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下载尽在 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作 者彼得·梅尔
书籍简介
本书是一只名叫仔仔的狗以第一人称自居,历数自己从生到成为名流的经过,以及它对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治、生存之道的独特看法。作者不着痕迹的高妙手法,不仅重新审视了人类心灵与社会现象,更唤醒了人类与动物间千百年来业已存在的神秘情感。
推荐及作者声明
推荐序一 心灵对话
安顿
这不是第一次读彼得·梅尔的书,《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都曾经在疲于奔命的旅途中或者是殚精竭虑的工作间歇给我带来片刻的玄想,想象中一位优雅的英国绅士盘桓于普罗旺斯的美丽乡间,他是那么令人羡慕,他可以把玩自己的心情并且活在其中,钻进时日的底里,把每一分钟都放在手心里摩挲出别人感受不到或者来不及感受的质感。
然而,这一次读《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却不同。我在清爽的滨海小城大连,把终日响个不停的BP机留在北京的家里,只带一部除了家人几乎没有人知道号码的手机,我想给心情放个假。当然,我还随身带着仔仔和它的生活意见。
常常是在黄昏的时候,我倚在半圆形的、通透的玻璃窗边,在落霞长天下和仔仔一起漫步,谛听各自心里的声音。
仔仔有些像一个睁着懵懵的眼睛观看成人世界、同时活在这个世界边缘的孩子。它的目光剔透单纯因此也
分外敏锐,比如爱猫女士的自私、伪艺术家的矫情、贫困者因其贫困而难以避免的贪婪、商人貌似真诚的狡猾以及所有它有可能看到的人性中不太美丽的东西都在它的一双眼睛中放大开去,放大到十分滑稽可笑,滑稽可笑到让人类自己也有几分汗颜。然而仔仔又非常宽容,它似乎很容易就对人类表示了谅解,似乎它比我们自己更清楚,也许在人的一生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我们几乎永远没有可能完全剔除这一切,我们只有以“人之为人……”来聊以自慰。仔仔聪明地在它的世界里为人类留下了一份最后的自尊,毕竟,世界上还有如仔仔之辈尚需仰人之鼻息,仔仔再聪明,也只是一只出身贫寒的狗啊!
仔仔又有些像那种一面天真微笑、一面看破红尘的求爱的女人。它曾经历经种种不顺利,曾经得不到任何宠爱和呵护,因此一旦获得关照和温饱,它立即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献媚以求得更多至少是保住眼前利益。仔仔的生活无非是通过示爱来换取更多的爱,然后得以在人类的关爱中维持自娱自乐的日子。仔仔有点狡黠,也有点卑微,也许是因为它实在害怕有一天重新被人类扔回不理——如果想获得,必需要付出。仔仔身体力行地付出它做为一只狗所能付出的一切,并且以它的语言告诉自恃比它聪明一千倍的人类:你也应该这样做。
大概和仔仔一起散步的黄昏是一个又—个轻松的时刻,我总是能从它的身上看到一个幻化的人形。不知道梅尔的心和仔仔的心哪一个更大,然而二者的合而为一却造就了一种圆满的思维。梅尔和仔仔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彼此遇到了对方,而且彼此抱着极大的兴趣来阅读和倾听对方。他们都不再是孤独的生灵。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与其说是仔仔提供给梅尔另一双看世界的眼睛,不如说是睿智的作家以心灵对话的形式呈现出小人物人性的两面。狗眼中的人类和人眼中的狗族整合成一个丰饶的灵境,这时才发现原来我们在每一天的时光流逝之中不过是一会儿做梅尔、一会儿做仔仔。
普罗旺斯的轻松岁月究其背后依然是深邃的,也许这才是梅尔或者仔仔提供的、最真实的生活意见。
推荐序二 不一样的眼睛
作家 蔡康永
好作家好在什么地方?
好作家常常用跟你不——佯的眼睛,看见一个你从没见识过的世界,这就够你瞧老半天的了。
彼得·梅尔,在把自己丢进普罗旺斯以后,又把自己丢进了一只狗的身体里。这下可好了,做人时说不出口的话,—旦做狗,就百无禁忌的源源而出了。
正是:狗眼看人低,看得人笑嘻嘻!
推荐序三 只要你愿意
朱天衣
处在现今的社会,一切讲究效率,一切追求功利,当物质文明充塞,却仍然填不满心灵的空虚时,就是亲若父子母女,也难有耐性坐下来互诉衷曲,人与人之间的空隙要靠什么来填补呢?非我族类中又有谁能来替补这个位置呢?
首先它必须从一而终,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嫌你病、不嫌你老,甚至喜欢你唠叨,最好还有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必理会人与人相处时的许多礼数与顾虑,而且既然为伴,在生活习惯上只有它迁就你,没有你迁就它的道理。
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浮现脑海的,除了狗儿还有谁呢?每天一餐饭,他就可以是忠义之士、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小孩,也可以担任保全工作,端看人们的需要。它无法人语,却懂得察颜观色,欢喜时它能助兴,伤心失意时它会舔拭你的涕泣,光火暴怒时它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它只知道感激不懂得要求,哪怕疏忽了喂食,它也不会弃你而去。
狗儿的愚忠也是它们的致命伤、经人豢养过的狗儿,哪怕只是一天,它便完全失去了自谋生路的本能,就算流浪在外也终生仰人鼻息,狗儿对人类近乎饥渴的需求,注定一生命运操控在人的手里。
“仔仔”的命运很好,落在一个视狗胜过孩子的绅士家庭里。《—只只狗的生活意见》可以解释成彼得·梅尔为不能人语的仔仔代言,我更愿意视作是人与狗儿心灵契合的圆满表现。“仔仔”的幸运不仅因为温饱无虞,或是身处我们人类都期盼不及的普罗旺斯山城岁月,而是他拥有了狗一生的最大满足——人类的爱。
曾经有过狗儿走进你的生命吗?你给了它一个什么样的命运?面对那一双双渴盼祈慕的眼神,你我可以只供温饱、可以置之不理、也可以忍心抛弃,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它成为“仔仔”,自己当另一个彼得·梅尔——只要你愿意。
推荐序四 狗辈仁心
专业兽医师 杜白
它是我见过最玩世不恭,同时也是最老气横秋的狗仔。
它讲了许多,我常常要求人们的,包括蹲下来跟狗猫说话等等。
它是主人的镜子,这也是狗年时,我告诉人们的。
它“扮猪吃老虎”,这些最菜的狼的后代,因为跟定了人类,以致几乎其他野生动物都需要被保护时,它跟猫却过得十分好,繁衍得让人们措手不及。地球表面的陆地上,不知道有哪个地方看不见它。
它的社会地位,从以前的家畜,到宠物到伴侣动物,等级越来越高,让许多人大叹“人不如狗!”
人本来就不如狗,除了会花言巧语,大言不惭,制造了许多有严重后遗症的文明。人类总是自以为聪明,于是有工业革命,这个地球悲剧的前奏曲。人们刻意繁殖纯血统的狗,结果面临像埃及王朝,乃至当今白金汉宫的相同命运,反而毁灭了它们。不必经过“门当户对”的配对、当今满街都是些杂种狗,人人都知道它们是抗病力最强的好狗。
狗辈,其实是悲天悯人的,它冷眼看着人类作茧自缚,却说不出来,帮不上忙,因此宁愿与人类共存亡,而不肯抛弃人类。
聪明而笨拙的彼得·梅尔,把狗仔的心绪猜出个五六分,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因为把狗养得健康而长寿,这只是刚刚及格罢了。
它们时时而急迫的示范着,诉说如何生存以及简单的生活之道。只要你多花点时间跟它聊聊,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它实在丑得可以,我却很喜欢它,因为它奉劝狗辈不可咬兽医,它们都是没有恶意的。
把书暂时放下,去陪你家的狗儿散散步吧!
推荐序五 酷狗看世界
电视广播主持人 曲艾玲
虽然从来没有和梅尔照过面,但是我仿佛认识他多年了。我在看过他的两本大作《山居岁月》、《恋恋山城》之后,让我知道什么才叫生活,什么才叫世外桃源。
同时也因为这两本经典之作而让我走进了他的山居生活中。他!彼得·梅尔可以算是最了解生活的专家,他大方地由他的作品中让我们分享他的天堂和他的山居生活。梅尔让我真正的找到许多我多年来无法解答的疑问:“什么是有品质的生活?……我们在繁华绚丽的都会中到底在追求什么?”当然更感谢他在我肌肠辘辘时,把普罗旺斯的美食呈献在我眼前,让我神游美食天堂.满足精神以及口腹之欲。
这一次梅尔又出书了!
我真想拍一拍梅尔的肩膀并且对他说:“你太了解读者在想什么了!”因为我正是一个爱狗成痴的人。无论是杂种狗、流浪狗、名犬,只要在视线范围之内,我就一定不会放过亲近它们的机会。但是我时常望着狗儿圆溜溜的眼睛,深情地问它们:“你们到底在想什么?”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办法深入了解。这次透过梅尔的《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我终于走入它们小小的心灵中。更棒的是我可以由“仔仔”的眼中看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客、生存之道。我又找到了全新的角度来看世界、看生命!
我在此大力推荐这本书,虽然我不敢说透过一只狗的思绪来看生命会有什么稀奇的,但我能保证“仔仔”可不是一般泛泛之辈,因为它具有坎坷的身世和生活磨练,我相信由“仔仔”的眼中看世界绝对会有不同凡响的收获!放慢你我的脚步,坐下来好好的让“仔仔”——梅尔最忠实的知己,带你品味最真实的人生!
作者声明
本书乃根据真实事件写成,同时仿效当今政客写回忆录的惯例,因此,若有对我自身不利之事实,则略加修饰。
麻雀变凤凰
生命真是不公平——这点大家都知道,不过,也有好的—面。如果—切按照上帝的计划,我该是条被绑在农舍外头的狗;四面苍凉、每天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食物,对风狂吠。然而,我们当中还是有得天独厚、得以摆脱卑微的出身,在竞争的世界中成名立万的,号称“灵犬”的莱西就是个实例。这小子一生不可一世,老爱以极不自然的角度将头仰得高高的,倾听古董留声机流泻而出的音乐。他的命可真好,不似吾等犬类——聪明才智有限,又烦煞人也的小畜生——这可是我的亲身体验。
在这本回忆录当中,我想详尽地描述自己的生命历程:从出生以至于今天的功成名就、历经无数的挣扎与沧桑、在荒野流浪的日子,被人类追赶、巧遇贵人、生命中的里程碑和转折点等可歌可泣的遭遇。但此时此刻,让我们把那些都抛到脑后,转向这个重大事件——我成为狗族名流的经过,以及为何决定把生命的观点公诸于世。
※ ※ ※
正如很多事情,我的发迹亦纯属巧台。
有位摄影师来到我住的地方要杯水喝,顺便研究一下屋前美丽的薰衣草。我好奇地嗅了一下,并不太想答理他。然而,他却把镜头拉下,对着我拍了几张即兴之作。记得,相片中的我,只有黑色的轮廓——因为太阳在我身后关系,也就是我们法文说的contre
-jour(逆光)。我拾起后腿为天竺葵“浇水”之时,还听见他喃喃地说着什么“高贵的蛮族”。
那件事,我压根儿就没在意。有的狗很上相,有些就是见光死。
几个礼拜后,乖乖,我居然上了杂志:哇!全彩的,鬃毛林立、尾巴上翘——一只大无畏的看门狗跃然纸上。有人说,镜头后不撒谎。真是天晓得。
之后,就开始没完没了——其他杂志和星探接踵而来;新闻记者、电视工作人员、四面八方的仰慕者前仆后继,其中还有一对鬼鬼祟祟,想要贩卖过期狗食的夫妻。我都一一搞定了。然后,我开始收到追星族迷哥迷姊写来的信。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有过这种经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写信问你有何癖好?天啊,说到癖好,我大概有好几百个,有些可是“难登大雅之堂”。有人还来信教我如何和那高大凶猛的牧羊犬进行“安全的性行为”!(我才不来这一“套”呢。它们那下颌多吓人。)
后来,似乎整个世界都在等待我吐露一言半语,想听听我的“原则”,或是什么“生活风格指南”于是,我认真地思考起这个课题。
※ ※ ※
多年后的现在,我发现自己对大文豪普鲁斯特(法国著名作家)情有独钟,他似乎很合我的口味。然而,我们之间也有不少共同的特色。当然,我们都是法裔:他是法国人,我是法国狗;两个都喜欢沉思默想,而且都非常、非常地爱吃小甜饼——他最爱上面有果酱、糖霜、果仁或水果的,我则偏好高钙、酥脆,而且做成骨头形状的。我不禁想到,如果他能把对人生、爱情、母亲、下午茶以及追逐快乐等看法公诸于世,我又何尝不可?
不过,我并非和他一样,可细说母亲过去的点点滴滴,事实上,我老妈生下我和其他12个兄弟姊妹之后,就抛下我们不管了。虽然,当时我对所谓的“母性本能”感到存疑,但在那种情况下,还是不能责怪她。哎,那真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而且充满着各种渴望。日后再述。
言归正传。由于受到文学那致命的吸引力,我非得好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不可,免得离题太远。
大体而言、我虽出身贫贱,但这一生看来仍是多采多姿,这该归功于—直对我保佑有加的圣伯纳神灵——也许你不知道,圣伯纳就是我们狗族的保护神。我的生命经验形成了我的一些特定的看法。敏感的读者或许会对我的一些奇特的观点不以为然。诸如谈到婴儿、猫、卫生、贵宾狗和好些坚持用老方法量体温的兽医等。对于那些真诚的批评,我不想多做辩解。毕竟像这类作品,如果企图“遮丑”,不能表露作者的一切,就不值得一读了。
往事不堪回首
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如果可能,我才不会要这一大堆兄弟姊妹来凑热闹呢。一开始,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的眼睛要过好几天才能张开,不过还是可以感到他们的存在。想象跟一整队打美式足球的彪形大汉共进早餐的情况吧——为了抢夺唯一的一片吐司,大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奋力一搏。这么比喻,你该明白了吧。在一片喧闹之中,大伙儿无不为了口腹之欲,争先恐后,拚命把别人挤到一旁,哪管什么“国民生活须知”。当时年纪小,无法想象人生除了用餐时刻的碰撞、拥挤外,还会有什么问题。哎,我真是大错特错。
※ ※ ※
我们兄弟姊妹一共有13个之多,母亲胸前那可让我们吸吮乳汁的部位却明显不足。更大的问题是出在母亲身上。她先是为在谷仓后出现的父亲大吃一惊,后来看到我们这一大群更是惊煌失色。她一次顶多只能照顾6个,我们只好分批哺乳。她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忧郁症。回溯既往、对于这一切,我已不再惊讶。
近日,你大概听过不少什么:“独生子女的悲哀”。人人碟碟不休,带着关怀的语气说道,这样的小孩是多么寂寞啦、缺乏手足之情啦、父母太过关注啦、还有常常必须静默,孤单地进食等等。对我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百分之百的仙境!
如果这样,我就不必在饥饿难耐之时,和十来个手足打得你死我活,以争一口奶吃。这可真教人精疲力竭,对消化器官更是一大拆磨。大家族座谈只限于温驯的兔子。我想,大作家普鲁斯特一定会同意这一点。我那可怜、劳累的母亲应该也有同感,因为过了不久,在我们能够刚刚站立、对着这个世界眨眼时,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一刻,我记忆犹深;在一个死寂的夜里,我在半睡半醒之间,搜寻一点香甜的乳汁。突然发现,我用力吸吮的,不是母亲的乳头,而是小弟的耳朵,顿时睡意全消。我们俩都吓了一跳,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都斜眼看我。我很好奇,不知研究兄弟关系的专家对这种现象有何建议?无疑地,我们必得接受集体心理治疗,加上一回自我意识训练,受伤的那一方还得打一针高剂量的抗菌素。
你可以想见,那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到了早上,饥肠辘辘,比较瘦弱的就开始嚎哭。
由于天性乐观,我猜亲爱的母亲一定是偷偷跑到谷仓后,和其他的伯叔阿姨相会,早餐前一定会赶回来,嘴角还有一抹得意的微笑。
怎知,连个影儿也没有。几个小时后,已是一片混乱,哭声不绝于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开始担心最严重的后果——失去母爱的我,身旁围绕着一群小傻瓜,弟弟耳朵的味道还留在唇际,不能指望什么时候才能一饱口福。
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 ※ ※
不晓得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是怎么过的。主人给我们一碗味道怪异而且谈得出奇的牛奶,还有一些不知搁了几餐的残羹剩饭(因此,直到今天,我还提不起对冷面条的兴趣)。不管怎么说,这些不但难吃,更不足以果腹。但是,看我弟姐妹吵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人家还当我们吃的是上等牛排呢。
每天,我都看到人们站在谷仓门口进行唇枪舌战。女主人穿的是毛绒绒的拖鞋。男主人脚下则是一双靴子。有些字句从我左耳进,右耳出,然而我才不在意他们那又臭又长的对话:“有太多张嘴要吃饭……花钱像流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歹拿出个办法来嘛……都是你的错,谁叫你在满月的时候把她从谷仓放出来的……
我从未见过有人会为了区区几根陈年的鸡骨头和半条发霉的法国面包吵得面红耳赤。然而,主人对我们摆出一副“不吃就拉倒“的面孔,看来只好将就。
之后,这户人家陆陆续续来了些客人。那个穿着靴子的老伪君子开始用不一样的声调说话。他找来一些朋友来看我们,把我们捧成“传世之宝”。
“它们都是一流的猎犬。好几代都是冠军名犬哩。基因更是无懈可击。瞧那优美的头形,还有那肩骨的线条,多美啊!”
不用说,这一切都是他捏造的。我猜,他从来就没见过我的父亲,因此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老爸的长相。然而,他滔滔不绝地细数我们的血统记录和种系,上溯至路易十四的时代!
这副吹嘘的模样,恐怕连二手车的推销员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他的朋友大抵都能看穿他的伎俩,不过还是有几个傻瓜上钩,因此我的兄弟婉妹就冒充纯种猎狗一一被人收养。从这件事可以得知:一个不知羞耻的骗子真能偷天换日。我牢牢地记住这一课,日后受用无穷。记得有一天,我在森林里碰到一群野猪,这招就派上用场。不过,那又是另一回中了。
你可能想知道,眼看着亲人接二连三地离我而去,我的感受如何呢?无依无靠?或许吧。孤独凄惨?那倒未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久,我就了解到,少几张嘴讨食,吃饭的时候就舒服多了。或许,你会说我真是没心没肝,自私自利的家伙,然而一个空空如也的胃确实会改变一只狗的人生观。此外,我自认是捡垃圾的高手,因此有自信以后可以发挥“天赋”,一天好好地吃三餐,还有个地方可以避风遮雨。
然而,我又错了。
※ ※ ※
显然,穿靴子的那个人是主子,因此,我密切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次,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声叫。
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象在他那讨人厌的相貌下,有一个亲切的灵魂,最后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哎,那人的内在比起外表要简单得多。或许,你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不过,有—天,他居然把我从谷仓中放出来,我想,终于时来运转。我希望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下,或许认识一下四周的环境吧,并设法弄一顿吃的,好庆祝我来到这个人世,啊,这又是少不更事的错误。
他带我到一个“面目全非”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生锈的油罐和几个老旧的大轮胎。他用绳索打个活套,套在我头上,另一端系在一棵法国梧桐的树干上,然后后退几步,上下地打量我。你是否看过有人在肉铺里盯着羊肉和牛肉,不知选择哪一种?他的眼神就是如此,好像在算计什么。
我跳上跳下,耍把戏来讨好他,差点被绳结勒死了,最后只好作罢,颓坐在尘土中。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瞧着对方。他舔着自己的胡须,我则发出一声声可怜的哀鸣。最后,他嘴里咕哦了几声,便走回屋内。我们这人狗之间的“神交”仅止于此。
※ ※ ※
整个夏天我都被绑起来,无聊得要死,而且三餐不继,只能从梧桐树荫得到一点儿抚慰。主人时常会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似的,我想逃却没处躲。
我很爱叫,不然就没有什么事好做了,只能看看蚂蚁,这些忙碌的小东西常让我看得出神。瞧,他们目视前方,三只脚并肩齐步,四处奔走。听说,大城市也像这样——数以百万的人从一个洞钻到另一个洞,又钻回来。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有人就是过着这样的日子。
夜晚,我总蜷曲着身子在破轮胎里睡觉。有一天早上,醒来时发现空气的味道完全变了,充满着另一个季节的气味,轮胎的橡皮上还有着豆大的露珠——夏天已经结束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秋天的来到意昧着人类的心中开始有—种欲望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身处的这个世界。人们成群结队,全副武装地冲到林子里,和画眉鸟、兔子、沙链鸟或是任何在灌木林里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作战,简直是草木皆兵。据说,这些人还曾相互彼此开枪。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你追逐了—天的兔子却毫无所获,如何对老婆交代?不过,这又离题了。
说到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个无聊的口子,看着那像个幽灵的躯体走出屋子。说来说去,就是那个穿靴子的老头儿。平常总是一件背心加上一件千疮百孔的长裤,这会儿却一身漂亮的迷彩装:—顶棕绿交错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边扛着枪——哇塞,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
他—走近,我就闻到了那袋子的血臭昧。比起从前的大蒜、香烟和汗臭昧,这可是大有长进,我直觉一定有什么事。果然,他把我松绑,用靴子向我示意,跳上他那辆货车。对诸君而言,这可能不像是个美好的一天。不过,想想看吧,好几个月来只能在同一个地方打转转的我,这么—来,真是大喜过望,准备进行—场伟大的探险。毕竟,蚂蚁虽有趣,看久了也会生厌。
于是,我们出发了,车在平坦的马路上开了一会儿就驶上—条崎岖、颠簸的路,停下来之后,大猎人们下了车,但要我待在车内。我听到同类的叫声,于是把鼻子伸出车窗外。
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已停了三四辆车。每一辆车里都有一条狗。大猎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较量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有人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大家轮流喝了一口。另一个战士拿出一把大得可以剖杀鲸鱼的刀,把一条大香肠砍成数段。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不知多少天没见过食物似的。他们不是才吃过早餐吗?真奇怪。接着,又把那酒瓶子传来传去。
吠声渐弱,我想,我一定在打磕睡了。
突然间,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去。其他的似乎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跟着做准没错。我们低头在地上嗅啊嗅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似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猎人殿后,但是,他们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没有耳聋的都被吓走了,有一点脑筋的鸟类在我们这队人马到达之前,早就飞到安全如宪兵司令部的屋顶上栖息了
不过,我们永远无法解释兔子的行为。有一只狗突然停下来,那个姿势时常可在浪漫画派的作品中看到——头伸得长长的,颈部、脊椎和尾巴形成笔直的线条,前脚掌高高举起,好像踩到什么令人不悦的东西。这—刻仿佛冻结似的那么漫长。
不管怎样,我还是快步向前,探探究竟。一看,蹲在那灌木丛下的是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竖起白旗,还是要逃之夭夭?
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不少命令,我却当作耳边风。毕竟,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兔子,非瞧个清楚不可。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向前一冲。那兔子显然知道我的如意算盘,从我的腿下狂奔而去——第三次世界大战就此爆发。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只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教人害怕。这次,我所受到的震撼真是非同小可,于是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在本能的驱使下,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事实上,我在想,或许在回到车子的路上,还可以逮到那只兔子呢。
我无法上车,只得趴在车底。就在我得以喘一口气,庆幸逃过死亡的魔掌之时,突然发现我不是独自一个。周边传来笑声,还有不堪入耳的三字经。那正是老骗子的咒骂声。大家都开怀大笑,唯独他沉着一张脸。
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 ※ ※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 ※ ※
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 ※ ※
他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然后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特别是有个会拿枪胡乱扫射的老疯子在身后,因此静待下一步的进展。这个蠢蛋还以为我表现出节制和追猎的技巧,斜眼看我,微笑着说:“好,”又加强语气:“好,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接下来呢?我们该等那件毛茸茸的破背心从杂草中跳出来投降、求饶?还是要偷偷地爬进去,把它逮个正着?在我们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时,我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这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我不敢正眼看主人,因此不知道他居然举起枪只。一听到他扣动板机,我就死命地逃,在“砰”一声之前,躲进巨大的破轮胎里,头朝下,用脚掌蒙住耳朵。
※ ※ ※
你看过一个完全失控的人吗?这种景象想必不太赏心悦目,特别是他一边朝你的方向挥动手中的枪,一边叽哩咕噜地破口大骂。
我想,我还是找个厚实的东西放在我俩中间比较妥当。我一跃,跳出轮胎,在他得以用绳子绑住我的脖子之前,躲到树干的后面。我们就绕着那棵梧桐树打转,他大肆咒骂,像个被魔鬼附身的人,我—面全速逃跑,一面向后看,并摆出悔悟的神情。这可真是高难度的动作,而且挺危险的。不过,他的枪法是最臭的,应该打不中。
要不是他的朋友突然来到,目睹这—幕,笑得眼泪直流,我们早就精疲力竭准备停战了。那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生死之搏”,反而觉得我们在玩“绕圈转”的游戏。现在回想起来。日后我的住所—再变更,都要怪这种嘲弄。你可能也有这种了悟: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翻脸。
※ ※ ※
之后,情况急转直下。他把我逼到角落,用绳子的一端痛击我,然后一把抓起我来,丢到货车后面。在上车之前,他对我咆哮,并大声对老婆吼叫
(这可怜的女—人,不知得忍受多久这种折磨),
然后飞速前进,好像快来不及参加好友的葬礼一般。
我安稳地待在货车后头,沉思默想。我看得出,我们不是要去打猎,因为他没戴那顶可笑的帽子,也没拿那只可怕的枪。不过,想必这趟旅程也愉快不到哪里去。他整个头部和肩膀都很僵硬,怒气冲冲地,开起车来像不要命似的,而且乱按喇叭,车身东倒西歪,有如瘸了一条腿的醉汉。
我们一直向前疾驰,几乎一路爬坡而上,最后猛然停在路边。我准备好面对另—场考验。他下车,来到货车的后面,我就趁机溜到驾驶座上,以防他使出狠毒的招数。我们大眼瞪小眼:他从车厢门外看着我,我从前座望着他。
我想他又要对我嘶吼一番。怎料他从口袋掏出一条不算小的香肠,拿到我面前。我早该预料到这么一个卑鄙的老坏蛋不会突然宽大为怀的,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大喜望外。我死命地盯着那根香肠。他慢慢地后退,我则跳出前座。摆出诌媚的姿势——前脚掌并拢、头高高抬起,口水更是已经汩汩地流了。
他点点头,咕哝了—声,把香肠放在我的鼻子正下方。我依稀记得那是猪肉口味,肥的部分恰到好处,而且香辣诱人。就在我倾身,想大咬—口时,他随即转身,把香肠丢到灌木丛里。
以前,他动不动就呻吟,抱怨浑身关节痛、这一掷倒是挺厉害的,可和铁饼选手比拟。
我想,你可能猜到结果如何了。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一头钻进小树丛中,不断地嗅啊嗅,希望找到一丝线索。我大概因为这种追逐的快感而忘我了,丝毫没注意到周遭的动静。当时,我可不是“蹑手蹑脚”的,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搜索了约莫十分钟,没有所获,于是我开始想找回一点方向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身后荒凉一片。没有车,也没有人。主人一定趁我专心找寻“猎物”时,开溜了。
更惨的是——我连那根香肠也没找到。
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一瞥空旷无垠的地平线,看不到车子和邪恶的主人,刹那间“流浪狗”一词闪过心头。我想,主人莫非摆明他们那“沮丧之家”已不需要我的服务。果真如此.现在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思量一下未来。
无庸置疑,这可真是个“转折点”。我发觉,所谓的转折点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世间事物好坏参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半杯水”究竟是一半空的,还是一半满的?而山穷水尽之后是否真能见到柳暗花明?诸如此类。
正如前述,我天性乐观,因此开始朝好的方面想。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逼遥了。不会冷不防肋骨被猛踢一下,也不必跟着一群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奋力急驰。至于以后的食宿,说句老实话,不可能比先前更差了。因此,把这些抛在脑后,对我来说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有个问题却悄悄袭来。不管我具有多少中中,却天生不会捍卫自己。这就是猫和狗之间的不同。早年,我和一只名叫黑普丝巴的猫有点过节,因此对猫一直很“感冒”这件事,我会日后详述。
把猫丢到旷野中(我可是很愿意第一个挺身而出),在你的发觉以前,他们早就囤固吞下一客“鸟排”,找个喜欢的巢穴或兔窟占为已有。换句话说,它们的适应力强得很,一听到大自然的呼唤,就兽性大发。猫就是有这种本能。顺便一提,依我之见,它们非但靠不住,还有一两项令人恶心的劣习。
如此沉思默想,是把吾等狗族的立场置于所谓的“文明社会”之中。想必你知道我等一族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个老掉牙的词儿就像项圈般一直跟随着我们。我想,这大概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说法,一看到我们那湿润的鼻子,和深情款款的凝视,就不能自己了。但是,人们常常忘却狗儿最痴心梦想的是什么。
其实,人类和狗之间的关系是满功利的。当然,它们之间亦有友谊存在。(说真格的,要不是这种“友谊”,我也不会在这儿高谈阔论了。)哎,谁能否定一张温暖的床、丰盛的三餐和舒适的家居生活呢?
我们高瞻远瞩的祖先,想必在几千年前就了解这一点,判断并下结论:人类是吾等狗族最可靠的饭票。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能担保三餐温饱吗?噢,恐怕不行。我们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遮雨的窝吗?答案还是否定的。(尽管猫儿再怎么神气活现,还不是做不到!)
因此,吾等狗族的祖先当机立断,还在“爱犬者惧乐部”和“贵宾狗美容院”出现之前,就决心让我们在人类家庭中繁衍。
人类最经不起馅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作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于焉而生。之后,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缺,而这一切只要些许的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
※ ※ ※
理论上是如此。然而,我的经验还相当有限,没有人曾亲切地呼唤过我,连物质的享受都谈不上。此外,我现在的遭遇可谓每况愈下。独自坐在山丘上,看着伟大而沧凉的景色,我开始忐忑不安——甚至还想回去找那老魔鬼,趴在他无情的靴子旁。好在,远处车子的声音使我分神,于是我沿着小径下山,走到大马路。觉得眼前有无穷的希望。
有部车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其他的车子也是,好像都在赶着上班。尽管我和善地点头示意、跳上跳下地打招呼,众人皆视若无睹。我索性大模大样地坐在马路中间,可人们只会刻意地避开我,或是对我大按喇叭,显然他们是缺乏同情心的一群。这种事见多了之后,让我更加不敢相信人性。
最后,我灵机一动——对了!何不跟着行人?
这么一来,说不定会时来运转。跟用双脚走路的人沟通可能比较有希望,以时速五十公里飞驰而过的人根本不给你一点机会嘛。跟汽车如何“互谅互让?”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所以,我决定把目标转到行人身上。
哎,说比做要来得容易。今天我落到这个下场,还不是因为那个爱打猎的老伙伴把我遗弃在一个像是新西兰的地方——听说,那儿除了林木、树丛和高山,其他一无所有。当然,有人就是喜欢这钟原始的大自然,然而对渴望同伴和救援、孤独得发慌的我而言,实在没有心思享受这种“山林之乐”。于是,我一往直前,寻找文明社会的踪迹。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闻到一丝微弱而熟悉的汽车废气,想必已是黄昏时刻。对你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重要,甚至令人生厌;对我而言,却意义非凡——因为人类的足迹近了。果然,一到下个山头,就望见了一大堆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更靠近一点,人世的活动便纳入眼底——熙攘忙碌,人声嘈杂。说真的,跟蚂蚁的世界有一点点像,不过喧嚣多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是出生在一栋废墟一样的房舍,所见皆孤独沧凉,因此山脚下的世间让我大开眼界——有好几十幢房子,大概佐着好几百人。我想,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必定在这村落的某处。由于这种幻觉,我在经历劳累困顿的一天后,犹然兴奋地伸一伸脚爪,引领盼望。
※ ※ ※
这个村落在我看来、庞大无比,街道四通八达,每一丝微风都飘送着奇异而迷人的香味。人们似乎毫无目的地游荡者,心中唯一的盘算是晚餐该吃什么。有一群人在街角叽叽喳喳,我就在这儿学到一课宝贵的生存之道——人手里中着东西,好像就不会讲话似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那几个人一停下脚步讨论世间事,就把购物袋和菜篮搁在地上,这种高度对我再好不过了。(我的头可举到人类的膝盖和腰部之间;探头到一只没人看管的篮子上,简直是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