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尸骨重新排好并测量其身长。把缺失的肢体和软组织算进去,身长为5英尺半英寸。又用大家所熟知的“皮尔逊公式”核对,还用比较不那么可靠的罗利特表核对,这两者都是根据肢体长骨的长度来推算身长的。我用的是一根长骨(左肱骨)。皮尔逊和罗利特计算的结果略有不同,但其平均长度是5英尺半英寸。
这个女尸的颈部与躯干成相当明显的锐角。如果她活着的时候是这个样子,这种体形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作了x线照片,看看有无引起脊柱弯曲的疾病,但没有什么发现。因此我认为她的脖子是在死后被压弯的。为什么呢?也许是在某种情况下将尸体塞进对她来说太小的空间时所造成的。如果是这样,就很可能是将她塞进了木箱子里。我检查了木箱上有无血痕,但所有试验都是阴性。
她有多大年纪呢?我作了颅骨板的X线照片。颅骨板在青少年至老年之间相当恒定的时期愈合在一起。她的额骨己完全愈合,顶骨正在愈合,顶骨与额骨之间还未愈合。这就指示出她的年龄在40~50岁之间。
肢解尸体的人明显地曾企图使人完全辨认不出她来。头皮、毛发、面部、眼睛、手、脚全都不在。不,不是完全没有:我发观在她的颅骨背后粘有一小段头发:棕黑色,略带灰白。
子宫是胀大的,作了另一次X线照片,防她万一环孕。但没有胎儿骨骼。实际上,后来证实子宫肿大是由于纤维瘤,瘤的直径3~4英寸,这样,她很可能曾经找过医生。
牙齿呢?她的下颌已完全不在,但在上颌骨,我发现了许多牙齿特征。要是能找到她以前的牙科医生,有这些特征就会象见到了她的肖象。右测三个磨牙,其中两个补过。左侧第一磨牙也补过。有假牙托的金属爪的爪印。腭高,口腔后部牙齿的骨质明显增厚,这是一个资料宝库。我对警察说:“如果你能找到她的牙科医生,而且他保存有适当的记录的话,毫无疑问你就能证实她的身分。”
基林警长认为他或许已经发现了她。他检查了全部失踪人名单,发现了雷切尔·多布金,一个防火人的老婆,15个月以前动身到被炸弹炸掉的浸礼会教堂找她男人索取所欠的赡养费,以后就失踪了。她的姐姐波利。达宾斯基已向警察报告了她的失踪。
波利说雷切尔47岁,高约5英尺1英寸。“和我一样高,”黑头发带点灰白。她曾因“腹内的一些问题”,一度常去医院。她的牙科医生是科普金先生。波利给警察一张雷切尔的照片。
确证了如下几点:柏森纳尔·格林地方的密尔特曼教会医院的医生玛丽·沃森说,她在1939年10月检查过雷切尔·多布金夫人,发现子宫有纤维样肿瘤。另一个伦敦医院的医生证实,子宫有纤维样肿瘤:曾建议作手术,但多布金夫人拒绝了。牙科医生科普金说,他从照片就认出雷切尔·多布金。有6年长时间,她是他的病人,准确地说是从1934年4月到1940年3月。科普金是很准确的,因为他的记录卡是警长基林所看过的病历卡中最全面的。
“从这些卡片,”基林问“能否把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时她的上颌的形象画出来?”
科普金坐在他的诊室里画图。在基林的请求下,他签了名并写了日期:1942年8月3日,上午11时。然后基林带他到我在盖氏医院的实验室,雷切尔·多布金的颅骨放在工作台上。
“这是我的病人”我还没有来得及表示欢迎,他就兴奋地大声喊,“这是多布金夫人!那些牙齿是我补的!”
我记得这是十分激动人心的时刻。莫利·李费伯里差一点从她的实验室凳上摔了下来。
警长基林拿出牙科医生画的简图。这是从地窖里得来的上颌骨的准确的复制品——牙齿在准确的位置上,补的情况也一样,牙托间的空隙,爪的印痕,还有两件可能的附加物:左侧第一和第二前磨牙牙根的小碎片。科普金认为这些是1934年4月拔这些牙齿时残留在上颌中的,而在我们的X线照片上看不见。
我们重做了上颌的X线照片,这一次是由盖氏医院自己的老资格牙科医生,著名的威廉·凯尔西·费赖伊爵士做的,他发现了那些残根。
同时在玛丽·纽曼帮助下,我自己也一直在摸索照相术。玛丽·纽曼是负责盖氏医院照相室工作的。既然我们有了失踪妇女的照片,是一张正面肖像,我就试着把它与颅骨照片进行重合。这种证明身分的技术①(①称为颅像重合术。——译音)1936年由格莱斯特和布拉什教授第一次在著名的巴克·罗克斯顿案件中使用过。罗克斯顿是一个印第安医生,他杀死了他的老婆和她的女仆,将她们肢解后丢进深山谷中。格莱斯特和布拉什得到了被搞混了的两具尸体残余以后,就整理出了这些肢体碎块。我只有一颗头和一张照片,我想看看它们对比起来能符合到什么程度。
纽曼小姐照了颅骨,又照了肖像,将两者放大到一样大小,然后将X线底片作一次新的照相,将颅骨的负片和肖像的正片叠在一起,我们就发现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肖像盖在颅骨上就象面罩一样。
基林是多么高兴;就好象他已经抓住了凶手。的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已经抓到,至少他已经把凶手的一半抓在口袋里了。
凶手是谁呢?完全可以这样说,除非发生过什么凶险的事,否则就不会有浸礼会教堂地窖底层石板下的尸体碎块,但是这还不足以构成一个凶杀案的控告。那么她被杀的证据有那些呢?
要不是凶手自己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就很可能一个证据也没有。他将熟石灰撒在尸体上,无疑是企图减少尸体腐败时的臭气,也许是想腐蚀软组织。生石灰在销蚀人肉方面是很有用的,但熟石灰却很少或没有破坏作用,相反,它会杀死蛆虫和甲虫,有防腐作用。幸好是熟石灰,喉部的一些损伤被保存了下来。
这是另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黄昏后,当只有我一人在实验室时,剖开喉头,看见右侧甲状软骨上角骨折,其周围有少量的血凝块。幸好工人并没有用他的镐头和铲子造成损害。这些损伤是活着的时候形成的。
除非脖子被用手紧紧掐住,这一小小的骨头从不会自己断的。它是手指尖或拇指在掐扼脖子时的压力造成的。
“你敢肯定,大夫?”在没有典型的征象、没有指痕、没有窒息的情况下,我当真能说她是被扼死的吗?赫颐和基林都非常紧张。
“我敢肯定,这意味着扼杀。这一小块骨头没有其它途径会使它骨折。”即使在法庭上我也准备这样说。如果那个病理学家想自己证实损伤的话,好,这就是!我会把它保存起来,作显微镜切片,以证实挫伤。
我在头的后面还发现了另外一个挫伤。这可能因喉部被掐时,头部猛撞在地板上造成的。但它也可能是在堕地之后发生的。这一损伤的意义小得多,而且没有留下组织可作显微镜检查,因此我就不敢肯定它是发生在生前。
我的工作做完了。我认为我有足够的证据使陪审团相信这具骨骼是雷切尔·多布金的,而且她是在15个月以前被人扼杀的。现在轮到警察来查清谁是杀人的凶手了。
雷切尔·多布金于1920年9月和(未来的)防火人结婚。结婚是由一个媒人说合按犹太人的习惯进行的,但很快就破裂了。三天后,夫妻就分开了。9个月后生了个男孩。1923年多布金夫人获得了法院给她的赡养判令。从1940年左右起,多布金付款极不按时,有几次因为拖欠不付被关押起来。后来,雷切尔不得不在大街上拦住他要钱。于是他就把她看成是一个没完没了的讨厌的东西。她曾四次要求政府传唤多布金,说他殴打了她,但每次地方官都未予受理。
1941年4月11日,耶酥受难日,夫妻俩在道尔史顿咖啡馆一起喝茶,约在下午6点30分离开,雷切尔就再也没有被人看见了。第二天下午3时,她的姐姐波利报告警察说雷切尔失踪,并怀疑是哈里谋杀。但因伦敦正处于战争状态,警察人员配备不足,工作过重,直到4月16日还没有面审哈里。而4月14~15日夜晚,在浸礼会教堂发生了一场神秘的火灾。
说它神秘,是因为那晚并没有敌人的行动。在教堂的地窖里并没有易燃物品,但很明显火是从那里开始的。另一件神秘的事情是:哈里·多布金并未发出火警报告。在早上3点20分巡警发觉火灾,便立即召唤消防队进入教堂,却碰到多布金在那里。“我很高兴你们来了,先生们。”防火人向他们致意。“这是一场可怕的大火,可不是吗?”
火被熄灭了。牧师赫伯特·伯吉斯四处审视受损的程度。他在地窖里看见烧焦的稻草床垫。它被撕扯开来,成堆地撤在地板上。伯吉斯先生找到了多布金问他这场火是如何引起的。防火人却说他曾试图灭火,后来才叫来了消防队。伯吉斯先生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场火是精心策划的。他把这场火的后果记入了他的日记中。
第二天,4月16日,在伦敦肯尼顿区广场有一件官方称为“小事情”的事故。敌人的飞机投下了一个炸弹在离教堂不到250码的地方,死了23人,受伤的有两倍多。这样的灾难都当“小事情”,那么在空旷的地窖里起了一场火刚被熄灭就被人遗忘是不奇怪的。当那天警察问多布金他的老婆失踪的事时,就根本没有提及这场火。他告诉警察,自从他们在4月11日一道喝茶以后就再没有见到她了。
警察传阅了一份关于雷切尔的描述,并在医院和其他寻常的地方,包括中央空袭伤亡人员统计局,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更多的情况。但显然有些值得怀疑。因为在4月28日,以后又在5月1~2日,他们再次搜索了教堂,挖掘教堂地下室的地板,发现了一个新挖的洞,长约6英尺,宽2英尺。里面是空的。警察最后在《警察报》上刊登了雷切尔的照片,然后就把这个案子搁在一边了。
一年多以后,上述材料成了赫顿和基林非常感兴趣的阅读物。
多布金于1942年5月辞去了防火人的职务。而当他的老婆的残骨被发现时,他正住在道尔斯顿。三周以后,一个认识他的警察在早上6时30分骑着自行车经过,看见他进入了浸礼会教堂,就停下来注意他,一会儿看见他的头从楼上窗子伸出来。
关于这副骨头的事,那时还未曾向报界透露。赫顿一直等到8月26日才要求多布金“帮助警察调查”。赫顿带多希金进入地窖,并告诉他:他的老婆被扼死,尸体是在那里发现的。
“我没有扼死过女人”。他说:“我没有打过女人,有些男人会这样,我不会。我不知道地窖在这里。我一生中肯定从来没有到过这里。”他还说自从5月份他辞去他的职务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教堂。
“我有情报。”赫顿告诉他,“一个警察在8月4日看见你进入过这座屋子”。
“把他带来给我看,造谣的人!”多布金激动地要求。
警官毕克·韦克利魔术般地出现了。“就是这个人,”他说:“在肯宁顿巷我已经多次因为他点着的灯和他谈过话。我很熟悉他。”
“这是撒谎。”多布金大声喊道:“我以前从未见过他。我不在那里,他造谣!他撒谎!”
最后,警长赫顿正式指控多布金杀死他的老婆。
1942年11日17日,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开庭审判哈里·多布金。由当时还不是皇家律师,但后来成为高等法院法官的劳顿先生出席辩护。在本案的法医学方面他曾征询我的朋友埃利克·加德纳的意见。后来加德纳告诉我,他劝他们对个人识别的证据不要提出质疑,但劳顿却选择步步为营的办法企图驳倒个人识别的证据。
“活着时脖子弯曲的人会非常显眼吧,你说是不是?”他问我。
“如果活着时就这样的话。”
“会很明显吗?”
“确实会非常明显。”
“如果在活着时就是这样,她就不可能是多布金夫人,可能是吗?”
“它不是活着时就这样的。”
“这不是我要问你的问题。我要问的是:如果活着时存在脖子弯曲的话,她就不是多布金夫人?”
“但我不准备考虑是否活着时存在脖子弯曲的问题。因为我有证据证明它不是活着时就这样的。”
他用法医学方面的技术和丰富的医学知识对我的观点提出质疑,包括死者的年龄、牙齿(他还对跟我一起的科普金提出更为困难的问题)。他也问我关于死亡妇女的身高,却无明显怀疑的态度。
“综合应用这三种计算身高的方法,你所说的是她身高的可能范围,最高值和最低值?”
“根据平均值,我认为身高为5英尺半英寸,我想可能的限度是上下1英寸左右。”
“那么,身高最大值是多少?”
“5英尺1英寸半。”
“这样,如果多布金夫人活着时是5英尺3英寸的话,这个尸体就不可能是多布金夫人了?”
“是的,”这是唯一可能的回答。但这个问题的用意是什么呢?律师早已成竹在胸。审判开始时,律师就问波利·杜宾斯基有没可能身高5英尺3英寸。为什么是这个数字?为什么律师似乎很满意我的回答?
他暂时把这个问题放下,继续从格莱斯特·布拉什关于巴克·罗克斯顿案件引证一些话对颅像重合照片的证据提出质疑。
“你刚才说,本例是她本人的照片和颅骨的照片合在一起帮助你作出了这个人的个人识别?”他轻轻地,漫不经心地问,就象他不准备在这个问题上打扰我更多的时间一样。
“是的。”我说。
“判断肯定吗?”
“对!”
他把圈套收紧了。他用最重的语调说:“现在我可不可以把格莱斯特教授的书翻到第161页,看看这一点你说了些什么。”我很不自在地等着。“由于这个方法很新颖,而且这种技术有一部分不太肯定,无论颅骨和肖像多么一致,用颅骨来作出肯定的个人识别都有可能受到严肃的异议。”我本以为会遇到更糟的情况。这时我得到了宽慰。“你同意这一点吗?”律师诚挚地问。
“我想这话是有道理的,它会遭到异议,”我立即说,“这种办法通常用来帮助个人识别,而不是证实个人识别。”
正如我所预料的,律师在扼杀的证据方面还要进行最厉害的攻击。
他要我设想一下,若是有人站在路上或有许多碎砖石块的废墟上,当炸弹爆炸猛烈地将他推向前,在跌倒时他的喉部撞到路边石或碎砖块或砖石建筑等诸如此类的物体时的情景。“是不是不可能——我不想说得比这更远——在这些情况下因跌倒而使右侧甲状软骨上角骨折呢?”
“我看见过那样受损伤的许多案例,”我说“但那些损伤从不象本例所出现的那样仅仅局限于甲状软骨上角的骨折。”
我说还见过整个甲状软骨受压,同时有两个上角和两翼的骨折,也见过有一翼和一角骨折的,都从来没有见过单是一角骨折的。“15年来,我个人检查过一万一千多件案子,除非用手扼,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损伤。”
“你说这是不可能的吗?”
“我说我从没见到过,但我见过许多坠落伤和许多扼死。”
律师问我,那一万一千个案例中有多少出现甲状软骨骨折。
“如果需要,我可以从我的记录中统计出这个数字。现在我不能立即说出来。”
“当然你不能立即说出来。不知道我是否可以向你提示,使我们有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数字远少于50个吧!”律师在这一点上很明显没有征询过埃利克·加德纳的看法。
“不!”
“超过50个?”
“简直有好几百。”
这时,辩护律师要求召回刑事案件公诉人的证人:“庭上,大约20分钟以前,我收到一个文件,我想问波利·杜宾斯基小姐一个问题。这是一件有非常重大意义的事情。”
这个文件是1941年5月4日《世界新闻》的一份拷贝。“失踪者”专栏里有雷切尔·多布金的特征描述和照片,都是由她的姐姐波利提供给报纸的。律师开始把它读出来:“身高,大约5英尺3英寸。”
律师已经诱使我说过,如果多布金夫人身高5英尺3英寸的话,地窖里的尸体就不是多布金夫人了。
但波利否认她告诉过报纸说5英尺3英寸,“我是说5英尺1英寸,她差不多和我一样高。”
法庭里大家在看着她,从头到脚,想猜出她的高度。如果波利是5英尺3英寸,多布金肯定会被宣判无罪。但无论是公诉人的证人还是辩护人都没有提出要在此时此地量一量她的身高。当她离开证人席走出法庭时,每对眼睛都盯住了她。
另外又叫了个证人为被告作辩护。劳顿说:“庭上,这是为被告人辩护的案件。”
皇家律师L·A·伯恩站起来说:“庭上想必记得那个杜宾斯基小姐……自从她被传唤以后,我已将她的身材量过了……”
法官允许伯恩叫测量她高度的警官进来。没有别的证人更比他的证词更受到关注了。
你叫什么名字?你担任什么职务?你量过高度吗?(开场白不断继续下去。)就是那个女人吗?就是那个曾在雪山警察所的女人吗?……
于是最后问:“你量出她的高度是多少?”
“没穿鞋的高度是4英尺11又3/4英寸,连鞋一起高5英尺1英寸。”
事情就是如此,陪审团只花了20分钟时间就裁决多布金犯了凶杀罪。在旺兹沃斯执行死刑。多布金死后,按法律规定我必须执行例行验尸的阴郁任务,即使这样做只是为了表示判决已经“立即执行了”。事实确实如此。
(伍新尧 祝家镇)
6.桑格利特和棚屋凶杀案
1942年10月7日哥达尔明附近的亨克利公地的沙丘上正在举行一次海军特遣队的演习。当时有一个人看见一只干枯的棕色的手从一个小土墩里伸出来。他再仔细一看,又见到一部分干缩的变了色的腿。
立即通过野战电话召来了萨里瞥察局的人。警长韦布看见手和腿时,他就判定这是一个要专家来处理的案件,立即布置一个警卫,用雨衣盖住土墩。第二天中午,到场的人有:警察局长尼柯尔森少校、萨里郡警察厅探长罗伯茨、其他各种警察官员,包括摄影师、由验尸官指定的我的老朋友埃利克·加德纳医生。我作为萨里警察局的法医学顾问也参加了。著名的侦察警长特德·格林诺正从伦敦警察厅出发到现场。
罗伯茨看了看警戒线周围的地区,摄影师开始照像。我收集泥土的标本,检查手的残余部分。拇指和第二、三个手指从紧靠根部的地方被咬掉了,象是老鼠咬的。手和腿都已木乃伊化。因此死亡至少有几周的时间。
我提议加德纳和我最好自己动手挖,因为尸体很易损坏。我们戴着手套扒开草皮和泥土。“是五个星期或六个星期前埋的”在翻开一块面朝下的草皮以后,加德纳很有信心地说。长在上面的石南属植物还带绿色而且已经开花。加德纳很熟悉萨里的石南属植物。“在这一地区,石南属植物大约在9月初开完花。”他解释说,这一观察给警察提供了对凶杀案的初步“时间估计”。
尸体埋得很浅,腐败得很厉害。我们用勺子一勺一勺地舀,而不是挖,因为我们很想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是山顶上宗教仪式的葬礼?是性暴行后勒死?是在伦敦刺死后或是在城市附近堕胎死亡后隐藏的尸体?都有可能。
死者的衣着是女装:一件有许多污泥、质地低劣的带花边领子的青白色夏季女上衣,一条带子围在腰部,一件女式长衬衣,一件汗衫,一个乳罩和法兰西紧身短衬裤。所有的内衣裤都是破旧的,但并不凌乱,她的两条腿也只是稍微分开。一条头巾松松地缠在她的脖子上,在前面打的结很松,不可能勒死她。她脸朝下,右臂伸开躺着。脑壳后面被撞得粉碎,而且由于虫害的作用,她的头已经变成许多碎块。“一件很重的钝器,”我告诉警察,“也许是一根铁棍或木棒或是标桩。”她穿了短袜却没有穿鞋。我看见一只袜子是撕破了的,踝关节上下都有挫裂创,泥土深深的嵌在里面。每一个伤口上方都带有一线从上向下的擦伤,下面那处伤口有向脚趾方向延续的擦伤。“我认为她是被别人拖到这里来的。头朝前,也可能是抓住她的右臂。我估计她的鞋子掉在路上。”
当时在那无遮无拦的荒野上,刺骨的寒风吹得我的秘书全身发抖,而我却因为很热而脱掉我的茄克衫。腐败的恶臭刺鼻,头顶上有一群群苍蝇在嗡嗡叫,尸体的残骸上有许多蛆虫在爬来爬去。这样,可以肯定尸体在埋葬之前暴露了好长时间让绿头苍蝇停留并产卵。“可能有一到二天,”我告诉警察。我认为可能有两批连续产卵,较少可能三批。“尸体没有完全盖好,可能是用松松的树叶子或一件衣服或一条毯子盖着的。”
侦察警长格林诺到达后,组织人员寻找作案凶器、鞋子、大衣和拎包。成群成群的绿头苍蝇蛆虫使我们在那个时候很难发现更多的线索。我能看出右前臂有某些损伤,但蛆虫在上面爬,看不清楚。用来苏水将这些蛆虫杀死需要花一、二天时间,在实验室我们还得花一个星期才能将打碎的颅骨拼凑起来。我建议加德纳,要求验尸官威尔斯·泰勒允许我们将尸体搬到盖氏医院去完成这一工作。
验尸官同意了。我们谨慎地将腐败的尸体,用防水布卷成一包。这时无数的蛆虫从尸体的胸部、腹腔涌出来。下午五时左右,在盖氏医院停尸室里,用石炭酸水浸泡尸体时,成千上万的蛆虫还在挣扎。
警察在亨克利公地上继续搜索。史密斯巡佐发现一把折刀,开着,已经生锈,还有一个帆布口袋,里面有一块肥皂和一串项链。因为没有要求他寻找这些东西,他把它们全丢掉了。
蛆虫被杀死后,警长韦布来到盖氏医院,看着我脱去那些衣服。他说以前他看见过这件女上衣。这个女人的面貌已经辨认不出来了。但我可以把她的一些特征组建起来。她的牙齿和骨骼的X线检查提示她在19至2Q岁之间,身高5英尺4英寸,手和脚都很小。头发棕黑色、很细、剪短,死前几个星期漂白过。其上颌两个门牙已被敲断,但可以看出门牙向前突出,引人注目地盖过下门齿。
对警长理查德·韦布李说,尽管这不是很详细的描绘,但已经足够了,况且还有她的衣着。他记得在发现这具尸体之前六至七星期,在他的办公室看见过这个人。她的名字是琼·珀尔·沃尔夫,住在树林里一个小小的用树枝、树叶子临时搭成的小棚子里。这是一种印第安棚屋,是她的一个当兵朋友,加拿大印第安人,名叫奥古斯特·桑格利特为她盖的。他住在附近的威特利兵营。她告诉韦布说她已经怀孕了,他就送她到医院去,最近她自己出院了。第二天桑·格利特来拜访过韦布,要找琼,并说要和她结婚。
她什么时候死的呢?
起初我认为她已经死了5周、6周或7周。她的部分乳房和大腿已经变成白色物质,恶臭、摸摸很油腻,叫做尸蜡。尸体脂肪的这种硬化和肿胀在温暖的气候条件下,通常最少需要5或6周。但蛆虫是产热的。大量的蛆虫侵扰会升高组织的温度,以至在一个月内足以形成尸蜡。
她是怎样死的呢?
她的头颅受到一次非常强烈的打击,颅骨被打得粉碎,这一击肯定是致命的。颅骨碎片大的有38块,加德纳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了整整一个星期天和两个晚上,整理、钻孔,用金属丝串起来,将它们拼在一起固定好,一直到把它拼成一个完整的头颅,只是在后面由于丢了一块较小的碎骨而有一个明显的缺口。这样大的暴力打击一定立即使她丧失知觉,也许在几分钟内就死去。
但还有其他损伤有待解释,包括头部前面三处刺创。因为没有软组织,我就不能肯定这些损伤是生前还是死后发生的。然而从右肘下方的另一个刺创取了一块软组织作显微镜检查证明伤口有生活反应。因为头部的三处和这一处有同样的特征,因此我就推断这些损伤也是活着时候造成的。我还可以进一步推断:头部的损伤集中在左侧和顶部,推测是平时惯用右手的人从前面向下猛击而成。抵抗这种攻击的自然保护动作就是举起右臂去挡,因此伤口在前臂。右手还有几处更加相似的刺戳性损伤。很明显当时她还活着并能够抵抗。
头部的两处刺创已经穿透颅骨,但很浅。这种损伤可能引起剧烈的疼痛,晕眩,以后也许会虚脱,但却不会立即丧失抵抗能力。她还会抵抗或逃跑。
她的门牙可能由于脸朝下摔倒(在逃跑?)时被打掉或拳头打击所致。照我看来,右颧骨的压迫性骨折是由于不同的原因造成的。颅骨后面的缺损处有六条放射状排列的骨折线,它提示打击是朝下用力的;颧骨的骨折可能是俯卧时撞击造成,在脸朝下倒下去以后受到猛烈打击,这不是偶然的,而是最后一次用大头短棒之类的凶器猛击引起的——是凶杀。
用的什么凶器?
除了上面我所说它是一种重的钝器外,我所能补充的就是,它大概是一根直径为1-3/4英寸的大树干或木棒。颅骨后面的缺损刚好就这么宽。用来刺伤的凶器更为清楚。右前臂的伤口拖出一块肌肉碎块,手掌的伤口也一样挂着一条肌腱。凶器的尖端必定有象鹦鹉嘴一样的钩状东西。颅顶三个洞的边缘形成斜面,就好象弹坑中间的露水池,中间有小孔,看起来象是凶器的喙样尖端插入头部,扭转或弯曲以后再拔出来。
当通知警察去搜查凶器时,史密斯巡佐报告他发现了一把小刀后来又丢掉了。在详细搜索后,找到帆布袋,但小刀没有了。史密斯记得它象通常的小刀,没有什么特别。
侦察警长格林诺带给我各种刺器,包括发给加拿大军队用的骨柄大折刀,但没有一种和创口相吻合……,没有一种刀身有那种重要的“喙形”刀尖。
警察从荒原一直搜查到树林。在差不多到达谷底一条小溪时,发现了左脚鞋,离埋尸体的小土墩有350码远。再过30码远的地方发现了右脚鞋。在同一个地方,发现了一根很重的白桦木标桩,在粗大的那一端有头发嵌在树皮里,它的直径正好是1-3/4英寸。这不是倒下来的树干,也不是块枯木,而是砍下来作木栅栏或棚屋支柱用的。这根木桩太粗糙,找不到指纹,我也不期望在上面找到血迹。因为出血还没有开始,这根木桩大概就已经离开了皮肤。木桩的一端已被压裂,头发就嵌在裂开的树皮间。我用放大镜找到了八根头发,在显微镜下与死者头皮那里取来的头发进行比较,所有自然特征都完全一致,在人工漂白的特征上也完全一致。毫无疑问,这很木桩就是凶器。
这时格林诺就决定面询桑格利特,他是死者的当兵朋友。格林诺事先打电话给威特里兵营,桑格利特被关在禁闭室。格林诺到达后带桑格利特到哥达尔明警察局,给他看死者的衣服。格林诺的脸冷酷无情,他问桑格利特是否认识这些东西。桑格利特,这个加拿大印第安人毫无表情地说认得这些东西是琼的。他说最后一次见到琼是9月14日,以后就不知道她到哪里去了。她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没问,人家也没告诉他。“我要你告诉我关于你和她的关系方面的所有事情。”格林诺说。
桑格利特既不会谈也不会写,但当然会讲。在格林诺的鼓励下,他把琼和他的事情一连讲了5天。警官们换班把他所说的全部记了下来,同时其他的警察将他的衣物、毯子都带到我的实验室来。没有发现毛发,但毯子上有三处斑痕污染。如果在埋葬之前用毯子包裹死者的尸体,斑痕的区域就会和死者头部、右手和右脚等损伤部位相一致,这些斑痕的联苯胺试验①(①血痕检验中的预备试验。——译者)全部阳性。这方法对血痕来说具有高度敏感性,但不具有绝对的特异性。内政部化验员罗谢·林奇作了更具特异性的试验,由于毯子最近洗过,这些试验阴性。但亦可能意味着这些斑痕不是血迹。桑格利特的军裤也被洗过,得出同样含糊的结果。有怀疑的理由,却不是证据:沈涤破坏了这些试验。
桑格利特的所有东西里没有小刀或其他刺器。当格林诺问到加拿大军队发给他的小刀时,他说已经送给琼了。她用来在棚屋里切面包开罐头。
在桑格利特作冗长的谈话时,搜索人员在小溪的另一侧发现了更多琼的东西。她的身份证(19岁半),一本宗教小册子,一个绿色袋子装有宗教纪念品,一个小小的白色大象(吉祥物),一个十字架,一本《新约全书》,一封她在医院写的日期为8月24日的信,很明显是寄给桑格利特的(称呼“我亲爱的”),讨论有关她怀孕和将来结婚的问题。格林诺将这些全部给桑格利特看,不加任何评论。桑格利特证实这些都是琼的东西,但毫无表情。
最后他结束了陈述并签了名。然后他说:“我猜你们发现她了,我估计我将受到谴责。”
“是的,她死了!”格林诺回答说。他正式告诫桑格利特。
“她可能自杀。”这是桑格利特唯一的评论。
桑格利特的陈词长达一万七千字。本领确实不小。无论在哪个方面,它都远没有归罪于自己。当时格林诺没有别的办法,只得把桑格利特放走。格林诺确信他已经抓住了凶手,但是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指控。
两天以后,我回到亨克利公地,和格林诺、韦布、加德纳大夫一起讨论这个案件的犯罪经过。
我认为事件是在发现琼的身份证的那个小山谷开始的,很可能其头部先受到刺伤。这时她必定是跑下山去,因剧痛和恐惧而大声呼叫,于是凶手就追上去企图使她沉默下来。她的装饰品(首饰)、十字架必定是被扯掉的,拎包裹的东西在她跑的时候散落出来。由于她头部受伤以后头晕目眩或昏厥,而且血又从头部伤口流到眼里。在跑到小溪时她绊倒在地。——她重重地倒下,敲掉了很容易受损的门牙,这更使她头昏眼花,但几乎可以肯定她仍然能够叫喊求援,这又招来一记使她沉默的打击。其后,她很可能慢慢地站起来,摇摇晃晃,然后再一次倒下去,右颧部先着地,俯卧着遭到白桦木标桩的最后一击。她一定几乎立即就死去了。凶手扔掉标桩,把尸体拖进大树下的丛林中,用毯子或树叶子,或两者一齐盖上,白天在那里停了几小时,可能有一天之久(以致苍蝇有时间产卵)。
结尾往往都是不明确的,有一些回答不了的问题,未能解释的秘密。为什么凶手要回来,无疑是在晚上,为什么将尸体拖到远达1/4英里又相当陡的小丘上去,为什么要从较为隐蔽的丛林中将尸体拖到开阔地带,然后又只上几英寸的泥土?即使一个很强壮的男人,几乎也不可能在远远不到一小时内完成这样的攀登和掩埋尸体。花这些时间和精力如果将尸体更深地埋在丛林底下可能有意义得多。这是不是红色印第安人特有的葬礼仪式呢?
格林诺仍在寻找小刀。他询问了许多加拿大士兵,然后得到了一个线索。二等兵克劳威尔在8月出去采黑莓,发现在一间小屋上面的一棵树上插着一把小刀。在前一天,他听见小屋里有人谈话。“它看来好象是军队里使用的小刀,但并不是加拿大军队发的。这把刀有黑柄,刀刃尖端有一个钩。”格林诺查对了那小屋,那就是桑格利特的棚屋。
克劳威尔说已将那把刀交给负责官员。警卫班长哈丁说他已将刀交给桑格利特。“它是英国军队发的,不是加拿大的。”他记得“刀刃的尖端有一个钩。”
格林诺命令在犯罪现场附近的树林中继续搜查。
一个月过去了。这期间英国第八军团在作战,打赢了阿拉曼这一仗,俄国人在斯大林格勒围困住了德国第六军团。对任何地方的军队来说,这时不会对一条堵塞的排水沟发生兴趣。威特尔兵营禁闭室附近的洗衣室,有一条水沟老是堵塞。一个士兵值班搞清洁,不辞劳苦地伸手下去,拖出湿透的纸团和雪茄烟头。水还不能流干,他再次伸手去,又拖出许多的纸和雪茄烟头,同时也拣到一把小刀。这是一把军用刀,不是加拿大的军用刀——黑色、骨柄,其末端有钩的单刃刀。克劳成尔和哈丁都认出这把刀。格林诺将它送到伦敦警察厅检查指纹:没有结果。然后又送到罗谢·林奇那里,联苯胺试验阳性,但血痕确证试验阴性;最后送到盖氏医院给我。我用这把刀子和头颅前面的三个刺伤口都进行了比较,格林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这把刀子和每一个伤口都完全吻合,转动刀刃可以形成“斜面边缘”。
格林诺在再次面审桑格利特时没有拿出这把小刀来,甚至在开始时提都没提它。只是在提了一连串无关紧要的问题以后他才非常随便地说,威特里兵营团警察告诉他,团部警察在棚屋附近的树上发现插着一把黑柄小刀的时候,桑格利特曾认定那是他的刀子。
桑格利特正好掉进陷阱。他说那刀子不是他的,是琼的。“我以前忘记告诉你这把刀子,我从没想到它。琼通常将它放在挎包裹。她告诉我,在认识我之前,一个士兵给她的。”桑格利特说他和琼在棚屋里每天都用它。她把刀子插在树上。“这把刀是由一个宪兵队员给我看的,我告诉他这刀子是琼的。”他说那是一把黑柄刀。格林诺问:宪兵队员是否已经把刀子给了桑格利特。“不,那把刀子再没有拿回给我,也没给回琼。我一直没有看到过它。”
“你认得它吧?”格林诺问道。桑格利特支支吾吾地说:“我不敢肯定。”他在第二部分陈词上签了名。格林诺立即要求韦布拘留他,指控他杀害琼·珀尔·沃尔夫。
桑格利特于凶杀案发生后5个月,在金斯顿·阿西兹受审。我带着颅骨出庭。刚好在休会饮茶之前到达。李费伯里小姐和我被请到监狱看守房里喝一杯。由于桑格利特就在附近,使人感到很扫兴。而桑格利特却与监狱看守一起喝得似乎很有味道。不用半小时,我就要列举证据,使他知道可能会处他绞刑。
指控他的其他证据很少。虽然大家知道他被关在禁闭室里,却没有人看见他到洗衣室去,在排水沟被堵塞以后曾有人感到怀疑。要不是格林诺的聪明的提问设置了圈套,桑格利特可能会完全否认他知道黑柄小刀。现在他只能没有说服力地否认洗衣宽排水沟里拣到的小刀就是他插在树上的那把刀。
当我打开我的纸板箱时,正如新闻记者所称的那样,法庭里发生了一阵骚动。以前很少有将受害者的颅骨带到法庭上来的。一手拿着小刀,一手托着颅骨,我给陪审团证明凶器和颅骨上的每处损伤是多么吻合!
“这完全吻合,不是吗?”皇家律师埃利克·内维很自信地问我。被告辩护律师林顿·索普却提出不同看法:“没有一处是真正吻合的,是不是?”在我重复示范以后,他轻蔑地这样说。我说:“完全吻合。”这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一重要问题上,我决不能让步。
索普改变了方向:“任何其他小刀用同样的方法都可能与这样的伤口吻合吧?”
“不是年何其他小刀都能这样吻合的。”(带钩的刀尖具有决定性意义)
后来索普试图证明这把小刀不能造成三角形伤口。我再次示范驳斥了这点。
“那么,也许我正好用错误的方法转动了这把刀子。”他说,“让我再用刀子来比一比颅骨的伤口。”我将这些都递给他,他又在试,“这刀子和左边的吻合,但与右边的却不吻合。”
“它不能同时和两个伤口吻合。”
“你认为必须有第二个动作才使它进到另一个伤口吗?”
“是的。”
“或者有一把刀背形状相当特殊的刀。刀背上有凹陷会一次刺戳造这两个印痕吗?”我解释说,这是不行的,并重复了我的观点,即小刀和伤口完全吻合,而任何其他小刀要与伤口吻合就必须磨成同样奇特的“喙形”刀尖。
很奇怪,我的这些证据并没有完全说服法官麦克那登先生,后来他对陪审团说:“无论这把刀子与颅骨的这个窟窿吻合与否,你都可以下结论说颅骨的这些伤口很奇怪,不能说出是哪一种刀子造成的。”审判官却认为臂和手的伤口重要得多——“那是可能认为更有说服力的一个证据。”——他指的是从前臂抽出来的肌肉和手掌钩出来的肌腱。
陪审团休会考虑他们的裁决,把刀子和颅骨也带去,讨论了两个小时。他们判定桑格利特有罪,却极力劝告给以宽恕,这使人感到十分惊奇。桑格利特在旺兹沃斯监狱被处绞刑。我做常规解剖时见到他的古铜色手臂上绣著珀尔的名字。
(伍新尧 祝家镇)
7.洛凡斯和其他扼杀犯
“这是凶杀!”这是一句常用于灯火管制时的习惯用语。有时照字义来说也是真的。卡罗琳·特雷位从肯特小酒店与人结识以后,是灯火熄灭帮了凶手的忙,将她杀死。她在一家酒店度过了1943年圣灵降临节的晚上,打烊后和一个士兵离开,此后,就再也没有人看见她活着。
卡罗琳是一个18岁的长着金棕色头发的姑娘,结婚刚6个月,是电影院的引座员。她的丈夫在北非服役,她觉得经常在家和妈妈一起过周末很烦闷。是她妈妈向警察报告了她的失踪消息。警察在弗尔克斯顿海滨一带搜索了许多惨遭轰炸过的建筑物。在失踪后四天,瞥察在一间被炸毁的商店里发现了她的尸体。当天通知我和一个刑侦小组一起去。
她是被扼死的,而且在那里不久前被粗暴地强奸过。大腿和阴道的挫伤证实了强奸是粗暴的,但开始时未必曾遭到反对。事实上,很可能起初她是同意的,因为她的小腿外侧由于接触地面而弄得很脏,就好象她躺下的时候两腿分得很开平放在地上。从她所受的损伤,我推断她对从前面扼她脖子的企图作过反抗,然后翻转或被翻转至脸朝下,而从后面被掐死。也许由于她的脸埋在左臂里,她死得很快,大概只有20秒至30秒钟。我发现她的大腿上粘有六根很黑的毛发,正好与她自己的金棕色体毛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的一个指甲很可能在抓拉凶手时撕裂了。提取指甲里的碎屑,发现有一条新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铁锈棕色的毛料纤维。
一直追踪到火炮瞄准手丹尼斯·莱奇,发现尸体后一天他出走了。10天以后,他在伦敦逛街时被拘押。拘押他的警察布里格斯认定丹尼斯就是弗尔克斯顿警察局要抓的那个人。在受到正式警告后,他一直行使了拒绝作出陈述的权利,无疑他的律师劝他什么也不要说。
警察将丹尼斯的体毛标本带来给我,我将它与粘在卡罗琳大腿上的那六根毛发进行了比较。发现它们的颜色、形态和特征都是一致的。同时,首都警察实验室主任戴维林发现丹尼斯的制服裤腿上粘有与卡罗琳的金棕色毛发特性一致的一很毛发。所谓“一致”这一词并不一定意味着毛发必定来自同一个人,只不过是可能而己。这是关于毛发能够说明问题的最大程度。毛发的一致不能硬说是象指纹一致那样有价值,因为这种鉴定粗糙得多。①(①用毛发作个人识别的技术近年来已有很大的进展。——译者)
警察也把丹尼斯的衣服带给我。我发现卡罗琳指甲里的纤维与丹尼斯卡其衬衣的纤维也相同。然而还远远不能就说这条纤维必定是来自丹尼斯的衬衣,因为这是标准的军用冬季制服。相同的纤维可以在成千上万其他士兵的衬衣上发现。但是毛发和纤维的证据加在一起,当然就为人们将丹尼斯与犯罪联系起来提供了强有力的旁证。这种证据对陪审团经常都有很大的影响。
最后,陪审团休会商讨半个多钟头之后就正式宣布被告有罪。戴着黑色帽子的法官先生辛格顿,以纯正的苏格兰英语宣判丹尼斯死刑。但死刑却根本没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