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这是一件纪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说。
“没错。我喜欢纪念品。”
我劈脸给他一拳。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达诺一样敏捷地打开折刀,让他看看快刀的锋芒。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说得更透彻一些。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残忍不仅给了我的肉体而且给了我的灵魂一种惊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够对受害者宽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够杀死他。他本人也该承认我的力量。尽管光线昏暗,但我知道他对我奴颜婢膝,阿谀逢迎,极力讨我的欢心。
“不许张口,否则我宰了你。”①
①勒内(下面我还要谈到他)告诉我,在尼斯,一个男妓采取同样手段对付男色鬼。他对我讲述的这则趣闻使我进一步密切了同他的关系。——原注
我向黑夜迈出了一步。
“听我说……”
“说什么?”
他哼哼卿卿,声音很温柔,也许预感到我会拒绝他而浑身战栗。
“至少让我……”
当我再见到史蒂利达诺时,我身上已有几千比利时法郎和一个金表。我本想把我的战绩向他炫耀一番,好让他和罗贝尔懊悔不迭。但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禁犹豫起来,也不那么洋洋得意了。我决定独享这次冒险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应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极力掩盖我的战利品。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受害者的嘴脸何其丑陋!而我正是造成丑陋嘴脸的罪魁祸首。我从中感受到残酷的痛快,并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颜开。我当时23岁。从此以后,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残酷无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远。拥有了这笔钱和金表,清除了我对贫困情有独钟的爱好。(但并没有摧毁追求不幸的爱好,而是摧毁了幸灾乐祸的爱好。)不过,我从乞丐生涯的严酷磨练中获益匪浅,养成了冷酷无情的禀性,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我得寸进尺,主动出击了几次。每次都马到成功。我终于把自己从屈辱的窃贼险恶环境中解救了出来。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战。我公开与男人搏斗。我感到自己变得像利剑锋芒一样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阴险邪恶、冷酷无情、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我个人的这种变化,包括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在内,谁也没有发觉。他们称兄道弟,分享哥们义气,到处追逐女人,然后又一个个把她们抛弃。对史蒂利达诺,我的态度始终没变。我对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罗贝尔对他照样冒冒失失。为了让一位英雄的盔甲防护着我,难道我要让史蒂利达诺的个性(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个性骨子里时刻警戒着并不断发号施令)把我笼罩起来。或者说,我应当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们触摸圣骨恨不得它马上显灵?是史蒂利达诺在替我作战。是他应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们面前扭屁股,把他们洗劫一空。我满脑子是他的影子,我对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还知道,一旦趾高气扬地摆脱了这根强大的精神支柱,我便会整个坍塌下来。史蒂利达诺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谓的“老乡”,替代战士作战而又牺牲战士的民团。每次在房间里作案,我强迫嫖客把钱统统掏出来后,连忙下楼,但双脚直发抖,因为此时史蒂利达诺已匆忙离我而去。我清点战利品时,再没有献给他的念头了。我当时已经单干了。
我又变得不安起来。我被阳性世界统治着。当昏暗把他们混淆在一起时,每一群小伙子都给我设了一道谜,揭开这道谜,我也不能体面地委身。男人们一动不动,默默无言,却蕴藏着电子微粒的暴烈,围绕着一个高能的太阳在不断运转:爱情。
“假如我能轰击其中一颗阳性粒子,”我暗自琢磨,“该会发生怎样的裂变?谁将在轰击中突然毁灭?”但我又想,“他们应该有所觉察,各就各位才行呀。”
我刚才的努力允许我敢于同那些使我精疲力竭的人相对抗,我已经献身给邪恶的强者。我变得心明眼亮了。我回想起来有些后怕。我决定停止如此危险的勾当:夜幕刚刚降临,我正好路过,一个男人转过身来,史蒂利达诺飘然而至,潜入我的内心,他使我的肌肉发达起来,使我的行为温柔起来,使我的动作迟钝了,他用缤纷五彩几乎把我给美化了。他在我心中行动。在我的步伐里,在人行道上,我总感到他体态下坠,沉重,拿出住在巴黎郊区王公贵族的派头,把一双鳄鱼皮鞋踩得踢踏作响。我走火入魔,深知自己可以无恶不作了。我的眼睛更明亮了。我的变化非但没有把我变得狰狞可怖,反而使我具有阳刚的魅力。我觉得自己变得矫健潇洒,壮怀激烈了。一天晚上,一个男色鬼对我极其傲慢,我怒不可遏,出拳就像击鼓进军一般猛烈。
“臭娘们,”我从牙缝里低声骂道,可是在我心里,我又为伤害了和臭骂了男色鬼而懊悔不迭。要知道“男色鬼”是我对我最亲爱的宝贝使用的最下流的常用语。
我不明自己的出生,对某一种社会秩序也丧失了兴趣,我无法分辨其中的复杂性。我倒十分欣赏全社会拒绝我的完全一致性。面对一座高楼大厦,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座庞然大物张牙舞爪无处不跟我作对。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习以为常:将军肩章上的星星,交易所的行情,采摘橄榄果,法律文书格式,谷物市场,落英缤纷……司空见惯,一切如常。这种秩序令人害怕,也的确受到害怕,其细枝末节全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我的流放。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在暗地里偷偷地与现存的秩序对抗。今天,我敢于堂而皇之地触及这个秩序,辱骂构成这个秩序的人们,表明我鞭短可及。与此同时,我已经意识到我有权这样做。我重新在那里找到了我的位置。咖啡馆的服务员管我叫“先生”了,我听了感到很自然。
这个带有一点耐心和幸运的突破口,我本可以得寸进尺,扩大战果。但我仍然反统治现存世界的道德而行之,开始裹足不前了。我毕竟低三下四生活惯了,时间也太长了。我担心最终会失去与你们的道德背道而驰、历尽磨难、苦心经营的宝贵财富。
史蒂利达诺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粗鲁,而我对他的粗鲁态度则一贯羡慕,奇怪的是,他竟然容忍罗贝尔对他嗲里嗲气的嘲弄。于是他笑了,笑得很动人,露出雪白的牙齿。虽然他也朝我笑笑,笑容也差不多,但由于我没有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从他对我的微笑中看不出有同样的新鲜感和默契感。在史蒂利达诺脚下,只有几只小鹿在欢跳。罗贝尔给史蒂利达诺周身挂满了花环。他们两个人,断手英雄是支柱,另一个则是缠柱的藤蔓。他们相爱到如此程度,但从来不做爱,真叫我迷惑不解。我越来越觉得史蒂利达诺不可捉摸。我后来才发现(但我忘了是通过什么方式发现的),史蒂利达诺不曾偷过警察的黑色摩托车。他根本就不用偷。他同那位警察早已串通好了,警察刚把车子撂下,史蒂利达诺骑上就跑,并把它卖掉。然后他们平分赃款。这一重大发现本应使我更疏远他,但实际上反而使我觉得他更可亲了。我爱恋的原来是一个与一位警察勾结的假流氓,他们也算物以类聚,一个是叛徒,一个是骗子。史蒂利达诺虽是泥水之身,但我一直把他奉若神明,而且我仍然心甘情愿为他牺牲自己。从一语双关的意义上讲,我已经走火入魔了。
谈到史蒂利达诺,我好不容易从他东鳞西爪的片言只语中,了解到他在外国军团的一些经历。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从我们分手到重逢这段日子里他的历程。我想,他大约度过了四五年工夫贩卖花边,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跑遍了整个法国。他谈笑风生,讲述了下面的一段故事。一位朋友为他制作了一份经销代理证,只允许他一个人推销。这种花边是由坎波疗养院的年轻结核病患者编织的。
“是坎波,我告诉你,因为在坎波根本就没有什么疗养院。这样也好,没有人会指控我犯了伪造证件罪了。于是,我每到一个村镇,先去找神甫。我向他出示了我的证件,让他看看我的断手和花边。我对他说,在他的教堂里,用少年病人编织的祭坛布,是积善积德的大好事呀。神甫,他才不剪呢,但他让我找小财主的阔太太去。因为我是神甫介绍来的,她们不敢把我拒之门外。她们也不敢不买。我从米拉街只用100苏(即5法郎)买来的机织小幅花边布,一转手卖出100法郎。”
史蒂利达诺就这样娓娓道来,不加任何修饰,声音不高不低。他对我说他赚了不少钱,但我不相信,因为他并不是经商的料。只不过欺诈舞弊一类把戏对他有诱惑力罢了。
有一天他不在家,我在他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军功章、十字勋章、尼萨姆勋章、摩洛哥驻军勋章、白象勋章等。他自己承认,他曾经身着法国军装,胸前佩戴着这些勋章,露出断了手的胳膊,在地铁到处募捐。
“我每天只挣10法郎,”他对我说,“我对巴黎人傲慢的嘴脸实在不敢恭维。”
他还给我讲了其他一些细节,我来不及在这里赘述。我一直爱着他。他的品质(犹如扎瓦的品质)令人联想到某些毒品、某些气味。虽然不敢说是美味好闻,但却容易上瘾,很难摆脱。
我已经不等阿尔芒了,可他却回来了。我进门发现他躺在床上,正抽着烟。
“你好呀,小伙子。”他首先向我打招呼。
他第一次主动伸手握我的手。
“怎么样,过得不错吧?没出什么乱子吧?”
我曾经谈起过他的嗓音。我现在似乎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和蓝色的眼睛一样冷若冰霜。他不论是看人或看东西,目光都专注,他说话也一样,好像是用假嗓子,漫不经心地同人交谈。有些眼神,可以说光芒四射(如吕西安的,史蒂利达诺的,扎瓦的),阿尔芒则没有这样的光芒。他的嗓音也没有多少光彩。在他心灵深处,真正为他播音的是一小撮小人,他一直为他们保守着秘密。这声音守口如瓶,滴水不漏。不过,人们从他的声音里,多少辨认出一点阿尔萨斯的口音:他心目中的人物原来是德国佬。
“对,过得不错,”我回答说,“我看管着你的东西,你看。”
直到今天,有时我还希望警察把我叫住对我说:“我看没错,先生,偷东西的不是您,真正的罪犯已经逮起来了。”但愿我一生清白无辜。刚才我回答阿尔芒的话时,真巴不得让他知道,若是换了一个人——这个人当然还是我——早把他的行李偷走了。我浑身战栗着为我的忠诚庆功。
“哦,这个嘛,我相信。”
“那你呢,好吗?”
“哦吗,是的,还行。”
我壮着胆子坐到床沿上,把手放在毯子上。今晚,灯光从高处照下,更显出他的青春活力和健美的肌肉。我突然发现有摆脱尴尬和烦躁的可能性,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的暧昧关系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阿尔苦不一定爱我,但只要他允许我爱他就行,阿尔芒很可能是我的救星,他不论从年龄上还是从精力上都占上风。他来得正是时候。我对他爱慕不已,侧着脸,准备贴在他那毛茸茸的胸膛上温存一番。我的手向前摸去。他笑了。他第一次对我微笑,这就足够了,我爱他。
“我可没有干过坏事。”他说。
他侧过身去。一阵轻微的紧张提醒了我,我巴不辱得到他可怕的大手,眼看那只手就压下来要抚摩我的头。这个武断的手势明明告诉我,他让我俯身为他行乐。今天我恋爱了,也许有点勉强,目的就是要他大动肝火,希望他更加喜欢我。
“我想喝一杯。我马上就起来。”
他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我们一下到街上,他就称赞我与男色鬼周旋次次都干得非常漂亮。我大吃一惊。
“是谁告诉你的?”
“你别管他是谁。”
他甚至知道我捆绑过一个色鬼:
“真是出手不凡。想不到你还有这下子。”
于是他告诉我,码头上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伎俩。每个受害者都提醒别人或前来过夜的码头工人,要他们提防我(他们经常同男色鬼走在一起)。我现在已经成了同性恋者无人不知和谈虎色变的人物。阿尔芒来得很及时,使我知道了我已名声在外,这对我显然是一种危险。他一回来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即使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现在还蒙在鼓里,但很快就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你干得很好,小家伙。我很高兴。”
“哦,这不难。他们是窝囊废。”
“干得很好,我说的。我真没想到。喝酒去。”
回到房间后,他对我一无所求,我们很快就睡着了。那以后,我们经常见到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认识了罗贝尔,并对他一见钟情,但罗贝尔这小子略施小计就把阿尔芒给甩开了。一天,阿尔芒笑着对他说:
“你有了让诺,难道还不够?”
“他嘛,不是一回事。”
自从阿尔芒知道我夜间胆大妄为之事之后,他事实上已经把我当哥们看待了。他同我说话,给我出主意提建议。他对我的蔑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母爱般的温情和关怀。他甚至管起我穿衣戴帽的事。晚上,我们抽完烟,他祝我晚安后,倒头就睡着了。我深感遗憾,睡在我的所爱身边,却不能花样翻新,巧施妙计,使出爱抚的绝招来向他证明我的爱。他对待我的友好方式,迫使我严肃认真,不敢越雷池一步。尽管我也承认,在我的胡作非为中有诈骗,在我的胆大妄为中有恐惧,但我仍然百倍努力,争取当一个不负阿尔芒重望的男子汉。我想,常规举动与英雄壮举格格不入,不应该相提并论。就那么简单,阿尔芒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我供他鱼水之欢。出于对我的尊重,他不再像以往那样利用我的肉体。殊不知,他越利用我的肉体,我浑身就越充满力量和勇气。
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靠西尔维娅挣的钱生活。罗贝尔似乎已经把我们同男色鬼鬼混的卑劣伎俩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我干的那一套装出根本瞧不起的样子。
“你把那玩意儿也叫差使?还当美差呢。”一天,他对我说,“你攻击那些支着硬领、拄着拐杖才能站立的糟老头子,算什么能耐!”
“他自有道理。最好是选好对象嘛。”
我没有想到,阿尔芒的这句反驳会接连带来一场精神上最大胆的革命。罗贝尔还来不及回敬,他语重心长地来了个长篇大论:
“比如我吧,你认为我该怎样下手?”然后又转向史蒂利达诺说道:“你认为如何是好?我嘛,只要有效果,你听着,我下手的对象可能不是老头,而是老太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我选择最软弱无力的人。我要什么东西,是钱。成功就是美差。你什么时候明白了,光靠骑士精神干活是不行的,你就算肚子里有货色了。他(阿尔芒从不叫我名字或昵称,而是用手指我),他已经超过了你们,他是对的。”
阿尔芒的声音没有颤抖,可我激动得无法自持,担心他会把惊天动地的秘密结抖了出来。他最后一句话掷地有声,总算让我放了心。他不开口了,我心里却百感交集(无边愧海开浪花),声声责备我屈服于外表的虚荣。此后,阿尔芒再也不提这个话题(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也都不敢论战),但这道命题却在我思想中植下了胚芽。从此,在我看来,地痞流氓特有的荣誉法规是多么滑稽可笑。在我的精神领域里,阿尔芒逐渐成了法力无边、至高无上的主宰了。我不再把他看成一个整体,而是把他想象成一笔经过千辛万苦磨练出来的经验积累。然而,他的肉体仍然那么厚实,我喜欢他能保护我。我在一个从不露惧色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如此——找到了这样的权威,顿时感到思路新奇,兴高采烈。毫无疑问,不久我就决计深入开发和丰富这种种暧昧的感情,愉悦中夹杂着羞辱,发现自己原来是相反相成的集大成和大本营,但我已经预感到,该由我们申明哪些东西可以当作原则来使用。我的意愿被阿尔芒的思考和态度剥去了道德面纱,后来,我如愿以偿,非常重视与警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
我是在马赛遇见贝尔纳蒂尼的。彼此渐渐熟悉了,我就叫他贝尔纳。在我眼里,只有法国警察才称得上神通广大。我当时22岁,而贝尔纳已经30岁了。我想精确地还原他的本来面貌,但我的记忆鞭长莫及,只保留了他给我留下的肉体和精神力量的最初印象。当时,我们都在杜巴诺街的一家酒吧里。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指着他向我推荐。
“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叉杆掮客,”他说,“他身边总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当时陪他的那个姑娘看起来很漂亮。要不是有人告诉我他是一个警察,即使与他擦肩而过我也会视而不见。欧洲各国的警察真叫我害怕,所有小偷对此感同身受,而法国警察尤其令我胆战心惊。究其根源,与其说是灾难性错误造成我身临绝境,倒不如说是我天生的、无法改变的犯罪感在作怪。同流氓世界一样,警察世界我从来不敢问津,我头脑清醒(有悟性),岂敢跟警方厮混在一起。要知道,警察世界是一群行踪不定、东奔西跑、腾云驾雾的队伍,处于不断组建过程中,司空见惯却神出鬼没。其中穿警服的摩托队我们都认为是警察的代表,力量的标志。别国的警察且不说,反正我认为法国警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言语相通的缘故,我发现了许多深不可测的黑洞。(它已不再是一支社会的组织,而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力,它直接震撼着我的心灵,搅得我心神不定。只有希特勒时代的德国警察能够真正做到警匪一家。这一威力无比、相反相成的综合体,这千真万确的庞然大物,实在令人望而生畏、胆战心惊。它的强大磁场,长期把我们吸引得神魂颠倒,搅得惊恐万状。)
贝尔纳蒂尼也生活在人世间,看得见摸得着,很可能是一个恶魔组织的昙花一现。这个组织像葬礼葬品一样令人恶心,然而却名扬天下,可与帝王的荣耀相媲美。我看了看他,浑身颤栗起来,发现在这普通的皮囊里有一片我一直求之不得的风水宝地。他有点像过去的鲁道夫·瓦伦迪诺,一头黑发紧贴着头皮,油光可鉴,往左分留出一道又直又白的头路。他很强壮。他的脸面粗糙,有点像花岗岩,我需要他既粗暴又残酷的灵魂。
渐渐地,我体会出他的美。我甚至认为,是我创造了他的美,从警察的概念出发,裁定他美就美在这张脸上。在这个肉体上,警察本来就应是这个样子。对整个警察组织,民间有一种说法更增加了我内心的混乱:
“秘密警察局。他是秘密警察。”
此后我每天设法巧妙地跟踪他,远距离跟他照面。我像春蚕一样吐一根细丝缠着他。他不知不觉被我拉进了我的生活天地。后来我到底离开了马赛。我暗地里却保存着对他一片痛苦又温柔的回忆。两年后,我在圣夏尔车站被捕。警察们对我非常粗暴,指望我能招供点什么。警察局的门打开了,我感到大吃一惊,进来的是贝尔纳蒂尼。我害怕他变本加厉对我进行严刑拷打,可他却让他们停止用刑。我恋恋不舍跟踪他时,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他可能跟我打过两三次照面,两年过去了,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让我免受皮肉之苦,决不是出于同情和好心。他跟别的警察一样,凶狠得很。我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保护我。两天后,我被释放了,我设法见到了他。我对他表示感谢。
“您,不管怎么说,您干得很漂亮。”
“哦,很正常。何必折腾你们这些小伙子呢。”
“跟我喝一杯去。”
八
他接受了。第二天,我又遇见他。这次是他请我。酒吧间只有我们两个顾客。我的心怦怦直跳,说:
“我认识您很久了。”
“啊?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的喉咙发紧,怕他生气,我索性向他吐露了我对他的爱慕,承认自己为了追随他不知要了多少花招。
他笑了起来,说:
“是吗,你对我一见钟情?那现在呢?”
“还有一点。”
他笑得更开心了,可能受宠若惊吧。(扎瓦最近向我承认,得到一个男人的爱和赞美比得到一个姑娘的爱和赞美更值得他骄傲。)我就站在他身边,多少带点油腔滑调对他谈情说爱,惟恐严肃的语气会提醒他执行严肃的任务。我嬉皮笑脸,嗲声嗲气地说:
“您想什么呀?我嘛,我喜欢漂亮的小伙子。”
他宽宏大度地看着我。男子汉气概使他坚不可摧,也防止他残酷无情。
“那天,要是我揍了你?”
“老实说,我会感到很难过。”
但我适可而止,见好就收。若这样实话实说,就没有油腔滑调的真真假假了,很可能会变成一场发自内心的爱情表白,这会让警察丢丑的!
“你很快就会风吹云散的。”他笑着对我说。
“但愿如此。”
但是他并不知道,在他的身边,在柜台前,他那宽厚的肩膀和自信令我心说诚服,但最使我心动的还是他身上有无形的警徽。对我来说,警徽这金属制品蕴藏着强大的力量,犹如工人手里的打火机、皮带扣、保险挡板、卡钳等,集中体现了阳刚气派。假如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同他待在阴暗的角落里,我说不定会壮着胆子去抚摸他的衣服,把手悄悄地伸进他的上衣内,平常,警察上装总是佩戴着齐整的领章、帽徽和肩章。其实他的男子汉气概就体现在这片硬邦邦的标志里,可与他的性器官相媲美。假如那玩意儿在我的手指作用下激动起来,很可能就是从警徽中汲取了力量,并会因此勃然兴起,威武雄壮。
“我还能见到您吧?”
“当然,欢迎来找我握握手。”
我虽然急于想与他见面,但为了避免引起他的恼火,我还是克制住自己,好几天没去看他,后来我们终于双双坠入情网。他介绍我认识了他的妻子。我很高兴。一天晚上,我们在朱丽叶码头街道上散步,忽然发现只剩下我们俩在闲逛。圣桑要塞离此不远,外籍兵团就把守在那里,悲凉的码头叫人好不伤心(在这个地方同他在一起,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碎的呢?),面对此情此景,我突然色胆包天。我清醒地注意到,当我向他靠拢时,他也放慢了脚步。我的一只手颤栗着,笨拙地去摸他的大腿。下面我真不知道如何是好,平时用来引诱难为情的男色鬼那套惯用语便脱口而出:
“几点了?”我问。
“嗯?看看,我的表正好午夜。”
他说着笑了起来。
此后,我经常去看他。在街上,我同他并肩走路,我的步伐跟他尽量一致。若是大白天,我总是设法让他的身影投在我身上。这点雕虫小技,我竟然乐此不疲。
我继续我的小偷生涯,夜里,哪个男色鬼跟上了我,我就把他身上的钱物搜刮干净。接着,布特里街(当时这个区尚未遭到毁坏)的妓女们买去了我偷盗的赃物。我还是我。也许我有点得意忘形,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痛快地取出崭新的身份证,故意让警察仔细观看,因为上面有贝尔纳蒂尼亲自为我盖上的警察局大印。贝尔纳蒂尼虽然了解我的身世,但他从来不责备我。
不过有一次,他试图证明自己是警察,给我讲起道德问题。因为只涉及一个具体行为的美学观点,我不能苟同。道德家们的好意硬要去碰他们所谓的我的恶意,只好粉碎了。即使他们能够向我证明某种行为是可憎的,因为它造成了危害,但也只有由我自己通过行为在我内心激起的反响来做出是美是丑、是雅是俗的判断;只有我自己能决定是拒绝还是接受这种行为。别人休想把我重新带回到正道上去。他们充其量只能对我进行艺术再教育——倘若美是由两个人物优胜劣汰来决定的话,那么教育者就有可能被我的理由说服和争取的危险。
“我不会因为你是警察就怪你,你晓得。”
“你不感到厌烦?”
我明知不能向他解释是什么魔力推动我迫不及待地投向他的怀抱,但我想拿他开开心,刺他一下。
“是有那么一点点烦。”
“你以为干警察这一行就不需要勇气啦?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危险得多。”
但他说的是肉体的勇气和危险。何况,他很少反省自己。除了那么几个人(皮罗杰、扎瓦、索克莱,他们的脸上有一种顽固的男子汉气概,但却掩盖着内心的泥沼,就像黏稠颤抖的所谓热带大沼泽。)我的几本书的主人公以及我所选择的恋爱对象无不具有五大三粗的外表和最下道的玩世不恭。贝尔纳与他们很相似。他身穿西装套服,颇有马赛人讲究的风度,可他对马赛人的这一套嗤之以鼻。他穿着后跟颇高的黄皮鞋,弄得整个身体像一把弯弓。在我认识的外国侨民中,他称得上数一数二的美男子。但在他的灵魂深处,我却发现了与电影警察大相径庭的品质。在电影中,警察个个都是光明正大,忠心耿耿。他纯粹是一个下流胚。要是他一旦变得聪明起来,他所有的缺点就可能变成优点,他就会有独具洞察人心的慧眼,就会有一颗救苦救难的善心!
我想象他正在追捕一个危险的罪犯,拼命跑着追上了他,就像一群橄榄球运动员猛追猛扑抱球的对手,死死地抱住他的腰部,被他拖着跑,脑袋紧顶着敌手的大腿或裤裆。小偷公然要抢他的宝贵钱物,他则极力保护,不时进行搏斗,然而由于两个大男人不知道他们有着同样结实的体魄,同样的灵魂,随时准备赴汤蹈火,最后彼此友好地笑了笑。为了给这出短剧画蛇添足,我把拦路抢劫的土匪送交给警察。
当我(多么强烈!)要求,每个朋友在警方面前必须具有两面性时,我到底服从什么见不得人的欲望?不论是对流氓还是对警察,我决不会用人们赋予英雄的这些骑士道德来装扮他们。警察与流氓决不会互为身影关系,但我觉得他们彼此相似,都生活在社会之外,是被社会所抛弃和诅咒的群体,也许我有意将他们混为一谈,目的是想把这种混淆进一步具体化,明确两者相同的一面,且听他说:
“警察不是从教堂唱诗班的儿童中招募来的。”
我之所以希望警察和流氓个个英俊魁梧,目的就是要使他们闪闪发光的身体报复你们对他们的蔑视。结实的肌肉、和谐的面目,该是对我的朋友们卑鄙举动的歌颂和赞美,并强加到你们头上。当我遇见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想到他的灵魂可能非常崇高,我就禁不住激动得浑身战栗;我也会因为碰到一个体格懦弱、灵魂奸诈可鄙的小子而感到异常难受。光明正大一直是你们的主张,我对此已毫无怨言,只是我往往从中体察到的是种种感伤的呼唤。我必须同它的诱惑作斗争。在当今世界上,警察和罪犯最表现男子气派。但人们朝这种表现力投下一块遮羞的罩纱。因为它是你们的羞耻所在,然而,我却把它命名为尊贵之所在,当然包括你们在内。仇敌之间互相辱骂道出了一种虚构的仇恨,但在我看来则充满了柔情蜜意。
有时,我在酒吧与贝尔纳蒂尼见面,或在街上一起散步。于是我可以自封为诡计多端的小偷,同警察“光明正大”地调情,与他勾勾搭搭,巧妙地逗他玩,等待着他的捉拿。我们从来不以粗暴无礼、讽刺挖苦的话语相威胁,只有一次例外:他突然抓住我的胳膊,武断地说:
“走,我带你走……”
然后灿然一笑,拖着甜美的腔调补充道:
“……喝一杯。”
警察们不时爱开这类玩笑,贝尔纳蒂尼对我也不例外。我向他告别时说:
“我可溜了。”
也许,他开这种玩笑纯粹是无意识的,但在我心里却造成了混乱。我感到有必要深入了解警察最深层的内心世界。要让一个警察玩忽职守,同我混在一起,我就必须在他身上误入歧途。然而,我觉得,这个玩笑搞得我们不伦不类,极其滑稽可笑。我们的本意是跳出各自的环境,微笑着走到一起,惟一的追求就是友谊。我们的关系不容痛骂和抨击。我是他的朋友,而且希望成为他最亲密的朋友,倘若我证明我们并不是因为警察与小偷这两种最主要属性而相爱(事实上我们赖以联系的正是这两种基本属性),那么要知道,只有一种办法可以解释,与正负电子性质相类似的现象,只要阴阳电一接触,就会爆发出无与伦比的火花。毫无疑问,我可以爱一个男人,对富有魅力的贝尔纳当然也一样。但是,如果要我选择的话,我更喜欢警察而不是流氓。只要在他身边,他那仪表堂堂的派头,可以想象得出他衣服里面肌肉的运动,他那迷人的眼神。总之,他的种种特质,无不使我为之倾倒。但是,当我独自一人思索我们的爱时,我又被警察夜晚的威风所主宰(“夜”或者“黑”是扣在警察头上的两个形容词。尽管警察跟常人一样,穿着有不少花样,但只要一想起他们,总可以在他们脸上或服装上看到有一道阴影。)
一天,他要我把我的一些同伙“交”给他。我同意照他说的做,我知道这可以加深我对他的爱,但有关这方面的事,恕我不便多说。
人们谈论法官时常常说他包办一切。在拜占庭帝国的象征体系里,有模仿天堂等级的描绘,据说没有男人味的太监之类人物代表天使。法官穿上法施就有点不伦不类,而这种不伦不类恰恰是正统超凡入圣的象征。我曾在另外一个地方说过各路神仙给我指点迷津所形成的观念。法官们也是这样。他们的服饰是滑稽的。他们的习惯是可笑的。我若对他们进行仔细观察并对他们的智慧发表评论,我会感到不安。有一次我因偷窃出庭受审,我对庭长雷伊说:
“请允许我说明在法庭上禁止说的事情,而首先请允许我向您提问,行吗?”
“嗯?绝对不行。法典……”
他已经预感到有一种危险,弄得不好会招致一篇洋溢人情味的报告。他的完整性很可能受到伤害。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看到这位法官在回避:缩进他的法袍里。人们可以嘲笑法官,但不可以嘲笑警察,因为警察有粗壮的胳膊可以死死抱住罪犯,有发达的大腿可以跨坐在大马力摩托车上作威作福。我尊敬警察。他们可以杀人。不是远距离,也不是通过第三者,而是亲手杀人。即使他是奉命杀人,也丝毫不能低估他个人特殊意志不可推卸的作用,其中包括他必须当机立断作出决定,承担杀人的责任。有人指使警察杀人。我喜欢这些笑里藏刀、专用于完成高难行动的机器:杀人犯。在冲锋队里,扎瓦受过这样的训练。为了使他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镖——他后来成了一位德国将军的警卫——他自己说有人教他徒手擒拿格斗,包括快速使用匕首、某些柔道招数和套路绝招等。警察是从类似学校毕业的,就像狄更斯小说中年轻的主人公们都经过扒窃学校的训练一样。由于我经常出入便衣风化警察或交通道路警察的营地,我对警察的愚蠢有所了解:我竟畅通无阻。他们中大多数人丑陋得很,好斤斤计较,但对我也无大碍。这些学员不是真正的警察,还不算是,但拙劣的企图却卑鄙到家了。这些可笑而虚弱的存在很可能是许多灾星下凡,正处于千变万化之中,最终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修成正果。尽管如此,我偏爱警察并不在乎他们的英雄行为,如拼死追踪罪犯、自我牺牲、关爱平民百姓而深得人心等,而是可以出入他们的办公室,随便翻阅卡片和档案。墙上到处挂着通缉令、在逃杀人犯的照片和相貌特征、罪犯档案、查封对象等,造成了一种沉闷难忍、卑鄙无耻的气氛。我倒喜欢探听个究竟,那些彪形大汉们到底如何呼吸这种使他们腐化堕落的空气,那种氛围又是怎样恶毒地腐蚀着他们的思想。我爱慕的就是这类警察——请注意我还是追求那些风度翩翩的代表。他们有一副灵活强壮的身体,经常进行擒拿格斗。他们的手粗大厚实,往往因轻举妄动、大打出手可以把一些充满蛛丝马迹的案子搅得乱七八糟。这些案件所涉及的罪行,并不是我孜孜以求的光彩夺目之举,而是偷偷摸摸的阴暗丑行。大家提到这类案件无不使用肮脏透顶的字眼,作案的主人公当然也是暗淡无光之辈。这些罪行引发了许多道德误差,造成许多梦幻景象:双胞兄弟一个是杀人犯,当他被推上断头台时,另一个则昏死过去了;许多初生婴儿被热面包噎死;精心设置一个阴森恐怖的场面以转移对杀人犯的调查视线;重罪犯潜逃时惊慌失措,竟然半路转身往回走,结果在作案现场被捉拿归案;一场大雪宽大为怀,纷纷扬扬掩护一个小偷溜走;大风搅乱了追踪线索;了不起的重大发现,一个人有砍头的危险;查明顽固地与您作对的缘由;发挥您的聪明才智战而胜之;这里包藏的秘密同监狱不相上下,但这里的秘密是从心胸里掏出来的,慢慢地流露出来的,片言只语积累而成的,是通过威胁恐吓获得的。我羡慕贝尔纳蒂尼警察。他可以从罪犯档案中抽出一宗杀人罪或盗窃罪卷宗,塞得鼓鼓的,填得饱饱的,并带回家去。我不好说他把研究这些档案当作侦探小说来消遣。不是消遣,而是相反。要估计到意料不到的情况,做最坏的打算;听取大富翁做最不光彩的忏悔。千万笑不得,稍不小心就会触动激发奇妙自尊最敏感的神经。为大堆可怜的招供提供明确而令人满意的证据,聪明才智似乎有极其广阔的发挥余地。也许还是他的研究把我引向这一次次不可思议的心灵冒险。马赛警察局还有什么没有登记在案的?不过,我绝不敢要求贝尔纳陪我旧地重游,也绝不敢请他允许我拜读他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