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放有毒物。”
芳贝夫人在征求了自己丈夫的意见以后,却将那块馅饼用一张棕色的纸包好后
送疗养院院长。她还写了一封说明的信另外寄出。当这些都交到院长那里时,信被
塞进他秘书的公文夹里,而包裹则放到他的桌子上。那是星期六下午,当院长在吃
茶点时间顺便进入办公室时,没有人告诉他有人送来样子好看的果子馅饼。他以为
必定是朋友送来的,就带回家去吃了。他吃了大概六分之一块馅饼以后,觉得肚子
痛并感到很不舒服,作呕但没有东西吐出来。他上楼倒在床上,呕吐得非常厉害,
好象眼睛要爆炸似的。他几乎要死去。
他想不出什么道理来。难道馅饼里有什么东西?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躺在
床上,老是想呕,完全不能吃。当他在星期一早晨去到他办公室时仍然脸色发青,
十分虚弱,腹部微痛,这时他读到芳贝夫人解释送馅饼原因的信。他拿了剩余的馅
饼去给玛格丽看,她证实是这些。她的病历记录证明她父亲带那些东西来那天她呕
过三到四次。疗养院长立即报告萨里警察。
第二天, 1949年4月12日,星期二,剩余的馅饼送给塔费特,他那时是伦敦警
察厅实验室的化验员。 他发现馅饼含有0.2克的亚砷酸钾,这是所有含砷粉剂中最
毒的一种!他立即将情况打电话告诉萨里警察。同一天玛格丽死了。
萨里警察局长罗伯茨负责调查,第二天我去进行尸解。塔费特也来直接检查砷
化物。
玛格丽患肺病无疑已有好长时间,结核病已是相当晚期,没有谁能医好她。但
化验的结果证明在她的胃、肠、肝(单单肝里就含有0.18克)、肾、皮肤、指甲和毛
发里都有砷。
身体的每个地方都有。对于象玛格丽这样一个瘦小的个子(体重才31.3公斤)来
说,这样多的毒药已绰绰有余了。总共有0.4克,超过最小致死量的3倍以上。她的
头发从毛根开始一直到5厘米远的地方都有砷。 按照每24小时毛发生长0.44毫米计
算, 可以算出第一次服砷大约在死前100至120天。她被有计划地投毒已超过3个月
的时间,而每天都在护理她的医生和护士却从来没有怀疑过她病情的迅速恶化、脸
色苍白、极度消瘦、食欲丧失和呕吐是由于正常原因外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有那怕
是些小的怀疑,其粪便或毛发或指甲碎片的样本在一天内就能证实它。
根本就没有人想到过。尽管丈夫体贴不够——已经知道他跟另一个女人有关系
——为什么他要杀死即将死亡的妻子呢? 为什么一个人要去谋杀一个显然不会活太
久的女人呢? 当刑事警察局的警察告诉拉佛德化验结果时,他便用上面这些论据替
自己辩护。尽管拉佛德开始时显得很震谅,但无法否认是他买了这些馅饼和饮料并
要求他的岳父带去医院的。当告诉他在他送的食物里和他妻子的身体里都找到砷时,
他就把脸藏在手掌里。
“这一点我什么也不知道。”他最后说,“那意味着谋杀。我知道这是要往我
脸上抹黑。”沉默了一阵。“我承认我买了馅饼交给凯蒂先生带给我妻子。为什么
我要杀死我的老婆呢? 我知道她无论如何是快要死的了。”然后他直直的瞪着罗伯
茨局长,慢慢地说:“就我的资历来说,我也不是一个使用砷的蠢人,因为我知道
警察会很容易发现它的。如果你认为是我放的毒药,那就控告我吧,让法官和陪审
团裁判去! ”记住,他是一个聪明的实验室助理。说不定有可能他不会欺骗警察。
罗伯茨局长决定谨慎从事。拉佛德同意第二天下午到警察局去为自己作辩护的陈述
后,他开车回家。到家时,他邀请警官们进去喝杯茶,但他们会意地谢绝了。那就
是他们看见他的最后一次。
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死在床上,早已凉了。他毒杀了自己,不是用砷,而是
用作用迅速得多的氢氰酸。
毫无疑问,要是玛格丽没有请求芳贝夫人拿馅饼去化验,或者如果芳贝夫人没
有答应这一请求的话,病人的死因就会当作仅仅是肺结核,她的凶手也就逃之夭夭
了。
朴茨茅斯港的一位普通开业医生巴纳德·约翰森大夫, 1955年7月22日被急忙
叫去看一个六个月的小孩塔化斯·阿姆斯特朗。到达时发现小孩已经死了。这个小
孩当天早晨较早的时候已由约翰森的同事伊恩·布肯宁大夫看过。 当下午1点20分
急诊电话响的时候,布肯宁已经下班去打高尔夫球。小孩的父亲约翰·阿姆斯特朗
在电话里的语调非常紧迫,使约翰森午餐也来不及吃就匆匆忙忙赶去阿姆斯特朗家。
他下午1点30分到达, 塔伦斯刚刚死亡。塔伦斯的父亲是个军舰医务室助理员,午
饭在家里吃的,但是早已回哈斯拉医务所上班去了。他的老婆杰妮特说塔伦斯脸色
难看,而且难于叫醒。约翰森医生想不出道理为什么这个小孩死得这样突然。他说
他不能开死亡证明书。
“要不要验尸?”杰妮特问。
后来约翰森大夫说他“觉得很奇怪”,这个丧失儿子的母亲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但很自然她当时是非常心烦意乱的,这样他就消除了这种疑问。
约翰森将这一死亡报告给验尸官,验尸官委托朴茨茅斯港医院的一位病理学家
哈罗德·米勒医生去作尸体检查。 在当天下午5点钟进行解剖。米勒找不到什么原
因解释急死,但在小孩的喉咙里发现有一片像是被咬碎了的东西的红色壳皮:在胃
里还有好几片。会不会是这个小孩吃了有毒的浆果?
同时,验尸官还派了一个警官布莱巡佐到阿姆斯特朗家作常规调查。当布莱发
现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在看电视时,感到特别奇怪。他问他们当天发生的事情时,他
们一点痛苦表情都没有。他们告诉布菜,塔伦斯在前一天晚上就不舒服,睡得很死
又喘气。阿姆斯特朗给他做了人工呼吸一直到呼吸正常,然后就打电话给布肯宁医
生。 布肯宁医生上午8点40分来,照杰妮特的说法,也“没有多少办法”。她的丈
夫和平常一样中午12点15分回家吃饭,发现塔伦斯已经病得很厉害。
“他的呼吸很浅,但他的脸色还正常。我模模他的手,他的脸色开始发青。我
拉开他的枕头,给他作人工呼吸。脸色又变白,然后恢复正常脸色,但他仍然在睡。
我就回哈斯拉值班, 大约下午1点30分我在那里又打电话给布肯宁医生,请他去看
看我的儿子。”
布莱巡佐感到非常惊奇。作为一个船上医务室助理员肯定会知道一个需要作人
工呼吸的儿童是有生命危险的,这样一种情况应该立即打电话叫急诊才对。然而阿
姆斯特朗却骑着自行车去有4英里多远的哈斯拉军舰医务所。 以后,才打电话请医
生帮助。
布莱巡佐将这孩子最后一次用的奶瓶和沾有呕吐物的枕头交给米勒医生,米勒
告诉他塔伦斯可能吃了有毒的红色浆果。回到阿姆斯特朗家里,布莱了解到在花园
里真的有一种白瑞香灌木丛,结满了猩红色的夏季浆果,很显眼地吸引着儿童。但
是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为什么能够拿到它呢?这很容易解释:他有一个3岁的姐姐帕
米拉。
布莱将这些情况告诉米勒。米勒将死者的胃内容物送给郡化验员,标明“怀疑
白瑞香浆果”。当时米勒看见的红色“壳”已经消失了,但胃液是红色的。“没有
白瑞香或其他浆果。”化验员报告说,显然他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的意义,又补充
说,“但有一些没有煮过的玉米淀粉和合成染料曙红”。曙红,是红色染料,用来
给某些药物的胶囊染色——值得注意的是安眠药“司可那”。
验尸官授权埋葬尸体,调查由汉普郡刑事警察局负责。婴儿死后三个星期左右,
在回答警长盖茨的电话中,米勒医生首先提示玉米和曙红可能来源于装安眠药司可
那的胶囊。
司可那是一种高效巴比妥药,显然医生是不可能将这种药开给六个月大的小孩
服的。
盖蒂斯将这些情况向他的上级瓦尔塔·琼斯警察长汇报。琼斯立即命令将胃内
容物从郡化验员那里送到伦敦警察厅实验室。尼科尔从这些胃内容物里发现有相当
于0.2克的司可那。从呕吐物污染的塔伦斯的枕头里又提取出0.0013克。
盖蒂斯回到阿姆斯特朗家,问他们家里有过司可那没有。夫妇俩都否认。警察
授查了房子和阿姆斯特朗在哈斯拉的私人小柜,但没发现什么。盖蒂斯继续去询问
海军当局关于他们的药库情况,得知在皇家海军医院毒物柜里有55颗,每颗含量为
0.1克曙红色的司可那胶囊于1955年2月被人偷走。 5个月后塔伦斯死亡。那个时候
阿姆斯特朗正在那间医院工作。
内政部发出开棺验尸的指示,和平常一样,拂晓时我仍在朴茨茅斯公墓挖墓。
从己腐败的脏器中又检出了0.003克司可那。 加上第一次尸解时的损耗量,尼科尔
估计塔伦斯吞服了3至5颗0.1克的红色胶囊。 这药是速效的。我告诉琼斯警察长,
我认为这样的剂量完全可以在一小时内杀死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
塔伦斯刚好在中午1点30分前死亡。他父亲从12点15分至1点钟在家。他母亲也
在。哪一个都有可能给他服这致死量的药物。
那么前一天晚上这小孩得什么病呢?杰妮特说塔伦斯和他的姐姐在下午4点30分
吃了燕麦粉饼干和牛奶后不久就呕吐。她丈夫在下午7点钟回来时塔伦斯已睡着了,
晚上11点钟睡得很“死”’“呼吸很粗”。做了人工呼吸后,阿姆斯特朗将他的手
指放进小孩的喉头想使他呕吐,但没成功。阿姆斯特朗于早上7点30分离家去上班,
一小时之后布肯宁医生来到,他发现塔伦斯醒着,在哭,看来很好,没有发烧,没
有生病的征象。阿姆斯特朗夫妇都说到中午12点15分塔伦斯又沉睡,叫不醒。
我告诉警察, 在下午4点30分前给小孩服略小于致死剂量的药物,晚上11点钟
小孩就会嗜睡, 叫不醒。第二天早上8点30分药物的作用就会完全消失。司可那不
是蓄积性药物。
可能作了两次谋杀小孩的企图:要是真的如此,那么第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就只
有杰妮特一个人在家。 究竟在枕头上含有的司可那斑痕是下午4点30分时呕吐造成
的还是第二天死前不久遗留的,就没法搞清楚。
虽然阿姆斯特朗夫妇还很年轻——男的24岁、女的才19岁——可塔伦斯已是他
们的第三个孩子了。 第一个孩子菲利蒲于1954年3月不满三个月时死了。当时是斯
通医生看的病,开的死亡证明,证明书写着死因为支气管肺炎,但他告诉我听诊没
有发现病症,也没有发烧。当时斯通医生已经82岁高龄,我不认为他的临床敏锐性
很高。警察又发出开棺验尸的指示,于是我们在拂晓时又去挖掘尸体。“经过了这
么长时间尸体不会留下什么东西的。”当他们站在公墓上时,阿姆斯特朗对警长盖
茨说。他说对了。我把残骸全部收集起来,但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尼科尔化验结
果阴性。尽管警察长琼斯怀疑菲利蒲不是死于自然原因,但却没有根据。
琼斯邀请阿姆斯特朗去警察局“帮助调查”。阿姆斯特朗知道他有权,拒绝了。
“如果拘留我,我就会来,但我想知道指控根据。”他要他的老婆打电话给他的律
师。
“我看过一个文件,”琼斯慢条斯理地说,“那里报告在你的儿子塔伦斯体内
有毒物的证据。”
“是的,是——浆果。”阿姆斯特朗回答。
“不,是司可那。你知道司可那是什么吗?”
“知道。但是我们两个谁都没有将它带回家里来过。”
琼斯和盖茨已尽到他们调查的责任了。留给检察长西奥博尔德·马修爵士来决
定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指控阿姆斯特朗或他的老婆杰妮特或夫妇俩犯谋杀罪。他
们的结论不一定能说服陪审团。这样他们仍然让阿姆斯特朗自由,而阿姆斯特朗却
写了他对这一案件的看法给一家星期天报纸。看起来好象是警长琼斯没有抓到凶手。
一年过去了。 在这期间阿姆斯特朗夫妻吵架,慢慢疏远了。1956年7月24日,
在塔伦斯死亡的周年纪念日后二天,杰妮特向法院申请分居和给予赡养费的判令。
但哥斯港地方法官驳回这一申请。她因这一挫折流着眼泪走出法庭并大发雷霆。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想要告诉警察,阿姆斯特朗太太? ”站在她旁边的警长
盖茨说。
“有什么事情吗?”
她仅仅迟疑了一会。“是的,有! ”她作了陈述并签了名。这一陈述最后导致
她和她的丈夫在温奇斯塔的被告席上重新结合在一起。他们由于合伙谋杀他们的儿
子,在那里一起受到审判。
她的陈述不是一份供词,也不是一个告发,但却承认在她的家里有司可那。她
说她的丈夫告诉她,拿了一些司可那回来,但当警察问到这事以后,他叫她销毁它,
并且说他可能因为塔伦斯的死或至少因为偷了哈斯拉医院的胶囊而受到谴责。“我
从瓶子倒出胶囊,”她告诉盖茨,“有六、七颗红色的,然后将这些丢在花园尽头
的垃圾堆里。”
妻子常常珍爱和服从自己的丈夫,不管他做什么事,因而一般免于被控同谋罪。
但是杰妮特在她儿子致命性中毒这段时间在家里,进进出出。没有人知道是谁拿胶
囊给小孩吃,而且有证据表明她在前一天已经给小孩服了一次略小于致死量的药物。
因此指控他们两个都犯凶杀罪。
当我听说被告请了法兰西斯·坎普斯来帮助时,我就知道这场审判对我将是一
场考验。
我相信他将不遗余力地从批评医学证据,特别是精确计算司可那吸收的时间上
入手,即使不是推翻的话,也要动摇它的可靠性。
尼科尔和我都相信服进去的司可那是装在普通的明胶胶囊里的。我们根据这种
假设在初审上作证。我说我认为致死剂量的药物“必定是在一小时内完全吞进去的,
几乎可以肯定是在死前半小时内吞进去。”后来了解到从哈斯位医院偷来的司可那
是装在一种用甲基纤维素制造的新型胶囊里。这种胶囊不象明胶溶解得那样快,但
却可以让药物漏出去,因此药物的吸收会慢些。在审判开始前我做了一系列的实验,
发现在吞进去20至30分钟之内装在甲基纤维系胶囊里的药物不会大量漏出来,因而
还要再过20分钟药物才充分起作用。这样新计算出来的时间尽管是近似的,仍然有
机会给阿姆斯特朗毒杀他的儿子。
现在我可以先行提出坎普斯指导辩护律师时可能提出的问题,这些辩护律师中
没有那一个会遗漏一点论据。阿姆斯特朗由皇家律师顾问梅尔科姆·瑞特辩护,杰
妮特由诺蒙·斯凯尔洪辩护。诺蒙在成为检察长之前和其他的辩护律师一样既有技
巧又不屈不挠。我经受住了这一场严峻的盘诘,有点疲倦但没有垮下来。
就象通常的毒杀案件一样, 由检察总长,当时是吉纳尔德·蒙尼汉-布勒勋爵
起诉。阿姆斯特朗供认在哈斯拉医院“偷偷摸摸地找到”(用他自己的委婉说法)这
些药物,并且在塔伦斯死那段时间带回家去。“但当我要杰妮特处理剩下的药物时,
她说她早已经处理了。”杰妮特否认这一点,并说当阿姆斯特朗回家吃午饭时她错
误地说塔伦斯的情况很差。她说,12点45分之后塔伦斯情况才恶化。她又说,当时
她到厨房为她丈夫做午饭,没有参与毒杀事件。这就是律师们所谓的“无情的答辩”,
互相推卸罪责。
当皮罗切法官先生总结时,他对陪审团说,他们不必判定被告两人有罪或无罪,
他们只用43分钟判了阿姆斯特朗有罪而开释杰妮特。
(伍新尧郭景元)
21.葡萄牙图里斯案件
三十年代中期,当我进入法医学领域时,国际性法医病理学会议是难得开一次的。但自从空中旅行将所需时间大大缩短以来,我们差不多常在世界各地会面。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已经在各地召开的这样的会议上发表了演说,包括从斯德哥尔摩到布达佩斯的大多数欧洲国家首都;在远东,在悉尼、墨尔本、新西兰;在多伦多、纽约、新奥尔良洲、洛杉矶,以及加勒比地区、罗得西亚和南非……如果一个人在全世界有很多熟悉的法医病理学同事的话,世界就象一只可以轻易橇开的牡蛎一样。
再则,许多国家缺乏这个领域的真正专家,我曾被许多外国政府召请去处理各种凶杀案,包括塞浦路斯、百慕大群岛、巴巴多斯、圣露西亚市和其他加勒比岛;我还应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科威特、直布罗陀和维尔京群岛当局要求发表对案件的看法。邀请是如此殷勤,款待是那么慷慨,致使我无法对有一次(仅仅一次)连自费旅行都不让我入境,并且拒绝让我察看尸体的事件抱怨了。
这件事发生在葡萄牙。1959年2月,有个英国布莱顿市的牙科医生亚瑟·图里斯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乘车出发度假。但到达里斯本附近格多斯溪他们下榻的姆克西多汽车旅馆时,这次度假却突然悲剧地结束了。安置孩子们上床后,图里斯夫妇狼吞虎咽地吃了一顿拉古什乌比杜斯的蛤肉和小牛肉,午夜11点回到了他们的单独的木造小屋里睡觉。第二天上午10点,一个侍女去敲他们的房门,中午再去一次,下午4点又去一次,都没有得到回答。她请来旅馆经理,后者强行进入房内。饥饿、疲倦而又困惑不解的孩子们告诉他,爸爸和妈妈“还没有睡醒”。经理很快就明白:他们再也不会醒来了。
图里斯四肢伸开躺在床上,只穿一套睡衣裤。他的妻子帕屈丽莎,则衣着较整齐,跪着靠在另一张床边。没有强行进入或翻箱倒柜的痕迹,也没有足以让警方怀疑谋杀还是自杀的东西。
阿马达地区检查官指令医官(相当于警察外科医生,不是病理学专家)检查尸体。除了两个尸体的脸上和衣服上有呕吐物斑迹外,他们没有找到损伤或其他有关死因的线索。在里斯本的英国领事列斯里·布列克韦尔打电话告诉图里斯的父母,并将孩子们用飞机送回国。《每日邮报》的记者哈里·韦福觉得其中必有文章,飞往里斯本,在那里他被告知死因是食物中毒:特别是拉古什的蛤肉。
韦福提出显而易见的问题:还有多少人受牵累?答复令他惊异。旅馆的不少客人吃了同一批蛤肉,剩下的由餐室职工包光了,然而连出现肚子痛的人也没有。一个名为詹斯·杜斯莱士的侍者告诉韦福,在图里斯死后他还吃了五只蛤肉说这些蛤肉的味道好极了,他健康得很。事有蹊跷、韦福得到旅馆经理的允许,巡视了图里斯住过的小屋,并试图发现他们在晚饭后到毙命这段期间里干了什么。经理指给他看尸体被发现时的准确位置。一个浴室毗连着卧室,其中一个人,显然是图里斯,在那里洗过澡。虽然水已放光,但浴盆里还留有水平面的标志,四根用过的火柴枝保留在水热器附近。图里斯夫人显然在浴室的脸盆里洗过袜子。这似乎就是他们做过的一切。他们的床没有被睡过。看来,—他们似乎是突然、急剧地同时发病,或其中一人还能够呼救。
回英国后,韦福与西瑞尔·普拉格内尔医生取得了联系,他是图里斯在盖氏医院时的同学和好友,普拉格内尔听过我上的法医学课,因此建议韦福,应该征求我的意见。普拉格内尔非常关心孩子们的前途,他们多半要受到双亲身亡的严重影响。图里斯在出发度假前,曾投保一万英镑的灾害保险。
无疑,他考虑到在国外时可能发生车祸或游泳失事,但保证金不止包括这些。保险证书用通常的措词对灾害死亡所下的定义是:“投保人遭受身体上完全的、唯一的、由于偶然的和可见的原因造成的暴力所致的伤害,这种伤害与任何其他原因无关,并导致他(她)的死亡”。这里并不包括食物中毒,保险公司对此作为疾病对待;但它又包括了下列一些危险,如火灾、建筑物倒坍,及其他可能使投保人在旅馆中遇到的灾难。但有没有这样一种灾害的证据呢?食物中毒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侍者和其他任何人都未遭害;但有呕吐,还有什么原因可以导致他们的死亡?
食物中毒并不是引起呕吐的唯一原因,它也常见于一氧化碳中毒——一种非常突然和无声的杀人者——的晚期。我问韦福有关浴室内水热器的情况,显然是由丁烷气体供热的。供气筒是在浴室内还是在浴室外?——一在室外。有没有嗅到什么气味?——没有。水热器有没有烟道?——没有(啊!我激动起来)。浴室内通风一类设备怎样?——极少(我更加激动)。假如他们在浴室内就差不多被一氧化碳所征服,但又刚好设法蹒跚地走出来,他们能倒在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吗?——能,尸体的位置似乎刚好表明是那样。
由于旅馆燃烧气体的通风装置有毛病或不足所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肯定符合保险公司的灾害定义。
是不是葡萄牙医官们没有去寻找证据便立即作出错误的结论?没有任何政府官员愿意承认错误,尤其是对外国人,因此我们谨慎、机智地开始工作。我没有告诉葡萄牙当局,如同我经常向我的学生们所指出的那样,我们都将在我们的最后一餐饭后死去(但并不一定就推论是这餐饭杀死我们);我也没有提醒葡方——因为无疑他们应该明白——这不是浮游动物会使蛤产生危险的季节。开始我们只要求验尸报告的副本。答复我们说,尸体已移到里斯本的法医学研究所进行检验,并且怀疑某种“毒素”中毒。在经过一些“暗示”后,我们被告知,检验已经证实,死因是由于食物中毒。但是研究所拒绝提供任何毒物、培养物、细菌或其他科学证据。在温和的压力下他们后来承认,图里斯夫人身上“存在有微量的一氧化碳”“但不足以致死”。
“为什么不是两个人?”我问道,“他们是一起的。”
很清楚,从尸检报告上看,葡葡牙专家们只取了内脏作分析,却没有取重要的血液和肌肉标本检验一氧化碳。显然他们心照不宣地采纳了医官在现场所作的假定,而一氧化碳气体的问题被完全忽略了。我几乎不能相信,调查工作是如此草率,因为我发现尸检报告记有图里斯太太两侧肺的情况。虽然好几年前她的一侧肺已被著名的外科医生布罗克勋爵切除掉,这已由复核他的记录而证实了。
我告诉普拉格内尔,葡萄牙给我签证后,我愿意立即去检查尸体和小屋。于是他和韦福飞往里斯本。在汽车旅馆,友好的主人为他们打开了图里斯的房门,他们检视了浴室并照了像。浴室非常小:长8英尺,宽4英尺6英寸,高10英尺。他们检查并试验了水热器,确信它没有漏气。但是,正如韦福说过的,没有烟道,浴室通风也非常不充分,只有半扇紧闭的小圆窗和一个小小的天窗。从他们提供的情况看,很清楚,自从悲剧发生以来,并没有检查过小屋的电或煤气设备,或检查过通风情况。
普拉格内尔成功地会见了法医学研究所所长,但是其他要求全被拒绝了,他们不许他检查尸体,取回标本、血液或肌肉,或询问葡方专家。最后,他转达了我的意见:死因可能是一氧化碳中毒,并询问可否让我检查尸体和现场。这引起里斯本一个检查官正式的、巧妙的反驳,说他的政府的专家早已“解决了问题”,而且,如果允许任何一个外国人核查警方的现场或验尸报告,那是违背葡萄牙法律的。我关于浴室内的煤气导致伴有呕吐的虚脱和死亡的意见被轻蔑地驳回,理由是我没有看到尸体或了解精心设计的分析,而这些都是发生在里斯本的。
精心设计?还不如说,是精心设计的不当处理——断言毒素和组织胺等等。证明一氧化碳的存在只要花2~3分钟,连能力一般的“实验室的学徒”都会做。
无论如何,葡葡牙当局的意见是决定性的,我没有被允许去里斯本检查尸体。为此,我亮出了一张王牌:死者家属通过正式的途径(不是我们的法医或新闻渠道)提出询问,葡萄牙政府可否让图里斯夫妇的尸体安葬在他们的祖国。当然,这个请求是不可能被拒绝的。
死后的第16天,两具密封在棺材里的尸体空运到希思罗,立即送到益氏医院我的验尸所,而不送去摈仪馆。同遗体一道送来一份检察宫的正式文件,最后结论是:“死亡原因未定”。而我只消几分钟就可以判定,而且是无可怀疑的。
尸体只不过是个空壳,所有器官都被拿走了,但那无关紧要。10分钟内,取自大腿的标本证明,一具尸体的肌组织液内含52%的一氧化碳,另一具含50%,推算血液内至少含有60%——这是一氧化碳致死的饱和度。但甚至在检验之前,我就确信我的论点是正确的。当棺材盖一被打开,我就确信了,我见到皮肤的特征性樱桃红色。为什么所有葡葡牙“专家们”都看漏了呢?仍是未解决的谜。没有别的,这只是福尔摩斯式的简单思考和推理的案件:观察一切事物,了解它的意义。
我让我的同事康纳德·蒂亚尔单独进行尸体检查,他同意我的意见。我的关于一氧化碳饱和度的数字进一步由当时的首都警察实验室主任尼科尔和英国空军医学研究实验室的弗利尔少校证实了。同时,丁烷研究所的主任化学家制造了浴室的实体模型,并安装了同样模式的水热器。他的实验表明,一小时内发生的一氧化碳可以积聚到0.28%浓度,“这个浓度”,他报告道,“能在半小时内致人于死地”。
我们将我们的发现通知了葡萄牙当局,并且邀请他们的专家来检查尸体、物证及我们做过的实验室检验。他们拒绝接受邀请,否认煤气中毒的可能性,并且详细阐述了他们的食物中毒的理论。
这对我或普拉格内尔或图里斯家属并没有什么为难。验尸官安·迈尔大夫(两具尸体是进入他所管辖的伦敦地区的)听取了情况后,便在南瓦克举行了公审。在他管辖的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不能令人满意的事情,他都有权这样做。我们的证据不但使这位精明的伦敦验尸官感到满意,甚至连为伦敦和兰克赛尔保险公司出庭辩护的律师也感到满意,该公司以前承受了图里斯的保险。听了我介绍的这些发现后,他告诉法庭,“任何合理的要求”都将会得到满足,不需要进一步的诉讼或费用。一万英镑在一星期内付给了图里斯的孩子们,是完整地全部支付给他们,因为卷入该案的任何专家都没有对他们的服务索取一个便士。
“一个顽强的英国人的胜利”,验尸官这样称赞道。哈里·韦福在《每日邮报》发表的报道最后一章里给予我一个令人愉快的称赞:“神秘的案件被一个端坐于千里之外自己办公室里的法医学家解决了。”
一个人不会为了获取奖章而帮助两个孤儿申张正义,但是我几乎不认为我应当被人申斥。在外交部高大的房间里,站在稍为陈旧但非常雅致的地毯上,也许帕麦尔斯顿勋爵曾经在那里派遣炮舰去给外国人“上课”。时代不同了,一个文雅的外交部重要官员严厉地指责我,他意欲送给“我们最老的盟国”一封情书。他冷冷地瞪着我说,麻烦的国际关系已经出现,好象这桩“可悲的案件”中,我在询问蛤肉的毒性问题之前就应当想到政治影响似的。难道我会愿意亲自写信给里斯本或是阿马达市当局,以助于修补两国关系间的裂缝?或是愿意由外交部草拟一份类似内容的信由我来签名?
他的训诫只有一点我同意,这就是那桩案件的确是可悲的,因为一个葡葡牙的新发明,以超过英国标准的营业法典安全水平八倍的剂量,使一对无辜夫妇被杀,使他们的孩子们变成孤儿。正是因为外交部不希望这类评论出现在我的信内,所以我告诉这位官员,在这种欺骗勾当中没有我的份,就拿起帽子走了出来。
我被这个事件所困扰,因为在从事寻找事实真相的职业上,是不允许有任何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的。外交和政治上的因素都决不允许作为借口,用来阻挠或转移法医学鉴定人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设法寻找事情的真相,即使这样会损害谁的感情或声望也在所不惜。
一、两年后,在匈牙利召开的欧洲法医学会的一个会议上,我抓住了这次在布达佩斯偶然遇到的机会,在演说中谈了这个看法。第二天清晨,一辆大型黑色的俄国汽车来到旅馆,在一个司机和一个不祥的、面孔严峻的“同志”陪同下,我被带到市政厅去。市委员会主席用法文作了长达两小时的关于匈牙利政府在法医学服务方面的效率的训诫之后,我在后门被释放了,从市政厅的人行道上象一个不受欢迎的访客那样离开。我妻子看见我再次走入旅馆感到又惊又喜:在欧洲,有人因为发表了远比我少的议论就被拘留、审讯,并且被长期关在监狱里。
(郭朱明 郭景元)
22.奸杀幼女与虐待儿童
可能所有犯罪活动中最可鄙的要数强奸和谋杀幼女案。的确,当犯人被传授审时,人群是如此愤怒,妇女们挤入通向法庭的通道,挥舞拳头,高声怒骂。受害者年龄多在五、六岁至十二岁上下,并且多是聪明伶俐的小娃娃。在发现孩子被残暴地强奸和扼杀,有时被打得体无完肤之前,那些不幸的母亲由于忧伤和焦虑,常常“神志失常”,她只能想象凶手是一只野兽。对于公众来说,他的确是一个恶煞,当他进入法庭受审时倘若没有警察的保护,妇女们在法庭外就会把他私刑处死的。对于精神病学家来说,他只不过是个性欲倒错的人。
犯罪记录不幸地充满了这类案例,连我个人的档案里也保存了一些特别令人毛骨悚然的例子。下面重述其中的三例。
1951年7月8日,星期日,一个名叫克里斯廷·布彻的七岁半女孩带着心爱的黑色陶瓷洋娃娃,离开了温莎市她的家。她母亲见她整个下午站在著名的拳击家“糖”雷·鲁宾逊的总部附近,当她终于没有回家时,温莎地区,伦敦附近六州和首都地区的警察都接到了告警。
以后两天,在各个公园,灌木林,泰晤士河沿岸,兰尼米德草地以及温莎市大公园进行了徒劳无功的搜索。然后,7月10日黄昏,两位到温莎去的旅行者经过笼罩在温莎城堡阴影下的史蒂文草地时,发现了她的尸体。克里斯廷躺在长草丛下,手里捏紧那个黑色大洋姥挂,她的蓝色雨衣盖着她的身躯,覆盖着她那被弄脏的脸蛋。
警察被叫到观场,而后是郡刑事侦察局长瓦尔特·克伦拜。他打电话到伦敦找我,我立即与秘书琼一起去现场。当我到达现场时,伦敦警察厅实验室的乔治·沙特警长也在那里。
凌晨一时,那美丽的皇家游览草地现场是阴森凄凉的。虽然还是一片昏暗,但城里橙黄色的光芒交织于天边,衬托出古城堡漆黑的轮廓。在车灯眩目的照射下,我们全都蹲在或跪在尸体周围,开始收集可能作为证据的每一样东西、每一点碎屑。为了对付律师在法庭上的质询,凌晨一时在广阔的土地上进行的现场工作必须做得象中午在一家舒适的派克莱思酒店一样好。我们必须寻找每一样东西。
克里斯廷是被人用她的蓝色雨衣上的腰带缠颈打了双结后勒死的。草地的一撮草被卷入结内,这表明尸体所在地正是她被杀害的地点。她在死前和死后均被残暴地强奸过。
一小时后,我在温莎市爱德华七世国王医院验尸室进行了尸体解剖,没有发现一点有用的线索。她的指甲剪得短短的,刮屑中未见异物。警察检查她的洋娃娃,只发现她自己的指纹。首都警察厅实验室的霍登博士保存了衣服碎片、头发和血液,以及泥土和青草的标本,希望与某个嫌疑犯的大衣或鞋子作对比。虽然由著名的伦敦警察厅侦探柯林·麦克多哥警长负责此案,但是,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都没有发现嫌疑犯。杀害克里斯廷的凶手逃跑了,就象许多杀害儿童的凶手一样:他们以采“大黑莓”的诺言或用“糖果”将一些小女孩诱拐离开街道或进入树林,少数受害者还活着。
小孩子是容易受陌生人诱骗的,正如著名的加拿大病理学家博伊德有一次写道:“生命的小蜡烛是容易吹熄的”,他们不是攻击者的对手,攻击者容易逃脱应有的惩罚。这类案件对任何警察都是很难解决的,但又是最重要的,因为攻击者可能象斯特拉芬那样有一股压抑不住的冲动去反复犯罪,例如下面的两个案例。
一个住在特威克南的12岁女童子军,简称为巴巴拉(由于显而易见的理由,不用她的全名),被一个男人诱拐到一辆汽车里,开到一个空旷的地方,侮辱了三个小时,最后被强奸了,幸而末被杀害。相反地他将她载回到离她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她保存着自己的理智,准确地叙述了那个男人的模样:一个年约40岁的黑发矮胖子,右脸颊有一个“海星”形的伤疤;她还准确地说出那辆汽车是黑色的瓦克斯霍·韦温牌。
此案发生在1960年9月9日,警方正在进行按部就班的侦查。10月28日,另一个童子军又失踪了。她11岁,叫布伦达·纳什,住在海斯顿,离巴巴拉家约3英里。警察打听当地有没有人在她失踪的那天晚上看到一辆黑色的瓦克斯霍·韦温牌汽车,结果有两个人恰好在当时当地看到那辆车停下来和开走。证人中的一个名叫韦克菲尔德的男人认为他可能辨认出司机。
伦敦警察厅的希克森探长负责此案,他组织对附近区域的搜查,并且派遣下属警官查询住在该地区的所有黑色瓦克斯霍·韦温车车主。11月24日,即布伦达·纳什失踪了差不多四个星期后,尼克森巡佐查访了一个名为阿瑟·艾伯特·琼斯的男人。他住在汉斯娄,离布伦达家仅一英里。此人44岁,家里有妻子和一个16岁的儿子。他肤色黝黑,身材壮实,右脸颊上有一个伤疤。布伦达·纳什失踪那天晚上,10月28日他在哪里?
“到贝肯汉我的小姨子那里去了,”他说,“我的妻子和我一道去参观一只吸尘器”。
次日,尼克森巡佐访问了琼斯的小姨艾尔德里奇夫人,她证实他不在犯罪现场。这条有希望的线索看来断了线。又经过两个星期多一点之后,于12月11日,星期日,三个小男孩在坎伯里附近雅特里空地玩“牧童和印地安人”游戏,他们看到一只女孩的鞋子从一条沟底松开的野蕨下伸出来。再仔细一看,他们发现那鞋子连住一只脚!警察赶来,拉开上面的枯草,砍断矮树丛的树枝后,发现一具腐败尸体,穿着女童子军制服,佩带第五海斯敦连队的肩章。“布伦达找到了”的大标题出现在第二天早晨的各家报纸上。
那个星期日的下午,我正在特灵的乡村别墅里看书,电话铃响了。
“先生,我是探长琼斯。我们在坎伯里有一个案件。您能来吗?在雅特里空地,先生。好,坎伯里大桥见。”
那天寒风刺骨,细雨蒙蒙,当时又快天黑了。但是没有别的选择。我穿上一双威灵顿长靴,驱车到坎伯里大桥,见到华尔特·琼斯探长。他是我所见过的最为杰出和成功的一位刑警。他担任汉普郡刑事侦查局长八年,每一个他侦查的谋杀案都破案了。雅特里空地刚好在琼斯的管区内,因此当尸体被发现时,他就从伦敦警察厅的希克森手里接办了这件案子。
琼斯特别叫了一辆消防车到现场,以便我能在弧光灯照耀下检查尸体。次日,在奥尔得修特的剑桥医院,我作了尸体解剖,琼斯在场。
我认为,她死后躺在那里大约六个星期。我们知道她失踪已经44天了。她是被扼死的。掐压她的颈部不是短暂的行为,因为窒息征象表明至少必须持续扼压15~30秒钟。她的头部还遭受了打击,但并非致命伤。她曾经挣扎过。强奸未遂,她的灯笼裤和汗衫零乱不整说明有性犯罪的企图。她的外衣上附着一些外来的绿色纤维,她头部下面发现一段项圈。她的尸体位于离坎伯里-雷丁公路干线约20码处,距海斯敦她家25英里上下。
华尔特·琼斯下令对所有关于布伦达失踪的陈述进行彻底的复核,因而导致了对他的同姓者、有伤疤的阿瑟·艾伯特·琼斯不在犯罪现场的重新核查。后者被请到警察局,以帮助警方进行调查。12月29日报纸的大标题是“布伦达案:嫌疑犯己捕获20小时”。报纸没有能谈到的是,阿瑟已被置于辨认身份的行列中,女童子军巴巴拉认出他就是9月9日强奸她的罪犯。
阿瑟被指控犯罪,并在押候审,琼斯探长亲自去见艾尔德里奇夫人,她的防线垮了,承认她的证词(因看吸尘器而不在犯罪现场)是假的!不论阿瑟还是他的妻子都没有在10月28日布伦达·纳什失踪的那天晚上来访问过她。
两天后,阿瑟的律师交给警方一份陈述。他说这是他的委托人10月28日晚上行动的最后的、真实的陈述。按照这个陈述,阿瑟与一个娟妓同行,开车到伦敦西区①(①为伦敦富裕区,多富翁住宅和时髦物品店。——译者),因为汽车发动机出了故障,直到早上2时才回到家。他说,当时他妻子很生气,想知道他到底在哪里。他告诉她发动机出了毛病,可是她不信。次晨吃早餐时甚至拒绝同他说话。这时报纸公布了布伦达失踪的消息和警方查询有关黑色瓦克斯霍·韦温汽车的情况。琼斯夫人问丈夫是否知道有关这事的任何消息,他答道,“你不以为我知道那件事吧?”然后他承认与一个妓女在一起。为了避免窘迫和丢脸,阿瑟说服她妻子和小姨,让她们证明他那天晚上为了吸尘器的事到过贝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