫《鸢尾花》的画作。

“还从来没有人送我鸢尾花呢,我真的好开心!”赵之婉为霍令琦的细心而感动,“令琦,谢谢你,我真的好喜欢你的礼物。”

正说着,女孩儿的脸突然红了起来,她竟放下花站起来,踮起脚尖将身子往前一倾,隔着这方不大的餐桌,给了男人一个轻吻。

轻如蝉翼的触感只在嘴角处短暂停留了一秒钟,也许还要更短,女孩儿就羞得垂了头,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飞快地坐了回去。

霍令琦有一瞬间的怔仲,他还从未有过这么纯情的体验。他蓦地想起了自己在年少时喜欢过的第一个女孩子,想起了他人生里稀薄的一点纯粹时光。

这种体验让他在感到新鲜的同时,也有些许的着迷。这大约是因为,他还从未拥有过这类女人的缘故罢!

“只要你开心就好。”这歪打正着的福利,让他的语调也变得愈加柔情起来。

原本预计为重头戏的那盒高级首饰,最后自然也送了出去,但无论如何也抢不了鸢尾花的风头了。霍令琦有些遗憾地想,一盒漂亮的高级首饰却比不过几朵鸢尾花,没能带给他另一个少女之吻。

天色还未太晚时,他送赵之婉回到了赵公馆的附近。

下车时,霍大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用实际行动教会单纯的赵三小姐,真正的亲吻究竟是该如何进行的。

在回霍公馆的路上,意犹未尽的霍令琦兀自回味了一会儿,直到少女那甜美的滋味在他唇齿间慢慢消弭,才想起另一件事来。

“小罗,你一向是个可靠的,这回怎么连花名都记错了?”

霍令琦眯起眼,放松地倚靠在汽车后座,语气也是轻轻松松的,“下回若还这样粗心,我就撤了你的职。”

小罗开车的手微微一颤,答道:“赵小姐很喜欢梵高的《鸢尾花》,小罗以为,大少知晓这件事的……”

霍令琦已经在后头开始闭目养神,冷哼一声打断他道:“你是第一天跟我么?和文艺沾边的东西,我从来都没心情留意,你还会不知道?以后少在这上头自作聪明!”

他语气虽重,却并没有要追究小罗责任的意思。

算起来,小罗跟他也有五六年的光景了,这旷日持久的跟随,已经显示出了小罗对他的忠心耿耿。

对霍令琦而言,小罗自然是不同于旁人的。

就算小罗偶尔犯些错,他不过嘴上责怪几句罢了,又怎么会真的放在心上?

小罗明白霍令琦的意思。霍大少待他一向比旁人更亲厚些,这样说,便是不会追究他的错了。

他欲言又止,见霍令琦已经闭眼不语,最终只低低应了一声,便继续专心开车了。

夜色如晦。

小罗默默地开车,也默默地回想着一件事。

这正是方才他向霍令琦隐瞒未说的一件事:他之所以知道赵之婉的这一喜好,乃是出自某次画展上的一面之缘。

那一次,被霍灵音借去作临时司机的小罗,在画展上等待霍二小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文森特梵高的那幅《鸢尾花》,也听到了某位小姐对这幅画的一番评论。

梵高的画作千金难求,那副《鸢尾花》自然也只是仿作,让他震惊的,是那位小姐的评论。

那纤细柔弱的女孩子,竟是如同爱着另一个自己般,热烈地爱着画中的娇花。

那一天的画展人潮如织,赵三小姐那凝视画作的身影,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纤细柔弱。

小罗站在不远处凝视她了许久,心里默默想道:人的心真是奇怪啊,越是苍白而又脆弱的美,越是格外引人采撷。

就像——那画上的鸢尾花一样。

交往

经过了一月的休养生息,程咏薇如同冬眠的动物一般,终于恢复了元气。

春暖花开的时候,她已将前两个学年累积的怨气摆脱个干净,切实地体验到了真正的自由。

燕华本就是个群英荟萃、人才辈出的地方,校园生活也丰富多彩:参加文艺活动、结交朋友、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还有——花前月下,谈一场恋爱。程咏薇以为,有了这些人生体验,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大学生活罢!

预备班的课程只剩下军事理论系列的几门课:战略研究、谈判术、法令课和国际武器。这些课程对程咏薇而言并不难应对。于是,她索性一口气选修了文学院的中外文学、戏剧文学等数门课程,去戏剧社讨论剧本的时间也翻了一番。

而她时常在燕华南部出现,就不可避免要碰到慕少航。

说来惭愧,这两年里,程咏薇很少去找这位慕少爷。她自己身上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便不愿再去见另一个麻烦人物——她以为,燕华的生活于慕少航来说,并不那么顺遂。

结果,程咏薇为自己这理所当然的想法羞愧了:看似脆弱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韧性,慕少航便是这样的人。何况,有燕华这个良好的大环境来熏陶,慕少航怎么也不致会变坏了品格。

他们边在校园里闲逛,边聊了彼此的近况。

慕少航子承父业,念的是商学院的经济系。别看他外表有些呆里呆气,在金融这方面却仿佛得了其父真传,连着两个学年的专业分数都在系里名列前茅,是教授的得意门生。

感受着慕少航如今温柔中透着的沉稳气质,程咏薇只能感叹,人的潜力确实是无穷的。

且不说慕少航,就说她自己——在她刚重生在这时代的时候,她也并未预料到如今的局面:她在这里过得很不错,不仅考进了燕华这样的著名学府,还结识了很多名门子弟,甚至还学会了击剑。

难得两人都是一天没课,程咏薇便邀请慕少航一起去礼堂看戏剧社的表演。今天要演的那场戏,剧本恰是程咏薇的手笔,她还是第一次独立完成一出戏的剧本呢。

戏剧社里的那些成员,都是燕华的顶尖人物,个个称得上是色艺俱佳的出色演员。接任霍灵音社长之位的樊亦非,因为霍灵音从中介绍的缘故,而将程咏薇也拉进了戏剧社,两人如今已是老朋友了。

樊亦非曾不止一次地鼓动程咏薇也来演戏,都已经是戏剧社的老人了,却还没上过舞台,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程咏薇却是百般推辞,誓死不演。她清楚自己在表演方面的笨拙,绝不输给自己那糟糕的恋爱能力。她只是擅长洞察旁人的心事,却丝毫不擅长掩藏自己的情感,这也许是她最大的弱点,她很难对一个人虚与委蛇、逢场作戏。

学生礼堂里依然是人满为患,程咏薇带慕少航穿过一排排座位,径直去了最前头的一排:身为戏剧社的成员,她从来都享有这样的特权。

而他们刚刚落座,舞台便拉开了帷幕,这场戏开始了。

当报幕人缓缓报出了剧名“西城情缘”后,程咏薇便静默起来,眼神专注地看向了舞台的中央:那出场的男主角优雅迷人,正是霍三少霍令昕。

她心里有一点吃惊。她事先并不知演员表有了变动,更不知樊亦非是如何有能耐请到了霍令昕,还让他同意扮演这场戏的男主角。

剧本的内容,身为编剧的程咏薇再清楚不过:剧名虽然叫做《西城情缘》,内容却是脱胎于莎翁那著名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只不过,主人公的身份发生了一点变化:这里的罗密欧仍是贵族少爷,朱丽叶却变成了出生于平民家庭的灰姑娘。

这暗含社会隐喻的情节改动,正映照出了程咏薇近来思索的某个问题:出身门第上的差异,对一场恋爱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剧本的最后,仍然是以悲剧收场,但连程咏薇自己也不知道,男女主人公对彼此的牺牲,究竟是出于真正的爱情,还只是出于某种一意孤行的执念。

按照惯例,每一次的成功演出过后,戏剧社的成员们都会举办一个小型宴会,这些年轻人平时都很忙碌,每演出一场戏剧都是忙中偷闲,自然是要庆祝一番的。

而令人意外的是,霍令昕居然也在参加宴会的人里头。霍三少一向都是演完戏便直接离场,鲜少参与这类宴会的,他自有其他的事要忙。

程咏薇端着酒杯,正犹豫要不要去上前搭讪时,霍三少却主动过来向她打招呼:“咏薇,最近还好吗?”

他如今虽然做了预备班的助教,与程咏薇打交道的机会却不多。新学年一开始,程咏薇就常常来戏剧社里写剧本,除了上课,出现在北部的频率微乎其微,仿佛突然迷上了戏剧一般。而实际上,她加入戏剧社已经有两年之久。

“我听亦非说,这场戏的剧本是你写的?”霍令昕称赞道,“虽然借鉴了莎士比亚的原作,但当中有很多新意,实在精彩。”

“承蒙霍助教谬赞,咏薇愧不敢当。”程咏薇眼中闪动过复杂微光,当她真正面对这让她魂牵梦萦的青年时,一腔勇气又有了化为乌有的趋势。

程咏薇仰头饮尽杯中酒,脸颊微微发烫,想必是已经红成一片了。想起方才的那场戏,那个由她亲自书写的悲伤结局,她忽然有些消沉:对霍令昕的恋爱感觉,从一开始就带了虚幻色彩,她时常以为自己身在梦境里。

霍令昕见她只顾自己喝酒,半天都不言语,轻缓地夺去了程咏薇手中的酒杯,关切道:“法兰西的葡萄酒后劲很足,可不是给你拿来牛饮的,小心喝醉了。”

程咏薇的酒量很是一般,果真很快酒劲上头,连视线都有些模糊了。

她轻轻推开霍令昕的搀扶,低声说道:“我倒是宁愿喝醉了,干脆做完这个梦。即使醒来后一切如初,也好过黄粱梦醒,心头被泼上一盆冷水,还要自嘲这是飞蛾扑火。”

霍令昕根本不知她在说什么,只当她是胡言乱语:“咏薇,我扶你过去坐一坐,你醉了。”

“我没醉,只是入戏太深……”程咏薇一通话讲完,一下没了力气,转身软软趴在了霍令昕的身上,“霍令昕呀霍令昕,为什么你要是霍家人呢?”

霍令昕听出她语气里的不满,微微皱眉:“咏薇,你对我的出身有偏见么?”

不知为何,他竟然一下明白了程咏薇话里的意思。

程咏薇摇头道:“这不是偏见,这是俗世的规则。灰姑娘若要跟王子结婚,就要付出很多辛苦去追赶王子的脚步。上天既然早已为你准备好了一个至高的起点,我既为你庆幸,又害怕自己跟不上你的步伐。”

“咏薇,你究竟是怎么了?”

霍令昕迷惑起来,而程咏薇已经闭了眼,趴在他身前一动也不动了,完全是一副醉倒了的模样。

就在这种时刻,他依然不会趁人之危,去占怀中人的便宜。他半搂着程咏薇,走路之间刻意留出一些距离,将她带到了沙发上。

程咏薇靠在沙发上,眼睛睁了又睁,还是抵不过那渐渐上涌的醉意,紧闭了双眼喃喃自语起来。

霍令昕细细地看她的醉颜,喝醉后的某人双颊泛红,露出了毫无设防的神态。某种奇怪的预感朝他的心袭来,这预感促使着他俯下身去,去倾听这女孩的酒后之言。

“为什么每一次相遇,你都会给我惊喜?”

他的笑容还是那样清淡,眉眼间却有一股隐藏不住的喜悦,慢慢地漾了开来:“程咏薇,原来——你喜欢我。”

老天!我刚刚……说了什么?!

程咏薇突然清醒过来,瞪着那双漂亮的猫儿眼,还未从这震撼中反应过来,就听到了男人在她耳边的温柔回应:“咏薇,我也喜欢你。”

程咏薇怔住了,她一下失去了思考能力,脑中一片空白。

那张温和面容近在咫尺,她不由伸手轻轻触碰上去,喃喃道:“是我喝醉了?还是,我在做梦?”

她的双眼忽的被蒙住了。

一张带着凉意的唇靠了过来,慢慢深入她的心,直到唇齿交缠,相濡以沫。

眼前重见光明的一刻,她看到自己深陷在他怀中,而他正深深凝视着她。而这个人方才还半跪在她身前,用尽柔情给了她一个悠长的吻。

“咏薇,做我的女友吧。”

不再是那不温不火的语调,而是充满笃定。表面无害的霍三少,在她面前第一次流露出了强势的真容。

程咏薇并没有立刻点头。

她的暗恋终于开了花,她却突然踟蹰,有些不敢接受。

程咏薇其实是个很直接的人,有一些话,她早已想与他坦白,但却一直没有机会。

她从他怀中轻轻挣脱开来,真心真意地看着这个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说道:“令昕,我知道你胸怀大志,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而我,不仅没有能助你事业的贵族出身,也谈不上聪明。”

“爱一个人,就不该做他的累赘。如果我的爱会给你带来困扰,一切就不必开始。”程咏薇向他坦白自己的真心话,“我这个人有些死脑筋,在感情上也是一样。”

霍令昕为她的话沉默起来。他知道她是在向自己讨要一个切实的承诺,不是曾经拥有,而是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许久都得不到回应,程咏薇的一颗心慢慢沉了下去。她自嘲地笑了一声,果然还是不行么?这样奢侈的承诺,真的没人能给她么?

这还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刻意装出一副轻松口吻,对这场夭折的爱情谈判做了最后的陈词:“既然如此,就当我今天的话都是胡言乱语,请令昕你马上忘掉罢!”

“好。”在寂静之中,霍令昕突然开口说道。

男人那一向温和的语调,透出难得的肃穆来:“我霍令昕今日在此承诺,对程咏薇不离不弃,无论天涯海角,永世相陪。”

程咏薇一刹那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茫茫然地仰首问道:“你刚才说了什么?”

而男人则不厌其烦地回应她道:“程咏薇,我在说,我爱你。”

男人的真心爱意,让程咏薇为这突如其来的告白落下泪来。

人的一生里,值得被记住的,不过就是这样寥若星辰的几个瞬间。

霍令昕将她抱在怀里,不住亲吻她面上的眼泪。他柔声对她说道:“傻姑娘,你难道不知,我从不做二选一的选择题么。咏薇,爱情和理想对我来说同样珍贵,哪一个我都不会轻易放弃。”

程咏薇仰首看这个优雅的男人,她突然发现,他原来是这样一个自信的人。而他那势在必得的目光,并不会让她难以习惯,反而让她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值得她去信赖和倚靠的。

她觉得这一刻再美妙不过。

因为……她从很久以前,就在期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叛逆

程咏薇是第一次来百悦门这种风月场合。

她并非对这里有什么偏见,之所以未曾来过,是因为她身处的生活环境平静而又安稳,与这里实在搭不上什么关系。

她也不会为了满足自己那一丁点的好奇心,就随便踏入陌生的领域,因为那可能会置她于未知的险境。

她今天会贸然地来到百悦门,全然是拜程嘉树那小子所赐。

门外那夹杂了各式声音的一片噪杂,让程咏薇倏地清醒起来。

她揉着隐隐发胀的额头,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方才她英勇地闯进一位大人物的包厢里,终于找到了程嘉树,却也不小心冲撞了那位三爷。

为了不给弟弟带来麻烦,程咏薇拿出罕见的胆气,当着三爷的面喝下满满一杯白兰地,以酒赔罪,才算挽回了场面。

而那一满杯白兰地灌得太猛,喝进肚里不过一会,她就感觉浑身发热,神经乱跳。察觉到这一点后,她给程嘉树使了个眼色,就赶紧找了个借口脱身开来:风月场里处处陷阱,她一个女孩子若是醉倒了,便如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等她勉强走到这间休息室时,大脑兀自亢奋,身体却软软地一下栽进了宽大的沙发里,恍恍惚惚睡了过去。

程咏薇又默默坐了几分钟,强撑着发蒙的目光在休息室里扫视一遍,没发现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她酒品还不错,只是有个致命的弱点:酒后吐真言。

她与酒精仿佛有什么宿仇,一旦喝醉,就可能会随便泄露心事。何况,今天她是带着目的来的,她可不想因为一杯酒而前功尽弃。

在燕华的这两年,她自顾不暇,又总是遇上各种意外,呆在程公馆的时间很少。而当她终于有了自由时间,这才发现,自己的弟弟、那个可爱少年程嘉树已经满了十六岁。

程嘉树这些年来的变化着实很大,身姿修长,眉目清俊,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出众的少年人。

而变化更大的是他的性格与气质:当年的傻小子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程嘉树心思敏锐,视线通透,不过才是十六岁的年纪,就已内敛地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连卓扬都暗叹,自己当年是否看走了眼,竟将这扮猪吃老虎的腹黑小子,错看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单纯富家少爷。

程咏薇对这一点并不感到惊讶,可不是她自夸,她家小树天生大智若愚,原本就是一个水晶心肠的通透人物。她惊讶的是程嘉树在社交上的一流本领。

程嘉树仿佛天生就有好人缘。

无论是跟着杨君玉参加宴会,还是自己私下里结交朋友,他都能应付自如。而他交友广泛,萍水相逢抑或仰慕追捧,从来不挑剔,所交的朋友算得上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程咏薇常担忧他会遇人不淑。

而程咏薇实在错估了自己弟弟的社交本领。当程嘉树真正成为一个可靠的青年,展现出非同一般的才能时,她才明白,她对程嘉树的这份担心只是杞人忧天。

程嘉树实在是好大的本事,就凭着那张清秀无害的娃娃脸,竟然能结交到不少黑白两道的大人物,是以平常人根本不敢动他分毫。

但此时的程咏薇,根本不可能对程嘉树的交友状况放心,她更为弟弟突来的叛逆而感到烦恼。

若不是她这阵子从学校搬回程公馆,还不会知道,整整两个礼拜,程嘉树那小混蛋竟敢日日夜半而归,去的还都是些乌烟瘴气的场所!

今天,她丢下学校里的事来这鱼龙混杂的舞厅,就是专程来找程嘉树的。

程咏薇兀自发了一会怔,休息室的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姐,你怎么还在这?不是说了我不跟你回去么!”

桀骜的红色短发,半掩住那张秀气的脸,程嘉树几乎有些气急败坏地看着自己的姐姐。

他不过是跟朋友在舞厅里玩了两个礼拜而已,爸妈也好,姐姐也罢,用得着这样紧张么!

程咏薇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种小大人般的心思,她也曾有过,不过那时她就善于掩饰,所以从未被人发现叛逆的一面。每个少年都会有这样的一段时期,对人生现状突然不耐,想要追求所谓的自由,喜欢新鲜感,喜欢刺激,标榜自己是这陈旧社会里的唯一一点新活力。

像程嘉树这样的半大少年,因为这种天真而真实诚恳、鲜活可爱,却也因为这种天真而更容易为人所利用,走上危险错误的人生道路。

她明白,这种时候不能使用强硬手段,只能慢慢引导,否则的话,一旦激起程嘉树的反感,他就将真的走上歧路去了。

但程咏薇还是有些压不住怒意,从前的程嘉树整天黏着她在一处,在她面前也十分乖巧,从不会这样不客气地对她说话。

“程嘉树,你在这里怎么玩都可以,我可以不管你。”她揉了下太阳穴定了定神,站起来与程嘉树对视,眼神严厉:“不过,如果你敢碰酒精和吗啡,我不介意直接送你去警局。”

她冷冷说完,就看到程嘉树的一张脸又红又白,知道他是将她的话听进去了。她心里稍微好受了些,她毕竟还是程嘉树最心爱的姐姐。

“我知道了。”程嘉树右手握拳,有些生硬地答道,先前的气势已经去了一半。

“知道了就好。”程咏薇满意一笑,一时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不自然了下:“小树,你转过去一下。”

待程嘉树乖乖转过身去,她才快速解开身上旗袍的几个搭扣,从贴身的暗袋里拿出一样东西来:圆圆小小的一粒胶囊,却是市面上都买不到的强劲麻醉剂,药性足以迷晕一头大象。这是霍令辰从军部的研究所弄过来给她的。

“这迷药的药性很强,给你防身用。不许打架,实在躲不掉就用这个,听到没?”

程咏薇将胶囊放到程嘉树手里,表情比方才更加严肃,程嘉树却觉得自从姐姐进了燕华,还是第一次真正地关心他。

少年的直觉敏锐异常,他不知为何姐姐忽然疏远了他两年,如今看来,或许是因为在燕华压力太大,所以才无暇管自己这个弟弟吧。他听卓越那家伙说过,姐姐在大学里一直很忙,还受过一次伤,想必那些日子都辛苦得很。

他这么一想,先前对程咏薇的不满都烟消云散,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姐,你自己也要当心身体,听说燕华功课繁重,你不要忘记休息。”

程咏薇微微惊异,心里涌起一种奇妙的暖意。

倔强少年的突然示好,实在难能可贵,她感动之余,也稍稍减去了几分担忧:她的小树一直都很懂事,她该相信他才是。

“恩,我会的。”她略一颔首,伸手在少年肩上轻轻拍了一下,“那么,你好好玩罢,我先回学校了。”

她此时酒醒大半,神色平缓,行走间动作笃定,虽然罕见地穿了一身淡雅旗袍,一举一动却流露出了几分潇洒的气势,与这个时代推崇的淑女大大不同。

姐姐她,好像比从前更独立更坚强了呢。

程嘉树一直目送着她穿梭在人群之中的背影,直到那背影消失在暗沉的光线之下,才醒过神来,快步走到一间包厢前,打开门走了进去。

“嘉树,你小子去哪鬼混了,怎么去了这么久?!”

带他来的同伴、叫作杜子铭的同班同学嚷道,眼里颇有些责怪的意思。

“抱歉,一时迷路,就耽搁了些工夫。”程嘉树朝他解释了一句,又向角落里坐着的那位行礼道:“劳三爷挂心了。”

“方才那位程小姐,怎么休息了这么久?难不成是已经走了?”那人语声低沉,一边漫不经心地享受身边舞小姐的殷勤,抬起眼淡淡地看向正满脸歉意的少年。

“家姐有要事缠身,不得已先走一步,我代她向三爷说一声抱歉。”程嘉树面不改色地解释道。

即使面对着华京黑道上的大人物,他也是不卑不亢,十分镇定。

而这位三爷,仿佛很是欣赏他的这种品性。就算早已听出这解释是个托词,也没有半点计较的意思,竟就这样默认了程咏薇半途离去的事。

百悦门是华京如今规模最大的舞厅,店开得大了,规矩也就随之多了起来。

而其中一条规矩是,凡是想进百悦门的客人,须得成双入对,方可入内。离去也是一样,须得二人结伴,否则便不得通行。

按理说,这种规矩一旦定下,肯定会得罪不少客人,尤其是那些单身前来寻欢作乐的男子。但百悦门的幕后老板竟是手段通天,既敢在这寸土寸金的高级街区开舞厅,也敢订些莫名其妙的规矩,而不是一味地取悦那些“上帝们”。

程咏薇在光怪陆离的灯光中缓缓走着,不时避开舞池里拥舞的男男女女,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那个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青年。

“少航,让你特意陪我来这一趟,真是多谢了。”

程咏薇朝他微微一笑,方才生人勿近的凝重气场已经一扫而空。

慕少航却是一副如坐针毡的模样,仿佛这地方有什么妖怪潜伏,能立即吃了他似的。

程咏薇见他这样窘迫,又瞥了瞥不远处大胆探视的热辣目光,不由俏皮地歪了头,在青年肩上靠了靠,却是顺势凑近他耳边说道:“少航,那边有个女孩子,似乎是看上你了呢。”

“呃,咏薇,我,我们还是快走吧。”青年结结巴巴地说道,耳根已经通红。

程咏薇收起逗弄他的心情,向那少女送去一个挑衅的目光,然后便大大方方地挽着慕少航的手臂,双双离去。

程咏薇急着赶回学校去写一篇未完成的论文,难得脱去懒散,一路上拉着慕少航走得飞快。是以,在百悦门那挂了华丽招牌的门前,她竟没有认出,那与她擦肩而过的男人姿容优雅,笑容清淡,正是她交往不久的男友霍令昕。

解围

霍令昕是在匆忙之中赶到这里来的。

今天下午,他在军部参加完例行会议后,原本想直接去燕华大学,接他的小女友去看一场浪漫的爱情电影。他如今与程咏薇正是甜蜜蜜的热恋时期,只是半日不见,便如隔三秋。

岂料,会议刚结束,他便接到了百悦门那边的紧急消息:向来长袖善舞的罗兰,仿佛是被一个神秘的大人物纠缠住,竟被那人逼迫要做他的情妇。

这可真是少见的怪事!

百悦门的老板,包括那些常客们,哪一个不知道,百悦门的领班罗兰,是他霍三少罩着的人?

霍令昕难得皱紧了眉头,一边猜测那神秘人物的身份,一边径直往舞厅里走去。

百悦门虽然有很多古怪规矩,可这些规矩,却不会用在霍三少的身上。

霍令昕畅通无阻地一路进了去,由着百悦门的冯经理为他带路,来到了那包厢的门外。

冯经理是个老人精,霍令昕刚朝他使了个眼色,他便会意地上前去敲门道:“三爷,霍三少来了。”

包厢的门很快便开了。开门的是个少年,眉目很是清秀,却染了一头艳丽的红发,显出几分特别的气质来。

这少年朝霍令昕打量了几眼,问道:“阁下便是霍三少么?”

霍令昕对这少年有一点莫名的好感,也不计较他态度上的冷淡,微微点了点头:“我便是霍令昕。”

少年的目光跳过霍令昕,落在了他的身后,显然是看到了霍三少那几个身手不凡的随从。

“三爷的意思,是只让霍三少一人进来。”

“这可不行!”霍令昕还未开口,其中一个随从已经表示了反对,“敌友未明,三少还是小心些为好。”

少年撇了撇嘴角,毫不在意地说道:“那么就算了。”说着就要关上包厢的门。

“既然三爷愿意给我面子,令昕恭敬不如从命。”

霍令昕当然明白,若是他拒绝了,今日便再难有进这包厢的机会。他朝下属作了一个安抚的手势,就随那少年进了包厢。

“三少——”被困在此处的罗兰面上有些欣喜,一看到霍令昕进了来,张口就要向他求救。

霍令昕却对她的话充耳不闻,优雅地转了个身,朝着稳坐在角落里的中年男子行了一礼,客客气气地叫了声“三爷。”

在见到本人后,他才确定了自己先前的猜测:这包厢里的神秘客人,是华京黑道新近上位的青帮帮主,本名叫杜如笙,因在族中同辈里行三,通常被人称作杜三爷。

“久闻三爷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霍令昕姿态谦虚,说话也只挑好听的说,分明就是放低了姿态,想要向这位三爷示弱并求情的。

这也是霍令昕与他的大哥不同之处。

生性高傲的霍大少,在哪里都是气势逼人的架势,从未在谁面前低过头。而霍令昕呢,他对自己的脸面问题,看得倒不那么的重。

这其实是有些令人奇怪的。原先的霍三少虽然没什么大气势,却是霍家最矜贵的一位少爷。他那清心寡欲、不沾人间烟火的淡漠模样,总是给人很深的疏离感,而那天生的清高作派,则更让人无法接近。

霍家人大约都暗暗感谢过那场战争,感谢它为霍家老三带来的变化。即便霍令昕也因此在战争中负了伤,但现在这个风度翩翩的优雅绅士,可比从前的霍仙人多了不少人味。

从前的霍令昕,就像一件漂亮的玉器,再怎么引人注目,却也还是一件易碎品。那些与他来往的朋友,即便能与之相交,也需小心翼翼,格外谨慎,只怕伤他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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