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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作者:日-皆川博子/译者: 朱东冬 当前章节:14740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7:11

我和安迪坐的是运货马车。普通马车空间狭小,装不下阿尔莫妮卡。富兰克林博士和他的助手特伦斯坐的是自己的私家马车。

绑在马车顶篷上就行了,博士的私人马车夫如此提议。岂有此理。

卸下支架、倒掉水的箱子的空隙里塞满了破布,盖上盖子后又在外面裹上了厚厚的毛毯,无论受到怎样的撞击都不会伤到里面的玻璃碗。可即使如此,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架起临时围板、支起粗布车篷的货台上相向固定安装着两把凳子。箱子被用绳子拴在其中一把长凳上,我和安迪坐在箱子两侧。颠簸得厉害时,就两人一起扶住箱子;摇晃得不剧烈时,我和安迪的手就牵在一起放在箱子上。对面的凳子上、地板上放着为防磕碰而裹了布的支架,以及富兰克林博士等人的行李。

本来以为是要在伦敦演奏,结果博士说是去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的领地,一个叫西威克姆的地方,那里有达修伍德爵士的领主馆。国王陛下将微服莅临。此外,与达修伍德爵士亲近的贵族伙伴们也会齐聚一堂。

后来我才通过揭秘书知道,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士的所谓伙伴,是地狱火俱乐部——那个极为淫乱的组织——的成员。

运货马车的马车夫巧妙地驾驭着马匹,以防马车陷进车辙里,但马车还是会摇晃。掀开盖子后,里面的玻璃碗都已碎成齑粉……要是

事情变成这样,该怎么办啊?还可以再做。安迪大概会这么说,但富兰克林博士在国王陛下面前大失颜面,安迪会不会受到牵连呢……我一边这样杞人忧天,一边看向安迪,发现他在打盹。如果他不保持清醒的话,我一个人没法彻底保护好阿尔莫妮卡。不过他大约是因为总算制成这精细易碎的乐器而放下心来了,我不忍心叫醒他。

我很喜欢安迪的榛色眼睛,但此时它们藏在眼皮下。他的睫毛也是榛色的,很柔软。细细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他身体的任何部位我都喜欢。因为只是在心里说,所以什么都说得出来。他的一切我都喜欢,以前就喜欢。不过,自从约瑟夫他们摔坏玻璃碗,而他用我在那之前从未听过的坚定语气说“做得了,我知道音准”之后,我简直喜欢他喜欢得要发疯了。

我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唱起歌来。

How can I leave thee!(我怎能离开你!)

How can I from thee part!(怎能离开你身边!)

Thou only hast my heart,(只有你拥有我的心,)

Dearest, believe!(我最亲爱的人,相信我!)

安迪的嘴角浮现微笑,嘴唇动了起来,做出“Yes,I believe!(是的,我相信!)”的口型。

Tho

u hast this soul of mine,(你拥有我的灵魂,)

So closely bound to thine,(与你的灵魂紧系在一起,)

No other can I love,(我不会爱上其他人)

Save thee alone!(只对你不离不弃!)

我感到满足,但肚子叫了起来,就在这时,马车在马车驿站前停下了。

富兰克林博士和奥曼从私家马车上下来,我和安迪跟他们一起享用了豪华的午餐。青豆汤、炖鱼、烤乳牛肉,还有甜点。像贵族吃的食物一样,安迪说。这时他脸颊松弛,一脸没出息的样,我有一点——只是有一点点——扫兴。现在想来,十五岁的女孩真是苛刻啊……若是现在,哪怕安迪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张着嘴呼呼大睡,我也只会更加怜爱他。你在哪儿啊,安迪。奥曼向毫不讲礼仪地吃着饭的安迪投去轻蔑的目光,以极其做作的动作用餐巾擦起嘴角。安迪也真是的,直接用指尖擦去嘴唇上的污渍,又用那根手指在衣服下摆上使劲蹭了蹭。

吃完饭,马车之旅继续。为了少一些颠簸,马车走得很慢。

安迪闭上眼,但并没有睡,两只手的手指在膝盖上动着。右手大幅度横向移动——啊,是在演奏高音。我意识到他是在做练习。安迪虽然知道音准,但要想准确地触

碰到能发出想要演奏的乐音的碗,需要大量的练习。富兰克林博士交给安迪的乐谱上的演奏曲目节奏轻快,旋律优美。我不知道作曲者的名字,也不知道曲名,但感到这首曲子很适合用阿尔莫妮卡来演奏。

到达牛津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我们在酒馆吃了晚饭。菜单比午饭还要豪华,但我在运货马车上颠簸了整整一天,已经疲惫不堪,难得能吃到的烤鸽子只吃了几口,三种果挞都一点没碰。是博士结账,所以无须担心钱的问题,但我还是把点心用手帕包好带走了。等回到伦敦,回到原来的生活,根本买不起这种高级点心。我以为富兰克林博士会斥责我说这样很没教养,但他只是笑着看我这样做。听说他也是贫寒家庭出身,父亲是制作蜡烛、肥皂一类物品的匠人,他自己也在印刷厂当过学徒,想必很能理解穷人的心情。

道路变得平坦了。是白垩石铺砌的道路。

摇晃的次数少了,我放下心来,这次换我睡着了。

被摇醒的时候——

“着火了!”

我不禁喊道。

充斥视野的是熊熊燃烧、喷射着火星的一团团火焰,它们蚕食、吞噬着黑暗,似要征服暗夜。

大量篝火映照着的,是戴着大大的熊皮军帽,一眼就能看出是近卫兵的士兵们。红色上衣上饰有金缎肩章,蓝色折领下露出白色衬衣,白色裤子,黑色半长靴,白色披肩带在胸前交叉

,佩着步枪。在火焰的映照下,披肩带和裤子都有些发红。

这还只是“微服”出行。若是公开的活动,排场得有多大啊。

耸立的漆黑建筑物的窗户全都亮堂堂的。

好几驾门上描绘着纹章的马车停下。马被拴好,马夫们忙着清理马粪。

安迪取下包裹着箱子的毛毯,打开盖子,取出填充物。我也帮忙一起弄。我感到心跳加快了。万一有一丁点损伤,乃至碗的边缘有缺损的话……

本来很紧张的安迪表情缓和下来。

我紧紧抱住安迪。安迪伸手把我揽进怀里。

博士和助手奥曼下了马车,来到我们这边。

“没有损坏。”我大声告诉探头看向箱子的博士,“完好无损。连一根头发丝那么细的损伤都没有。有好多近卫兵啊,国王陛下已经大驾光临了吗?”

“之后我会向国王陛下引见你们。”

“向国王陛下!”

我和安迪都大吃一惊。

“记得整理好仪容。”

重新放回填充物,盖上盖子,在上面盖上毛织的粗布。盖子和箱子上都刻有精细的浮雕,虽然不影响奏乐,但我也不想伤到箱子。

几个用人模样的人过来抬起箱子。

“轻点搬,搬得稳一点。”我对他们说。

“会搬到分给你们当卧室的房间里,”奥曼发号施令一般说道,“跟在他们后面一起过去。”

“那行李……”

“会有其他用人搬过去的。”

行李里有用来更换的衣物。

人群摩肩接踵,挤挤

撞撞之下,我们跟丢了抬着阿尔莫妮卡的男人们。

总算找到他们后,我们跟了过去。上楼梯上到一半时,抬着箱子的男人回过头怒斥:“你们两个是要往哪儿走?”

“去我们的房间啊。”

“不是这边。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可我们被吩咐跟在你们后面过去。”

说完,我注意到,这些男人抬着的箱子上包裹的布,不是毛织的粗布,上面有豪华的金银丝线刺绣。这布很气派,但散发着一股比林斯盖特海鲜市场一般的气味。

“这上面都是尊贵之人住的房间。快滚。”

我握紧安迪的手。

我们该往哪儿去?阿尔莫妮卡的箱子在哪儿?

正急得团团转时——

“你们跑哪儿去了?我找了你们半天。”

说话的是特伦斯·奥曼。平时看他不顺眼,但此时看见他,我却松了口气。

“到这边来。”

我们被带到了又窄又陡的后楼梯。

“是这个房间。”

作为客房,这房间实在太简陋了。可能是用来给用人住的空房间吧。

盖着粗布的箱子放在角落里。我马上和安迪一起检查了箱子里面,阿尔莫妮卡完好无损。

只有一张大床。我们是被当成夫妇了吗,还是负责分房间的人——大概是执事吧——不知道我也跟着过来了?现在想来,我们当时还太小,不到会被当成夫妇的年龄。

奥曼故意看看床,又看看我们,露出嘲讽的表情,出去了。

床底下备有便壶

,我放心了。一个人去房间外面的话,又要迷路了。不过,被安迪看到我解手的样子会很难为情啊。这时,我突然想起来,男人们抬着气派的箱子上楼后,楼梯上留下了些许水痕。是其中某个人憋不住了。总不能中途放弃任务。

换上出门穿的衣服——星期日去教堂时穿的,我的唯一一身好衣服,披上并系好为了纪念做好阿尔莫妮卡而买下的披肩。这时,跟屁虫中的一人拿来了一套男式服装。

应该是考虑到觐见国王陛下时着装不能失礼,便借给了安德鲁·里德利一身豪华的衣服。镶着金边的蓝色天鹅绒上衣,同样颜色的马裤,锦缎衬衣,长筒丝袜。另外,还有卷发的假发!

我帮安迪换上这身衣服。好紧啊——安迪说着活动了下手腕。

他戴上假发,问:“我现在看起来像贵族吗?”

“不像,不像。”我捧腹大笑。

“贵族大人们也真够可怜的,一整天都得穿着这么沉这么紧的东西。”说完,安迪摘掉假发,脱下衣服,“尺寸不合适。”

“别挑挑拣拣的,穿上。”跟屁虫盛气凌人地说。

“太紧了,受不了。手腕没法自如地活动。”

“这可是达修伍德大人借你穿的。”

“我穿着这身没法演奏阿尔莫妮卡。”

“阿尔莫妮卡?那是什么?”

“奉达修伍德大人之命制作的乐器。”我说。其实是奉富兰克林博士之命制作的,但提供资金的是

达修伍德爵士。我稍微试着虚张声势。

“女人给我闭嘴。你是谁啊,这男人的妹妹吗?”

“我是来协助演奏的。没有我,阿尔莫妮卡就不能转动。达修伍德大人不仅命安迪——安德鲁·里德利先生制作乐器,还命令他演奏乐器。除了里德利先生外,没有人能行。阿尔莫妮卡是首次制成的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乐器,安迪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演奏者。为了能以最佳状态进行演奏,这位演奏者想要一套穿着习惯的衣服。请向达修伍德大人这样解释,他一定会同意的。”

我对侃侃而谈的自己感到震惊。在我说话的工夫,安迪换上了穿惯了的外出服。

“如果他不同意,那就是你解释的方式不对。我直接去跟他解释也可以。”

跟屁虫耸耸肩,拿着手提烛台,抬抬下巴说了句:“跟我来。”

他走得极为装腔作势。我们跟在他后面。“会有人把阿尔莫妮卡搬过来的吧?”我的提问被无视了。穿过墙上挂着好多肖像画的宽敞房间——长度估计得有一百五十英尺——打开尽头处的门,那里聚集着几个跟屁虫。领路的跟屁虫把我和安迪带到他们身边后就离开了,离开前和其他人交换了个眼神,是在嘲笑我们的穿着和阶级。若是上流阶级的大小姐,会用裙撑把裙子撑得两边足以坐人。

那个房间的最里面又是一扇刻有浮雕的沉重门扉。跟屁虫之中的

一人敲了敲门。

从里面打开门的也是跟屁虫。

才一踏进这间屋子,我就感到头晕目眩。

墙壁与天花板上都满是用金粉涂成的旋涡图案,就好像一群猴子在金色涂料里打滚弄成的一样。天花板上垂下几盏立着好几十根蜡烛的吊灯,墙壁烛台上的蜡烛也都点着火,令房间明亮得刺眼。

桌子上摆的银器也反射着吊灯的光芒,越发刺眼。

围在桌子旁的人正在狂欢。

围着餐桌的男女都喝得烂醉。女人们打扮得光鲜亮丽,举止却粗俗得让人难以相信她们是上流阶层,简直像妓女一样。有个女人屁股特别大,格外显眼。她坐在贵族大叔旁边,露骨地表现出对其他女人极为轻蔑的态度。

大叔另一边坐着个小个子男人,他相貌丑陋,斜眼,下颌凹陷,但有种莫名的可爱之处,讲笑话每每逗得女人们乐不可支。

在入口旁呆站了一会儿,富兰克林博士过来了,我松了口气。大概是加入得晚,博士醉得并不厉害。

博士恭敬地对坐在里面的椅子上的男人说:“陛下。这个人就是来演奏我的阿尔莫妮卡的安德鲁·里德利。”

乔治三世陛下那时候二十三岁,刚刚即位第二年。他有一双橡子般的大圆眼睛,鼻子圆圆的,身体也胖墩墩的。我本来以为国王陛下肯定是很有威严的,但陛下往好了说是显得沉稳,说白了就是个看起来缺乏自信的懦弱之人。他烂醉

如泥。周围的贵族全都比陛下年长许多,不知是因为这个,还是只是我的错觉,他们看起来对国王陛下完全没有表现出敬意。他们借着玩笑的名义,以一种表面恭维、实则轻蔑的方式侮辱、嘲讽着陛下。“喂,弗雷迪。”还有人狎昵地这么跟陛下搭话,然后又十分刻意地改口,夸张地道歉说,“哎呀,恕我失礼了,陛下。”说完又笑起来。国王陛下的名字是乔治·威廉·弗雷德里克。

“富兰克林博士。”以责备的口吻发话的是个有着非常醒目的大鼻子的五十多岁的人,“你要让这个一看阶级就很下贱的人在陛下面前演奏我们的阿尔莫妮卡吗?你是从殖民地来的,不懂对国王陛下应尽的礼仪也可以理解,但这也太失礼了。”

明明他们自己也完全没有对国王陛下尽礼仪。

受到责备,博士却毫不动摇,是反应迟钝,还是厚颜无耻?也可以说是胆量大。不过他这个人一旦陷进自己的想法,就完全注意不到周围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就明白了的事。

博士似乎是自己安排了一切,没有把安迪的事详细告诉他们。拿来衣服的跟屁虫说衣服是达修伍德爵士借给安迪的,但从爵士对此一无所知的样子来看,衣服可能是富兰克林博士拜托执事之类的人提供的。

“小里德利,这位就是提供用于制作阿尔莫妮卡的援助资金的弗朗西斯·达修伍德爵

士。快打招呼。”

听博士这样说,安迪伸出手想要和达修伍德爵士握手。达修伍德爵士当然无视了安迪。对贵族而言,下层阶级的人无异于尘埃。

他大概是想要让安迪下跪吧。

和戴着假发、化着妆的贵族们相比,素颜又没戴假发的安迪在我眼里魅力倍增。把眉毛描得浓浓的,用白粉盖住皱纹,涂着腮红,甚至贴了假痣的贵族们,看上去就像一群化了妆的猴子和猪。

富兰克林博士总算意识到气氛不太好,没有向其他人引见安迪,而是说:“演奏是在明天。今天打完招呼就退下吧。”

博士说完就放我们走了。

斜眼的小个子男人离开座位走了过来。

“是你来演奏?我很期待。我是下议院议员约翰·威克斯。”

他自己报上姓名,伸出手要与安迪握手。他把安迪的手握得很紧,紧到安迪皱起了眉头,重重地上下晃动几下。别伤到安迪的手指!在我喊出来之前,他放开了手。

贵族的动作多少会有些装模作样,但约翰·威克斯先生这个平民很直爽。后来首先出版关于地狱火俱乐部的揭秘书的就是这个男人,不过当时我对他一无所知,名字也是第一次听说。

现在他是颇具人气的伦敦市市长。“做平民的同伴”是威克斯的口号。但是,听说他当上市长之后就不再是“平民的同伴”了。他出版揭秘书后,眼看要被逮捕,就逃到了法国,回到伦敦

后被捕,在监狱里参加了议员竞选,诸如此类的传言很多,但我对政治没什么兴趣,不太了解。“和威克斯一起争取自由!”人们很狂热。大家都说威克斯会给平民带来自由,但我不懂自由是什么。威克斯当上市长后,我们的生活也毫无变化。

我们又被跟屁虫带着回到了房间。明明已经完成了任务,跟屁虫却还伫立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他对我们投以轻蔑的眼神,离开了。访客要给跟屁虫小费,这个惯例我后来才知道。

虽然只有一张床,但我们并没感到为难。脱掉衣服,灭掉烛台上的蜡烛,只留下一根,我们舒服地抱在一起。片刻后,蜡烛燃尽,一片黑暗之中,我在安迪的怀抱里睡着了。

早饭是在供下级用人使用的餐室——也就是厨房——和男佣、女佣们一起吃的。

和我年龄相仿的女佣不停地向安迪投去视线。

我穿着虽是用于出门但并不新的穿惯了的衣服,在房间里等了好久。

前一晚享受了晚餐以及一些其他事情的国王陛下和大人物们,一直睡到了中午时分。

快到下午两点时,仍旧没有人喊我们过去。肚子饿了,但没有人通知我们去吃午饭。我突然想起来时路上留的食物,便从行李里拿出手帕,手帕里包着三块果挞,还有一瓶葡萄酒。

“不是偷来的,这瓶葡萄酒被端到了桌子上,所以富兰克林博士结过账了。”

我给

了安迪两块果挞,自己吃一块。果挞已经变形了,但很好吃。吃完果挞,舔舐手指上的污渍时,有人慌张地敲门。轻巧地闪身进来的是吃早饭时热切注视着安迪的女佣。

“快吃吧。”她把装着面包、奶酪、冷餐肉等食物的小筐往桌上一放,“大家已经吃过饭,马上就要出发了,谁都没注意到你们吃过早饭后还什么都没吃。我偷偷给你们准备了一些吃的。现在不赶紧吃点的话,就一直到晚上都吃不到东西了。”

“外出,是要去哪儿?”

“这我也不知道。不过,他们要外出,你们也要同行,这一点可以确定。不赶紧吃的话,就要有人叫你们走了。”

只吃一块果挞根本吃不饱,女佣的关怀令人感激。

“估计是那里吧。”女佣说。

“‘那里’是指?”

“去了就知道了。”

安迪双手拿着面包和奶酪往嘴里送。可别把衣服弄脏了,我很担忧。可他还是弄脏了,衣服上留下了一道光亮的油渍。他又犯了老毛病,蹭着衣服擦拭弄脏的手指。明明比我还大四岁,真是个让人操心的人。

几个用人像抬棺材一样抬着阿尔莫妮卡的箱子前进,后面跟着扛支架的用人。

氛围却和葬礼正相反,贵族模样的人们边走边说说笑笑,讲着没品的笑话。跟屁虫们挺胸提臀,迈着做作的步伐陪行。

大家都一身酒气,还有人走得踉踉跄跄的。

在队列后方的我们无

从知晓国王陛下在哪里,应该是在近卫兵的熊皮帽子黑压压地堆在一起的那边吧。

迷恋安迪的女佣跟在我和安迪身边。临近出发时,执事得知富兰克林博士在挂念着我和安迪,赶紧派这个名叫贝姬的女佣来照顾我们。至于人选,似乎是贝姬自己主动提出要来的。我们根本没什么需要她照顾的。

大屁股女人和妓女们的争论尤为吵闹。她似乎觉得妓女做了对她无礼的事。“注意你的身份。”

贝姬贴在我耳边告诉我:“那是多丁顿大人的太太,她旁边的人就是多丁顿大人。竟然带太太来这样的聚会,真是庸俗。”

然后,她把声音压得更低,说:“那女人动不动就摆架子说‘要叫我夫人’。明明她以前只是多丁顿大人的妾室。夫人去世后,多丁顿大人才娶了她做继室。说到底,多丁顿大人本就不是贵族。他的确是议员,不过是下议院的议员,他只是有钱、有土地而已。追根溯源的话,据说他家本是开药房的,继承了亲属的遗产,才成了大地主。”

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的身影出现了。他在阿尔莫妮卡的箱子旁边,意气风发地走在白垩石铺砌的道路上。

“哎呀!”

贝姬叫出声来,跑向富兰克林博士的方向。她的目标不是博士,而是抬箱子的一个男人。

她走到男人身旁,似乎调侃了些什么,又小跑着回来了。

“这次演奏会结束后,他

就要结婚了,跟和我关系很好的姑娘结婚。”从她的语气里能感受到些许恶作剧般的意味,“说来,和一个姑娘举行两次婚礼,算不算是‘命途多舛’呢?”

“再婚吗?”

“你可真傻。”贝姬耸耸肩。她是因为朋友要结婚而不太开心吧。我有点厌恶能细心地注意到这种事的自己。

目的地很近,即使徒步过去也完全没问题。

登上领主馆背后的丘陵,没走多远,就来到一个有石门的洞窟,眼前是漆黑的洞穴。

近卫兵和大部分侍从在入口外面待命,少数侍从和举火把的人跟着陛下、贵族和荡妇们进去。富兰克林博士走在侍从抬着的装阿尔莫妮卡的箱子旁边,我和安迪尽量不离开博士身边。贝姬也跟了过来,有点烦人。

似乎是达修伍德爵士侍从的人手持火把走在前面。

道路很狭窄,大约五英尺宽吧。路渐渐变成下坡,脚底下很滑。我握紧安迪的手,安迪也紧紧回握。贝姬黏在我们身后,动辄脚底打滑,发出惨叫,抓住安迪不放。

“小心点,小心点。”是富兰克林博士的声音,他在嘱咐抬阿尔莫妮卡的侍从们。他的声音碰上墙壁,在洞窟里回响。

从前方传来几个女人此起彼伏的娇喊声,大概是不时脚底打滑,在互相抱着搀扶吧。

明明在领主馆的大厅演奏就好了,却非要在洞窟里开演奏会,真是恶劣的兴趣。我想对安迪这样说,但

即使小声说话也会有回声。我隐隐闻到一股比林斯盖特海鲜市场一般的气味。我担心自己说出的话可能会传进达修伍德爵士的耳朵里,便把坏话憋在心里,继续向前走。

道路变得错综复杂,开始分岔,要是和大家走散的话便会走丢。时不时感受到微微的空气流动,好像开着几个能引入外面空气的竖坑,然而外面的光照不进来,竖坑应该开在我们正走着的道路正上方以外的地方吧。

走了大概半英里之后,突然,前方亮堂起来。

有好几层褶的薄布垂下,薄布后面,燃得正旺的灯火摇曳着。

幕布的另一边是一间大厅,有父亲的工坊的十倍大。我做梦也想不到,坑道深处竟然有这样一间大厅。没有窗户,但好像有哪里开着通风孔,白墙上烛台中的烛火和吊灯的火光都在微微摇曳。

在富兰克林博士的示意下,阿尔莫妮卡被放在了最左边。

供来客坐的椅子沿一道缓缓的弧线摆放,众人大声喧哗着落座。

特伦斯·奥曼和另一个男人往阿尔莫妮卡的容器里装满了水。是被贝姬调侃了些什么的男人。

我根本顾不上看观众席。希望不会失败,我和安迪都闭眼祈祷。我又闻到了比林斯盖特一般的讨厌气味。是错觉吧。我睁开眼。来吧,终于……

安迪稍微动了动手指后,把手指浸到水里。

我握住把手。

被水润湿的碗在烛台的光芒下闪耀,安迪用手

指轻轻摩擦碗的边缘。

清澈的声音响起,我感到观众都屏住了呼吸。

我没有余力去注意以国王陛下为首的各位客人听得有多专注。我在凝视着安迪。

转动把手的力度必须始终保持一致,速度也不能有分毫变化。稍有疏忽,乐音就会乱掉。安德鲁·里德利、埃丝特·马利特以及乐器,三者是一体的。

颜色与声音融在一起,如同跃动的彩虹。

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身在监狱的单人牢房里了。

就像幼年时的记忆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起点,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怎样被关进单人牢房的。

感觉仿佛置身于烧得滚烫的铁锅里,哪怕只是呻吟一声也会加剧疼痛,我甚至想自己会不会是在地狱里。

我也忘了是以什么为契机注意到这不是单人牢房,而是慈善医院的单人病房的。不知不觉就形成这样的认知了。是看护告诉我的吗?

从安迪被父亲收为入室弟子,到他在洞窟演奏会演奏,这段岁月的记忆,有一段时间也完全消失了。我在心中不断重复那些零零散散浮现的碎片,把它们固定下来。但在那之后发生的事,仍是一团迷雾。

我的全身缠满了绷带。服用看护给我的药后,剧痛就会如退潮一般缓和一些。

夜晚的病房一片漆黑。眼皮后面有火焰在燃烧摇曳,睁开眼,在拼命伸出手也无法触及的地方,有火焰跃动着。我不会将这景象与现实的光景混

淆。幻影终归是幻影,区别很明显。可是,迷迷糊糊坠入睡眠的过程中,幻影也十分鲜明,难以捉摸、只能形容为人影的影子从火焰深处出现,径直靠近我,站在床边,掀开盖在我身上的毛毯。不光是毛毯,他还脱掉了我的睡衣,然后噼里啪啦撕下贴在我皮肤上的绷带,用鞭子抽打我赤裸的皮肤。我想尖叫,却发不出声音。不许讲。人影那低沉却恐怖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不许说。记住,什么都没发生。

我终于叫出声来。看护进来了。“哎呀,又把绷带扯下来了。你这人怎么回事啊。老这样的话,可是无论过多久都痊愈不了的。”

我控诉说有入侵者。

“在哪儿?”

“那里。”

“我可没工夫陪你说这种蠢话。”对方反应冷淡。

看护粗暴地给我缠上绷带。“别再取下来了。”我被要求保持安静,然后又被喂了药。

梦里,我又被撕下绷带后抽打。

病房白天就有些昏暗,夜里更是一片漆黑。

是噩梦,是幻觉,还是最恐怖的情况……是事实?

好几个晚上都是这样。看护——监视者——说,是我自己把绷带扯下来,让伤势变重的。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知道的,总之我知道了。洞窟被落雷击中,因此发生了火灾,我被严重烧伤。我没有那个瞬间的记忆,但脑海中却浮现出了这些语言,像是身体里发生了爆炸一样的冲击感也不知何时

起便在记忆之中了。在那冲击感平息下来后,身体的疼痛就失去了现实感,只剩对痛苦的强烈恐惧锥心刻骨。

我向看护确认。

“我是因为落雷受伤的吧?”

“不知道。”

“今天是六月几号?”

“六月?”鼻翼聚起不怀好意的皱纹,看护丢下一句,“今天是九月七号。”

那时我已完全恢复了在洞窟开始演奏前的记忆。

“请联系我父亲,告诉他我在这里。父亲会支付足够的礼金的。”

我写下地址和门牌号,交给看护。

第二天,看护骂着“一便士都没拿到”,揍了我。

折磨我许久后,看护说,住在我所说的地方的是个铁匠。

我不安起来。我的记忆出错了吗?

我的名字是埃丝特·马利特,我的父亲是吹制玻璃工匠马丁·马利特。是这样吧?我反复回忆。那么,为什么我家所在的地方会住着铁匠呢?

在装着母亲遗体的棺材被盖上土时紧紧抱住我的安迪,真的存在吗?

为什么他现在不来这里找我呢?

烧伤大致痊愈后,我被赶出了医院。出院后,即使我无家可归,没有工作,慈善医院也只会觉得不关自己的事吧。

出院前夜,人影又一次出现,用鞭子疯狂抽打我。不许说。说了的话,就杀了你。

“说到这里时,埃丝特小姐很恐惧。”安告诉大家,“她被警告了‘不许说’,却对我们坦白了。她问‘我会被杀掉吗’,于是我告诉她,‘你对我

和约翰阁下说的话,我们不会泄露给外部的任何人’,让她放心下来。不过你们不是‘外部’的人。”

“止痛剂是鸦片酊吧。”克拉伦斯插嘴道,“那东西会让人频频产生幻觉。”

“如果不是幻觉……”亚伯说,“如果是事实的话,那个人影就是折磨、威胁埃丝特的人。”

“‘不许说’,指的是不让她说他撕下她的绷带打她的事?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是把折磨人当成爱好了吗?”

“他把病人一个个全折磨了一遍吗?”

“用钱买通看护,让看护对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折不扣的变态浑蛋。”

“需要调查一下他当时是无差别地折磨每个病人,还是只折磨了埃丝特小姐,约翰阁下。”安说,“如果只以埃丝特小姐为折磨对象,那么他所说的‘不许说’,指的应该是和洞窟的火灾有关的事。埃丝特小姐由于精神上受到打击而丧失了那一部分记忆。他事先警告埃丝特小姐,即使想起来了也不要外传。只要提前给予埃丝特小姐疼痛与恐惧,那么埃丝特小姐想起来之后,就算想说也会因为害怕而说不出口。”

“是啊。得查查洞窟里发生了什么事。”本说。

“肯定和达修伍德那个浑蛋有关。”克拉伦斯断言,“洞窟是归那家伙所有的。”

“慈善医院是慈善家秉持救济穷人这一崇高理念设立的,”法官的话语里混杂着叹息,“但在负

责基层运营的职员和看护眼里,理念根本无关紧要啊。”

“看护和贫穷病人的关系,简直就像看守和囚犯的关系啊。”安从笔记抬起视线说道。

盘子空了,弟子们把已经彻底坠入梦乡的丹尼尔老师抬到二楼的卧室,与安的谈话是在丹尼尔的书斋进行的。

“原来是因为落雷和火灾啊。她的这一片,”克拉伦斯用手背摩挲着自己右侧脸颊到脖颈的部分,“有烧伤疤痕。”

“她说身体上也留下了烧伤疤痕。她一定很痛苦。”

“她说的慈善医院……是圣乔治医院吗?”亚伯问。

“不,是圣托马斯医院。那里和圣巴塞罗缪医院不同,不收生活费,也不强制征收葬礼保证金,但对待患者特别粗暴。”

“敌人真是个蠢货。”亚伯说,“如果是爱德,大概会这么说。”

“为什么是蠢货?”本问。

“威胁‘不许说’,反而说明他想掩盖的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是放任不管,对方可能根本不会意识到这一点。”

“为什么说‘如果是爱德’?”

“我不会轻易管别人叫蠢货。爱德脑子太好使了,看别人就会觉得都很蠢。”

“但你也一样觉得敌人是个蠢货吧。”

“是的。”

“他有威胁的必要吧。不威胁的话,埃丝特小姐可能会说出去。”安反驳了亚伯的观点。

“敌人到底是谁呢?”本问。

“都说了是达修伍德啊。”克拉伦斯又一次斩钉截铁地说

道。

法官催促安继续讲述埃丝特的经历。

一从医院出来,我就回了自己的家。看护没有说谎,铁匠正在工坊里拉着风箱,敲打着灼热的铁块。

铁匠对我说出一个我不知道的名字,说自己是从那个人那里租下了这个家。

我脚底发软,差点站不住。

“这里是我的家。这里是吹制玻璃工坊,我父亲和他的弟子们在这里制作玻璃器具……”

“滚出去。”铁匠说,挥起锤子敲打铁块。火花四溅。我的身体不住颤抖着,痉挛从腹腔深处蔓延至全身,我拼命忍着不叫出声来,然后问:

“我父亲叫马丁·马利特。把这个家租给你的,应该是马丁·马利特吧?”我的声音也在颤抖。

“我刚才不是都说了吗,我是从亚普先生那里租的。要抱怨的话找亚普先生抱怨去。”

“亚普先生住在哪里?”

“他可不住在伦敦。他住在汉普斯特德。房租是代理人来收。”

“在汉普斯特德的哪里呢?”

“不知道。别妨碍我工作了,快滚。”

我走投无路,决定去一直给父亲提供工作的玻璃器具批发商汤因比先生的事务所问问看。

要是住在那里的也是别人,该怎么办啊。要是有谁租住在那里,对我怒斥“要抱怨的话找里奇先生抱怨去”的话……

汤因比先生在。

“太可怜了,埃丝特。哎呀,实在是太可怜了。”

汤因比先生重复着同情的话语,不敢正视我留下了烧伤疤痕

的脸。

汤因比先生告诉我,父亲马丁·马利特醉酒后掉进河里溺死了。

“我想告诉你,却不知道你在哪儿。不得已,我出钱办了葬礼,把你父亲葬在了你母亲的墓旁边。嗯,光是这个费用就是不小的数目,而且其实你父亲还欠了我一大笔债呢,金额很庞大。他用那个工坊兼住处做了担保。既然马利特先生去世了,我也必须算清楚借给他的钱。所以我把那里处理掉了,就是这么回事。”

“安迪呢?”

汤因比先生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汤因比先生给了我一个小筐。“这些是你留在住处里的私人物品。我也不能擅自处理,就一直保管着。这就是全部了。”

几件穿惯的衣服和内衣,穿旧了的鞋。那时我穿的衣服烧焦了,没法再穿,好像被扔掉了。那件披肩也被扔了。我在医院里穿的是慈善家捐给医院的像破布一样的旧衣服。出院时,我也穿着这件衣服。

我十五年的人生,用这样一个小筐就能装下啊……

我从衣服里找到了母亲在圣诞节给我的那本纸封面的薄书。翻开书页,里面夹着一朵勿忘我的干花,宛若淡蓝色的泪痕。

Forget-me-not!Never!

“埃丝特,如果你愿意,我会帮你找份工作。不过只能是当女佣了。”

我拒绝了汤因比先生的提议,去克雷文街拜访富兰克林博士。

医院伙食的分量只能勉强让人不至于饿

死,我又刚刚痊愈,走远路十分吃力。

“博士外出旅行了。”房东的女儿波莉双手叉腰,冷淡地说,“去荷兰了,这一阵都不在家。不知道会去一年还是两年,这段时间里,我们把房间租给别人了。”

“博士的儿子呢?”

“也一起去了。”

“那个人呢,就是助手奥曼先生?”

“哦,那家伙被解雇了。听说他净干坏事。我也不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我不会多管别人的闲事。他应该回美洲了吧。”

我去了母亲的墓地,她的墓碑旁是父亲的墓。

我侧身坐到地上。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放任自己号啕大哭。

等到哭累了,我抱着小筐站起身来。

Blue is a flow'ret(一朵蓝色小花)

Called the Forget-me-not.(叫作勿忘我。)

Wear it upon thy heart,(将它戴在你心头,)

And think of me!(然后想着我!)

我想先去西威克姆弄清楚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没钱坐马车。一路乞讨、露宿街头的话,能走过去吗?感觉会死在半路上。

令我胆怯的还有一件事,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人的威胁。必须去西威克姆——我一这么想,就又会感受到赤裸的皮肤被鞭打的疼痛。不只是剧痛,还伴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西威克姆,光是想到这个地方,我

就全身战栗,感到几欲窒息。

Flow'ret and hope may die,(小花和希望也许会死去,)

Yet love with us shall stay,(但我们的爱将留存,)

That cannot pass away,(永远不会消逝,)

Dearest,believe.(我最亲爱的人,相信我。)

我又一次拜访了汤因比先生。

“请给我介绍一份工作。”

我一定要去西威克姆。首先要存够路费,为此我必须工作。我用这个借口说服自己。这只是借口而已,实际上,我光是想想“必须去西威克姆”就喘不过气来了,无法将吸进去的空气呼出来,得一会儿躺下一会儿站起来,一点一点地呼出来。平时并没有意识到的自然而然的行为,突然就做不到了。“我不会去的,绝不会去那里的。”我安慰自己,花费很长时间才能让呼吸恢复正常。我害怕这种状态,甚至连想想要去那里都做不到。

工作很快就找到了,但住家女佣干的都是苦活儿累活儿,而且得不停地拒绝想与我发生性关系的主人和少爷。这是常有的事。我不肯顺从,就被赶了出来。我工作的地方条件越来越差。我自始至终拒绝在妓院工作——妓院老板说烧伤疤痕可以用浓妆盖住——靠当杂务女工熬到现在。

不知不觉间,十四年

过去了。

一直到洞窟演奏会的前十五年人生里,我有许多许多回忆,开心的事、悲伤的事;可出院后的这十四年来,我只是活着而已。安迪不在,我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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