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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得为买卖标的之物

作者:法-多人 当前章节:2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18:50

第1598条 交易范围内的物品,除特别法禁止出让者外,均得为买卖的标的.

第1599条 就他人之物所成立的买卖,无效;在买受人不知标的物属于他人的情形,出卖人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1600条 对于现尚生存之人的遗产,虽经其同意,亦不得买卖.

第1601条 如买卖标的物于买卖时全部灭失时,买卖即归无效.

如标的物仅灭失一部时,买受人有选择权:或抛弃此项买卖,或请求依分别评价的方法确定剩余部分的价额而买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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