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电视圈待了一辈子。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拍一个全效清洁剂广告,那时候我才十三个月大,我演的角色拿个蜡笔在墙上画图,然后演我妈妈的女人过来把它清洗掉。之后我还拍过尿布和燕麦片广告。三岁时,我成为情景喜剧"犯罪搭档"的固定演员。这出戏说一对夫妻两人都是飞贼,我演他们的幺女,她在收视率下降时意外出生,就是那种怀孕演了一年半,然后婴儿就神秘地从四个月大突然变成三岁半的怪事,因为两三岁的小娃娃在屏幕上要有趣得多。不过我演的不是婴儿,而是两三岁的娃娃,我有些最早的记忆来自拍这个电视。我还记得和妈妈站在后台等提示上场,也记得当我台词都说对时感到多么愉快。如今再看从前的电视时,我总认为我看起来有点茫然,但是我知道我喜欢在那里。对于饰演我父亲的演员,我没有微词,后来我才知道他有严重的服用药物问题,最后还因为杀死一个妓女被判刑,不过他对我一直很好。电视剧在我加入后三个月叫停,真是太可惜了。我必须说,当时我真是个可爱宝宝呢。
在这之后,我在儿童电影里客串过一些小角色,不过真正成为女演员是在我拍了《知己》以后。是啦,这是一部很蠢的电视剧,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找来的那些编剧,不过我可是拼了命演出。剧组从一开始就有问题:饰演安波的西丽亚·巴蕾布恩活像木头人,简直都会招白蚁了;还有那个灯光师的死,一场十足诡异的意外,结果让每个人都蒙上阴影。此外,西丽亚说导演摸她,我认为根本是她编出来的,她就爱别人都注意她,也爱让别人惹上麻烦。可是就算那是真的吧……唉,成熟点吧,我只能这么说。我们演过电视,我们曾经是明星,这种事可不会在很多人身上发生呢。
《知己》之后,我过了一段不怎么顺利的日子。一旦你不再是"可爱的小孩",年纪又不够演那些讨厌鬼,实在难有好角色。那桩诉讼案又让我在媒体上爆出了负面新闻。我要澄清一点,说我"控告"父母,其实不准确,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或许正确,但并不能说明真正发生的事。我们对如何处理我赚的钱有一些小小的争执,所以请法院帮我们搞定。这件事不伤感情。就像我告诉《时人》杂志的,我的家人对我来说,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发生这件事之后,我又惹上了药物问题---没错,我太早熟,在戒毒中心住了段时间:毕竟要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承认自己有问题,要费很大功夫---这段时间,似乎没人敢碰我,但我也付出了必要的代价。我整个人的转变,是拍有线台的"情色"电影和录像带专卖店的凶杀片,那时候我才变得更谦虚、更渴望成功。所以相信我,此刻时机已经成熟,我可以重出江湖了,我有十足的准备出人头地,我认为这个节目会让我达到目的。
这简直太容易了。这些人不像我那么了解电视。你必须争取露脸时间,尤其在这种节目中。你要知道,实况节目其实一点也展示不出现实。现实很乏味,没有人想看别人刷牙或是缴电话费。重要的是剪辑,拍出成百上千小时的带子,必须剪成值得观看的东西。他们要的是故事,你必须给他们一个故事,否则"咻"的一声,他们就去拍别人了。昨天我在飞机上算过,他们会把所有带子剪成十一集,每集四十四分钟。(十六分钟的广告:就是不播你的画面的十六分钟,这种事你需要知道。)所以总共在屏幕上的时间是四百八十四分钟。这当中有几分钟会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