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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饭岛爱 当前章节:15392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8:50

馆中喘著气地流汗著。或许是因为很舒服,所以那种事不知多久前就有了。我在做爱时,

心情真的非常快乐,完全地乐在其中。今天来试试这种体位吧,因为今天是在浴室嘛…我

们试了电动按摩器,也试了一天中能够做几次,结果我们的新纪录,是总共来了 11次。

当时我们两个人,似乎都痛得不得了,脸色已经痛得发紫,而凝聚探求心和好奇心的

两人,是以做爱为中心地活著。

我们逃学後的几天,便常在非假日的白天时段去了情侣旅馆。因为除了假日之外,平

时都有特惠时间,大约是早上十点到下午五点左右,可以用一般的休息价格投宿,便宜的

时候可以低到约三千八百日元。这段日子,虽然是能省则省或是到偏远的旅馆等,但总算

还是快乐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逃学的两人,没有可以容身的地方,罗曼蒂克地远远逃离了

现实,但最後却没有钱继续投宿了。

故意选择二楼的房间,在两人快乐一阵子、打算要离开的时候,先打了一通电话到柜

台去。

「不好意思,我想先退房,不过因为男的还在睡,我可以大约一小时之後打电话过来

吗?如果没打电话来,就得再加付延长费用了,到时候请你打电话过来。那么,我先出来

了。」

向柜台这么说之後,我一脸没事的表情走出旅馆。而他则是在这段时间内从二楼爬墙

跳下来。我们连这种事都做过。

和他在旅馆生活的期间,为了赚到旅馆钱,我踏入柏青哥店中,开始了我的职业柏青

哥生涯。虽然我知道不论是柏青哥还是吃角子老虎,都是犯法的,但还是先冲剌到三 千

日元,一直到一万五千日元时才停止。其中一万日元先拿去付旅馆费用,然後带著剩下的

五千日元,到常去的吉野家买了牛肉寿喜烧之後就回旅馆了。

大冢那有一间名叫「CAST」的旅馆,房间是采用双层式的设计,客厅和卧室各分成两

间。还有卡拉OK呢!!装潢得非常漂亮,是我很喜欢的旅馆。「想住那间 CAST啦」、

「我想住啦」,我无时无刻都在说那间旅馆并且一直缠著他,然後我会在正在玩柏青哥的

他的背後,一面求神拜佛一面窥视著,一旦中了双倍或是三倍就立刻不玩,马上前往旅馆,

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真想过著只有两个人的生活碍」

两个人谁也不愿意去多想,所以就只能说这种话。

我偷偷地回到家,偷拿了存款簿和印章,并且从柜子中抽出母亲的套装,匆匆忙忙地

穿上。用不习惯的手豁出去地化了,完全伪装成大人的样子前往银行。

会不会被发现碍拿不拿得到钱呢…坐在银行中的椅子上,我的心不断狂跳地等待著。

「第34号的客人,请到这来。」

满心惧怕地将存款簿和印章一起交到窗口,到手续结束之前,心中的不安和期待使我

的身体一直呈现僵硬的状态。

「让您久等了,饭岛小姐。」

我拿到了一百八十万日元。这笔从银行领出来的钱,是我们两个人的独立资金。

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再也不回家了。我把整叠的纸钞放到皮包中,然後紧紧地按住它。

当天晚上,两人来到了新宿,并投宿在「CenturyHighat」这间旅馆的套房中。

「开一个庆祝两人离家出走的派对吧!!」

然後他叫了客房服务,来了两人都深信是最棒的晚餐」」昂贵的牛腰肉牛排。我们两

个人就在这矗立於新宿的高楼中一边鸟瞰街道,一边以啤酒乾杯。

「耶!!」

两人一起趴到超大尺寸的双人床上。

「孝则,我们要一~直在一起喔!」

我们亲密地接吻著,他的手摸到我身上的套装了,而为了得到这份幸福,向母亲「借」

来的套装也被脱了下来。

一开始顺利成功後,之後什么都可以顺利地进行。他的父亲以自已的名义租了一间公

寓给我们。钱有了,住的地方也有了,这样就可以过著只有两个人的生活了。

回想起离家出走时还是国中二年级的我,现在也已经十六岁了。

在高中就读的学校,也只放著我的书本而已,而我已经有一个月没去学校了,因为我

和他在公寓开始了同居生活。

我们同居的地点在琦玉县一个叫八崎的工业区,房租只要两万日元左右,厕所是共同

使用,像浴室什么的当然是没有的,而六叠榻榻米大的房间中也没有瓦斯。在寒冷的夜晚

里,两人就一块上澡堂,早出来的人就等晚出来的人,然後一起回家。

因为没办法早起,就更加不想去学校;也因为有偷来的钱,所以三餐不必烦脑。每天

都过著玩乐的日子,我也知道自已一直在堕落,但是心情却是出奇的好。他不去工作,我

也没有去学校,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两人都不怎么关心朋友了,也渐渐的变成了只有两个

人的世界。一醒来就是做爱再做爱,然後就这么睡著、醒来…只凭著本能生活。有时候还

会吸强力胶,然後再做爱,就算有时候会整天没吃饭,但是却没有一天不做爱。

当然了,这种生活是不会长久的。

「你给我适可而止了!!像那种不工作的家伙给我滚出去!!」

躺在摊开的被子上,赤身luoti(被禁止)抱在一起的两人,同时映入眼里的,是他那位满面怒容、

站在玄关的父亲。

「我不是租这间房子来让你过这种生活的!!你说要学著自立、自已去工作,我才租

下这房子。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吧!!我不租了!!」

原本好心地租下了房子,但是他父亲却被不工作的他惹火了。大声怒骂後,接下来是

马上解除了房子的租约。

失去住所的我们,也没有可以去的地方。没办法,只好回到他家一起生活了,但是一

旦闹起扭,父子之间的争吵便无法停止。

那一天,因为一些小事,他又和他父亲吵了起来。一句怒骂引起下一句的怒骂,演变

得越来越烈,我眼睁睁地看著他们吵到天翻地覆。

「可恶!!你这个死老头闭嘴啦!!」

情绪激动的他失去了理智,一拳打到他父亲脸上。他父亲脸部朝下地摔倒在地上,根

本站不起来,这简直就是地狱。而我像事不关己地看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冷静。

他的母亲立刻拿起话筒,按下一一O报警,同时发出高音调的尖叫声,响彻整条公寓

走廊。

「糟糕!!」如果警察来了,那我一定会被带回家的。瞄了一眼打成一团的两人,我

偷偷地走出屋子,却发现公共走廊上正往这边跑来的警官。

刹那间,我的心跳变得好快。

「辛苦您了。」

鼓足了全部的勇气,我出了声。

「辛苦了。」

警官也回应了我一个招呼。

心脏狂跳不已的我,一边希望没有被发现,一边和警官擦身而过。

我看著警官进入发生问题的公寓後,就面无表情地离开了。当我发现他母亲的脚踏车

时,脑海中只想著赶快逃远一点,然後就骑著脚踏车快速离开了。

「孝则,对不起。」我在心中不断地诉说著。

一口气骑著脚踏车狂奔,渡过河川到达邻镇时,情绪多多少少镇定下来了。我摸摸口

袋,凑了凑零钱也只有大约一百日元而已,所以我必须有效地利用这一百日元让我找到朋

友。

不知如何是好的我,打了电话给他的好朋友刚。我告诉他状况,他便骑著摩托车来接

我,并且送我到大家的聚集地。其中虽然有第一次见到的人,但是大部分都是他的游玩同

伴。

起初大家问了我一大堆的问题,十分地关心他,但是这种心情并没有持续很久。

「那家伙也真是够笨的了。」那些警察可不是才单单审讯这么简单。

「没问题的啦,想点办法吧!」

「总之,先留在这,你没别的地方可去吧?」

「可是…」

「哎呀,再想也是没办法的吧?」

是的,我再想也是没办法,现在我是什么事都办不到。不知不觉的,我开始像平常一

样地和大家喝酒、吸强力胶。但和平常不一样的是,他不在我身边。刚他们一边看著杂志

一边谈论摩托车,一边沉浸在梦中,一边笑著。

我刻意和大家保持距离,自己一边做体操一边想著他的事。

我用力地吸了一口从刚那儿传过来的强力胶。

孝则…抱歉…只有我逃出来…因为…因为我不想被捉到嘛~孝则…抱歉…对不起…只

有我逃出来…逃出来~真是抱歉。

我听到一点点刚他们说话的声音,不过我听不清楚对话的内容,有时候还听到像笑声

一样的声音。

好寂寞矮孝则。

孝则现在怎么了呢…明天见不见得到孝则呢…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得到孝则呢…到什么

时候才可以见得到孝则…不可能见得到孝则了…为什么孝则不在这…我好想见孝则碍孝则…

孝则…孝则…「糟糕!!失去理性了!!」刚的声音,突然传到我耳朵。一瞬间我恢复了

意识,但是空气似乎变了,他两眼无神,但是却紧盯著我不放。

「失去理性了。」我再一次以我的眼睛,看著说那句话的刚。反射动作似的,我感觉

心脏快要停止了。

「会被侵犯。」感觉到恐怖的一瞬间,和他之间的「朋友」距离已经不在了。

「会被侵犯。」还来不及害怕,我已经被他压住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求求你住手,求求你,快来人阻止他啊!!谁来救救我啊!!」

真不敢相信,居然有个家伙骑在我身上,那个人的确是刚,是孝则的好朋友。这个混

蛋,我怎么能任你戏弄!!我怎么能让你这混蛋得逞!!

我的理性到此为止。

「住手!!」我发狂似地乱打乱踢。

突然不知是谁的手把我的四肢按著不动。

左脚、右脚、右手、左手,全部都被人给制住了,就算想抵抗也抵抗不了,然後我的

裙子被人掀开了。

「不…不~~~~~」我大声叫著。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碍求求你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求求你…

求求你救救我碍快来救我碍救救我碍求求你快来救我碍求求你…救救我啊孝则…我原本闭

上的眼睛,「唰」的一声突然睁开眼睛瞪著刚。安静下来了,彷佛变成娃娃的我,动不了,

也发不出声音。

为什么?不信任感、恐怖感、嫌恶感、罪恶感,什么都感觉不到。

取而代之的,只有一身的无力感。

随便你们了,放弃吧…不!!不是放弃。对,是吓呆了,差不多是那样了。

注意到我的样子,刚他们也停止了动作。我用废人似的眼睛直视他,开口说话了。

「喂,我说住手。」

「…………」

刚一声不响地离开了我的身体。

「…对不起。」

我听到了我所认识的刚的声音了。但在冷漠的空气中,这句话听起来既随便又痛苦。

我一声不吭,其他人也不敢说什么。

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沉默还是继续著。

「真的很对不起…」

才不是对不起呢。

一想到这就感到悲哀,但我绝对不要在这哭。

才不是对不起呢。

又想了一次,但我後悔了,明明已经瓦解的心还残留著馀温。

不可原谅。

真差劲!这些家伙真是差劲透顶了,完全没想到被警察逮捕的孝则。

竟然想强逼好友的女朋友就范,真令人不敢相信。刚和其他的家伙都是孝则的朋友,

这些家伙们之间,所谓男人之间的友情就只有这种程度,我再也不相信男人了。对他们来

说,身为好朋友女友的我,应该不能把我当异性才对,应该不能把我当女人看才对。就算

把我当女人看,也不能够侵犯我啊!如果说没有失去意识的话,我也只是一个人,什么友

情、爱情,那只是单方面的认知罢了。

朋友的男朋友,就不是男的,我不把对方当男的看,不把对方当作异性。

男朋友的朋友,就不是男的,我不把对方当男的看,不把对方当作异性。

这个原则崩溃了。

最後结局是,对男人来说只有异性,而男人的下半身是没有什么理性可言的。

没有办法再回到他家里,我也不想再见到他的朋友。

因为之前和他在一起,每天沉浸於两人的生活,根本没有跟他以外的人连络过,所以

现在就没有可以依赖的朋友了。好想见他,於是我拿起公共电话的话筒,拨了一通电话到

他家。

「嘟噜噜噜…嘟噜噜噜…嘟噜噜噜…嘟噜噜噜…」

没人接电话。我在电话亭中蹲了下来,回想起和父亲大吵了一架的他,他报警的母亲,

以及当时在斜眼偷看而匆忙赶来的警官後,却仓皇逃出来的自已。

「真的不大妙!!」所以我真的逃走了。我无法想像被警察逮捕的他,会遭受到什么

样的处分?尽管如此,我还是再打了一次电话。无论打几次…无论几次,还是没人接。

「好想见他…」现在的我,只能回想著和他分离之後所发生的种种悲惨变故。

我绝对不要,不要抛下我独自一个人,我不要啊!!

我把公共电话的话筒挂上後,就这么走进位於眼前的高楼大厦中。

我坐上电梯,按下最高的十四楼的按钮。到达十四楼之後离开电梯,沿著逃生梯来到

了屋顶。

我受不了了!我不要一个人!!

我的脑子变得无法再思考任何事情。屋顶的四处设置著栏杆,如果越过栏杆的话,就

可以走到最边缘的地方了。我站在大楼的边缘,一步、然後又是一步。但是越接近边缘,

心中就越感到恐怖。在不经意瞄了脚下一眼的时候,那一瞬间,因为害怕而被吓得腿软的

我,跌坐在地上。

好可怕,我没办法跳下去…但是我不知道从明天开始,我要怎么活下去。我什么都不

知道,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在大楼的逃生梯上睡著了…「你那么喜欢做爱吗?」我又

听到了父亲曾说过的那句话。

之後,我在许多朋友的家之间流浪著。

他进入了一家帮药物中毒者戒掉毒瘾的单位,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有好几个男

性朋友曾收留过我,一开始他们会说「真是难过碍」等等的话来安慰我,但是他们会关心

我、安慰我,只不过是一种想要达到目的的手段罢了。收留我的男人,最後一定会侵犯我,

不过,我也已经习惯那种事了。如果要他们收留我,最後会演变成这样我也没办法。相信

在那种情况下,大家都是一样。

我受不了了!我真的受够了!!为了逃离这种生活,我去拿了一份「打工新闻」的免

费刊物。

我在上面看到位於汤岛的餐厅式卡拉OK所刊载的求职广告,日薪是一万日元。当时的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到银座或是六本木等地的俱乐部工作,所以在一万日元的吸引下,我

便到汤岛的店里工作了。

在餐厅式卡拉OK打工,一天收入有一万日元,我只要唱唱歌、喝点酒、陪陪男人、给

他们吃点豆腐就好了,真是再也没有这么快乐的工作了。所以我马上就习惯了陪酒的工作,

不可思议的是,金钱满足了我的所有。

我心想,没有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吧?

「爱」

大家称呼我「爱」的名字,就是在这个时候拥有的,那时是我刚满十六岁的秋天。

为了要成为一个大家都喜爱的女孩子,店里的妈妈桑便替我取名为「爱」。在那之後,

我所认识的人们都叫我「小爱」。以「爱」这个名字,再度展开了我新的人生。

对16岁的我来说,可以让我昂首阔步的地方就是涉谷及新宿。

我讨厌打败仗。

来往於迪斯可之间,朋友会不会增加?走在路上,会不会被人搭讪?这就是用来衡量

女人魅力的标准。

从百货公司偷来的黑色套装,里面是豹纹的衬衣,脚上穿的是後跟都快被磨光的白色

或黑色高跟鞋,当然高度还是在⒎公分以上,头发则是用双氧水去色,然後吹成高高的发

型,这就是我最佳的战斗状态。香奈儿或古奇这些名牌我都不知道,只是照著看到的服饰

穿著类似的样子上街。

一开始我是以六本木的迪斯可女郎以及在涉谷出没只想展示自己的身体,但其实有点

土气的女郎为范本。像在新宿区公所大街上的阻街女郎般物色男人,然後像哈姆斯特丹的

橱窗女郎般地引诱他们,我无意识地对觉得不错的男人进行目送秋波的捕获作业,而对比

自己好的女人则以威吓的方式赶走她们。这样的我,每天快乐的不得了,连不安都忘记了。

我以交游广泛以及和许多男性发生关系而感到自豪。

即使别人在背後对我指指点点,但因为快乐所以也不在乎。什么要好好爱惜自己的身

体啦,对亲人的歉意啦,对男朋友的内疚什么的,这些值得嘉许的道德观都已经失去,对

那些还在参加交友派对的家伙,和都快30岁了却还自叹没有姻缘的老大姐嗤之以鼻。每天

我都以日渐增多的男人电话号码而自傲,就这样地反覆过著看似快乐却天真得可以的日子。

那一天就同如往常一样从迪斯可回来的清晨,我为了找男人而和朋友在涉谷的中央街

及公园街闲逛。

「叭叭」」

听到汽车的喇叭声,我们回头一看,看到的是一台敞篷宾士。

「哇!好帅啊!今天就决定跟他走了。」

被高级车所吸引,於是就自作主张地决定了今天的对象。但在那一瞬间从车上下来的,

是一个看不出年龄、感觉怪里怪气的男人。

比⒈⒍0公分的我还矮,穿著不合身的灰色双排扣西装,脖子上打著橘色的华丽领带,

手上载著亮晶晶的纯金劳力士手表,脚上黑色WINKCHIP的皮鞋擦得发亮。他从粉红色的衬

衫中伸出的头像鸟一般死气沉沉的还十分猥琐,脸的正中央突起了如钩子一般的鹰钩鼻。

只是这样就够引人侧目了,更何况他还将染成茶色的长发用橡皮筋绑在脑後,穿上西装後

更像是支骨瘦如柴的鸟,也可以说感觉上就像「奥兹魔法使」中贪吃的魔法使变装成人不

像人的样子。

他带著很诡异的笑容走了过来。

「呐,要不要去喝杯茶?」

「不去!」

我和朋友很乾脆地拒绝了。

在当时,我们之间流行著「车僮」和「饭僮」这样的话,如果是朋友正在追的就不算。

而指那种会开车来接送的男人(车僮)和有一点钱会请吃饭的男人(饭僮),还有会依你的请

求送你礼物的男人(贡君)。撇去外表不谈,忠诚又听话,能有这样的男人养是件非常得意

的事。

那个男人虽然开外国车看起来很有钱,但我们还是没有那个勇气和他过夜,可是肚子

又饿,没有交通工具,身上也没钱。

「利用他一下吧!」

我对朋友使了个眼色,两人便上车和那个男人朝著银座的东急大饭店而去。我们和这

个男人在饭店的候客餐厅吃饭,并没有特别聊什么,只是一边听著那男人得意地说他自己

的事,并对他津津有味的询问加以回答而已。真的只是吃饭而已。

在银座的饭店用餐,还有宾士,加上用戴著劳力士的手拿金卡结帐,对16岁的我来说,

那是让人非常目眩神迷的行为。年轻又有钱,虽然丑了一点,不过想想还是可以用,於是

就问了他的电话号码後回家。

我们两个人要求他送我们到我们家附近,而就在车子开走之後,我们就一边尽情地嘲

笑这个请我们吃饭的男人,一边和要坐车去上班的人们朝反方向往家中走去。身穿华丽的

打扮但脸上的却早已脱落的我们,在那些上班族的眼中一定很滑稽吧!

这就是和石川秀之的相遇。

石川先生大约30岁左右,职业不明,他本人说他是医生,但真正如何就不知道了。住

在世田谷的高级住宅区,一个月房租要四十多万的大公寓。他总是得意地使用肩挂式电话,

看起来虽然很俗气,但这却是有钱的象徵。

我介绍了很多朋友给他认识。他的高级公寓总是像高级公关小姐的候客室一般,有著

许多年轻的女孩聚集著,空气里充满著女孩子特有的香气。在我的玩伴中没有一个自己住,

彼此的家距离都很远,但是最後一班回家的电车载不走我们这些不良少女。对离家出走的

我们来说,石川先生的家,就如同随时都可以进去的高级饭店般地任我们使用。简单的说,

这就是我们的聚会场所。

应该是一个人生活的石川先生,他家的化台以及洗脸台,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很多香

水及流行的化品。每个人都可以随时淋寓化以及伸懒腰,於是大家便开始向石川先生撒娇,

想要更多的东西。

「呐、一起去玩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用熟悉的撒娇声说话。

「晚上用石川先生的金卡来让我们好好地玩乐吧!」

也有这样厚脸皮的请求。

「希望今天可以碰到很棒的男人。」

我拿起石川先生家的香水喷在脖子上。

每天过著这样随便的日子,但是,石川先生也不是笨蛋。

「你们!自己去找房子吧!」

就在相遇一个月之後,石川先生要我们自己去租房子。可是没有钱又没有工作,而离

家出走的女孩更没有保证人。光是考虑如何过完今天就让我们烦恼,更别说是一个人过日

子了。

他不知道是不是看不过去,还是真的要赶我们离开这间屋子,石川先生借了我一些钱

并担任我租屋的保证人。

虽然很令人高兴,但借来的钱我没办法还。不过石川先生还是对我说∶「那也没有关

系。」

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们那么好?借给我这么多钱不就等於把钱丢掉一样吗?而且还

为离家出走的小女孩当保证人。真是奇怪的家伙。

内心虽然这么想,但这是个机会。

「这样,就可以随自己的喜欢带男人回来了。」

我是真的很高兴,这是16岁的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一个人过日子。

石川先生帮我租的公寓,是一间在目黑区的套房,用同一色系装潢起来的房间中,

14个榻榻米大的组合地板加上一套卫浴设备,一个月的房租要十三万八千日元。虽然房租

很贵,但是当时组合地板及同一色系非常流行,所以尽管是有点过份,但还是想住看看。

「既然这样的话,就好好地去找个工作吧!」

我第一次想去找个工作。「要工作罗,加油吧!」心中这么决定著。

就这样我的「水之花道」(色情之路)就此展开了。

虽然之前曾在汤岛的卡拉OK工读了⒊个月左右,但是无法相比的是,六本木俱乐部的

华丽、耀眼、豪华让我心跳不已。想到可以真的进入接客的行业,我的心既兴奋又喜悦。

六本木俱乐部的女老板以及姐姐们真的是好人。

她们都很会化,总是穿著很好看的衣服,闪亮的宝石戴在美美地手上,摆出「这可不

是玩具喔!」般地姿态将闪闪亮亮的手表戴上,全身上下都是来自异国的甜美香味,这才

真正是女人的模样。和她们比起来,自己真是自残形秽,就好像月亮和鳖。

「好!加油吧!」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一直不断地在读伟人传记,例如「海伦.凯勒」、「居礼夫人」

和「南丁格尔」。因为双亲总要我读各种传记,想要我变成伟大的人,所以要我向历史上

的人物学习,他们一定是这样期待的吧?但是在传记中,值得我崇拜尊敬的女性根本一个

都没有。每一个伟人的生活方式就好像是在说谎,不管谁的人生我都不羡慕。

违背了双亲的期待,我第一个尊敬的人,以「要像她一样」为目标的是那些接客的大

姐。

不管往什么方向都不能按照自己意愿努力的我,比任何人更讨厌「努力」这个字的我,

如鱼得水般地鼓足干劲开始工作,心里就好像把油倒在火中一般地开始燃烧。

记得小时候要去远足前,我总会兴奋得睡不著觉,计划著可以带的三百日元以内的点

心,努力地考虑著要买些什么,而且从前一天就开始整理自己的背包。我每天就带著如同

记忆中这般快乐地展开冒险。每次要出发到六本木时,就好像小学时的远足或是运动会般

高兴得无法自已,在那里满是漂亮的姐姐们以及帅气的男人,我每天晚上的心情都非常高

昂。

渐渐地我变得愈来愈奢侈。

想要套装。

想要皮包。

想要戒指。

想要手表。

这个也要,那个也要。

付了十三万八千日元的房租,买了想要的东西,即使一点点距离也坐计程车,钱一

下子就没有了。

当时进到店里时心想一天有二万七千日元接客的工读费应该就满足了,但露出诚恳笑

容的纯净少女,一瞬间就被金钱及欲望给污染了。

这些渴望的饰品及名牌,都只是夸饰自己外表的道具,是为了装饰空虚自己的必需品。

不知当时是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可悲呢?还是不愿去察觉?渐渐地无聊的愿望愈来愈膨胀,

到了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的地步。

总之就是愈来愈想要、愈来愈想要钞票,於是我开始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的标准和营

业额。

接客这种工作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是很辛苦的职业。每天要打电话给客人,对待客人

要极为细心以免失礼。因为有客人就有薪水,所以只要多注意细节及多花些心思,自然就

能让客人记得你。遥遥在我之上的一流大姐们,每天都会详读报纸「日经新闻」,所以不

管接待任何职业的人都可以谈得非常投机。在那个充满好奇与未知的世界中,我想和更多

的心灵亲近,也真的遇到了很多的人。

在那有一个被称为No.1非常可爱的女孩子,她的名字是仓地明美。19岁的她,拥有令

人非常羡慕的外表,明明身高只比我高⒈、⒉公分,但脚的长度不管怎么看都相差很多,

小小的脸蛋有如洋娃娃一样的完美,即使是身为女性的我看了也十分著迷。因为有著容易

亲近的笑容及爽快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很喜欢明美,而且她全身都是香奈儿,身上总是

搭配著许多从来没有看过的高贵金属及毛皮,总之,从上到下看起来就是非常的「俱乐部」

的风格,可说已经到达接客行业中最高级的打扮了。

那时的我,香奈儿是什么东西根本还不知道。

虽然有时会在银座的百货公司看到香柰儿品牌的店,一面想著原来就是这个,一面跑

了进去。但是一看我皮包中只有三万日元,再看到架子上还差一个零的价格,就不由得倒

吸了一口气,像逃跑一般地离开。我觉得自己有点丢脸,并对明美和我的生活竟然差距那

么大而感到愕然。

最初我一个人住在目黑的公寓,明美则是住在自己家。

「我想一个人祝」

「那就搬到我住的附近来吧!」

就这样明美搬到我住的附近,而我们也开始玩在一起。

虽然说一个人很自由,但总觉得孤单。家搬到附近的明美和我,两个人日以继夜一

直到处玩著。

夜晚六本木街道的霓虹灯,和一万个蒂芬妮的宝石排在一起,有著相同的光辉及魅力。

未曾和明美相遇的我,不管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加油,都不可能在这条街上昂首阔步,不论

是在视觉上或在金钱上都不可能。可是因为和明美亲近的关系,我可以抬头挺胸地走在六

本木。和明美成为朋友之後,我和六本木的距离就缩短了。

她是一个很大方的姐姐,也是个很照顾我的姐姐。

我生并痛苦的时候她会来看我,我金钱有困难的时候她会资助我。可是当我想一 个

人的时候,这份温柔就成了累赘。有时心里有很多事情在烦,便会想和别人保持距离,这

时就会用答录机。当然,她的电话也不接。

虽然如此,她还是会一直地打电话过来。

「喂,不在吗?」

「喂,你在那里呢?」

「喂,你在做什么?」

「喂,你在睡觉吗?」

「喂…」

「叮咚、叮咚。」

最後,她就会跑到我家来按门铃。

「爱,你在吧!」

明美吓人的声音在屋子的最里面就可以听得到,如果不马上开门的话,她就要开始敲

门了,她会来的原因是因为经过我家时看到窗户开著。

「这个劳力士是白金的喔!」

「宝格丽的项链,三百八十万日元!」

明明没有拜托她还特意拿来给我看。但说到「宝格丽」,一直只有想过「优克尔特」

那些小牌子的我,看到了之後确实很想要。

我不想听到她说的话。不管是脸蛋或是身材都比我好,家又有钱的明美当然会吸引男

人们的视线,这是我最不能够适应的。虽然一方面和明美愈来愈亲近,但心中不知从何而

来的痛苦,也渐渐地涌了上来。

顺子。

她也是存在我心中的一个憧憬。

她拥有的是吹弹可破的白色肌肤,一头乌黑的长发和亮红色的口红互相辉映的成熟女

性。在她旁边的男人总是以群计算,「女王陛下」这个名词大概就是为她而存在的吧!

当时,她所喜欢的对象是是个身高⒈⒎⒍公分、拥有适合白衬衫的古铜色皮肤、膨松

的长发和有一点羞涩笑容的人,再加上18K金的项链和劳力士表,喜欢他的女孩子也是一

大票,就好像当时极为出名的「迪斯可的黑衣人」一般。

顺子很简单地就问出他的电话号码,几乎每晚都打电话给他,然後就和他睡觉。但是

她依然一副不是很高兴、一点也不雀跃的样子。她是用一副「这是理所当然的」表情,淡

淡地说著那一晚的事情。

问出电话号码之後,她和他通了几次电话,但一直无法约定下次约会的时间。那个晚

上原本我们是和她在一起的,但後来她说∶「现在要去和他见面。」依然看不出高兴的样

子,就这样和我们分道扬镳。

但是,不到一个小时之後,她又回到我们这边。

总是趾高气昂、冷漠得令人感到厌恶的她,看得出眼中闪著泪光。即使如此,她仍然

不甘示弱地假装平静,冷淡地无感情般说著刚才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短短对话。

「你要在这里睡也可以,可以借我十万日元吗?你喜欢我吧!」

「我要回去。」

她毅然决然地说出口,转身就离开了他的房子。

然後,就立刻回到我们这边。

对她来说,向男人拿钱是家常便饭,但是如果男人向她拿钱,那是她自尊心所不允许

的,她这种明快拒绝的心情我非常了解。

而且因为是在我们前面,所以她绝对不会哭出来,自尊支配著她,在之後她还是装作

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总是喝了酒开始大闹的她,好像失去了什么…顺子藉著喝酒

醉,已不知道和多少男人睡过,更离谱的是连朋友的男人也睡了。在明美出国旅行的那段

时间,她甚至向明美的男朋友下手。

「喂,是我。我跟你说,我昨天跟你的男人睡了。就这样,拜!」

还打电话给明美做了这样的留言。

那个时候,明美才刚开始和他的男朋友交往而已。

奈绪。

除了气量狭小之外,她也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子。

因为本身没什么自信而产生的对抗意识,所以即使是用不好的手法,都要表现出不肯

服输的态度。

例如∶明美因为出国旅行而家里没人,她就会吃定明美大方的性格,而要求让她使用

明美的房间。在那个房间里,手表、宝石、名牌服饰等,一应俱全。

然後带男人到那里去。

「怎么样?这个房间不错吧?这全都是我的喔!」

她只要从糟老头的手中骗到钱的话,即使是在便利商店买个几百日元的东西,都会特

地拿十万日元出来,然後再抽出其中一张一万日元来付帐。更离谱的是,还私自将明美的

宝石饰物像自己的东西一般穿戴在身上出去玩。

在六本木朋友间所谓的「友情」,其实不知道掺杂了多少的「羡慕」及「嫉妒」。这

些可想而知的事件每天在六本木不知道有多少,其中虽也有令人生气的事,但那都是些不

知从何而来的妖艳女子所引起的。

所有的原因都来自於「异性」的存在。当得到令人注目男性的一瞬间,内心的自尊就

立刻满溢出来。

我是如此,我的朋友也是如此,其他姐姐们也常追著艺人们的屁股跑。

不过不是一般的死缠烂打。就像在六本木等地方,只要每晚都出现的话,一个星期最

少就可以见到一个艺人。当然这也仅限於流行的店、酒吧以及艺人聚集的场所,只要在那,

歌手、演员、偶像甚至连搞笑艺人那些平常看起来遥不可及的人,都可以在这和他们像普

通人一样玩在一起。不可思议的是女性的艺人很少,以男性艺人居压倒性多数。

能够和那些男人打招呼、一起喝酒,甚至是一起做爱,这些都是我们最爱不过的事情。

总之大家都想和有名的人睡觉,当然是因为趣味本位和好奇心的关系,不过能和艺人

睡觉表示自己有这份能耐,所以我们也就很简单地张开了大腿。

「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到了隔天,这句一定会变成嘴中听似毫不在意的玩笑话,即使是和好笑的人或丑的人

睡,只要是和名人睡都会觉得骄傲。

可是对那些艺人来说,他们也只是刚好与这些小姐对上眼,玩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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