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斯在C市开公司,他一毕业想到D市去和盛朝在一起,结果盛朝死活不同意,都逼了句狠话:“你想要我死就直说。”
他挂了电话,发觉盛朝心真是冷的怎么捂也捂不热,可他还乐意受着,让人在他心上使劲用针扎,只要人不走,什么他都愿意做。
夜里的夜色一点都不美,甚至月亮都被乌云遮了起来,而星星早就消失在这座城市里,他仿佛是一朵乌云遮住一切美丽的景色,而原罪是他是乌云,他的存在即是原罪。
暮斯在寝室外的阳台吸了半宿的烟,一包一包的来,脚边的烟蒂都能围成一个圈,最终他把最后一根丢在地上,脚尖磨过那根未熄灭的烟,揉把脸重整心情。
算了,起码人还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室友见他进来眉头微皱捂住鼻子小声问:“兄弟,你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身上都是烟味隔着大远都能闻到,吸也不是个这么猛的吸法。”
暮斯把衣服脱了拿到手上,对他摇了摇头,想到他不能看见又说:“没事,我等会去洗个澡去会烟味,你早点睡。”
“睡啥睡啊,大家都没睡,喏你看,”顾知温坐起来指着其他的室友,“都睡不着啊,想到马上就开始工作可现在还没个着落,谁睡得着。”
暮斯低声笑了笑:“就你的能力害怕找不到工作?别瞎操心,睡吧。”
顾知温叹口气:“你也太高看我了,哪能不着急,要是不找到我爸准抓着我要我回家继承他公司。”
说完他靠在墙上伤神,丁易靖从被子里伸出头笑嘻嘻的说:“继承家业哪不好啊小三,到时候想干嘛就干嘛,随时随地走上人生巅峰。”
顾知温一听就把枕头丢他脸上,怒道:“小三谁啊小三。”
“哈哈哈哈,小三,三儿是你啊。”丁易靖抓住他丢来的枕头死不悔改继续笑他。
顾知温咬牙切齿:“你等着,我下床不打死你都对不起我姓温。”
三这个字是顾知温的禁忌,他刚上大一立马谈了个女朋友,人是比他大一届的学姐,没过一个月有个男人找上顾知温和他说那学姐是他的女朋友,在一起好几年。
一听,顾知温马上明白人脚踏两条船,他这是无意识的当三了,这哪行啊,真觉得他脾气太好,觉得性格温和啊?这都是表象。
他喝了口茶压压惊,把怒气收住,礼貌的和对方说:“实在对不起,我也刚了解这事,先前是她先追的我,我也没去关心她以前的情史。你放心我不是个缠着不放的人,但我看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兄弟我也劝一句,早点离开。”
顾知温回寝室把这事一说,再给打理好一切,先礼貌的和人分手拉黑对方的联系方式,背后再做了点事,三天后逼得人上门道歉,这事算是揭过,可人之后的大学生活过得不好,算是教人上了一课懂点做人的规矩,。
可惜顾知温当三这个污点是洗不掉了,丁易靖总拿这开玩笑。
暮斯失笑,他们斗他们的,他自己去洗澡了。
他闭着眼让水怼在他的脸上然后流经全身,暗沉的灯光窄小的环境压抑的气氛,都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把身上的一股子烟味洗净,想到过不久又能见盛朝又有些开心。
他现在的快乐很简单,是和盛朝在一起的日子都让他开心,所以每周他都会抽空去找盛朝在那住段时间。
等暮斯出来,顾知温还在丁易靖的床上揍人,他用毛巾擦着头发说:“这么晚别打了,明天再继续打。”
丁易靖大叫一声:“什么!还明天!这是连续剧吗可以接着来。”
“是不是连续剧我不知道,”顾知温抓着他头发揍他脸,“见你这张脸我可每天都想揍,你说自己脸上是不是写着特欠揍。”
暮斯把电脑丢到床上,爬上床没再管他俩,他打开电脑登上微信看盛朝的朋友圈,盛朝不爱和他聊天,打电话过去也经常不接,他只能透过对方的朋友圈了解一点近态。
要是盛朝一个月不发,那么他都不知道近对方一个月过得怎么样,只有每段时间去D市才能抱着他,感觉这个人真实存在,他的室友都夸他对象一点都不粘人,这么久都没听到打个电话来。
他宁愿盛朝粘人也好过漠不关心的冷漠。
盛朝自从离开后就真的是和这座城市告别,再也没踏入过一次,狠心成这样,真是第一人。
暮斯单腿曲起手臂搭在上面,他盯着界面很久,想到半夜还是不给对方发消息。
他很怕也担心,很怕盛朝的生活中遇到有趣的人不自觉的吸引他,或是突然间发现今生挚爱,就像上次在房间里清出来的那张名片,他偷偷查了名片的主人,心里惶恐不安,回来后生了一场大病。
他不够有趣,甚至现在的一切都是逼来的,能做的不过是盛朝背后不被人知道的情人。
把微信界面关掉,专心的干事,最后提醒他俩:“你们闹完了早点休息。”
***
盛朝有点不好,虽说现在地方终于给住习惯了,可有些东西从喜欢到厌恶真的是一瞬间的事情,只需要看让你害怕的比不比得上你的喜欢。
那当然是能的。
客厅里暮斯总觉得有些空,于是叫人打造了收纳柜和书柜,收纳柜上面放着不知道他又从哪收来的假面骑士的模型和腰带。
盛朝见到那玩意真的想死,好不容易走了以为再也不见,没想到命运终究是在玩他,让他跳不出这玩意,他寻思暮斯不缺钱也不必这么浪费。
他想试过抗议,可担心抗议没用,这房子是暮斯的,他没资格指手画脚,于是他做都没有做就开始放弃。
所以从最开始他就是个客人,是个随时随地可以走的客人。
大概是见得久有了抗体也不再怕,就和感动一样,他收到很感动,但当日子过了一段时间所有情绪消失不见。
盛朝依旧觉得孤独,可他现在大概是放下了年轻带来的愤怒焦虑和与之陪伴的朝气,芸芸众生,所有人都是如此,都将经历苦难和折磨,最后放下一切,原谅所有,他还没学会原谅但终有一天他学会。
难过吗?也没有那么难过。
放假休息时间他会搬个椅子坐在阳台晒太阳拿本书看消磨时间,一看是一天,有时候累了不想看他也不爱出去,会放电影让房间有声音,再入睡。
有一天他惊觉自己和以前完全不同,他试着去接受他以前所完全不能接受的,试着去做以前绝不会做的东西,他失去了冲劲来与这个世界达成微妙平衡。
代价巨大。
盛朝在阳台睡着了。
在阳光的照射下文字格外让人有困意,于是他把书翻过来封面朝上往腿上一盖,手撑着头闭上眼入睡。
太阳是很神奇的存在,在它的光射下不会有黑暗,世界都是五彩的,可并不柔和,你感受到它的锋利与灼热,奇怪的是在寒冷之际它又是温暖可靠。
当暮斯回到家,他刚刚从机场过来,身上还是风尘仆仆衣服微皱,脸上略显疲惫,他环顾四周发现阳台有个背影,房间都是安静的,他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到阳台,见到盛朝在闭眼休息,外面的光透过玻璃形成奇怪的光圈照在他脸上,细碎的刘海在眼下打下一片阴影,一撮头发不乖巧得竖起打乱人的整个发型引得暮斯一笑,他蹲下/身小心的把对方腿上书拿开,动作很轻怕把对方弄醒。
回客厅找了舒服的长毯,那件毛毯很容易让人觉得暖和,因此盛朝很喜欢这件毛毯。暮斯从书柜上随意拿了一本书,又回到阳台轻轻地把毛毯盖在盛朝身上,随后在他身边坐下陪着一起晒太阳。暮斯没有马上打开书,他调整好姿势替盛朝挡住太阳,大约是突如其来光暗不同,对方敏感的头偏了偏眯眼没过几秒又陷入沉睡,他盯着盛朝看。
盛朝睡得很沉,好像很累的模样什么都吵不醒。
暮斯不知道盛朝为什么这么累,他发现盛朝现在的生活不过两点一线公司、家。饿了点外卖吃,偶尔会自己下厨煮面,不想点外卖也不想煮面就吃家里的泡面。
好像总在颓废,没有追求,不爱说话,经常暮斯问三四句才能得到一句回答,会常在阳台静静的一个人坐着,也不知道在注视哪,有什么好看的。
他总会放上有声音的东西让房间显得有一点人气,很怕一个人,人常常在梦中容易惊醒身上出满冷汗,像是被冰雪包围,即使他抱着他紧紧的不留一丝分析的抱着他,对方也感受不到一点温暖。
为什么会这样?问题又似世纪难题。
暮斯找不到解决办法,他努力地去找盛朝喜欢的东西以至让他稍显鲜活,但好像仅仅是徒然无益。
一切白费劲,于是他尽可能地满足他。他发现暮斯很喜欢看书打发时间,他买了很多的书,筛选掉一些悲情、颓废把余下能留下的留下,这里绝大部分他都已经看过的,为防止盛朝看完,每隔半个月他都会买几本,再也会尽力去淘一些有趣内容的。
最后,他陪着他一起,一起晒太阳。
等过了许久,天色渐渐变暗,光线不再足以支持暮斯把接下来的内容看完,他轻轻的合上数,想看没事做是不是还在休息,没料到对方正笑着看他,可能在背后看了很久。
暮斯心一紧,他真的、已经很少见到对方如此简单的笑。
他也跟着笑了一下,温柔的开口问:“休息好了吗?想吃什么我来做,要是没休息好的话会沙发上继续休息一会。”
盛朝起身伸了个懒腰,他的衣摆露出了点角让人看见白/皙而又细廋的腰迹。
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指,大概是许久未说话声音都带了点软:“不睡了,已经休息够了,你怎么不开灯啊,还能看见吗?”
“能,”盛朝诚实地说,“不过就有些暗了,我们在这里打个桌子吧方便你看书。”
他看的时候也容易困,外面的光太亮身体遮挡住一些光才没有那么刺眼催眠,环顾了一下四周已经想好选什么样的窗帘遮光的效果刚刚好,又想桌子也是一个大的工程。
暮斯尽可能得把这里布置成一个家,不是圈困住盛朝把他当成金丝雀,要是有这么咬人的金丝雀,只要他愿意当金丝雀,放上一直胳膊让他每天都咬暮斯都心甘情愿丝毫不会叫疼。
他只是想让盛朝――多记得这里。
因为他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他爱他,一直爱他,没回应也没关系。
可是他感觉盛朝在慢慢的消失,这已经不是爱不爱的问题了,他得确保留住这个人活在世界上,他能看见他的位置。
活着,偷偷摸摸看他也行。
盛朝半响摇了摇头:“不要了。”
暮斯问:“怎么,是不满意吗?”
“没必要。”
他走到门旁把阳台的等打开,光暗的程度让人没有反应过来,暮斯眯了眯眼又见盛朝溜到了客厅把客厅的灯给开齐,一下子整个房间都亮了。
“住着没问题差不多了,打的话又得耗费时间。”
“可是我想把最好的给你。”
“挺好的。”盛朝想到什么笑了笑,“现在已经够了,你们总喜欢弄些最好,哪有什么最好啊。”
前几天杨浩打电话过来邀他回去见下兄弟的女朋友,听说双方见过家长只差订婚,盛朝心里为他高兴满口答应说会回来,都见家长这事也成了个七八分,他的历任女友盛朝都见过唯独这一任快结婚的迟迟未见过面,二十好几的人了也该成家立业,说起来他也二十多了,却被困得没了动力。
杨浩悄悄和他说想给她全世界最好的婚礼。
盛朝笑他扯蛋,尽力就好。
为什么总是想最好呢?
有什么东西一定是最好的?
不过是人的主观感受。
“我最近想回去…你什么时候回去啊?看看能不能跟你一起走。”盛朝问道。
他话里的意思也是随口,约莫着这几年暮斯看起来越来越可怜,还是稍微心软了一点,到底是喜欢过的瞧不得如此卑微。
谁也不知道到底谁是谁包养的小情人,暮斯得假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住,风雨无阻,也不求做/爱心里得了个人就满足,在那边病了还不敢说熬着若无其事的继续找盛朝,不是怕他担心,是怕他丝毫不担心。
他的心就像个气球随便一点尖锐的东西能让他爆炸,最后吓到别人自己消失,不如假装看不见。
暮斯一颤,手在微微发抖书没拿稳一下掉在地上却没有人管,他没想盛朝愿意回去,声音喑哑:“你……你要回去啊?我什么时候都行,你什么时候回去我就什么时候。”
他又想问盛朝回去干嘛,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盛朝像是知道他想的什么:“杨浩交了个女朋友要结婚了,我回去见见。”
杨浩,这名字暮斯没忘。就靠着他,暮斯才能找到盛朝,尤其是后来杨浩得知他和盛朝的过往后约他出来狠狠的揍了他一顿,威胁着他离盛朝远一点。
他擦了擦最近流出的血,说:“不可能。”
这话惹怒了杨浩又让他揍了一顿打着打着打不动,杨浩心里也服气对方是个硬骨头,但一想自己兄弟经历的狗屁事又是火冒三丈的,啥玩意啊只晓得威胁人整个把人都毁完了,顿时马上又有力气到了最后不忘警告他别去盛朝那告状。
暮斯哪敢告状,告了赢的也不会是自己。
现在看来当初说的也没什么不可能的,只是在有一丁点的好转情况下他都不会放手。
“是该回去见见,你都好久没回去了。”暮斯捡起地上的书笑着说道。
他犹豫了一会又问:“那你,那你还会回去吗?”
“看情况吧,我家里也没个人只剩个兄弟,回不回去都没大差,而且现在这边过得也不错。”盛朝弯下腰接过他手里的东西随便翻了翻又合上,转头看这暮斯说,“睡得太久,我有点饿了一起弄点吃的?”
暮斯现在的厨艺突飞猛进,一个不沾水的大少爷爱上了民间真是世事无常,盛朝心情好还是会给他打打下手,这样一弄暮斯对做菜更有兴趣,他觉得那是个家,有了点家的样子。
暮斯抬起头望见渐渐黑下的天轻笑:“你想什么?我给你弄。”
“随便吧什么都成,我不挑。反正你也知道我喜欢吃什么。”盛朝语里满是信任。
他在欲/望很小的情况下暮斯都能马上发觉他对某一项事物的喜爱,能看出是真的上了心,只是有点晚了,他现在不再需要。
他走到书柜旁把书随意插在某处,随便翻时注意到盛朝没看完又把它取出来放到最旁边。看到自己的成果满意的点了点头,叫上盛朝:“走吧去厨房。”
盛朝看见他的举动心里越发高兴,嘴角都上扬了几分怕太明显还刻意压了压,眸子深处是温柔和绝望的交织。
他对他越好,他就越放不下他。
爱情到底是什么啊,让人痛苦。
他第一次体会这种滋味,没反应过来又被人拉着去更深处。
那些即使不是单独为他的关心,他也心动着。
到飞机上的时候盛朝一直看着外面,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一点一点的离开他住了几年的地方,那些熟悉的景象慢慢远离变成了一个点,什么都没有了。
他撑着下巴说:“我昨天看了一本书。”
他连头都没有转像是一句呓语,不对任何人说,可暮斯却知道这句话是说给自己听的。
暮斯看着他的侧脸顺着他的话问:“什么书?”
盛朝很少很和暮斯说书的内容,暮斯揣测,大概对于盛朝来说那书架上的书和故事会差不多。
因为盛朝说他小时候班里流传的就是故事会,那类书他偶尔还会看看消磨消磨时间,书架上的书不过是消磨他蛮长而又无奈的人生。
难得他会主动提到。
盛朝报了一个名字,暮斯回想了一下,终于记起那本书的内容。
暮斯问:“那本书怎么了。”
盛朝依旧在看着窗外,他想伸手摸一摸云朵,想体会一下把手伸到外面是什么感觉。
大概是剧烈的疼和失去知觉的感觉吧。
一层层的白云铺盖着,穿过云层看到的是一片白色,干净的、明亮的白色。
原来高处的风景是这样吗。
是什么都没有都虚无。
盛朝说:“爱得好轻易啊。”
他晃了一下神,宛如看到了自己。
暮斯为了得到他什么都愿意去做,可他的爱来得如此的突然,好像就是在一瞬间决定了非他不可,于是忘掉了曾在乎的人爱上了一个没见过几次面的炮友。
他的爱,来的好轻易。
盛朝又自嘲一笑,难道他不是吗?
他的喜欢和心动,不过是对方一点点小小的施舍,可是在他心灵最脆弱的时候,允许暮斯的趁虚而入。
他太需要有个人陪着他了。
在失去所有亲人的时候,暮斯的礼物,如同他特意给出的钥匙。
没有人会如此的关心他想要什么,也没有人会如此注意他心里缺少什么,而暮斯也不知道,可他愿意花时间去琢磨,就是这一点琢磨的时间,让他们都变成这样。
爱得太轻易了,下一秒的时候总会爱上别人。
得不到于是成了怨恨。
美好的事物总归是美好的,好人也会有好报。
而坏人的结局像所有的电视剧那样表演着,连书中也不放过 。
盛朝不认为自己是坏人,同样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好,他自认为自己比不上钟弥,哪个方面都比不上。
人家两小无猜惺惺相惜,是知己是朋友,他算个什么玩意儿敢插入其中,说不定等到钟弥明白自己的感情马上就转头去找他。
就像是他说提到的那本书一样,爱是如此的轻易消散,也是如此迅速,而美好的东西总归是最能吸引人的东西。
他们得到了好的结局,什么都没做的他却要平白的接受这些东西,困在一座城市里好几年,活得他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为什么要去接受。
暮斯嗓子紧了紧,他知道这话要是没回答好准是触碰雷区,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最后他们殉情了。”
殉情了,无论发生什么都死在了一起。
盛朝哼笑了一声:“你这是想死也想拉我一起?”
暮斯摇头:“我们不会死,我不会不爱你。”
我不会不爱你去爱别的人,也不会为了别的人出卖你。
暮斯的未尽的意思盛朝当然听出来了。
他笑了笑,不承认也不否认:“谁知道呢。”
暮斯握住了他的手,沉声说:“真的,我知道你不相信我,这几年我做的混蛋事的确不少,也知道我把你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这所有的说起来只是因为一句“我爱你”好像太弱了,撑不起那些给你带来的伤害,但我真的爱你,盛朝我爱你,一辈子都爱你,你听到了吗?”
暮斯也没把握自己的话到没到盛朝的心里。
这是也只有盛朝才知道,可能他只是随便听一听,过两天就忘了,也可能他连听都没听进去,他也说不清。
但话说出来始终是留下了痕迹,或许他没有忘,只等着某一时刻被想起。
暮斯向单位请了一天假,他回来的时候正好周末,消息就告诉就杨浩一人。
他没什么朋友,有的大多都只能算是狐朋狗友,关系也说不上多亲密,反正有难就不记得这个人在哪。
他想想这些年自己算是越混越差了,交心的朋友没多少,爱情也谈得个像鬼样子,工作让他提早享受退休生活。
有时候骨子里那点冲劲在夜晚的时候也会辗转反侧,想着要不要再努力一把,结果隔天一早去上班又觉得算了。
要真的奋斗一把,被暮斯知道了,又得不安心。
主要是怕他再逃了。
头几年的盛朝心里偶尔冒出一点好奇,好奇暮斯是怎么找到他的。
结果怎么问也不肯说。
暮斯紧闭着嘴,眼神时不时瞟向盛朝,小心翼翼的模样,生怕惹了他又固执得不愿解释。
每次问都是这样,久了盛朝也感到腻味,问不出个结果便算了。
后来暮斯醉酒一次,他本不报任何希望,
也不清楚暮斯是不是醉糊涂了,要不就是脑子管不住嘴,痴痴地说是因为杨浩呀。
还带着尾音,听起来怪别扭。
但意思他是明白了,转念一想也想通了这件事。
嚯,果然是好兄弟。
都心大。
第二天醒来后暮斯有些不安,一直欲言又止,说了半句又吞回去,纠结得盛朝忍不住把昨天的事说了。
盛朝:“你也别这样了,昨天你酒后吐真言,什么话都说了。”
暮斯没转过来:“说我爱你?”
盛朝一脸隐忍,克制住骂脏话的欲/望,最后还是骂了句“草”。
暮斯哈哈大笑:“和你开玩笑的,不过我一定是说了爱你。”
大概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脸皮也变得厚了不少,当初那些爱而不爱的暮斯以为放在心里只要行动表现出来就成,现在他不这么想。
放在心里只有自己才知道,要说出来,说出来让他也知道、也感受到。
打趣过后暮斯向盛朝说:“对不起。”
他的声音太小,盛朝当时又在做别的事,没听太清,下意识“嗯”了声反应,眼神终于从面前的屏幕上挪开到暮斯身上。
暮斯又重新向他道歉。
虽说刚刚是和盛朝开玩笑,但他没喝断片,醒来后依稀有点印象,心里倒是明白自己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个便,其中就包括追着杨浩来这件事。
他做得的确不地道。
可当时的他把这唯一的渠道当救命稻草。
盛朝挥了挥手,说:“得了,都过了这么久的事道什么歉,我也没和你翻旧账的意思,当初怎么问也问不出,现在问不过是心里好奇。”
而且旧账怎么也翻不完。
你说他这个人做出了什么?
似乎从一开始就没对过。
这事就当揭过,谁也没再提及。
暮斯回去还有工作要做,没太多的时间陪他。
他给盛朝的陪伴是挤出来的。
盛朝一个人去陪着杨浩准备婚礼,婚礼按的是他老家习俗,办的是中式,好巧不巧女方家和他同一个城市,现在他要做的是回家一趟陪着杨浩回来接亲。
过程是麻烦了些,但谁叫杨浩是他兄弟。
刚刚才落地没一会又得坐车回家,暮斯把车给他开了,走之前还向他嘱咐注意安全。
就话里意犹未尽的意思怎么听也不仅这意思,盛朝心里嘀咕着,也清楚,就是不去问。
最后是车的身影落在暮斯失望的眼神中,他看着盛朝越开越远,心里产生浓烈的不安,差点上去阻止他,好在四个轮子不管怎么比都比两条腿要快,他想追也追不上。
其实暮斯想陪盛朝去参加婚礼,他要再挤一挤也能挤出个参加婚礼的时间,何况对他来说参加杨浩的婚礼意义并不一样。
盛朝只有杨浩一个兄弟,这些年也没看到联系谁,家里也没个亲人在,唯一回家的期待就在杨浩上,上上坟再见见兄弟聊会天,家长里短的,感觉还被在乎。
暮斯想去也不仅仅是因为这,心里琢磨去了杨浩婚礼,这他家那边的人不都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吗?
他对外人的眼光也没多在乎,可盛朝这副无欲无求的样,总得让他去别处找点安全感。
站在原地想这些事,冷风一个劲往他脸上吹,他把手放口袋,晃晃脑袋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