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好多蠢话讲的是劳动阶级的痛苦。我自己并不为贫民阶层感到难过。……贫民阶层的痛苦是身体上的,可他不劳动时是个自由人。但在每一座灰砖小盒子里,总有那么些可怜虫,从来就不知道自由是什么滋味,只除了蒙头大睡的时候。”
由于本质上是一些推销员,中产阶级人士也就培养了一种推销员式的风格,因此也才有他的乐观主义。他坚信,只要自己奋力投入,就必定有自我改善的可能。音乐剧《安妮》和《拉·曼恰的男人》之所以有那么高的票房收入,是因为向中产阶级男人和他们的妻子提供了诸如《明天》、《总会实现的梦想》一类歌曲,井向他们允诺,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可望又可及。中产阶级的最后一个标志,源自这个阶级的社会不安定感,即习惯性地拿自己开玩笑打趣。尽管尚无法确定这些玩笑在传达何种社会效应,但“推销员”的角色使他们有必要推销善意和乐观主义。于是,中产阶级人士充当自己心醉神迷的听众。有时候他会当众道出几句也许聪明的俏皮话,但随即便会环顾四侧,捕捉听众的反应。当然,他强烈地渴望称赞。
中产阶级青年酷似他们的父辈。如果你想知道是哪些人在研读约翰·T·莫罗伊的作品,以求掌握打入中上层阶级的手段和技巧,这些年轻人就是答案,一个又一个公司培训计划将他们送到全国各地,所以你常常能在飞机上遇见他们。他们的衬衫总是白得让人难以置信,外套总是过分的深色,领带模仿企业家的风格,发型仿照五十年代的样式。他们常说的话是“底线”,需要说“不”时,他们总会说“一点也不”。他们的脖子总是显得长度不够,眼球的转动则太频繁,不是从上到下,而是瞟来膘去。他们将以公司受训人员的身份步人自己的成年,并在四十五年尽忠职守的生活后成长为一名公司高级职员。剩下的时间里,他们会纳闷生活是不是应该大致如此。
关于这个占我们人口几乎80%的伟大的中产阶级(人们这样描绘自己的等级,如果你天真地表示赞同的话),我们就谈到这里。
上层贫民
一个被称为“蓝领责族”的阶级。他们靠手艺吃饭,认为自己和律师、医生们一样也算“专业人士”。它们的钱夹总是鼓鼓囊囊的,外边还会勒一根皮筋。
循序渐下,我们自然该谈谈中下阶层了。六十和七十年代的经济萧条使这个阶层陷入贫困,并已逐渐演变为上层贫民阶层。所以,他们决不会比中产阶级存在的时间更长。他们同中产阶级相比,区别究竟何在呢?更加缺少自由和自尊。这个从前的下中产阶级,如今的上层贫民,是“大众”的领头羊。但即使将他们定位在各个贫民阶层的最前列,你仍能辨认出他们的原型。他们深深地受制于金融政策、巧取豪夺的广告、时代要求、错觉、低级大众文化、速食品和劣质消费品。早在四十年代,这个国家的确存在过一个名副其实的中下阶级。他们凭着自己充足的中学教育,以及对“储蓄”和“收支计划”的迷恋,得以停留在一个高于劳动阶级的等级——当然,总是岌岌可危。小赖特·米尔斯说,那时候,“小老百姓比今天要少。区区几年中学教育,恰恰使他们(数目相当可观)避开了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一些更尖锐的工作体验。他们无拘无束地享受着自己种种根深蒂固的幻觉:对个人能力,对这个体制的总体上的信任。然而,随着同类的与日俱增,他们不得不日渐屈服于周薪工人的境况。”
结果是社会等级的降低。这些从前的低薪白领,如今不过是些工作机器,他们的妻子也通常得像丈夫一样卖力工作。
一般讲,工种和他们焦虑的类型将贫民阶级依次划分为三个等级。上层贫民是熟练工人和手艺人,比如印刷工人。中层贫民是电话接线员,公共汽车司机。下层贫民是毫无技能的体力劳动者,比如码头工人,上层贫民独有的焦虑是害怕丧失或降低等级地位:他深深为自己是一名优秀的木匠而骄傲,并希望这个世界能正确无误地理解他和体力劳动者的区别。中层贫民特有的焦虑是担心丢掉工作。至于下层贫民,咬啮他们内心的苦痛是感觉到自己可能永远挣不来足够的钱或者自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干不成自己想干的。
上层贫民的工作类型总是使他们执意将自己称作真正的“专业人士”,比如,大城市的“清洁工人”。一位邮递员告诉斯塔兹·塔克尔他为什么喜欢自己的工作:“人们总在说,‘送信人怎么怎么啦’……我觉得,这是一份在全国最受尊敬的工作。”从事护理行业的贫民阶层妇女从来就津津乐道自己是如何如何“专业”,而她们当上空中小姐(上层贫民最心仪的职业)的女儿们同样有此癖好。由于军官总是在上司面前胆战心惊,他们可能更是中产阶级,而不太像上层贫民。尽管如此,他们越声称自己“专业”,就越发显得等级低:他们在越南丢人现眼,随后又为自己的社会名声坐立不安,上述说法就越来越像是冒傻气的套话。一位军人的妻子说,“有人喜欢把医生、律师叫做‘专业人士’。所有的军人都是‘专业’的嘛。”然后,一处明显的逻辑偏差:“还有谁会比用自己的一生来保卫祖国的人更专业呢?”
确定某人究竟是中产阶级还是上层贫民成员有一条普遍适用的原则:此君的工作服和“最好”的衣服悬殊越大,所属等级就越低。不要仅只笼统地考虑体力劳动者和蓝领阶层,也要想一想看门人、年轻侍从、农夫、铁路管理员、火车司机和消防队员。他们中有一位曾说过:“我原来打算做律师,唉,我还想过做医生。可我就是做不到。你得脑瓜聪明才行。”但上层贫民是很聪明的,至少是精明。因为通常没有人严格监督他们的工作,他们信奉个人独立并为之骄傲,不太瞧得起那些不能像自己一样独立的人。这些人,就像社会学家E·E·拉马思特斯在他的书《蓝领贵族》(1975)中对他们的描述,他们对中产阶级的蔑视与贵族阶级对中产阶级的蔑视很有些相似。一位上层贫民说:“如果我儿子打算一辈子都系着那根见鬼的领带,对老板打躬作揖,他有权利那么做。可是上帝啊,如果他愿意的话,他至少也应该有权用自己的两只手老老实实地干活谋生啊。”拉马思特斯说,像其他贵族阶层一样,这些人“已经在他们那个社会环境的顶层了,所以就没有必要花时间和精力来‘往上爬’了。”他们在其他方面也颇有贵族气,比如对赌博的忠诚,对猎鹿的喜好。室内装饰的鹿角使他们的住处看来不亚于一个苏格兰贵族的小屋。奥特加·加塞特指出,上层贫民还“倾向于把游戏和运动当作自己毕生的职业来从事,”并对女人抱一种不甚浪漫的态度——这方面也酷似贵族。
由于这些人绝不打算在选择正确的地位标识上忧心忡忡,他们也就相当地悠闲自在。他们可以举止随意,无论说什么话,怎样穿戴。装扮,都少有羞耻感。羞耻感属于比他们优越的中产阶级。进一步讲,羞耻感主要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情绪。吉利·库柏发现,约翰·卡尔文是中产阶级的先知;卡尔·马克思则是贫民的代言人,尽管这两个阶级的大多数人对此一无所知。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绝对可靠的标志帮助你辨认上层贫民阶层。他们“属于”大过圣诞节的一族,经常通过分期付款购买大宗物品。比如,他们喜欢把钱花在精致的彩色电视机。立体声音响和操作复杂的电冰箱上。而中产阶级倾向于投资购买“品味良好”的家具,并一一陈列于客厅和餐厅。开车的时候,上层贫民阶层的男士们坐在前座,他们的妻子被安放在后座。(如果看一看中产阶级,总是前座一对夫妇,后座另一对夫妇。而在中上层阶级中,你很可能发现两家的丈夫分别和另一家的妻子同坐一排座位。)
社交活动中,上层贫民一律守时不误,迟到二十来分钟是更高等级的标志。如果你打算在酒吧估测一位男人的等级地位,不妨找个借口与他聊聊,直到他摸出自己的钱夹,上层贫民的钱夹总是鼓鼓囊囊的,里头不光有妻女儿孙的快照,以备酒后展示一番直至被感伤情绪淹没,更有各类让人留恋的纸张纪念品,比如重要的体育比赛门票票根、信件、以及其它一些能随时掏出来“证明”什么的文件。百分之百的上层贫民钱夹,上面一定绑着一根宽宽的橡皮筋。
贫民阶层人士无一例外地对广告和商标抱有高度的敬意。了解这些东西,你就能够展示聪明和时髦,同时将自己与广告商品的成功联系在一起。热天饮一听包装醒目的可口可乐,并不单单是为解渴消热。这意味着你在与比你优越的人们——可口可乐公司——以及你的邻居分享一种公认的成功模式,他们还会认为你的举动是地道的美国化,简直妙不可言。约翰·布鲁克斯发现,纽约地铁车厢里的涂鸦作者会在任何地方涂鸦,但几乎不碰广告牌。“似乎这些创作者尊重社会的这一方面:广告”。
菲利浦·罗斯所着的一本书里的主人公索菲亚·波特诺,一直在中产阶级和上层贫民之间徘徊。若说她那措辞强烈的自我夸耀是中产阶级式的,她对广告商标的尊敬和对物价的敏感则很有上层贫民的味道。她在谈到黑人女佣时对儿子说:“只有我一个人对她那么好。只有我一个人给了她整整一罐金枪鱼作午饭。我说的可不是那些不值钱的破烂玩意儿,阿历克斯,我说的可是优质的,被称为‘海中鸡肉’的那种……四毛九两罐。”以“蓝领妇女”为主要目标的《真实故事》杂志,向它的广告商们信誓旦旦地承诺,这本杂志的读者“对商标最最忠贞不贰”,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如果你是一位上层贫民,你所做的一切正是这个商业社会要求你必须做的。
在西南部(这个地方我们应该欣然表示接受,以避“精英主义”之嫌),上层贫民阶层家庭最流行的晚间娱乐活动是去洗车行洗车,并顺便在回家的路上光顾一下当地的连锁食品超市,或者也可以去看冰上表演,招牌上写的是:“太空邦尼虫”。
中层贫民
一个在工作中失去自由的阶层。由于经常受到老板的斥责而对生活心存怨恨。他们生活中唯一的乐趣,也许就是串亲戚。
上层贫民阶层为人不错。可是再往下走,中层和下层贫民阶层的举止可能就会让一些人觉得受冒犯了。中下层贫民为自己的工作感到痛苦,通常是因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太严酷,总被别人当成任性的孩子一样对待。一名汽车装配厂的工人说:“这儿就像在军队,不,比军队还糟糕……哪怕你去撒尿,也得领一张护照。”《劳动阶级大多数》(1974)一书的作者,安德鲁斯·列维森,曾提示我们想象一番“老有一双工头的眼睛在你身上扫视的滋味,中产阶级社会里绝对不会有这般礼遇。”领薪的专业人士当然也有自己的上司,但人们终究难以想象,如果一位教授或者管理人员旷了一大工,会有人要求他们出示医生的病假条,或者汇报他们上卫生间的具体次数。
中层和下层贫民之所以处于如此情形,是因为他们在一个范伯伦称为“人对人的强制性压制”中扮演着牺牲品的角色,这一现像委实令人不快。(施加这种强制,而不是让自已被人强制,这就是那些更幸运的人们的特权:经理,教师,作家,新闻记者,神职人员,电影导演等)。
的确,实施监督的程度,通常比收入更直接地显示等级差别。这就表明,整个等级体制更像是在识别自由的价值,而非仅只宣扬金钱的价值。你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受到监督,比你从这种受监督的劳动中能领回多少报酬,更能显示你的真实等级。这一点说明了为什么中学教师比大学教授的地位要“低”。中学教师有责任每周向校长,行政负责人或“课程协调人”报告“授课计划”,也就是说,承认自己的屈从地位。而大学教授因为无须向任何人汇报工作而要位高一等,尽管中学教师有可能更聪明,更有风度,更有钱。(如果你想发现贫民,就会立刻注意到,只有在公立中学、邮政部门,警察署,才常常听到这样的术语——督察、指导。)
如果一个人的恭顺服从总是第一位的,他或她一定是个中层或下层贫民。职业阶层从事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不发生差错或失误,或者即使发生,也可以远远逃避后果,做到事不关己,无人问津则更好。千万不能因为立刻被发现而遭到老板的斥责,蒙受耻辱和丢脸。由于长期在工作中忍受屈辱,下层贫民总是精神消沉。如一位女工所说,“我们中间好多人……的工作,对我们的精神来说简直太没劲了。”圣路易斯的一位出租汽车司机这样为美国发动越南战争辩护:“我们可不能是一个可怜的、没救的巨人。我们要让他们明白,我们是第一。”“您是第一吗?”史塔兹·特克尔问他。沉默片刻,“我是零蛋。”他回答。
贫民倾向于用简化的方式表达对等级的失望。当我们观察贫民时,最好注意英国批评家理查德·霍嘉特的结论:“绝对不存在简单的人。‘平常’人也很复杂。”罗伯特·布莱一定会表示赞同,因为他的诗歌已经表明了这点。这首诗的名字叫《跟我来》:
跟我来,进入那些事物,那些
感受这绝望已太久的事物——
那些在可怕的孤独中嗥叫的
被卸下的雪佛兰车胎。
躺在灰烬和尘土里,像醉倒的人
赤身
摇晃着跌下山,在夜晚,终于
湮没了,在池塘,
那些弃在高速公路路肩上的内胎,破裂,
黑色,干瘪的躯体,被使用过,爆开
并被扔掉。
那些散落在车库长椅周围,蜷缩的薄钢片,
有时候还温暖,坚硬,当我们握住
它们,但也放弃了,只把万事归咎政府
那些南达科他的公路,迂回着
四处探触,
在黑暗里……
这倒是一个提醒:正是他们,那些中层和下层贫民阶层,一一退缩到他们私人的乐趣中去:家庭作坊,房屋修缮,洗车擦车,打扑克,钓鱼,打猎,野营,观看电视上的体育比赛和西部片,把自己当作球场上的四分卫或者开拓边疆的英雄,走亲访友(相反,大多数中上层人士对亲戚退避三舍,只与朋友来往),在周六或周日与家人在当地的商厦购物。
下层贫民
一个没有明天的阶级。非法移民的大军,过一天算一天是他们的常态:,正是这一阶层。承担了美国社会中最低下的工作。
劳动阶级的最底层——下层贫民的特征是:明显地对就业感到不稳定。这个阶层包括非法外来人,如墨西哥的水果采摘工,以及其他一些移民工人。这层人的定律是与社会隔绝。霍廓特对英国低层劳动阶层的描绘同样适用于其他地方:“这个社会阶层的……每一天、每一周都几乎毫无计划。没有日记,看不到记事簿,书信往来极少。”他们的特征是疏远和孤独,就像生活在阿帕拉契亚山谷当中。我们会发现,这些人曾经受过训练,如今却一无所获,很可能会出于彻底的、一意孤行的绝望而入伍。
赤贫阶层
一个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的等级。懒隋、失望和怨恨压倒了他们的自尊。这是人们看得见的最贫穷的一族。
但他们的境况还是要比看不见的底层好得多,后者并无季节性工作可干,只能完全靠福利救济过活。赤贫阶层与“看不见的底层”的区别不在于他们比后者钱多一点,而在于他们“看得见”。“看得见”的底层出没在充斥着廉价酒吧、乞丐、酒徒的街道上,是随身携带购物袋生活的人,是在公共场所长篇大论地向听众诉苦的人,是那些从纸袋裹着的酒瓶子里喝酒的人(美国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喝任何含酒精的饮料,因此街上的流浪汉为了逃避警察,便套着包装纸袋喝。一译者注),是那些出于渴求别人的认可而当街“表演”的人们。
看不见的底层
一个在慈善机构和管教所里渡过一生的阶级。像看不见的顶层一样,我们看不见这群悲惨可怜的人。
因此,当过失和苦恼到了让人绝望的地步,人们就沦为“看不见的底层”,要么整日守在福利机构的房间内,要么想方设法让人弄进一处公共设施,至于那是慈善机构还是管教机关,对他们来说并不那么要紧。
各个阶层大致如上所述。
把它们想像成一条长街两侧数间毗邻的剧院也很形象。这里,每一家剧院门口都挂着挑出的遮篷,上面贴着无数海报。每一家剧院,无论是最舒适的,最少装饰的。还是最简陋的,都在旷日经年地上演有关自尊的戏剧。奇怪的是,没有哪一家能晋升为毗邻更高一级的剧院。关键问题是:每一家剧院,无论气派最为不凡的,还是平淡无奇的,都不见有演员表演。因为每一个演员都害怕自己会跌交,漏念了台词,或者穿错了戏服,反正是诸如此类的倒霉事而以惨败收场。如果你能找到一个美国人,此君对自己的等级地位完全无忧无虑,请把他披挂好展示出来。这样的家伙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第三篇 以貌取人
为什么敏锐的人能在一瞥之间判断一个人地位的高低?他捕捉哪些特征?
【容貌
首先,优美的容貌。当然,各个阶层中都不难发现容貌姣美之人,但相貌漂亮通常是上层等级的标志。姬莉·库柏认为,这是审慎的自然选择的结果。她发现,如果上层人士与阶层较低的人结婚,他们通常只会选择美人。她总结说:“大体上说,长得漂亮的人往上走,与社会地位更高的人结婚,……缺少安全感。容貌丑的人一般与低于自己阶层的人结婚。”
【微笑
再者,微笑,另一个等级标志。这意味着,不要笑得过头。走在街上,你会注意到贫民阶层的女士比中层和上层阶级的女士要笑得更频繁,嘴也咧得更大。一方面,她们喜爱展示自己漂亮的牙齿,当然是假的;另一方面,她们沉浸在那种急于告诉别人“我今天很快乐”的文化里,大多数时候会忍不住流露出带有防范性的乐观主义。说到假牙,最近我亲眼见到一番惊人的举动。某个公共场合,一位贫民阶层男性的上假牙托掉了下来,他正好能用舌头将那粉红,黄色的玩意儿向前推,想把它顶回原位,结果假牙托从嘴里向外突出了差不多一英寸,看来似乎要让那东西“透透风”。人们根本不可能想象,一位中产阶级或者中上层人士会有如此举动。如果人们见到一位对旁人不屑一顾的上层人士这么做,是不会吃惊的,因为知道他是故意为之。
【身高
身高在英国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更可信的等级标志。但是。甚至在美国,有等级地位的人也很少会是粗短的小个子。再者,如果屁股向外厥,肯定是较低阶层的人士,就像脖子很短(或者哪怕显得很短)是低层阶级的特征一样,劳伦斯·威尔克,约翰·卡什一类的西部乡村歌手,以及类似的贫民中,短脖于的情况格外明显。如果你对于外貌能提示一个人的等级和社会地位仍表示怀疑,不妨试着想象一下,将下面这些人物放在一起相互比较会是何等情形:把罗伊·阿卡夫和艾韦内尔·哈里曼放在一起,把麦那·达雷和乔治·布什放在一起,或者,把米尼·帕尔和杰姬·奥纳西斯(指肯尼迪总统夫人,后改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一译者注)放在一一起。
【体重
由于62%的美国人体重超重,所以,以示区别的一个不费力的办法就是身材苗条。身材苗条是上面四个阶层的一致目标,尽管中产阶级为了抑制爱吃马铃薯的嗜好付出了很大代价,因为他们的工作多数是案犊劳动,赤贫阶层和“看不见的底层”通常不会有什么赘肉四处炫耀,不过原因并非出于自己的选择。多数超重的人属于三个贫民阶层。速食品和啤酒,是两个导致发胖的重要原因,另外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会否下降的焦虑引发的神经质暴食,亦是一个原因,这在上层贫民中尤为显著,贫民阶层将肥胖自圆其说成是稳定的周薪和有能力经常外出用餐所致,甚至“外出吃早餐”也是合情合理的举动。然而我们知道,他们对麦当劳电视广告的迅速反应,实在是出于他们生活水平的限制。
最近有一份以贫民阶层为对象的杂志,刊登了一则广告,为一本节食的书作宣传。这则广告批评有关体重的数种谬误见解,刻毒地称那些说法“全是胡说八道”。它大加伐挞的谬见中包括这样的说法:“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一样超重。”该广告解释道:
“您的体重就是您社会等级的宣言。一百年前,肥胖是成功的标志。但那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肥胖是中下阶层的标志。与中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相比,中下阶层的肥胖者是前者的四倍。”
不光是数量上的四倍,还是四倍的可见度。炫耀肥胖是贫民的又一标志,目的似乎意在向较高阶层进行最大程度的美学冒犯,从而达到某种形式的报复。乔纳森·拉班在明尼苏达州商品交易会上,有幸目睹了一次似乎颇为精心。刻意的肥胖奇观:
“这些农业家庭……是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饿着肚子来到美国的移民的后代……一代又一代,这些家庭的成员慢慢吃成了美国人。如今他们全都身材相仿:同样宽大的臀部,同样的大肚皮,同样的火鸡式松垂下巴和抹香鲸似的躯干,同样见不着脖子。女人们勉强挤进粉红色弹力裤里,而男人们从格子衬衫和涤纶便裤的每一条缝和每一个纽扣之间鼓凸出来。”
拉班继续谈道,似乎唯恐自己不够惹眼,这些男人还戴着便帽让我们去注意他们后脖颈上的赘肉,似乎专门要和传统智慧“幸福就是做祖父母”的老话作对,越老反而越蠢了。拉班发现自己简直被美国的肥胖状况迷住了,他居然弄出一张美国的肥胖人口地图。根据这张地图,最肥胖的人们都居住在移民后代集中的地区,这些移民一直对“先辈的饥饿记忆犹新”。另一方面,“1776年以前在北美建州的几个地区在脂肪厚度方面的数据最低,人口的腰围按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规律递增。美国的赘肉之都大约座落在明尼苏达、依阿华和南北达科他三角地带的某处。”
相反,我们用不着跟着拉班到处观察,就能确信在这个国家存在一种精英外貌:它要求女人要瘦,发型是十八或二十年前的式样(最有格调的妇女终生梳着她们读大学时喜爱的发式),穿极合体的服装,用价格昂贵但很低调的鞋和提包,极少的珠宝饰物。她们佩戴丝中——这立即表明等级身份,因为丝中除了显示等级之外别无它用。男人应该消瘦,完全不佩戴珠宝,无香烟盒,头发长度适中,决不染发;染发是中产阶级或上层贫民的标志,里根总统的这一作法已是明证。他们也决不用假发,假发只限于贫民阶层(上层和中层贫民称假发为“小毯于”。“垫子”或“桌垫”,下层贫民称为“toops”)。对时下的、惹眼的和多余之物的拒绝过程,成就了男人和女人的精英外貌。既然肥胖既惹眼又多余,上层阶级便拒斥肥胖。麦克尔·科尔达在他的《成功!》一书中一语中的,他发现“瘦很昂贵”。
【衣着
上层人士对多余之物的拒绝并不意味着他”=在服装上追求“最少化”。相反,多层穿戴是必需的。爱丽森·卢莉在《服饰的语言》(1981)中认为,“大体上,一个人穿的衣服层越多,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就越高。”她还说“近年来多层服装的时尚,就像有时声称的那样,可能和能源短缺有关(美国政府曾号召人们穿多一点以节省取暖消耗的能源。-译者注),同时,这也是显示家中衣橱庞大的好办法。”
中上阶层女士几乎无一例外地身着灰色法兰绒裙,斯图亚特格子裙,或者卡其布长裤,藏青色卡迪根式开襟毛线衣(有时是缆绳状花样针织),彼得番式衣领的白衬衫,平跟鞋,最好用无边平顶帽罩住头发。气温低时,披上蓝色上衣。如果有公事在身,则改穿灰色法兰绒外套。但无论什么衣服,最理想的颜色是真正的藏青色。多层混穿屡见不鲜,低调则是共同的倾向。必不可少的饰物是一种眼镜盒,装点着手工刺绣花边(这可是一个重要的等级标志:手工刺绣表示女主人每天拥有数小时闲暇来从事这种手艺——对贫民阶层来说这是不敢想象的)。如果一位妇女为家人和朋友做许多刺绣活,很可能她属十中上阶层。但是如果她在织完一件毛衣后还缝上一个小标牌,写着“格特鲁德·威莉丝手制”,她一定是位中产阶级妇女;如果标签上写的是“格特鲁德·威莉丝编织艺术”,她无疑是位上层贫民妇女。
【颜色
藏青是中上阶层的颜色,紫色属于贫民阶层。紫色一直遭到芭巴拉·布雷斯的诟病。这位劳工商务部、中央情报局和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服装顾问日薪四百美元,专门从事改变政府部门女性工作人员的贫民服装风格。她希望女人身着藏青色或灰色由裁缝制作的外套,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像女性化的男人。毋庸置疑的是,绝不允许出现连裤套装,尤其不能是紫色的,更不用说紫色涤纶的了。这是经典的贫民阶层服装,绝对的最低等极标志。此外还有一类深为贫民阶层苗条女性喜爱的打扮,其程度不亚于肥胖女性对连裤套装的热衷。这种装束我指的是名牌牛仔裤配极高的高跟鞋。此类搭配常见于刚搬到郊区住的上层贫民女孩,她们尚未掌握中上阶层准预科生式的着装准则。
【质地
紫色涤纶连裤套装有悖于两条决定服饰等级的基本要求:颜色准则和有机面料准则。除藏青色外,颜色越柔和或黯淡越有档次。至于面料,越有生物成分越有档次,也就是说,羊毛、丝绸、棉和各类动物皮毛。仅此无它。所有的合成纤维均属贫民阶层穿戴,既因为它们比自然纤维廉价,也因为它们千篇一律而令人厌倦(难道你能在一件丙烯酸纤维毛衣里找到草或者羊粪的痕迹?)范伯伦早在1899年就慧眼辨识出这一点,他是这样从总体上来谈论大批量制造的产品的:“粗俗和教养不良之辈都崇拜和偏爱机器制造的日用品,因为机器制造的东西实在太十全十美。这些人对于高贵的消费品从未哪怕稍加关注。”(有机原则也判定,厨房里木材要比塑料贴面有级别;餐桌上的台布,棉的要比塑料或油布等级高。)对真正的中上阶层,尤为重要的是完全摒弃人造纤维。这些上层人士的鉴别力是如此精到,甚至像《权威预科生手册》中提到的,“一件牛津布衬衫中的丁点涤纶成分”也会被察觉出来,因为那是可悲的中产阶级标志。这本书同时还热情地颂扬了年轻的卡罗琳·肯尼迪——“严格他讲,她在衣饰、举止方面比她母亲更有预科生风范”——因为“在哈佛广场的四年当中,任何非自然类纤维都未能贴近过她的身体。”我还想提一件看起来相当美国化、相当具有二十世纪晚期特色——也即贫民化特色的事情,那就是,我们今天购买的浴中,已经掺进了12%的涤纶。浴中的功能无非是吸收水分,但因为其中唯一的吸水纤维——棉——被稀释了,这一功能已大打折扣。
然而,这些说法都会遭到费谢尔·A·莱姆士先生的指责。莱姆士先生是总部设在华盛顿的人造纤维制造商联盟公共事务主任,这个联盟旨在说服陆军和海军尽量采用人造纤维,不光用于毛巾,也用于拖把和海绵揩布。莱姆士先生随时准备回击各种恶言中伤,就在最近一一封写给《纽约时报》的信中,他从捍卫涤纶的立场,严词驳斥了一位时装评论家对涤纶的非难。“涤纶”,他说,“困其多种华美的形式,业已成为当今最广泛采用的时装面料。”(当然,从等级观点看,如此说法恰恰道出了它的谬误。)
【易读性
除了服装的颜色和涤纶成分,另一个标志是服装的“易读性”,通常也可以判断人们是不是贫民阶层。那些印着各类期待你去读解并景仰的信息的T恤或诸如此类的蹩脚货色,被艾丽森·卢莉命名为“易读衣着”,一个颇为实用的术语。这类信息常常很简单,无非是啤酒商标,像百威或喜力。当然也有较为老练和淫呢的,比如一位姑娘的T恤上写着:“最好的东西在里面。”当贫民阶层欢聚一堂共度闲暇时,绝大多数人会身穿印有各种文字的服装亮相。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低调原则随即开始奏效,文字逐渐消失。中产阶级和中上阶层的服装上,文字被商标或徽记取代,例如一条鳄鱼。循序渐上,当你发现形形色色的标记全部消失了,你就可以得出结论:你已置身于上等阶层的领地,印着“可口可乐才是正牌”的T恤属于贫民阶层;同样原理,写着“马拉伯爵夫人”的领带俗不可耐,因此是中产阶级趣味的表现。
贫民阶层感觉到有必要穿戴易读服饰,存在若干心理原因,因此他们看上去并不滑稽可笑,反到惹人同情。穿上一件印有“运动画刊”、“给他力”(一种运动员饮料)或者“莱斯特·拉宁”字样的衣服,贫民人士会觉得自己与某个全球公认的成功企业有了联系,于是在那一小段时间里,获得了一种重要性。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每年五月在印第安那波利斯的赛车跑道周围,能见到一些成年男人穿着荒唐蹩脚的衣服骄傲地晃来晃去,那上面必然写着“GOODYEAR”(美国著名汽车轮胎公司。-译者注)或“VALVOLINE”(美国著名汽车润滑油公司。-译者注)。商品标志在今日拥有一种图腾般的魔力,能为其穿戴者带来荣誉。一旦披戴上可读衣饰,你就将自己的私人身份和外部的商业成功混同为一,弥补了自身地位无足轻重的失落,并在那一刻成为一个人物。只需要往佛罗里达州哈利德的邮政信箱寄去27美元,你就可以得到一件前胸写着“Union 76”(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加油站遍布全美。-译者注)的蓝、白、或桔红的尼龙茄克衫。尺寸齐全,专有为女士和孩子预备的尺寸,它们正适合外出野餐时穿戴。这种需要并非只有贫民阶层热衷,中产阶级也不例外,比如印着《纽约书评》标识的T恤和大帆布手提袋,表达的意思是“我读难懂的书”。假如绘的是莫扎特、海顿和贝多芬的肖像,则意在向人宣告:“我是文明人”。中产阶级还喜爱穿印有大学标志镀金纽扣的西上装,那上面炫耀的信息同样能够把他们和一些醒目的品牌,如印第安那大学和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紧密联系起来。
【整洁
衣着过新,或者过于整洁,也表示你的社会状况不太稳定。上层和中上阶层人们喜欢穿旧衣服,似乎在告诉别人自己的社会地位丢得起传统尊严。他们敢于光着脚穿船型便鞋,目的亦是如此。道格拉斯·萨瑟兰在《英国绅士》(1980)中解释了旧衣原则。他写道,“绅士可能会将自己的外套穿到磨出线,而且能让你看出来他故意这样穿;同时,哪怕最不挑剔的人也能一眼看出,那件上衣出启手艺不凡的裁缝。”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都对新衣服情有独钟,当然,常常是涤纶含量极高的新衣。
整洁的等级意义是个更复杂的问题。也许,它并不像艾丽森·卢莉认为的那么简单。她发现整洁“是一种地位标识,因为保持整洁总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但是,煞费苦心达到的一丝不苟的整洁,可能是你对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否会下滑心存忧虑的体现,也可能由于你对他人的评价过分在意,这两项都是低层等级的特征。毫无瑕疵的衬衫领口,系得太标准的领带结,过分操心送去于洗的衣物,都暴露出你是个缺乏自信的人。还有,穿戴过于讲究也有同样效果,让你显得俗气。以男式领结为例——系得整齐端正、不偏不斜,效果就是中产阶级品味;如果它向旁边歪斜,似乎是由于漫不经心或者不大在行,效果就是中上阶层;甚或,领结系得足够笨拙,你无疑属于上层阶级。社交场合最糟糕的表现莫过于:当你应该显得不修边幅时却很整洁,或者当你看上去应该邀里邋遢时,你却一身笔挺。打个比方,擦洗得一尘不染的汽车,是贫民阶层万元一失的标志,社会地位高的人才开得起脏车。这就好像在大街上,等级高的人们可能会把文件塞在一个棕色的厚纸文件夹里,已经不太平整,可能还被汗水渍湿了,但决不会是一个精美的皮质公文包,上面有亮闪闪的黄铜饰物。这样的东西确定无疑是中产阶级的标记。
勿太整洁的原则在男士着装中尤为关键。过分仔细意味着你的低等——至少是中等,甚至贫民阶层身份。“亲爱的老弟,你穿得太好了,简直不像一位绅士。”《德布雷特进与出》(1980)的作者内尔·麦克伍德杜撰的一位上层阶级绅士这样告诉一位中产阶级,那口气似乎在暗示对方,你不是一位绅士,而是一个时装模特儿,或者百货商店的铺面巡视员,或者演员。万斯·帕卡德曾经写道:“某位颇有名气的好莱坞影星,总是在落座时暴露出自己的低层背景……他习惯地把裤子往上提一提,以便保持自己的裤线。”据说,乔治四世观察了罗伯特·皮尔之后的结论是:“他不是绅士。每回坐下以前,他都要把燕尾服分开。”
【西装
上层和下层男士着装效果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上层男士更习惯于穿西式套装或至少是西上装。据爱丽森·卢莉说,套装“不但使懒散的人显得优雅妥贴,还能使体力劳动者显得难看。”(当然包括运动员体型,或肌肉过分发达的类型:阿诺得·史瓦辛格身穿套装时活脱脱就是个丑角)因此,套装——最好是“深色套装”——是19世纪资产阶级与贫民阶级分庭抗礼的最佳武器。卢莉说,“套装……的胜利,意味着蓝领阶层在与‘上层’进行任何正式对抗时,即使披挂了自己最体面的服饰,仍然处于劣势。”回忆一下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中的铁匠乔·加格里:进城时费尽心力把自己装扮得十全十美,只落得让衣着闲适的庇普神气十足地对他施以恩惠。
卢莉还认为,“这一战略上的不利地位,至今仍可见于地方银行和信贷公司劳资冲突中的双方,或者一位工人阶级造访某个政府部门之时。”下面是约翰·T·莫罗伊有关男士通过服装传达等级讯号原则的一个例子。他发现,当两位男子相遇时,“一个人的服装对另一个人说,‘我比你有地位,请表示尊敬’;或者,‘我跟你地位平等,希望你平等对待我’;或者,‘我的地位不如您,也不指望您拿我当同等人看待。’”莫罗伊由此得出结论说,渴求地位晋升的贫民阶层在仿效“东北部权贵人士的衣着”时应该尤其谨慎,这也就是说,他们的指南应该是布鲁克斯兄弟和J·普莱斯服装专卖店(两家均为美国比较保守的男服商店。一译者注)。“上班穿的套装应该朴素,不能有花哨的或额外的纽扣,不能有颜色怪异的缝线,不能在前胸口袋里放胸中,衣袖上的不能有防磨的补丁,上衣背后不能有腰带,不能有皮革装饰,不能有牛仔垫肩。绝不应有这些物件。”
无论你身居何处,大体上,着装这件事与习惯和实践有关,C·怀特·米尔斯在《权力精英》(1956)一书中这样认为。他坚持这种看法,“任何人只要有钱,又愿意买衣服,只要穿穿布鲁克斯兄弟套装,就能学会如何不让自己穿得难受。”我还想补充一句,还能学会如何避开表面光鲜的衣服(中产阶级的),选择表面黯淡的服饰(中上阶层的)。中产阶级服装的毛病在于太光滑,总是在裹住主人以前就闪闪发亮。而上层阶级的服装倾向于更加柔软,有质感,羊绒类,多结。最后,衣物的差别暗示了城市和乡村的差别,或辛劳与闲散的差别。乡村象征房产和马背上的闲适,而不是破败的奶牛农场和糟糕的中学,这也就是中上阶层(以及未来的中上阶层,比如常青藤大学的教授)普遍喜爱花呢外套的原因。这种衣服暗示的是乡村式的闲适慵懒,而非城市才有的日薪苦役。
花呢外套是中上阶层混穿花样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户外这样一位男子迎面而来——身着花呢外套,马甲或毛衣(也许二者俱备)、衬衫、领带、长羊毛围巾,大衣或风衣——他一定出身于较高的社会等级。这就好比上等阶层的房子中一定会有多个各类用途的房间。中上阶层一般在一件内衣上再套一件衬衫——例如,在高领套头衫外面罩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或者下面再套一件衬衫,甚至可以是有领子的礼服衬衫(纯色为宜),就像我在一个暖和的天气里,在纽约麦迪逊大道上八十街看到的一位上层男士的穿法。由于毛衣对混穿法而言几乎是必需的,所以,一件雪特兰圆领套头毛衣(灰色或紫红色)最有档次,尤其是里面再配一件牛津布带领扣衬衫(当然不含人造纤维),不打领带。如果外面再罩一件价格不菲的无垫肩花呢外套,没有人敢断言你不是中上阶层。鸡心领毛衣的设计最终是为了露出领带,这种打扮自然也就表明你是一位中产阶级甚或上层贫民。据说有人把套头毛衣塞进裤腰,我简直难以相信。如果真有这种做法,那只能是等级过低的标志。
【总统衣着
研究一番近年历届总统的穿着,也许是对男人的等级外观作一番诠释的最好办法。这里的基本准则是:两扣套装远比三扣的东部权贵式套装更有贫民阶层气息。大多数总统以前都曾穿过两扣外套,一旦他们着手接管“自由世界”的领导权,他们就会深感有责任来一些改变,因此也就喜爱上了三扣套服,并且看上去与大通曼哈顿银行的董事会主席颇为相似。正是这一原因,使得理查德·尼克松在大多数时候显得有些别扭,而当他身着两扣套服时,就像加州惠特尔(尼克松的故乡。-译者注)储蓄信贷社的老板多半会穿的服装,才真正显得合体宜人。尼克松的后继者杰拉尔德·福特,尽管很早就受到乡下人的两扣款式的影响,还算让人信服地穿上了三扣“制服”。而且分明比尼克松更能适应,也许。还学得更快。但他一直没能真正脱掉原来那身穿戴——其外观更似乔·帕鲁卡,而非任何一类为人所知的美国贵族,吉米·卡特则对自己有头脑清醒的评价,他意识到必须同时回避两扣及三扣套服,而与牛仔裤结下不解之缘。因此,试图批评他追求东部权贵形象却落得失败的低毁,终于没有发生在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