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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彼得·梅尔 当前章节:15278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3:26

机会在敲你的大门时,切不可犹豫再三。我连忙夺走一条凸出来的法国面包,赶紧跑到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躲起来,大饱口福。我啃得一干二净,连面包屑都不放过,并计划再次对那只菜篮发动突击。

突然间,有一只手来到我的视线之内,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抬起头,邻桌有对年轻男女正对着我笑,并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音节传到一对狗耳,可就意昧深长。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但是,从音调听来,他们的确相当友善,此外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因此,我决定讨好他们。

也许你会想,他们是不是没有见过狗?两人不断地对我低声喁喁、一直轻拍我的头,方糖一块接一块地丢给我——这些不都表示“一见钟情”吗?那时,不经世事的我,还以为这是邀请我成为伙伴的姿态,于是在他们离开咖啡馆时,亦步亦趋地尾随其后。

我不否认,自己以为一张柔软的床和新生活已是唾手可得。你大可说我过于天真,哎,我和人类相处的经验还颇为有限,到目前所遭受的,不是辱骂就是虐待,因此有人对我示好,还不大习惯,才会有如此,才会有如此妄想。

我又从中学到一课:只看表面友谊,麻烦必定随后就到。当初瞧那对年轻人对我亲爱的劲儿,我以为——段留芳千古的友谊即将展开。然而,我不仅表错情,还会错意。我一路跟着他们,快到车子的当儿,他们开始尴尬地甩着脚,就在我试图上车的时候,奋力把我推走,猛然关上车门,差点夹住我的鼻子。有个教训不就说道:“小心陌生客的引诱。”我现在可以用超然的角度来思考此中的意义,但在当时,那个事件对我可是一大挫折。

吾等同辈有一些就禁不起这种考验,心理因此不能平衡。我就见过这样的猎犬——碰到—点儿挫折,就颓然倒下、翻过身来,四脚朝天乱舞。我就不会。

“自己跌倒自己爬”,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效法人类,上街享受购物之乐,让自己快活一下。

       ※        ※         ※

我在街上到处溜跶时,突然某家店门口传出一阵香昧,于是忙足一嗅。啊,“此味只应天上有”,是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手工香肠、牛肚、牛肝、髓骨、牛肉等,应有尽有。我闻香而至,却连一个影儿都没见到。要不是后面房间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可说是死寂得犹如墓地。

在我朝向那摆满佳肴的木桌迈进时,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脚蹄划过地上尘土的沙沙声。我想先好好地端详一下,再做最后的选择,殊不知人类活命的定律——优柔寡断通常会坐失良机。但是,嘴巴能衔的毕竟有限,如果有上等牛排,我可不想只叼走一块多骨的脖子。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哎,怎知最后反而落得两手空空?

有一对猪蹄膀吸引我的目光,还有一大块小牛肉也深得我心,就在不知如何抉择时,店后方传来一声怒吼。肉贩气冲冲地冲进来,眼球因愤怒而暴突,一边寻找对付我的武器。幸好,他就近拿得到的只是把扫帚,而不是切骨头的锯子或是剁肉的利刀。显然,他使用扫把的技巧不够纯熟,情急之下,打翻了一整排的玻璃罐。我想,里面大概是臆鸭。我趁他手忙脚乱之际,跳过一地的玻璃碎片,在逃之夭夭之前,只能再瞄一眼那块最中意的后腿肉。

早知道,当机立断就好了。犹豫再三只有挨饿的份儿。诸君购物时,勿忘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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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策略不得不重新调整一番。在肉铺的遭遇还透露一件事。村里的店家对吾等狗族怀有某种偏见。你看,小孩子翻天覆地,大人就不会拿着可怕的武器对付他们。你知道了吧。所谓的规则视对象而有不同。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和一条杂种狗离开面包店,

居然平安无事,没有人出来追打。真是奇怪。或许不是所有的狗都会引发人的怒气吧。嗯,也许不幸的只是像我这种落泊的狗。我灵机一动,跑到街上的杂货店,站在店门外,准备实行B计划。

我的计划就像许多伟大的理念,其实很简单。我决定尾随一个顾客进入店内,装作是他的跟班。一旦入内,我们就分道扬镳,待那人使老板分神之际,我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一大块上等好肉。这个策略可说是天衣无缝吧!

杂货店里有许多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和肉铺里血淋淋的生肉各有千秋,但是更引人大发奇想。于是,我怀抱着期待的心情看着过往的人群,希望从中找到“共犯”。

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之所以有不灭的兴趣就源于这个黄昏。各种年纪、各种身份、燕瘦环肥都有,摩肩擦踵地齐聚在大街上,却对彼此相当冷漠,和吾等狗族聚集在一起的那股亲热劲儿截然不同——不会彼此好奇地嗅嗅、围成一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

说实在的,他们的社交接触贫乏得可怜,只是偶尔点点头或是握握手。当然,现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当初看到他们那样陌然处之、对同类没有兴趣的样子,真是觉得怪异。也许是因为大都会的拥挤造成的,我不该大惊小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麻木。

我是如此聚精会神地观察过往行人,乃至于有个女人轻拍我的头时,吓得我跳起来。我抬头一看,是一只空空的篮子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向那家芳香四溢的杂货店。我对自己说: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吧!

于是像个影子般跟在她后面,装作是如假包换的家犬,这会儿出公差陪女主人购物。

这真是一家货色齐全、传统的杂货店。近来有不少店家里面都只是些罐头、盒子或是包着塑胶袋、奇怪的东西。这家店却有着真正的食物,而且完全“裸露”在空气中——一块块的乳酪、香肠、熏好的火腿,还有一整排熟食佳肴。

你晓得吧,法国人对吃最讲究了,从扁平的碎鸡肉灌肠到陶制的盖碗食物,应有尽有,让人大饱眼福。

我的临时女主人在蔬菜前停下脚步,我对菜叶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同时抗拒了一下小甜饼的诱惑,随即溜进那条狭窄的走道,直接跑到店后方,也就是美食展售处。

我实在也很中意那些手工精制、有着干酪、肉末和善茄酱的意大利式厚面条。不过,不能犹豫再三了。由于上次在肉铺得到的惨痛的教训,我不假思索,伸直了后腿,爪子伸到放置食物的长桌,张开大嘴咬了约一公斤的上等火腿,然后一溜烟地趴下。

问题是:就在此时,我遇见了另一个同类,该大方地分给它一块吗?这只身材细细长长、尾巴卷得相当可笑的小动物,看来就像痛苦不堪的虫子。只要它用高亢的假声吠一下,不止我的耳膜受不了,”包管连死人都会被吵醒。我想,它行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因为他的“私处”大概不小心被火腿切片机夹住了,谁料他只发出一小声的哀鸣,便飞快地朝我的膝盖猛咬,还做出“难吃死了”的表情。我忙着甩掉腿上这讨人厌的家伙,顾不得火腿了。就在此时,后面出现一个穿围裙的人。我依稀记得擀面棍打在身上的感觉。

哎,此地不易久留。

这大抵是村里店主对我的“欢迎”。我只能说,千万别相信明信片上那些对你傻笑的村民。这一天我遇上的那两个凶神恶煞足以让骁勇善战的成吉思汗恶梦连连(据说,他在粮食短缺之下,还曾以吾等狗族的肉骨充饥)。

       ※        ※         ※

我又躲在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沉思默想。今天,一度被拒于千里之外,二次掺遭追杀,总计所得只是一小条法国面包和几块方糖,可说所获不大。现在、影子被拉得愈来愈长,夜晚将至,而我今天的目标——张小床和伙食还没有着落。

管他的,明天—定会有新的欢乐和机会,但是长夜漫漫,何处是吾家?要继续躲在桌子底下,还是存未知的世界找个藏身之处?这的确是个问题。

咖啡店老板结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了。所有的村民人手一把扫把,对付“不速之客”、这个老板也不例外。他是来清除桌下和街上的粪便的。他一步步地接近,就在我们四目相对的瞬间,扫把立即提高至攻击位置。我想对他的“待客之道”略为恭维—番,但是恐怕连提起腿来飞快撤泡尿的时间也没有了。我又再度落荒而逃,只得在乡间找个歇脚的地方。

思量人类对我的“厚爱”,我想还是识趣—点,别打这个村子的主意了。就在此时,小路的尽头传来—股腐败的气昧。原来是一只翻覆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我慢慢地走进,鼻子抽动着——啊,晚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我开始研究菜色。

人类丢弃的东西真是无奇不有。骨头、面包屑、鸡鸭的内脏,还有吃剩的沙丁鱼……这些可说是藏在空罐头、纸屑和塑胶袋中的珍味。我推开了只破鞋子,拂去第一道菜——冷冻鸡皮上的灰尘,突然间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事实上,该说是“咆哮”。不管怎么说,这使老兄显然不太高兴。我抬头一看,一只同类的一半身从垃圾桶伸出,怒目龇牙,嘴巴大得可以吞下一颗头颅似的,显然到了高度警戒的状态,活脱是捍卫家园的忠狗。

我想,自己不是胆小鬼,特别是对付年事已高,而且身体赢弱,块头又比我小得多时。因此,我决定无视于他的存在,毫不在乎地把鸡肉吃完,再享用下一道——干酪皮。

美食当前,但是耳边不断地传来鸣鸣哀鸣,距离又是如此之近,真是煞风景。听说,晚宴要是有投资掮客在场也会让人索然无味。不管怎么说,他们不会轻易罢休的,垃圾桶里的那位老兄亦然。

撇开这小小的不悦,今天的晚餐还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住宿的问题。

搜索了几分钟之后,我发现这个村落有个特色:在主要道路上,每隔一二百公尺两旁就有小路,小路的尽头就是房舍。而每条小路都有一只垃圾桶,跟我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同伴所占据的大同小异。我运用了一下逻辑法则,断定每一只垃圾桶都有某种可以充饥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能让人食欲大动,但是可供温饱,而且安全无虞、取得方便。

我—嗅,更证实我的理论正确。想到大脑和鼻子的功能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使得胃部得以满足,不禁佩服自己的才智。

第二天的早餐打点好了之后,我开始寻找栖身之处。就在此时,我遇上了困难,我拜访了约五六家,门外都有个可让我小憩一番的窝,然而我一走进,就听到连声威胁、警告,大抵对我的行动不表赞同——这会儿,不是人类看我不顺眼,而是咱家同类——家家户户至少有两只看门狗,看他们大惊大叫的样子,好像我是珠宝大盗似的。

好在,他们的行动都有限,不是被铁链就是被绳子绑住,这使得他们凶狠的本能受到牵制,我就在领土的界线,举起后腿撒了泡尿。嘻嘻,他们再怎么张牙咧嘴也不能动我一根毫毛。这种挑衅的姿态好比到人家做客,评论主人选的窗帘没有格调,准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有一只牙齿其大无比的大疯皮狗就发狂地想挣脱铁链逮住我。可怜的家伙,我想他的声带可能要扯断了。他的怒吼突然变成了吱吱声,看起来颇难为情。活该!

然而,看完这些余兴节目后,我还是得找一个窝休息。今天真是漫长、高潮起伏的一天,而且学到不少东西,但是这会儿我已经疲惫不堪,对住宿不能再挑三捡四了,只在没有扫把和恶犬的地方就行了。我试着接近最后一家,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狂吠猛叫交响曲,只好在森林边缘的灌木丛里倒头大睡。

一提起森林,总让人联想起许多浪漫的地方——静谧的林中空地、林荫深处、大地之浪漫安静的怀抱,以及一个宜于静思冥想之处,然而你也该跟我一样,住上几个礼拜看看。森林给我的记忆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吵。鸟儿的尖叫,还有它们扰人清梦的啁啾;白天猎人的喧哗和枪声;夜行动物出没沙沙作响,还有猫头鹰的叽哩咕噜,真是片刻不得安宁。因此,我常常辗转难眠,希望有一天能不被打扰,一觉睡到天明。

我常常溜进村子,为的就是暂时从森林的喧闹声中得到解脱。只要和肉贩及杂货店那只讨人厌的小家伙保持距离就没事了。可以四处逛逛,从容愉快地溜啦。中实上,有一两个比较有绅士风度的村民已经认得我了,对我伸出友谊的手。如同以往,只要我想把这个姿态发展成“恒久的关系”,那只手马上就缩回去了。

就在我白天流浪的生涯愈来愈乏味的时候(其实,晚上也一样无聊),我的命运出现转机。这可谓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或是转折点。也许两者皆是。

不管如何,待我娓娓道来,请诸君自行判断。

       ※        ※         ※

有一天晚上,所有的猫头鹰都聚集在我脑袋上方的树上,不知是在进行辩论大会,还是到了交配季节,让我不得安眠。第二天,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前往村子。我不但无精打采,而且面容憔悴,平常的活泼和机灵全不见了。

在去往村里的路上,我听到身后有汽车声,赶紧跳到排水沟中,让车子先行。不料,这车子停了下来。

驾驶人是位女士,从她下车的步伐,即可感觉我们志趣相投。她不是高高在上地睥睨着我,而是,蹲下来和我面对面。对人类来说,这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对吾等狗族而言,可是意义非凡。此举表示同情、愿意以平等的地位来沟通——这实在是应有的礼貌。

如果有人老是在你头上一公尺以上的地方瞟着你说话,你是不是会觉得不屑而且认为这人有失教养?因此你该可以了解为何我对她这亲切的序曲这么热情——尾巴和身体奋力地摇,发出狂喜的呜呜声,伸出友好的爪子碰触她的膝盖。

就这样,我们在水沟旁“谈心”,过了几分钟,她好像已经下定决心。她打开车门。我的耳朵下垂、情绪低落,之前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仓促道别的前奏,下一刻车子即将急驰而去,奔向落日,把你抛下——一个孤独的流浪狗。

这次可不同了,她居然请我上车,于是我一跃而旧,乖乖地待在车地板上,尽量不讨不厌。之后,这个刚结交的好朋友居然请我坐在她身旁,你可以想象我的惊讶,心中突然涌起的希望之泉更不在话下。

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人类总是愉快地拍着彼此的背,而我却是想找个东西来咬。这种咬,并不是侵略的姿态,只是表明赞同目前的情况,眼前的安全带正可派上用场。

我们渐渐驶离村落,开上一条小路,两旁尽是葡萄园。

我们在一座房舍前停下来,跟我过去几个礼拜所见的房子无大差别。耳边又响起熟悉的低吠声,他们大概巴不得咬我一口,我从车上的座位瞥见,这家养的两只狗,都没有被绑起来。经过那位女士耐心地一番劝诱。我才怯生生地下车。跟同伴打声招呼。

幸好,这两只都是母的——一只是邋遢的老母狗,从远处看,像是一头猎犬;另一只则是黑色、跛足的拉布拉多犬。看来,它们对我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互相问好后,她们立刻趴在花园里,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

这时,我心想:此行恐怕不是单纯的拜访,那位女士把我胡须上的皮带碎屑捡起,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并喃喃地说道家中其他成员。

我记得,自己当时想着,天哪,千万别让我看到猫,也别是穿着靴子、拿着枪,有杀人倾向的疯子。不知怎么,在一生中最关键的现在,这些奇怪的念头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显现。

眼前出现的人,和我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裸足、手无寸铁(这真是个好的开始),而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我们打趣地看着对方,但是我发现他全然没有那位女士的兴奋。之后,他们俩到角落窃窃私语、我就趁机测览一下四周环境。

对于室内设计,我并没有继承什么流派,只有自己一点看法,这房子对我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前后都有花园、屋后不远是未经人工修饰的荒野、室内地板铺着地毯,四处弥漫着那两只母狗的气昧。显然他们住的地方可不寒酸,对我而言,更是高级的享受了。不过,这家已有两只狗了,为什么要让第三只来凑热闹呢?

我偷偷地走近他们开“家庭管理会议”的角落,竖起耳朵。

这家女主人显然执意将我留下,而男主人则犹豫不决。三只狗会不会太多?如果我留下来,有容身之处吗?他们淡淡地提起,可能得找到我原来的主人。但是,女主人使出高招,以痛苦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说我情况堪虑营养不良,而且连个安稳的窝都没有;更加上她私人的看法,谈到我身上的痤疮、突出的肋骨,以及惨不忍睹的外貌,最后为我恳求,认为我急需细心照料,不然小命恐怕不保……这些话听在我耳里,有如仙乐,我把身子靠在她腿上,表示我们团结一致。

老天保佑,她终于获得最后胜利(我注意到,老婆总是胜的一方)。他们暂留我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哈,只要我保持干净、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还有小心别惹男主人生气,我就可以正式登堂入室了。

我舒服地躺着,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主人从门口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拜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此时此刻的我,实在太幸福了。

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和那位女士巧遇那天,证实我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我似乎真碰到了贵人。

下午,我们屋后的小径散步,我也改变了自己对森林的看法。以纯娱乐的目的来看森林还是有着一些特别的优点——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树木;你—接近,小动物就落荒而逃;地底下还不时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

我甚至捡到一只魂归西天的鸽子,好生享用了—会儿,特别注意颈后和耳朵后难以啃干净的部位。总之,森林真是个好有趣的地方。不过,我可不想长年住在那里。现在,终于有人收留我,因此不必流浪林间了。

回家之后,还有更多食物在等着我呢。我还不习惯面对这么丰盛的餐点。饱食一顿后,我的大脑已不能作用,于是摇摇摆摆地爬到桌下睡午觉。那只拉布拉多大的毛真舒服,正好可以给我当枕头。醒来时,夜幕低垂。我还是有点昏沉沉,不过?感觉得到主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板”轻声细语地不知在说什么。希望是庆幸让我这不错的家伙进门来。

然而,我那竖起的耳朵捕捉到一个不太妙的消息——他们在讨论我今晚该睡在哪儿,显然我的床不在屋里。我想,可能是我的脖子和肩膀还有那只腐鸽的味道,因此不得其门而入。男主人还说,假如我愿意的话,他可以放我回到原处。我赶紧表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满意,待在桌下—点问题都没有。

哎,人类有时实在异常迟钝,不懂我的心,只是催我走出漆黑的门外,带我到房子外的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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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这地方比我原来的住处改善很多——有厚毛毯、一盆水,以及睡前吃的小甜饼。他们还亲切地拍拍我的头,祝我晚安。但是,我还是被锁在门外啊!

我真正想待的地方是在门里,头靠着那头胖胖的拉布拉多犬,像是家庭中的一份子在室内的窝里睡觉。

但今晚恐怕机会渺茫了。就在灯火惧寂后,我只得趴在我的小窝,从敞开的门凝视繁星。

这是个宜于思索的时刻。哎,生命真是曲折,前一分钟还得意洋洋下一分钟就失魂落魄了。所谓“多采多姿”的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要是大作家普鲁斯特遭遇到类似的处境,会作何反应?我想,可能是呼天抢地叫妈妈吧,但绝不会流落在屋外。记得,这位大文豪是足不出户的。

这时,我试着发出一两声哀嚎,再以啜泣的颤音作结,看看室内的灯光是否会随之开启?这招果然灵光,屋里的灯火突然间亮了起来,“老板”起身到我下榻之处,以关切的眼神查看我是不是被哪只逞凶斗狠的野鼠偷袭了?发现我毫发无伤,转身离去的时候,他们藏起怜悯之心,严厉地命令我安分一点。

有些争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比方说想跟水电工人或律师讨个公道。我想,今晚的事最好就此罢休,以免自讨没趣。我叹了—口气——这口气不但长,而且深沉,道出我的满怀愁绪与无尽的情思,可谓一种艺术的表现了,然而却没什么作用。在那睡袍之下,是颗铁石心肠,无视于我的孤单寂寞。我一边打磕睡,一边还在思索,如何让他们了解这种住宿安排是个错误。

这就是抱着问题入眠的后果。潜意识不断地作用,彻夜忧心,辗转反侧,直止凌晨时分——啊,有了!解决之道自然而然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醒来时,我已有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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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我所犯的错误在于高佑人类的智慧。我们大抵不能否定人类的成就,诸如小羊排的烹调法,或中央空调系统等。然而有不少人对微妙之处的反应实在是出奇地迟钝。暗示、用手肘轻推示意和种种婉转的说法——这些对一条肠子通到底的人而言,实在不知其所以然。人跟狗之间正是如此,有着茫然不解的迷雾。这也就是我和“老板”之间的写照。

尽管他们的确欢迎我的来到,但似乎反应不太敏捷。有些姿态实是再明显不过了,他们却巧妙地视若无睹,有时,你过于率直,最后便落得潸然泪下,我认识一只喇叭狗,一朝发现自己失宠居然气愤得大啃家惧。噢,这么做有失风范,我得想出个妙计展现我的机灵和魅力。

当我从“闺房”步出时,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我也嗅到微风中飘来各种有趣的气味。嗯,东边不远处有我的同类,还有几只活蹦乱跳的鸡。这些鸡的味可真教人胃口大开。我暗自记下,等家中私中解决,必当造访。瞧,那些母鸡不仅好玩,更是营养多多。你一追逐,她们就一边狂奔,一边咯咯叫,实在令人快意。此外,一想到羽毛处理好后的滋味。哇,我的口水都流了一地。

鸡真是一种“实用”的鸟类。

经过一番沙盘推演,计划周详后,我就朝屋子走去。门窗紧闭,于是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一听,静悄悄的,没有任何活动的声响。我决定不吠一声,而采取较不传统的作法——用爪子抓门。过了几分钟,那两只母狗终于注意到了——天已大白,早该起床走动了——它们像二流的女高音,抬起头来,开始嚎叫,而且一直保持那种尖声的风格。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这么一来必定会吵醒“老板”,让他们大大地不悦。然后我就溜得远远地,双唇紧闭,表现“沉默是金”。

不久,门就开了,那两只老小姐兴奋地冲出户外,“老板”跟随在后,揉着惺松的眼睛,对着灿烂的朝阳眨眼。第一步告捷。

我确定引起他们的注意后,就立刻跑回“闺房”把毛毯拖到门口,摇着尾巴,我想,这足以表白我最真诚的渴望——让我进门吧!

为了安全起见,我摆动身躯接近女主人,轻轻咬着她的手腕,拉着她朝着屋子的方向前进,同时发出微弱的哀求之声。进门后,我放开她的手,马上跑到桌下趴好,并拢爪子,就像一只温驯、教养良好的猎犬,并静待下一步的进展。

“老板”双双在我面前蹲下,我装模作样地发出几声悲鸣。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老板”一定会心软,就在此时,我注意到女主人的鼻子抽搐着,脱口说了一个字——toilettage (法文,“梳洗”之意。)

当时,我想她可能在说一种奇特的古物名称或是婆婆的名字,因此还是正襟危坐,并设法传达我那热切的心意。从日后的经验得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最好与人保持距离,直到我身上的腐鸽味道淡一点再说。

哎,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        ※         ※

关键是最后我和我的毛毯都得以入内。万岁!

这真是突破性的一步。我跟大家走进厨房,机灵地蹬来蹬去,看是否有表现一番的地方。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盘算下一步——耍乖乖地待在桌下,还是冒个险到花园溜溜?食毕,“老板”唤我上车。看来、我们要出门了。

我们开进村里,停在一栋房子前面,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因为大老远就可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药水味。进门之后,那股味道更是强烈得叫人晕眩。我本能地想逃出外,此时跑出两个浑身肥肉的女人,一前一后紧紧地抓住我,把我擒进澡缸“行刑”。

只有“创痛”一词足以形容以下发生的事:全身浸湿、涂抹肥皂、冲水、再抹肥皂、又冲一次水——而这只是序曲。然后,她们拿出迷你“除草机”,修理我的毛。这个过程有如永恒那么长。接着又亮出剪刀攻击我的耳朵、胡子、尾巴还有其他敏感部位。最后的“羞辱”,就是拿出一种灰尘似的粉末往我身上猛倒,味道像是混合了“巴黎之夜”香水和除草剂。

我赤身裸体、浑身香喷喷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终于被选回接待室。有只贵宾狗从女主人的手提袋里探出头来,高傲地端详着我,并对我轻蔑地一笑。她以为安全无虞,才这么放肆。我对我自己说:等着瞧吧,看她们把你修理得全身光溜溜,只剩脚上四团毛和一声“汪汪”。

诸君可以想见,我对贵宾狗并不特别有好感,此时,我倒生起了一丝怜悯之意。

原来toilettage提的就是这么—回事,之后还有驯狗学校、教养课程、肛门温度计,以及专人指导我们“独身禁欲”——这实在是人类铸成的大错之一。

接着发生的,又让我大吃一惊。回家后,好比得到乐透大奖后所得的礼遇——有好多小甜饼可吃、有人不断地轻抚我、兴奋和赞许的呼声、合照,好比欢迎英雄凯旋归来。我觉得有点茫然,不过是剃毛洗身而已,更何况那种遭遇难过得令人不堪回首。是不是每天早上我从浴缸走出后,他们都会这般狂喜?

很难说,毕竟“老板”有一点洁癖。

这天早上的终曲几乎令我感动得落泪。男主人回到车子上,把一只圆形的大篮子拿到厨房。噢,他把我的毛毯放到篮子里了。这一幕终于让我恍然大悟——这就是让我踏入喜悦之国的护照。从此,我将荣任“汪汪总长”,取得永久居留权,并护卫主人,赶走入侵的晰蜴和其他不速之客。

啊,再也不用担心三餐不继,害怕谁冷不防踢我肋骨一下了。从此,我将迈入吾等狗族的“特权阶级”,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有种冲动想跑到屋外,看看那只还没吃完的腐鸽是否还在,好好庆祝一下,并去除身上讨厌的香味。既而一想,还是作罢。假如“老板”喜欢干净的我,我最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管如何,还是等到明天再说。

上一次当,学一次乖,现在的我总算聪明了一点了。

命名大典

经验告诉我,狗的命名绝非想象中的简单。名字和我们一辈子形影不离,一旦成为可怕的错误,必引人发噱。

我就常想起两个朋友,一个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个则是叫“毒牙”的哈巴狗。从人类的观点来看,当然滑稽有趣;但对吾等狗族而言,可谓无时无刻不难为情。终身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话了。不但遭人指指点点的,还成为低级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乐不可支,被讥笑的另一方心中却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来说,忍受多年的嘲讽后,他几乎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内急,或是轻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见时,才会现身。

幸好,“老板”在为我命名时,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观念。

在那个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轻轻摸我的腹部。他们提出好几个值得考虑的名字;我无法主动参与这个命名的过程,不过却相当有兴趣,因此精神奕奕。

过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连骂人的三字经都出笼了,因此有个正式的名衔对我来说,真是件大新鲜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单音节的称呼,我才想到名字长度的问题。他说,这样大老远狗儿就会竖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亚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唤之际,简直和自己的唇舌过不去。更冗长的名字通堂都简化了。记得那只冠军猎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亚维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吗?最后,大家还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温柔,说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摇尾,提起脚掌来回应她。突然间,摸着我的手停了下来,倾身向前,面对着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显然,她不是在对她的另一半说话。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远的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摇摆,并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我想这是应对进退之道。这么做似乎没错。

“你瞧”,女主人说:“它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就叫它‘仔仔’好了。”

说实话,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凯萨大帝”、“奥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还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们似乎很高兴做了这个决定,从此我就叫“仔仔”了。说真的,多亏他们的巧思,我才有这么一个既简洁又好叫的名字,不过,听来有点像是在叫那身长腿短的德国腊肠狗。

我的家庭教育

早岁时的我真是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有着无穷的潜力,只是缺乏社交礼仪的熏陶而已。

从未用碗进食过的我,常摆出自我防卫的姿态,使得我的“老板”扬起眉毛,表示惊讶;我也不习惯在家具旁盘旋。此外,我对美食毫无研究,也不知如何和商人应对。换句话说,我有待教养。想想看吧,我出生不久就被幽禁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难得有人来看我,而第一个主人唯一的“修养”就是在上床前脱靴子。

这也难怪。

然而,“英雄不怕出身低”,对于卑贱的过去,我不会念念不忘,只叹没有学到吃饭定时定量、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与那两只母狗的相处之道。

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好在,我天资聪颖、而且明察秋毫。世上多得是视而不见的人。听说,企业的接待人员就是如此,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得一相见。我不只是随便瞧瞧,而是细心观察、加以注意,并消化吸收。我对动物、昆虫的行为有着十分兴趣,不管是蚂蚁、蜥蜴、其他同辈或是人类,无一不让我好奇,进而研究他们的奇癖与习惯。我想,这不仅有助于我的心智发展,并让我老练世故、在社交场合保持冷静沉着——这些都是与人类和谐相处的要诀。

我就从观察两位室友着手。一只是拉布拉多大,毛色暗沉,像是长年裹着肮脏的黑色丧服;另一只年纪更大的母狗,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一团纠结的毛球。有人说,我有点像她——我不禁怀疑那人是不是瞎了眼?我想,她们俩必定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学得这些居家诀窍,就以她们为模范,好好学习日常生活的小节和正确的行为举止。不久,我就可以掌握这些技巧,让“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从此便可出人头地,让吾等狗族瞠目其后。

不知你是否曾和两个年长的女性共同生活过?她们一天到晚唠叨个没完,常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暴跳如雷。我刚到这儿不久,就发生这么一件事,让我整个礼拜都成了“瘸脚大笨狗”。

       ※        ※         ※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吗?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愈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愈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了。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如此碗固定不动了。而且,我吃饭最安分守已了,不会吃了一口就四处溜跶,过了许久,再回来吃。除非碗底一干二净,我绝不会离开,我想,这是常识,也是礼貌。此外,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或许,你会说简直是“狼吞虎咽”嘛。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童年是如何三餐不继。)

有一次,我吃完最后一口,正在吸吮爪子时。嘿嘿,旁边居然有一只碗乏人问津,还有半碗菜饭呢。我最看不得暴殄天物了,于是把爪子移过去。就在张开嘴巴那一刻,老母狗回来了,发现我居心叵测,想对她的食物下手,于是死命往我的腿上一咬。哎呀,我的妈啊,接下来是一阵狂吠怒吼。之后,我不得不用三只脚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对“女性平权运动”的同情,到此为止。她们绝非柔弱无助的“第二性”,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我腿上的疤就是明证。

       ※        ※         ※

我发现,她们除了对食物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大抵还算和善。说来我之所以能学会居家生活的诀窍,她们功劳不小。

比方说,吠叫要看对象、时机——如误闯进来的邻家狗、每月来访的《瑜珈》杂志推销员,或是站在门口的陌生人,不可每次电话一响就叫个不停,或是对好心到府修理的水电工人吠叫;当然,夜半三更,在睡觉的篮子里看到蜈蚣,也不可以大声嚷嚷。此外,咆哮或咬牙切齿也是不当的举动,更不可在花园里大肆挖掘、把骨头偷偷藏在客人的手提袋里,或是在沙发上活蹦乱跳。

放屁也是在禁止之列。听说,那只拉布拉多大可说是“屁冠群伦”。很不幸,如果你在这方面成名了,空气一有异味,大家立刻以怀疑的眼光看着你——真是不公平。

记得有一个冬日夜晚,柴火在壁炉里劈啪作响,大伙儿齐聚在晚餐桌上谈笑,我们三只狗辈静静地待在一旁,做自己的事。突然间,原本美好的气氛被一枚“臭气鱼雷”破坏殆尽,也许是吃了太多香浓的乳酪所致。这是不可能“充鼻不闻”的,于是谈话顿时中止,大家都在找罪魁祸首。

我刚好趴在那个“罪人”的旁边——一个短小精悍、生性激动的记者。他会俯首认罪吗?别傻了。由于,先前类似的经验,这人的“无耻”显然已经相当地道了。他随即拿起酒杯,指着那无辜的拉布拉多犬,直截了当地说:“来人啊,把那只狗抓起来!”那只可怜的老母狗就此被赶出家门,在荒凉的夜色中饮泣。

哎!谁叫她的屁名声已“名满天下”。我的家庭教育并不只限定在少惹“老板”生气而已。由于对他们衷心喜爱与感激,或许再加上一点私人利益的考量,我更希望能讨他们的欢心。我很快就学到了得人宠爱的秘诀,积累他们对我的好感,以防哪天意外或误解发生时,得以派上用场。

       ※        ※         ※

据我观察,人类最经不起情感的诱惑。不管是露骨的表白、深深的鞠躬、默默含情的凝视,或是一大早拼命摇尾示意,直至较复杂的表现,如欢喜、信赖、忠诚和逢迎馅媚等。最高级的作法要算是使出“魔狗宅急便”的看家本领。

有一次,我做了件有失教养的事,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只好把珍藏已久的死老鼠拖出来,献给正在厨房做美乃滋的女主人。她感激得眩然欲泣,召来她的“另一半”,他们皆对我捕获老鼠的技巧,感到惊奇。因此,不消吹灰之力,我的罪过立刻被赦免了。我又如法炮制把一些宝贵的东西衔到“老板”面前——如坐垫、帽子、乱放的机票、被丢弃在客房中的内衣裤、他们最心爱的书、从国外来的紧急传真,乃至于半截小青蛇。说来,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费尽心思去搜寻对个人而言意义重大之物。

我算是满机灵的狗,很快就可洞察何者对我有利。家居生活的技巧我不消两下子就学会了,之后把目光转移到外面的世界。当然,走出大门,我就得靠“老板”了。之后他们的个性,在此简单地素描一下。

       ※        ※         ※

我发现,他们不像一般的夫妇,因为两人都待在家里。听说,一般夫妻总是乱糟糟地吃完早餐,然后出门,赶着上班,在办公室里进行重要的事,像是开会、处理文件等。我们家的情况可不同,男女主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正经事”。有时,我也觉得很奇怪。女主人看来相当能干,特别是在厨房。我想,她应该适合开饭馆摆大排挡的。

哎!她的“另一半”似乎没有多大本事。过去几年,我看到他试着做一些园艺工作,或是修理家里的东西,常是以瘀青、流血收场。被螺丝起子、铲子、剪刀弄伤了;手指被锅子烫伤;脚趾被重物砸到,或是拿着杀虫剂乱喷,让自己的双眼受害。哎,可怜的家伙。谢天谢地,他对打猎没有兴趣。他总是笨手笨脚的,只有使用螺丝链开酒瓶时,特别有一套。“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想他这本事也有商业潜力——比方去做酒吧招待。但他似乎一点野心也无,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削铅笔,就是对着墙壁发呆。真是个怪人。

然而,他们似乎心满意足,我也过得优游自在。在和一对夫妻交往时,

很难同时和两位结为莫逆朋友。我觉得自己挺中运的——和任何一位相处都很快乐,但若同时拥有他俩,更不在话下。他们总是准时给我三餐,并深信新鲜空气和运动的益处,在我生病时,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唯一的缺点是,对卫生方面太过吹毛求疵。不过,没有人是完美的。就他们对我的关爱而言,我实在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可以提出一项批评的话——这是我的书,我想我有权这么做——那就是他们似乎无法抵抗社交生活的诱惑。哎!

他们的社交习惯实在是太夸张了。

       ※        ※         ※

他们常常大言不惭地宣示,他们爱好平静的生活、静若植物,而且颇能领略山林之美,在“太阳那颗金色的球体慢慢滑落西方时”(他们的用字,不是我的),啜饮一杯咖啡,然后准备上床就寝——这真是可笑的幻觉。这对夫妻不肯离开山居岁月一步,坚持隐居的生活,家里却是门庭若市,没有一天有空档。来访的不是邻居,也非那些老是来搅拌水泥的工人,而是一整个“都市人难民代表团。”大抵而言,声名狼籍、喜欢大声喧哗、酷爱饮酒、三更半夜不睡,还把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此外,最爱说人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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