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男神色暗淡地拿着托盘走出房间。我好几次想把逃走的计划告诉他,又想到美少女的话便又打住了。不管怎么样,明天一到,什么事都会有个了断。
(奥斯曼土耳其收税吏的日记>读着读着,我又变成了收税吏伊凡阿尔姆多哈。白天我在巴格达的街上巡回走着,傍晚喂喂两只鹦鹉,夜空挂着剃刀似的细长月亮。远方传来有人吹笛子的声音。黑奴在房间里烧起香,并用苍蝇拍在我周围赶着蚊子。
我三个妻子中的一个,就是那哑巴美少女,正在床上等我。
月色真美啊。她说。明天就是新月的日子了。
我说,我要去喂鹦鹉。
鹦鹉不是刚刚喂过吗?美少女说。
哦?是吗?我说。我老是在想着鹦鹉。
她脱掉衣服,我也脱掉衣服。她的身体滑溜溜的,气味非常美妙。剃刀似的月光在她身上投下奇妙的光线。笛子声音还继续不断。我在挂了蚊帐的大床上拥抱她。床像停车场那么大,隔壁房间鹦鹉在叫着。
月色真美。过一会儿美少女说。明天就是新月的日子了。
对呀,我回答。“新月”这字眼好像似曾相识。我唤了仆人来,躺在床上抽起水烟。
新月这字眼好像听过啊。我说。可是却想不起来。
新月的夜晚降临时候,美少女说。很多事情都会弄清楚的。
确实像她说的。新月的夜晚来;临时,很多事情自然会搞清楚的。
于是我就睡了。
5
新月的夜晚,像瞎眼的海豚一般,悄悄来到。
不用说图书馆的地下,是深得看不见天空的。可是那深深的蓝墨水似的黑暗,却穿过重重铁门和迷魂阵,静悄悄地把我团团围住。总之新月的夜晚来临了。
傍晚时分,老人来检查我读书的进展情形。他穿着和上次完全相同的衣服,腰上依然插着那柳条。他看过读书的进度之后,好像觉得相当满意。因为他满意,所以我也有点高兴。
“嗯,不错!不错!”老人说着,抓抓下颚。“比我想象的进展得快,真是个乖孩子。”
“谢谢夸奖。”我说。我非常喜欢人家夸奖。
“如果能早一点把书念完,”老人说着就此打住,一直凝视着我的眼睛。老人看了我很久。我好几次想避开他的眼光,却避不开。老人的一对眼睛和我的一对眼睛好像被什么东西缠结起来似的,不知不觉之间,老人的眼睛愈张愈大,房间的墙壁,被眼球的黑和白整个覆盖了。上了年纪磨损混浊的黑和白。在那之间老人眼睛一眨也不眨。最后终于像退潮似地,眼球又缩回去。老人的眼窝再度断然收回。我闭上眼睛,终于松了一口气。
“如果能早一点把书念完,就可以早一点离开这里,其他的事别乱想,好不好?”
“好。”我说。
“有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老人说。
“母亲和白头翁不知道怎么样了?”我试着问看看。
“整个世界都安然无恙地运转着。”老人说:“大家都在想着自己的事,直到那个日子来临以前,大家都在继续活着。你的母亲是这样,你的白头翁是这样,大家都一样啊。”
不晓得他在说什么,不过我还是点头说“是”。
老人出去三十分钟之后,美少女像平常一样悄然走进房间。
“是新月的夜晚对吗?”我说。
是的。美少女安静地说,悄悄在床尾坐下。由于新月的黑暗,我的眼睛扎扎地刺痛。
“真的今天要逃出这里吗?”我问。
美少女默默点点头。她看起来非常疲倦的样子。脸色比平常谈,后面的墙壁仿佛可以薄薄地透视过去。她身体里的空气微微地震动着。
“你不舒服吗?”
有一点。她说。因为新月的关系。一到新月,很多事情都会开始不对劲。
“可是我没怎么样啊。”
她微微一笑。你没怎么样,所以没问题呀,一定可以逃得出去。
“那你呢?”
我的事我自己会打算,所以你只要为你自己打算好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我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
那只是心理作用而已。少女说。真的,你已经变强了,以后还会变得更强,强得谁也胜不了你哟。
“真的吗?可是我不觉得啊。”我说。
羊男先生会带路,我一定会在后面跟着来,所以请你先逃吧!
我点点头,少女便像被吸走了似地消失无踪。少女消失以后,我非常寂寞,觉得今后好像再也看不到她了似的。
九点钟以前,羊男端了一整盘甜甜圈来。
“晦!”羊男说:“听说今天晚上要逃出这里呀?”
“你怎么知道?”我有些吃惊地问。
“有一个女孩子告诉我啊,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哟,这一带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我一点都不知道。是你的朋友吗?”
“嗯,是啊。”我说。
“我真希望也有那样的朋友。”羊男说。
“只要从这里逃出去,羊男先生也一定可以交到很多朋友。”我说。
“要是这样就好了。”羊男说:“因为搞不好你跟我都要遭殃啊。”
“对。”我说。所谓凄惨的情况到底有多凄惨呢?
接下来我们两个一起吃甜甜圈、喝葡萄汁。我虽然一点食欲都没有,还是勉强吃了两个甜甜圈。羊另一个人吃了六个,真不得了。
“要做什么以前,必须先把肚子填饱。”羊男说。然后用胖胖的手指擦擦嘴角沾着的砂糖,嘴边全是砂糖。
不知道什么地方的挂钟敲了九点。羊男站起来,挥挥衣服袖子,让衣服更贴身些,是出发的时候了。
我们走出房间,走在阴暗的迷魂阵似的走廊。为了不要吵醒老人,我们努力不发出脚步声。我在半路上把皮鞋脱掉丢在走廊的角落里。虽然把刚花了两万五千元才买到的皮鞋丢弃,实在可惜,但是也没办法。再怎么说,我都不应该误闯进这奇怪的地方的。皮鞋掉了,母亲一定会非常生气吧?如果向她说明,是为了免于脑浆被吸掉才丢掉的,她大概也不会相信吧?不,一定不行,她会认为我是掉了鞋子以后,为了瞒她而随便编的谎话吧?那倒也是,谁会相信在图书馆的地下室脑浆会被吸掉呢?说出真正的事实却没有人肯相信,一定非常难过吧。
跋涉到铁门之前的漫长道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羊男在我前面走着,羊男比我矮半个头,因此羊男那装上去的耳朵,就在我鼻子前面上下摇摆着。
“晦,羊男先生。”我小声问他:“我现在回去拿鞋子行不行?”
“什么?鞋子?”羊男吃了一惊地说:“这不行啊,把鞋子忘掉吧,脑浆不是比鞋子重要得多吗?”
“是。”我说,于是我把鞋子忘了。
“老爷爷现在虽然睡熟了,可是那个人一看就是非常敏感的人,还是多注意一点好。”
“是。”我说。
“路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以大声叫嗅。如果他醒了追过来,我就什么也帮不上了。被那柳条一抽,我就毫无办法抵抗。”
“那是特别的柳条吗?”
“这----我也不清楚。”说着羊男考虑了一下。“可能是非常普通的柳条吧?我不太知道。”
我也不太清楚。
“喷!”过一会儿羊男问我说。
“什么事?”
“你那双皮鞋,忘了没有?”
“噢,忘掉了。”我说,可是他这么一问,我又想起我那双皮鞋了。那是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一双非常重要的皮鞋。会发出咯吱咯吱舒服的声音的有气派的皮鞋。我掉了它,或许母亲会虐待白头翁也说不定,因为她觉得白头翁很讨人厌。
其实白头绪一点都不讨人厌,白头翁很安静而乖巧,比起狗静多了。
狗。
一想到狗,就不由得冒冷汗。为什么大家都在养狗呢?为什么大家不养白头翁呢?为什么我母亲那么讨厌白头翁呢?为什么我要穿那么高级的皮鞋上图书馆呢?
我们终于来到铁门的地方。新月的黑暗似乎更加浓重了一些。
羊男在两边的手掌吹了一口气,手一下握紧一下张开。然后把手插进口袋里,悄悄拿出一串钥匙,然后看看我,微微一笑。
“不能不放轻一点。”羊男说。
“是啊。”我说。
沉重的铁门钥匙吱咯一声开了,虽然声音很小,还是让身体沉重地一震。停了一会儿,羊男悄悄推开门。门后完全的黑暗,像柔软的水似的压过来。新月使得空气失去了调和。
“不用担心。”说着羊男拍拍我的手腕。“一定会顺利的。”
是吗?真的会很顺利吗?
6
羊男从口袋里拿出手电筒,拨开开关。黄色的光线悠悠地照着阶梯。楼梯上面就是那莫名其妙的迷魂阵了。
“晦,羊男先生。”我问他。
“什么事?”
“你知道那迷魂阵怎么走吗?”
“我想大概想得起来吧。”羊男没什么自信地说:“这三、四年没走过,所以不敢说,不过应该可以弄清楚吧。”
虽然我变得非常不安,可是一句话也没说,现在再说什么也没有用。结果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羊男和我脚步没出声地悄悄爬上楼梯。羊男穿着一双旧网球鞋,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打赤脚。羊男走在前面,手电筒只照着他自己前面,因此我只能在一片漆黑里前进。老是撞到羊男的屁股。羊男脚比我短得多,我走的速度总是比他快。
阶梯冷冷的,湿湿的,石阶棱角已经磨圆了,好像几千年前就有的阶梯似的。空气里没什么气味,但有些地方却明显地具有层次,因层次不同密度和温度也不同,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大概是害怕得没有多余的心情去注意吧。有时好像踩到虫子,软绵绵的,或硬绑绑的,脚底可以感觉得到。因为暗暗的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大概是虫子吧,不管是什么,都令人觉得非常不舒服。还是应该穿鞋子才对。
花了很长的时间爬到楼梯尽头时,我和羊男都松了一口气,脚都冻僵了。
“真是不得了的楼梯啊。”我说:“下来的时候倒不觉得有这么长。”
“这以前是个井。”羊男告诉我说:“不过水都干枯了,只好改做其他用途。”
“哦?”我说。
“详细情形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这么回事。”
然后我们站上去,朝着大成问题的迷魂阵前进。在第一个岔路,羊男往右走,想了一下,又退回原位向左走。
“有没有问题呀?”我还是很担心地试着问他。
“噢,没问题,错不了,是这边。”羊男说。
我还是觉得不安。迷魂阵的问题点,在于你若不走到尽头,就不会知道那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而当你走到底,发现是错的时候,却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迷魂阵的问题点。
羊男好几次迷惑了,退回来,再往前走。有时候站定了,用手指在墙壁上抹一把试试看,或耳朵贴在地上听一听,或和在天花板做巢的蜘蛛喃喃低语什么,或闻闻空气的味道,羊男或许具有和一般人不太相同的记忆回路。
时间一刻一刻地溜走,好像快要天亮了。羊男偶尔从口袋掏出手电筒,确定一下时间。
“两点五十分。”羊男说:“不久新月的力量就愈来愈弱了,要提高警觉哟。”
被他这么一说,真的觉得黑暗的密度已经开始变化了。眼睛的刺痛仿佛也减轻了一些。
我和羊男加紧赶路,说什么也要在天亮以前赶到最后一扇门才行。要不然老人醒过来,发现我和羊男失踪了,立刻从后面追来,我们就完了。
“来得及吗?’我问羊男。
“嗯。没问题,接下来的路我都想起来了,你不用担心,一定让你逃出去,你相信我吧!”
羊男确实好像想起来怎么走了,我和羊男从一个转弯到一个转弯地脱出迷魂阵,最后终于来到笔直的走廊,羊男的手电筒光线照到走廊尽头,隐约看得见门了,从门缝里透进淡淡的光线。
“你看,我说的对吧。”羊男得意洋洋地说:“来到这里就没问题了,接下来只要从那扇门走出去就行了。”
“羊男先生,谢谢你。’我说。
羊男从口袋掏出钥匙串,把门锁打开,门开处就是图书馆的地下室。电灯从天花板垂下来,那下面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老人,正注视着这边。老人身旁坐着一只大黑狗,脖子上套着镶有宝石的颈圈,眼睛是绿色的。正是以前咬过我的那只狗,狗咬着血淋淋的白头翁,紧紧地咬在牙齿之间。
我不由得得悲痛地大叫一声,羊男伸出手来扶着我。
“我在这里等了很久了。”老人说:“你们好慢哪。”
“老师,这因为为种种原因……”羊男说。
“吓!少说话!”老人大吼一声,从腰间抽出柳条,在桌上啪嗟打了一下,狗竖起耳朵,羊男闭嘴不说,周围一片寂静。
“好哇!”老人说:“看我怎么来修理你!”
“你不是在睡觉吗?”我说。
“呵呵。”老人冷笑道:“自作聪明的小子,是谁告诉你的啊,我可没那么好骗,你们在想什么,我还摸不透吗?”
我叹了一口气,真是没那么容易啊。结果连白头翁都牺牲掉了。
“你这家伙。”老人用柳条指着羊男说:“我非把你撕成一片片丢进洞里喂蜈蚣不可。”
羊男躲在我后面全身发抖。
“还有你!”老人指着我:“我要把你喂狗,只留下心脏和脑浆,身体全部让狗咬碎直到血肉模糊像泥巴滩在地上样为止。”
老人乐得大笑,狗的绿眼睛开始闪闪发光。
这时我发现被咬在狗的牙齿之间的白头翁,好像渐渐膨胀起来,白头翁终于胀得跟鸡一样大,简直像千斤顶似的,把狗的嘴巴胀大裂开,狗想要哀号,却太迟了,狗的嘴巴裂了开来,霎时只听见骨头飞散的声音,老人赶紧用柳条打白头翁,可是白头翁依然继续膨胀,这下竟把老人紧紧地逼到墙边,白头翁已经变得跟狮子一样大,而整个房间都覆盖在白头翁坚固的翅膀拍扑之下了。
快,趁现在逃出去呀!后面传来美少女的声音。我吃惊地回头看,后面却只有羊男,羊男也好像发愣地往后看。
快,快点逃啊!又再听见美女的声音。我拉起羊男的手,向正面的门跑,然后打开门,跌跌撞撞地跑出外面。
早晨的图书馆里没一个人影。我和羊男跑过走廊,撬开阅览室的窗子逃出图书馆。然后继续拚命跑,直到喘不过气来,终于跑累了,趴倒在一个公园的草地上。
当我醒过来时,却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羊男已经无影无踪。我站起来,大声喊着羊男,却没有回答,天已经大亮,清晨的一线阳光正投射在草木的枝叶间。都不知道羊男到什么地方去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做好早餐在等我。
“早啊。’母亲说。
“早安。”我说。
于是我们吃起早餐。白头翁也正安详地啄着饲料。简直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关于遗失的鞋子,母亲也没说什么。母亲的侧面看起来比平常稍微忧愁的样子,不过也许只是我的错觉吧。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去过图书馆。也曾经想过再到那里一次,去确定一下地下室的人口,可是我已经不想再接近那里了。每次一到黄昏只要看见图书馆的建筑物,就会裹足不前。
偶尔会想到留在地下室的那双新皮鞋,还有想起羊男,想起美丽的少女,不过不管想多少,我还是搞不清楚,到底哪些是真的发生过的事,就在迷迷糊糊之间,我已日渐远离那地下室。
到现在,我那双皮鞋一定还放在地下室的角落里,羊男一定还在这地面的某个地方流浪着,一想到这里就觉得非常悲哀。我所做的事,真的对吗?我连这点都没信心。
上星期二,我母亲死了,举行过一个安静的小葬礼,我就变成孤伶伶的一个人了。我现在,在凌晨两点钟的黑暗中,想着图书馆地下室的事。黑暗的深处非常深,简直像新月夜晚的黑暗一样。
村上春树短篇集
没落的王国
没落的王国背后,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流过。河水非常清澈,里面住着许多鱼,也生有水草之类,鱼就吃这个过活。鱼儿认为王国是否没落,跟他们没什么关系。那倒也是。对鱼来说,是王国或共和国,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既不投票,也不必纳税。
“这档子事,跟咱们没关系。”他们这样想。
我在小河里洗脚,小河的水好冷,脚伸进去一下子就冻红了。从小河这边可以看见没落王国的城墙和尖塔。尖塔上还立着二色旗,迎着风啪啦啪啦地飘扑,走过河边的人,都抬头看那旗子,然后这样说:
“你瞧!那就是没落王国的国旗呢。”
姓Q是我的朋友----或者曾经是。这么说是因为姓Q的跟我,这十年来,彼此没做过任何一件像朋友的事。因此到如今,我想还是用曾经是朋友,这种过去式来说,比较正确。总而言之,我们曾经是朋友。
我每次要向别人说明姓Q的这个人的时候,总会被一种绝望的无力感所侵袭。虽然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擅长说明事情的人,把这一点也算进去的话,要说明姓Q的这个人,就更加是一件特殊的作业,顶难的差事了。而每次做这个尝试的时候,我就会被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绝望感所侵袭。
简单地试试看吧。
姓Q的跟我是同年,却比我长得英俊潇洒570倍,个性又好,又不会向别人炫耀,也不骄傲。就算有人因为某种原因失败了,带给他麻烦,他也绝不生气。“没办法啊,彼此彼此嘛。”他说。不过一次也没听说他带给别人麻烦过。加上教养又好,父亲在四国的某个地方当医生,因此经常有相当多的零用钱,却并不因此而奢侈浪费,经常都清清爽爽的,服装的品味也非常高。
此外还是个运动健将。高中时代在网球队还参加过校际杯比赛。对游泳有兴趣。每星期要上游泳池两次。政治方面属于温和的自由主义派。成绩也----即使称不上出类拔萃----也还算优良。几乎从来不为考试开夜车,不过却没有fails过任何一个学分,因为上课时都很认真听课。
钢琴弹得相当好,有很多比尔艾汉斯(Bill EVanS)或莫扎特的唱片。小说方面喜欢巴尔扎克(Honors de Balzac)或莫伯桑(Guy de Mpet)之类的法国作品,大江健三郎的也偶尔读读,而且能做非常确实的评论。
当然对女孩子也相当有吸引力----没有理由不受欢迎。不过也并不“到处留情”。他有一个相当端庄美丽的女朋友,是某个女子大学气质高雅的二年级学生,每星期天约会。
好了好了。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大学时代的姓Q的。虽然好像有什么地方说漏了似的,不过反正没什么重要。总而言之,姓Q的是个没缺点的人物。
姓Q的那时候住在我隔壁的房间。就在借借盐,借沙律酱之中,我们建立起了交情。不久之后就常常互相到彼此的房间,听听唱片,一起喝喝啤酒。我跟我的女朋友,和他跟他的女朋友,也曾经四个人一起开车到镜仓玩过,我们很合得来。大四那年夏天,我搬出公寓,于是我们就分手了。
我再见姓Q的,是那以后的十年左右。我正在赤圾附近的酒店游泳池旁看着书,而姓Q的正在我旁边的躺椅上坐着。姓Q的旁边坐着一位非常漂亮,身穿比坚尼,玉腿修长的女孩子,她是跟姓Q的一起的。
我立刻就知道他是姓Q的,姓Q的还是依然那么英俊潇洒,三十出头的现在,看来更增添了几分从前所没有的某种类似威严的东西。年轻女孩子们走过的时候,都忍不住要多瞄他一眼。
他没注意到我,本来我的脸就算是比较平凡的,何况还带着太阳眼镜。我迟疑了一下,结果还是决定不打招呼。因为姓Q的正跟旁边的女孩子讲得正热烈,我觉得打搅他们不大好。何况我跟姓Q的之间几乎没什么共通的话题,像我以前借过盐给你噢!我向你借过沙律酱,这种程度的话题也拖不了多少时间。因此我只顾默默地继续看书。
因为游泳池非常安静,因此姓Q的和那女孩子的谈话,难免全传进我耳朵里来。听起来事态相当不简单,我干脆放弃看书,专心洗耳恭听他们两个人的对话。
“可是我讨厌这样嘛,我不是开玩笑。”长腿女孩说。
“不,所以嘛,你的意思我很了解。”姓Q的说:“可是啊,我也希望你了解我说的,不是我愿意这样做,这不是我决定的,是上面的人决定的。我只不过转达上面决定的事情而已呀,所以请你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好吗?”
“哼!谁知道。”女的说。
姓Q的叹了一口气。
两个人说不完的活简单归纳起来----当然相当多地方是以我的想象补充的这样子的。也就是说姓Q的是在电视公司之类的地方当导演之类的,女方正好是有名的歌星或女演员,而女方有了某方面的纠纷或丑闻----或者只是单纯的过气了而已----节目被取消了。而作为现场直接负责人的姓Q的就被授命完成转达的任务。因为我对演艺圈的事不甚了解,因此摸不清楚其中微妙的语意,不过大致的意思,我想八九不离十。
以我所听到的范围来说,姓Q的确实是诚恳地尽了他的职责。
“我们没有客户支持就做不下去呀。”姓Q的说:“你也是在这一行混饭吃的,这种事情你应该很清楚嘛。”
“那你是说你一点责任和发言权都没有罗?”
“虽然不是完全没有,不过也非常有限哪。”
接下来有好一阵子,两个人依然继续那没有出口的对话。女的想知道男的为了保护自己,做了多少程度的努力。他说:我拚命帮你说了。可是没有证据,女的不相信。我也不太相信。姓Q的愈是想诚实地说明,不诚实的空气就愈像雾一样飘溢在四周。可是那也不是姓Q的责任,谁也没有责任,因此两个人的谈话就找不到出口。
女的好像到现在为止一直都很喜欢姓Q的似的,一直到这次的事情发生以前,两个人一定感情不错吧?所以女的才更生气吧?不过最后女的终于放弃了。
“我知道了。”女的说:“算了!去买可乐吧。”
姓Q的听到这句话,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站起来走向商店去,女的戴上太阳眼镜,一直盯着前面发呆,我则盯着书上的同一行看了好几遍好几遍。
姓Q的终于两手拿着装满可乐的大纸杯走回来。然后递一杯给女的,就在躺椅上坐下来。
“不要想得那么严重嘛。”姓Q的说:“下次一定还有…··,”
这时候,女的手上拿着的可乐纸杯,往姓Q的脸上狠狠地丢过去。杯子在姓Q的脸上打个正着,L号大杯的可口可乐的三分之二,都没在姓Q的身上,剩下来的三分之一则溅到我这边来。然后女的一句话也没说,站了起来,先把游泳衣的屁股部分往下拉一点,就头也不回地,大摇大摆走开了,我和姓Q的都呆了大约十五秒钟,周围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似的盯着我们。
首先清醒过来的是姓Q的,他向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把毛巾递过来。我说我要去洗个澡回绝了他。姓Q的有点困惑地把毛巾收回去,擦擦自己的身体。
“让我赔你这本书。”他说。书确实已经湿漉漉的,不过那只不过是一本便宜的袖珍本,而且也不怎么好看,有人把可乐泼过来让我不必看下去,还要感谢他呢。我这样说完,他才安然微笑起来,跟以前差不多的,令人舒服的一张笑脸。
接下来他马上准备离开,临走又谢了我一次。可是他到底到最后都没想起我来。
我把这篇文章的题目,定为(没落的王国),是因为正好从那天的晚报上,看到有关非洲有个没落王国的消息。那篇报道说“一个强大的王国褪色的时候,比二流共和国崩溃的时候,还要感伤”。
村上春树短篇集
窗
您好!
时下寒冷一天天减弱,阳光中可以感觉到一丝春意了。身体可好?
目前来信很有兴味地拜读了。尤其是汉堡牛肉饼呵肉豆蔻之间的关系那段富有生活气息,实在精彩得很。从中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到厨房暖暖的气味和菜刀切元葱的咚咚声。这样的地方出现一两处,信就变得绘声绘色。
看你信那天夜里,我恨不得一口吃到汉堡牛肉饼,当即去附近饭店要了一份。那店里汉堡牛肉饼竟有8种之多:得克萨斯风味的、加利福尼亚风味的、夏威夷风味的、日本风味的,不一而足。得克萨斯风味的非常非常大,仅只大而已。得克萨斯人知道了,肯定吓一跳。而夏威夷风味的却配有菠萝。加利福尼亚风味的嘛……忘了。日本风味的搭配萝卜泥。店内风格别致,女招待都挺可人的,穿很短的短裙。
但我去哪里可不是为了研究饭店的装修和欣赏女招待的玉腿。我仅仅是去吃汉堡牛肉饼——吃什么风味也不是的普普通通的汉堡牛肉饼。
我便这样告诉女招待,说自己想吃的是极普通的汉堡牛肉饼。
“对不起,本店只有什么什么风味的汉堡牛肉饼。”女招待说。
当然这不能责怪女招待。因为食谱不是她定的,而且她穿每当撤餐具时便一闪给人瞧见大腿根的制服也并非出于自愿。于是,我微微一笑,要了所谓夏威夷风味的汉堡牛肉饼。她告诉我,吃时把菠萝拨开就行了。
人世也真是个奇妙场所。我实际需求的是极为理所当然的汉堡牛肉饼,而在某个时候却只能以需要去掉菠萝的夏威夷风味汉堡牛肉饼这一形式提供给我。
对了,你做的怕是极为理所当然的汉堡牛肉饼吧?看信当中,不由很想很想吃你做的极为理所当然的汉堡牛肉饼。
相比之下,国营铁路自动售票机那段文字,我觉得未免有店华而不实。着眼点诚然有趣,但情景未能跃然纸上——对读者请不要故做深沉。文章那东西说到底是信手拈来之物。
从总体上看这封信可以打70分,行文水平有所提高。戒急戒躁,继续努力。等看你下封信。但愿真正的春天早日降临。
3月12日
P.S.
谢谢你的什锦小甜饼干,实在谢谢。很好吃。但按本会规定,除信以外禁止一切私人交往。以后请勿这么客气。
不过反正谢谢了。
※
上面这份课余工我已持续差不多一年了,是我22岁时的事。
我同位于饭田桥一个名字叫“Pen-Society”(英语,意思大约为“笔会”、“笔协会”。)的莫名其妙的小公司签了合同,以1封两千日元的报酬每月写30封以上与此大同小异的信。“你也能写出打动对方的信”——这是那家公司叫得最响的广告词。入会者付入会费和月度酬金,每月往“Pen-Society”写4封信。我们这些“Pen-master”(英语,意思大约为“笔硕士”。)对其进行修改,写出上面那样的信谈感想并加以指导。我事在文学院学生科看到墙上贴的招牌广告去那家公司面试的。我由于多种原因刚决定在大学留级一年。父母通知我如果留级明年减少汇款。所以我势必认真考虑如何挣生活费。面试有笔试,我写了几篇作文。一星期后我被录用。接着花一星期时间又专业指导员传授批改诀窍和指导要领等诸多经验体会。难并不特别难。
女会员配男“pen-master”,男会员配女的。分给我的会员公24人,年龄小至14,大至53。主要事25到35岁的女性。就是说,几乎所有的会员年龄都比我大。所以最初一个来月,搞得我狼狈不堪。大多数会员文章都比我强得多,且早已对写信得心应手。而我,等于没写过一封像样的信。我冒着冷汗把最初一个月应付下来。肯定有几人要求换“Pen-master”——会员有这样的权利,这在会章里也已载明——对此我已做好精神准备。
但一个月过去也没有出现哪个会员对我的写作能力表示不满。非但如此,公司人还告诉我对我的评价相当之高。三个月后,甚至觉得会员们的写作能力似乎由于我的“指导”而提高一步。不可思议。她们好像从内心把我作为教师来信赖。如此一想,我的讲评信也远比以前写得挥洒自如了。
现在才明白,原来她们都很寂寞,她们(或者他们)只是想向谁写点什么。而她们却连——当时我很难相信——收信对象也找不到的。她们不属于个电台音乐点播节目主持人写信那一类,所需求的是更有个性的东西,纵是“批改”、“讲评”之类也未尝不可。
我就这样像单腿海狗似的在温乎乎的信札闺阁中度过了自己年过20后的最初岁月。
会员们写给我的信实在多种多样。有百无聊赖的,有开朗欢快的,有伤感悲戚的。事情过去很久了,加之手头遗憾地没有保留她们的信(作为规则,信必须全部退还公司),具体已记不清楚。但我记得那里边的确镶嵌着壅塞着以至折射出林林总总的人生画幅,从极大的到极小的无所不有。她们传达的那些信息,对于我,对于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大学生来说,是那样奇妙那样虚无缥缈。我觉得它们大多缺乏现实性,甚至毫无意义可言。但这并不仅仅因为我缺少人生经验。今天我才想通,事物的现实性十有八九并非传达之物,而是应该由人制作的。意义乃由此产生。但我当然不懂这个,她们也不懂。那些信上的所以事物所以在我眼里显得异常平庸呆板,我想这也是一个原因。
因故辞去那份课余工的时候,我所指导的会员无不为之惋惜。在某种意义上我也感到遗憾——尽管坦率地说已经对此无休止地写这种工作信已多少有些厌倦——毕竟我觉得再不会遇上这么多人对我推心置腹的机会了。
※
就汉堡牛肉饼来说,我实际便得以吃了她(最初给我写信的女性)做的汉堡牛肉饼。
她32岁,没有小孩,丈夫在一家有名的——世上排名第五——贸易公司工作。我在最后一封信中写明“遗憾的是本月底我将辞去这份工作”时,她要招待我一顿午餐。她写道,就做极为理所当然的汉堡牛肉饼好了。虽然违反会章,我还是决心前去。没有什么能竭止22岁小伙子的好奇心。
她住的公寓在小田急铁路沿线。房间干净利落,确实像没有孩子的夫妇的居所。家具也好照明也好她的贸易也好,虽说都不高档,但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我对她看上去比我想的远为年轻,她对我比她想的年纪小得多都很吃惊。她以为我比她年龄大。“Pen-Society”不透露“Pen-master”的年龄。
但互相吃一惊后,初次见面的紧张便缓解下来。感觉上我们就像没有赶上同一班列车的乘客,一起吃汉堡牛肉饼,喝咖啡。说起列车,从她房间所在的三楼窗口可以看到铁路。那天天气极好,周围公寓阳台晾满被褥和床单,时而传来拍打被褥的砰砰声。我至今也能记起那声音。声音很奇妙,没有距离感。
汉堡牛肉饼味道无可挑剔。香辣恰到好处,焦得一声脆响的底面挂满肉汁。调味汁也正合适。老实说,即使不能说是生来第一次吃这般可口的汉堡牛肉饼,也是好久不曾吃到了。我这么一说,她很高兴。
喝罢咖啡,我们边听巴特-巴卡拉克的唱片边讲自己身世。不过,我没有什么身世好讲,几乎都是她讲。她说学生时代想当作家来着。她说她是萨根迷,给我讲了萨根。她说中意《喜欢勃拉姆斯》。我也不讨厌萨根。起码不认为他如世人说的那般俗气。并没有规定说任何人都必须写亨利-米勒和热勒笔下的那种小说。
“可我什么也写不出来。”她说。
“现在开始也不晚的。”我说。
“那我知道。自己什么也写不出来这点还是你告诉我的呢。”她笑了笑,“就是说,给你写信的时间里我完全明白了,明白自己没那样的才能。”
我一阵脸红。如今几乎不红了,但22岁前后,我马上就脸红。
“不过,你所写的有非常直率的地方。”
她没说什么,嘴角浮起淡淡的笑,的确笑得很淡。
“至少看你的信想吃汉堡牛肉饼来着。”
“肯定是因为当时你肚子饿了。”她缓缓地说。
或许那样的。
电气列车发着咔咔的干涩声从窗下驶过。
※
钟打5点,我说该告辞了。“您先生回来前您得准备晚饭吧?”
“丈夫很晚很晚,”她依然支颐不动,“不到半夜是不会回来的。”
“真够忙的。”
“是啊。”她停顿片刻,“信上我想也写过来着,跟丈夫好多话都谈不拢,心情沟通不了。和他说话,觉得就好像在用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说话似的,经常性的。”
我不知这样应答。同这样心情不能沟通的人一起生活本身在我是很难理解的。
“不过,也好。”她静静地说。听起来真像是那样也好。“谢谢你长期写信给我,那让我非常愉快。通过给你写信,自己好像得到很大解脱。”
“我也很愉快的。”我说。但不讳地说,我已差不多记不起她用怎样的语句写了这样的信。
她默默看了一会墙上的挂钟,就像在检点时间的流程。
“大学出来打算做什么?”她问。
我说什么都还没定下,自己也不清楚做什么好。
听我这么一说,她再次淡然一笑,“我想,你大概做写文章那类事好些。你讲评时来的信实在妙得很,给了我不知多少慰藉。真的,不是奉承。你或许是仅仅为完成工作定额写的,不过那里边有颗心放了进去,我觉得。全都整理保存着呢,时不时拿出重复一遍。”
“谢谢。”我说,“还要谢谢您招待的汉堡牛肉饼。”
※
即使10年后的今天,每次坐小田急线电车从她公寓附近通过,我仍然想起她,想起一咬就发出脆响的汉堡牛肉饼。我眼望铁路两旁排列的公寓楼,猜想哪个是她的窗。我想起从她家窗口望见的那片风景,推测它位于哪一带,却完全推测不出。
她未必住在那里。若仍住在那里,恐怕她现在也在那窗口里头继续一个人听同一张巴特-巴卡拉克唱片,我觉得。
那时我该同她困觉不成?
知识此文的主题。
答案无从得知,现在也全然不晓。无论年纪多大,无论阅历多丰富,不知晓的事也是很多很多的。我只能从列车窗口定定仰视似曾相识的公寓楼窗口。有时觉得所有窗口都是她所住房间的窗口,有时又觉得哪个都不是。那里的窗口实在太多了。
村上春树短篇集
蜗牛
走下狭窄的水泥楼梯之后,前面就有一条长长的走廊笔直地伸出去。也许因为天花板太高了,使得走廊看起来像晒干的排水沟一样。每隔一些距离悬挂着的日光灯上盖满了黑黑厚厚的灰尘。那灯光好像是透过细细的网格照出来似的不均匀。而且三个里面就有一个不亮。连要看自己的手掌都觉得很辛苦的样子。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只有运动鞋的胶底踏在水泥地上的平板声音响在昏暗的走廊。
走了二百公尺或三百公尺,不,也许走了有一公里也不一定。我什么也没想地继续一直走着。那里既没有距离也没有时间。不知不觉之间甚至连正在前进的感觉也消失了。不过,总之大概是在向前进吧。我突然在T字路的正中央站住了。
T字路?
“请笔直走过走廊。走到尽头就有门。”明信片上这样写着。我在尽头一带的墙上仔细观望一番,但那里既没有l’1的形状也没有门的影子。既没有过去曾经有过门的痕迹,也没有即将要装门的迹象。那真是一面极干脆的水泥墙,除了水泥墙本来就该有的特质之外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没有形而上学的门,没有象征的门,也没有比喻的门,简直什么都没有。
完了完了。
我靠在水泥墙上抽了一根烟。这样一来,接着该怎么办呢?往前进呢?还是就这样退回去呢?
虽然如此,但坦白说我并没有那么认真地犹豫。说老实话,我除了前进之外没有别的路可走。我对贫穷的生活已经十分厌倦。对分期付款的贷款、对离婚妻子的赡养费、对狭小的公寓、对浴室的蟑螂、对繁忙时段的地下铁,对这一切的一切都觉得厌烦了。而这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好工作。工作轻松,薪水好得叫人眼珠都要飞出来。一年有两次奖金,夏天还有长期休假。总不能因为少一扇门,或多一个转弯就轻易放弃呀。
我用鞋底把香烟踩熄,然后把十元硬币抛向空中,以手背接住。是正面,于是我往右边的走廊前进。
走廊两次往右转,一次往左转,下了十段阶梯,又再往右转。空气像咖啡一样冰冰凉凉的。我一面想着钱的事,想着空气调节得很好的舒适办公室,想着漂亮女孩一面继续走着。只要到达一扇门,这一切的一切就可以到手了。
终于前方看得见门了。从远远看那看来好像是一张用旧了的邮票一样,但逐渐接近之后开始一点一滴地带有门的体裁,终于变成一扇门。
门,多么美好的发音哪。
我干咳一声之后轻轻敲门,退后一步等待回音。过了十五秒也没回答。我再一次,这次稍微用力地敲,又退后一步。没有回答。
我周围的空气逐渐开始僵硬起来。
被不安驱使正要敲第三次门,脚刚往前踏时,门无声地开了。简直就像被从什么地方吹进来的风推开了似地极自然的开法。但当然门不是极自然地开的。听得见打开电灯开关的啪吱一声,然后一个男人现身在我眼前。
男人大约二十五岁上下,身高比我矮五公分左右。刚洗的头发正滴着水,赤裸的身体用暗红茶色浴袍包着。脚白得不自然,而且细。鞋子尺寸大约是22号左右吧。长相像钢笔习字簿一样平板,但嘴角则露出人很好似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