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毒医丑妃》作者:蜡米兔【完结】 > 毒医丑妃 .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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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蜡米兔 当前章节:15372 字 更新时间:2026-6-16 22:52

皇太后疼爱项君晚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若她礼佛回来,知道项君晚今天被这样欺辱,一定会追究责任。就算他和公孙长卿最后不会被怎样,可是欺凌弱女子的名声并不好听,更何况项君晚身后还有将军府撑腰。项治钟要是知道他这个太子今日看戏,未必心里就没有疙瘩。

公孙冀脑子转得飞速,不等他开口阻拦,项君晚身上只剩下了最后的单衣。而项君晚的话,更是让公孙长卿气得不行。

这三年项君晚一直安安分分的呆在燕王府的杏园里,就算皇太后召她进宫,她也说的是他的好话。如今,项君晚居然搬出项治钟和皇太后来“吓唬”他,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翻天了!

“好!项君晚,你厉害!本王今天才知道你是这样伶牙俐齿!怎么,把你关在杏园这三年让你受了委屈,你要皇祖母面前告状?本王告诉你,当初你死皮赖脸非要嫁给本王,就该料到今日会遭到这样的作践!你要告状,本王不怕!”

公孙长卿不怕,公孙冀心里却急了。虽然他是太子,可无论皇太后还是皇上,偏爱的都是公孙长卿。就算这事儿捅了出去,恐怕也是他这个身为太子的兄长教弟不严,吃力不讨好的反倒是他了。

“三弟,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吧!”公孙冀主动解下自己的貂裘递给落雪,“为你家小姐穿上!天寒地冻,若冻病了,反倒不好。”

落雪已经被刚才的事情吓懵了,这会儿见公孙冀递来貂裘,立刻接了过去,小心为项君晚披上,“小姐,您冷不冷?”

“我没事,多谢太子!”

唐清没有拒绝公孙冀的好意,即便知道这人也不是好鸟,可她不会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再看公孙长卿,铁青着脸,唐清微微一笑,眉眼间的讽刺彰显无疑,“燕王这般雄心壮志,为何不率领将士开疆辟土?在这儿跟我一个小女子计较,真不是大丈夫所为!落雪,我们走——”

不等公孙长卿开口,唐清已经转身,消瘦的身影没一会儿就淹没在了风雪中。

这一次,公孙长卿没有阻拦,他不是傻子,尽管他心里再怎么看不上项君晚,她刚才的话他却是听进去了。

这婚事非他所愿,可这三年来他也仅仅是把她丢在杏园,不闻不问,任由她的姬妾欺辱她,只要不伤及她的性命,他都不过问。留下项君晚,不仅仅是因为她背后的将军府,还因为这婚事是皇太后亲赐的,任他如何不愿意,都不能做的太过。

今天写下休书,公孙长卿心里倒是松了口气。项君晚自请下堂,有公孙冀可以作证。日后就算项治钟和皇太后追究,也不是他的过错。只是,他刚才的的确确是被这个女人激怒了,所以才失了分寸,差点儿让公孙冀趁虚而入。

现在恢复理智,公孙长卿深吸了口气。终于摆脱那个丑八怪了!终于摆脱这三年来的羞耻了!

唐清和落雪出了燕王府,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上的行人很少。

落雪小心翼翼地跟在唐清身后,她小脸冻得红扑扑的,眼里还隐隐有泪。在这个时代,被休的女子根本就没有活路可走,就算将军宠爱小姐,但是将军远在天边,小姐此时若是回了将军府,定是会被那些夫人们欺负的!

“小姐,咱们现在去哪儿啊?”落雪为项君晚感到难过,可她又不敢哭出声来,怕项君晚听了伤心,只好忍着眼泪,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背过脸擦擦眼角。

去哪儿?唐清停了下来,回将军府无疑是刚离虎口又入狼窝,那些姨娘们早就对她恨之入骨,如今她被公孙长卿休弃,她们定是恨不得敲锣打鼓庆祝。

可是,不回将军府,她又能去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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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知秋,听说秋天来了……

007新生

“落雪,带我去罗掌柜家!”一听项君晚的话,落雪一愣,随后就明白了她的想法。

项君晚出嫁的时候,项治钟陪嫁了五间流云街的店铺给她。由于项君晚不擅长管理,项治钟就让心腹罗旭帮她管着五间铺子,每年只用将总额报给项君晚,收益也是罗旭替她收着。

罗旭是项治钟留给女儿的人,应该是可靠的。想到这些,唐清不打算回将军府。与其回去和那些女人斗智斗勇,不如先多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尽快地熟悉这里,熟悉自己的身份,才能更好地掌握自己穿越之后的命运。

罗旭没想到大冬天的晚上,项君晚会过来。

“罗掌柜,以后就要麻烦你了。”唐清简单地将燕王府的事情提了一下,当听说小姐自请下堂后,罗旭的眼睛挣得大大的,一脸不可思议。

再一看,项君晚虽然清瘦无血色,可眼里的唯唯诺诺一扫而光,并没有因为被休弃而哭哭啼啼,反而面上含笑,似乎一点儿都不在意这些,这跟罗旭记忆中的小姐有些不一样,让罗旭心里有些吃惊。莫非,小姐真的想通了?

“小姐,要不要我给将军写封信,告诉他事情始末?”

“也好,那就麻烦你了!”

见项君晚脑后有血,罗旭连忙让人请了大夫来给项君晚看病,大夫仔细检查后,说她伤了后脑,可能有淤血,要小心调养,一直等大夫开了药,罗旭付了重金,才亲自送走了大夫。

“小姐,这个燕王着实欺人太甚!要是将军在京城,他断然不敢这样对你!”

罗旭是项治钟的人,自然对项君晚非常维护,虽然她只是轻描淡写讲了几句王府的事情,可看到项君晚的模样,还有落雪红肿的眼睛,罗旭就能猜出来小姐在王府里受得委屈大了。

“罗掌柜,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和王府没有任何关系,是个自由人了。”

“自由”二字从唐清嘴里说出来,更是让他刮目相看。

“将军这些年一直希望小姐能改变性子,没想到小姐现在真的明白过来了,将军若知道小姐这样,一定会高兴的。小姐只管安心在这里住下,先好好养伤,等您身体好些了,我就带其他四位掌柜过来见您!”

“谢谢你!罗掌柜,我的行踪切记保密。除了你和几位掌柜,我不想其他人知道。”

“小姐,您就放心吧!”

累了一天,吃了药泡了澡,唐清舒舒服服地躺在干净温暖的床上。头上的伤口被包扎的严严实实,幸好现在是冬天,伤口不容易感染发炎,但是伤在头上,一定要好好养才行。

看着顶上绣花的帐子,唐清终于清醒地认识到,她是真的穿越了。从此以后,她不再是唐门传人,她要用“项君晚”这个身份生活下去了。不知道,妹妹得到掌门之位了没有……

唐清苦笑,爸妈死得时候她们姊妹还小,她五岁,唐纯两岁,是她将唐纯养大,带她回唐门,最后通过种种测试得到了唐家长辈的认可,恢复了身份。

她从小就疼着这个妹妹,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都让给她,生怕唐纯受一点点委屈。唐纯不喜欢练功,不喜欢用毒,为了她们姊妹能在唐门有一席之地,能被爷爷认可,她这个姐姐选择家族的事业,成天和毒物为伍,身上总是新伤加旧伤,好几次都差点儿死在训练中。

就在唐纯对她开枪之前,唐清还在为自己最疼爱的妹妹筹办十九岁生日晚会。唐清万万没想到,唐纯说要给她一个惊喜,竟然是致命一击。

若平时,唐纯是绝对不可能伤了她,就因为她对亲妹妹没有任何设防,才会惨死在唐纯的枪下。

现在,她穿越过来,不知道二十一世纪的唐纯,是否能如愿以偿地当上掌门。爷爷和那些长老们不是傻子,唐门能经历千年被传下来,就是因为他们会选择最优秀的人当继承人。即便唐纯杀了唐清,爷爷也不会让她当掌门的。因为,她不够格!

后脑上的伤隐隐作痛,唐清终于从沉思中回过神来。

刚才洗澡的时候唐清看了镜子,左脸上手掌大小的暗红胎记把她吓了一跳,直到那会儿唐清才明白公孙长卿眼里的厌恶从何而来。好在,她终于和燕王府没有关系了!前世,她为了妹妹,为了唐门而活,这辈子,她一定要为自己活着,更要好好地活!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项君晚!”

项君晚被公孙长卿休弃的事情第二天就传遍了锦城的大街小巷,在百姓们看来,丑女被休,天经地义!项君晚废名在外,还长得那么丑,若不是因为她出身好,是将军的嫡女,外加太后指婚,她能霸占着燕王妃的位置三年么?现在公孙长卿把她休了,正好为人们茶余饭后多一些笑料。

“什么?项君晚没有回将军府?”

燕王府里,公孙长卿脸色很臭,看上去心情非常不好。

昨天晚上,他足足洗了四次,才将那个丑八怪的味道洗干净。随后,公孙长卿宿在了四夫人屋里,想从美人身上寻求到安慰。只是,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无论四夫人如何挑逗,无论他内心有多么燥热,他那活儿始终耷拉着头,一整夜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

男人,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雄风,一直到大天亮那活儿都没能崛起,让公孙长卿如何不掉面子。现在听说项君晚没回将军府,公孙长卿心里的火“噌——”一下上来了。为什么他一听到“项君晚”这个名字就会觉得头疼呢?

“她已经是本王休了的弃妇,她爱去哪儿去哪儿,本王管不着。要是将军府来要人,就把他们打回去!”

罗掌柜没敢把外面的那些传闻告诉项君晚,在他看来,小姐虽然改了性子,和以前不同,但被燕王休弃对女人来说总是不好,更何况外面的传闻那么难听,多少会影响项君晚的心情。至于项君晚的行踪,罗旭更是藏的很好,没有透露给任何人。

项君晚一直安安心心地养了五天,等脸上稍微恢复了点儿血色后,罗旭带着四位掌柜来到了项君晚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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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收服五位掌柜

项治钟留给项君晚的五间铺子,有书店、丝绸铺,酒楼、胭脂铺子,还有一间规模不小的青楼。看到“百花楼”的名字,项君晚对自己现在的父亲项治钟很是好奇,送一座青楼给女儿当陪嫁,这个爹爹实在是太时髦了。

“小姐,我是‘亨通酒楼’掌柜朱承。”

“我是‘胭脂锦’掌柜李易。”

“我是‘金粉世家’掌柜赵恒。”

“我是‘百花楼’掌柜花五娘。”

“我是‘金玉满堂’掌柜罗旭。”

五人,依次站在项君晚面前。

朱承像个弥勒佛,胖乎乎,笑眯眯一张肉脸。李易虽然是丝绸铺掌柜,却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金粉世家”买的是胭脂香粉白膏,赵恒倒像个奸诈的商人。

至于书店,起名为“金玉满堂”,大概是出自“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罗旭一身书卷气,没有丝毫铜臭味,倒的的确确适合当书店掌柜。百花楼的花五娘,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女子,面容姣好,凤眼上挑,一身灼眼的桃红,裙摆袖口绣满了金丝芙蓉花。

见到五人,项君晚对他们有了初步的评价。不知道是她太过敏感还是什么,项君晚总觉得这五位掌柜不像他们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至少,虽然他们口中称她为“小姐”,项君晚并没有感受到他们对自己的尊敬。

好在这几天,项君晚从罗旭掌柜那儿拿到了这三年的账本,好好研究了一下五家铺子的盈利,面对他们探究的眼神,她可不怕。

“各位掌柜,这是我对商铺改进的一些计划,今天请你们过来,就是为了和你们商量一下如何改良营销手段,如何提高营业利润。”

项君晚点头,落雪把小姐这两天写的计划书分发给坐在下方的五人。最初拿到手上薄薄的几张纸,五人脸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等翻看了两页内容后,落雪明显发现这五位掌柜看小姐的眼神和之前大不相同,好像他们是饿狼,项君晚是鲜美的羊羔一样。

“小姐,您说的七白面膜,如果做出来,一定会大卖热卖啊!”赵恒两撇小胡子激动地颤抖了起来,“还有如玉洁面膏,牡丹祛痘膏,这些要是做出来,简直就是赚发了!”

赵恒没说完,被朱承胖胖的身躯挤到了一边,“小姐小姐,你说的火锅和涮羊肉ju体怎么做啊?大冬天吃火锅一定很爽!我的好小姐,劳烦您先移驾我们亨通酒楼,先教教亨通的大厨,如何?”

“三胖子,一边去!”

看来最老实的李易把朱承推开,笑脸迎上项君晚,“小姐,您说的双面绣是什么?十字绣又是什么?还有,您画的这套裙子,是您自己设计的么?真漂亮,要是做出来,一定会名动京城啊——”

“何止名动京城!”罗旭拿着手里的书稿,双眼发亮,“小姐,怡红公子是谁?您什么时候认识这样一个妙人儿?这《红楼梦》简直写得太妙了!要是出书,一定会闻名整个大陆的!对了,您说的小人书是什么?期刊又是什么?”

四个男人在项君晚面前争成一团,最后,花五娘双手叉腰,一身尖叫,震得人耳朵发麻,四人才停了下来。

“小姐,别理他们!”花五娘妩媚一笑,扭着身子来到项君晚面前,温柔地拿起她的手,凤眼轻扫,“要不,您去我的百花楼吧!他们都是些臭男人,跟他们在一起才不好玩儿,我们百花楼里到处是年轻姑娘,可热闹了!”

听花五娘这样说,朱承不干了,“五娘,小姐冰清玉洁,怎么能去百花楼!”

“朱二,你这话就说的不对了!我百花楼怎么了?你是欺负我做皮肉生意,上不了台面是不是?那我百花楼赚得也是白花花的银子,也不比你们亨通差啊!小姐一个女儿家,天天在酒楼呆着,若被男人看了,像什么话!”

花五娘是个厉害的女人,说起话来简直是得理不饶人,有点儿像现代的女强人,项君晚倒是很喜欢她敢作敢当的泼辣性格。

“我说,你们别吵了,还是让小姐自己做决定吧!”作为五人中的头目,罗旭更加理智一些,他一开口,争吵的四人停了下来,五人都看向项君晚。

在来之前,这几人对项君晚还是不太在意,他们看的是大将军的面子,对这个长得丑还无能的小姐,并没有太深刻的印象,也没有太多好感。

可是,就在刚才,看了落雪递给他们的计划后,五人对项君晚的印象彻底改观了。这还是他们眼里的那个小姐么?能想出那么多绝妙精彩的点子的人,会是大家口中的那个废物么?刚才还抱有轻视之心的五位掌柜,这会儿已经收起了懒散的心态,再也不敢小看项君晚。

看着面前这五人脸上变幻莫测的神情,项君晚微微一笑。

她要的效果达到了!这五天,罗旭虽然对她的要求百依百顺,可她并没有从罗旭眼里看到应有的尊敬。想必是原主太过懦弱,他们也不过是看着项治钟的面子所以才尊她一声小姐。

如今,这些人终于对她另眼相看,开始重视这位小姐,可这只是项君晚要做的第一步。她要的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原主窝窝囊囊地活了十七年,还那样落魄惨死,现在她穿了过来,自然是要活出个名堂来!

这五人虽然是项治钟留给她的,可他们只是卖将军的面子,并非真心诚意归顺效忠她。她如今要做的,是收服他们,让他们真真正正成为自己人,成为她来到这个陌生时代的助力!

“罗大叔,李二叔,朱三叔,赵四叔,花五姨,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们!”项君晚站起身,对五人盈盈一拜,“这些年多谢你们帮我照顾铺子,如果没有你们的辛勤和汗水,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项君晚口中的尊称和她那一拜,让五人立刻闪身,仿佛承受不起似的,罗旭则是连忙上前将她搀扶起来。“使不得,小姐,您这样可是折杀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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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项君晚的计划

罗旭眼里的神情不似作假,项君晚大大方方地起身,也不再讲那些客套。“落雪,把我准备的礼物拿出来!”

“是,小姐!”落雪又拿了一沓纸分别发给五人。刚才他们的问题,全部在这些纸张里得到了回答。一阵安静,只有五人翻阅手中纸张发出的声音,随后就是连绵不绝的赞叹声。

等看完了纸上的内容,罗旭他们再抬头看项君晚,眼里明显除了惊艳,崇拜,还有一种“理该如此”。仿佛项君晚原本就应该这般聪慧出色,以前只是乌云蔽日,掩去了她的才华,如今风吹云散,项君晚就应该展现出她的风华绝代似的。

“小姐——”

五人齐刷刷地单膝下跪,拜在项君晚面前,项君晚甚至从他们的声音里听到了些许哽咽的意味,这让她有些吃惊。若说这五人的态度转变是因为自己写给他们的改良措施,这还能理解,可他们声音中饱含着激动的哽咽,这种异样情绪又是从何而来?

“罗叔叔,你们快快请起!各位都是跟着我爹爹的老人,是我叔姨辈的人,你们这样岂不是要让我折寿?”

项君晚上前搀扶,罗旭却不肯起来。他是五人中的头头,他不起来,其他四人也依旧跪着不肯起身。

“之前我们对小姐怀有轻视之心,现在看来,小姐不但蕙质兰心、而且才华出众,是我们被流言蜚语迷惑,误会了小姐,所以对小姐多有不敬,我等理该受罚!”

罗旭和李易他们的表现,让项君晚想到了一种人——军人。

从他们标准的跪姿,整齐划一的行动,挺得笔直的脊背,以及严肃认真的表情上,都能看到军人的影子。一个人只要在军营里操练了一番,无论日后从事什么职业,如何掩盖身上的气息,在某些时刻都会暴露出本性来。比如现在,他们定是真的把项君晚当成自己人,才会在她面前袒露他们最真实的一面。

看着这五人坚定的眼,项君晚有些困惑,项治钟到底留给了她一群什么样的人?那个驻守边防,难得回来的爹爹,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请小姐责罚!”

在项君晚沉思的时候,五人又齐声要求项君晚责罚他们。他们这样,似乎铁了心,项君晚不处罚他们,五人就会跪着不起来。

想了想,项君晚回到座位上,端端正正地坐下。

“既然五位自愿接受惩罚,这事儿我就先记下。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把我计划书上的构思做出来,并且推广营业。如果这个月营业额是以前的两倍,惩罚的事情就此作废。如果没有达到,我再重重责罚!你们看如何?”

罗旭等人万万没想到项君晚的处罚是这个,若按照计划书上的那些设计来算,真的推广开来,必定是大赚特赚的,说到最后,项君晚还是放了他们一马。

对项君晚的决定,五人没有异议,随后起身。五人就不懂得问题向项君晚请教了起来,一直等天黑下来,他们还意犹未尽。

“小姐的奇思妙想真是太空前绝后了!主子若是知道小姐这般能干,一定会非常欣慰的!”离开项君晚的屋子,李易感叹了一声。听了他的话,朱承点了点头,“是啊!小姐的确是非常出人意料!我真替主子高兴!”

说道这儿,朱承肥肥的鼻子微红,眼角还有泪花,见另外几个人看着自己,朱承连忙看向天空,衣袖迅速地擦拭了眼角,不让人看到自己的窘样。看他这样,花五娘“噗嗤”一笑,手指使劲地戳了朱承一下,“瞧你个没出息的!小姐转了性子,我们应该高兴才是啊!以前流血断骨也没见你这样,今天倒是怎么了,变得这么脆弱了?”

“五娘,你就别笑三哥了!”站在一旁背着手的赵恒开了腔,“三哥他这是高兴!”

“对!我高兴呢!”朱承连忙接了话。

他们这样说,反倒让花五娘沉默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开口,“我原本以为,我们兄妹五人这辈子都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今日见着小姐,我忽然有种预感,跟着小姐,咱们以后的日子也许会精彩绝伦——”

说到这儿,花五娘猛地一转,看向罗旭。雪光下,花五娘原本妩媚的五官变得异常兴奋,那双上挑的凤眼里,燃烧着跃跃欲试的火苗,“大哥,看来我们修生养性的生活要结束了!”

花五娘的话,说道了四个男人心坎里去了,罗旭捋着胡须,缓缓一笑,“按照小姐吩咐的去做吧!从现在起,咱们是‘怡红公子’的人!记住小姐说的,她把铺子卖给了怡红公子,日后那些名誉荣耀,都是属于怡红公子的!”

京城的流言蜚语总是此消彼长的,在燕王妃被休的消息传出来之后,整个京城人民都盯紧了燕王府和大将军府,有好事者放出风声,说项君晚被休后并没有回将军府,将军府去燕王府要人,反而被公孙长卿的人轰了出去。于是,之前的新闻立刻被翻炒到了高chao。

大家都在猜想项君晚去了哪里?有人猜测她羞愤自杀,有人猜她去了边塞,找项治钟告状,更有人大胆推测是燕王公孙长卿在休了项君晚后,一怒之下杀了她泄愤!

不得不说,百姓的八卦能力是无穷尽的,特别是最后那条猜测,极其符合人们秉承的狗血精神。

一时间,京城人都议论纷纷,在公众舆论下,公孙长卿显然已经成了杀害项君晚的凶手。大家传得有鼻子有眼,好像有人亲眼看见公孙长卿是如何将锋利的匕首刺进可怜的将军嫡女身体里似的。

“混蛋!要是让本王查出来到底是谁造谣生事,本王一定会杀了他!”公孙长卿气色很差,两个半月形的黑眼圈挂在眼睛下面。

这些天因为身体故障,他的脾气变得异常暴躁,外加项君晚的事情,无疑就是火上浇油,公孙长卿气得肺都要炸开了!“那个丑八怪到底躲哪儿去?死女人,都是她害我这样!来人,去给本王把项君晚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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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七夕情人节要到了啊!

010初见成效

公孙长卿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此时正一身白衣,男装打扮,挽着袖子在亨通酒楼的厨房里调制火锅的材料。当香气四溢的味道从沸腾的锅里散发出来,旁边的大厨已经忍不住拿着勺子舀了一勺,来不及吹温,就送进了嘴里。

“如何?”项君晚接过落雪递来的干净毛巾擦了手,微笑地看向大厨。

大厨没说话,反而把用刨花刨出来薄如纸片的羊肉片放进汤里涮了涮,仔细咀嚼了几口后,脸色大变,“美味!人间最美味的食物莫过如此啊!既保留了食物的原味,又有汤汁的鲜香,这火锅简直是太妙了!”

听了大厨的话,朱承也迫不及待地涮了一片熏肉。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朱承热爱美食,所以身材才会这般圆润,他订做好铜火锅后,特地请项君晚过来调制汤底。没想到,这火锅倒真是个好东西!朱承自诩走遍大江南北,吃过很多美食,这会儿也忍不住翘起了大拇指。

“公子,这火锅推出去,一定会让咱们亨通酒楼名声鹊起!”

纵使朱承这样的“吃货”,都对火锅赞不绝口,这让项君晚放了心。想必这火锅,还是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吧!

“火锅只有两个关键,一、是汤汁,骨汤一定要是用新鲜牛骨熬制成奶白色,这是味美的关键;二,就是食材要好。做到这两点,就成功了一半!”

出了厨房,罗旭等在外面。见到项君晚,罗旭笑着上前,将手里的一本薄薄的册子递给了她。

“公子,按照您的吩咐,《红楼梦》的第一章已经印刷装订成册。我们试卖了一千册,只是两天时间,就全部销售出去,还有好多人上门预定。现在京城里的书生们开口闭口就是《红楼梦》,大家都非常期待下面的故事!另外,画匠也开始给《红楼梦》配画,用不了多久,人物版的《红楼梦》就会问世。”

罗旭带来的消息,让项君晚心情很好。

出书,时间长,收益小,若是以杂志期刊形式售卖,所得利润一定会大幅度提高。等完结之后,再出全套,精装本和简装本都要,这样可以满足高中低档客户的需求,最后的利润自然是可想而知。

“对了公子,赵恒让我转告您,七白面膜和如玉洁面膏已经开始生产,赵恒问您如何定价。”

“价格,自然是千金难求,越贵越好!这里是京城,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让赵恒请几位大客户太太小姐去做一个免费的试用,相信她们会为我们做最好的宣传。物以稀为贵!这些香膏是我们金粉世家独创,用着好,大家就都会来我们家购买!”

项君晚的经商头脑让罗旭这个在商场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老人崇拜不已,他这会儿才发现小姐原来还是个商业奇才!虽然现在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初具雏形,可罗旭有预感,无论是金粉世家、金玉满堂,还是其他店铺,在项君晚的带领下,最后会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

“公子,李易还等着您去教绣娘双面绣和十字绣,还有五娘也捎信,说您编写的那些曲子,楼里的姑娘们都会了,就等着您过去给她们指点了!”

“那先去胭脂锦!”

此时的项君晚,已经用膏药遮去了左脸上的胎记,看上去就是一个清瘦俊逸又温文尔雅的书生。上了马车,落雪放下车帘后,一脸崇拜地看向项君晚,“小姐,您真是太厉害了!”

落雪是个实心眼的人,之前项君晚告诉她,自己做了一个梦,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学会了很多东西,用这个借口来解释自己的改变。没想到项君晚这样说,落雪真信了,她还激动地说一定是观音菩萨点化小姐,这是小姐的造化。

看着眼前和自己一样女扮男装,打扮成小厮模样的落雪,项君晚伸手将她脸颊上不知什么时候蹭的灰尘擦去,“落雪,你想变强么?”

“变强?”落雪开始有些不明白,等对上项君晚清幽的眸子后,落雪突然想起来那天项君晚在虎穴,她却无法保护自家小姐的那一幕。

“小姐,我要变强!”变强了,我就能保护小姐,也就能呆在小姐身边了!

后面的话,落雪没说出来,只是在心里默念着。这些天看到了项君晚的转变,落雪既高兴又害怕,她怕自己没有资格陪在小姐身边,最后被小姐嫌弃。现在项君晚这样说,落雪心里激动不已,立刻跪在她面前。

“从小姐将我救回来那天起,我的命就是小姐的!我想一辈子都伺候小姐,我想变强!”

项君晚打心底喜欢落雪这个单纯又实诚的姑娘,留在她身边的人,除了忠诚,还要有足够的能力。现在落雪的确有些弱了,不过没关系,项君晚已经根据落雪的特点为她量身定制了一套习武计划,就等落雪的这句话了。

一把扶起落雪,项君晚伸手为她抹泪,“傻丫头,怎么又哭了?到时候练功可别哭鼻子哦!”

“小姐,你对落雪简直太好了!”听了项君晚的话,落雪原本忍住的泪,又哗啦啦掉下来,“我爹娘死得早,若不是小姐,我早就被人贩子卖到青楼了,伺候小姐是我前世修来的福气……”

落雪还没说完,忽然听得“轰”的一声,一个重物撞在马车上,砸得车顶一晃。

“跑,你跑啊?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只用耳朵,项君晚就听出了马车周围多出八个人。

“小子,伤成这样,你还这么能跑,看来是要打断你的腿才行啊!”

“有种你们就杀了我!否则,我一定会回来报仇的!告诉金源,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我不会放过他和那个贱人的!”金泽躺在地上,大口地咳血,可身上的痛比起心里的仇恨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混蛋,不想活了!”黑大汉上前,一脚踹在金泽胸口,“你他妈真是给脸不要脸!别以为你是大人的亲儿子我们就不敢把你如何,告诉你,来之前郡主已经说了,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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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神秘男子

听到郡主两个字,金泽脸上露出一种绝望的恨意来。今日,他怕是要死在这里了。他死了不要紧,只是母亲的大仇……

金泽痛苦地闭上眼睛,等着黑大汉的利刀割下自己头颅,来宣判他的死刑。就在金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一声凄厉惨叫传入他耳中。

一枚晶亮透彻的冰钉从马车中射出,直直扎进黑大汉左眼中,黑大汉抱着头,双膝跪在地上,浓黑的血从他指缝里流了下来,只是片刻,刚才还活生生的一个人便僵直不动,成了死人。

“谁?”另外六人看到黑大汉的惨状吓得不行,他们纷纷握紧了手上的武器,眼睛紧盯着面前的马车。

此时,已接近傍晚,这条巷子僻静,没有行人经过。黑大汉突然被杀,定是和这马车里的人有关。“谁?出来!”

项君晚撩开车窗上的布帘,看向地面。那孩子不过十四五岁,虽然五官俊美,却消瘦得没有人形,身上稍显宽大的布衣满是血迹斑斑,luo露出来的手腕和脸颊上,更是布满了猩红的鞭痕。

“如果我救你,你拿什么报答我?”

金泽耳边传来一个冷清的声音,让他意识到这是一根救命稻草,只要抓住,也许还会有活下来,为母亲报仇的机会。抬头,金泽对上了一双幽冷的深潭,那双眼极美,比凤眼略圆,威而不怒,墨色的瞳子没有温度,更没有任何人情味。

“我的命是你的!”

金泽声音有些干哑,被折磨了这么久,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只要能活着,不管眼前这人是谁,是善还是恶,不管活下去要怎样的卑躬屈漆,只要活着,他就可以为冤死的母亲报仇了!

“很好!记住你的话——”

项君晚不相信什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并不是普渡众生的观世音,也没那么多闲暇工夫来当老好人。她要的,只是金泽的这句话。

项君晚挑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站在金泽前面,将他挡在身后。“这个人我要了!”

看着眼前这个清瘦的文弱男子,其余六人笑了。刚才他们没有看清楚对方是如何杀死黑大汉的,心里还存有一丝怯意,这会儿见着对方不过一个单薄的白衣书生,还这般大口气,让人如何不好笑。

“小子,你脑子进屎了吧!我们白虎堂的人你也敢动?”一人上前,手中弯刀银光闪闪,“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上!杀了他!”

六人如狼似虎,猛扑过来。金泽心中颤抖,这些人的能力他见识过,他们这么粗壮,而项君晚却是这般瘦弱,若真是打斗,怕是项君晚会吃亏。

金泽没想到承诺要救自己的人竟是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不忍让无辜人卷入危险当中,想为项君晚挡下麻烦,却被人一脚踢飞。

“这位公子,别管我,你先走——”金泽咳嗽着,差点儿把五脏六腑都咳了出来。

“呵——”看着虎视眈眈扑过来的六人,项君晚美目幽冷,唇角轻寒,不等他们靠近自己,化作一阵白风,卷了过去。

金泽只是见着一道白影,随后看见的便是漫天的血珠。那些鲜红的血,热气腾腾地飞舞着,在空中冷却,后重重地砸在地上,在白净的雪地里开出了一朵朵艳丽的梅花来。

再看,项君晚已经回到了马车边,白衣如雪,唯有手中的匕首上,一颗艳丽的血珠正顺着锋利的刀刃下坠。

“啪!”血珠滴落在地上,凝结成了一颗小巧的花骨朵。

这是个高人!金泽惊呆了。

“扶他上车!”项君晚没有多说,反而上了马车。直到这时,金泽才回过神来,在车夫的搀扶下上了马车。

“谢谢主人相救!”虽然身上的伤口还在撕扯着疼,可金泽并没有忘记自己刚才的誓言。顾不得身上痛,金泽当即拜在项君晚面前,行得是叩拜天地的大礼。

“从今以后,你就叫惊魂。走吧……”扫了眼金泽,项君晚闭上了眼睛。

马车走后没多久,又一辆马车匆匆赶了过来,一少年从车上下来,仔细查探了地上的情形后,来到马车边。

“少主,一人中毒,其余六人皆是一招毙命。金泽失踪,应该是被人救走了。我们晚了一步!”

好久,马车里都没有声响,少年又上前一步,“少主,是不是让属下去查一查金泽的下落?还有,这些人死得离奇,那毒之烈,属下从来没见过,至于另外六人,都是一刀封喉,干净利落,出手的人定是高手。”

“不用了——”

马车里传来的声音,温润如玉,平静如水,滑如丝,贵如绸,单是听声音,就让人忍不住探究,想知道发出这声音的人,该是一位怎样绝色出众的公子。不过,那人被帘子遮住,见不着真人容颜。

“金源为了讨平阳郡主欢心,连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亲生儿子都不放过。这样的人竟然被公孙楠重用,封为丞相,君庸,可是亡国之兆。只是,锦城什么时候多出这样的人物来了……”

“少主,还是让属下去查查吧!这里是沧月国,不是咱们盘龙城,若这人是敌人,那不是——”

“不用。这世上能打败我的敌人还没出生呢!”

如玉儒雅的声音,说着这样霸道张狂的话,原本极不和谐,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却丝毫没有任何不当,反而让人觉得理所应当。清雅和狂傲,原本是极致的矛盾,同时出现在一人身上,竟然显得那般自然。

听了少主的话,少年憨憨一笑。的确,是他太过敏感了。

“那金泽怎么办?”

“师傅说,这是他的造化,也是救他之人的造化。可惜啊!晚了一步,这样的人物最终不能被我所用……”

救下金泽,就像一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项君晚的生活。金泽被留在金玉满堂疗伤,项君晚依旧每日男装,穿梭在五间铺子里。

胭脂锦的绣娘都是绝顶聪明的,只是稍稍指点,她们就领悟了双面绣和十字绣的窍门。至于百花楼,则是来了一个全新的改装,重新开业的第一天,就赚了金银满钵。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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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仇人相见

不到一个月时间,京城里的话题已经从被休弃后不知所踪的项君晚身上,转移到了流云街五间店铺背后的神秘主人——怡红公子这里。

让怡红公子这么快就被人熟知的重要原因,是来自书生们人手一本的《红楼梦》。

短短一个月,红楼梦出刊四册,虽然内容不多,可已经出来的四册在锦城的读书人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被奉为前无古人的佳作。

与《红楼梦》相匹配的连环画也连载了出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很受小孩子的喜爱。至于火锅、双面绣锦衣、如玉洁面膏等等,也被印刷成广告纸,夹杂在期刊中,推广了出去。

一时间,怡红公子成为锦城里的知名人物,很多人才猜测怡红公子的身份,有人说他是隐族的后裔,有人说他是一国的皇子,还有人说他是世外高人……至于卖店铺给怡红公子的项君晚,则是被京城百姓抛在了脑后,只是没人知道这两人实为一人。

项君晚混得风生水起,公孙长卿却过得并不舒坦。

自从休了项君晚,不知为何,公孙长卿的男性雄风不在,这些天他想尽了法子,用尽了招数都不见好转。

不得已,公孙长卿请来太医,岂料太医最后的诊断结果是燕王以后都不能人道,这让他倍受打击。原本他还对皇位有些非分之想,可不能人道,以后没有子嗣,这对野心勃勃想干出一番事业来的公孙长卿而言完全是毁灭性的打击,直接将他的帝王梦生生给掐断了。

与此同时,外面流传是他杀了项君晚,这明显就是想挑起将军府和燕王府的矛盾,偏生他的人找遍京城都没有寻到项君晚的下落,风言风语更是厉害,连宫里的皇上都被惊动了。

公孙长卿被公孙楠召进宫狠批一顿,勒令他在三日之内必须找到项君晚,将她平平安安地送回将军府,否则他这个王爷也不用当了!

挨骂后的公孙长卿灰头土脸地回到燕王府,一想起项君晚的丑陋面貌,和她带给自己的一系列麻烦,他一脚将凳子踹翻在地上。

“贱人,别让我找到你!”

公孙长卿隐约觉得自己身体上的毛病应该和项君晚有关,他仔细过回忆那天宠幸项君晚的经过,除了欲仙欲死的快乐,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但他的的确确是在项君晚走后就不行了。

莫非,他的那活儿被项君晚的丑容吓着,所以才罢工不肯干活?可那天他明明就是前所未有的快乐啊……

“王爷,王爷——”管家笑着进来,将被公孙长卿踢到的椅子扶了起来。燕王府最近有些人心惶惶,王爷脾气暴躁,大家都提着脑袋过活,唯有管家还是一张笑脸,还敢和公孙长卿说话。

“什么事?”公孙长卿恶狠狠地抬头,若不是因为管家跟他多年,还是他母妃亲自帮他挑选的心腹,他一定会飞脚上去踹了管家那张谄媚恶心的笑脸。没看见他正烦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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