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时昼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在华都的那个家,十四岁的自己,终于拨打通讯录上那串号码,等来的却是无尽的忙音。
直到最后一刻,电话接通,父亲冰冷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来……
“小昼。”
“小昼……”
纪时昼睁开眼,阳光透过米色的窗帘,照亮整个卧室。
他从一场梦境中醒来。
“现在几点?”少年支撑起上半身,睡眼迷蒙,两指在鼻梁间揉了揉,睡梦中的疲惫感带进现实。
“已经十点钟了。”方霁回答。
纪时昼放下手,抬起头,看着面前已经穿戴整齐,随时准备出门的方霁。
“你要出门吗,去哪里?”
“昨晚我和你说过的,我们今天要体侧。”
纪时昼有印象了,问方霁吃过饭没,见方霁点头便说:“知道了,你要去学校对吧?”
方霁一边点头一边跟着纪时昼出房间,“小昼,早饭我已经做好了,就在厨房,你记得吃饭。”
两个人已经住在一起一段时间,根据方霁的观察,纪时昼总是把早餐自动忽略,饿了只拿水果垫肚子。
自从纪国华匆匆回来过那么一次,纪时昼的情绪更加难以揣测,方霁几乎把他当成小孩子来哄,连带着什么都不放心,什么都要叮嘱。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方霁说:“测试过了就回来,午饭……”
他还没说完话,纪时昼已经朝他挥手,不想他继续念叨。
方霁出门后立刻奔向车站,十点半开始体侧,途中坐车就要消耗一半的时间。
到了学校操场,大片大片的学生扎堆,方霁找了一会儿才找到自己的班级。
别人都是结伴而行,只有他是自己一个人,一问体委才知道整个系都来了,现在还没有轮到他们。
方霁便坐在打篮球时常常坐的休息区,等一批一批的人从自己面前走过去,等到纪时昼出现在操场的另外一头。
起初方霁还不确定,纪时昼越走越近,他才一下站起来,越过栅栏朝纪时昼跑去。
“你跑什么?已经测完了?”纪时昼穿着一身便装,一边说话一边把手机怼到方霁的胸口,“我给你发消息你怎么不回?”
方霁愣住,连忙翻自己的口袋,低头左右找了一圈才说:“……忘记带出来了。”
纪时昼分外刻意地弯了下嘴角,又陡然落下去,“真有你的。都过去一个小时了,还没轮到你?”
方霁跟在纪时昼身后,“没有,我们是最后一个班。”
其他人都住在宿舍,得到通知直接下楼就行了,方霁却不行,他最近一直住在纪时昼的住所。
两个人一起坐到休息区,纪时昼忽然问他:“你刚刚在想什么?”
方霁愣了愣,下意识重复:“想什么?”
“我一进来就看到你在放空。”
“小昼你吃饭了没?”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把话说出口,语言碰撞在一块,字与字相互穿插,而后是对视。
“我在想什么时候能轮到我。”
“吃了。”
“吃了,碗也刷了。”纪时昼又重复一遍,见方霁面带犹豫,不由加重语气,“我这次洗干净了。”
方霁张了张口,最后只能点头。
纪时昼看着他,“你回去敢再拿出来洗一遍试试,别被我看到了。”
今天是周末他只简单穿了一件白T恤和浅色休闲裤就出来了,来的路上也想过对方是不是已经坐上返程的车,却依旧凭着直觉寻到此处。
电视剧里演的种种狗血错过从没应验到两个人身上,他们总是能在恰当的时候找到彼此。
有了纪时昼的到来,方霁周身终于没有那么空旷。
学校里绝大部分人不敢招惹他,也不敢随意与他搭话。
在旁人看来或许是有那么点可怜,然而方霁自己并不觉得,甚至从中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以前陈响那一波人还会来烦他,自从他和刘航闹掰之后渐渐少了往来,方霁一天的行动轨迹就更加简洁,除了去学校就是去找纪时昼。
临近十二点体能测试才刚刚开始,方霁和一众人往测试点走。纪时昼转移到观众席上坐下,这里人多,视野也更加宽阔。
随着一声哨响,方霁像小豹子一般冲出去遥遥领先。
长跑是方霁的长项,打篮球也是。方霁永远一副精力旺盛的小狗模样,怎么折腾都不会累,哪怕灰头土脸,哪怕遍体鳞伤,只要给他一点点的甜头、一点点好处,他还是会再次欢快起来。
他拦下那把刀,拦下要再次回到那间逼仄出租屋的方霁,获得了一只对自己忠诚无比的小狗。
第一圈过后方霁跑在第二位,速度非但没有变慢,反而更快了,眼看就要追上第一名。
纪国华的出现到底还是让纪时昼的心理出现了少有的波动,不然他不会,也不能那么轻易地告知方霁自己的身世。
那本该是个秘密。
应当沉在污浊的海水里永不见光明。
可那夜的月色温凉,他看到投落在方霁脸上的月光,知道那双眼瞳里一定映照出自己的影子。
“那个……不好意思。”有人忽然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纪时昼的目光向上移,望向女生的表情没有变。这样的搭讪他太过熟悉。
“我看你是一个人,可以加个微信吗?”
纪时昼下意识遮掩了握在手里的手机,“不太方便。”
他讲话的音调平平,甚至侧开了身子,想要看到女生身后。
女生很快就走开了,和朋友谈话的声音没有遮掩,传进他的耳朵里。
“好像有女朋友了,应该是在等女朋友。”
他在心里接连否认,投向跑道的目光却越发明确。
方霁已经跑在第一位。晌午的太阳热辣泼洒在地面,他第一个跨过白线,惯力带动下向前冲出几步才慢慢停下来,弯下身扶着膝盖喘息。
他应该去迎接,那毕竟是他养的小狗。
纪时昼却只能站在原地。
这个场景毫无美感可言,是见过千百次的艳阳天,是再熟悉不过的操场与跑道,是距离那么远,他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
这不是对的时间。
方霁一步步朝他走来,脸上挂着汗珠,手掌掀起过长的刘海,少了那层遮挡,露出清晰的眉目,眼睛那么亮,眼瞳黑黝黝,好像闪着光。
他走到纪时昼面前,气还没喘匀,便邀功一般地说:“小昼,我跑了第一。”
纪时昼听出他的言外之意。
是因为他在看,他才会那么努力奔跑,才争取拿下第一名。
这是错误的地点。
心跳不应加速,掌心的温度不应过热。
纪时昼最终还是抬起手,胡乱揉了一把方霁的头发,嘴里说着:“嗯,我看到了。”
他讲话的语调平平,尾音不稳。
好在方霁察觉不到,他只知道邀功,知道炫耀,但不要回报,也不要奖励。
纪时昼不会,也不能拒绝这只小狗甩着尾巴无害地靠近。
他不堪的身世,扭曲的性格,他把它们摊开在方霁面前,哪怕有一个防备的姿势一个怜惜的眼神,他都会失望。
偏偏方霁什么都没给他。
他没有了逃离的理由,没有了耍凶的借口。
这要他怎么掩饰心动,掩饰那个瞬间胸口发烫导致的指尖的震颤。
方霁朝他扬起笑脸。
纪时昼转开视线,开口说:“别犯蠢。”
他只是待他的身边。
他没看到他耳后通红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