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成功地表明形成本探索之主题的这一原则,不是从我们的理智中的一个本初概念产生的,反而一开始就是从几个概念中产生的,那么我就能得出:作为一个牢固确立的先天原则,它所产生的必然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而是相反,其必然性同这一原则本身的来源一样是多重的。因此,任何一个把结论建立在该原则基础上的人,都应该明确指定是以哪一个必然根据为基础得出的结论,并用一个特殊名称为这一根据命名,譬如我即将建议的方法。我希望这是促进哲学探索更加清晰精确的一个办法;因为我主张,要得到高度的清晰,就要对每一必不可缺的单一表述加以准确规定,这样做既是为了避免错误,也可防止有意的蒙蔽,还可以作为一种手段,保证我们在哲学范围内持久不变地把握每一个新获得的概念,毋庸担心此后可能因为发现误解或歧义而被遗弃。真正的哲学家确实总是想方设法获得明晰清楚的表述,使之像瑞士的湖水一样——透过平静的湖面望下去,愈深处就愈是清澈,湖的深度与清澈相得益彰——而不像浑浊湍急的山洪。瓦文纳格斯侯爵①说:"清晰是哲学的有效保证。"与此相反,冒牌哲学家所使用的语言,事实上不是像塔列朗②那样用来遮盖自己的思想,而是用来掩饰思想的匮乏、这种人总是把读者不理解他们体系的责任推给读者,其实,真正的原因应归咎于他们本身混乱的思维。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某些作者——例如谢林——的调子经常由教导转为责备,甚至读者会因为作者事先把他们设想为缺乏理解力而遭非难。
①瓦文纳格斯侯爵(Vauenargues,1715.8-1747.5),法国道德学家和散文家。②塔列朗(M.deTalleyrand,1754.2-1838.5),法国政治家和外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