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拿破仑法典》作者:[法]多人【完结】 > 《拿破仑法典》.txt

$$$$第二十章 时 效 $$$$第一节 通则

作者:法-多人 当前章节:4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8:50

第2219条 时效谓依法律特定的条件,经过一定的时间,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免除义务的方法.

第2220条 时效不得预先抛弃:但在时效完成后,得抛弃之.

第2221条 抛弃时效或为明示的,或为默示的:由事实得推定其抛弃既得权者即为默示抛弃.

第2222条 无处分权的人,不得抛弃已完成的时效.

第2223条 审判员不得自动援用时效的方法.

第2224条 无论诉讼进行至何种程度,即使在国王法院(上诉法院),均得主张时效;但依情况对于不为时效抗辩的人应认其为抛弃时效时,不在此限.

第2225条 〔有主张时效权利人的〕债权人或其他一切对于时效完成有利害关系的人,均得主张时效,即在债务人或所有人抛弃时效时,亦同.

第2226条 对于不能为买卖的物件,不得适用时效的规定.

第2227条 国家.公共机关及区乡与私人同受时效规定的拘束,并得向其主张时效.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