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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作者:日-皆川博子/译者: 朱东冬 当前章节:11713 字 更新时间:2026-6-10 07:11

十七岁那年来到伦敦时,内森·卡连完全想象不出二十岁之后的自己。他觉得年纪在二十岁以上的人都是无法理解的大人,仿佛和自己不在同一个世界。

而他现在已经二十二岁了。他已经自立,是名副其实的“大人”了,可和十七岁时相比没有一点儿变化。

虽然有了坦普尔银行的主任休姆先生这一热情的赞助人,但他还是一事无成。

从那起案件刚刚结束的时候起,随着时间流逝,他阴郁的情绪越来越强烈。对自己差点被杀这件事,他当时没有什么实感。而现在,一想到“我差点就被杀了”,他就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对他而言十分重要的两个朋友牺牲了自己的未来,拯救了他。回报他们的唯一方法就是作为诗人取得大成——内森试着用这种老生常谈劝自己,然而这话听起来是那么虚伪,令他更感厌恶。

——我取得大成也好,一无所成也罢,都不可能让说过“我们将以死者的身份活下去”后就离开了的他们重生……

午休时间结束了,得回到坦普尔银行那昏暗的柜台了。

除了主任休姆,银行里还有两个职员。这两人非亲非故,却如双胞胎一般相似:透过稀疏的白发能看见头皮,夹鼻眼镜,驼背。两人的姓都很拗口,所以内森背地里管他们叫“嘀嘀与嗒嗒”。长年累月在昏暗的店铺深处点钱,就会变成这个样子吗?

我才不要这

样。内森这么想着,从河岸街向着查令十字的方向缓步而行。

这五年里,内森·卡连一直寂寂无闻。

曾有一段极为短暂的时间,十七岁的少年运用古语作出了精彩的诗这件事在一部分人之中成为话题。但大多数市民根本不会读诗这种东西。而且,发表的也只有那一篇。《悲歌》一直处于未完成的状态。带给他灵感的少女被杀害了,教他还如何继续写后面的文字呢?

内森看清了自己的极限。他没有足以成为诗人的才能。就算能用古语写诗,说到底也不过是模仿而已。他用未来的词汇写成并以此为傲的诗,似乎在别人看来只是些不知所云的胡话。

然而,如果连自己都断言自己没有才能,一切就都结束了。谁也不会来鼓励他,劝他不要放弃。

萨默塞特府正在改扩建施工,本就吵闹的街道因此越发喧嚣。开道的人让其他马车、轿子以及行人让开以腾出道路空间,立着王宫御用的牌子、载着石材的运货马车大模大样地驶过。车轮摩擦着凹凸不平的石子路,发出刺耳的声音。从小巷溢出的泥水积在车辙里,每每有马车飞驰而过,总是溅起一片泥点子。内森已经习惯伦敦的噪声与恶臭了。

这栋都铎式建筑临街的正面长达一百五十码,虽然还没安上玻璃窗,但已经基本完工。盖屋顶的人从搭在外侧的脚手架爬上去,向木头骨架钉上铅板。

被脚手架围在中间的尚未完工的耳房上安置了踏车。从下面仰望,能看到在里边踏步的踏车工人的小小身影。足有一百磅的巨大石料被一点点吊上去。像是石工工头的人大吼大叫地发号施令。中庭被当成了工地,单坡檐小屋一字排开。石工将凿子锐利的凿刃对准石料,用沉重的木槌敲打,扬起一片粉尘。

粉尘染白了涂成金色的招牌,也染白了过路人的头发。

咳嗽着从施工现场旁边走过,就来到了繁华的商店街。

毛皮店、帽子店、手套店、饰品店、女性内衣店、药店、杂货店、五金店、古董店、干货店,以及金工艺品工匠的店、亚麻商人的店,等等。一家家店面不宽的店铺以墙相隔,挤在一起,带屋檐的小店就把商品摆在屋檐下的台子上。

售卖没有精美装帧的纸封面或薄皮革封面的书以及手册等物的书店,也在店外顶棚下设置了陈列台。内森向来在那里站着看书。要是被店主瞪了,就若无其事地离开,之后再回来读后面的内容。赞助人休姆先生还给了内森一份工作:在休姆担任主任的坦普尔银行当出纳。周薪是一英镑(二十先令)。内森在银行附近租房住,即使刨去每周五先令的房租和每天的伙食费这些支出,只要不过于大手大脚,维持生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然而,三百页左右的平装小说,价格就要两先令六便士乃至

三先令,把想读的书一本接一本地买回来读,以内森的经济条件而言算是奢侈行为了。

这一天,内森情绪低落,连在那里站着看书的兴致都没有。

休姆先生和他的夫人都对我很好,快满五岁的淘气小公子丹尼也很可爱。可是,休姆先生是不是已经对我作为诗人的才能彻底绝望了呢?

休姆先生关照我,其实是出于对爱德的感情。

啊,爱德……还有奈杰尔。

他俩为了救我而杀了人。虽然利用了法律的不完善之处而免受死刑,但他们说“会惩罚犯下杀人罪的自己”,留下一句“我们将以死者的身份活下去”,就销声匿迹了。他们说还有其他杀人动机,可归根结底还是我的错。

我这个人明明不值得他俩牺牲自己。

内森觉得似乎身边的所有人都在责备自己。谁都不说出口,大家都很亲切。可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呢?

就因为我这么个平庸之辈,损失了两个才能出众的人。他们是这样想的吧……思及此,内森感到很沮丧。

尤其是丹尼尔·巴顿医生。那两个人杀人,同时也是为了支持丹尼尔医生毕生的事业,医生心里更不好受。为了让自责不已的医生能专注于工作,医生的三名弟子——亚伯、本和克拉伦斯离开了医生。这是因为,要是他们仨留在医生身边,医生就会难以自制地想起那两个人。本和克拉伦斯回去帮家里干活儿了。本的父亲

是开裁缝店的,克拉伦斯的父亲是开理发店的。亚伯则被约翰爵士看中,选为助手。恰逢有人向法官的外甥女,一直担任法官助手的安-夏莉·摩尔提亲,安以后就不在法官身边了,于是亚伯成了助手,不过安最后回绝了这门亲事。

法官计划发行揭发犯罪案情的报纸《呼叫追捕》,本和克拉伦斯也被招来了。由亚伯担任主编。

大约十天前,三人来找内森,拜托他写一篇揭发赌场作弊行为的报道,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其他报道都只是简单讲述事实,他们仨和安就能搞定,但是——“我们希望用讲故事的口吻报道这件事,想拜托擅长写作的你来写。”听三人这样说,内森便接下了这个活儿。

他很快就写完稿子交给了三人,然而这也催生了他的自我厌恶。无论什么事,他都靠着那点儿小聪明完成得马马虎虎。他想起曾有人让他写弹劾政府的讽刺诗,他也写出了还算过得去的作品。

若在此处右转,尽头是柯本花园市场,旁边就是丹尼尔·巴顿医生的住宅。

他感到一阵胸闷,也不往拐角的方向看,匆匆走过路口,在被称为“健康殿堂”的壮丽的阿德尔菲大厦前的路上走着。由四十根玻璃柱子支撑的天盖下,有着能给人以无与伦比的快乐的“天堂之床”,这个地方以此而闻名。也就是说,这是一家妓院。据说价格是一晚五十英镑。什么

样的大富翁才会光顾这里呢?这是与内森无缘的地方。

我什么事都做不成,我的存在没有价值……他明白像这样自责其实是在娇惯自己,正因明白这一点,他才更加消沉。

“喂,让开,让开。注意点,不然撞着你我可不管啊。”

被抬轿子的人吼了一嗓子,内森回过神来,向旁边闪身。

河岸街设有比路面高一截的人行道,姑且算是隔开了四轮马车轰然飞驰的车道,但仍会有轿子在人行道上旁若无人地过来过去。行人也并非全都能走在人行道上,由于空间不足,有的人被挤到了车道上,匆匆忙忙地走着。

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来到了查令十字。

查理一世的骑马铜像高高耸立。铜像下面聚集着许多等着揽客的轿子和出租马车。

人们摩肩接踵,魔术师、杂技演员、可疑的卖药郎、民谣歌手等形形色色的人忙着招揽客人。

“全身赤裸又何妨,只要神赐予我们啤酒,无论新酒还是旧酒,啤酒就是啤酒。”民谣歌手边拉小提琴边唱。“神啊,给我们啤酒吧。”听众跟着唱道。

三岔路口南边是庄严的诺森伯兰公爵府邸,红砖镶白边,四层的门楼顶上安有石狮子。这是伦敦最大的私人宅邸,后花园一直延伸至泰晤士河。

旅店数不胜数。“青野猪”“黑天鹅”“喜鹊与王冠”“猫与小提琴”“飞天猪”等,从高级旅馆到便宜旅店,都向街上伸

出巨大的招牌。

在这之中,有一家旅店的招牌上写有“金羊毛”的字样,入口旁边贴着一张崭新的宣传单,上面写着:“半人马宣告你的未来。”这是一家可供驿马车进出的中等大小的旅店。“今天在伦敦首次亮相!”传单上还有半人马的画像,不过内森看着只觉得像是半猪半狗的生物。压在这张宣传单下面的旧宣传单露出了一部分,上面以稚拙的笔法画着一个飘浮在空中的少女,像是有火焰从少女身体里迸出来一样,火花四溅。旁边写有文字“伟大的电气艺人Dr.OM”,“OM”之后的部分破损了。

半人马……明知道这肯定是骗人的把戏,内森却不由得被吸引了,走进带顶篷的入口。包围着中庭的建筑的一楼是账房、等候室、酒馆、厨房、马厩等,二楼和三楼设有客房。马车出发和到达时大概会很拥挤,不过,此刻这里很冷清。厨房的窗户大开着,从中飘出烤肉的香味,内森不禁往厨房张望。天花板上吊着火腿、猪舌和培根片,安在墙壁凹陷处的小型踏车里,一只狗正踏着踏板。踏车的横杆和烧烤扦子的末端以细铁棒相连,被剥了皮的猪旋转着,肉汁不断滴落到火焰中。负责烤肉的人完全依赖狗的劳力,倚在桌子旁,和客人一起喝着啤酒。这只狗好可怜……当然,即将被吃掉的猪更可怜,但内森还没慈悲到这种

程度,看到这只猪只会垂涎欲滴。

旅店的中庭常上演表演秀与戏剧等。分配给半人马表演秀的场地是拴着十几匹马的马厩中围起的一片区域。

揽客者告诉大家,可以免费观看,但想占卜的话要交六便士。

阳光照不到马厩深处,壁挂式烛台上的蜡烛,以及高度只到腰的低矮栅栏上安着的蜡烛,向立于半圆形栅栏之中的半人马投去微微的光亮。

马厩的气味传来,令半人马显得仿佛货真价实。

没有其他观众——不,其实是有的,只是内森完全没有留意——他就这样独自一人与半人马四目相对。

如果是希腊神话中的半人马,到腰部为止的上半身应该是健硕的裸体,但即将上演表演秀的半人马在束腰上衣外面还穿着宛如海军军官服的破烂旧外衣,腰部附近扣着三枚纽扣,遮住了人身与马身的连接处。

微微发红的栗色头发用黑色宽缎带在颈后束成一股。这是年轻人中间很流行的发型。

半人马并不年轻。缺乏光泽的皮肤有细微的皱纹,面颊极度消瘦,颧骨突出。年纪应该在四十五岁左右吧。

他看向内森,点了点头。

从这个动作能看出他不是蜡像,而是活生生的人。

由发条或齿轮驱动的精巧机械人偶近来很流行,不过这个半人马明显不是人偶。

马身似乎是剥制标本。切掉从头到胸的部分,将剩下的部分接到失去双腿的男人的腰上。

明白

这一点后,内森陷入了深深的悲哀。

这是没有双腿的贫穷男子唯一的谋生手段。

“哟。”

半人马爽朗地打了声招呼。那是能将内森的怜悯一扫而空的声音。接着,他稍稍抬起左前腿,做出用马蹄踢打地面的动作。

看上去,他像是在以此表示:我可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人造物,我是货真价实的半人马。

他向内森伸出右手。

“我是贤者喀戎。”

喀戎。粗鲁好色的半人马一族中唯一的智者,过于睿智的悲剧性人物英雄。

由阿波罗传授了音乐与医学的知识,向阿尔忒弥斯学习了狩猎,栽培药草救助病人,最后却倒在赫拉克勒斯的毒箭之下。若按神话所说,喀戎应该是死者。

内森下意识地走近半人马,隔着栅栏握住半人马伸过来的手。

“你是诗人吧。”

内森吓了一跳。

喀戎坚实的手如同木雕一般干燥。

内森没有纳闷喀戎为什么会知道,只觉得喀戎说出了理所当然的事实,首先冒出的是这个念头:

我能作为诗人取得大成吗?

内森差点脱口而出,却又把这个问题咽了回去。占卜这种东西怎么能信……我又不是迷信的中世纪人。

揽客者也留意着里边的情况,此时凑过来伸出手说:“客人,您刚刚占卜了,对吧。嗯,要交六便士。”

我根本没说要占卜。心里虽这么想,可内森还是掏出直接放在衣兜里的硬币,塞到揽客者手中。他没力气反

驳,虽说不能太奢侈,但比起穷到连一法寻都不能乱花的那段日子,他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好多了。而且,喀戎称他为诗人,这比什么都更能触动他的心弦。

“能不能也往我的衣兜里放两便士呢?”喀戎屈身轻声说道,“那个男人从不把我应得的那份钱给我。我饿着肚子呢。”

强行要来六便士的揽客者似是听见了喀戎的话,回头丢下一句“吃饲料去吧”就出去了。

饥肠辘辘,却没有钱。那种悲哀与凄惨,内森有过切身体会。

若是在平日,内森绝对无法想象自己竟然会为这种毫无必要的事花费整整八便士,可他拿出的远远不止喀戎所乞求的两便士。他将一枚六便士硬币塞进了喀戎干燥的手里。两枚六便士硬币……就这么浪费了一先令。这都什么事啊。

“你是诗人。”

仿佛在对内森的施舍表达感谢,喀戎郑重地如是说道。

随后,他将目光移向右方,招呼道:“可爱的小姐。”内森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那里站着一个消瘦的女人。她的长相的确很可爱,但衣着十分简陋,怎么看都不像是“小姐”的样子。此外,她右侧的脸颊一直到脖颈处有一片像烧伤疤痕一样的瘢痕。

“你的恋人还活着呢。”

喀戎说着抬起左前腿,用马蹄踢了一下地面。

“真的吗?”女人将身体探到栅栏里,“他在哪儿?”

这时,揽客者进来了。“埃丝特!

”他怒斥道,“别在这儿偷懒,赶紧回去干活儿!”

“拜托了,请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

“占卜是按次收费的,一次六便士。”揽客者说。

“另外,再给我两便士。”喀戎递了个眼神。

“我没有钱,一便士也没有。如果有谁能给我一点钱的话,我会付钱的。求求你了。”

为了素不相识的女人额外再花八便士这种事,以内森的经济状况而言,实在是难以想象。

内森从自己仅剩的那点钱里拿出六便士丢给揽客者。

“快,回答她。”

喀戎伸出右手。这是在催促内森给自己两便士。

内森狠狠捶了自己的太阳穴一拳后,依喀戎的要求做了。

“哦,高尚的少年啊。”喀戎说,“宛如中世纪的骑士。然而,你可知骑士的真面目?他们与强盗并无区别。”

内森早就过了被称作少年的年纪,但他身材矮小,容易被当成孩子看待。这五年里,他只有年龄在增长,身高却没太大变化。

“小姐,你的恋人,”喀戎合上眼帘,摇曳的烛光映在他的眼窝凹陷处,“被关在一个封闭的地方。”

“是监狱吗?!”

揽客者立即回来了。

“占卜一次六便士。还想再问一个问题的话,就要再交六便士。”

“别敲竹杠啊。”内森大声喊道,然后对喀戎说,“拜托了,告诉她吧。她想知道其所在的那个人,是在监狱里吗?在那个可怕的地方?”

喀戎沉默了。他

一动不动的时候,如同精密的机械。

“不付钱的话,他是不会回答的。”揽客者冷淡地说。

“哦,求求你,求求你了。”

女人跪在地上,犹如祈祷一般十指交叉。

“你会怎么做呢,心地善良的骑士?为了美丽的女士再掏出一枚六便士硬币吗?”

听了喀戎的话,内森脑海里又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那个称他为“我的骑士”的少女的身影。

他从未忘记她。从未忘记惨遭恶棍毒手,就那样香消玉殒的伊莲。虽然内森只是一厢情愿地爱上了她。

我是好久以后才得知你被杀害的。你称我为骑士,我却没能为救你而做任何事。为了赎罪,我要帮助这位女性。

内森把兜里的最后一枚六便士硬币扔向揽客者的脸,打中了对方的鼻梁。

男人被打得身体向后仰,似乎有一瞬间头晕目眩,但立马又站稳了。

“你这浑蛋!”

满脸鼻血的揽客者猛扑过来。

论力气,内森不敌对方。

他拔腿就逃,还不忘向喀戎丢下一句:“我付过钱了,告诉她那个人在哪儿。”

跑着经过厨房的窗前时,比方才更加浓郁的烤肉香味钻进了鼻孔。那只狗依然在蹬着踏车。可怜的狗。

恰好在此时,一辆连顶篷上都载着乘客的公共马车抵达了这里。内森趁乱跑到了外面。

确认男人没有追过来后,他沿着河岸街向东边,也就是坦普尔银行所在的坦普尔酒吧区的方向走去。

他一开始还

是小跑着的,发现似乎没事了之后就放缓了步子。

必须回到昏暗的银行了。得承受嘀嘀与嗒嗒这两个阴郁的老头儿责难的目光了。这两个人年纪在五十岁上下,但在内森的眼里已经足以被称为老头儿了。

他当然明白在伦敦生活不易,能找到份工作就该谢天谢地了,但就这么每天点着钱,时间转眼间就过去了。金币有五几尼、两几尼和一几尼三种,必须仔细分辨清楚。银币有八种之多,分别是一克朗、半克朗、一先令、六便士、四便士、三便士、两便士和一便士。铜币有半便士和一法寻两种。四法寻是一便士。找零的时候,脑子总是乱七八糟的。

十二便士是一先令,两先令六便士是半克朗。也就是说,一克朗是五先令。二十先令是一英镑,二十一先令是一几尼。这么复杂的货币单位到底是谁定的?

论文字素养,他能阅读中世纪的古文书,还能仿照其文体写作,可算钱这事却让他无比头疼。一点意思也没有。

算错一便士都不行。而且,金币银币即使在柜台上堆成一座小山,最终也只会从他的手中滑过,被收进牢不可破的金库里。

靠做喜欢的事来挣钱,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是人生中最奢侈的事。一想到因冤罪而被关进监狱的那段日子,就会觉得什么都可以忍受了——内森这样劝自己。可是,有另一个自己在说:难道就这样

忍耐一辈子吗?我已经被缪斯女神放弃了吗?我没有任何才能吗?我没能救伊莲,还让两个重要的朋友为我做出了牺牲。我这样的人,是不是没有活着的价值?

独自一人度过夜晚时,想要作诗,却因隔壁居民太吵而无从下笔……这只不过是不愿承认自己才思枯竭的借口罢了。

内森的步子变得更加慢吞吞的了。

“嗨,内森!”

快跑过来的是克拉伦斯。在他的身后,身形有些胖的本也上气不接下气地跟了过来。本的身旁是亚伯,不过亚伯没有像本那样气喘吁吁的。

看到身材苗条的亚伯,内森莫名地松了口气。亚伯是个很沉稳的人,值得信赖。

“嗨。”内森答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开朗。

几乎与此同时,从背后传来同样气喘吁吁的声音:“呼……总算追上了。”内森回过头去。

“我想向您道声谢。”

“埃丝特……小姐?”

记得揽客者叫她时叫的好像是这个名字。

在阳光下,能看到她的眼角处有些细小的皱纹。年纪应该有二十八九岁,也可能马上就满三十岁了。即使如此,她的眉眼仍显得十分可爱。

“我叫埃丝特·马利特。谢谢您。”

她伸出双手握住内森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她的指尖很粗糙,大概经常做洗刷一类的工作。

内森正慌乱时,克拉伦斯插嘴道:“内森,你是做了什么善事吗?”

“也没什么……”

内森也已

成熟些了,不好意思吹嘘自己扮骑士的行为。

“多亏您的施舍,我至少知道了那个人还活着。喀戎告诉我了,他说……那个人在伯利恒。”

“伯利恒?”

亚伯、克拉伦斯和本都喊了出来。

“怎么回事?”亚伯问,但被抬轿子的人“让开,让开”的吆喝声打断了。

轿子几乎是蹭着站在路边的几个人过去的。

“可以去咖啡屋坐下来慢慢聊聊吗?”亚伯邀请道。

“不,我得赶紧回去了。”

“她在查令十字一家叫‘金羊毛’的旅店工作。”内森说,感觉像是在介绍一位与自己关系格外亲密的女性似的。不过,在内森看来,快三十岁的女人算是阿姨辈了,并不会让他心动。

“不好意思,我赶时间。”

埃丝特·马利特一边重复着“谢谢您”,一边跑开了。

“内森,快详细讲讲。她和伯利恒有什么关系?”

“我也不知道。我得赶紧回银行了。早就过了午休时间。”

“哦,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刚才去了一趟坦普尔银行。”

克拉伦斯抢过本的话头。

“我们找你有事,就去了银行,结果那两个夹鼻眼镜异口同声地说:‘他午休时出去了,到现在都还没回来。估计是在河岸街那一带的露天店站着看书呢吧。’”

克拉伦斯在转述夹鼻眼镜的话时,将他们的腔调模仿得惟妙惟肖。

“我们说要找内森谈些事,征得他们的同意了。”亚伯说。

“咖啡屋

……”克拉伦斯环视四周,“那家不错。”他指了指一家招牌上写着“颂歌”字样的店。

内森边喝咖啡边浏览着《呼叫追捕》。

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印刷出来供人阅读,他却并没有情绪高昂。无论什么事,他都靠着那点小聪明完成得马马虎虎——反而是这种自嘲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三人提出让他以案件为原型连载小说,他没能立即给出答复。

这个时代的正统价值观认为最高尚的是诗,其次是戏剧。小说则被视作低俗之物,备受轻视。

内森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不愿在作为诗人获得稳固的名声之前,就以小说家的身份被世人认识,因而对这件事提不起劲。他明明很喜欢读小说,喜欢得不得了。他明明是站着读小说的惯犯。

“嗯,我可以写。”他笑着回答,“用笔名。”

“这案子可有意思了。”克拉伦斯向前探身,说,“达修伍德这个浑蛋的领地西威克姆的管理人,叫作拉尔夫·杰加斯爵士的男人过来——说是爵士,其实就是仅此一代的勋爵而已,可这家伙一直得意扬扬地夸耀自己的身份。临别时,我说:‘再见,杰加斯先生。’结果他居然怒斥道:‘不是“先生”,要叫我“拉尔夫阁下”。’”

“在西威克姆曾用来开采白垩石,后来被封锁的采石场,踏车工人……”克拉伦斯一个劲地说着,每次说跑题时都被亚伯带回正题。两

人每说一句,本都用力点头表示同意。

“伯利恒?写在胸口上?”

内森不禁大声喊道。

“刚才那个女人……”本说,“说有个什么人在伯利恒。”

“所以我们想跟她也聊聊。”亚伯有些遗憾地说,“但她要是因此而丢了工作的话也太可怜了。”

“去‘金羊毛’就能见到她。给旅店老板一点钱,老板应该就会允许她休息一会儿吧。”

“她刚才不停地道谢。你为她做了什么?”

听本这样问,内森便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讲了一遍。

“半人马喀戎啊。制作得很精巧吗?”

“有上衣遮着,看不到连接处。”

“会不会整个都是假的,其实是有个身材矮小的人藏在马的身体里说话?”

“他的口形和他说的话完全相符。他的表情也在变化。”

“马和没有双腿的人。该不会完全连接在一起了吧……”

“这副模样根本没法睡觉啊。能分开的吧。”

“把人体连接到马的头一直到胸的部分上,这样能保持平衡吗?”亚伯说,“感觉会摇摇晃晃的。”

“站得很稳。只有左前腿会动。是怎么办到的呢……”

“反正占卜这种东西肯定是骗人的。你这家伙被弄虚作假的浑蛋骗钱了。”克拉伦斯说,边说边站起身来,“去看看吧。在《呼叫追捕》上揭发他们骗人的行为。”

“大家都明知这是骗人的,却乐在其中。”亚伯劝道,“而且,没有双腿的男人也能靠

这个骗人的把戏混口饭吃,就随他们去吧。说回重要的事吧。”

“伯利恒……会不会和宗教有关呢?”内森突然想到,“或者,和东印度公司有关?”

“为什么是东印度公司?”本感到不可思议。

“在王立交易所旁边,有一家叫‘耶路撒冷咖啡屋’的店,被东印度公司的有关人员独占使用。耶路撒冷和伯利恒关系匪浅,地理位置也很近。”

“内森,你五年前才来到伦敦,现在却比我们这些伦敦本地人还熟悉这里了。”亚伯笑眯眯地说。

“我在银行工作嘛,会接触到很多信息。出洋到印度的手续也是在那家咖啡屋办理的。”

“伯利恒之子啊,复活吧!是指使印度当地人发起叛乱的指令……这怎么可能呢。”克拉伦斯自问自答。

“没有人会管印度当地人叫‘伯利恒之子’的。至于叛乱,还是新大陆殖民地那边更值得警惕。”亚伯说,然后又说回原来的话题,“总之,我们决定去西威克姆仔细调查一番,想让你也跟我们一起过去。”

“可是,银行的工作……”

“约翰阁下会跟休姆主任打招呼的,如有必要,还会去和行长商量,说服他同意让你为了给《呼叫追捕》写稿子自由行动。虽然这段时间不去银行工作会被扣掉相应的工资,但能赚到稿费,所以经济方面不用担心。”

“摩尔小姐也会一起过去吗?”

“她不会去西威克姆的

,因为她是约翰阁下的眼睛。”

“内森不擅长应付安小姐。”克拉伦斯取笑道。

“嗯,是有点。”内森轻描淡写地回答,但他其实非常不擅长应付安。

“明天得早起。去牛津的公共马车凌晨四点就出发。”亚伯利落地发出指示。

亚伯的利落让内森感到可靠,安-夏莉·摩尔的利落却让他感到难以应付。

“从牛津到西威克姆就租马车过去。估计到西威克姆时已经是傍晚了,希望能在第二天查验完尸体。”

“感觉路费会很贵,没问题吗?”一直为钱烦恼的内森首先在意的就是这个问题,“光是从伦敦到牛津的马车费,每人就要十先令——我周薪的一半。四个人往返就是八十先令,也就是四英镑。租马车得花多少钱呢,还有住宿费……”

“真不愧是银行家!算钱算得又快又准。”克拉伦斯嘲弄道。

“我也帮要旅行的人估计过费用。”内森认真地回答,“时不时会有人来找我商量,问我去哪里哪里需要准备大概多少钱。”

“我会去跟杰加斯交涉费用问题。”亚伯说,“杰加斯说既然来了伦敦,就打算顺便在这边办点事,会在伦敦逗留两三天。我会让西威克姆的罪犯诉讼协会承担一半费用。另一半从《呼叫追捕》的编辑经费里出。”

“亚伯,交涉时要注意技巧啊。”本罕见地提出忠告,“可不能一上来就说让他们承担一半费用。要

先强硬地要求他们承担全部费用,强调我们是为了西威克姆的安宁才去调查的,之后再一点点让步。”

“哦。”亚伯和克拉伦斯都向本投去惊愕的目光。

“以前还真没发现你这么擅长做生意。”

“我见过老爸跟来裁缝店的客人讨价还价,就学会了。首先要报个高价,然后再以施舍恩惠一般的姿态一点点降低价格。再附加些优惠,‘扣子就给您算两折了’之类的。”

“不过……”本支支吾吾地说,“和老爸不一样,我太老实了。”

“心太软,自己做不到这么强硬。”克拉伦斯把本的委婉话语直白地表达了出来。

“嗯,就是这样。亚伯的老爸也是生意人,所以亚伯应该也知道交涉的窍门。”

亚伯的父亲是贸易商,经济十分宽裕。

“不过亚伯似乎长成了个很大方的人啊。”

“我也是去过当铺的。”亚伯回敬一句,“包在我身上!”

“那家伙看起来可挺固执的。”

“这次就只有咱们几个去做解剖了。”克拉伦斯的语气很激动。

“只有咱们几个没问题吗……”本有些不安。

“咱们可是深得丹尼尔老师真传的巴顿家族。”克拉伦斯握起拳头。

“差点忘了!明天是丹尼尔老师的生日。”本大叫起来,“送什么礼物好呢?葡萄酒?”

“送葡萄酒还不如送泡标本用的酒精呢。”

“最能让丹尼尔老师感到高兴的,”克拉伦斯打了个响指,“

是能用来解剖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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