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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生涯四十年》
作者:K.辛普逊(英)
伍新尧 郭朱明 译
郭景元 祝家镇 校
译者的话
辛普逊,是一位世界有名的英国法医学教授,我国法医学界也很熟悉他。他从事法医学工作四十多年,除了长期担任法医学教学工作外,还作了几万宗刑事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他在法医牙科学上有很高的造诣。他编写的《法医学》教科书,由于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享有盛誉。
这本自传体著作《法医生涯四十年》实际上是辛普逊教授从事法医工作的真实记录。书中介绍了他应用法医学协助破案的部分典型案例,许多情节相当曲折复杂。可以看出作者并没有作多少文学加工,但因系真人真事,读起来引人入胜。同时,读者还可以从中比较详细地了解到法医工作的性质及英国刑事诉讼的法律程序。
国内还没有这种类型的书。我们认为这本书不仅可资我国法医学工作者借鉴,而且对法律工作者、审判人员、侦察人员、医务人员都有启发。
翻译中,除了个别显然不符合我国实际的地方予以删节外,都保持了原书的格调。由于译者水平所限,错误之处,尚请读者不吝指正。译者一九八二年十月于广州
1.为什么选择法医学
你全然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什么能让一个年青未婚的、无牵无挂的医生去从事死人的研究?这些病死的、被毁伤的,有时甚至是被肢解了的尸体,似乎都在那么不适当的时间、那么奇怪的地点被人发现。为什么这位医生不穿着白大衣同一帮热情的科技人员一起在一个漂亮干净的实验室工作,或者去从事一项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计划?或者去当一名外科医生,在漂亮的手术室里,以其杰出的成就从死亡线上把病人的生命夺问来?为什么他不去做一名具有学者风度的坚韧不拨的内科医生?或当一名神经病学家、产科学家、儿科专家?这些全都可以做到,要是你有象我在盖氏医院那样优秀的医学学业成绩,你确实可以有很宽广的选择余地。那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与尸体、经常发臭的停尸室、尸体发掘,以及与淫欲和暴行打交道?要随时不方便地被唤到为人遗弃的屋子、伊平森林的小山谷、池塘、妓女的卧室等等地方;还要接受突如其来的挑战,与律师、自负的老法官和迟钝的陪审团进行艰苦的斗智?究竟为什么呢?
噢,有多少医生能享受到比这更为激动人心的生活,他们受到的挑战不但经常来自活人,而且还来自尸体?很少有其他别的专业,象它那样充满着新的可能发生的事件。它们肯定会给你带来新的丰富多彩的充满活力的生活,可以认识各种各样的医生、侦探、警察、妓女、高级律师、酒吧间招待、卓越的法学家和吸毒的流浪汉。这个专业与察看耳朵或一边叫病人“发出‘啊”、“深吸气”,一边检查咽喉的行业,有着很大的不同,也与处理讨厌的皮肤病或试图说服歇斯底里的妇女说她们并没有患癌症不一样。臭吗?没有比下层社会更糟的了。悲惨吗?正如H·E·贝特斯所写的那样,有“死人的美丽”。约翰·韦斯理①(①John Wesley,英国传教士,1703~1791。――译者)不是这样写的吗:
啊! 可爱的死亡的面貌,
地球上还有什么象你那样美丽?
并不是所有活生生的壮丽行列,
都能与一具死尸相比。
当你听见“大夫,小威利又病了,”的请求时,能比得上听见紧迫的“辛普逊大夫吗?啊,很荣幸找到您,先生”(就好象你是在河堤或在索河夜总会度夜一样)的呼唤更兴奋吗?“先生,我是警长利迪,在朗伯瑟区公共厕所发现一个男人被刺伤背部。您能来看他吗?十分钟后?太好了,先生,在地铁车站外接您!”
这样你就要又一次穿起大衣,围上围巾,蹲在破旧不堪的公共厕所里,靠着警察用聚光灯的照射,试图查出每一件东西,简直是想找出每一个即使对另一次凶杀案件可能是重要的线索。一根附着在茄克衫上的凶手毛发,一个模糊的脚印。血一会儿滴在这里,一会儿又流到那里,弄得到处是血污。钮扣解开了,裤子撕破了,粘满了泥污。眼睛青肿,嘴唇挫伤。又是一件同性恋爱的吵架?小刀和刺创可以晚些时候才去查看,就是那致命性创伤,此时也比较不重要,当然不能在现场去触摸或探查。
第一步,照相、采集指纹、用玻璃纸袋把尸体的手包起来。检查头部、衣服和进行刑事警察局的其他搜查,然后把尸体搬到最近的停尸室去,最后再一次仔细搜查现场寻找罪犯线索。根据掉在扑茨茅斯港一家小酒店窗台上的一个钮扣找到了洛凡斯;根据被丢弃的大衣碎片上的琉顿市染色工人的标签找到了伯蒂·曼顿;根据切尔西区①(①Chelsea,伦敦市文化区,位于伦敦市西南部。――译者)广场的一个弹壳找到了博伊斯。通过这些微细的观察,每一件都证实了犯罪(尽管洛凡斯被错误地宣判无罪)。最后每一个有关的人员都围绕着停尸室里的尸体进行工作。伦敦警察厅人员、摄影师、指纹专家、联络官和刑事现场的科学侦探——他们全部耐心地直至把这一工作做完。如果需要,则夜以继日地干。
你说没有什么乐趣吗?对犯罪的可憎和邪恶,对无情的贫困、死亡的悲剧是没有什么可笑的。对哭泣的妻子、人们愁苦的有时凶恶的面容也不值得一笑吧?是的,这些都没有什么可笑的。这就是为什么笑声的迸发,很可能比其他职业都要难些。
下面这件事情我记忆犹新。一天早晨站在肖尔迪启公共停尸室,我正在磨刀,准备对躺在水泥路面已经僵硬的一具老人尸体进行解剖。一个名叫哈特的助理员、快乐的伦敦佬②(②伦敦佬,指居住在伦敦东区(贫民区)的人。――译者)大约在一小时以前已经准备好尸体解剖了。
“请告诉我有关情况吧,”我问验尸官道蒂。“他是什么人?怎么死的?”
“啊,先生,他是个演员,而且……”
但在道蒂正要接下去说时,那个助理员发挥他那伦敦佬的才智:
“哎呀,我的天!如果他现在演戏,他正好鲜血淋漓地博得喝彩声!”
我们全都不由自主的放声大笑。这是有同情心的人而不是冷酷无情的人的玩笑。这个死去的演员也会作出正确评价的。
对死者并非无礼的玩笑比比皆是。当徘徊在教堂墓地的墓碑等候尸体“进来”时,我有许多次轻声发笑。如果我们之中哪一个先到,经常把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成是“不中用”或是“在途中”。我常常有时间到墓地各处看看。墓碑常表现出一种特有的消愁解闷的阴森的幽默感。这块墓碑会给你什么样的感受呢?
可怜的玛莎·史尼尔她动身了。
要是她能够,她愿意呆下去,
但是她呆不下去了。
她的两条腿发痛而且咳嗽得厉害,
但正是这两条腿把她带走了。(1797)
有些墓碑在传播救世军传道师的观点。在一块海默史密斯的墓碑上这样写道:
小号吹响了,一个声音说:“来,”
珍珠大门开了——而妈妈就走了进来。
即使在比墓地不那么热闹的地方也能迸发出笑声。一个单调的地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突然出现一些幽默或滑稽的场面。但一个被截下的女孩头就不会使人发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在萨克曼迪汉附近黑麦地里发生一起凶杀案,当我从纸板箱里带走一个少女头颅的时候,我就更不能笑了。我需要研究头部刀伤的类型。我乘车回伦敦,这辆老爷车子于早上五点钟嘎拉嘎拉地进入利物浦大街车站,然后一辆伦敦警察厅的小轿车把我送到威茅斯大街紧靠广播大厦我的寓所门前。当我登上门前的石阶时汽车开走了。借着拂晓时微弱的光线,我用锁匙拨弄弹簧锁,当时一位警察在拐角处巡逻,看着我半身在屋里半身在屋外,又提着一个纸板箱。我几乎都可以猜得出他头脑里在想什么。“喂,喂!这是怎么回事?”他走到我身边来。
“请问,”他非常有礼貌地说:“您提着的这个小包裹装着什么东西?”
“嗨—啊,是的,”我说,“是颗头。”
他紧紧盯着我,然后说:“一个什么,先生?”
“是个标本。我是医生,我在干一件差事……”
“先生,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要求您进里头去,”这时我已经把门打开,“给我看看。”
我们两个进入正门我打开包裹,首先暴露出带血的长着棕色头发的头顶,然后是额部,然后……但他已经够受了。
“哎哟,我的天!”他嘀咕着,用手遮住他的脸。“哎哟,我的上帝!”
我向他解释。他不认识我,但他谅必已经了解我不是个怪人。
“或许你要打电话给警察厅来证实吧?”
“不,先生,”他的脸色苍白。“不用了。谢谢您,先生。今后我再也不问人他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了。”
在烧光的屋里找到一具烧焦的尸体实在不是使人感兴趣的事情,而且也没有什么可笑的。一个星期六晚,在贝德福德,我与火灾保险公司职员和当地刑事警察局局长一起在寻找另一具烧死的尸体。因为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妇女在当地一家小酒店饮酒,争吵起来,在晚上9点钟后不久有人看见他们进入这个屋子,到10点30分,一场凶猛的大火把这座屋子烧光了。只发现一具尸体,刑事警察局的官员总是考虑凶杀的可能性,因此在半夜前不久开始了全面的搜查。
在彻底烧焦的瓦砾堆里搜索人体残骸的痕迹时,我们突然看到一只人的前臂样的东西,烧焦得认不出来。我们在仔细清理后把它放进纸板箱里,在警车的护送下带到当地停尸室,预定和其他尸体碎片一起送到法医科学实验室。十分钟后,在伦敦警察厅和当地刑事警察局局长、火灾保险公司经理和贝德福德警察医生认真仔细检查后,我作了一个横切,以便切到骨骼,证明它是人臂。焦痂在我的小刀下剥落,突然我们全都爆发了一阵大笑,因为在工作台上切开的,原来是……一条法兰西面包!这肯定是笑我。一直到今天,当我到贝德福德了解一件犯罪案时,很可能有人问我在我吃午茶时要不要一片法兰西面包!
要是只有一个人单独工作的话,法医病理学家的情绪会是很低落的。但他是小组中的一员。饶有风趣的警察,求知欲很强的年青医生,警惕性很高的律师,照章办事的地方官员、辩护人、法官,全都会在最使人感到忧郁凄凉的环境中,提供保持理智和幽默感的稳定力量。
象史密斯(后来成为伯肯赫迪勋爵)那样著名的才智横溢的律师的故事一再被人们传诵着。
“史密斯先生,”一次一位法官打断他,“我已经很认真地听你讲了大概有40分钟之久了,可我却还是糊里糊涂。”
“不,法官先生”史密斯冷冰冰地回答,“不过是比较了解了情况而已。”
法庭上的交锋很少是单调乏味的,因为很少律师是那样的。大多数不是挑战就是愉快地对攻击加以回击。也许微微一笑,然后说:“大夫,你不是一本正经地在说A加B的平方等于A2加2AB加B2吧?”
法庭上的医学实践也不是专业生活中一个单调无味的学科。它充满了人身攻击、挑战和出奇的事。我总是很喜欢巡回大审的戏剧性事件,与律师进行舌战,在对案件的医学和科学证据方面进行盘诘时绞尽脑汁,与对方的律师进行斗智,后者有自己的同事象唐纳德·蒂亚尔或F·E·坎普斯这样的人的指导,来探查案件证据的弱点和可靠性。尤其是坎普斯,似乎是特别喜欢在重大案件中进行各种吹毛求疵的捣乱活动。但这对我是有益的:它保持高标准的工作质量,需要十分认真对待细节和准确性。
有能力的律师会经常激励你去严格执行任务,去对付一项挑战。这种挑战不容许一个法医病理学家象私人开业那样随便马虎。
“大夫,”他们以缓慢而断然的挑战态度说,“你是不是敢肯定地说你所描述的损伤排除了意外事故的可能性?”
啊,也许你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但现在是一个挑战。和下院议员或法官不一样,你必须现在马上作出回答。不能等待进一步考虑后才回答。你可以说,“我不认为有意外的可能”,但你多少有点搞不清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他肚中还有什么别的诡计。
“喂,大夫,这是一个严重的指控,你又是个专家。”律师咄咄逼人。“你是排除或不排除那一种可能性?是还是不,大夫?”
律师全都想得到一个究竟“是’或者“不是”的回答。任何地方都不可能模棱两可,不能说“或许是”。有一次一个年青的高级律师对我大吼道:
“告诉我,大夫,造成这些损伤的先后次序是怎样的?”而在我刚要开口之前他又说……
“我要得到‘是’或‘不是’的问答,不要长篇大论!”
所有这些考验对专业水准都是有益的。不允许谁畏缩不前、不求上进或敷衍了事。这是一种充满挑战的生活,不允许碌碌无为。一般有识之土都需要它,头脑机警的人则因此而大得其利。
当然也有许多困难和使人头痛的烦恼。首先是老爷式的冗长和进展缓慢的法律程序。每位法医病理学家都要与下列问题斗争:时间不方便或不必要的电话,严寒和酷暑,有许多创伤的尸体(一个创伤就已经够受了),腐败的尸体,苍蝇群集的,支离破碎的尸骸,长时间等候殡仪馆的人或某科专家的到来,肮脏的屋子和不整洁的料理丧葬者。
除此之外,还要估计到一件诉讼要在未定日期和通常在70或80英里之外的巡回审判法庭中进行。出席审判的通知常常是通过检察长或当地警察局在审判前一天的黄昏6点钟以后才送到。“大夫,请您明天早上出席诺丁安巡回大审;上午10点钟。是指控斯洛夫的皮兹的案件。”从不考虑第二天上午你的工作安排,有没有人约定你或别的法庭早已聘请你为它服务(巡回大审和民事高级法庭有优先权)。也从不考虑下午6点钟以后不可能找到明天你所需要的每个人,以便告诉他们现在发生的事情。
既不考虑明天你可能开始度假而且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旅行,或者更糟的是也不考虑你已经在旅行了!
1956年,我和我的秘书琼·斯科特·邓恩结婚的那一天,在我去巴黎时口袋里却装着要我第二天上午10点出席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具结通知书。我刚刚到达,就要回到格亚·圣故扎亚的月台上,乘坐回伦敦的夜班车。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蜜月!
更糟糕但却有趣得多的是1966年4月,我正好在摩洛哥中部的亚特拉斯山度假。当时刚刚结束从马拉喀什开始的一次非常闷热的长途行车,我正在非兹市的詹买士大厦洗澡松松身。电话铃响了。
“我们在大厦会客室,辛普逊先生。我们是警察。请下来,并请随带护照。”
我急急忙忙穿好衣服。在外国,警察可能难以对付。我怎么啦?我租用的辛姆卡汽车辗死一只狗吗?也许是的。或者更糟的是不是在丹吉尔港兑换了一些外币?
果然,在门厅站着两个摩洛哥警官——从他们的衣服镶边知道他们是相当高级的官员。立正。
“辛普逊先生吗?”
“是的,当然,先生。你们有什么事?”
“先生,这里,劳贺。”我们一起进到一间办公室。
他们仔细检查了我的护照,校对了我的照片。他们拿出一个黑色公事皮包,资历较高的官员从里面取出标明“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
“通缉你,”这个官员缓慢地带点威胁地宣读:“你被指控犯杀人罪。明天,即19日星期五,上午10点钟到格洛斯特巡回审判法庭。”
多够刺激!非兹市警察一生中从没有收到过国际警察组织的电报。他们抓到了要抓的人!这就是因杀人罪而被通缉的基思·辛普逊!
不幸得很,从丹吉尔传递伦敦警察厅电讯到非兹市的激动人心的过程中,遗漏了三个很重要的字。打给伦敦警察厅的长途电话查明,正如我猜想的,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始电讯是这样写的:“请你为指控杀人案作证”⑦。它造成多大的误会!!到酒吧间里几杯酒下肚,紧张气氛才平息了!警官们走了,但没有一点丧气。我为他们感到遗憾:刚才看起来多象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刻到了。
如果有人认为法医病理学家可以很好安排他们的日子,按他们自己最方便的时间处理死尸;可以在天气晴朗时去度假休息,那么,这种人应该花几天时间去停尸室转转,让他们一刻也不停地赶到离伦敦好几英里外的法庭去,然后回到实验室或者去作报告,还要接待,口授信件,服从到各处去的传唤:“大夫,请尽可能快。先生,尸体放在露天。我们相当焦急,警察局只有一个人在那里。尽可能快来,好不好?”“我马上就来。”这是每个刑事侦察局长希望得到的回答。只要可能,我总是放下了自己的事尽可能快地赶去。我知道在尸体完全冷却和气味变掉之前着手工作,这对我们双方解决任何凶杀案来说是多么重要。
能有规律的生活该多好啊!这样的讲法或许太沉闷了。我想,人各有所好,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选择在死尸上花那么多时间的专业的。对于我来说,这就是生活的乐趣。一个不断变化着的情景,有各种特点的角色出现。普通老百姓、警察、律师、医师、科学家、屡教不改的囚犯、青年学生,每天都有一些新的惊人的事情,一些挑战、一些幽默感、一些悲怆。有挑战的气氛和智能的考验不同于“只是在办公室里又混过了一天。”任何一瞬间,电话都可能引出一件事情来,从被勒死的皮姆里戈的妓女直至要到加拿大去的紧迫呼唤。
为什么选择法医学?天啊,怎能选择别的专业呢?
(伍新尧 郭景元)
2.早年
我成为一个医生是因为我父亲是医生。他是一个很好的或许有点守旧的开业医生。他有一大批十分信赖他的病人,而对于这些病人,他既是个医生又是一般顾问,要是他的儿子中有人不跟着他学医,他就会感到非常失望。我的哥哥丹尼斯不喜欢读书,而我除了医学之外没有想到其他的生涯。我的母亲是个很文静很有才华的妇女,她讲话很生动,文章也写得很好,她聪明地不让别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出身于苏格兰家族,但在他还是个医学院学生时,他的家就搬到英国南部,这样,他先是在爱丁堡后来是在伦敦大学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后来象别人一样在布赖顿市和霍夫市开业。我就诞生在霍夫市。开始业务很萧条,但靠他的勤奋和对病人深切的同情心逐渐发展为“四人诊所”。当我读书及后来在盖氏医院工作时,他已经是主要合伙人了。他是个老一代开业医生的杰出代表。事实上,他很少阅读《英国医学杂志》或《柳叶刀》,但当病人——在当时很少有特定的治疗方法——来时,他知道如何处理,他也知道什么时候病人不能再用他的标准治疗……什么时候需要请象著名的哈迪勋爵那样的专家提出意见和指导。毫无疑问,当他乘着他所喜欢的别克牌汽车、由他的聋司机伍德开车去出诊时,他最再高兴也没有了,伍德也和其他许多病人一样十分信赖他。这位活泼的、精神饱满的、机灵的、总是很热情的医生经常会在汽车停下来之前就跳出车外,敲两下门,一面说“我可以进来吗?”人却早已进了门,而别的医生或许还在寻找门牌号码。我父亲在家里是个很严格的纪律维持者,我从来没有办法同他亲切地讲过话,甚至在晚上他终于松弛下来打开书本休息时也一样。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爱好和乐趣。度假时,才过了第一个48小时,他就会觉得厌烦。
学校从没使我感到害怕。我的第一个老师珍科特夫人——普勒斯顿公园预科学校校长,对教育事业有天赋的热情和传授知识的能力,她会使你觉得知识是一种很吸引人的东西。她讲她的本国语言——法语,在她用英语讲演时,常常插入法语“‘du tout’(全然)和‘ma foi’(的确)”,当开始解释更加困难的课程时,常常亲切地说“现在,我的孩子们”。这位满腔热情的法兰西妇女谆谆地把求知欲望灌输进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这种求知欲给了我极大的乐趣。
我还很幸运,能进入历史悠久的布赖顿中学。校长是身材魁梧的“T.里德”(我仍然能仿造他的签名!),他是位悦人的慈父般的英语和圣经课学者,也教应用数学。很难得到他一次“好的,孩子”的赞扬,但这声称赞却是真正值得去赢得的。我以极大的兴趣学习,有一阶段甚至戴起黄铜镶边眼镜来学习。我的哥哥丹尼斯鄙视我为“书呆子”,而他却顽固地不愿意接受任何教育。他由于有好几年时间都没有什么长进,不可救药地落在他的同伴后面而终于无声无息地在16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到苏塞克斯郡务农,后来没有什么成就,又跑到罗得西亚。一个最可亲的哥哥,就是缺乏雄心壮志!
我在小学、中学、医学院以及在盖氏医院的大学生活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关系密切和感情融洽。这是因为师徒都献身于传授和学习共同的专门知识。我有幸学会了一个老师必须做到的两件事:一件是传授知识,另一件事是得到学生们的爱戴。多年之后当我在印度、锡兰、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旅游时,我发现许多过去可爱的门生、学生和研究生给予我最热情好客的招待,原因只是为了“热情地敬重我的老师”。
我从小就再欢语言,我第一次尝到旅游的甜头是由于我在学校里获得了法国旅行奖学金。我在皮西维亚附近的一个法国乡村家庭里经过了短时期的“培训”,从此我对法语就不再感到困难了。几年后参加英国理事会去法国作旅行演讲,我有幸在巴黎的索邦大学作演讲。这一次的讲演,我很认真地用法语准备,由伦敦大学一位法语教师作了罗杰式①(①罗杰(Peter Roget,1779一1869)英国医生及语言学者,著有英语单词及短语词典。——译者)的润饰(付了相当费用)。想不到结果却令人泄气。在与我的东道主英—法协会负责人在艾台里附近吃过晚餐回来的途中,前法国大使柯宾先生(他是个杰出的白发绅士)在车里俯身向着我,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臂亲切地对我说:“顺便提一下,大夫,我差点忘记提醒你。要是你用你自己的英语向他们讲演的话,这些特定的听众会更加满意。”哎呀,我的法语技巧和在指导下的修饰水平竟是如此!而我的罗杰式润饰全白费功夫!全都付之东流了!
我的父亲对我的学习情况并不了解。他把学校、入学考试和一定的医学教育以及取得资格看成是我的前途所“必需”的。所有好的苏格兰人都必须是勤奋,能够自食其力的,过一种诚实的生活,而我当时想进老牌大学(当时只要有钱就很容生们,为盖氏医院做点好事。先生,继续做好事吧,明天你可能会去医院看病的。”这样就可以得到好几千英镑来支持摇摇欲坠的私人医院系统。
那时盖氏医院有好多著名的教师,为首的是我们的校长T.B.约翰斯顿,他是个严格的苏格兰人的纪律维持者,解剖学教授,那时他正主编著名的《格雷氏解剖学》。当去病房查房时,我们又发现另一类人——内科医生、伦敦西区顾问医生。如果称职的话,他就会坐他的罗尔斯轿车每星期到盖氏医院两次作义务的下午查房。这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大学干事、他的住院医生和“一群”学生,我们大约有8到10个,都穿着白大衣在医院前门集合,时间正指2点,那位大人物就会到达。那时我崇拜的是哈伯特·佛伦奇大夫。他高大,漂亮,有成就,经常穿着清净的灰色燕尾服和大礼帽。他会从他的罗尔斯轿车跃上前排阶梯上,让他那穿灰色制服的男仆把门房里他的信件收集起来。戴着大礼帽的门房领班向他敬礼“请进”,他就会大踏步走进有名的柱廊(在这个柱廊里著名的布赖特、阿迪森和何杰金先前都走过),然后他到花园里,他的“一群”学生有秩序地跟着进入。
我所崇拜的另一个英雄是E.R.博兰大夫,当时的内科指导老师,后来象罗温爵士一样,成为大学医学院院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身受重伤,但仍然很机敏,身材细长,清洁,精神饱满,戴一只黑色的单片眼镜以遮盖受伤的眼睛,而且总是穿着整齐。他教过盖氏医院几代学生的医学伦理学。就是这位博兰大夫,他作为医学院院长支持我对病理学的爱好,使我在细菌学方面获得一枚金质奖章,支持我参与病理学方面的古尔氏病①(①古尔(Gull)氏病,一种有粘液水肿的甲状腺萎缩症。——译音)的示教,并在其中担任讲解工作,这一工作使我能开始讲授这一课题,这证明我没有辜负他的支持。
我对教学工作的兴趣越来越浓,在我取得资格不久时,病理学教研室工作人员的灾然不足,把我正在寻求的大门打开了。头一天,我还是一个奋斗中的年青的临时职员,第二天,我就变成了病理教研室穿着白大衣的老资格的教师了。在我还还是25岁的时候,病理学家这一生涯的大门就奇迹般地向我打开了。在我最后一次考试的那一年我幸运获得的几次奖金和奖品,使我在病理学突然缺人时,得到好运。
好久以后,在中央刑事法庭审判的一件凶杀案,使我在盖氏医院获得的成功得到报偿。我已经是二十年工龄的病理学家时,一个早晨,律师企图贬低我在鉴定中一个意见的重要性。我的意见是:“显然需要通过手术来解除内出血”。他批评道:
“大夫,你是一位病理学家,怎么能懂得临床外科学呢?”
问得好。鉴定人在法庭上总是经常被告诫不要超出自己的专业领域的严格界限去随便发表议论。这位律师谅必认为他抓住我犯了传统的毛病。我急中生智。
“我获得过”我说,“一枚临床外科的金质奖章。”
他明显地震动了。谁会期望从一位病理学家那里得到这样一个灾难性的回答?要是他知道虽然我早在20年前就因为我在临床外科方面写过很有见识的论文和短文而得过奖,但我一生中却从来没有拿起过一把手术刀,那就好了!可惜他不知道。他因为失败而一时气得满面通红之后,他就转向问题的另一方面去了。
1932年我意外地得到提升,我和盖氏医院的一位护土玛丽·布坎南结婚,以后我们生了三个孩子。
在盖氏医院作为一个年青教师我最基本的兴趣在于病理学,而这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个法医病理学家唯一扎实的基础。除非他熟悉了疾病的破坏和各种奇怪的变异,他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损伤的研究,更不用说法医损伤学了。法医病理学是病理学的特殊分科,年青的初学者不是一下子就能掌握的。
作为病理学教研室高年示教老师,盖氏医院的尸体解剖大部分是我做的,包括给验尸官(南瓦克的道格拉斯·考宾)的尸检报告。考宾刚好需要一位病理学家来帮助处理他自己的案件,这是我的好机会。通常他会请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当时斯皮尔珀里在法医学实践方面是出人头地的,但考宾不喜欢他,只是出于无奈——遇见重大刑事案件时才请他。有一次检查联体双生子,他只付给斯皮尔珀里一次的尸体解剖费!斯皮尔珀里火了。那是两具尸体,他都检查了,但考宾坚持不给。这种反感以后一直没有完全平息下去,尽管这件小事微不足道,但它却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阂。这样考宾就要求盖氏医院的院长哈伯特,伊森爵士(他对我的工作大致是满意的)同意他聘请我去处理他在公共停尸室的案件。伊森和病理学教授都同意了,后者还给我设立了一个“法医尸体检查主任”的新职位,我就去了。那是1934年秋天的事。
当然,开始时每年我只检查少数几宗刑事案件。凶杀案在英国并不象某些国家那样多,相对来说是较少的。伦敦地区的发生率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年的凶杀案也只有大约50件;每年发生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也只有150至160件左右——从本世纪初开始就一直相当稳定地保持这个数目。这一数字与当时每年死亡总数60万相比就显得不重要了,死亡总数中约有9万例受到验尸官的关注。几年以后,我给卫生部写了一个我作的2万例验尸官要求的尸解的分析报告。其中55%证实为自然死亡(但以前一直是死因不明的),另外30%估计与各种类型的意外或损伤有关:包括家庭中、医院里、街道上或工作中的意外性损伤。约4至5%是自杀,仅2%至3%才是属于怀疑或确定是犯罪性损伤。
1934年底的一天早晨,在盖氏医院我那间小实验室里电话铃响了。
“辛普逊大夫吗?先生,我是伦敦警察厅探长杨格。我们刚接到一个凶杀案的电话,在滑铁卢车站对面的约克酒店,我们想请你帮忙。”“啊啊,是的,”我说,想尽可能讲得平静些和镇定些,“当然,我马上就来。10分钟内就到”(我想还是10分钟内到好,否则他们会请别人,而我就会失去在警察厅取得立足点的机会)。
当时我仍然是个很年青的病理学家,这是伦敦警察厅第一次叫我处理案件,心里卜通卜通直跳。实际上,每次突然叫我处理犯罪案我都心跳。我会放下一切事情,中途离开宴会,甚至夜深人静时起身,赶去处理新案件。可能又是另一个希思或黑格,或汉拉第,或什么也不是。但不管是什么,我都从没有感到失望或厌烦。法医病理学家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有趣,以致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烦恼,甚至难得感到疲劳。
这天早晨10分钟以后,我驱车到简陋的小约克酒店(后来为了建造节日大厦而被拆除了)门口,把自己的车子挤在警车和报社车辆中间,走上阶梯来到前门,这里已有一位警察戒卫着。报社记者云集在附近,一点也没有注意我,因为我在出事地点完全是个新手;以前任何重大的凶杀案都总是“邀请斯皮尔珀里”。我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我感到非常孤单,但我很年青,充满自信。
“啊,是你呀,大夫。”站在楼梯平台上的一个身材高大、头发灰白的人说。我看出这位杰出的伦敦警察厅侦探、后来成为司令官的休·杨格。他精明地凝视着我,估量着这个新手,这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昨晚一对青年夫妻来登记住宿,定购车票,”杨格说,“今早9点刚过,有人看见男的下楼跑到车站去。经理怕那个男的赖帐,因此就上楼走进房间。看见这个姑娘躺在床上,死了”。说着他带我进去。
我尽量装得镇静些。我是完全没有经验的,我敏锐地猜出这位探长是知道我的感觉的。
“大夫,先让我告诉你,我们照了相以后,你再触摸这些东西。切里尔先生,这里还没有采取指纹。昨晚11点他们上床时有人看见她还活着”。
我把我的工作包放在地上,这使我赢得第一个好印象,因为除了我们站立着的破地毯之外,它没有碰到别的东西。
我站在那里在想下一步怎么办。对,我的笔记本!我仔细地记录了时间、地点、现场勘察人员,然后粗略的画了一张姑娘的草图,她躺在床上,仰卧,头正好枕在一张双人小床的枕头中间,身体伸直,手和脚都盖有被单,脸涨红,嘴被床单的一角和手巾牢牢地塞紧。那时候法医还没有人造偏振片制的“即时”照相以省去绘画草图的麻烦。
这种记笔记帮助我安定神经,它也使我赢得第二个好印象。有许多医生一开始就把事情搞得糊里糊涂,弄乱了证据。
“她确实死了,大夫,”杨格先生微笑着说,“大约半小时前,警察医生已经来证实过。如果你认为需要的话,现在你可以移动尸体了。似乎还没有尸僵。”
是的!他在指导我。她死了多长时间?尸体温度提示死后热量的丧失,肌肉的变硬是在死后5至7小时发生,都可以有助于死后时间的测定。我差点忘记,对于警察来说,死亡时间的测定比判断作案过程更为重要。它可以帮助核查嫌疑犯的供词。
我把被单小心地推到一边,将体温计插入直肠。读数为华氏120度!几乎比正常高达4度!尸体变暖而不是变凉!我没有检见任何尸僵——一点都没有。这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显然她是死于窒息。”杨格提示。
对!窒息死时尸体温度升高,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下降至正常(我怎么搞的?疏忽了在面部和额部出现的很细小但却是很明显的窒息性出血点?)
“她是在那个青年人9点钟跑出去前不久死的。”我说,“就是今天清早。”我的自信心在增强,我又检查了她的脖子。“这些看起来很象是掐杀。”我小心地补充说。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杨格说。“象是用的右手。你认为如何?”
我接受他的指导。这个灰色头发的侦探经验比我足。
“对,可能就是这样。”
因此,我小心地,竞竞业业地接受这位面容严厉但心地很好的老人提出来的全部有益的意见。几年以后他说,当时我的镇静和从容不迫,一步一步的检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次考试①(①英文examination 有检查、考试等意。作者初出茅芦,这是他第一次作现场尸体检查,所以认为也是对他自己的考试。——译者)——一场实践考试。我考及格了。
随着几年时间的过去,我参加的类似场面的数量在增加,我的信心越来越足,因为我知道我在查看的是什么。我学会工作时不必匆匆忙忙,因为尸体是不会逃走的,有的是时间,时间可以使我获得对情况的正确估计,可以按正确的程序进行工作,在做好记录和照相之前一根毛发或一小块衣物也不能搞乱;时间可以让我在现场认真考虑和讨论各种可能性;不要急急忙忙就把尸体送到停尸室去。
三十年代中期当我在伦敦开始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工作水准是低得可怜的。根据1926年的《验尸官条例》,验尸官有权指定“任何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去做尸体解副;而大多数有这种权力的验尸官和合格律师都不了解这种尸体解剖的技术,而他们就是这样干的。“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中许多都没有经过最起码的病理学或尸体解剖工作的训练,没有设备或实验室。一些称为警察医生的只是因为他们负责照料被逮捕的酒鬼,检查殴打案件或处理当地警察的医疗福利;还有极少数的则是因发现验尸官的工作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就是这些人作了大量的尸体检查。
在英格兰,对于他们从事的工作有真正理想的仅有几个人是在较大的几个省医院工作的普通病理学家,象埃克斯特市的史密斯,卡莱尔的福尔兹,伊普斯威治市的比德尔和切斯特市的格雷斯,还有伦敦的两位: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和约翰·泰勒。这两位都是训练有素的天才的名副其实的法医病理学家,他们都能真正洞察死因不明的或保险了的、领抚恤金的、工业的、自杀和他杀案例等方面的问题。
斯皮尔珀里尤其表现出一种特殊才能。他能以警察的眼力不放过任何细节地进行刑事调查。他是个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的耐心的调查者,一个能在案件中找出重要因素的天才。尽管他没有受到学术界的同事们、医学院和大学教授们的高度尊敬,但他无疑是这一课题方面的权威和最正直的无可非议的专家。他身材高大,外表英俊,谦恭有礼,能用简练的言词表达出通俗易懂而又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医病理学这一分科中,二十年来他都远远超过我国任何人。在英国任何地方、任何重要刑事案,凡要求他参与的,他总是迅速前往。在告示牌上写着“邀请斯皮尔珀里”意味着眼前有一个重大刑事案件。“斯皮尔珀里上证人席”意味着审判罪犯的网在收紧,“福克斯有罪”意味着这位著名人物又一次影响了法官和陪审团。
英国皇家法律顾问J.D.卡斯尔斯的抱怨是有理由的,就象在审判西德尼·福克斯时那样:对于这个国家的刑事审判来说,要是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认为凡是斯皮尔珀里爵士所表达的意见就重要得不能提出疑问,那么这将是非常遗憾的一天。斯皮尔珀里没有保存统计,但会想得起(他有把握没有人能对他的回忆提出疑问)他“以前有两次机会面临过这样的事实”。律师太害怕他,以致不敢对他的言论提出质疑。实际上,在爱丁堡的梅里特案件中,斯皮尔珀里曾出席替被告辩护,有个阶段辩护人都称他为“圣伯纳德”而不叫他“伯纳德爵士”!就象卡斯尔斯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
斯皮尔珀里的世界只是英格兰。他的一生中只有三次出外作法医学鉴定:两次在苏格兰,一次到泽西岛去检验一个死胎。他没去过美洲,没有在当时的不列颠帝国的其他地方讲演或工作过,也没有出席过国际会议去会见他的著名的同代人以便磨砺他的才智。他从没费心去和他的同事谈谈话,如本国的西德尼·史密斯、格莱斯特、韦伯斯脱、柏林的彭索、纽约的冈萨雷斯、法国的贝尔莎扎迪和皮迪利夫里、南非的麦金托什。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会去征求他的意见,因为他似乎并不欢迎这样的请求。在他的同事中,他没有知己他不喜欢向他们一起讨论他的案件;在他“出诊”或出庭时,从不带领研究生参观。他象独块巨石一样屹立着,孤独、离群、受人敬畏,但不受人爱戴;当他最后在伦敦大学医学院那间小实验室里自杀身死时也没有人哀悼他。
斯皮尔珀里常被称为他那时代中最伟大的病理学家。他在法医病理学实践中的才干的确是无可比拟的,对他的正直所赋予的信赖也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生涯随着人一死就完结了。正是在教学、培养学生、著作、宣传、旅行讲演这些方面才会有长久的声誉。但这些方面斯皮尔珀里却一点也没有做过。他从未写过一本法医学著作。他用的法医学教科书全都是好多年以前格莱斯特、李特尔约翰以及苏格兰医学院的西德尼·史密斯编的,而且他的名字也没出现在他那个时期的学术论文中。尽管有时他的工作负担十分繁重,可是从没用过助手,也没训练过任何人。想拜倒在这位伟大人物脚下都不可能,怎么还谈得上同他平起平坐。我想抓住工作中看到他的任何机会,“对,当然,”他会一本正经地说,“过些时候吧。”但是,在英格兰没有一个人,包括我,能够成功地追随他。
就这样,虽然那时在益氏医院我作为一位病理学家已有五年的实验室训练,在医院解剖室示教过好几百例尸体解剖,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曾是病理学的一名比尼奖学金获得者,并获得细菌学方面的一枚金质奖章),但斯皮尔珀里却全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进入到法医学领域。当然,我还是一个小字辈,我不敢妄想在法医学实践中得到他的“父亲般”的保护。这同我的性格是完全不相称的。我必须单枪匹马地去干。
当时在伦敦只有很少的几个病理学家作法医学工作,如著名的斯皮尔珀里、态度随和的泰勒、才能平庸的坦普尔·格雷和阿瑟·戴维斯,因此,要找个工作来维持生活是没有困难的。不象那时的青年律师,在法庭的早年,为了交付师傅的学费,只能节衣缩食过日子。我发现在法医学和警察尸体检查这一工作领域里,确实是乱七八糟堆满了尸体:急死的、自杀死的、交通事故死的、工伤事故死的、殴打死的,以及有斯皮尔珀里先生出场的案子和偶然的犯罪案件。问题不在轻轻地挖挖稀松的泥土,而在于获得每天从许多树上掉下来的果实。在一年内,我准备放弃讲授病理学的职位,不要这位大人物的帮忙,自己前进!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不大高兴看见我越来越多地出庭作证。这不是指他对我总是怒目而视或在我前进的道路上设置障碍,而是他实际上从来没有说过一声欢迎。那也许是他的性格如此。他自己冷若冰霜,他以为到处都是这样,因而在他的工作领域里不欢迎任何青年人。不存在向他的地位提出挑战的问题,因为他是轨道上的明星,无法与他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