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丹尼尔·巴顿府邸,乘轿子抵达弓街时,法官听到大本钟宣告已到夜晚九点的钟声。
他对徒步跟着的戈登说:“辛苦了。去值班室休息吧。”然后把帽子递给芬奇,走上通往起居室的楼梯。不仅安,内森也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跟了过来。
“内森,你明天去查一下事务律师怀特先生的住址。”
“好的。”内森回以充满干劲的声音。
法官让女仆端来芬芳的红茶。
安翻着笔记。
“虽然在询问怀特先生之前不能明确地这么说,”安开始总结已经弄清楚的事,“不过,有可能是现多丁顿夫人斯特拉用砒霜毒杀了莉奥诺拉夫人。”
“非常有可能。”法官点头,“虽说站在我的立场上,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公开这么说。”
“丹尼尔医生说有血液的话就能检测,但这是办不到的。很遗憾。”
“贝克先生之前是在怀特先生手下工作的。”
“贝克先生就是因为这个被关进贝德莱姆的。”安断言,“威克斯市长也这么说过:‘包养情妇是很正常的事。比较麻烦的情况是情妇想要正室的位置。有人为此焦头烂额。’”
“他没指名道姓呢。”
“当然了,说的是多丁顿嘛。贝克先生得知了毒杀一事,想要公开指控,所以被关进了贝德莱姆。毕竟多丁顿是董事长。另外,他还是审查住院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的查问委员会的委员。只要是和贝德
莱姆有关的事,多丁顿就无所不能。董事们都是曾经的地狱火俱乐部成员,压下洞窟事件的也是他们。”
法官轻轻拍了拍安的手来安慰她。
安所说的话正与法官察觉到的事一样。
如果反抗,就会被当成疯子病发,被视作危险。不仅如此,贝德莱姆里甚至还有利用电来折磨人的残酷刑具。不过,据怀勒所说,奥曼被解雇后带走了器具,现在贝德莱姆里已经不再使用那个器具了。
如果能回避院长怀勒,和能正常交流的贝克先生当面交谈,就能弄清楚奈杰尔以及安迪的事了。
法官虽这么想,但又觉得如果明天再去访问的话,怀勒很可能又会给贝克先生用鸦片酊,把他弄得神志不清。一连几天用药的话,甚至有变成废人的危险。即使贝克先生死了,院长也不会负任何责任,大概会搪塞说是不可抗力吧。就算起诉也没有赢的希望,收买法官和陪审员这种事对他们——达修伍德、多丁顿等人来说轻而易举,而且能干的诉讼律师擅长颠倒黑白。再加上又和洞窟事件有关,很有可能都无法进行公审。
“怀勒妨碍了我和贝克先生对话。我第一次访问时,怀勒似乎还什么都不知道。他现在应该也还不知道详细的内情,但估计是把我们访问的事汇报给了董事,收到了达修伍德的指令——不要让贝克先生和我们接触。我们今后再介入此事,恐怕
会给贝克先生带来危险。怀勒给贝克先生使用过量鸦片而致其死亡也不是不可能。贝克先生此前应该是装作丧失思考能力的疯子,才得以确保人身安全的吧。”法官一边确认自己的想法,一边字斟句酌地说,“起初我还期待怀勒是个对权贵的营私舞弊、专横跋扈持反对态度的人,结果发现他似乎只是个沉湎权力的人罢了,甚至不惜利用腐败选举区也要当上议员。威克斯所谓‘平民的同伴’的说辞也只不过是口头上说说,他没有做任何改革。”
法官的语气不由得越来越激动。这简直就像高喊着“给解剖以理解!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尸体”的丹尼尔医生似的,法官这么想着,苦笑起来,试着恢复冷静。
他并没有特别激进的反抗权力的志向,只是希望拥有权力的人能够实施合适的政策而已。上个世纪,英格兰曾处死国王,采取共和制。但共和制只持续了十二年,之后便是王政复辟。
“有没有能让贝克先生逃出来的办法呢……”安半是自言自语地说。
“我再溜进去一次,把他带出来?”
内森干劲十足,只要法官一声令下,便会立刻奔赴天涯海角。
“又要弄得一身黑吗?”安取笑他。
“前天是不小心才失败的,这次我会认真做好准备。”内森一本正经地回答。要是被克拉伦斯取笑,他会生气地想“别看不起我”,但被安取笑他就不
会在意,甚至有种因得到了安的关注而感到高兴的心情。
“我拿着绳子过去。找个弓街侦探给我搭把手——哈顿不行。我从倾倒口闯进去,找到贝克先生。虽然没见过他,但他的脑袋上没有头发,很有特点,我觉得我能认出来——然后从倾倒口把他带出来。”
“说得轻巧。”安敛起笑容,“真能这么顺利吗?”
“如果安迪现在还在贝德莱姆,只把贝克先生带出来的话,安迪可能会有危险。因为那些人把安迪关进贝德莱姆,可能就是为了掩盖洞窟事件。”
掩盖洞窟事件的人会不惜杀害安迪。倒不如说他们让安迪一直活到今天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不……安迪也许已经被灭口了。
虽然没见过安迪,但听了埃丝特的讲述后,对安迪总有种仿佛已经熟识的亲切感。想到失踪的埃丝特,法官神色黯然。
这时响起了“啪嗒、啪嗒”的蹒跚的脚步声,随后是敲门声。“本杰明·比米斯先生来访。”芬奇报告道。
这个正式的称呼让法官一瞬间没反应过来说的是谁,但他很快点点头。
“是本啊。让他进来。”
“他跟马车夫发生了些争执。”
“马车夫?”安问道。
“比米斯先生说想让法官阁下垫付从牛津到这里的车钱,他坚持要自己见阁下说明情况,但马车夫怕他不付钱就跑了,不放他走。”
“我过去看看?”
传来安站起身的动静。
“本是一个
人过来的吗?”
“是的。”
“我也一起下楼看看吧。他一个人从牛津回来,看来事情非同小可。”
出了大门就闻见马的气味。眼皮背后隐约闪烁着微弱的光,是马车上挂的手提灯吧。
“你看,阁下过来了!”
开心的说话声。本的声音很洪亮。一只胖乎乎的手搭上法官的手。
“对不起。”本像是拼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拜托了,约翰阁下。我让马车夫从牛津赶到了这里,希望您能先把钱垫上。亚伯说他之后会把钱还给您。”
“是有非常紧急的事吗?”
“是的,有很多事要向您汇报。亚伯说最好尽快报告给阁下。”本将一摞纸放到法官手上,“这是奈杰尔写的东西。”
“是治安法官阁下吗?”一个混浊的声音插话,“您好,幸会。我是个马车夫,从牛津马不停蹄地赶到了这里。因为这位客人说法官阁下绝对会付车钱。我连饭都没能好好吃。”
“骗人。”本说,“这一路上,一看见酒馆,你就说得让马歇会儿,然后去酒馆吃吃喝喝。饭钱酒钱也都是我付的。本来能早很多到这里的。”
“你也容易被人敲竹杠啊。”内森感慨颇深地说道,话语里充满同情。
“总之,希望阁下能付我车钱。我这之后可是得拉着空车走夜路回牛津。那个……要是能把回程的钱也付了,我将不胜感激。”
“我们找到奈杰尔的住处了。另外,爱德先
读了这份手记。后面似乎还有,但后面的部分好像被爱德烧掉了。我们到牛津后,爱德拖住了我们的脚步,为自己争取了足够的自由行动的时间。”
“爱德……”
法官皱起眉头。他为什么不肯跟亚伯他们合作呢?
“而且,爱德还是骑马去的。”
危险。法官凭直觉感到危险。是爱德会有危险,还是爱德的行动会给别人带来危险,在仔细想清楚之前,“总之,危险,必须阻止”这个想法就先冒了出来。如有必要,爱德华·塔纳不惜杀人。他憎恨不完善、不公正的法律。
“法官阁下。”马车夫诚惶诚恐地插话,那是煞有介事的、透着一股倔强的声音,“车钱……”
“多少钱?”安用严厉的语气说道,语气里流露出绝不允许敲竹杠的态度。
“嗯,从牛津到伦敦是六十四英里,所以得收您十六先令。”
“十六先令是吧。”
“嗯,还有,希望能把回程的钱也付给我。”
法官摸了摸钱包。里面的钱足够。
“我们这边四个人一起坐你的马车回去,”法官说,“算上小费,付你两几尼。这个数足够了吧。”
“嗯,那个,拉四个人的话……”
“不接受的话,我们就雇别的马车。”
“约翰阁下。”安惊呼,“难道……”
“约翰阁下,您说四个人一起,难道……”本也惊叫起来。
“本,你要报告的事,在马车上慢慢讲给我听。安,把奈杰尔的手记
给本。我让他读给我听。”
“我来读,在马车里读。”
“夜里跋涉太危险了。你在家好好休息,安。”
“不,约翰阁下,我是您的眼睛。”
“本和内森也可以充当我的眼睛。”
“我要一起去。反倒是姨父需要好好休息休息。既然姨父不顾疲劳出门,那我当然也要陪您一起去。”
“对了,内森坐马车会晕车。”法官突然想起来,说道,“那就内森留下吧。”
“我也要去。”回应法官的是干劲十足的声音,“看过现场,才能写出更有冲击力的内容。”
“你明天还得去查怀特先生的住址。”
“哦对。”内森的声音里充满了失望。
“也许……找怀特确认也没用。”法官说,“如果他也参与了对杀人之事的掩盖,他肯定会坚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能根据他的声音判断出他的话的真假。
“要是我们拜托近郊的治安法官查的事来了消息怎么办?”
“那就提前命令弓街侦探中擅长骑马的人到时带着书信赶到西威克姆。坐得下五个人吗?”
最后的问题是问马车夫的。
“那就得有一个人坐在顶篷上了。”马车夫回答。他的马车比能坐进六个人的驿马车要小。
“戈登,你坐特等席。”
“是,阁下。”
“得让马歇会儿,不然马会累垮的。”马车夫坚持。
“你不是在路上的旅店换过马了吗?”本抗议道。
“那也不行。”马车夫轻描淡写地答
道,“给我一个小时,让马歇会儿。这段时间里我会给马喂水和饲料,为夜里的长途奔波做准备。”
是很正当的要求。法官接受了。
“去附近的旅店让马歇会儿,一个小时后到这里来。”
“车钱等到了西威克姆后一起付。”安斩钉截铁地说。
“先只付来的钱也行,把从牛津到这里的钱付了吧。”
“不,到西威克姆之后再付。”
“竟然怀疑我会跑。”
“是的。”安冷冰冰地说。
法官指示芬奇见马车夫回来就来禀报。一行人一起来到二楼的私人房间。
安用烛台照明,把本的话记录下来,然后为法官朗读奈杰尔的手记,不时穿插几句含着愤怒的“太过分了”“竟然做出这种事”。
“本,别打瞌睡。”安斥责道。“对不起。”本道歉。法官从本的声音里听出了疲惫。
“本,你今晚在这里好好休息吧。”
“不,我没事。”
“是我疏忽了,没考虑到你从牛津赶了六十多英里路回到伦敦。只休息一小时就又长途跋涉,会很难受吧。我让女仆给你准备张床。”
“确实。”安说,“犯困也正常。”
“谢谢。”本的声音听起来松了口气。
“本,明天你替内森去查事务律师怀特的住址。”
“明白了。”
“戈登也会很高兴。”法官说。
虽然很多乘客都坐过顶篷,但那个位置坐着可不轻松。
法官最近很少坐马车出远门了。由于眼盲,长途跋涉时,
他比视力正常人精神疲倦得多。
每次车轮轧到石头上,震动便从座位下面传到身体。从身体周围有足够的空间这一点来说,或许比狭小的轿子要好些。
能感到左侧有安的体温。内森和戈登应该并排坐在对面。内森的呼吸并不紊乱,看来没晕车。“坐马车从谢伯恩长途跋涉到伦敦时我就没晕车。”内森之前这么说道,“去牛津时晕车都是拜多丁顿夫人所赐,太挤了,回程我就不像去时那么难受。”
在马车的颠簸中,法官左思右想。必须把奈杰尔的手记以及本带来的线索跟此前得到的信息结合在一起思考。
名叫凯特的女性连奈杰尔的住处都知道。她曾是多丁顿前夫人的侍女,这一点很重要。
奈杰尔的手记里提到的贝克先生——通过手记知道了正确的姓,是迪芬贝克先生——他说过一句简短的话:“我待在这里,并且保持沉默,我所爱的人因此而得救。”
“内森,你之前去西威克姆时,见过马车夫的姐姐凯特吧。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凯特啊。”内森似乎有些慌张,“那个……她已经步入中年,不过是个很漂亮的人,很苗条。但我几乎没和她说过话,问我她是什么样的人,我也……”
夫人斯特拉毒杀前夫人莉奥诺拉,夺取了正室的位置——这个假设稳固了,法官想道。
以多丁顿家为客户的事务律师怀特协助掩盖了毒杀案
,表面上只宣称前夫人是病死的。负责此事的医生是谁?要追究此事,还得向确认莉奥诺拉死亡的医生询问情况。
迪芬贝克先生知道毒杀一事,且知道此事被掩盖下来,于是通过歌词把事务律师的名字告诉了我。
迪芬贝克先生曾在怀特手下当实习律师,跟凯特接触的机会应该很多。
假设迪芬贝克先生所爱之人是凯特。
为什么他待在贝德莱姆并保持沉默,凯特就会得救呢?他甚至甘愿为此承受无异于酷刑的处罚。
有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凯特协助了斯特拉,也就是说,凯特是毒杀案的共犯,而迪芬贝克先生知道这件事。
不,不对。如果是这样,那他只要保持沉默就行了,没必要进入贝德莱姆。
另一种可能是凯特知道斯特拉的所作所为。如果凯特忠于自己所服侍的正室莉奥诺拉,对其怀有深厚的感情,并且认为怀特是敌人,迪芬贝克先生才是可以依赖的伙伴,那她就会将毒杀一事对迪芬贝克先生和盘托出,与他商量。
斯特拉不像是会制订周密计划的人,她应该是在用漏洞百出的方法毒杀正室后,把善后工作甩手交给了多丁顿和怀特。
迪芬贝克先生是怎么做的呢?他试图提起公诉,抑或当面揭发了怀特和多丁顿的罪行。
另外,多丁顿不像精明能干的人,但他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还有达修伍德这个伙伴。处理这件事的是怀特
吧。
能想象到怀特的手段。怀特反过来污蔑凯特毒杀了莉奥诺拉夫人。杀人动机随便怎么编造都行,比如凯特偷了夫人的钱或者昂贵首饰而受到盘问,怕会被起诉就杀了夫人,等等。证据可以任意捏造。到审判时,可以利用那些会为了钱做伪证的人。如果凯特受到有罪判决的话,就会被处以死刑。
只要迪芬贝克保持沉默,怀特就不起诉凯特,对此事不予过问,让她回老家。作为确保他会保持沉默的措施,怀特把他关进了贝德莱姆。
“神创造美丽之花”,这首符合少女喜好的优美歌曲,是迪芬贝克先生“为所爱之人”而作词作曲的歌。他是这么对埃丝特说的,说这句话时显得有些害羞。
Forget-me-not!
腼腆的迪芬贝克先生大概将自己的心意都寄托到了这一句话上吧。
凯特知道他做出的牺牲吗?
安的脑袋的重量压在法官的肩膀上,她好像睡着了。内森似乎也没有被晕车困扰,安详地睡着了。戈登没有睡着,从呼吸能感觉出来。
法官继续默默思考。
要想不让凯特蒙受杀人之冤,并且把迪芬贝克先生从贝德莱姆救出来,该怎么做才好?法官自问,却无法立即想出答案。
彻底调查那些人试图掩盖的洞窟事件,把证据摆到他们面前,以保守秘密为条件,要求他们让迪芬贝克先生出院?
不只是迪芬贝克先生。根据奈杰
尔的手记,名叫梅尔的画家明明不是病人,却被关在贝德莱姆,这是为了让他保守自己当枪手的秘密。让梅尔当枪手,贪婪而又心安理得地获取名声的画家是谁呢?
把安迪关进去,也是为了让他保守洞窟事件的秘密吧。
奈杰尔写的都是事实吗?
这个疑问一闪而过。
法官转念想道,奈杰尔没有必要在记述里掺假。他都没有预料到我们会读这份手记吧。
法官继续思考。
奈杰尔的手记到迪芬贝克先生正要坦白秘密时就结束了。他继续往后写了,但后面的部分好像被爱德烧掉了。
迪芬贝克先生的秘密,应该就是我们所推测的斯特拉毒杀前夫人一事吧。如果是这样,奈杰尔和凯特的关系也就浮出水面了。不知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法,奈杰尔离开了贝德莱姆。他认识了爱德,成了丹尼尔医生的入室弟子,生活安定下来。由于五年前的案件而与爱德分别后,奈杰尔去西威克姆找凯特,开始在牛津生活。看样子他的生活非常宽裕。可以设想,他是靠要挟得到了一大笔钱。
但他要挟的对象不会是多丁顿。多丁顿得到怀特的协助,把准备工作做得滴水不漏,到了万不得已之时,便可以反咬一口告发凯特。正因如此,迪芬贝克先生才会为了保护凯特,作为自己会保持沉默的保证,成为活死人进入墓地一般的贝德莱姆。
多丁顿现在的夫人斯
特拉为奈杰尔挥金如土。这是本带来的信息。
斯特拉为奈杰尔花了相当多的钱。
但从斯特拉开开心心地去见妖精女王的态度来看,她不像是被要挟了。
斯特拉没有把自己毒杀前夫人的事告诉丈夫。见前夫人被公布是病死的,她便认为一切顺利,放心了。多丁顿沉溺于愚蠢妻子的肉体。他清楚妻子并不聪明。他什么也没有对斯特拉说,默默为她善后。斯特拉不知道自己的罪行被丈夫发现了,也不知道丈夫暗地里的辛苦。
奈杰尔把斯特拉当作猎物,却是让蒂尼斯·艾伯特出面要挟她的。
想到这里,法官的心情变得沉重。那个少年竟然如此狠毒吗……不,已经不是少年了,是年轻人。
从手记的内容也能看出,他不具备判断善恶的能力。他是在异常的环境里出生长大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法官试着让自己宽容一些,但还是无法原谅奈杰尔把艾伯特当成傀儡来利用的行为。艾伯特太愚蠢了,为什么要为奈杰尔做这些事……这是法官无法理解的。
奈杰尔以双重手段从斯特拉身上榨取金钱。
他让艾伯特以毒杀案要挟斯特拉,勒索金钱——恐怕不止一次两次;自己则诱惑斯特拉,让她花钱养自己。
外来人袭击艾伯特,并非单纯的打架斗殴,而是以暗杀要挟者为目的。
斯特拉想不出这种点子。为了花更多钱包养自己迷恋的男娼,斯特拉想
要摆脱要挟者,终于对丈夫坦白了一切。不过她应该没说自己包养男娼的事。多丁顿一定很吃惊,感叹妻子花钱异常大手大脚原来是因为这个。他并不惧怕要挟。然而,斯特拉对要挟者承认了自己犯罪的事实,付了封口费。
雇用混混的应该是达修伍德吧。
多丁顿和达修伍德是地狱火俱乐部时期以来的老相识,还分别担任贝德莱姆董事长和查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抑或这也是怀特安排的?威克斯应该与此事无关。
这全都是臆测。没有能用来提起公审的确凿证据。
尽管直接下手杀害奈杰尔的是地痞流氓、混混之辈,但下指示的幕后真凶是多丁顿吧。多丁顿又是怎么知道蒂尼斯·艾伯特只是傀儡,奈杰尔才是要挟斯特拉的罪魁祸首的呢?
虽然是为了查明奈杰尔的死因开始行动的,但法官感到自己的斗志减弱了。
如果奈杰尔是因为要挟别人——而且还是让蒂尼斯·艾伯特出面,自己躲在暗处——而最终被要挟对象杀害,这是自作自受。
爱德和奈杰尔对丹尼尔医生来说是爱徒,对亚伯等人来说也是亲密的伙伴。他们会为了查明真相而竭尽全力,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法官自己曾被爱德和奈杰尔骗得团团转,或许也有这个原因,他很想冷漠地对奈杰尔的事放手不管。
爱德的擅自行动也让法官无法原谅。不过……法官忽然又想道,爱德始
终单独行动,会不会是因为自知自己是杀人犯呢?他应该并未怀有罪恶感。不过,他会不会是觉得成为揭发犯罪的治安法官明面上的协助者会伤害到我,才试图成为暗地里的协助者呢?
传至身体的震动实在令人不快。
洞窟里发生了什么?落雷和火灾。埃丝特是这么说的。
落雷、火灾,若只有这些,就没必要掩盖。
法官又想道,提到落雷的只有埃丝特……
法官让安朗读了好几遍埃丝特讲述的事,所以能回想起来。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起知道的,洞窟被落雷击中了。埃丝特是这么说的。
我没有那个瞬间的记忆,但脑海中却浮现出了这些语言。像是身体里发生了爆炸一样的冲击感也在记忆之中。
明明“没有那个瞬间的记忆”,为什么脑海里会浮现出“落雷”这个词呢?
法官意识到,她是在住院时,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听人在耳边说了这个词。
法官小时候也有过类似的经历,虽说与埃丝特的经历相比完全不值一提。为了缓解牙疼,父母给了他掺有鸦片酊的果汁。他喝过果汁,睡着了,醒来后,脑海里盘旋着“不疼,不疼”这句话,仿佛有人在耳边低语一般。实际上,确实有人在他耳边低语。后来他才知道,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母亲像念咒语似的在他耳边这样低语。
“落雷”并不存在。
但火灾确实发生了,埃丝特身上有严重
烧伤的痕迹。
其他人有没有被烧伤?
以国王陛下为首,达修伍德、多丁顿、多丁顿的继室、威克斯等人当时也在场。富兰克林博士也在。他们没有被烧伤吗?
睡意像沙漏里的沙子一样在脑子里一粒一粒堆积起来。四肢已经睡了,一根手指都动不了。然而,思维抵抗着肉体的限制,继续探索着。这种时候,思维容易变得很活跃,大概是因为摆脱了常识的枷锁。
掩盖国王陛下的丑闻。
陛下把电鳗带进去了。对,滴着腥臭的水的箱子里装着富兰克林博士献给陛下的电鳗。
陛下为什么要这么做?
据老生常谈的传言说,陛下年轻时与里士满公爵当时十五岁的千金相爱,但遭到算是监护人的比特伯爵反对而放弃。后来,陛下与梅克伦堡-施特雷利茨公爵的千金夏洛特(就是后来的凶悍王后)的婚约谈妥,即将在秋天举行婚礼,就在那一年的夏天,洞窟事件发生了。加冕仪式是在洞窟事件的一年前举行的。
埃丝特说,周围的贵族看起来对国王陛下完全没有表现出敬意,借着玩笑的名义,侮辱、嘲讽着陛下。
当时还只是个小姑娘的埃丝特的感受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事实,是否值得相信?
与前任和前前任国王不同,陛下有身为英国统治者的自觉,恢复了之前名存实亡的国王对大臣的任命权,高度参与国政,但也有议说他轻视议会,试图实
施专政。然而,他缺乏能震慑他人的威严。姑且不论他要做的事是对是错,他不是那种完全不管政治,只沉溺于享乐的浪荡公子——现在的王子就是这种人。
陛下由于年轻时被周围人轻视而产生了逆反心理,想让那些人大吃一惊,也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娶了王后之后,就不能再乱来了,那是作为坏孩子肆意妄为的最后机会。其实应该在继承王位之前做的,但前任国王,也就是陛下的祖父,在肯辛顿宫的室外厕所猝死了。初冬时的室外厕所似乎给老国王的血管造成了太重的负担。王子乔治·威廉·弗雷德里克本以为加冕会是很久以后的事,这下却突然得继承王位了。本来应该是他的父亲成为乔治三世,但他的父亲先于前任国王去世了。
年轻的陛下把电鳗带到洞窟里,是想干什么呢?爱恶作剧的孩子会想到的事。虽说二十三岁这个年纪有些大了,叫“坏孩子”不是很合适。
传闻在法国宫廷,电气艺人用电流一下子将一百八十个近卫兵都震得跳起来,以此取悦国王和贵族。陛下想用电鳗发出的电让达修伍德、多丁顿等人跳起来?用鳗鱼可以做到这种事吗?也许陛下认为可以。
这倒是挺痛快的。法官想象着这个情景,苦笑起来。
据说八九年前,国王疯病发作。在洞窟演奏会上,他也精神错乱了吗?这会不会就是火灾的原因?
身
体忽然前倾,从座位上颠了起来。法官利索地双手抓住对面座位的靠背支撑住了身体,但他的手肘几乎要折断了。
强壮的臂膀抱住了法官。是戈登。
“安,你没事吧?”
“我没事。”
“内森呢?”
“在。”声音是从脚边传来的。他好像摔到地上了。
车轮陷进车辙里了,但并不需要全员下车把车抬出来。马车又开始前进。
传来内森重新坐回座位的动静。
“迷迷糊糊睡着了,结果做了个讨厌的梦。”内森自嘲般说道。
“什么梦?”安问。
“我梦见自己被布彻威胁了。”内森边说边哧哧笑了起来,“他举着一把大刀威胁说要把我做成半人马。太可怕了。”
“要不是马车颠簸,你从座位摔到地上,就要被砍掉腿了吧。”
听安这么说,戈登无比大声地笑起来。法官第一次听到这个男人的笑声。
“布彻旁边有一匹马,一匹没有头的马。真讨厌啊。”
“断口是什么样的呢?”戈登喃喃道。
“是个窟窿。”内森说,“可马却在嗤笑。”
“没有头要怎么笑啊?”
“梦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不合逻辑的。”
“奥曼被富兰克林博士解雇之后,”法官对安说,“当了电气艺人,去接触失去双腿、生活拮据的雷·布鲁斯,把他交给了卖艺组织者布彻,对吧?”
之前确认安的笔记时,光关注奥曼洗手不干电气艺人这行,去贝德莱姆当了惩戒员的事了,再加
上怀特这个事务律师的存在浮出水面,他完全忘记雷·布鲁斯和布彻的事了。
雷·布鲁斯说起这件事时,法官从他的声音里感受到了混浊而令人厌恶的东西。“在夺取魁北克的激战中,我的双腿被法国浑蛋的炮弹炸飞了。”他说这句话时,法官也有同样的感觉。坊间传闻“约翰阁下能凭声音分辨真话与谎言”,但传言是会越传越夸张的。法官并不具备超越凡人的能力。
但雷·布鲁斯的话不能全信,自己的这个感觉是没有错的,法官想。
最下等的水兵被迫过着地狱般的日子,处境比伦敦贫民还要凄惨。雷·布鲁斯告诉法官这件事时,声音格外真挚。“他们不会得到任何荣耀,也无法摆脱贫困。”
法官感到,雷·布鲁斯并非彻头彻尾的虚伪之人,尽管由于不公的境遇而变得喜欢冷嘲热讽,但也具备与生俱来的善良。
法官脑海中浮现出失明之前在版画上看到的半人马的样子。
“说不定特伦斯·奥曼也在金羊毛卖过艺。”内森的声音很刺耳,“我之所以走进金羊毛,是因为看到入口旁边贴着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半人马预言你的未来’。”
“你确实是这么说的。”
“被盖在那张传单下面的旧传单露出了一部分。我没太注意看,但记得上面画着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少女,像是有火焰从少女身体里迸出来一样,火花四溅,旁边写有文字‘伟大的电
气艺人Dr.OM’,‘OM’之后的部分破损了。”
“OMAN(奥曼)。”安立刻回应道。
这个姓也有“OHMAN”这种写法。虽然没问过特伦斯·奥曼的姓是怎么拼写的,但身为电气艺人,姓又是以“OM”开头,那多半是他了。
“奥曼被怀勒院长解雇后怎么样了呢?”安说,“听说他把器具带走了,是又去当电气艺人了吗?”
要制作用来卖艺的半人马,需要没有双腿的人,以及马的身体。马是怎么筹措来的呢……法官默默思考着。就算能从农家弄到马的尸体,砍掉马头、把马身做成标本也不是外行能办到的事。得委托标本师制作才行,但费用会很贵。
马的标本。失去双腿的人。把二者合为一体……
太残忍了。法官喃喃道。
“安。”
“是。”听她的声音,像是快睡着时被叫醒了。
“抱歉。布彻大约多少岁?”
“嗯……大约三十五岁吧。”
“谢谢。我想问的只有这个。晚安。”
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揭下了睡眠与梦的神秘面纱。他断定,梦所宣告的预言与神谕都只是迷信。
约翰·菲尔丁也向来对迷信一笑置之,但内森做的无头马的梦却让他格外在意。
奥曼盯上了没有双腿的乞丐,将之交给了布彻。
只是没有双腿是没什么看头的。越稀奇的东西才能越吸引观众。
尽管如此,布彻还是想要没有双腿的人,而奥曼也实现了布彻
的这个愿望,这说明奥曼和布彻早就认识,并且布彻已经拥有马的标本,想用它制作半人马,或者已经有了能弄到标本的确切门路。
布彻是怎么把昂贵的标本弄到手的呢?
利用半人马赚钱之前,他组织着怎样的表演秀呢?
法官觉得自己在思考,但不知不觉间打起了盹。马车的颠簸让他醒了过来。半梦半醒之间,朦胧的意识之中,纷乱的念头浮现又消失。没过多久,他睡熟了,不再受马车的颠簸影响,也没有注意到马车夫一路上让马停下来歇息了几次。
睡眠又变浅的时候,法官在看着战场。在梦里,他“不是任何人”。就像读书时读者置身于内容之外,不会在内部行动,他在梦里不是“行动者”,而是“观察者”“思索者”。
他是十九岁时失明的,所以还记得在失明之前看过的东西。他没有奔赴战场的经历,但在版画和油画上看过血腥的战争场景。画上的战争场景要古老很多,但与现状相差不大。堆积成山的尸体;站不起来,喘着粗气的马……对,马,他在梦中想道。在战场上,马的尸体要多少有多少。但是——这也是梦中的思索——没办法做成标本,要运到英格兰也很困难。被丢弃在战场的马的尸骸上会有秃鹫聚集。梦中不会出现全局的光景。人类的尸体从梦里退场了。不,还有一具年轻军官的尸体。尸体旁边有一个
男人。是布彻。脸很模糊,这是因为他没看见过布彻的长相。但他就是知道那个男人是布彻。
想知道这之后的发展。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梦淡去了。
他恋恋不舍地探寻着梦的尾巴,却没能抓住。明明好像马上就能明白很重要的事了。
之所以向安确认布彻的年龄,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战场”。这个念头体现在梦里大约是三十五岁。雷·布鲁斯也是三十五岁。被强制征兵队抓走时,雷·布鲁斯是十九岁。与雷·布鲁斯差不多同龄的布彻当时在做什么工作呢?布彻恐怕没有自己的土地,从靠经营卖艺赚钱的现状来推测,当时应该没有正经职业,是强制征兵队的绝佳猎物。刚才那个梦就是这个想法的体现吧。
法官忽然想道,如果是级别在军官以上的贵族,家里应该饲养着爱马。主人在战场期间,马病死了。家人考虑到主人回来后会很伤心,想着至少给主人留个念想,把马做成了标本。
布彻是怎么把这匹马的标本弄到手的?
能让之前素昧平生的男人之间产生联系的场所,除了酒场和赌场,就是战场了。
在战场上,不会连日都有激烈的冲突,也有与敌军僵持的时间。在这种时候,能排解无聊的,是赌博。
就像一篇故事被编织而成一般,事情的来龙去脉在约翰·菲尔丁的脑海里浮现。也许约翰也拥有几分兼具小说家身份的亡兄亨利·菲尔丁
的才华。
“嗷”的一声吼让法官彻底醒了过来。
“好疼!”
这是内森的声音。
“抱歉。”
道歉的声音是戈登的。
应该是戈登睡醒后伸懒腰时,胳膊打到了旁边的内森,抑或不小心扇了内森一耳光吧。之后,戈登似乎反应过来现在不是在自己的床上,而是在马车里。
“到西威克姆了吗?”法官问。
“不,刚到牛津。”法官的“眼睛”说。
法官也觉得这里的气息虽不像伦敦那么恶臭,但也不像是乡下的气息。
“大概因为现在还是清晨,路上没有行人。”
“先去一趟‘雅典’吧。戈登,吩咐马车夫去‘雅典’。是在名叫‘青龙’的旅店的三层对吧。”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了,法官下车后闻到的是混着马的体味的稻草气味。
“是马厩。奈杰尔之前好像是在这里停放马车的。”安解释道。
“血迹还在吗?”
“马车夫,把手提灯借我一下。”内森灵机一动。
“没看到。”戈登说。
“血迹?”马车夫似乎捕捉到了只言片语,插嘴道,“血迹是指什么?要是这里发生过什么案子,得向牛津的治安法官大人……”
他说到一半,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应该是被戈登利用那虎头狗般的面相吓住了。
接着响起沙沙的声音。
“把稻草翻过来后,发现压在底下的稻草上残留着血迹。”
怕被马车夫听见,内森很小声地说道。
是谁把血迹隐藏起来了?只
可能是爱德。他大概是觉得这个地区的基层警察或者捉贼者介入的话会很麻烦。在亚伯他们发现这里之后,爱德又来了一趟吗?
“你把马车放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们很快回来。”法官命令马车夫。
“法官阁下,先把车钱付了吧。”马车夫很执着。
“你觉得法官阁下会不付钱就跑吗?”安斥责道。
“戈登,你待在马车夫旁边。在我们回来之前,你来充当马车夫的人质。马车夫,这样可以了吧?”
“好——”马车夫回答的声音表面上听起来诚惶诚恐。
“楼梯下部也有少量血迹,被抹上了泥,不容易发现。如果事先不知道这是血迹,会错看成普通的污渍。”安说,“奈杰尔之前就住在这里呢。”
法官在安和内森的搀扶下走上楼梯,在楼梯平台转弯。
“就是这里。门上的合页坏了。”
本说是亚伯踢坏的。
爬后楼梯才能来到三楼的这个地方,过路人看不到,应该不曾有人看到门被踢坏而起疑。
安将房间里的光景一一向法官说明。
他们又去了隔壁房间。
“这样啊。蒂尼斯·艾伯特就是在这个房间生活的啊。”
法官把手放到了床框上。安的呼吸稍微有些紊乱。
接着,进入更里面的房间。
“有画吗?”法官问。听本说,墙上贴着爱德的肖像画。
“没有。墙上有一部分颜色稍有不同,应该是把画揭下来后留下的痕迹。”
安说完,又继续
说下一句话,而内森也说出了同一句话。两人的声音重叠起来。
“上面写着文字!”
一行人再次乘上马车。
“快点!”
法官命令马车夫。
“请快一点。”
安也喊道。
“一切都是我干的。”
安读给法官听的,是这句话。
内森认出,那是爱德的字迹。
马车行驶在稍微平坦一些的路上,向西威克姆驶去。爱德又打算自己背负一切了,法官想道。
“‘一切’是指什么呢……”
到西威克姆就知道了。安这样说服焦急的自己。
房间里没有留下别的痕迹吗?虽然信任安的眼睛,但没法用自己的眼睛确认,法官为此感到焦躁。
法官命令内森和安把“一切都是我干的。”这句话涂掉了。
蒂尼斯·艾伯特先死了。奈杰尔为了把爱德呼唤到自己身边,演了一出天使的戏。这种推测的可信度更高了。这不是性格死板的艾伯特自己能想出来的主意,更像是奈杰尔想到的手段。
艾伯特的遗体在哪儿?
应该在公共墓窖吧,法官想。曝尸街头者、无依无靠者的尸骸会被随意丢进去,根本不会一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