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第一回约会并不是霍令琦蓄意谋得,而是于街头人潮中的无心邂逅。.7
眼见杜茵儿还在兀自展示那蔷薇花戒指,霍令辰却如蔫了的茄子一般,索性垂下脸,假装视而不见。
这分明是一幕悲情场面,卓越却对这悲剧的主人公生不出一点同情心。
她憋了又憋,在见到霍令辰窘迫之极的模样后,终于忍耐不住地大笑出声,简直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霍令辰正朝她瞪眼怒视,而一旁的杜茵儿也停止了言语,莫名其妙地看着捶桌狂笑的卓二少,完全不知自己说了什么有趣的话,竟惹得这中性青年笑得这么欢快。
卓二这行为显然太不厚道,很快就被某气急败坏的青年当场拎走,摩拳擦掌地,与她到咖啡馆外去进行“技术的交流”了。
同类
帝国67年春,霍令琦与赵之婉顺利完婚。
他们在华京最有名的大教堂里,聆听神父的教诲,彼此交换婚戒,许下一生的爱情誓约。
在那神圣的时刻,赵之婉情不自禁地落了泪,而一同落泪的,还有她的二姐赵之晴。
这女子本是个硬脾气,如今却也触景生情,感概良多。
当年那个小小的乖女孩儿,竟就这样嫁了出去!
婚礼后,霍大少便带着他的小小新娘奔赴霍公馆,在霍家那空阔的庭院里,继续举办盛大的庆祝宴会,场面一时热闹之极。
霍大少成婚,到场的宾客自然不少。
赵家夫妇也站在入口处,喜滋滋地拿出主人的架势,满面红光地招呼着客人:
这桩婚事意外地过程顺畅。
赵家那顽固的偏见,在身份非凡的霍令琦面前,非但毫无招架之力,简直连出场的机会也没有。而赵家夫妇也没料到,平时闷不吭声的乖巧小女儿,竟能攀上霍家这样的夫家,还做了霍家的长孙媳妇!
他们不过稍稍震惊一下,就被那急速上涌的喜悦冲昏了头脑,霍令琦刚一上门拜访,他们就立即同意了这门婚事。
待赵之晴从外地回来时,木已成舟,赵家已将小女儿的喜讯公诸于世,弄得人人皆知。到这种地步,就算赵之婉要悔婚,顾着淑女的脸面,也不可能说出口了。
而让赵之晴疑惑的是,赵之婉突然态度转变,坚定地要与霍令琦结婚,压根就没有要悔婚的意思。
这一晚的月色格外皎洁,仿佛预示着这对新婚夫妇的美好未来。
霍公馆近来很少举办这样大型的宴会,霍总理身体欠佳,霍家的少爷小姐们又都已长大成人,各自都有许多事务要忙碌。
程咏薇挽着自家弟弟的手臂进了霍公馆,一走进去,便感到了那股非同寻常的氛围:
灯光暧昧地映照出人们谈天的身影与面孔。
国家乐队正演奏着一支缠绵悱恻的温柔恋曲,到处都洋溢着来自鲜花的香气,系在草木间的柔软绸带随风飘荡,这底下的一片天地,并没有程咏薇所想象的张扬华丽,但却温馨宜人,让来宾的心情格外轻松自在。
而一抬头,就可窥见一轮温柔皎月,与那漫天的星辰相映成辉。那灿烂的星光,仿佛也带了怜惜般的,将那一点光辉尽情挥洒,落在那一对新婚的男女身上。
而这场宴会的主角,高傲的霍大少正面带柔情,揽着美丽的小妻子在怀中,在庭院的中央率先翩翩起舞了。
其他的宾客也多是成双成对,空气里弥漫着令人心醉的爱情气息。
“多么罗曼蒂克的夜啊……”
程咏薇在程嘉树耳旁叹息,她似乎也被这儿的浓情蜜意感染了情绪。
程嘉树如今志愿已定,马上就将参加华京一所高校的特招,索性搬回了程公馆来住。
这临考生浑身无一丝紧张,不仅有心情来陪姐姐参加这宴会,还能笑嘻嘻地开玩笑:“程小姐何必要在这里顾影自怜,你这恋爱人士,还需要去羡慕旁人么?”
他眸光一动,就瞥见了某个温润文雅的青年,正朝他们的方向走来,不由露出戏谑的笑容来:“姐,快快收起怨妇面容。你的令昕,可是来接你了。”
“什么怨妇,什么我的他的,你这混小子!”程咏薇自然也看到了霍令昕的身影,被程嘉树这么一调侃,面色有些发窘,恼怒地捶了程嘉树一下,“再开这种玩笑,我可是要生气了。”
姐弟俩吵闹了一会,霍令昕走上前来,微微笑着旁观了这对手足的亲密互动,这才与程嘉树进行了绅士式的交接仪式:
这男人彬彬有礼地伸出一只手来,待程咏薇将手放在他的手掌之上,这才轻轻一牵,将倚在少年臂弯里的女子,温柔地带到了自己的怀中。
在这个旖旎的晚上,霍令昕与程咏薇的相依相伴,也为一些人所悄悄关注。
不乏好事者暗自猜测,如今霍大少已顺利成婚,接下来要轮到的结婚人,不是霍二小姐,便是霍三少了罢。
霍令昕甚至带着自己的女友,去见了霍总理与霍夫人。
程咏薇事先并不知霍令昕有这样的打算,头一回面见“公婆”,自然是有些紧张的。所幸有霍令昕在身边,再加上霍灵音的援助,她的心很快又镇静下来,言行间很显出落落大方,总算给霍氏夫妇留下了一个不错的印象。
而霍灵音,也在这时正式向他们表明了态度:和霍大少的待遇不同,她这次是真心真意地支持他们两个的。
恋爱或许还能称为两个人的事,但结婚却需要众多亲友的认可。霍灵音在今晚抛出的这一根橄榄枝,实在让程咏薇心里很是快活。
她觉得,自己大概是在深深爱着身边的这个男人。
这段时间里,她甚至一直在默默积累勇气,想要在不久的将来,向霍令昕坦白自己的秘密。
因为,在她所预想的幸福婚姻里,是不能存在欺骗与伪装的。
翌日,《华京时报》首先刊登出了霍大少的结婚相片:
器宇轩昂的英俊男人,与身形纤细的娇美淑女并肩而立,笑容得体。
这对新人所身着的华服据说极其昂贵,新娘那娇小的面庞为明丽的装饰所包围,衬托出一种楚楚动人的美。
在这桢独家照片之下,也附了一篇相关报道。
作者仿佛手握诸多新闻来源,竟将霍大少与其妻子的故事娓娓道来,笔触简练唯美,将那几处不为人知的波折描述地动人心魄。
而这位作者写罢故事,却无停笔之意,又在结尾作了一番旁观者的感叹,不痛不痒地赞扬了这桩天作之合,最后在结尾处笔锋一转,寥寥几笔,就将赵之婉与霍令琦两人的巨大差异点出,字句里更包含了对赵之婉命运的担忧——
在祝福的同时,鄙人大约要对霍大少,以及所有陷入恋爱的人,作一个告诫:
在爱情里,若对方把你作为他整个的世界,这固然很危险,但也很宝贵!
青年人,请尽力善待你们的爱罢!
一石惊起千层浪。
这篇报道一发表,立时有许多人,尤其是年轻人被吸引住,大叹其笔力独特,柔中带刚,含意隽永,让人看之便生出几多思考。
这笔名为野草君的报道撰写者,仿佛是个报界新人,从来未曾听说过他的名号。也不知《华京时报》的主编是从哪里挖掘到的人,头次在纸媒上亮相,就敢于作这样犀利的发言。
而霍大少此时新婚燕尔,心情正佳,对这件事也就没放在心上,如此一来,这野草君的名气反而更大了。
在文学系的教授办公室里,霍青羡也在看这份报纸。
他当然知道这野草君究竟是何许人也。
白琳琅风风火火地闯进门来时,他的目光正轻轻滑过“野草君”三字,若有所思地笑了一笑。
“霍十四,我有事情要问你!”
白琳琅难得情绪激动,一进门就直奔霍青羡而来,将手里的报纸“啪”地扔在了他面前:“帮我查查,这个野草君到底是什么人!”
霍青羡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不动声色地想收起手下的报纸,动作却快不过白琳琅,她立即就看到了那硕大的《华京时报》四个字。
这漂亮女子登时冷笑一声:“霍十四,原来,连你也在帮他瞒我。”
霍青羡最见不得她这副模样,仿佛下一刻就会变身玉面罗刹,让他不由打了个寒噤。
“琳琅,你先别激动,别激动,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连连摆手,表示无辜:“你也知道,邱老大的吩咐,我这下属是不能拒绝的。况且,老大与那野草君之间,真正是毫无干系的。”
“哦?”白琳琅眯眼看他,“你有什么证据,能说服我相信你?”
霍青羡理所当然地答道:“你大概没见过野草君本人罢,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眼光又毒,心思又重的,依照邱老大的口味,就是真的要对谁动心,也绝不可能是她呀。”
白琳琅不信道:“你可别诳我!”
她略一挑眉,那修长的手,就随意地点在了那篇报道的版面之上,“这样老道的笔力,怎会出自一个小女孩之手?”
“这还不由你不信。”霍青羡笑道,“这女孩名叫谢樱草,如今在燕华的文学院读书,你大可以亲自去验证一下。”
大四学年伊始,程咏薇与李碧微在戏剧社再遇,便惹出了一点儿风波。
在燕华的学生礼堂里,一场爱情戏刚演完,那引人注目的首排位子上,又上演了另一幕现实戏目。
秀美少女正拉着程咏薇的衣袖,语声有些尖刻:“咏薇姐,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她这一句话,就引起了许多观众的注意。
程咏薇轻轻动作,将衣袖从少女手中解脱,心里在想着,她到底要如何与这少女和平分手。
对李碧微的友情,程咏薇已不会再回头挽救,她对这少女已谈不上生气,只是倍觉疲惫。
李碧微看似文雅,却真正麻烦,为了她的各种事务,程咏薇几乎拜托过学校的所有好友,弄到最后,欠了一把人情债。
她本以为,这少女不过是一时离家,无法适应校园生活。但如今也已过去快一年了,这少女还是这样依赖她,这样下去,对两人都没有好处。
她从未想过要与这女孩子等价交换,友情又如何能估价?但她真心为了这女孩子着想,觉得她这样纵容下去,只会害了李碧微。
于是,她说道:“李碧微,我希望你能够做一个独立的女孩子,而不是像菟丝花一样,靠旁人支撑才能存活。”
“这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纵着你,让你忘记去履行应有的义务。所以,以后我不会再帮你了。”
李碧微呆住,她以为那日的事,程咏薇不过是一时气愤,过些时日总会心软。
程咏薇立即猜到了这少女的想法,悠悠说道:“碧微,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很好,纵然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我也不会与你计较?”
李碧微不知此话何意,但还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程咏薇沉默无语,半晌后,才淡淡笑了一声。而那笑声里的嘲讽,压得太隐蔽,李碧微自然是听不出来的。
“碧微,坦白说,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大度。”
程咏薇不紧不慢地站起身来,依旧是一贯的温吞模样,话语却越见无情,“过去,我的确帮了你一些事,但那是念在你我的友谊情分上。而你一旦伤害到我的心,无论是否故意,我都不可能忘却。”
“咏薇姐,我知道上回是我过分了,可是我真的是无心的……”
李碧微不知她这是何意,攥住手中的手帕,边擦眼泪边继续小声哭泣,用眼泪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程咏薇却没有如从前那样,过来抚她的脸,给予她任何体贴的安慰。
女子面上无动于衷,淡淡说道:“许多事,光靠哭泣是没用的,你该学会坚强了。”
“咏薇姐……”李碧微愣了一愣,尔后便哭得更加厉害,简直要抽噎起来。
她那梨花带雨的模样,让在场的学生都不由投过些同情、怜惜的目光,看向程咏薇的,则是不赞同和责问。但程咏薇并不因此动容。
“也只有弱者,才会用这种法子来博取同情。”
程咏薇环顾四周,见礼堂里人人都有意无意在关注她们这边,一点也不受影响,说话声反而提高了些,好让那些好奇的人都听个清楚:
“这地方肯怜香惜玉的,大有人在,不自信的人,尤其是男人,正需要你这样的女人去依附,只有这样,才能格外显示出他的伟大。可惜,我一点也不需要你的陪衬。”
她面容沉稳,浑身气势凛然不可侵犯,傲气十足地说道:“你若觉得我欺侮了你,尽管向人去说罢,但有些事,我实在是不吐不快!”
她的语声不大,但其中蕴藏的力量,却使得这宣言几乎响彻整个礼堂:
“我从不打算对这时代妥协,去做什么温顺淑女。有人甘于住在这外表华美的牢笼,被各种规矩束缚,我却不愿!我愿我能独立自主,无论学业、工作还是婚姻,我都要自己来决定!”
“碧微,你或许觉得我太偏激,我却觉得是你太过胆怯,才要这样来依附别人!”
四周隐隐传来一阵哗然。
燕华是思想开放之地,但如程咏薇这般,敢于当众宣扬女性独立论点的,毕竟还是少数。更毋论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毫不留情面地教训一个后辈,何况这后辈还是一位娇滴滴的艺术系少女。
程咏薇却不管这些,她将心里话一股脑说了出来,只觉神清气爽,一吐胸中郁闷。
程咏薇的确是这样的人:她若不再喜欢一个人,便连装模作样也懒得去做,连半分心思也不愿去花费。
结束了这场畅快淋漓的个人演讲,程咏薇目的达到,便预备动身离场,今天她还要去赴一场约会,实在没空再与李碧微多作纠缠。
她临走前不意回头,却看到人群里那一个熟悉的面容。谢樱草仍旧抱书在怀,那双如墨的眼眸,含了一点古怪笑意,正定定地凝视着她。
程咏薇不由与她一个对视,朝这少女含笑示意。
不知是否她近来受了国安局的影响,习惯疑神疑鬼,对人多作联想——
她总觉得,谢樱草这满身的隔世气息,于她有一种熟悉感,仿佛同类一般,让她下意识地,就对这少女加诸了过多的关注。
敷衍
程咏薇近来时常会去霍公馆。
霍总理及霍夫人,在大儿子办完婚礼后,就住到了霍家的另一处宅子里——霍公馆总有客人往来,老爷子的身体还未大好,索性搬去私宅清静几天。
霍氏夫妇不在公馆里,也就免去了程咏薇的忐忑与尴尬,让她欣然答应了霍灵音的邀约,来到霍家,与这新结成的一对姑嫂一起喝下午茶。
程咏薇与霍灵音十分熟稔,对赵之婉却不免陌生,她并不曾与赵之婉真正有过交集。
但这并不妨碍这三个气质各异的女子,一派融洽地坐在霍家的庭院里,热烈地讨论一些女性专属的话题。
程咏薇已在程氏正式入职,做了程氏新时装品牌的副主管。她为了这品牌的推广事宜,最近正在调查华京女性的消费状况,便顺道来请教霍二小姐一些问题。
据程氏营业部所调查的结果,一位华京的摩登女性每月大约要买以下的时尚日用品:
华京最流行的纹皮皮鞋,至少要有一双;蚕丝袜子数双,吊袜带、短大衣各一,卫生裤等内衣要有两套左右;面霜、唇膏之类的化妆品也是必需的,而皮包、电烫发等等也要算在其中。便只按最节约的程度来算,这笔开销也至少需要一百来块。
而这个数目,是超出了一般女性收入的。就说华京一家三口的普通家庭,若想过得舒舒服服,一月的生活开销也不会多于七十块。
针对这种情况,若想开辟新业务,就不光要在节省物品本身成本上下工夫。
事实上,以程咏薇的看法,程氏若真想要做出自己的品牌,那么就不应只关注成本的降低。一旦有了品质和口碑,有了固定的消费群体,即使定价高些,也无什么负面影响。
何况,研究过那些奢侈品牌后,程咏薇对名牌的操作流程也明白一二:真正的知名时尚品牌,总是走高端路线,从没有低价的道理。
“灵音,你是最熟悉华京时尚的人,那么,我要向你请教一下了——现在的女性们,都要时髦摩登,追随时代风尚,但却不免会入不敷出,那么,若是有百货公司向她们推出租借时装的服务,她们能够接受这种服务吗?”
“咏薇,这是你的主意?”
霍灵音眼睛一亮,有些兴奋地看向程咏薇:“我敢保证,若你家的店里有这项new service(新鲜服务),定会有不少人被吸引的。”
霍灵音在国外曾见过类似的商店,但在华京显然还没有,程氏若是第一个做出尝试,想必很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程咏薇笑着说道:“仅仅让淑女们好奇,可不是我的目标。我所希望的,是能够让华京的淑女们,尽快地接受这种新的买卖形式。”
她话语轻快,神情中也带了几分狡黠:“这样的话,程氏的新时装就可以定出较高的价格,却又不必担心无人问津——因为我们提供了试穿的机会,不是在店里的简单试穿,而是真正走在街道上去,向人们展示那些时装的美丽。”
“这几乎是一箭双雕啊……”
赵之婉托腮而坐,睁着那双清澈的眼,面带崇拜地看着正滔滔不绝的女子,“咏薇,你真是厉害极了!我从来不知道,女性也可以这样有经济头脑。”
“之婉,你还没见过咏薇的母亲罢。”霍灵音插言道,“程伯母那样的,才是真正的女强人呢。”
程咏薇含笑点头。与叱咤商场的杨君玉比起来,她这点聪明只能算作小巫见大巫。
赵之婉终究受赵家影响很深,思想上趋向保守,是以对程家的两位强势女性,都表示了惊奇之意。
程咏薇心中一动,便转过来问道:“之婉,我也想征求下你的意见。”
赵之婉刚抱起了脚边的小狮子狗,放在怀里兀自逗着,一边笑眯眯地替小狗顺着雪白的毛,一边认真地做着程咏薇二人的听众。
此刻程咏薇这样一说,她就茫茫然地抬了头,疑惑道:“我的意见?可我对时尚一点儿也不懂……”
她的眼神透着本人的简单心思,面上又有几分单纯无辜,简直和她怀里的小狗神态相似。程咏薇不由朝她看了又看,强自忍住想去捏她脸颊的冲动。
这女孩儿本是三人中唯一的已婚人士,但却比另两人都更显青春可爱。她那让人喜爱的娇憨模样,并不因结婚后便有所改变,反而随着爱情的滋养,更添了几分娇美动人。
“之婉,你若要这样妄自菲薄,那么我也只是个外行罢了。谁说不是呢?和霍二小姐这位时尚淑女一比,我们这些人,大概都只能算是土包子了。”
程咏薇这句调侃,把几人都逗笑了。
霍灵音还佯怒地表示了反驳:“咏薇,之婉可是我的朋友,如今还是我的大嫂,怎么也不该与你站在同一阵线上。”
结果霍灵音那一句“大嫂”,登时让一旁的赵之婉晕生两颊,闹了个大红脸。
程咏薇和霍灵音见状,又觉有趣,笑作一团。
“好了好了,说正经事。”
“之婉,我是认真来询问你的意见,你可不要再推托了哦。”程咏薇笑道,“我只是想问你,对租借时装这件事,怎么看?”
她体贴地将问题说得更加直白:“所谓租借,即是一种共享,如果要你去穿陌生人穿过的衣服,你会觉得不舒服么?”
赵之婉的回答让她有几分惊喜:“我不太知道诶,但若是在程氏这样有信誉的商店,又有衣物清洁上的保证,我也许会愿意尝试一次。”
“啊,这就太好了。谢谢你,之婉,你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程咏薇开心地过去拥抱她一下,“有空去程氏逛逛吧,我给你作向导。”
连保守主义的赵之婉都这样表态了,程咏薇对那即将开展的服务,一下增添不少信心。
赵之婉结婚后的第二个礼拜,赵之晴就以性格不合的原因,向那位李医生提出了分手。
这些天,霍大少成婚的新闻满城皆知,李医生只要对这新闻稍加关注,还有什么想不通的?
他既知道了事情原委,又不好去责怪赵家夫妇长辈失德,只好暗暗吃下这个哑巴亏,同意了赵之晴的分手要求。
这男人毕竟已三十多岁,并不至于迟钝到,连赵二小姐对他的敷衍态度也看不出来。
事实上,他甚至能察觉得出,一向性情爽朗的赵二小姐,近日突然转了性,浑身多了几许女人味。
——这或许才是她急于与他分手的真正原因罢!
华京这城市很大,但对于程嘉树这样的人来说,又显得很小。
他既参加完特招,便不急于继续为联考而复习,整天与他的各式朋友在一起,做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
赵之晴其实已很久未出现在华京的社交圈了,她有另外的要紧事要顾。
但这一次聚会,是她一位要好男性朋友的盛情邀请,她不好退却,便还是来了。
但她来到会场才知道了一件事:她这位朋友醉翁之意不在酒,邀请她来小聚是假,替旁人牵线搭桥是真。
“之晴,听说你与那医生男友分了手,我表哥可是惊喜之极。你也许不晓得,他已暗恋你多时了。”赵之晴刚来没多久,那朋友就在她耳旁低语道。
赵之晴心里一惊,不由转头去看那据说青睐于她的男人。那人站在不远处,见她看了过来,便也礼貌回以一笑,风度几分翩翩,真正是个一表人才的绅士人物。
她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若是放在以前,对这样上品的男性,她大约是会动心的。
但如今……却只有说声遗憾,道句抱歉了!
于是,她干脆地拒绝道:“抱歉,你这位表哥条件太好,我实在是配不上,还是算了罢。”
这叫秦岷知的男人,正是霍令辰那帮纨绔朋友中的一个,脾气和霍四一般急躁,听了这话,当即沉了脸色:“之晴,你说什么?你到底中了什么咒语,竟变得这样无情!”
赵之晴自知是她回应冷淡,惹恼了秦岷知,赶忙解释道:“岷知,我不是有意要拒绝你表哥的。只是我如今……”她一向行为豪放,这回却欲言又止,半天讲不出实情。
秦岷知显然误解了她的意思,更为生气了:“赵之晴,你好歹给我秦岷知一点薄面,先与我表哥认识一下又何妨?我表哥哪里见不得人了,你偏要用这样一个理由,轻易就判了他的死/刑,这实在叫我不能接受!”
他们两人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量,引得周围都开始窃窃私语,而秦岷知的那位表哥,显然也看到了这一幕。
“秦岷知,我就说嘛,你这人一身的坏脾气,是时候该改改了罢!”
清秀少年将手搭在秦岷知的肩上,一副前来做和事佬的模样,“也省得在人家淑女面前,一点儿礼仪教养都不顾。还敢当着这么多朋友的面吵架……请问您今年贵庚,怎么还爱做这种无聊幼稚的事?”
少年这话虽有些刻薄,但也如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秦岷知的怒火,让他回归了理智。
他今日可是这聚会的主人,却在这儿与一位淑女争论,影响实在太坏。
秦岷知这会儿怒气全消,想起方才自己的失态,又不免感到羞愧,便暗暗在少年身旁低声说道:“嘉树,多谢你的提醒。”
程嘉树淡淡一笑,说道:“大家都是朋友,相识便是缘分,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朋友决裂罢了。”
他说着,便目含深意地瞥了赵之晴一眼,意有所指道:“况且,之晴的个性一向爽快,若非有难言之隐,断不会这样损你的面子。”
秦岷知一听,果然问赵之晴道:“之晴,你有什么难言之隐?怎也不事先告诉我,还让我与你吵了一架,真是……”这男人不太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咳,那什么,今天对不住了啊。”
赵之晴自然不会与他真正计较,笑道:“岷知,是我有事隐瞒,这本是我的错。请代我对你表哥说声抱歉!”
待秦岷知离去,赵之晴这才松口气,又向程嘉树投去一个感激的目光。
程嘉树叹气道:“你也不必谢我。我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谁叫你是阿景的红颜知己呢。我毕竟答应过他,要对你多加照拂的。”
赵之晴扑哧一笑。
由于阿景的关系,她和程嘉树认识也有一阵子了。但每次见到这张年轻清秀的面孔,非要摆出一本正经的派头,说些老气横秋的话时,她便觉这故作老成的少年委实有趣。
聚会结束后,为了答谢程嘉树的“英雄救美”,赵之晴特意请他去小酒馆喝一杯。
他们迎着微带冷意的夜风,进了那家灯光幽暗的私人酒馆。赵之晴大约是常客,很快报出两个酒名,便带着程嘉树坐了下来。
程嘉树坐下后才意识到了什么,眨眨眼问道:“只我们两个?不叫阿景也来么?”
他这青涩少年的反应莫名取悦了赵之晴。女子欣赏着他难得一见的清纯面目,莞尔道:“没有别人,也没有阿景——就我们两个。”
程嘉树愕然地看着被送上桌的酒水,他虽不大喝酒,但酒馆的调酒服务他还是知道的,杯中层层叠叠的色调,看起来很是漂亮,但喝在口中,可是十分易醉。
赵之晴要买醉,却拉着他一起——这是什么意思?
他正心中生疑,赵之晴却已端起酒杯,痛快地一饮而尽。
“程嘉树,你今天说对了,我真的有难言之隐。”
“哦?”少年那双眼眸在暗光中闪出异样之光,“你预备,今晚向我来坦诚么?”
他笑得暧昧极了:“忘记告诉你,我这人,天生最爱听旁人故事。”
旅途最常慷慨给予游者的,是各式各样的邂逅。
而赵之晴这一趟外地旅行,显然就遭遇了一场于她本人极为重要的偶遇。
这故事不过取于火车上那短短的几个钟头,却被赵之晴无限拉长,仿佛悠远得跨过半个世纪。
故事,发生在开往华京的某列火车上。
那天,那个于她命中注定的人,装扮毫无亮点,偏她也能鬼迷心窍,为他着迷。
那男人也是旅行归来,穿了一身卡其西服,仿佛是长久穿着的缘故,袖口的磨损已相当可观。他脚下的那双黑皮鞋虽被鞋油擦过,却光泽不再,看得出,是穿了许久的旧鞋子。
起初,他拎着行李箱走进车厢时,赵之晴并没有将他视作一位绅士。——因为她首先看到了他皮鞋上的旧痕迹。
天哪,要是从前有谁对她说,她将会对一个穿旧皮鞋的平凡男人,产生一些男女间的情感,她是决计不会相信的。
出于长途上的一点无聊,赵之晴与那人开始闲聊。她本来也不是惯于沉默的矜持淑女。
一个钟头,可以做很多事,也可能一件事也做不成。而对于赵之晴来说,要恋上一个人,只需一个钟头,他们甚至只聊了些正经的文学话题。
这一个钟头于赵之晴的意义,重大于人生的任何时刻,当列车即将到站时,她已经情不自禁地,陷入了那男人的温和眼神里。
赵之晴不禁向程嘉树描述这奇妙的感受:
“我老是忍不住要去凝视他,每次他察觉到,我又赶紧调转视线,假装在看别处。”
“连我自己都吃惊极了。我赵之晴,从来都是敢作敢为,何曾有过这样胆怯的时候?”
程嘉树不置可否,望了一眼女子那微红的脸颊,问道:“后来呢?”
“下车时,他一本正经地跟我道了别,就拎着行李箱走了。我呆呆站着,心里有点失望,这个人对我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刚才明明还对我笑得那么温柔呢。”
“我以为自己是自作多情,很是失落。但是当我回到家,却发现,我放在桌上的那本书里,不知何时夹了一张字条。那字条只有简单的几行字:他的名字,住址,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到这儿,赵之晴甜蜜地笑了起来:
“我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写好了,然后偷偷放在我书里的。——嘉树,你真不能体会到我那时的心情,究竟有多雀跃。”
“不过隔了一天,我就按捺不住,直接打了那个电话过去。”
“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赵之晴虽然不是什么端庄淑女,名声恐怕也不大好,但这一次,真的是我第一次主动追男人。——
虽然他是个缺乏情趣而又保守的男人,但我居然还想要跟他结婚。”
故事讲完了。
这女子面上的怅然未消,那惯于强势的面容,在这一刻,显出了似水的柔意。
程嘉树神色淡然,慢悠悠说道:“既然喜欢,那就去争取。女人的快乐,有时可不是金钱地位就能给的。”
赵之晴见他说得煞有介事,扑哧一笑:“你们程家姐弟,都是会哄人的高手。上一次,你姐姐差点将小婉忽悠去做独立女性了,如今你又要来撺掇我做坏事么?”
“话可不能这么说啊,”程嘉树撇撇嘴角,“我和姐姐并无恶意,只是比较擅长观察人心罢了。”
“很多时候,你们自己早就做好了决定,只是需要一个外力,帮助你们更加坚定而已。真正的决策权,永远在你们自己的手上,旁人又如何能左右?”
程嘉树目光流转,笑得何其无辜:“之晴,你可不要把自己的命运转变,随便地归结于他人的干涉呀。”
真是个小狐狸。
赵之晴悻悻地想道,程家姐弟果然都太狡猾了。
但她依然感激程嘉树的耐心相陪,向他道谢:“无论怎样,我要谢谢你肯倾听我的故事,我知道这故事其实很是无趣。”
“并不。”程嘉树微微一笑,“你讲的,是个很好的故事。”
他瞥一瞥酒馆那即将打烊的情形,朝赵之晴举起酒杯:“时间不早,喝完这一杯就走罢。”
赵之晴点头,也朝他举起酒杯:“为你今日的仗义相助,干杯!”
程嘉树一怔,瞧着女子那认真神情,不由深深笑道:
“也为你这对爱情的执着,干杯罢!”
这一夜,程嘉树将赵之晴送走后,这才带着满身的酒气回到了程公馆。
他有些疲倦地靠在床头,顺手拿起了枕边的一本小书。
这本名为《谈情判爱》的小说集,是他在程咏薇那儿拿来的,虽是私人印制,文字却很有些味道。
他并未循着上回读到的地方接下去看,只是随手一翻,便看到了这样一句话——
你若要来对旁人敷衍,只肯做表面应付,日后少不得会自食其果,尝到同样滋味。
程嘉树为这话中的冷意所慑,只觉得心头发冷。
他索性放下那书,不再去面对那满纸的刻薄。
此时辰星寥寥,这少年顿感孤寂冷清,不由默默想道:
这作者究竟是何样人物,字句如此冰凉,评判如此无情,不过寻常恋爱故事,竟能叫人感觉惊心动魄,读后便是一阵透心凉。
秘密
人若一旦忙碌起来,时光总会走地特别快。
对程咏薇而言,正是如此——四年春秋,她在燕华的生活,已经渐渐走向了尾声。
这一年里,发生了很多事。
卓越从圣西军校毕业后,立即回到了华京,紧随着兄长的脚步,做了一名军官。
她前几日刚去军部报到,领了中尉军衔——虽比不过卓大少,但身为女子,这成绩已够亮眼。
霍令辰早已被军部的研究所挖走,曾经的莽夫霍四,如今也成了有几分沉稳作风的霍中尉。
但某人的真实性情,大约是一辈子都改变不了了。
霍四少因他那一身上好皮相,在这一年里迅速地谈了两三场校园恋爱。但这几段恋情俱是不咸不淡,霍四可以凭容貌吸引到女子爱慕,却又以情趣上的匮乏而失去这爱慕。
何况,并不是所有的淑女都本性温柔,能忍下他的少爷脾气。而除了在程咏薇面前,他似乎也从不为谁刻意去收敛心性。
兜来转去到了最后,还是最初的那一个女友,杜家的独女杜茵儿,留在了霍四少的身边。
连卓越都在一旁感叹:霍四实在是走了狗屎运了,竟能受到这么一个柔美淑女的青睐。
杜茵儿出身好,相貌也甜美可人,杜家与霍家本就是世交。而更可贵的是,这女孩子没什么心机,脾气又非常好,肯去包容与迁就霍令辰的坏脾气。因此,杜茵儿与霍令辰的交往,很快就赢得了整个霍家的赞同。
而就在这一年,卓家终于开始考虑卓扬与卓越这对兄妹的婚事了。
卓扬自是首当其冲,他身为卓家的继承人,最明智的选择,还是为家族联姻。
他多年来一直有所觉悟,非常明了自己肩上的诸种职责,做事也一向以家族荣辱兴衰为先。因此,他对这类强强联合的婚姻谈不上厌恶,但大概也不会有太多期待。
他对自己的婚姻,早已有中意人选,这人选便是傅家的傅婵芷。
卓扬的这个打算,是早就透露给了好友傅荣钧的。
傅婵芷毕竟是傅荣钧唯一的妹妹,卓扬对待这位小姐的态度,是十分郑重的。
爱情这样东西,他虽不能保证一定会有,但若要他做一个爱护妻儿的上进丈夫,他是完全有信心作这样的承诺的。
傅荣钧那边的回复很快,同卓扬一样,傅婵芷也对这年轻有为的卓中校十分欣赏。
碍于淑女的矜持,她只与卓扬作了一次简单的会面。两人在红茶馆里共同享用了下午茶,互相表达了彼此对这段婚姻的诚意。
而其余的事,傅婵芷并不方便多言,便托了哥哥来作中间人。
傅婵芷是真正有君子之风的大家淑女,做人惯于光明磊落,傅荣钧将她与霍三少的过往解释清楚后,卓扬诧异之余,更为这女子的真诚所心折。
似乎是几年前,他曾听说过傅婵芷与霍令昕从前的交好,但霍令昕既已与程咏薇确定了恋爱关系,且就要订婚了,便不会与傅婵芷有何交集,他对这并不在意。
傅婵芷却是有些犹豫的,她毕竟对霍令昕还有感情。但她的理智一向大于情感,觉得卓扬的确是个好人选,且他与自家兄长又是好友,抛开家世,人品性情总是信得过的。
见到傅婵芷少在人前展露的坦荡一面后,卓扬觉得,也许他们的婚后生活,并不会如想象中贫乏至相敬如宾。傅婵芷的真实性情,似乎有些对了他的胃口,说不定日后相处久了,也能在彼此身上找到一点爱情的感觉。
不得不说,卓大少虽一直洁身自好,对婚姻的见解却是不错的。双方真诚的婚姻,便是不源于爱情,也会相处融洽,家庭和睦。
便不提卓扬个人想法。仅对于作风严谨的卓家来说,傅家千金傅婵芷,也是相当好的结婚人选。
毕业时节,同窗各自纷飞,离情依依。
只剩几对年轻爱侣,偶在校园里片刻温存,仍能慰人心灵。但这时代的自由恋爱,遇到现实也会让步。而现实当中几多波折,并不是每一对相爱的人,都能相携走到最后。
程咏薇已有一个礼拜未见到霍令昕了。
他们之间依旧浓情蜜意,只不过,霍令昕最近在忙他的理想事业。
霍总理在国会上流露出提早退隐之意后,最为紧张的不是华京政界各方人士,而是霍令琦与霍令昕两人。
外界只知霍家兄弟的明争暗斗,却不知造成这局面的人,正是霍总理:老爷子至今态度暧昧,一直未选定自己的继承人,也从未在此事上表现出对大儿子的丝毫偏爱。
所以,霍总理刚表态要早日退隐,霍家两兄弟就紧锣密鼓地部署起来——总统府的大选,不过就是明年的事了。
这两兄弟都很清楚对方的强弱。在实力相当的前提下,谁若能抢得先机,谁便可能是最后的赢家。
而在这秋风乍起的日子,程咏薇正式在燕华大学毕业了。
微凉的风拂过她的脸颊,吹散一地乍黄还绿的叶,勾起了她许多美好的回忆。
和墨梯女中的三年古板生活不同,燕华赋予她的,实在要多得多:
这座硬朗而不失温柔的学府,首先给了她一颗坚强柔韧的心,让她从原先的娇气躯壳里脱胎而出,变得更健康、更活跃,也更独立自主。
这里还给了她精彩的阅历学识,让她不断学习,不断寻到新的兴趣,而不致做一个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
而最重要的,是她在这里结识了一帮真诚热情的朋友,这些朋友有时很莽撞,有时又可爱地叫她感动。
她在这一天满怀感激。
不仅如此,燕华还为她带来了一个忠心爱恋的伴侣。
程咏薇穿着学士服,站在毕业生中间刚拍完照片,目光一顿,就看到了多日不见的优雅男人,正含着温柔的笑容,在一旁凝视着她。
霍令昕这是要给她一个惊喜,所以事先并没有告诉她,自己今日要来。
“咏薇,恭喜毕业。”
程咏薇很是高兴,虽然她一再表现出作为女友的大度,但也在暗自期待,希望霍令昕这大忙人能抽空前来。
“令昕,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说,最近忙得抽不开身么?”
霍令昕笑道:“我确实很忙,但再忙,也不能误了女友的毕业礼罢。”
他抬手看了下时间,仿佛是在估算什么似的,催促她道:“时候不早了,快去换衣服罢,我在车上等你。”
程咏薇见他神色有异,笑着问道:“令昕,你今天是要为我庆祝么?”
霍令昕不置可否,故作神秘地一笑:“恩,待会儿带你去一个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