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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米尔恩/译者:吴卓玲 当前章节:14432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0:41

皮杰想了一会儿。

“我想我最喜欢的,噗,还是你现在就唱出来——然后——然后再当着所有人的面唱出来。因为到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能听见这首歌,我就会说:‘噢,是的,噗已经告诉我了,’然后我假装自己没在听它。”

噗把那首歌唱给了他听,全部七段歌词都唱完了,皮杰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站在那里,耳朵一直在发热。

从来没有人当着他的面唱过“为皮杰而歌唱”,所以,当整首歌唱完之后,他真想请噗把其中的一段唱再唱一遍,但是他又觉得这样做有些过分了。那段歌开头的那句正是“噢,英勇的皮杰”,在他看来,这正是一首诗歌非常深思熟虑的开篇。

“我真的做了那些事情?”最后皮杰说。

“嗯,”噗说,“在诗歌里——在一首诗歌里——嗯,你确实做了那些事,皮杰,因为诗歌里说你做了什么,人们就会通过诗歌知道你做了什么。”

“噢!”皮杰说,“因为我——我想我确实害怕了一点点。只是一开始的时候,歌里唱的是‘他害怕了吗?不,不’。所以我才这么问。”

“你只是内心里害怕了一点点,“噗说,“但是,对于一只非常小的动物来说,只在内心里害怕,并没有表现出来,那已经是非常勇敢了。”

皮杰幸福地吐了口气,开始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他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勇敢……

等他们走到了猫头鹰原来的房前时,他们发现其他所有人都已经到了那里,只有咿呦除外。克里斯朵夫·罗宾正在告诉他们应该做些什么,野兔则马上把克里斯朵夫·罗宾的话又对他们重复一遍,以免他们没听见,很快他们就开始按照克里斯朵夫·罗宾的话做了起来——他们找来了一根绳子,把猫头鹰的椅子、画像和其他的一些东西从他的老房子里拖出来,以便日后再把那些东西搬进他的新家里。袋鼠妈妈站在树下面,不断地把各种东西捡起来左看右看,同时还大声地对猫头鹰叫道:“你不会再用这块脏兮兮的洗碗布了吧,猫头鹰,还有这块地毯,这上面已经全是洞了。”猫头鹰则从上面愤怒地叫着说:“当然要!这只是一个怎样正确地布置家具的问题,而且,那不是一块洗碗布,那是我的披肩!”小豆则不时地跟着绳子跳进了那座破烂的老房子里,又和另一件屋里的东西一起被绳子拖出来,这让袋鼠妈妈很慌张,因为她总是不知道应该去哪里照看小豆,于是她只好找猫头鹰出气,说他的房子真是一个丢脸的房子,到处都发霉了,到处都是脏兮兮的,现在房子被砸坏了,倒砸坏得真是时候。你看,地板上居然长出来了一束可怕的羊肚菌!听她这么说,猫头鹰也朝下看了一眼,他自己也很吃惊,因为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但是他马上发出了一阵短短的讥讽的笑声,解释说那不是什么羊肚菌,而是他的海绵,如果有人在看见一块非常好的,普通的洗浴海绵时,却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事情就会变的很是昏乱(猫头鹰的语病),“噢!是这样”袋鼠妈妈说。她刚一说完,小豆就飞快地跳进了房子里,高声地叫着说:“我一定要看看猫头鹰的海绵!噢,在这儿!噢,猫头鹰!猫头鹰,那不是海绵,那应该是海蘑菇!你知道海蘑菇是什么吗,猫头鹰?海蘑菇就是当你的海绵变成——”这时袋鼠妈妈立刻打断小豆的话说:“小豆,亲爱的!”因为她觉得,对一个能把星期二拼写出来的人说这样的话实在有些不太礼貌。

咿呦找到了WOLERY,猫头鹰搬了进去(3)

当噗和皮杰走到那里时,他们所有人还是很开心,一看见噗和皮杰来了,他们停下了手里的工作休息了一小会儿,正好噗可以把他新写的歌唱给大家听。噗唱完之后,大家都说这首歌真是太好了,皮杰也很平淡地说:“的确非常好,不是吗?我是说作为一首歌来说。”

“那你的新房子怎么办?”噗问道,“你找到新房子了吗,猫头鹰?”

“他为新房子找到了一个名字——”克里斯朵夫·罗宾懒洋洋地嚼着一根草说,“所以,他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一间新房子。”

“我把那座新房子叫做这个——”猫头鹰煞有介事地说着,向所有人展示了他刚才一直在忙着做的东西——那是一块木板,上面用油漆写着他新房的名字:

The Wolery

正在这个令人激动的时刻,一个东西从大树间飞了过来,正好撞在了猫头鹰的身上。他举着的那块板子也被撞掉在地上,皮杰和小豆非常热心地弯腰去看那是什么东西。

“噢,是你。”猫头鹰生气地说。

“你好,咿呦!”野兔说,“原来是你!你去哪儿了?”咿呦却完全没有搭理他们。

“早上好,克里斯朵夫·罗宾,”咿呦一边说一边把皮杰和小豆扒开,一屁股做在那块写着“The Wolery”的木板上说,“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是的。”克里斯朵夫·罗宾偷笑着说。

“我听人说——这个消息终于传到了森林里我的那个角落——就是右边那片湿漉漉的没人想要的地方——我听说某人正在找一座房子。我已经为他找到了那座房子。”

“啊,干得不错。”野兔和气地说。

咿呦慢慢地转过头来,看了野兔一眼,然后又转过去对克里斯朵夫·罗宾说:

“我们的谈话被什么东西打扰了,”他用很大的声音悄悄说,“但是没有关系,我们可以不用在意。如果你想跟我一起来,克里斯朵夫·罗宾,我能带你去看看那座房子。”

克里斯朵夫·罗宾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

“来吧,噗。”他说。

“来吧,跳跳虎!”小豆叫着说。

“我们也能去吗,猫头鹰?”野兔说。

“等一下。”猫头鹰说着从地上捡起了那块木板,因为他刚刚才重新看见了它。

咿呦却挥手让他们退回去。

“克里斯朵夫·罗宾和我得去散个步,”他说,“你们都不要挤。如果他想带上噗和皮杰一起,我也很乐意有他们做伴,但每个人都必须要一个呼吸的空间。”

“那好吧,”野兔说,他很高兴自己又能有机会去掌管事情,“我们继续把房子里的东西搬出来,现在,跳跳虎,绳子去哪儿了?猫头鹰,你有什么事情?”

猫头鹰这个时候才发现,他写在木板上的新房名称被什么东西擦掉了,现在真正变成了一团模糊的“海蘑菇”,于是他对咿呦狠狠地咳嗽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但咿呦,屁股上还粘着大半个“The Wolery”,毫不在意地带领着他的朋友们朝前走去。

没过多久,他们就来到了咿呦找到的那座房子前。在他们快走到那里前的几分钟,皮杰一直在用手指戳噗,噗也一直在用手指戳皮杰,他们一直小声地说着:“就是!”“不可能!”“就是,真的!”

等他们走到那座房子前才终于确定——真的是它!

“就是这个!”咿呦招呼大家在皮杰的房子前停住后,得意地说。“房子上面还有名字,里面什么东西都有!”

“噢!”克里斯朵夫·罗宾说,他在想究竟该不该笑出来。

“这正是适合猫头鹰的房子,你认为呢,皮杰?”

皮杰做了一件高尚的事情,他是在一种做梦的状态中做出来的,在做那件事的同时,他一直在想着噗刚才唱给他的歌里的那些赞美的话。

“是的,这的确是适合猫头鹰的房子,”他非常坚定地说,“我希望他住在里面会很高兴。”说到这里他吞了两下口水,因为他自己住在里面的时候的确很高兴。

“你觉得呢,克里斯朵夫·罗宾?”咿呦有些焦急地问,他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对劲。

但是克里斯朵夫·罗宾觉得他必须先问另一个问题,才能回答这个问题。他想了想应该怎么问这个问题。

“喔,”最后他说,“这是一间非常好的房子,如果你自己的房子被风吹倒了,你必须得去别的地方再找一个房子,对不对,皮杰?那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自己的房子被风吹倒了的话。”

皮杰还没来得及思考,噗就帮他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会来我家里,和我住在一起,”噗说,“你会吗,皮杰?”

皮杰紧紧地捏住了噗的爪子。

“谢谢你,噗,”他说,“我很乐意。”

罗宾和噗来到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1)

克里斯朵夫·罗宾和噗来到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我们把他们留在了那里

克里斯朵夫·罗宾走了,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走了,也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甚至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但不管怎样,森林里的每个人都好像感觉到这件事情最终会发生,就连“所有人中最小的”——野兔的朋友和亲戚中的一个——也说他曾经看见了克里斯朵夫·罗宾的一只脚,但他也不是很确定,因为那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所有人中最小的”甚至还告诉自己说,事情会变得跟以前不一样。而“迟”和“早”——野兔的朋友和亲戚中的另外两个,也曾经互相问过“你觉得呢,早?”和“你觉得呢,迟?”,他们说那两句话的语气真是太绝望了,连他们自己都觉得,等待一个回答看上去也没了意义。

一天,当野兔觉得他实在不能再等了,他便想出一个通知,那个通知读出来是这样的:

“通知一个会议每个人都到维尼的角落的屋子集合通过一个决义按从左到右的次序签名野兔。”

但是当写到“决义”这个词的时候,他不得不把那个词写了两三遍,才感觉它看上去像是他想象的那个样子。最后他终于写完了,便拿着这张通知去找所有其他的人,给他们念了一遍,他们全都说好的,他们会去参加的。

“哦,”那天下午,当咿呦看见其他所有人都慢慢地朝他的那座房子走来时说,“这真是一个令人惊讶的事情,我也被邀请了吗?”

“别理咿呦,”野兔对噗悄悄说,“今天早上我已经告诉他所有的事情了。”

每个人都对咿呦说:“你好啊。”但是咿呦回答说他不好,但不用在意,于是他们坐了下来,等所有人都坐下后,野兔马上又站了起来。

“我们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聚到这里,”他说,“我已经邀请了我的朋友,咿呦——”

“是我,”咿呦说,“真荣幸。”

“我已经邀请他起草一项决义。”说完野兔又坐了下去。“现在开始吧,咿呦,”他说。

“不要催我,”咿呦慢慢地站起来说。“不要急着叫我开始。”说着他从耳朵后面取下了一张折好的纸,然后慢慢地把那张纸打开。“没有人知道这张纸上写的是什么,”他继续说。“这是一个令人惊讶的东西。”他煞有介事地咳嗽了一声,又说:“你们所有的和其余的等等,在我开始之前,或者我应该说,在我结束之前,我有一篇诗歌要念给你们听。迄今为止——迄今为止——这是一个很长的词,意思是说——嗯,你们很快就会明白它的意思——迄今为止,正如我所说的,这座森林里噗写的所有的诗—— 一头拥有让人喜爱的性格,和令人惊异的愚钝头脑的熊所写的诗,而我现在要念给你们的诗,是咿呦写的,或者也可以说,是我写的,在一个安静的时刻被念出来。如果有谁能把小豆的镜片拿开,再把猫头鹰叫醒,我们就都能好好地欣赏它,我把它叫做——诗。”

这首诗是这样的:

克里斯朵夫·罗宾走了。

至少我想他是走了。

去了哪里?

无人知晓。

但他的确走了——

我是说他走了。

(和“知晓”压韵)

我们在意吗?

(和“哪里”压韵)

我们很在意。

非常在意。

(我还没找到和第二行的“走了”压韵的词,真烦人。)(现在我也找不到和“真烦人”压韵的词,真烦人。)

那两个真烦人正好可以凑在一起压韵。

烦人。

事实是,这比我想象的

更难安排,

我应该——

(这句真好)

我应该

重新开始,

但是停下来,

会更容易。

克里斯朵夫·罗宾,再见咯,

(这句不错)

和你所有的朋友,

送上——

(这句真糟糕,怎么一直在出错)

噢,不管怎样,我们送上

我们的爱

结束。

“如果有谁愿意鼓掌的话,”咿呦念完后说,“现在就可以鼓掌了。”

其他所有人都鼓起掌来。

“谢谢你们,”咿呦说,“真是出乎意料,可喜可贺,但是掌声是否小了一些。”

“比我写的诗好多了。”噗充满敬仰地说,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嗯,”咿呦谦虚地解释说,“本来就应该是这样。”

“决义,”野兔说,“就是我们每个人都在这张纸上签名,然后交给克里斯朵夫·罗宾。”

他们在那张纸上签上了自己名字:噗、皮杰、苗头鹰、咿呦、野兔和袋鼠妈妈,以及跳跳虎乱画的一团墨迹,和小豆蹭上去的一片模糊的“海蘑菇”。

然后他们拿上那张纸,开始朝克里斯朵夫·罗宾的房子走去。“你们大家好啊,”克里斯朵夫·罗宾说,“你好,噗。”

他们都回答说“你好,”但是突然间又觉得有些别扭,很不开心,因为他们来找克里斯朵夫·罗宾,本来是想说类似“再见”的话。现在他们一点都不想说那句话了。于是他们在克里斯朵夫·罗宾的身边围成一圈,等着其他人开口说话,他们还用手指互相戳着对方,说:“你说啊。”最后咿呦被大家戳到了最前面,其他人则全挤在他的背后。

罗宾和噗来到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2)

“怎么了,咿呦?”克里斯朵夫·罗宾问道。咿呦把尾巴从一边甩到另一边,好像是为了给自己打气,最后他开口说:

“克里斯朵夫·罗宾,”他说,“我们来这是想跟你说——是想给你——这个东西被叫做——是由——写的——但是我们都——因为我们已经听说,我是说我们都知道——嗯——你知道,就是——我们——你——嗯,尽量简单点说,就是这个东西。”说完他生气地转过去,对着其他所有人说:“这座森林里的每个人都挤在一起,一点空间都没有了。我这辈子都见过这么多动物挤在一起,而且全都站错了地方,难道你们没看见克里斯朵夫·罗宾想要一个人呆会儿吗?我走了。”说完他就飞快地跑掉了。

其他人也不太清楚是为了什么,全都开始慢慢地朝后退去,等克里斯朵夫·罗宾把那张纸上的诗看完,抬起头说“谢谢你们”的时候,只有噗一个人留在了那里。

“这是一件让人安慰的东西,”克里斯朵夫·罗宾一边把纸折起来放进他的衣兜里一边说,“来吧,噗。”他开始很快地往前走。

“我们要去哪儿?”噗快步跟在他身后说,心里想他们是要去做一场探险,还是要去玩一个“我要做一个你知道我要去做的事情”的游戏。

“哪儿都不去。”克里斯朵夫·罗宾说。

他们开始朝那个地方走,走了一段路后,克里斯朵夫·罗宾说:

“这个世界上你最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噗?”

“嗯——”噗说,“我最喜欢做的是——”说到这里他必须得停下来想一想。因为吃蜂蜜的确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在你开口吃它之前的那一刻,却比吃上蜂蜜还要好,但他又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时刻。后来他又想,和克里斯朵夫·罗宾在一起也是很好的事情,皮杰在他身边也是一件充满友谊的事情。于是,当他把所有这些事情想了一遍后说:“全世界里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我和皮杰一起去看你,然后你说‘我们来吃点小东西怎么样’,然后我说‘喔,我不介意现在吃点小东西,你呢,皮杰’而且,那个时候外面的天气正适合写点小诗,小鸟都在唱歌。”

“我也喜欢那个事情,”克里斯朵夫·罗宾说,“但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什么都不做。”

“你怎么做什么都不做?”噗思考了很长时间后问。

“嗯,就是当你正准备出去做那个事情的时候,突然有人大声叫你:‘你要去做什么,克里斯朵夫·罗宾?’你就说:‘噢,什么都不做,然后你就出去做那个事情。’”

“噢,我明白了,”噗说。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的那种事情。”

“噢,我明白了,”噗再次说。

“它的意思就是说,一直走,听那些你听不见的所有的声音,一点都不心烦。”

“噢!”噗说。

他们继续往前走,想着这样和那样的事情,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森林最高处,一个被叫做“大帆船圆圈”的地方——那里有六十来棵树围成了一圈,克里斯朵夫·罗宾知道那是个充满魔力的地方,因为没有人能数清楚那些树是六十三棵还是六十四棵。就算你数完了一棵树后马上在那棵树上绑上一根绳子,也还是数不清楚。因为那个地方是一个有魔力的地方,所以那里的地面也跟森林里其他地方的地面不一样,那里没有长金雀花和蕨树,却长着浓密的草,那些草像一层光滑舒适的绿色地毯。整个森林里,只有在那片草地上你才能真正轻松自在地坐下,而不用马上站起来看看别的什么东西。坐在那里,你可以看见全世界伸展在你面前,直到它一直伸展到天空中。在“大帆船圆圈”那里,不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一切都好像和你坐在一起。

突然间克里斯朵夫·罗宾开始跟噗讲起了其中的一些事情:被叫做“国王”和“王后”的人;有一种东西叫做“因子”;有个地方叫做“欧洲”;还有一座岛在大海中间,没有船能航行到那里去;怎样制作一架抽气机(如果你想做的话);当一名骑士被授以骑士爵位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以及哪些东西是来自巴西。噗的后背靠在那六十来棵树的其中一棵上,两只爪子握在胸前,说着“噢!”,“我以前还不知道”,同时心里在想:如果他也能有一个真正的脑子,能告诉别人这些事情该有多好。渐渐地,克里斯朵夫·罗宾说完了所有这些事情,他沉默了下来,坐在了那里开始看起了整个世界,心里希望世界还是像原来一样运转着。

但噗这个时候也在想着一些事情,突然他对克里斯朵夫·罗宾说:

“作一名‘下午’[噗想说的是‘骑士’(knight),英文发音和晚上(night)相同,他把它理解成了某个时间段。]真是件伟大的事情,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来着?”

“一个什么?”克里斯朵夫·罗宾正在倾听别的东西,懒洋洋地说。

“骑在马上的那个,”噗解释说。

“一个骑士?”

“噢,是那个吗?”噗说,“我还以为那是——它和国王、因子还有你刚才说的那些东西都一样伟大的吗?”

“哦,他没有国王伟大,”克里斯朵夫·罗宾说。噗听了之后有些失望,然后克里斯朵夫·罗宾马上又补充了一句:“但是他比因子伟大。”

罗宾和噗来到了一个充满魔力的地方(3)

“熊也能当一名那个吗?”

“当然可以!”克里斯朵夫·罗宾说,“我会让你当上的。”说完他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树枝,一头轻轻放在了噗的肩膀上说:“起身,我所有骑士中最忠诚的熊骑士阁下噗。”

噗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下说:“谢谢你。”这在你被封为骑士阁下的时候是一句合适的回话。接着他又开始做起白日梦来,在梦里他和抽气机阁下、巴西阁下、因子阁下,以及一匹马住在一起,他们都是伟大的国王克里斯朵夫·罗宾忠诚的骑士(除了因子,因为他是照看那匹马的)……想着这些,噗不时地摇头对自己说:“我没把这些事情搞明白。”然后他又开始想,当他从随便他要去的什么地方回来的时候,克里斯朵夫·罗宾会跟他说些什么。他觉得,对于他这样一头没有脑筋的熊来说,要把所以这些事情在他头脑里弄清楚是个多么让人糊涂的事情。“这样的话,也许,”最后他难过地对自己说,“克里斯朵夫·罗宾不会再告诉我别的事情了。”然后他又想:做一名忠诚的骑士的意思,是不是就是说,你不用被告知任何事情,但还是可以继续忠诚下去。

克里斯朵夫·罗宾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仍然看着那个世界,突然间,他大声说:“噗!”

“在?”噗说。

“等我——等我——噗!”

“在,克里斯朵夫·罗宾?”

“我不想再做什么都不做了。”

“永远都不做了?”

“嗯,也不是永远,他们不让你做。”

噗等着他继续说下去,但是克里斯朵夫·罗宾又沉默了。

“是的,克里斯朵夫·罗宾?”噗提醒了他一句。

“噗,等我——你知道——等我不再做什么都不做的时候,你会找时间到这里来吗?”

“就我一个人?”

“是的,噗。”

“你也会在这里吗?”

“是的,噗,我会的,真的。我发誓我会的,噗。”

“那就好。”噗说。

“噗,你要发誓你不会忘了我,永远都不会。等我到了一百岁都不会忘了我。”

噗想了一小会儿。

“那时我该是多少岁?”

“九十九岁。”

噗点了点头。

“我发誓。”他说。

克里斯朵夫·罗宾的眼睛仍然看着那个世界,他的手却慢慢地伸了出来,摸到了噗的爪子。

“噗,”克里斯朵夫·罗宾非常认真地说,“如果我——如果我不能——”他停了下来,又努力开口说:“噗,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会理解的,是吗?”

“理解什么?”

“噢,没什么。”克里斯朵夫·罗宾笑着从地上跳了起来。“来吧!”

“去哪儿?”噗说。

“随便什么地方。”克里斯朵夫·罗宾说。

他们一起离开了,但是不管他们走到了哪里,也不管他们在路上发生了什么,在森林最高处,那个充满魔力的地方,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小熊永远在一起玩耍着。

译后记 回到儿童时代(1)

我们小时候读过不少儿童故事书,也看过很多动画片,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小时候从来没有读过任何一本关于“小熊维尼”的故事书,也没有看过任何一部迪斯尼制作的“维尼”系列影片。直到接到这套原版故事书的翻译工作之前,我对于“小熊维尼”简直全无概念,只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因此,当约稿人在电话里跟我说:“小熊维尼你知道吧?”,我只能不知所云地回答说:“哦——哦——”

两本薄薄的故事书,在我拿到手里时,我仍然以为那里面无非是一些简单幼稚的小故事,再配上一些天真童趣的插图——就像我们小时候读过的《小红帽与大灰狼》和《豌豆公主》那样的儿童读物,不过如此。我要做的仍然是枯燥无味的翻译工作。可是,一本书才翻译到一半,我就已经被那些妙趣横生的小故事彻底折服。它们完全突破了我对儿童读物的狭隘理解:如此巧妙的构思,精彩的对白,鲜明的人物形象和令人捧腹不止的幽默场景……儿童读物能写成这样,实在是大大超出我的想象。翻译到最后我才意识到,其实这套《小熊维尼》不仅是给孩子们看的故事,更是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尤其对那些被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时刻困扰的成年人来说,它更像是一剂舒缓心灵的良药。在人们对于很多纯真美好的快乐已感觉陌生时,这些故事恰恰能带你回到儿时遥远而甜蜜的记忆中,仿佛你也置身于那个年代,说着同样幼稚直白的语言,干着同样无聊可笑的傻事,甚至梦见同样天真而荒诞的画面……所有这些我们天性中自然而生的快乐,都会从这套书的字里行间缓缓流出,注入到每一个读它的人的心灵,不论是无邪的孩童心灵,还是被现实繁杂的琐事污浊的心灵。

噗这头憨厚可爱的小熊是整套故事书的主角,对于它我不必再做进一步的介绍。在《小熊维尼》这本书的序言里,作者A.A.米尔恩已经给出了一个孩子气的解释——它的名字来自伦敦动物园里一头叫“维尼”的熊,以及克里斯朵夫·罗宾曾经有过的一只天鹅。如果要追根溯源,那么噗的原型实际上就是我们熟知的玩具“艾德熊”,1921年,米尔恩的妻子从伦敦的一间著名店铺“Harrods”把它买回家,作为送给他们儿子克里斯朵夫·罗宾一周岁的生日礼物。故事中的其他角色基本上也都存在于作者本人(以及他的儿子)的真实生活中——小猪皮杰和毛驴咿呦是邻居送给克里斯朵夫·罗宾的礼物,袋鼠妈妈、小豆和跳跳虎则是后来作者和他的妻子送给儿子的,只有猫头鹰和野兔出自作者本人的虚构。[“故事中的动物几乎全部来自育婴室,我的“合伙人”(我太太)先为他们设计好不同的声音及语言,然后在他们的主人(我儿子)的爱心照料下,每一个动物的特质则发展呈现为一个独特的性格角色。”——米尔恩]当所有这些角色,包括儿子克里斯朵夫·罗宾,被米尔恩安置到“百亩森林”这个特定的环境中后,一个生机勃勃的独立的世界就此诞生了。在《小熊维尼》原著的封套页上有一幅由作者谢巴德(Ernest H.Shepard)手绘的“百亩森林地图”插画,你能想象得到,“百亩森林”其实也是作者当时居住的周边环境的写真,也就是环绕着Cotchford 农庄的那片名为Ashdown的森林。地图上标注了噗所住的树屋、克里斯朵夫·罗宾的树屋、猫头鹰的房子、小猪皮杰的家、咿呦的小角落、野兔住的那片沙地、袋鼠妈妈和小豆的住所,甚至还有故事中提到的发现“北极”的地方。这个独立的世界仿佛早已存在在那里,居住在其间的每一个人和动物,仿佛也和外界毫不相关地过着他们自己简单快乐的生活。

但是情况却并不是这么简单,当故事一步步展开,所有的角色都陆续登场后,这个独立的世界更像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画面。有人憨厚愚钝(例如维尼熊),但却总能逢凶化吉,招人喜爱;有人胆小谨慎却又好大喜功(例如小猪皮杰),结果却常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有人悲天悯人,孤傲地生活在自己忧郁的世界中(例如毛驴咿呦);有人满腹心机(例如野兔),最后却搞得聪明反被聪明误;有人喜欢摆出一副学究形象(例如猫头鹰),却又总是不懂装懂;还有现实生活中操心柴米油盐的平凡家庭妇女(袋鼠妈妈)和顽皮天真的幼龄儿童(小豆和跳跳虎)。克里斯朵夫·罗宾在故事里已不再是个儿童形象,反而更像是这个“百亩社区”的领袖,他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了成人的关爱和冷静,会在你气馁的时候给你鼓励,会在事情最困难的时候及时出现,帮你解围。与此同时,他也保留着孩童的语言和行为方式(例如带领所有的动物去寻找“北极”)。作为一部儿童读物的作者,米尔恩并没有狭隘地把眼光放在儿童单纯的心灵世界中,他试图通过“百亩森林”里的居民来对照自己现实生活中的居民,讲述这些动物们的故事,其实也是在讲述人世间的故事,或者说,现代社会里成人世界的故事。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米尔恩本人的经历。米尔恩因《小熊维尼》而成为闻名于世的儿童文学作家,他本人却并不满于这个名声,因为他的个人志向是成为一名成功的剧作家。从小米尔恩就表现出了出众的数学天赋,进而就读剑桥三一学院研究数学,但他却在同时为该校的一本地下期刊《Granta》撰写文章,最后担任了《Granta》的编辑。毕业后,米尔恩加入了英国以讥讽时事著称的杂志《Punch》,担任编辑助理,一直工作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战争期间米尔恩服役于英国皇家沃里克郡军团,在此之前他已经开始创作剧本。1917年,他将自己在服役期间发表的一部儿童剧改写了一本儿童诗集《从前从前》(《Once Upon A Time》)。对此他本人的评论是:“没人搞得清楚这是给儿童看的,还是给大人看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好玩……他至少暂时让我们忘记战争。”也许正是经历了战争的残酷,米尔恩和很多20世纪初的作家一样,开始无比向往和缅怀孩提时代纯真美好的世界。正如他自己曾经说的——“儿童的书是一定要写的,不过不是为了儿童,而是为了作者本人。”1924年,他的另一本儿童诗集《我们非常小的时候》(《When We Were Very Young》)在英国出版后,立即赢得英美评论界的一片赞誉。1926年,在儿子克里斯朵夫·罗宾6岁时,米尔恩着手创作这两本不朽的儿童名著《小熊维尼》和《维尼角落的家》。这两本书为米尔恩带来了巨大的名声,但他却在1928年后停止了儿童文学的写作,转而投身于神学辩论法。1938年,56岁的米尔恩发表了一部自传《现在已经太迟了》(《It’s Too Late Now》),根据儿子克里斯朵夫·米尔恩的说法,米尔恩在自传里对于“小熊维尼”只提及了“很不愉快”的八页。由此不难看出,《小熊维尼》这套儿童故事书倒更像是米尔恩无心插柳的结果。虽然他一生出产了数量众多的戏剧和小说,其中却没有一部作品能像《小熊维尼》那样引起世人瞩目。然而,也许能让米尔恩内心里获得些许安慰的是:他在儿童文学之外的写作经历,竟也不由自主地渗入了他笔下的百亩森林中——他所擅长的讥讽调侃,他所喜爱的戏剧化表现形式,这些特征都转变成了天真无邪的笔触,散布在《小熊维尼》的角角落落。

译后记 回到儿童时代(2)

正因如此,米尔恩创造的那头没什么脑筋的熊,以及百亩森林里的所有性格各异的动物们,共同上演了一幕幕和我们的现实生活一样跌宕起伏的戏剧。戏剧离不开巧合,《小熊维尼》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很简单短小,但却不乏巧合。例如维尼帮咿呦找到尾巴的那个故事,情节并不复杂——咿呦丢了尾巴,维尼帮他找,于是维尼去请教猫头鹰,因为猫头鹰非常有学问。在维尼敲猫头鹰的门的时候,其实作者已经给出了暗示,但是他通过一连串的幽默的环节——门牌上的错别字和猫头鹰与维尼滑稽的对话——把读者的注意力岔开,最后才引向答案:原来咿呦的尾巴正是猫头鹰门口的拉铃。与此相似的巧合也体现在其他的故事中,通常,米尔恩也采用了现代故事片的叙事手法,分几条线索叙述同时进行的事件,最后,当这些事件汇聚到同一时间地点,故事的戏剧性就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例如小猪皮杰和维尼为咿呦修房子的故事)。

米尔恩诙谐幽默的文体也在《小熊维尼》中有突出的表现,这种幽默着重地体现在人物的语言上。例如“小猪皮杰遇到长鼻怪”的那个故事,经过米尔恩在前面讲述的几条线索的层层铺垫,最后,当皮杰把困在陷阱里的维尼当作长鼻怪后,他惊恐万分地跑去找克里斯朵夫·罗宾,一路上高声呼救。为了表现出小猪皮杰有多么紧张,米尔恩重复了四遍皮杰的呼喊,但每一次皮杰的话都有些不一样——由于太紧张了,皮杰把“救命”喊成了“救密”,把“一头丑丑的长鼻怪”喊成了“一头长长的臭鼻怪”。看到这里,读者无疑会迸发出畅快的笑声。

当然,除了这种直接的幽默形式之外,米尔恩还在故事中随时随处地放置了更多的冷幽默。例如猫头鹰搬新家的那个故事——袋鼠妈妈发现猫头鹰屋子的地板上长了羊肚菌,但是好面子的猫头鹰(同时也想证明自己学问渊博)硬说那是他洗澡用的海绵,结果被童言无忌的小豆捅破……像这样带有嘲讽色彩的幽默,显然米尔恩不是想让读《小熊维尼》的孩子们去参悟了解的,但是成年人却能一眼看透,报以会意的一笑。

谈到儿童文学中的幽默这个话题,我在翻译《小熊维尼》这套故事书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好友讨论过。回想我们小时候读过的儿童故事,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儿童故事,严肃说教的成分居多,而像《小熊维尼》这样风趣幽默的东西实在是不曾见到。好友的结论是:中国人天生就缺乏幽默感。此话的确有一定道理。“小熊维尼”所诞生的英国,向来崇尚自由开放的文化环境。儿童文学的创作其实没有既定的条条框框,没有限定只是写给儿童看而必须灌输伦理美德。至少米尔恩打破了传统——《小熊维尼》是给儿童准备的,但它也是写给成年人看的。或许米尔恩只是随着自己的心意,用他自己的方式去描写孩童时期的美好回忆,用他自己的方式去教育下一代,但是,这样一部随意的作品却成为世界儿童著作的经典。回顾国内,今天中国的文化也逐渐摆脱了正统礼教的束缚,日趋开放。我们本国人若要创作新的儿童读物,何尝不可引荐《小熊维尼》的方式,多为孩子们添加一些轻松而贴近生活的幽默元素呢?

西方国家针对儿童这一特殊的消费群体,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和影视媒体甚为丰富,迪斯尼就是其中的一个巨头。我们中国人接触到“小熊维尼”,多半都是通过迪斯尼推出的一系列《小熊维尼》动画片。但是,稍微做一下考证就知道,“小熊维尼”其实并非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形象,而是从英国,也就是米尔恩以及插画作者谢巴德的笔下引进过去的。1929年,米尔恩把《小熊维尼》及其所有派生产品的权利卖给了美国的一家施莱辛格公司,该公司股东斯蒂芬·施莱辛格(Stephen Slesinger)于1953年去世后,《小熊维尼》的版权转而由他的遗孀谢利·施莱辛格(Shirley Slesinger)继承。谢利又在1961年与迪斯尼签约,将“小熊维尼”形象使用权租给迪斯尼公司使用。1966年,迪斯尼推出了第一部小熊维尼动画片《小熊维尼与蜜蜂树》,从那以后,迪斯尼的维尼系列影片轮番上阵,小熊维尼也逐渐成为家喻户晓的卡通形象。由它派生出的产品比比皆是,从玩具、儿童服饰到电脑桌面和学习软件,谁能想到,这头憨厚可爱的小熊最后竟会成为迪斯尼最大的一棵摇钱树!

对比迪斯尼的系列影片和《小熊维尼》原著,我们能发现很多不同点。首先在人物形象上,迪斯尼对原著中的维尼熊和其他动物都做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原著的插画更突出写实,尽管只是简简单单的素描,却又不失生动细腻,画面中渗透出的一股灵气不经意间就会把你带回遥远的儿时浪漫中。谢巴德在《小熊维尼》中的创作堪称儿童文学插画的经典,这也是为什么迪斯尼的维尼影片推出后,立刻遭到了众多谢巴德推崇者严厉抨击的原因。再说到人物性格,迪斯尼也在原著的基础上做出了修改。米尔恩笔下的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它们更像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善恶兼备,不时地也会泛起私心杂念。而迪斯尼动画片中的动物们几乎都是干净纯洁的,即使有它们各自的小毛病,最终表现出来的还是友爱互助这些人们更愿意向孩子们灌输的美德。这里并不是想评价迪斯尼的改编与《小熊维尼》的原著到底孰优孰劣,毕竟,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方式,不同的心境也会让作家写出不同寓意的作品。

译后记 回到儿童时代(3)

从一个普通孩子手边的玩具,到一本儿童故事书的主角,再到响誉全球的卡通形象,噗从它诞生那天起,已经度过了漫漫的80年岁月。而今,我终于弥补了小时候从未读过《小熊维尼》的遗憾,同时也庆幸能有机会翻译如此一套精彩的故事书。《小熊维尼》的原著语言淳朴优美,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它的很多幽默之处也正是通过一些双关语和词语的拼写表现出来。因此,在翻译过程中,为了尽量反映出原著的特色,同时又便于中国读者理解,也就依据中文习惯做了相应修改。翻译中若有错漏,希望读者予以谅解。但愿这套中文版的《小熊维尼》故事书能尽量如实地展现出英文版的原貌,让所有读它的人,无论孩童还是成人,都能跟随这头没什么脑筋的熊,走进那个无忧无虑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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