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烟灰缸里掐灭了殆尽的烟头,目光移向了电脑。
对于单身的人而言,最难熬的是夜晚,因为夜晚无限释放寂寞,人被浓浓的黑暗所笼罩。我是寂寞的吗?或许是吧,我随手打开“我的电脑”里的日记。
这个年代写日记的人少了,除了小学生,我很庆幸长大到20多岁还保留着这样的习惯。点开日记,一页又一页的翻,那些匆匆流逝的岁月呀。
小时候的日记比较简单:邻居家的狗很凶、爸爸妈妈不守信用没有履行考试奖励、祈祷老师明天上课点名回答问题不要点到我。
我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这样简单而快乐的童年。页码随着手的滑动而翻动,年华白驹过隙一般成为烟灰,弹了弹指间的烟灰,手停住了,目光不由的定在了这一页。
这一页简单的记录了一首诗,题为《没有》,我曾经认为它是疗伤的药,今天看来只是一种欺骗式的释怀。
诗只有几行,很简单,但我的心却在风平浪静中荡起了层层涟漪。
《没有》
我是一枚叶子,
躺在草的怀里,
仰望风后的蓝天,
沙子和我一样静静聆听他们的心跳。
一天,
风要走了,
他说要带我去天涯,
去海角,
去一个比蓝天更广阔的天地。
不久,
风走了,
带走的却不是我而是沙子,
我无奈的降落在草的怀抱,
草对我说,
我给你的没有天涯,
也没有海角,
只有一个温暖的怀抱。
2010年3月25日 高飞
我很想学着别人浪漫一下,可惜我不是那么富有诗情画意的一个人,但我曾经为了诗情画意而努力过。我的心微颤,仿佛回到了两年前的我。
那是大四的一次下课后,在教室外的楼道里,像许许多多烂俗的故事一样,我面对着我喜欢的女孩向她表白。我胆战心惊的将红色的首饰盒塞到了女孩的手中,然后在我的心还没有窒息前,我一溜烟跑掉了。
又是同样一个地点,同样的时间点,我被暗恋的女孩叫住了,她拿着我送给她的首饰盒向我走来。她不算是一个特别美丽动人的女孩,但是也许在每个男孩的心里,那第一个拨动男孩心跳的女孩都有着无与伦比的美丽,尽管后来我明白,喜欢终究不是爱。但至少,那一刻,我无法自拔的陷在了她的一颦一笑中。
在我精神仍然恍惚的时候,她将首饰盒摆在手心递到了我面前:“对不起,这份礼物我不能收。”
“为什么?”我的表情有些呆滞,僵硬的挤出这几个字。
她思量了片刻,也许是不想伤害我,略微沉吟道:“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我很想大吼些什么,可是喉头却哽住了,我只能尽量压抑自己的情绪:“有什么不能收的?”
她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出了口,那样轻描淡写的话语:“因为我不爱你。”
我的世界随着这个我最不愿意听闻而明明知晓的答案出现的一瞬间染成了黑色,她将首饰盒搁在我的手心,便转身离去。而我呢?能做的只是像抛掉这个她口中的“礼物”那样抛掉自己的心,而后理智的捡回“礼物”,保存着,保存着,一直保存着。
我打开抽屉,一个红色的首饰盒郝然出现在眼里,有时候我很怀疑自己到底还有没有心?也许正是因为当初捡回了那颗心,今天的我才会如此的恐惧婚姻。
你还好吗?
我在人人网的状态栏写下了这一刻的心情,虽然不知道那个“你”是否可以看见。
人总是爱做傻事,像我这样的傻人更是成天沉溺在这种不着边际的幻想意境中。
一声嘀咕嘀咕的震动打破了氛围,我从桌上拿起手机一看,是子扬的信息:今晚7点,1912,不见不散。
我关上了抽屉、关上了电脑,人又回到了现实。
☆、Chapter7.酒吧夜遇
一天中最清醒的时刻,我觉得是黄昏,褪去了白日的耀眼,在微弱的光线里事情往往接近本源。本着这样的原理,我在思考到底该怎么应对家中二老的圣谕,可惜脑子里面像麻绳熬成的粥越闷越糊。
越心烦,这步子跨得也就越大,下了公交车埋着头一个劲的往前冲。酒吧是个好地方,吵闹到不管你什么烦恼都可以忘记,有些理解为何那么多人喜欢没事去酒吧喝上一杯。但是也不对呀,子扬去酒吧的目的怎么就成了泡妞呢?
我这颗脑袋总是不听使唤的疑问连连,却没看见迎面走来的一个身影,结果只听见“啊”的一声,我的身体微微晃了晃,而和我撞在一处的人却向相反方向倒去。
我不忍的闭上了眼,再睁开眼时就看到一个女孩双手抚着撑着脚踝坐在地上,而肩包也半散斜在了臂弯。我伸出手上前想搀扶她,口中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你是不长眼睛的吗?”也许她有洁癖、也许是因为生气,女孩躲开了我伸出的手,捡起地上的挎包,自己撑着地面爬了起来。
女孩抬头的一瞬,我才发觉原来被撞倒的是一个美女,还是一个身形修长、脾性不好的美女。我站在女孩面前,确是有些歉意,便说道:“实在对不起,是不是摔到哪儿了?要不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
“不用了,以后换一副度数高点的眼镜吧。”长腿女孩很不客气的丢下这么一句,跛着脚踝头也不回的向吧内走去。我一脸莫名,把眼镜摘了下来,立刻晕头转向,又很快戴了回去,也向吧内走去。
顾子扬是一个对挑选酒吧很有讲究的人,只要是他喝酒的地方,那一定不会少两样东西,其一是很多漂亮的女人,其二是布景够炫。这家酒吧的第二特点比第一特点还明显,从第一个拐口开始就进入了像迷宫一样的绕道和不断弹射出的七彩灯光线,走在过道里我总有一种被刺穿的感觉,拐了四个弯才看到一个偌大的吧厅。在拐道出口处东张西望了半天,才远远看到一个角落里字扬在对我招手。
我走了过去,子扬早有准备的指了指桌面上几瓶打开的酒:“小子,自觉点。”
幸好我早有准备,我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时间刚好指着18:59,我将屏幕对着他。
子扬神情微顿,大笑了起来:“哎,我说你小子踩着秒表过来的吧,算你狠……来,坐。”
我坐了下来,眼神瞄到子扬身边坐着的女人,又是一个漂亮女人,我在心里叹了声。而女人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视线,对我点了点头。女人看向子扬:“这位是?”
“这是我以前大学的同班同学高飞,出过小说的,才子一个。”子扬热络的向身旁的女人介绍着,上学时我很不明白为什么子扬会那么受女孩子欢迎,后来我才明白,女人都喜欢有勇气的男人,子扬这种说话勇气连绵不绝的男人自然是深受喜爱,而我这种沉默寡言的男人只能在旁边干看着。虽然我也曾想改掉这个毛病,但是却没有和陌生女人搭讪的习惯。
女人继续恭维了几句,我随口答了两句,大概是无话可讲了,女人只好和子扬说笑了起来。我知道今天晚上我的角色是看客,于是我很自觉的坐在一边陪应两声、陪喝两杯。其实我挺乐于充当看客这种角色,古人不是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看多了这样短暂的男欢女爱,我也就不再对天长地久的爱情抱任何希望了。
喝了两杯酒,才有时间环顾四周的人,不愧是子扬选的酒吧,舞池里的美女够奔放,黄发黑眼白皮肤,灯光闪烁下不停的扭动她们的身躯,摆出各种大胆挑逗的姿势,如果不是顶光不时的还会在美女的脸上停留一两秒,我一定会误以为她们来自巴比伦河畔。相比舞池里的美女,子扬身边的美女就显得文静得多,前提是她不用那种很嗲的语气说话。
期间女人去了趟洗手间,我趁机问子扬道:“这次是什么状况?怎么感觉比以前那些还嗲。”
“没状况,前两天公司礼仪认识的一模特,想玩游戏,我正好无聊,就陪她玩玩。”子扬抿了一口酒,无所谓的说道,我却听出子扬和这个女人有些不太对劲。
“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一天到晚没个正形?”
“行了,行了,我这事你就别管了。对了,你爸给你安排的相亲什么进度了?”子扬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转移话题道。
我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和子扬说这事,子扬瞅着我似乎看出了点什么:“怎么?看不上人家?还是被人pass了?”
“纯粹一势利眼、白骨精,不知道我妈怎么想的。”我有些忿恨。
顾子扬看着我不满的模样,大笑着:“又被你搞砸了?哈哈……高飞呀,我看你这辈子打光棍得了,这姑娘也相了不少,你是没一个看对眼。”
“少在一边说风凉话不腰疼,现在兄弟我是整天被家里盯着,我这耳朵都快聋了,是兄弟就帮我想个主意应对应对。”
顾子扬翻了翻眼,不怀好意道:“要不这样子,你去一趟镇江,请雷峰塔的高僧为你剃度,这样子让你爸妈彻底断了念想,你也就不用烦了。”
“去去,我现在没心情跟你开玩笑。”顾子扬被自己的无良笑话逗得直乐,遇上我投过去的眼神时,他摆了摆手,憋住了笑。
这时,女人回来了,子扬冲我挤了挤眼,压低嗓子说:“这事你先别急,今晚咱先乐着哈,我回去再帮你想办法。”
我坐在一边又回到了看客的身份,今天的酒吧非但没有让我痛快的醉一场,反而让我更加头疼于家中的圣谕。我无聊之下便向子扬辞了行,顾子扬今天出奇的没有挽留我,我愈发肯定了这女人有古怪,但也不好多问,便一个人独自离去。
☆、Chapter8.电梯里的诱惑
走到吧厅的第一个拐口,我的肚子胀得咕咕叫了两声,只好折返了回去,人有三急,决定去趟洗手间。呼,宝贝没葬送是件大快我心的事,连解决生理排泄都这么爽。
我提着裤腰带想要把它关上,一不小心却卡住了拉链壳,要命的正反拽了几分钟才将宝贝塞进裤子里。走向门前,手按在门把上,这时外面洗漱台却响起一阵争执的声音。
“美女怎么没人陪?要不要哥哥我来陪陪你。”一个让人一听就很恶心的男声响在卫生间门外。
接着,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衣物拉扯声和争吵声。
看这情形,门外发生的多半是一起调戏事件,我的理智告诉我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是我的良心却说“金庸先生从小就教育我们侠义为本”,我的手按在门把上,犹豫着要不要管这件事。
“滚开。”女人的声音不大但听得出有明显的反抗意志,应该是喝多了。奇怪的是,为什么我听着会有些耳熟?难道是我认识的人?
“嘿,你这妹妹够辣,哥哥我就喜欢这味,今晚上定你了。”听着动作的声音,似乎是男人扑向了女人。
我叹了口气,心里终究是不忍,管他认识还是不认识呢,我拉开了门把,走了出去。这位长相颇为彪悍的大哥也许是没想到卫生间里会有人,有些心虚的抱着那个女人,一脸警惕的看着我,警告的口吻说道:“小子,赶紧滚蛋,别多管闲事。”
我打量着这位后怕到抖索的大哥,事情似乎有些好笑,忍不住想逗逗他:“我本来没想管你的破事,但是我这人最讨厌别人威胁我,现在看来,我也只好管管这闲事了。”
“小子,你找死。”大哥的脸色变了又变,一只手勉强抱住昏昏沉沉的女人,凶残的扬起了另一只手的拳头向我袭来,只可惜也不看看自己那身肥肉,有人告诉你有种东西叫“万有引力”吗?
我后发先至,一拳扫在了他的脸上,就看着他晃悠悠的倒向了地面,而随着他的手松开,他怀中的女人顺势的倒在了我的怀里。
“是你。”这时,我的笑意很快收住,惊呼一声,因为我看清了这个女孩竟是来时和我撞在一处的人。
有没有男人会真心喜欢一个泡酒吧的女人我不知道,但是这个行列绝对不包括我,我一直认为醉酒的女人与死猪无异,真搞不懂倒在地面的这位大哥的品味。
我皱着眉头,抱一个女人太久会累,尤其是这种醉到把身体的全部重心都压在你身上的女人。我试图唤醒她:“喂,醒醒,快醒醒。”
我用臂膀晃了晃她,换来的只是她酡红着脸蛋推开我的手和嘴里嘟囔着几句听不清楚的呢喃。
“小小,我们再喝一杯……”哎,我彻底无奈了,勉强支撑着这个女人,把她拖到吧厅,想找子扬帮帮忙,可是到了那个角落却发现座位空空。
该怎么办呢?
去宾馆开个房间,把人扔下就走?这样有些不仗义。
唤醒她,问她住哪儿,再把她送回家?鬼知道她什么时间醒酒。
排除了几种设想,我叹了口气,把她拖上了出租车。开车的是一个好心的大姐,在确认了好几次“我不是坏人”之后,大姐终于开动了车。
“小伙子,是你女朋友不?”大姐有意无意的瞄向后座躺着乱动的女人,有心的问道。
“啊,不是,一朋友。”坐在副驾驶位的我有些心虚的答道。
“你这是要带她回家?”大姐似乎常遇到这情况,倒也见怪不怪,可是这语气怎么听上去怪怪的?
“嗯,是啊,她喝醉了,叫又叫不醒。”我确实有些尴尬,把一个陌生女孩带回家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虽然,我确实没想过干点什么。
“你还没结婚吧?”大姐眼神从后座收回,一边开着车,一边瞟向我。
“还没呢。”我总觉得大姐瞥向我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劲。
“哎,小伙子,听大姐一句,以后不要常来酒吧这种地方鬼混,里面没一个好东西。看你也像老实孩子,大概也是被什么狐朋狗友拉来玩的吧。你有没有想过像你这样,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就把人家女孩带回了家,万一要是出了事怎么办?万一要是碰上坏人怎么办?不是大姐想说你呀,实在是这个世道不平静。要是真耐不住寂寞,那就找个好女孩,安安心心的结婚,不要在外面胡搞乱搞的……”哎,大姐的话语像弹珠一样连环发射,我连接上半句解释的机会都没有,只好应承的点着头。我终于明白大姐刚刚那一眼的深意了,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你和她一夜情的吧”。
虽然大姐的话有些偏激,但是至少有两点是对的,顾子扬是狐朋狗友,泡酒吧的女孩不是什么好女孩。
大姐为了方便我,把车驶进了小区,停在了楼底,当然她又好心的多提点了几句,而我在付了车费后,她终于开着车绝尘而去。
发明电梯的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好不容易把女人扶到了电梯口,按下向上的按钮,我大口喘着气感慨。
等电梯的时候顺手按下了灯的开关,我们这个小区的外部照明系统没有那么发达,需要手触。这时她头伏在我的肩头,几缕发丝斜披在右脸,裸露的半面脸蛋红彤彤的,再加上这样朦胧的光线,以我大约30度角的斜视看去,她还真像某位影视明星,而且那位女影星是我小时候的梦中情人,我的心脏不禁怦怦跳了起来。
哎,红颜祸水呀,我忙避过头。电梯门开了,我将她夹着胳膊拖进了电梯,按下了17楼的按钮。电梯内的灯光比外部的灯光要亮一些,周围很安静,因为电梯里只有我和她,而此时又是在深夜。
我的脖子忽然间微微有些麻痒,像热腾的蚂蚁飞快的爬到了我的心上。我偏过头,见她轻轻耸动着鼻子,用头发在我脖子上蹭了蹭,一丝淡淡的体香混杂着酒精味窜入了我的脑部神经,电梯里的氛围霎时变得异样。
淡淡的灯光下,我的心脏剧烈跳动终于迫使我的思维神经系统瘫痪,我的手不由自主的向女孩的脸颊伸去,离她颤动迷离的眼眸越来越近……
电梯的灯突然暗了,我的手吓得急忙缩了回来,过了两秒,电梯内又突然亮了起来。
我立刻回过了神,赶紧摇了摇头让自己清醒一点。
我自语道:“高飞,这么多年来你守身如玉不容易,可不能在关键时刻犯这种低级错误!你趁人家女孩酒醉动这种歪脑筋,你对得起咱爹妈,对得起男子汉这三个字吗?淡定,淡定……”
我努力提醒自己不要妄动邪念,又很努力的把视线移向壁板上挂了几个月我却正眼没瞧过一次的广告。
哦,原来这家品牌租车是韩寒代言的呀,我反复念叨着,自欺欺人的、目不转睛的盯着这幅广告图,而她温热的气息缓缓的吞吐在我的脖间。
☆、Chapter9.就是小了点
电梯门开了,我将她扶到了家门口,摸着黑拿出了钥匙,心里淡定了不少,可是她却突然不安分了,东倒西歪的步子,一会身体倒向门,一会手臂挥向我的脑袋,腰肢还不停的前后仰动。
费了好大的劲,我夹住她的手臂,让她继续依靠在我的怀里,一边开门,一边在她耳边安慰道:“乖,到家了,你别乱动。”
呕,呕……她身体突然很厉害的发颤,胸口大幅度的起伏,喉咙里有一股很浓烈的酒臭味散发而出,然后她的头彻底埋到我的胸口。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头一弯倒在了地上,一大片黏糊糊的液体从我的胸口自上而下的流淌着,门同一时间敞开了。
一个男人需要消耗多大的毅力才能抵挡住一个漂亮女人的诱惑?这个问题我在梦里始终没有思考明白,因为我得到的答案主体除了太监就是公公。至于传说中的柳下惠,如果性无能归入后天阉的话,我想可以增添一个柳下惠的选项。
半梦半醒之间,隐约间有一个披着长发的漂亮女孩在不远处正脉脉含情的注视着我,她用细致的步伐款款向我走来,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哇,小倩!“哇”是从我口中喊出来了,但却不是被女鬼惊艳出的,而是被面前这个女人砸疼了。
现在的格局是这样的,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半趴在床边,眼前站着一个和我梦境中酷似的女鬼,不同的是这个女人穿的是我的睡衣,而梦里的女鬼穿的是古代的白纱装,梦里的女鬼温柔宁静,而她面目狰狞。我在女鬼与现实间片刻恍惚,便看到她双手抱着一个巨大而柔软的白枕头,一脸仇恨,挥动双臂砸向我的头,于是我就“哇”了。
“停,你干什么?”在现实中的女人没有杀死我之前,我摆脱了梦里的女鬼,终于恢复了一切记忆,用手臂挡住了即将再次落下的枕头。
“你个流氓……”可惜她的神情只是略微顿了片刻又很快恢复了原貌,而且更加狰狞,一副恨不得吃了我的表情,手臂也再次挥动起来,我根本来不及做任何解释,只能无奈的用双手护住了脑门。哎,这叫什么状况,为什么我一觉醒来从英雄的角色转型成流氓了?莫非女鬼为了报复我在梦里觊觎她的美貌,回到现实中附到了这个女人身上?
“喂,你被女鬼附身,也别连累我啊。”可惜我的呼喊没有起到任何制止作用,反而招来了更加密集的攻势。
也许是打累了,突然抽打的声响没了,我抬起头一瞥,就见她在房间里四处翻找,从电脑桌上靠窗户的位置拿起了陪伴了我2年的不锈钢茶杯,然后转身看向我,举起了我的大杯,挥向我。
“喂,你不想坐牢吧。”在杯子距离我只剩0。3公分的距离时,我的呐喊起了作用,她的手停住了。
我在猜想她是否认为我昨晚占了她的便宜,才会这么跟我拼命,我连忙趁机劝说道:“你不想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我晕,我问的这叫什么问题,本来没发生什么的,听在别人的耳里就像真的发生了什么。果然,她龇着牙,停在半空的大杯立即向我砸来。
我闭起了眼,出于求生本能,用最快的速度解释道:“昨晚你在酒吧喝醉了,然后碰上一个不长眼的流氓,而我很不幸的恰巧路过,顺路救了你,就把你带回了家。”
“就这样?”她一脸疑惑的看着我,将信将疑的眼神。
“那你还想怎样?”劫后余生,我大呼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从床边怕起了身,把手伸向大杯,试图解除她的武装。
她的眼神清澈了不少,杀气也减弱了很多,但是我试图解除威胁的手却被她一个闪身避过了。
她轻咬着嘴唇,犹豫着问:“那你干嘛带我来你家?”
“废话,鬼知道你住哪,不带你回家,是把你扔大马路上,还是带你去宾馆开房。”既然不能解除武装,我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步步向房间门口踱去。
“你……”
“宾馆很贵,咱穷,去不了。再说了,我对你这种舌头比毒蛇刻薄、胳膊腿比马长的女人没兴趣。”为了彻底打消她心中的疑虑,最好的方法是对女人自身的魅力采取攻击,我打量着她修长的双腿。
“那我为什么穿着你的衣服?还有,你为什么趴在我旁边?”我的攻击奏效,她看向我的眼神和善了不少。
“拜托大小姐,你昨晚吐得一身酒酸味,不给你换衣服能行吗?至于我趴在床边睡着,那是我收拾折腾了一夜,还要照顾你,不小心睡着了。你觉得一个男人拖着一个女人走了几十分钟,再把这屋子收拾干净,还有力气干点什么吗?”我终于走到了安全地带——门口,手也悄无声息的握在了门把上。
“那我的衣服是谁换的?”哎,女人的智商和漂亮程度成反比,你现在才想到这个问题不觉得晚了点吗?我一个纵身出了门,然后把门关上,撒腿就跑。
“不好意思啊,你的衣服是我换的,我放在厨房了,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我现在有点急,去趟卫生间。你自己慢走,麻烦帮我把门带上,谢了哈,我就不送你了,欢迎常来坐坐。对了,你的身材还不错,就是……小了点。”我故意把最后三个字拉长加重音。
我闪身跑进卫生间的一刻,就听见“砰”的一声,哎,大杯多半献生了,我一面心疼一面躲在卫生间门后偷笑。
不多时,我听到了客厅里的一阵走动声和一声“冷哼”,然后从门缝里瞅见她拎着袋子出了门,又是“砰”的一声。
哎,我双手合十,祈祷在修好大门之前房东千万别来视察。
☆、Chapter10.到底谁的钱被偷了
我的生活两点一线,每天都在重复同样的一切,有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继续这般重复下去,或许是为了钱,为了生存。上30天的班只是为了那银行卡到账1秒钟的事情,也就是为了这1秒钟,无数的人和我一样在承受周而复始的程序。
我站在列车上拉着拉环,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而我头脑发热和睡觉有着共同的特性:会完全陷入自己的世界,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信息彻底屏蔽。所以,我很自然的没有看到一个男子从我的身旁经过,更没有看到我的手机从我的口袋进了他的口袋。
“站住。”一个嘹亮的声音突然响起,将我从自己的状态里拉回,而将目光转而投向了拉环另一侧声音的来源。我微咪的眼睛一道亮光闪过,嘿,是这小子,我的晦星熟人。周围很多人的目光也应声投向了事主,但是似乎今天他还没有留意到我,他的视线停留在一个矮小个头、一身蓝色外套的平头小伙身上。
“把手机拿出来。”他紧紧的盯着那个平头小伙,而平头小伙则一脸紧张,我隐约间明白似乎是发生了一起偷盗事件。
“什么手机?我身上没带手机。”嗯,这小偷有点难缠,我抱着看戏的心态在一旁围观,但我并不希望小偷现行,相反我很罪恶的希望这小子出丑。好吧,我承认我的形象很接近鲁迅先生笔下丑恶嘴脸的小市民,小市民却没发现自己的口袋突然抖动了一下,一只手飞快的伸进,又飞快的离去。
“好啊,你不承认是吧,我看见你趁着他瞌睡的时候从他的口袋里把手机偷了出来。你看看你手机还在不在口袋了。”我的眼睛瞪得更大,因为他突然将手指指向了我,明显后半句是对我说的。晕死,搞了半天祸主是我呀,我急忙的把手伸到口袋里摸索了起来,心也变得忐忑不安,但是……
我将手机从口袋里取出摆到了身前,就看到他的嘴巴张成了一个“O”。
“怎么会这样,我明明看到他从你口袋里拿出了手机呀。”他有些难以接受的指着我的手机,又指着那名男人,试图对众人进行解释。
“神经病。”平头小伙斜了他一眼,也许是心中有怨,从他身边经过时,狠狠的撞了他一下,走向列车口。
趁着他还在原地发呆的时间,我不打算在下一站下车前放弃打击报复的机会,我走上前去,故意拎着手机,在他眼前晃了晃,这时我想起了他和清汤挂面的女孩出现在妇幼科的事情,灵机一动道:“小兄弟,晚上别玩那么晚,上车看花眼,白天还要上班,夜生活节制点。”
“谁夜生活啦!喂,你……你别走啊……你把话给我说清楚。”哎,我怎么会给你解释的机会呢?拌嘴这种事情,谁先在气场上占了上风谁就是赢家。
报站声响了,我得意洋洋的下了车,而那位平头小伙也和我同时走向车外,在他急匆匆经过我身旁的时候,我给了他一个友善的笑容,而他给了我一个模糊的背影。
呵呵,看来这兄弟是在躲那扫把星,我越看越觉得这兄弟的背影顺眼,只是他的手心怎么突然多了一个紫色的钱包?
该不会是?我的猜想在一下猛力的撞击中中断但却得到了佐证,我的重心随着重力而后移,直到摔坐在地,而那小子则越过我向前追去。
“站住,你给我站住。”那小子大声的在后面嚷着,而前面的人跑得更快,远远地甩开了他。
张爱玲说男人的生命里有三种花,一朵白玫瑰、一朵红玫瑰、娶的却是白莲花。大概她既做过白玫瑰又当过红玫瑰,所以才会这么记恨白莲花,说出这么幽怨的话。
女人幽怨的样子我是没见过,男人幽怨的样子今天我倒是见识了。我出了站,看到那小子蹲在地上凄惨的哭泣着,我在心中更加肯定了这位小白脸和那位男士是认识的,而且他们一定是那种关系。再结合地铁上的种种,我的推理完美无瑕(最近《神探狄仁杰》看多了,脑子里总想着推理些乱七八糟的事)。眼见着如此深情的眼泪,我不禁对这位Gay兄弟产生了一丝怜悯,也许男人对男人的感情也有真情吧。
我这样想着,在他旁边站了会儿,递出了一包纸巾。可是他并不领情,接过了纸巾抹了抹脸,反而对我说:“不用你假装好心。”
哎,同情心在这个社会上绝对不是什么实用品质,现代的人只会恩将仇报,想我爸妈那一代人那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现在的天空呢?
我抬头看了看蓝天,铺陈着一丝淡淡的灰气,连人的心都被污染了。
“兄弟,咱也见了三次面了,不管怎么说也算有缘,哥们我劝你一句。虽然我不懂你们圈里的事,但是吧这男人被女人甩了呢是可以再找的,我想你们那圈里劈腿也是常事。你看这座城市,满大街的人,找个好男人还不容易吗?所以呀,你也别太伤心了,这世道人心比盐淡,感情比钱薄,你呀,就节哀顺变吧。”一个很奇怪的问题窜进了我的脑壳,既然他是同性恋为什么又会和女孩在一起呢?
“你说什么呀?我为什么要找男人?什么圈里圈外的?”他止住了抽泣,站起身反问道。
“好好好,我明白这是你的**,我不该多嘴。既然你的心情好了,那我要去上班了,再见。”说完,我向前走去,她却一脸狐疑的盯着我,嘀咕着“喂,你什么意思呀”。
大多人上班的场所是写字楼或工地,我上班的场所便是眼前这片红砖绿瓦的建筑群,要说它和前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我只能说校园青春的气息更适合我吧。站在大学城入口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再有钱的人也有一颗买不起的宝石——那是岁月。
大学刚毕业那阵子我并不这么理解,那时候我的冲劲还很足,我认为应该趁着年轻多闯闯,多几次头破血流之后,我总能出人头地。但是经过了一年,在一次又一次失败的洗礼下,我终于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丧失了雄心。后来,我接受了老爸的安排,来到这所学校担任一名辅导员。
介绍这些的时间,我终于从大学城入口走到了我们学校的校门口,一对白狮墩静静而立迎接着所有来客。校门前的两座白狮墩据传是蒋总统时期的老建筑了,虽然布满了坑洼的岁月痕迹,但表面依然很光滑,一道亮光折射过我的眼帘,我眼睛眨了一下,透过石墩看见那小子鬼鬼祟祟的跟在我的身后。
我笑了一下,故意加快了脚步,透过石墩的背面我看见身后的人也相应加快了脚步,我猛然停住了脚转过身去,这小子一脸局促的出现在我面前。
“怎么又是你?
“我……我走路啊。”哎,这孩子结结巴巴,连说个谎都不会。
“走路用得着一路尾随我到学校?”
“喂,什么叫尾随,这条路只许你走,不许我走吗?”小子,别把眼睛瞪那么大,还用那么无辜的表情,我对你没兴趣。
“好,路很阔,你当然可以走。那么哥们,你可以继续走了。”我避开了身子,将前面的路让给了他。
他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下看我:“你怎么不走了?”
“呵呵,我不急,你先走吧。”我好整以暇的说。
“喂,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没同情心,人家钱被偷了,又不认识路。”那小子一下子扑回了我面前,说了些我听不太明白的话。啊,那个紫色的钱包是他的?我瞅着他一脸气愤的样子不似说谎,脸色变了又变。这么说那个男人真是小偷喽?
我正了正神色,干咳了两声。
“钱被偷了跟我有关系吗?不认识路那边有交警,自己去问,实在不行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号码叫114。”我向后退了一步,向路边一位装着制服的交警大哥指了指。
我转回头的时候,他却用那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瞪着我,眼角还滑落两行泪水,咬着嘴唇默不作声。干吗干吗呢?我最是受不了这种无辜的表情,感觉像是我欠了他天大的人情似的,不行,我不能心软,万一被这小子赖上可就坏了,我妈让我带媳妇回家,可没让我养个男人。
我忍着不去看他,任由他低低抽泣,强行迈动步子从他身边经过,大步朝学校大门走去。
☆、Chapter11.黄埔军和新军
, Rose, was the best thi to you。 And I'm thankful for that , Rose。 I'm thankful。
Jake“骗取”了Rose的身体和心的双丰收,所以他很庆幸他赢得了那张船票。但我不明白,我们办公室里既没有Rose也没有船票,这帮老古董为什么一天到晚的针尖对麦芒不能消停会儿。
我刚走进办公室的门,一向以沉稳著称的老李便对我使了个眼色,而我在把包放到了办公桌上后,走到了老李的办公桌旁。
老李是我爸的大学同学,当初我进学校当辅导员,就是通过他作为中间人找的系主任。看在我爸的面子上,老李对我一直还是蛮照顾的。
“李叔,今天又是唱哪一出呀?”李叔用手指了指里间的系主任办公室,透过门头的玻璃档,可以看到主任在里间暴跳如雷的拍着桌子,而他面前站着一直低着头的,正是刚刚上任的主任助理——小赵。
“暂时形势尚不明朗,但看这情形,你小子这几天给我老实点准没错,别被主任逮到枪口上,一枪把你给崩了。”李叔悄悄瞥了一眼里间,和我两人探着头说。
“行,您就放心吧,咱多精明一人,咋会干这傻事呢!”
李叔掂了掂自己那浓密的小胡子,板着眼睛说:“嘿,你这小子,我跟你说正经的,别不放在心上。中秋之后系主任要换届了,这两个月风声紧得很,毛世鹏和刘常德两人明争暗斗,你可别跟在里面瞎搀和。”
“怎么又换?院里又有动静了?”每次系里领导班子的换届几乎都是因为院里人事权力的变动,我来了这所学校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换届了,里间的系主任刘常德上任也不过五个多月。
“老院长上周出国疗养了,领了个名誉院长的衔,现在王副院长填了正,黄埔派重新掌了大权,这下子不仅仅是我们系,全院都会有大动静。”李叔压着脖子说道。
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院的情况,金先生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其实连学校也不免俗。我们院是一个由一万来名学生、八百多名教师团队组成的庞大组织,组织中自然不乏朋党之争。依据大鱼争雌雄、小虾攀大鱼等规则,院里的教师分成了两大派别:黄埔军和新军。以前副院长王老为首的是这所学校土生土长的元老关系派,也就是黄埔军,他们大多不是有资历、就是有背景的,黄埔派奉行“死抓成绩,毙掉一切”的管理理念。而另外一派是由后来进入学院的骨干教师所组成,他们大多是由老院长破格提拔的年轻教师,他们奉行“以人为本,自由发展”的教学管理理念,被称为“新军”。
老院长曾是黄埔军的元首,但是后来他深刻认识到“应试教育已无法与时代接轨”,所以培养了这么一支“新军”,自己也转身投入新军阵营。老院长在的这些年,黄埔军和新军时有摩擦,主要体现在人事权力的调配上,但毕竟老院长德高望重,镇得住场子,这两派的势力基本上还算均衡。现如今,老院长这一走,新军立刻失了势,黄埔军自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采取一些动作,而这次的大动作就是两个月之后的大换血。至于我们的系主任刘常德同志,那也是新兵的一员,现在的他是热锅上的蚂蚁,前因后果一联系,这今天的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
“嗯,我明白了,这是要变天了。那咱该怎么办呢?”我郑重的点了点头,看向李叔。
“虎豹之争,静观其变。”李叔露出他招牌式的狐狸笑容,又说道:“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王博涛周三来系里报道了。”
“博涛来了!哎呀,李叔你怎么不早告诉我?”王博涛是我的小学同学兼好朋友,前阵子他从老家的学校调到了我们学校,我便托李叔帮我打听这件事。
“你小子又没问我,整天晕晕乎乎跟个小迷糊似的……”李叔开始了他的批评。
但我没准备给他机会,我和李叔道了一声别,几步便出了办公室:“李叔,我先去找博涛了,您先忙,我就不打扰了。”
“哎,我说你小子,我话还没说完呢……”背后传来李叔的声音。
一杯清茶,三两知己,人生足矣。三个知己我没有,但是两个知己我是有的,博涛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子扬是我大学以来的死党。我应该学着古人大笑一声,抚须长叹,人生足矣。
我站在篮球场边,远远看到博涛在组织学生打对抗赛,到了后来他自己也成了其中一支队伍中的一员。博涛的运球动作和他的人一样扎实,没有花哨,直接晃人,靠速度和身体撞击带球进蓝,场边的女生疯了一样的鼓掌跳跃。博涛从小身体就很好,也许是因为父亲过早去世的关系吧,他很早就开始帮助他母亲打理药店里的事,过早的担上了一个男人的责任。所以,他的性格很坚强,但是他平时的话语却很少。
在女生的欢呼声中,博涛解散了球队,向我走来。他伸出沾满汗渍的手掌,我也伸出手掌,两个人紧紧握了一下。
篮球场边,博涛一手拿着水,不时喝上一口,眉角渗出一滴滴汗水,我蹲在地面,看向他。
“刚听说你来了学校,怎么样还习惯吗?”
“还好吧,你知道我的,没有太多讲究。”博涛是一个对生活琐事很随和的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软弱的人。博涛和我一样是单身汉,而且他比我年长1岁,26岁的老光棍,而在我老家那个地方到现在还一直信奉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理念,当然不会有你想象中那么夸张的封建迷信,但你可以想象一下无数和你同辈的人抱着个娃喊你叔叔的时候,你需要承载的压力是多么的巨大?你别觉得这件事很荒谬。对于城里的人来说,活着是为了自己,而对于城外的人来说,活着是为了那代代传承的信念,没有办法去证明究竟哪一方是对哪一方是错,但是你可以选择生存的空间,在城里还是在城外。我很早就选择了逃出我的老家,而博涛在那里坚持了这么多年却仍然保持单身状态。
“阿姨呢?”博涛来到南京工作,家里就只剩下他妈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随口问道。
博涛沉吟了片刻,道:“不肯过来,说是这么多年了,放不下家里的药店。”
“你也该早点结婚了,让你妈安心。”在我、子扬、博涛三个人中,如果评选谁最该结婚,我投票博涛。我早已经不相信爱情,所以我恐婚,子扬更是从没相信过爱情,用他的话说“我的婚姻不过是一场利益交易”,博涛却是一个对家庭极其有担当、极其渴望的人。
博涛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沉默的同时将水瓶投到了垃圾桶,刚毅的面部却刻划出一丝憔悴的倦态。
“你还在想她?”我突然想起他为何这般表情,在他的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她,也就是为什么他一直不愿意结婚的原因。与其说不愿意,不如说不放弃。
博涛仍然沉默着,一缕微风吹过,我张开的嘴巴又合了上去,我们兄弟之间陷入了一种安谧。
少顷。
“你还在找她?”微风吹袭着篮球场沟畔的几株绿柳,绿柳迎风摇摆着冗长的枝条,像一个摇曳腰肢卖弄风骚的年轻女子。博涛盯着绿柳的方向,点了点头。
“那找到了吗?”我问。
博涛摇了摇头。
“你何必执着于幼年时的一段早已被时间冲刷模糊的记忆?放弃吧。”说着这么一句显得很有道理的话,我的心却莫名抖动的厉害。
“呵呵。”博涛笑了笑,阳光下他的牙齿很白净,映衬着他健康的麦田肤色,显得有些耀眼。他目光炯炯的盯着我:“感情这东西谁知道呢。”
博涛的话像一把重锤砸在了我的心上,哽咽得我说不出话来,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道清晰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