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说说,这次想要什么打赏啊,缺什么尽管说。爷今儿个高兴,奖你一朵小红花。”
“程大小姐,程大爷……小女子我就是想博你一乐,你看着可是欢心啊?”
程有念翻了个身,窗外传来了悠扬的琴声,她勾了唇,把手机贴的离耳朵更近了些:“欢心,欢心的很。”
这次,不是夜曲。钢琴的曲调明快,可见弹琴的人心情不错。
“既然不要小红花,那就赏你一丈红吧。给你机会也不求道保命的平安符……温景,你最近果然是姨妈失调紊乱吧!竟然敢发我的证件照上去?你根本就只是想发我证件照上去吧。”程有念继续说着眯起眼挑了挑眉。她完完全全记得当初温景见到她的证件照时曾捧腹大笑,并且发誓一定要让别人瞧瞧照片里人的傻样。谁教那照片里的人一改程有念平时的精明古怪嚣张气焰,看着,有些傻。
“……呃,其实吧,我不发别人也会发的。”
“别人没有我的证件照。”程有念扁了扁嘴,“还八分呢,姑奶奶就算八分还有两分也是打赏给你了看你零分可怜兮兮的。”
“行行行,好好好。程大小姐,不知你明天可是有空陪我去趟超市补给家用啊?……诶?你在听卡农?怎么最近变高雅了,据我
所知你唯一辨得出的曲子就是夜曲了,还是余时大哥一直弹的缘故。”想必是温景听到了这边的琴音。
原来是卡农啊。
程有念挑了挑眉,她只觉得这旋律有那么几分耳熟,虽然她音乐是完全不懂但这曲子倒是听着十分而是。奈何实在是个音乐白痴,自然是也不知道是什么曲子。她唯一记得住的夜曲,还是因为林余时死记硬背下来的。要说程有念吧,也算个聪明人,唯独什么音乐啊艺术什么的一点点的天赋细胞都没有,故此温景更是仗着自己学过几年钢琴和绘画总说她世俗。
“我的艺术细胞就是隐藏的好,像你这种愚昧的人自然发现不了。”每每温景谈及艺术的事儿吧,程有念一定是拿这句话来反驳的,这次也一样。她说完就匆匆挂了电话:“好啦好啦,睡了,掰掰,明天见。”只是她挂了电话没有真的睡觉,而是一溜烟的下床趿着拖鞋连灯都没开就下楼去了。
她在窜到楼下在走去玄关路过沙发的时候折过去,从被丢在沙发上的背包里掏出了林余时家的备用钥匙。
程有念也不知道她在这个日黑风高的夏天夜晚十点半着了什么魔障跑到林余时家去看他扰民。
其实白杏社区的隔音效果是极好的,无论是门板还是窗户都是用上好的隔音材料。林余时大半夜弹琴根本不存在扰民一说,是程有念心甘情愿的被扰。她曾向林余时求证过为什么总喜欢夜里关上门打开窗弹钢琴,到底是不是出于某种报复社会的心态扰民?林余时给出了一个让程有念羞愧到遁地的满是文艺腔的说法,外面的蛙鸣蝉叫声能让我安静下来。
程有念觉得自己不止是个艺术的门外汉,还是个文艺的门外汉就连装个文艺的情调资本都是统统没有的,在此之前无论何时她听到外面的蛙声蝉鸣都觉得十分烦躁。
她就此事还咨询了一下温景,结果那女人也跟林余时一个想法,最后在周墨那里得到支持后才被治愈了——是他们出于某种自以为怀揣艺术情怀的不正常,我们才是正常的。
程有念连鞋子都没换,趿着家里的素色棉布拖鞋就一路鬼使神差的,到了二楼琴房的门口。由于脚下这双拖鞋是完全的居家拖鞋,连底部都是皮质的,导致她在实木地板上行走时声响细微到好像老远的蝉鸣就可以盖过去了。林余时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衬衫正襟危坐在钢琴前,骨节分明的手就像是为那黑白琴键而生的,他微低着头,侧脸的轮廓分明,黑曜石般的眼眸里溢出
专注的光华。
他弹错了一个音。
程有念发现了这一点,决计不是因为她忽然脑袋开窍了。而是她看到了林余时有那么一霎时低头浅笑间略带歉意微蹩了眉,那种歉意就像是在聚光灯下的音乐会上不甚失误的交响乐演奏家,像是台下真的有观众一样。纵然是真的有观众,只是程有念这观众,对于弹琴的人是不是弹错弹的又是什么曲子是一概不知的,曲名还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
看着他轻皱起的眉头,程有念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苏雅。她一直以为苏雅和林余时在很早就没了交集,到余时出国是彻底断了往来,现在她忽然想起事情不是这样的。是她记错了,苏雅和林余时在他出国前就是在一起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曾经对华生说过:人的脑袋就像空空的阁楼,装什么家具得有选择。笨蛋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全部装进去。
她觉得自己的脑袋可能是认为苏雅的那些事多半是没用的东西丢掉了,又或者也许是她的脑袋长年累月的受偏头疼的折磨里面的有些家具变得破败不堪让人分辨不出它本来的模样,苏雅是其中的一面镜子,她被岁月蒙上了一层厚重的灰,只是现在那灰尘被擦掉了。
初二那年,苏雅和林余时还是在一起的,那也正是林余时去的伦敦的一年。
大抵是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个周末,程有念蓄谋已久的拿着的物理难题去找林余时解答,事实上那是道高中的题跟她期末考试一点关系都没有。程有念学生时期经常这么浑水摸鱼的找林余时充当免费家教,林余时去了伦敦每每回国还有一半的日子被她抓着讲题,这点一直持续到程有念高三毕业。
程有念在林余时家见到了苏雅,当时,苏雅和林余时的位置就正好是她现在和林余时所处的位置,一个弹琴一个在门外默声听着不忍心打断那琴音。而当时,程有念在上二楼最后两个楼梯阶上打断了林余时。她想起了为什么那个曲子特别耳熟了,并不是真的因为在什么影视剧里听到过,是因为当时林余时弹的,就是卡农。
“余时,我有道物理题目不会,你来帮我看看吧。”程有念皱了皱鼻子径自略过苏雅把习题拿给林余时看。
林余时一手还搭在钢琴上,一手接过了程有念递来的A4纸张,白色的素筏上面列印着一道物理实验题,他看了看笑着朝门口的苏雅招了招手说:“这题目好像我们当时是高中才学到的呢,小雅你也来看
看。”
苏雅闻声走来,看过题目之后笑说:“是啊,现在孩子这么小都已经学这些了啊。”
“课改嘛。”程有念冲林余时眨巴了两下双眼,“余时余时,你快给我讲讲吧,这题困扰了我一个晚上了。”后面那句倒是实话,她是的确花了很久才从网上搜罗到这道难题的。要找一道难题,又不至于真的难到林余时怎么讲解她都听不懂的,这实在是个费时费劲儿的大工程。
林余时带着一贯的和煦笑容,仔仔细细的给程有念把那道题目的解题思路解题过程以及所用到的公式概念全部讲了一番。只是程有念无心听,目光时不时偏离那道题落到一脸温婉笑容看着林余时的苏雅。彼时,苏雅还没进娱乐圈也是素颜朝天的明媚女子,身上还没有那股彻头彻尾的职业感。
其实有一点温景一直错了,苏雅本身,其实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和她是不是浓妆艳抹没有什么关系。
“明白了吗?”
“嗯。”程有念机械式讷讷地点了点头应声。
“瞧,现在教育部也真的,这么难的题都能把孩子学傻了。”苏雅笑着说,“有念,我和余时,我们等一下要一块儿去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呀?”
程有念便是在那时真正对苏雅产生敌意的,除了那个最大的原因也就是她抢了林余时女友的位置之外,另一个原因是她竟然敢说她傻。虽然程有念还没自恋到觉得自己是智慧的化身的地步,但绝对不是傻的。连温景都说程有念最聪明的地方,就是会在余时大哥面前装傻充愣。她承认,偶尔是有明明会的题还硬要拿去让林余时给她讲解的情况,但这点小聪明手段到苏雅嘴里成了“孩子都学傻了”让她十分不快活。
你才傻呢,你全家都傻。连姑奶奶的智慧都看不出来,不是傻是什么?
“有念,快要期末考了吧,应该需要时间留在家里复习功课。”林余时揉了揉程有念的小短发替她拒绝。
程有念皱起眉不依:“早就已经复习好了。”
而后是在程有念死缠滥打软磨硬泡之下,三人一起去吃的晚饭,之后似乎也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情。
钢琴声戛然而止,兀长的思绪被林余时的一句话打断。
“有念,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啊?是不是琴声吵到你了?”他笑着问。
“没有。”程有念
微微皱起眉头,在脑袋里迅速思索着合理靠谱的理由解释,可她想不到,最后莫名其妙的蹦出了句让人匪夷所思的话。
“我口渴,是来找水喝。”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程有念竟然敢在这儿可耻的卖萌!
☆、Chapter 13
“你大半夜的找水喝找到林余时家去了?!”温景一手端着一盒龙眼左顾右盼了好久,在听到程有念说到“找水喝”时把目光犀利的扫到了半靠在手推车上等待的程有念身上,“程小姐,你是有多饥渴啊。”
程有念十分冷静的接了一句:“非常饥渴。”说话间直接夺过温景手里的两盒龙眼一并丢进了购物车里,一副自己不过顺手拯救了一下选择困难症患者而已不用谢的样子。
“混蛋,很贵啊。”温景大步越过了程有念附身重新拿起那两盒龙眼。
“就两盒桂圆,加起来差不多也就四十人民币,这叫很贵?至于你花五分钟的时间挑吗?不都长一样吗?真这么纠结就都买了呗。”
温景皱了皱鼻子继续低头挑对比手里两盒龙眼,那神情不比丈母娘挑女婿的时候怠慢:“桂圆吃多了上火,我干嘛非得花钱上火啊。”
“是,现在只有星期六在你面前晃悠一下你就上火了,还真不用花这个冤枉钱。”程有念又恢复到先去单手支着靠在手推车旁的姿势,活动了两下脖子,“他最近可没少影响我的睡眠质量。”
“提他干嘛?……你的睡眠质量不都是由余时大哥掌控的吗?”
程有念一时语塞,但在温景又纠结了大约一分钟,在她看来有一个世纪那么兀长的时间之后,她还是忍不住夺过两盒龙眼丢进了购物车里:“我请客,不就一盒桂圆嘛,至于么?”说着扶着购物车的把手缓缓的往前面的货柜挪动。
温景笑嘻嘻的跟上来,此狗腿举动遭到了程有念的鄙夷,她斜睨着温景说:“怎么?现在不再搬吃多了上火的养生理论了?”
“烧死也没关系,不就上个火嘛。”温景嘿嘿笑了两下,开始引吭高歌,“你的热情,嘿,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
“得了得了,别唱了。温景,就你那五音不全的嗓子,还敢说我没有艺术细胞。”程有念为了拯救自己的耳朵不再受摧残连忙打断了温景同学宛如杀猪般的曼妙歌声。
说来也奇怪,温景从小就开始弹钢琴小时候还在市里得过奖,但只要一扯开嗓子唱歌,就会让身边的人有一种感觉多远些免得让其他人觉得自己和她认识的冲动——实在丢不起这个人呐。温景一直以文艺青年自居,虽说她实际上一直是个市侩狗腿到死的伪文青,但好歹经过几年艺术熏陶,平常还弹个琴画个画什么的,可一唱歌,唱出口的都无一例外是
走调的神曲。
无论多么家喻户晓脍炙人口外加朗朗上口的神曲,只要到了温景嘴里基本没一个音是在调子上的。以她自己的说法就是,不走寻常路不唱寻常调儿。
“温景,从你歌声的凄美程度,我真是很想问你那几年钢琴都是练到哪里去了?”程有念一边揶揄笑侃一边从货架上拽了一包烧烤味的薯片下来丢进了购物车里。
温景耸了耸肩:“你又不是不知道钢琴是我妈硬要我学的,都是硬练的。画画才是我的真爱啊。”
程有念听了故作深沉的拍了拍温景的肩,语重心长的说:“真是辛苦你了。”——就你那点底子练到拿个市级的奖项不见得比人家钢琴家站在维也纳舞台演出付出的辛苦少啊。
温景黑着脸,抱着看在桂圆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的心态撇过头。不过她这种黑着脸的状态只持续到程有念在结账时很潇洒的拿出自己的信用卡付帐签字。她此刻深刻感受到什么叫做世上最真挚的友谊了,她也终于明白,那个流传已久的段子里说的那三个比“我爱你”还真挚的“随便刷”,其实真的是真爱啊。
程有念见这女人变脸之迅速,抽了两下嘴角:“温景我现在严重怀疑你看上的是我的钱,而不是我的人。”
“有念——我可是深深爱着你的一切啊,你这样说教我多伤心啊。”
“哥屋恩。”
交友不慎,交友不慎啊。
一直到温景家,程有念还是坚定不移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在遣走自家帮着提购物袋上来的可怜司机后,温景家正式只剩下半个女人了——周墨曾戏言程有念和温景站在一起只能算是半个女人,温景一个,程有念一算就减去了半个。他说这话的时,自然没有幸免于程有念手里的高考词汇手册的攻击。
程有念半躺在温景家客厅的沙发上,左手撑在脖子后面右手在空气里张牙舞爪地伸了个懒腰。
“程大小姐,每次都这样,总是有种莫名的幽默感——明明什么都没干就一副累趴下了的样子。”温景从购物袋里翻出了龙眼,把一盒放进了冰箱,边说边拿着另一盒踱进厨房去洗。
程有念洪亮的声音穿过了大半个客厅和厨房到了温景的耳朵里:“你照顾一下病人会死啊。”
“我看你是脑子有病。”为了防止被潺潺的流水声盖过温景还特地吊着嗓子几乎是用吼的,结果她刚吼
完一转头,程有念的脸就忽的出现在了她面前。温景还不自觉的一手滑,惊掉了手里的一颗龙眼:“我去,我的桂圆!……”她低头哀嚎,眼睁睁的看着那颗龙眼准确无误的落入自家垃圾桶里,瞬间心疼万分。
“我本来就是脑子有病。”程有念若无其事的从篮子里拿了一个龙眼出来。
温景无言以对,确实,她有头疼的旧疾。
程有念用右手食指和拇指抵着龙眼的两端左手再借力一捏,手里的龙眼出现了一条很完美的裂痕。再轻轻一掰就露出半个白皙水润的龙眼,她利索的往嘴里一塞嚼了两下把核吐到了手里的龙眼皮中。
“我真不明白,吃个桂圆,你还洗个什么劲儿。”程有念潇洒的把手里的皮核丢进垃圾桶的时候,温景还沉浸在对于她那种彪悍神奇的吃龙眼的方式的顶礼膜拜之中。
“诶诶,这怎么剥的,你再剥一个再剥一个。”
“温景,你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连个桂圆都不会吃。”程有念说着又拿起一个龙眼,一边剥一边讲解,“你看把这个椭圆形横过来用手指的关节抵着轻轻一用力,就开了……”
“这个太炫了,谁教你的呀?”
“姑奶奶我无师自通。”她把龙眼塞进嘴里冲温景得瑟地眨了两下眼。
“得了吧,快说,谁教你的?”
程有念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回答。不是她没想起来,恰恰是她想起来了。她只说:“温景,我觉得我病入膏肓了。”
“你怎么了?放心吧,公主病是死不了人的,不用忧伤的这么风情万种。”
温景见程有念双目无神,连忙晃了两下她的肩膀,喊魂似的在她耳边大声说。程有念讷讷地转过头来,歪了歪脑袋说:“温景温景,你说我会不会有选择性失忆症啊?”
“我有没有欠过你钱,你请客的不算。”
“二十七块五毛,上上个星期四大约中午十二点在清禾大学食堂,你借来请我吃饭的。”
“没有!”温景恶狠狠的下结论,她都快忘记还有这么一茬事儿了,果然请吃饭这赌注还是下得太大。温景怏怏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二十块赛到程有念手里,“还有七块五先欠着。”
程有念抬头对着天花板目光放空之余,还不忘把二十块纸币塞进衬衣口袋里嘱咐了一句像极了温景才说得出的话:
“你可别忘了才好,要七块五呢……”
她是想起来了,是林余时教的。那种潇洒中带着霸气,霸气中带着利落,利落中带着潇洒的剥龙眼方法,就是林余时教的。
但林余时教的不是她,是在教苏雅,她只是在旁边顺便学的。
“苏雅,你怎么活了这么多年,连个桂圆都不会吃啊?”他似笑非笑,用捏过龙眼的修长的指捏了捏苏雅的脸颊,把龙眼外皮上一层薄薄的暖黄色的灰也一并蹭到了她的脸上。
苏雅笑着,脸上满是幸福的娇嗔,她微微低头努着嘴抬头擦去了脸上的灰。
程有念背光站着,晨曦的阳光透进屋子里来拉长了她对面两人的影子。那两团黑影沿着墙壁蔓延到天花板上交织在一起,最后黑暗覆盖了整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她是晕了,没错。
☆、Chapter 14
程有念是在医院刺鼻浓郁的消毒水味中醒来的,不同于早前时候的黑暗这次她一睁眼就看到了一个纯白的世界,纯白,或者说惨白。程有念向来是不喜欢医院的,确切的来说是十分讨厌。医院,其实才是最接近死亡的地方。比如,她的母亲就死在医院。
“醒了?诶,医生她醒了,你看看。死不了吧?”温景看见病床上的人有动静,连忙去喊来医生。医生只是笑笑做完常规检查后说:“病人暂时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不过最好留院观察一天多做两项检查,好查明病人忽然晕厥的原因。”
程有念斜睨了温景一眼,摆了摆手,说:“没什么好查的,我要出院。”医生见她容光焕发精神状态很好的样子,又低头翻了翻她的病历,最后没有加以过多的阻止。
“有告诉我爸吗?”她一边下床一边问。
“没有。”
“有告诉余时吗?”
“没有。”
程有念重新站在温景面前歪着脑袋:“那你有告诉谁吗?”
“没有,你醒得太快了。”温景挑眉,表示不是自己的错。
程有念撇了撇嘴:“还好没有。”
程有念这身皮囊乱七八糟的旧疾,温景是知道的,概括起来大概就是四个字素来瀛弱。平常小病小灾的到后来就没人当回事儿了,不过真就晕厥了还是头一遭,温景虽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少不了担心的。可一时半会儿的她也不知道严不严重,若是贸贸然告诉程父和余时大哥,弄得个个担心得着急上火最后又没事也不大好,权衡之下她就想等医生诊断结果出来了再说。
哪知道医生说,其实她主要就是缺乏休息睡一觉醒了也就没事了,连个葡萄糖都没给开。期间温景还在心里骂了无数遍“你这庸医,人小姑娘都晕过去了你连个点滴都不让挂”,这会儿见她醒来,还真跟个没事人一样。
“怎么?知道怕他们担心了?”她不自觉的揶揄了一句。
“不是。”
温景心中刚燃起的一丝“这丫头终于有点良心了的想法”也被程有念这话给扼杀了。只是听完下一句,她就立马又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绪,又该有什么情绪了。
“怕他们不担心。”
程有念皱了皱鼻子走出去,温景跟在后面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了好一阵,程有念耳边只闻那人的一声轻叹,
之后又是没了声响。
“走,吃饭去。”她如是说着轻车熟路的领着温景到了市立医院对面的一家面馆吃饭。
就是程有念那么讨厌医院的一个人,偏偏对医院熟悉的要命,偏偏还去学了医,说来也好笑。
两人各点了一份红烧牛肉面之后,程有念又照着菜单叫了好几碟什么糖醋排骨番茄炒蛋青椒土豆丝之类的小菜。看得温景是心惊肉颤的,加上她们两个人在午饭时间占了四个人的位置,温景总觉得在这简朴的小面馆里,有人时不时从某个阴暗的角落里向她们这桌某人惊世骇俗的食量投来惊异的目光。
“有念?好巧啊,在这里遇见你。”
程有念见到周安那张笑得花枝乱颤的脸,倏地开始对上帝不是个糟老头而是个爱看狗血剧的萝莉这点深信不疑。所谓巧合,不过是狗血的别称而已,好巧啊的潜台词就是上帝又在撒狗血了。
她黑着脸瞟了周安一眼,然后低头没理他拿手里的筷子挑开了番茄夹了一小块儿炒蛋到自己碗里扒起饭来。
周安这人是个自来熟这点毋庸置疑,他也不管程有念理不理他就自顾自的坐下,从桌子旁边的筷子筒里抽出一双竹筷,笑着对温景说:“我记得你。”
温景始终十分状况外的干巴巴的看着两个人,按理说程有念的社交圈子很小,不该有她不认识的朋友。可这个男人显然是她不认识的人,也不眼熟不可能是学校的。那人一句他记得她,更是叫温景听得云里雾里。
“在新城的威士忌吧,姑娘你可能不记得了……那时候你好像喝醉了。”说完他笑着把筷子伸向了糖醋排骨,“我叫周安,你呢?”
“呵呵呵,周安哥你好,这里是温景小妹。”
恰好程有念也把自己的魔爪伸向了那盘糖醋排骨,电光闪石之间,她向他投去了个恨不得把这个敢跟自己抢食的人类一道拆了骨头喝血吃肉的眼神,顺便还用那眼神扫了一下旁边一口一个大哥小妹又开始发挥狗腿精神的温景。周安在那种眼神之下,还是悠然的夹了一小口排骨肉塞到嘴里。
这姑娘倒真是个会吃,那排骨的味道很是可口。周安边咀嚼边向程有念投去赞许的目光,全然无视那边幽怨的眼神。
程有边席间时不时向周安投去问候他祖上十□代人的目光,在吃完大口灌下了整杯冰水后她擦了擦嘴角有些毛躁的问:“你来这里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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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弟,最近好像是失恋还是怎么的,一个多月以前就开始整个人萎靡不振的。昨天他喝多了跟两个小混混起了冲突,现在人在对面市立医院躺着呢……只能说是万幸,没受什么重伤。估计过两天应该也就出院了。”
她也就随口一问,周安的回答对于随口一问来说太过于细致繁琐。程有念更是想说,我对一个陌生人的表弟住院的细枝末节一点也不感兴趣,你只要告诉我你表弟受伤住院的就可以了,不用扯一堆失恋不失恋冲突不冲突的出来。
“诶?有念,你怎么在这儿?谁病了吗?”
“你看不出姑奶奶我脑子有病吗?”
程有念反问,问得其余两人都是啼笑皆非。
“呃……有念,那个脑电波和CT的检查结果应该已经出来了,刚才忘记跟你说了。诺,这是收据,一会儿你得给我报了啊。”温景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收据在程有念面前晃了晃,又放回了包里生怕被人销毁证据似的。
程有念睨了她一眼:“竟然又趁人不备销人钱财。”
“什么叫‘又’?注意用词啊,程小姐。”温景反驳道,“我之前什么时候销你钱财了?”
程有念听了直勾勾的瞪着温景,瞪得她的心理状态从理直气壮慢慢的渐渐变成心虚,遂狗腿一笑:“有念——开个玩笑嘛,开个玩笑,咳咳,我们走吧,回去拿报告。”
于是一路上,温景还迅速的跟周安勾搭上了,也不知道是为了逃避身后程有念幽怨不满到可以杀死人的目光,还是为了摸清楚这个忽然冒出的朋友是什么路子,又或者单纯的不想气氛僵硬。
“周安哥,我叫你哥没问题吧?周安哥几岁了呀?”
“当然没问题,二十四。”
“诶?那周安哥你工作了吗?”
他笑答:“是的。”
“是做什么的呀?”
“刑警。”
“哇!是警察啊,可厉害的样子。不过挺有缘的啊,我和有念是法医系的……虽然也不一定能成为法医啦。”
周安侧目看了程有念一眼,蕴着笑意,道:“是吗?”
“是啊……诶,周安哥你是清禾市人吗?”
“不是,是安南人。”
“这样啊……星……呃,
我认识的一个人也是安南人。”温景说着撇了撇嘴。程有念闻言斜睨了她一眼,她知道温景口中的“我认识的一个人”指的是周墨。
“是吗?”周安还是笑着。
温景似乎找不到话题了,就说:“啊!周安哥,你说你表弟在医院里啊?他伤的重不重啊,什么时候住院的?”
“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我一会儿要回病房去,要不咱们一会儿陪有念领完报告一块儿去看看那死小子嘛,顺便可以认识一下。那小子最近失恋哟……”他说着还故意把脸上的笑变得暧昧不清却意味分明。
温景倒也是笑着答应:“好啊好啊……”
程有念对这两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勾搭上十分嗤之以鼻,比如周安已经说出“咱们一会儿陪有念领完报告……”,一语很容易的让别人产生种他们两人比较熟似的错觉。只是她的嗤之以鼻很快被见到一个吸引眼球的人物的诧异取而代之。
分明还是夏,那人却已经套上了厚重的白色字母印花卫衣,在短袖长袖单衣扎堆的人群里格外显眼,头上的鸭舌帽压得很低五官基本上都被挡住了。穿的十分中性,甚至没法确定是男是女。单凭直觉的话,程有念会觉得这应该是个女人。
“她不热吗?”程有念皱着眉盯着不远处正要走出医院大门的那个奇怪的人不自觉的开口。她可是光看着,都觉得热啊。
“诶,这里是医院,人家说不定是有皮肤病什么的,不想让人看见也有可能,你没事老盯着人瞧做什么。别一会儿再造成人家心理困扰。”温景拉着程有念继续往前走。
程有念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说:“我就是觉得那人看着还有些莫名的熟悉感。”
这回温景没理程有念只是转头十分笃定地对周安说:“其实天下怪人都和她一家。”
此话一出,除了程有念继续回归到嗤之以鼻的状态其余两人又接着说笑。温景在仔细调查完周安的户口之后,也顺利得到了他和程有念认识的详细经过。由于打探完底子没了话说,温景甚至在领完报告去病房的路上问出“周安哥啊,我是水瓶座,你是什么座啊?”这样的星座问题。这使得程有念更加的嗤之以鼻——没有话讲就不要讲啊,之前还答应人去看什么表弟,这就叫自作孽。
“双子座。”周安边答边推开了病房门。
程有念在没有
见到病房里的人的时候,觉得她一而再再而三遇到周安这个壮士已经是上帝那个萝莉的狗血巅峰之作,在见到之后才觉得这才是巅峰之作。温景更是看到房间里的人二话不说,脸色一僵直接扭头跑了。
这房间里的人不是别人,就是温景明藏暗躲已经刻意避了一个多月的周墨。
作者有话要说:传说中酝酿多时的真正狗血。
☆、Chapter 15
程有念在脑中迅速理了一遍周安和周墨的关系。
堂哥表弟?表哥表弟?……在过了一遍之后发现一件很严重的时候,如果没错的话星期六先生的父亲就是那家名叫安南的西餐厅的老板,兼36D的脑残粉。她这才发现自己认识周墨有些年头,对于他们家里是干什么的全然不知,就连温景的父母她也不过是大概知道个在民企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具体什么职位哪家企业也是一概不在。
原来算半个小开的来的啊……
他们俩既然是表兄弟,那怎么先前在威士忌吧撞见跟见了陌生人没什么两样?果然是豪门恩怨吧……兄弟感情不合啊,感情不合。可是感情真不合?干嘛又一个进了医院一个还来照看?
这条思绪想到一半就被另一边周墨的父亲是苏雅的粉丝这件事夺去了重心,程有念刚想脱口而出说“诶?听说你爸是36D的脑残粉,你妈对此没意见吗?”,身侧的人就一溜烟儿的跑了出去,耳边随之传来医院走廊特有的通透的脚步声。
病床上周墨几乎是在温景转身撒腿跑出去的同一时间试图起身追出去,周安见状忙上去制止,混乱之际,周墨手上输液管里腥红的液体渐渐往上爬。
“滚回去。”
程有念随手一甩背包砸中了周安的后背,她皱着眉头也不知道是对谁喝斥,声音是不容置疑的那种有力。乘着周墨因那声“滚回去”发憷的时候,程有念挎着大步往房里走了两步把他按回了病床上,并且压低了他的手等输液管里的血色渐渐褪去才再次开口。
“温大小姐也就是言情小说看多了,跑一跑,你真去追她跑的更来劲儿。等过一会儿她看没有人追来感觉再也不爱了,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哭泣的时候,再有人出现的话才事半功倍。不过……按照现在你们的情况分析,你去不太合适,所以今天……”
程有念忽然停顿了一下,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后抬头继续说:“今天接下来一个小时里我替你去收拾这个烂摊子,如果收拾好了你就记得又欠我一顿梅菜扣肉,你不记住也没关系反正我是会帮你记住的。如果我收拾不好的话,就只能说明你一定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事了,就等着下次我见到你的时候扒了你的皮吧。”
她噼里啪啦的一股脑儿的说完,调了调肩上的背包带子转身,可走出去没两步又折回来探出了半个脑袋:“至于你嘛,星期六先生……你就安心养病,万一哪天温
小姐心情好了原谅你了,或者心情不好了想来杀一杀你的时候……你懂的反正。”
语毕,压根儿就不给人反应的时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温景跑出去没多远,刚过一个走廊转角就慢下了步子但耳边却并没有传来熟悉而紊乱的步伐,她一边走一边闷声开始骂,连带周墨以及程有念的亲朋好友祖上十八代都一道问候了一遍。
程有念修长的指和她手里的纸巾出现在温景面前的时候,她才抬起了一直低着的头:“老娘又没哭……”说话的声音分明是哽咽。
“在你程大爷面前竟然还敢自称老娘,温景你是要造反啊。”程有念拿纸巾胡乱的擦着温景脸上的泪痕,动作之粗鲁却还不算残暴,擦了两下像是没了耐心干脆把连同另一只手里的一整包纸巾都塞到了温景怀里。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现在这幅鬼样子?……我觉得要。”程有念边说边把打开了手机相机还调到了前镜头放到了温景眼跟前。
温景见了自己的模样先是忽然有了嚎啕大哭的气势:“你你你……你欺负我!……”不出三秒钟又很快破泣为笑。
“你现在知道你的样子丑的多好笑了吧。”程有念收起了手机,双手环胸半依着墙,还连着喊了两遍她的名字,“温景温景,虽然我不知道到底怎么了,可说到底,就是个男人而已。就是个男人而已,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温景闻言也不哭不笑了,好不容易恢复到了正常状态跟她呛声道:“拉倒吧你,也就现在在这儿尚可以冷眼旁观的时候装装情感专家,我们俩什么事儿你都不知道呢,还装什么情感专家。‘就是个男人而已’,噗噗,余时大哥不也就是个男人而已,怎么就光见你死活拽着个男人不放啊。”
程有念一时语塞,憋出了句:“他……不是个男人。”
温景一愣,复而以迅速咯咯咯地大笑起来:“啊哈哈哈……你说……你说余时大哥不是男人,我我我……我现在就去论坛发帖就写你说林老师不举……啊哈哈。”她脸上还挂着半干未干的泪痕,笑起来的模样甚是滑稽。
“我呸,你他母亲的才不举呢……我的意思是,他可不光是个男人。”
“哦!原来不光是男人,还是个女人啊。”温景恍然大悟状。
“温景!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程有念气结,那人又是笑到捂着肚子蹲
下又是站起来再笑蹲下。翻来覆去几个回合之后,她瞥了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怒了,一把拽起了蹲在地上的温景把她塞进厕所。
“你给我收拾干净了,公卫课要是迟到就等着姑奶奶我来血洗清禾市吧。”
温景抬起头透过厕所的玻璃镜反光和程有念对视,那还故作可怜兮兮的模样教人不想忘记她刚才那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也难:“哎呀妈呀,市长千金要屠城了,大家快点回家收衣服呀。”还故意挤了挤眉,说的煞有其事。
“给我舌头捋直了说话!……不对,给我脑筋捋清了再开口说话,你是哪根筋不对觉得姑奶奶要屠城和下雨是一会事儿了,信不信我弄死你啊!”
“求弄死。”温景笑眯起了眼,但随着镜子里的程有念嘴角眉眼越发浓郁诡异的弧度,她嘴角的弧度慢慢的就消失殆尽了。程有念眯眼笑的模样,实在是渗人的很啊。温景埋头迅速把脸洗干净后,就乖乖跟着程有念去上公卫课。
明明非但没有迟到还早了五分钟到了教室,但温景还是遭到了由于没有能坐到前排位置所致的身边幽怨的目光。可比起她们俩一路走来在校园的林荫路上受到的异样目光,这简直就是绵细的毛毛雨和强台风的对比。
显然,昨天晚上身为流言制造机的一号温景和二号程有念,作战行动十分成功。
温景对此却没多大高兴之意,还有些后悔自己一心为了公开某人证件照的莽撞之举,程有念倒是坦然,她可不习惯那么多奇怪的目光。但谁让她那张证件照拍的实在是傻的特别可爱傻的特别好笑,总之就是特别的傻呢。
可毕竟莫名其妙在程有念旁边活无辜受了许多白眼,现在还得在这儿受她的白眼,这使得温景十分不快。至于这样的好处,就是她把周墨这个人暂时性的抛到了脑后,腹诽也全然变成了:昨天还说奖我小红花来的,说好的小红花呢?我的小红花呢!怎么变成小白眼儿了!……再说关我什么事啊,你怎么不怪自己莫名其妙的玩晕厥浪费了一整个上午加中午啊,还有没事儿吃什么饭,不吃饭就不用遇到周安哥了啊,不遇到周安哥我就不用神经兮兮的试探人家家底试探到周墨那儿了……妈的,都他母亲的怪星期天啊!
林余时走进教室时里面繁乱的嘈杂声静默下来的瞬间打断了温景就要回归到烦躁的思绪。
温景别过头视线所及之处刚好是程有念大大的笑脸。真没出息啊,没出息……她在心里暗
骂了两句,前一句是骂程有念,后一句,她总觉得是在骂自己。
能让程有念笑得露出那么多颗大白牙齿的人,普天之下估计就只有林余时了。她笑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则林余时在走进教室后不着痕迹的顾盼了一番对上程有念的目光时他勾了嘴角,二则他环顾教室时的目光在程有念这个把月里的固定“专座”稍稍停滞过一下。
公卫课一向是一开始就直接切入主题,谁都知道,林余时的课堂根本不需要做点名这种浪费时间的事情。
上课的间隙,温景侧过身小声地问程有念:“有念,我有个问题好奇很久了……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林老师啊?”
林余时教师的身份还出现的不久,温景就已经慢慢习惯叫他林老师了。原因之一,就是林余时真的是那种会让她心生敬畏然后敬而远之的人。也因此对于程有念和林余时的事她不持反对态度但也不持赞成态度,一来是没有立场,二来是觉得两个人实在悬殊,代沟的问题是不容小觑的,也就只有程有念坦然的完全无视了这个问题。
“嗯?”程有念轻应了一声,然后低下了头像是陷入了沉思。
“我实在想不明白,你想啊,你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你见到他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情景,你肯定忘记了吧……你穿开裆裤的时候人家都已经青春期叛逆了,你叛逆的时候人家都已经可以娶妻生子了,程有念,你究竟是怎么跨过这个心理障碍的?”
“初中的时候。”
程有念没有理会温景的长篇大论而是就上一个问题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而她更想说的,其实是她记得的。
她总觉得,林余时这样一个人,竟能教她遇见,也是上帝的眷顾了。
程有念终是承认自己记性一般,但有那么几件事却记得格外清楚。
她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林余时的时候,前一天夜里下了场不大不小的雨,一直到早上也没有停,少年额前的碎发沾着零星的露水身边环绕着氤氲雾气,手里捧着林母让他送来给新邻居的蛋糕。她现在想来也觉得只能用那个被用烂了的形容来说那少年才有那么一点点的贴切——整个人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被八筒姑娘催来更文了。
这是传说中的过渡章0-0。
为了洒尽天下狗血,给下下文做铺垫……
☆、Chapter 16
彼时少年尚年少。
清晨阳光刚从云雾中冒出头,程有念听见了楼下的门铃声以为是去邻市出差的父亲回来了,手忙脚乱的洗漱完走出房间时还不忘顺势拿起桌子上管家送来的早餐奶。她捧着牛奶盒咬着吸管从二楼楼梯边探出头,看见了那个少年,那是少年林余时。
白色衬衫的袖子撸到了手肘处,白皙修长的手臂暴露在空气中。衣上发间都沾着些许水滴,额前碎发三三两两的垂着,周遭带着外头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映衬下成了一道美丽的光圈。
初遇是这般场面,然而程有念那时终是个不识事的女娃除了觉得这少年生的好看之外就觉得他手里蛋糕盒中的提拉米苏芝士饼一定很可口。
那时她于林余时的女友苏雅,持的还不过是因为她抢了自己哥哥那种多多少少不满的心思。真正祸端的起源,其实是那之后四年的朝夕相处以及那天在程有念在偷偷跟了林余时走了三个小时之后那人皱着眉说的那句“有念,别闹。”,那才是把她推向那条周而复始的康庄大道上的罪魁祸首。
其祸之首,便是少年余时。
程有念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态,总爱在跟苏雅和林余时一块儿出去的时候硬生生插一脚。
如果那是莫名,那么更加莫名的是在看到苏雅吃饭时嘴角不小心沾上酱汁后林余时抬手用纸巾拭去她嘴角的残酱时程有念的心情烦躁到了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