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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K辛普逊/译者:伍新尧/郭景元 当前章节:15435 字 更新时间:2026-6-15 21:52

这个护士长对警察供认有过搏斗,就如护士所说的那样,但又说她用枕头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巴金森夫人的吵声”。她没有补充说她很清楚那样做对生命的危险。她说当她拿开枕头时病人还活着——“有呼吸,但没有知觉”——还继续呼吸了10至15分钟。如果是枕头闷死病人,这便不是真的。护士长的供词说她拿枕头放到病人脸上去“仅仅一秒或二秒”也不是真实的。而且为什么不立即叫医生呢?解剖所见是迅速窒息,时间也许不会超过30至30秒钟,但也不会少于这样长的时间,因为在窒息性颜色变化和针头大的出血点能够出现之前阻断呼吸必须持续20秒钟。这是可以加进泰勒书里的又一个案件。

合格的护士不可能不知道那样做会威胁生命。所以护士长被指控凶杀。瓦辛地方当局记住有“激怒”的环境,发现没有什么事实与凶杀的指控相符,只作了误杀的判决。但检察官仍然指控凶杀。皇家律师杰弗里·劳伦斯指责护士长是“深思熟虑的,蓄意的,残忍的行为”。坚强的但却是仁慈的法官先生老特拉瓦斯·汉弗莱斯直率地指出,他打算支持“激怒”的争辩,并指示陪审团这样的一个杀人事件应该以误杀论。他只判她监禁3个月。在她等候审判时,已经监禁了这么长时间,因此让她走出法庭,给予自由。更糟的惩罚跟着而来,因为她自己的护理委员会认为她被定罪,把她的名字从合格护士名册中除去。但这未能阻止她工作,只是不能在政府机构中任职而已。

结果就象我所碰到的一样奇怪。大约20年后,我的母亲已经90岁高龄了,除了摔坏了腕关节外没有其他病,但因为太老不宜于住在布赖顿市我那宽敞的老家里。我很幸运,给我这年迈的母亲找到一家令人高兴的护理室。护士长是一个对人热情的有文化的妇女(我每次去探望时总说,将来我老时也希望能到她的细心周到的护理室去!)。我的母亲在那里幸福地生活了几年,以后因为太老了,安静地死去。

但在一个夏天,当我去看望我的母亲时,这位护士长说假日她打算同她丈夫坐船游览去,“我会介绍一位护士长顶班。”

她按了按她桌上的铃。“请××夫人”——我没有听清楚名字,“进来!”你知道进来的是谁?就是那个护士长!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刘易斯的巡回大审法庭里,但我不能用这类挖苦人的语言同她握手。她见到我时面色像死人一样苍白,我以为她会昏厥。我的女主人完全不知道过去的事情,而我是不会再提起它的。当时恶魔逮住了我,而我尽可能随便地说:“认识你我很高兴。”我没有一点恶意,因为事实上,为她在刘易斯的事,我感到遗憾。我补充说:“我希望我的母亲不会给你添麻烦。”

当然,就象以前那样,她表明是个模范护士长。从来没有再说过去的事。一个人发脾气——那怕是一瞬间的——引起的悲剧性后果却是这样一件令人难忘的案件。

(伍新尧 郭景元)

15.“酸浸”与不溶解的胆石

“我会去警察局的,我对他们或许会有帮助。”

这与内维尔·希思走进监狱再也没有活着出来之前所说的差不多一样。约翰·乔治·黑格表现出同样的虚张声势而且遭到同样的下场,但他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除了他们两个都是罪犯之外,他们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他远不是一个性犯罪的凶手,甚至也不是一个专门勾引女人的人。事实上,在审判他时为他辩护的精神病学家说,他的精神症状之一就是他异常缺乏性的兴趣。他短小精悍,待人殷勤。他专门对像奥莉夫·杜兰德-迪肯夫人和她的朋友莱恩夫人那样富有的老贵妇施加魅力。他是在伦敦肯辛顿的奥斯罗大院旅馆里遇到她们的。他使迪肯夫人对炮制造塑料指甲的生意很感兴趣,她同意去访问他的工厂。这是1949年2月18日(星期三)的事。

“她没有来。”第二天他告诉莱思夫人,“我在陆军和海军仓库等了一个小时,但她没有露面。”莱思夫人很着急,因为她的朋友失踪了。

第二天还不见奥莉夫·杜兰德-迪肯夫人。吃早餐时莱思夫人说她要去报告警察。黑格提出和她作伴,甲为他认为他“或许对他们会有帮助”。

女警察官兰伯恩巡佐负责这个案件,算是黑格倒霉,她一见他就不信任他。当旅馆经理说黑格总是迟迟不付帐时,她的怀疑就变得更深了。兰伯恩将她的怀疑报告分局探长谢利·赛姆斯,他就去查对伦敦警察厅刑事档案局的档案。黑格?是的,不错,他有前科:欺诈,偷窃,不正当的买卖,在诺丁汉郡、萨里郡和伦敦都判过罪。然而没有一宗是暴行罪。没有一个人怀疑过他在过去五年中至少干过五宗凶杀案:麦克·斯温斯一家三口和阿切贝尔德·汉德森博士夫妇在伦敦被消灭了,没有一点痕迹……而黑格却发了大财。

探长赛姆斯在旅馆见到黑格,了解他所宣称的工厂是在克劳里。原来它不过是个小仓库,在罗保尔德路。当苏塞克斯警察搜查时,发现了一支0.38英寸口径的恩费尔德左轮手枪、8发子弹、三坛浓硫酸和橡胶保护衣、一张雷格蒂的一个干洗商开的波斯羔羊皮大衣收据。这张收据使探长赛姆斯很感兴趣,因为有人最后看见迪肯夫人离开旅馆时是穿着波斯羔羊皮大衣的。干洗商的收据日期是2月19日,是这个妇女失踪的第二天。后来又得到报告说她的珠宝以100英镑的价钱被人卖给了一家商店。黑格这时仍在旅馆,依然极想帮助警察,因此于2月28日下午4点15分被召到切尔西警察局。

这一次的访问是非正式的。在说了许多谎话和自相矛盾的说法以后,黑格认识到他不可能再靠他所讲的话跑出警察局了。诘问中断时,他单独和韦伯探长留下来。“坦白告诉我,”他突然说,“从布罗德莫尔监狱释放回来的机会有多少?”

韦伯可以告诉他,这样的运气大约只有一百五十比一,但却拒绝作答。

“唉,”黑格说,“如果我将真情告诉你,你会不相信的。因为它听起来太奇怪了,难以置信。”

当天黄昏的第二次审问时,他受到正式警告。

“我全都知道,”他不耐烦地说,“我要全部告诉你。迪肯夫人不再存在了,完全消失了。再也找不到她的踪迹了。”

韦伯,故意装扮成呆头呆脑的警察,问道:“那么她究竟出什么事了?”

“我已经用酸将她消灭了。你将发现只有酸渣留在罗保尔德路。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停了一下,又说,“如果没有尸体,你怎么能证明是凶杀呢?”

韦伯本来可以对黑格说,一会儿你就会知道的。但事实上黑格是错上加错了。首先,因为法庭要证明的是犯罪,而不是出示一具尸体;例如詹姆斯·康伯被判谋杀盖伊·吉布森一案,虽然凶手已将被害人的尸体从舷窗推到波涛汹涌的大海里去。其次,迪肯夫人的踪迹并没有完全消灭,这点我将会证明。

在这一戏剧性开端以后,黑格口述了供词,探长赛姆斯花了两个半小时记录下来。他不仅供认了杀害迪肯夫人,还杀害了麦克·史温斯一家三人和汉德森夫妇两人。所有这些尸体他都先满满地喝了他们的一杯血,然后用同样方法消灭掉。

黑格说迪肯夫人和他一起到克劳里,当她正在看一些塑料指甲时,他用0.38口径的恩费尔德牌手枪向她头颅后部开枪。用一把铅笔刀在她的喉头旁边切个口,用那只惯常用的杯子装满一杯血,喝掉它。然后脱去她的波斯羔羊皮大衣和珠宝首饰,将她的尸体连同衣服丢进一个40加仑①(①一加仑等于4.546升)的钢桶里。然后横过马路到咖啡馆去吃了一块面包夹荷包蛋和一杯茶。回来时,他就把浓硫酸泵进钢桶里。以往的经验告诉他,20至30分钟以后钢捅就会热得滚烫。最后他去乔治旅馆吃晚饭,开车回安斯罗旅馆。

三天后,黑格回到克劳里检查他的手工艺。撇去表面一层油脂,将它泼到门外地上,再泵一些酸进入钢捅里。第四天,断定分解已经完全以后,就将桶里的东西全部倒到仓库外面。七天后他就被扣留了,供认了上述情况。

侦察长盖伊·马洪在黑格供认后几小时内负责这个案子。又过了几小时,我和我的秘书乘警车到了克劳里的罗保尔德路。除了残留的酸渣之外,我没有多大指望发现更多的东西,但一路上我仔细考虑尸体中哪一部分可能不受破坏。

仓库外边的地面很粗糙,有许多细卵石铺在泥土上。我想是相当难忘的,几乎是立刻拣起一个用放大镜检查。大约有樱桃那样大,看起来很象其他的石头,只不过它的表面很光滑。

“我认为这是一颗胆石。”我对马洪说。

后来,实验室检查证实它是一颗人类的胆石(其他哺乳动物也会长这种胆石),一个警察对我谈起,这是一次非常幸运的发现。

“我预料会有的。”我告诉他。象迪肯这样年纪和体质——69岁,相当肥胖——的妇女容易发生胆石。它包有一层脂肪物质,可以抵抗硫酸的溶解作用。

在这第一个发现以后,我差不多又立即找到了一颗,它埋在一堆粘稠的烧焦了的油脂物质里头。我还看到好几块被腐蚀了的骨头。作X线检查时,其中最大的一块证明是左脚最大的那块跟骨。

这些是使人十分兴奋的发现,我相信还会发现更使人感兴趣的东西。但是没有了。酸渣分布的范围长达6英尺,宽4英尺,厚度3至4英寸。这些油脂的颗粒状团块需要耐心的拣选并在实舱室里检查。我请马洪将这些全部拿到首都警察实验室去。他立即叫他的助手门把这些拣起来装到木箱里。大约有475磅的油脂和泥土一起被送到伦敦警察厅去。

在酸渣附近,我们看见漆成绿色的消化尸体的钢桶。向里头看,我发现桶底有一个发夹粘在油脂中。

在仓库里面,我们看见三只10加仑的坛子,其中两只装有硫酸,第三只差不多是空的。还有两个蹬式泵,一条橡胶围裙和一双橡皮手套,一付防毒面罩。墙壁用石灰水刷过,但在陈列台那边墙上,我见到有散在的细小红色斑点。为什么会在墙的那个位置有血呢?是的,黑格说过,在迪肯夫人仔细看人工制造的指甲时,他向她开枪。如果血迹是在陈列台上,那么她可能站在陈列台前边向下看;如果他向她的项部开枪,那她的血正好溅到墙上那块地方。我将血迹照了像,就仔细地从墙的灰泥上刮取血迹。以后在实验室作沉淀试验,证实是人血。

随后三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同霍登大夫和卡思伯特局长在伦敦警察厅的实验室度过了。我们将污秽的、黄色的、油腻的、部分烧焦的团块从箱子里倒出来,在钢托盘上摊开。从其中我们终于取出大约28磅重、黄色油脂物质,看起来很象是“融溶的”身体脂肪,化学检查证明是由动物脂肪组成。但酸渣里还有其他使人感兴趣的东西。我又拣出两颗人胆石和许多腐蚀了的骨碎块,总共有18块。经过仔细的清洗,用X线和显微镜详细检查后,可以将其中的11块分辨出其在人体解剖上的位置。没有什么根据说明这些骨头不是同一个人的。一些关节中的骨关节炎和未腐蚀到的骨组织呈现的易碎状态都是老年的证据。盆骨(骨盆带)部分的骨沟证明这是女性。红色塑料手提袋的柄和口红盒子的金属盖都证实了性别。卡思伯特局长将我所发现的左脚碎片作了一个石膏模型,正好适合死者的左侧鞋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们发现了完整的上、下颌假牙托。

这样,从酸渣中取得的东西,使我得以重建一个人的身体:有胆石的老妇女,有点关节炎,带假牙,适合某种鞋子的左脚,带着一只红色塑料手提袋,还有一盒口红在里头:从所找到的身体脂肪的数量我认为或许是胖个子。黑格宣称消灭了一切痕迹,可现在还有那么多!

证明身分是另一回事。又是假牙完成了这一任务。“在我看到假牙之前,从我的笔记里是可以将它们描绘出来。”迪肯夫人的牙科医生海伦·梅奥小姐在审判黑格时说。大约一年半之前,她给迪肯夫人装了牙托。对我们来说是很幸运的,迪肯夫人是个相当费事的病人,她的牙龈不规则地皱缩,需要多次到梅奥小姐的手术室进行处理。这个牙科医生说:“还要作进一步的改装和填补。”从酸渣中取得的假牙托是“完全不容怀疑的”,梅奥小姐坚定地说,这个牙托是她在1947年9月为迪肯夫人镶上去的。

黑格的努力枉费心机。迪肯夫人剩下来的东西足以证明她的身分,就好象她的尸体未曾被酸浸过一样。

同时,黑格似乎下定决心要进布罗德莫尔监狱了。在他供认了六个凶杀案以后,他又补充三个,他的想法可能就象后来克利斯蒂说的那样,“越多越快乐”,因为警察的调查表明这三个很可能是虚构的。他特别强调他喝了受害者的血以及他自己的尿这点,使在审判他之前检查过他的精神状态的九位医生中,有一位亨利·耶罗里斯大夫认为黑格是个有类妄想狂素质的人,而其他八位和另外三位在审判过程中检查过他的医生则相信他是在假装精神病。

与此同时,黑格的供词报告泄漏到舰队大街《每日镜报》的编辑西尔瓦斯特·波伦那里,他决定把它发表并承担其后果,虽然他可能打错了算盘。他把黑格描写为“吸人膏血的杀人犯”,尽管没有公布他的姓名。该报生动地描写他对麦克·史温斯和汉德森两家人的杀害,喝血,和“酸焚化”等等来吸引读者。这位编辑被指控犯藐视法庭罪。首席法官和其他两位法官审理这个案件。西尔瓦斯特·波伦以严重的判断错误为自己辩护。“这不是判断的错误,”首席法官哥达德勋爵说,“这是一个方向性问题。”他命令将报馆老板带到法庭来。“让董事们当心点,”他警告说,“如果为了增加他们报纸的发行额,再象这次一样冒险刊登这类事情,经理们本人就会发现本庭的手臂是长得足以伸到他们每个人那里去的。”《每日镜报》被罚款一万英镑,并命令他们支付诉讼费用,西尔瓦斯特·波伦被判监禁三个月,在布里斯顿监狱执行。

“不是每个人都能比电影明星更引起轰动。”黑格写信给他的父母说,“只有玛格丽特公主或邱吉尔先生才能引起这样的兴趣。”

这的确是一个著名的审判。

总检察长哈特里·肖克拉斯爵士亲自领导起诉,并由一位未来的大法官戴维德·马斯韦尔·怀费爵士(后来是基罗墨勋爵)进行辩护。(“我非常高兴看见我们请到老马克西”,黑格从监狱里写信出来说“他不是蠢人”)。法官是81岁的特雷瓦斯·汉弗雷斯爵士,因对出现在他的法庭上的任何精神病学鉴定人冷淡而出名。

对黑格来说,这是终审法庭审判。7月18日案件起诉开始时,法庭里里外外挤得水泄不通。审判在传唤33个证人以后,于同一天结束。因为只有4个人受到盘诘。马斯韦尔·怀费没有向我提出问题,对海伦·梅奥小姐也没有。结果在我们回家之前他仍有时间作辩护讲演。怀费先生说他打算只叫一个证人耶罗里斯大夫,并说要是被告不是精神病,他将要求陪审团判罪。

在黑格的律师请求下,三位著名的伦敦精神病学家检查了黑格。两个报告使辩护律师大失所望。第三个是卓越的、受到广泛尊敬的、拥有许多学位和荣誉的、具有最高学术地位和权威的耶罗里斯大夫。他讲得很长,而且渊博地谈到黑格的妄想狂,但不能说他认为被告是麦克·纳汀法则下的精神错乱患者。

“同时是否可以说,”马斯韦尔·怀费结束他的审查时说,“对他当时是否认识到那是错误的,你不准备发表意见吧?”

“是那样。”

在盘诘时,总检察长逼着他发表意见,最后他说:

“如果你说‘按法律是可以处罚的’,而不是说‘错误’,我就会回答‘是的’。”耶罗里斯提出。

“该受法律惩罚的,按我们国家的法律讲不就是错误的?”

“对,我认为他知道这点。”

当然,对黑格所有的凶杀案,包括一个他因而受审的案件,有一个完全合理的解释——凶杀是他的职业。从杀死麦克·史温斯一家所获得的利益超过4000英镑,而消灭了汉德森夫妇却捞到了两倍这样数目的钱。他没有期望会从迪肯夫人这里得到那么多的钱,但是他欠了债,至少可以从珠宝(100英镑)和波斯羔羊皮大衣(50英镑)获得一个喘息的时间。

皇家律师有自己的鉴定人在法庭,准备驳回耶罗里斯,但没有必要反驳。陪审团只花18分钟就确定了自己的意见:黑格有罪,精神健全。结果他在旺兹沃斯监狱被处绞刑。

这个案子在医学界和科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兴趣,并对用硫酸来完全破坏尸体的可能性表示相当大的怀疑。较为结实的骨头,如盆骨和股骨能否抵抗破坏?霍尔登的副手杜鲁费特大夫作了大量的实验来澄清这件事。他发现截肢的人脚4小时内完全溶解,但剥掉肉的新鲜绵羊腿骨需要4天。重要的因素是硫酸和身体中的水分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热。骨骼完全溶解,但脂肪却甚至对热酸也有抵抗力。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迪肯夫人很肥胖,因为这些证据的保存是靠脂肪膜的保护作用。

但是黑格太没有耐性了。另一个实验显示制造假牙托的丙烯酸树脂如果浸泡在硫酸里三个星期也会完全分解。不需要在桶里浸泡更长的时间,这些以及其他一些证据都会继续在酸渣里分解,因为我们检查时,这些酸渣仍然酸性很强。卡特伯特局长认为不到一个月我们这些证据的大部分将会消失。很显然,从我们的消化实验可以看出,胆石即使留在仓库前面的场地经过数年,也仍然可以证明是人类的胆石。但我不喜欢只根据两三个胆石和一些身体脂肪而作个人识别。

(伍新尧 郭景元)

16.是谁杀死了琼·伍特豪斯?

在盖氏医院或牛津大学,当我向医学生讲课时,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我常常顺口说,“喂,这些年来我交往过一大批妓女。”学生们哄堂大笑,而我微微一笑就转入主题。

这些可怜的女孩子完全明白她们与形形色色的男人随便勾搭上的危险性。虽然收入相当高,但她们得到的对待是粗暴的,常常被凶狠地抓着脖子,被掐得半死,挨拳打脚踢,遭受可怕的“色情”咬伤,有时他们就死于这种暴力。

我国上上下下每个法医病理学家,每个刑侦队,在他们的档案中都有一些性犯罪凶杀案——有些是妓女,有些是品德良好的姑娘——未能破案。因为案犯是偶然碰到的,不大象常见的膘客,不是一个定期来访者或交际圈的一员。只有当罪犯是属“联邦关系部(CRO)”的人而且在伦敦警察厅的档案中按有指印时,遗留在鞋子或拎包上的指纹才有用处;但即便那样,嫌疑犯往往抗辩说他不是在那里的唯一的人——至少不是最后与受害者在一起的人。

1945年我奉命参加维多利亚车站附近的一宗案件的检查。那是一个妓女被长袜勒死,她曾与凶犯搏斗,撕下那个男人衬衣的一点纤维,残留在她的被撕裂了的指甲缝里。在啤酒瓶和浴室脸盆上还发现许多指纹。指甲缝里的纤维其质地和颜色同美国空军人员穿的衬衣一致。查对了当天不值勤的4000名美国空军人员的服役卡指印,其中有9名与死者房间里发现的指纹相符。可见当夜至少有9个人与那个妓女鬼混过。他们都承认。但没有一个人承认自己是“最后离开的人”或勒死那个女孩。没有起诉,因为不能确定谁该受谴责;而且这是战争时期,那些训练有素的战斗人员对欧洲的事端至关重要。在那时刻,这比追求任何别的正义显得重要多了。

一个更为有兴趣的案子是琼·伍特豪斯被杀案。琼是一个正派的青年妇女,在萨西克斯郡窝辛市附近的阿郎狄尔城堡的庭园里被奸杀。发现尸体时几乎是赤身裸体,但她的衣服完全不是性暴行案件那样被撕下,而是整齐地折好堆在一件雨衣上,衣服上面还放着一个拎包和人造珍珠项圈,这些是这个有名的悬案中不可思议的事实之一。

琼·伍特豪斯,27岁,是伦敦中央图书馆管理员,住在基督教女青年会招待所。她的父亲是个鳏夫,住在约克郡巴斯勒。她准备同父亲一起过1948年8月公假日的周末。7月31日即星期六早上8点30分动身,带着拎包和旅行箱。动身前,她告诉同房伙伴,打算去巴斯勒。但她不是北上而是坐火车到南方海滨。中午12点左右,她的旅行箱在瓦辛车站的行李寄存处保管过:在她的拎包裹发现行李寄存处的票据,但没有来回火车票。她没有受到抢劫。有两个人说看见她独自一个人在阿郎狄尔村,在那里很可能买了那瓶后来发现在她身边的麦汁。在她身边还发现一片安眠药包在信封里。

琼的尸体没有埋掉,甚至也没有盖上柴草,仅仅被陡斜山坡高处的灌木丛所掩蔽。离附近的道路有一段距离。这个地点虽然偏僻,太阳却照得到。尸体被一个阿郎狄尔村的房屋粉刷工人汤姆·斯特尔维尔发现,那时是8月10日,第二天,由我作尸体解剖,估计她死于8至10天前。当时我不敢太肯定,但在她的拎包裹发现一张7月31日的报纸,所以这个估计大致是正确的。

很可能是在仰卧时被扼杀的。她的喉头两侧肌肉组织有典型的“指尖型”出血。舌骨的右上角新鲜骨折。肺和整个心脏有明显的窒息征象。头皮、脊柱和臀部较小的皮下出血,说明扼杀她时压着她的背。

尸体脸朝上背朝下,伸直横躺在山坡上,双腿合拢,身上只穿戴着粉红色的连裤衬衣、乳罩。弹性吊袜带完好地连在长裤上,还有凉鞋。连裤衬衣和乳罩缠在一起,好象是尸体从披上滑落,最后才落到她现在所躺的地方。长袜已撕破,其下的皮肤擦破。连裤衬衣在两腿分叉处原有两个钮扣,其中一个已脱落,线被扯断,但扯断多久则不易确定,另一个钮扣还扣紧。

琼的衣服叠得很整齐地放在离尸体12码远的几棵树根上,通过山坡的峡谷可以看到。衣服旁边的一些树干的低下部位有新近的撞擦痕,我想可能是滑行时鞋子撞擦成的,也许是在抵抗攻击或在搏斗时逃下坡时造成的。从放衣服地点有一条笔直的踩踏痕迹,终止于尸体所在处。如果她是沿着这一条踩成的路被追赶下来的,那她很可能是在这里摔倒或被打倒在地并被扼死。

大部分衣服整齐地脱下,说明她或是脱剩她的内衣作日光浴或是同意某种类型的性行为;但两腿分叉处的钮扣还扣紧又意味着这并不是普通的性交。不过可以肯定有某种粗暴的强有力的东西穿过。我发现两侧大腿有“指尖型”皮下出血,围绕阴道入口有七处以上肌肉出血,阴道顶端有一团阴毛,只能是由于手指或阴茎的插入才把它带到那里。阴毛的脱落是粗暴的性交动作的进一步证据。尸体被蛆吃得太厉害了,不能作精液检查,我也说不上在这次暴行之前她是否处女。

我作解剖时,伦敦警察厅刑事部探长纳波罗也在场,他早就怀疑这是一起凶杀案,但经三个月的细心调查以后,未能找到有足够的证据提出指控。在验尸官审问之后,这个案子被丢在一边。又是一件未破的凶杀案。

但琼的两个老姨母不肯罢休。他们雇了一个私人侦探,为她们作进一步的调查。由于他的发现,伦敦警察厅决定18个月以后重新调查。这时纳波罗已经退休,由探长斯邦纳接手这个案子。我认为他根本没有勇气去作这一工作——他早就认为线索太陈旧——他只是小心翼冀地处理整个案件和调查琼的生活。琼是一个很文静的姑娘,在伦敦或在约克郡都没有男朋友,而且在黄昏或周末很少出去。她曾在青年会招待所她的房间里开一个文静的茶会庆祝生日。斯邦纳查明白她是一个虔诚的信女,在她死前短时间,在信仰方面处于混乱状态。

斯邦纳没有征询过我的发现,这对于象他那样有声望的侦探,知道我的尸检报告的清楚的含义,却发生这样的疏忽是很令人惊奇的。更使人感到奇怪的是斯邦纳自己的结论:他说他认为琼既不是被强奸,也不是凶杀,而是独自躺在灌木林里,服安眠药自杀。

这是很荒谬的。尸体腐败得太厉害了,不能作出满意的分析。但从损伤的角度看来,她服用过量的安眠药的可能性是极微小的。尸解结果很清楚,她遭受性暴行且被掐扼。斯邦纳是一位大侦探,我对他十分尊敬,但为什么会忽略这一证据,仍然是一个谜。很可能他不来同我商量是因为不愿意让他的自杀理论接受检验,而我也只能想象他不愿承认失败。

这案子又一次被丢在一边。但琼的父亲仍然不肯罢休。在他的律师帮助下,他请求给予指控那个发现尸体的汤姆·斯特尔维尔一份秘密控告书。五个地方法官秘密地听取了指控斯特尔维尔的证据达两小时之久,然后发出一份指控他犯凶杀案的控告书。

这是85年来第一个这样的控告书。总检察长指示检察官在法庭公开提出这一案件,让斯特尔维尔为了两年前凶杀的责任出庭。听取证据持续四天。休会考虑以后,地方法官说:“我们仔细听取了摆在面前的证据,我们全体一致的意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对这个人的检举。”

起码有两个人“供认”杀死琼,结果浪费了警官很多时间来证实他们都是怪人。其中一个住在罗得西亚,发案后八年向地方警察供认。当琼被杀时他曾住在阿郎特尔村附近。伦敦警察厅的一位侦察长不能不加以审查:他的供词是明显地不真实的。另一个打电话给警察认罪,他是个新闻工作者,后来在《真实的侦探》杂志上发表了他的故事。警察邀他到办公室来,此人向警察作了详细的自白,承认那完全是捏造的。

这样的一种“供认”,在完全公开的凶杀案中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其动机无疑是在其无聊的生活中增添一点色彩:名字登在报纸上,也许还有上盖头罩、戴上手拷送进警车的照片。在我的案例中有另一个例子(1956年在哈福德郡),至少有三个“逐臭之夫“,在我到达离伦仅30英里路远的警察所以前已经“招供”。

那是另一个性犯罪案。郡刑事侦察局探长打电话来说:“大夫,我在处理一件性凶杀案,一个姑娘被抛进一条沟里,刚死不久。”

很清楚,她是被勒死的。能看见用领带围绕她的颈部紧勒的压痕,她的脸部涨得通红,上面布满了细小的窒息性出血点。她的裙子被弄皱,没有穿内裤。探长告诉我:“她是从一辆车上被抛下来的。发现她的那个男孩看见一个男人用她的大衣包裹者尸体,然后开车走了。”包括这个男孩在内,至少有八个人看见那个男人,然而却没有被抓住。一个男人居然能在别人看见的悄况下,抛下被他杀害的人,然后开车跑了。他的车号又被一个小学生记下来了,被描述得相当详细,而他却逃得无影无踪。这一点似乎是十分令人惊奇的。但却是真的。

狄安娜是个姑娘,她经常到一家公路旁咖啡馆。那天下午她在咖啡馆结识了一个男人,有人看见她大约在两个半钟头后进入他的汽车。90分钟后两个骑自行车的小学生看见他们在汽车后座紧紧地抱在一起。汽车开走几分钟后,费兹约安太太看见这个姑娘的脸已经歪了(很可能这时她已经死了)。这个男人还在一个拐弯处被一个农场工人看见,因为他不得不驾驶车子从他旁边过去。最后,另外三个小学生看见他开车朝下坡驶去。当时车的后门打开,这时是在下午3时过一点。其中一个男孩听见树叶飒飒声,他们都看见这个男人在沟里伏在某个东西上面,并用大衣(它是狄安娜秋天用的大衣)盖住它,然后进入汽车,高速开走。其中一个孩子,他准备学校毕业时去当侦探,记下车号为“SUU138”。唉呀!当探长追踪到这个车号时,证明是一辆三轮牛奶运输车。业余侦探的本领如此而已。有关这个男人的描述听起来是很令人满意的:“一个50至55岁的男人,体格结实,晒得黑黑的,样子象意大利人,戴一付角质框架的眼镜,灰色头发”等等。但却找不到人。

无论在现场或停尸室,从我的检查都不能提供进一步的帮助:姑娘衣服上或她手甲里面既没有脱落的毛发,也没有别的纤维。其颈和乳房上有两处凶残的咬痕,加比例尺照了相。但并无与之一致的牙齿。我十分希望能有,因为当时我正在开展使用这一较为现代化的侦察凶犯的线索:在英国,我第一个应用这个技术于一个案件。那是在梅得斯顿巡回审判一个名叫戈林奇的男人时,我将牙齿的模型与咬痕进行比较,成功地应用在法庭上。

哈福德郡这一案件使我们大家都恼火了:那么仔细地工作,警察辛勤地劳动——他们收集和核对了不少于四万份供词,检查了两万辆各种类型的汽车(凶手所使用的几乎可以肯定是载重两吨的罗佛牌汽车)。作了个人身份的调查,包括不明确的“可疑者”,在森林地带和住宅区搜索了多次,重新核查了几个月……全都没有结果。而开始时看起来是非常有希望的。一天下午在听了验尸官陪审团作的必然判决“被某个或某几个未明姓名的人所杀害”以后,这个案子由负责它的那个小组令人沮丧地放弃了。

如果说沟里发现的尸体,用首席检察官的话说是“刚死不久”的,另一个我同时进行处理的尸体——在伊平森林发现的就已经死了几个月而不是几小时的了。但它无疑是死后立即埋葬的,因为苍蝇还来不及停息。偏巧在那阴湿的森林土壤里,没有蛆虫,只有不多的几只甲虫,这使尸体得以很好保存。这对那些埋尸灭迹的人来说无疑是个莫大的“不幸”。虽然尸体发现于这一年的年尾(1955年10月29日),但死者却穿着夏装,花衬衫,白鞋,这些都证明原先的估计是正确的:她已经死了二、三个月时间。在我轻轻地挖掘尸体时,发现她的裤子挖掘尸体时看见一支荷兰制造的黄色铅笔,而去询问弗伦奇的警官们也注意到他的桌上有几支同样的铅笔!经过更详细的询问以后,他承认泰勒夫人是死于他安排的堕胎过程中。

他向警方承认:“这件事,我们一共有四个人。”一个是叫科尔伯特的姑娘,弗伦奇和她商量以后同意以40英磅价钱为条件,在巴雷思斯顿广场西一号作人工流产。手术由雷根夫人作,她的助手是以前的护士名叫威廉斯。第一次失败了。两天后做第二次,结果就死了。弗伦奇说他当时一直和科尔伯特小姐在卧室外等待,15分钟后,被叫进去。几分钟后科尔伯特小姐出来说泰勒夫人昏过去了,并叫弗伦奇去拿白兰地。当弗伦奇回来时,她们告诉他:“她已经死了!”他也吓昏了。当弗伦奇清醒过来,并饮了相当多的白兰地后,他们就讨论该怎么办。

按照弗伦奇的说法,当时想出三个主意:一个办法是把泰勒夫人的指纹印在灌洗器上,放进她自己的拎包裹,然后将她的尸体在夜里丢到闹街上,让车辆碾碎;第二个办法是将尸体丢进泰晤士河里让她腐烂掉;第三个办法这就是他们最后决定的办法,将她埋在伊平森林里,弗伦奇还浪漫地说:“我们经常一起在那里骑马,她很喜欢那块地方。”

他们抬着死尸下楼,穿过人行道,搬进一辆租来的汽车内,天黑以后驱车驶入伊平森林,在远离道路的一个地点,用汽车上的工具和手挖出一个坑,放进尸体,用土和碎树叶盖好,想让她腐烂掉。经过将近3个月后,他们以为大概安全了。但这时却有人进入森林,一眼瞥见灌木丛中的一只白鞋,就报告警察。子宫是尸体中最后腐败的器官之一。肥皂是消毒剂,能有效地防止微生物的生长。这两方面都有助于保存尸体。死后迅速埋葬也能推迟腐败。

对弗伦奇所供的其余三名妇女进行追踪并审问。她们全都大吃一惊,都承认参与堕胎,但否认泰勒夫人是死在那间房里。她们说泰勒夫人是自己走出街上去的。泰勒夫人死亡的方式完全排除了这个可能性。我肯定地对警方说:“她不可能走出去,她必定是在注空气进子宫后5至8分钟内死去的。”

四个人都被指控犯谋杀罪,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上被法官减为误杀罪,但弗伦奇仍然不服,他的辩护律师请来些证人证明他当时不在现场。他说弗伦奇的供述是警方逼供的。皇家律师毫无困难地出示弗伦奇在泰勒夫人死亡案件中的供词不可能由其他人所提供的,因为他在向警察招供时,我的尸体解剖还没有完成,报告也未送出。那支泄露秘密的铅笔使他无法摆脱这件案子。弗伦奇和其他三个妇女被判处三年徒刑。

1971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大清早我就被一阵电话铃声叫醒。

“先生,我是泽西岛的谢尔特警长,郡警察局长让我打电话给您。我们在海滩发现了一个姑娘尸体。先生,很抱歉打扰您了。”这是上午4时30分。“看来象是他杀。您能……?”

“警长,现在是涨潮还是退潮?”

“先生,现在涨潮。现场离潮水还有30码或40码,但半小时后就会淹没。我们已经拍下好多照片。”

“请莱富大夫立刻测量体内温度。”莱富大夫是我从前的一位学生,现任该岛警察医生。“我马上就来。”

我从希梭罗乘上午7时的飞机,40分钟后到达泽西岛。在谢尔特警长陪同下,我走下海堤的阶梯查看现场。

“有个流浪汉一早出来,在黎明的曙光中看见沙滩上躺着一具尸体,就马上跑到派出所报案。”谢尔特说。然后他给我看彩色照片,一整套可揭露犯罪过程的优秀照片。

姑娘的太阳眼镜、拎包和头巾放在海堤台阶脚下,血液沾在后墙上并流向沙滩积成血泊。两根头发粘在垂直的墙上。看来事件就在这里开始,她的头显然被撞在墙上。从这儿起有一条长拖痕拖到沙地,象是她被拖曳过。然后是三处被踢滚的四肢和头的压痕——后者带血,因为头皮受伤——一直延伸到尸体所躺的位置。尸体四肢伸开,脸朝上,腿分开。她的裙子、内裤及乳罩散乱丢在两旁,使身体几乎完全裸露。阴门有血。在她的双腿间的沙地上有二个痕迹,可能是男人的双膝压痕,在双脚之间也有许多痕迹,估计是足尖支撑所引起的。有二行足印走向(及离开)该处,其中一行似乎是流浪汉的。警察都铸了模型。

姑娘的体温,由莱富医生行肛探,为华氏97度。这是在野外,差不多是赤身裸体地躺在沙滩上的尸体温度:谅必是被扼颈致死,那些照片显示了原因。眼险及结膜大量细小出血点提示窒息,两侧颈部的指尖状皮下出血及指甲印痕——多在左颈,只有一个完整的在右颈——推测是用右手从前面扼掐。那位过细的警察医生已检查过阴门部有无异性毛发,作了阴道拭子,将她的手套入塑料袋内,用带子缚紧腕部,以备采取指甲屑。同样仔细、动作迅速的警察还在沙地上寻找过有无脱落的钮扣、烟蒂或从衣袋里掉出来的铅笔。

在验尸室我再作一次肛探,推断死亡时间是在发现尸体之前很短时间内。我还分别从阴道浅处和深部再次作了阴道拭子,采取了血和尿标本以作化验。“明天早晨我们将有结果。”我告诉警长。上午10时30分我做完尸体解剖,在乘2时30分的飞机回伦敦之前还来得及吃一餐午饭。

阴道拭子检见精液,血和尿标本未检见酒精及药物。这不是醉酒吵架,而是一件明显的强奸杀人案。警察很快就破了案。被害者的女朋友玛丽琳·德雷看见她在上午2时同一个波兰-美国血统的青年沿着海滨大道散步,那个青年叫韦尔奇,在一家旅馆的厨房工作。警察一开始讯问他,他就供认不讳。在泽西郡法庭经短时审讯后就判了罪。这是泽西警察的一次胜利。他们那么迅速地赶在潮水淹没之前就拍下现场的所有细节。后来,我给郡警察局长写了一封热情的表扬信。那些彩色照片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犯罪现场照片。它们能真实地反映警察医生所记录的细节,至今我在教学中还用来示教。这宗案件,如果仅仅请谢尔特警长给我看照片——我只要躺在床上——相信也一定能解决。

(伍新尧 郭景元)

17.利器

一个姑娘和她的未婚夫坐在一张长靠椅上,正在奚落她的妹妹对男朋友缺乏经验。她的妹妹坐在桌子对侧切面包,被她激怒了,挥起面包刀猛力掷过去。这个姑娘马上转过头去,但刀子却插入了她的脖子,在左耳后方。她的未婚夫立即将刀子拔出来,但姑娘晕倒了,大约40分钟后死了。这件事发生在肖雷奇。

刺入口看起来是如此细小,很难相信这是一个致命伤。但尸体解剖时我发现,刀刃已穿透颈静脉(引起小的空气栓塞)和第一、第二颈椎椎弓间的颈肌(切断了椎动脉和静脉),刺入颅底,刀尖一直到达脑干的正中。

显然,这是一个典型的刺创。外面看创口很小,而在微不足道的刺入口底下却有致命的损伤。这就是刺创的穿透特征,它使刺创变得非常危险。

另一个案件,是一次偶然的“刀伤”,结果同样致命。“如果这把刀子不在桌子上的话,我的丈夫是不会死的。”事件发生后玛格丽特·威廉斯呜咽地说。虽然没有对这件杀人案提出辩护,这一点无疑是真的。这个案件发生于1949年7月3日克拉根福特,一把澳大利亚猎刀刺死了皇家通讯兵团的中土梅杰·威廉斯,大家称他为斯里姆。他和玛格丽特一见钟情,但不幸得很,感情并不融洽。“他热恋着我,但我只不过是很喜欢他而没有爱他,”玛格丽特说,“其实当他要我和他结婚时,我正受到酒精的影响。”就好象许多姑娘都不会赞成的一样。但她补充说:“当我酒醒后,我认识到要同意和他结婚,我不好意思拒绝,因为我想以后会慢慢好的。”多么微妙的开端!

1949年4月,他们在苏格兰度假时结婚。男的35岁,女的21岁。玛格丽特呆在美国禁酒运动会。他们在克拉根福特的基督教女青年会结婚家庭旅馆里得到一间房子,一间卧室,他们住在那里,经受结婚的考验,可能许多婚姻经受得起这种考验。正如玛格丽特所说的,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不正常的。“当我同意和我丈夫结婚时,我告诉他,到我真正爱他之前我不会和他一起睡觉。他同意了。”他们没有多少争吵,她说:仅仅有一次在喝酒之后,当他“想和我同房”的时候。

他们的婚姻,结束得那么突然,持续时间不到三个月。7月9日,星期六,他们到克拉根福特附近的格兰德旅馆去过周末。旅馆举行盛会,他们两个喝得很多,但“那晚很友好”。第二天晚上就不同了。当时,他们在中士食堂里喝得更多。“我醉了,”玛格丽特说,“记不起怎样离开那里,也记不得如何回克拉根福特去。但我记得是斯里姆开的车。”汽车停下来,他们步行回住处。但突然小争吵开始了。她对他说“见鬼去吧!滚开!”他们分开了。玛格丽特碰到四个奥地利人,其中一个她认识,结果又一起去一家旅店喝酒。

当斯里姆来找她时,她正在喝酒、跳舞。斯里姆见到后大发雷霆,威胁说要叫宪兵。显然,如果她继续呆下去,就会发生一场公开的吵架,因而她来到门边。然后“两个士兵抓住我的臂膀扭到背后,赶我出去!”斯里姆说:“好!把她丢到车子上去。”可怜的玛格丽特就被毫不客气地扔到一辆大煤车车厢里去。“在我们回到住所之前,他们一直把我按在车厢板上,反绑着我的手。就是在推我上楼时仍然反绑着我的手臂……我的制服前面沾满了污秽的煤尘。”当斯里姆打开房门时,他们将玛格丽特推进去。但“我转过身用脚踢两个土兵中较矮小的那个。我还诅咒他们。”然后斯里姆把门关上,打她。“他以前从没打过我。”多么可怜!她穿起睡衣和——这很可能是最糟糕的决定——决定睡在沙发上……“因为他知道我不爱他。我这样做是对他在整个市镇上拖着我跑的一种惩罚。”

事情急转直下。斯里姆问她在开什么玩笑,她便告诉他。“我打算离开他”。斯里姆告诉我,我的母亲是婊子,他骂我是杂种。当然这又引起了一场争吵。”她转过身背对着他到沙发上去睡,但他抓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身来,打她耳光。“你就是喜欢自讨苦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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