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皎洁,星空明媚,范得禄乘着清凉的夜风飞翔在茶首市上空。
今晚真是生死一线啊!
居然连警察都出动了,那暴雨也似的弹幕里,范得禄感觉自已快要被撕裂了,幸好有邪神庇佑。
变身一般都会发生在凌晨两、三点左右,也就是那个人做梦的时候,清楚地知道自已在别人的梦中是什么形象,倒也是一种奇妙的体验。
他曾变过老太婆,变过狮子,变过《生化危机》中的暴君,变过臭虫,最惊险的一次是变成粪便!
那次他半夜突然感觉呼吸困难,仿佛五脏内腑都在融化,睁眼一看自已全身变成了巧克力色的粘稠物质,由于骨骼、肌肉失去了支撑力,内脏快速塌缩,他翻滚着从床上下来,一路拖着身体爬行到厨房,在地板上留下一道黄色的痕迹。
他从冰箱里抓了一把吸管塞进自已的喉咙里(其实变成粪便,器官的分界已经很模糊了),这才支撑起气管,勉强吸到空气,然后吃力地把冷冻室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自已滚了进去,在低温中才维持住形体不继续变形。
变回来之后,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倍感屈辱,那个王八蛋,平时对他那么客气,居然在梦里把自已想象成粪便!
那个王八蛋每天背地里骂他是狗,于是范得禄就变成了狗,天色一暗他就像听见午夜钟声的灰姑娘一样急忙回家,静候变化的发生,什么夜生活也没有,胆战心惊地维持着非人的模样直到天亮。
每当变成狗的时候,他的头脑会变得简单,情绪也更容易冲动,经常在天亮之后发现自已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他时常听见心中邪神的低语,在梦里能看见邪神从一滩粘稠得像墨似的封印中往外爬,他的梦是连续剧,梦里邪神不断挣脱封印,显露出它不可名状的身躯,伴随而来的就是他获得了“强化”!
自那以后,他的狗形态越来越强,他开始走出家门,在街头巷尾溜达,咬死那些叫春的野猫,把别的狗打得丢盔弃甲,接受母狗的跪舔,他成了小区中的狗王。
但他拒绝与母狗发生关系,这是范得禄作为一个人,最后的体面!
不久之前,范得禄发现自已变成了一只可以直立行走的奇行狗,他孔武有力,肌肉堪比澳州袋鼠,眼睛大得像铜铃,耳朵竖得像天线,可以飞檐走壁,皮糙肉厚,从三楼掉下来也不会受伤。
范得禄开心地跑上街,恰巧遇见一名夜跑少年,为了不让夜跑少年散布有关怪物的谣言,导致小区房价下降,进而损害连同范得禄在内的全体业主利益,范得禄只能喀嚓一口咬掉他的头,然后将尸体拖进花坛中享用。
原来人肉是这个味道,吃起来还不赖,只是夜跑少年出了太多汗,吃起来略咸,作为狗子来说,摄入太多盐分对肾脏不大好。
他开始喜欢上夜间的变身,力量使人沉醉,他在茶首的大街小巷游荡,并为自已制订了一项重要任务,杀掉那个诅咒他的王八蛋,恢复人身。
当狗虽爽,可他更希望披着温柔夜色到洗头房找小姐,或者去大排挡,爆炒海兔子配冰镇扎啤,喝到吐!
可惜变成狗人之后脑子不怎么好使,总是晕头转向,城市在他的狗眼中成了一座巨大的迷宫,误打误撞的深夜巡行中,啃掉了不少倒霉蛋的脑袋。
有一回一对情侣在公园里亲热,躲在树后面的范得禄看得眼热,于是就上去领了这份狗粮……还是女孩子的味道好吃。
回忆到此为止……
范得禄突然感觉身体在变沉,心想糟糕,那个王八蛋要醒过来了,他努力挥动翅膀,手臂的膜翼正在快速缩小。
下面是一片绿化带,范得禄心说不要不要不要,他可不想像汤姆一样裆劈大树。
好在前方出现了一条波光粼粼的光带,在茶首出生长大的人不会不认识环绕全城的瓯河。
哦,瓯河,我要讴歌你!
借着俯冲的力量,他扑通一声落入冰冷的河水。
范得禄使劲地刨水让身体浮起来,刨着刨着突然想起自已没有学过游泳,这熟练的刨水动作是怎么回事?
原来是当狗当久了,连狗刨都顺带学会了,哈哈,倒也方便。
划了一会,范得禄总算摸到了河滩,他浑身光溜溜地钻出来,河水刺激得身上的伤口很疼,不过那些子弹没有残留在身上,可能是随着变身一起消失了。
秋季的河滩野草都已枯萎,范得禄跪在上面,长长喘息,为逃出生天庆幸,随即又开始担忧自已这个样子要怎么回家!
“啊!啊!啊!”
一阵可疑的叫声从前方传来,范得禄猫着腰跑过去,坡状河堤是最好的掩护,他匍匐在上面,慢慢露出眼睛观瞧。
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红色福特车,汽车尾部一名女子正按着一个男人的脑袋,女人站着,男人跪着,很容易引人暇想的身位。
伴随一阵触电似的抽搐,男人倒在地上,范得禄看见那是一张苍老的脸,满脸褶子,一头稀疏白发,黝黑的皮肤上是一块块显眼的老年斑。
但他穿的衣服却十分年轻,一件红色polo衫,发白的牛仔裤加运动鞋。
随即,范得禄意识到这人已经咽气了,因为那“老人”大睁着眼睛,沙子进到了眼球里,却连眨都不带眨一下的。
“哇!”
范得禄下意识地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叫,居然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目击到了杀人!
他得赶紧离开,还是钻回河里去吧!
一个蓝色的东西从天而降,落在他面前挡住去路,那是一个身着蓝色连衣裙的女人,左手横在腰间,右手支在左手上,托着腮,歪着脑袋打量范得禄。
这妹子正是刚刚杀人的凶手!
范得禄的姿势实在太猥琐了,两手朝后撑着斜堤,身上一丝不挂,宛若一个在搞奇怪健身项目的变态。
二人静静对视,妹子长得真美,她很年轻,一张瓜子脸细嫩红润,皮肤富有光泽,身材纤细玲珑,一头长发披撒在可堪盈握的香肩上,丹凤眼中透着邪魅的光芒,眼角的泪痣更是点睛之笔。
范得禄心想,上帝创造这位尤物的那天,一定心情极好吧!
反观范得禄,一张如同蒸坏的包子的中年大叔的脸,曾经锻炼过后来塌下来的胸肌,臃肿的肚皮,腰部掩饰不住的赘肉,在这样的美少女面前,他产生了一种自惭形秽的自卑感。
妹子缓缓伸出一只玉箸般的手指,指着范得禄的胸口,“你也有那个?”
范得禄愣了一下,这才注意到妹子的手,她的右手像戴着一副镂空的手套,仔细看,原来整个手部被一个纹身所覆盖,他从未见过这种款式的纹身。
当初那位神秘的纹身师不是说过,纹身根据其生效方式,只会纹在四个部位——前胸、手臂、后背、后腰。
范得禄不想在另一个凶手面前太过露怯,微微一笑,用大拇指指指身后的尸体,“这是第几个呀美女?”
妹子伸出五根手指,范得禄故作淡定地笑笑:“我是你的两倍。”
“可是你看上去,好像刚刚被人揍过一顿的贼!”
“小姑娘,永远不要轻视成熟的中年人!”
范得禄站起来,朝尸体走去,凑近一看,尸体干缩得就像一具木乃伊。
他从尸体身上掏烟的时候掏到一张身份证,看看身份证又看看死者,范得禄陡然明白,死者并不是一个老人,而是被吸走了什么才变成这样的。
也就是说,这妹子的纹身能吸取别人的精华?
似乎挺可怕的呢!
范得禄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点上根烟,畅快地呼出一口,扭头看见妹子跟了过来,站在旁边打量他,似乎在衡量要不要杀掉这个裸男灭口。
抽了几口,范得禄将烟熄灭在地上,然后开始扒尸体的衣服。
全套衣服扒下来,穿在自已身上,对着倒车镜整理一下头发,感觉自信多了。
一扭头,妹子像鬼魅一样出现在他旁边,眼神越发冷漠,二人之间那种微妙的紧张感,就像在荒野中,一头雄狼遇见一只母狮,两个捕食者在相互试探,可是母狮刚刚吃饱,而雄狼是负伤状态。
对视了几秒,范得禄率先打破沉默,“谁给你的纹身?”
“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那位纹身师姓何。”
“我也是!”
“哈哈,幸会!”范得禄大笑着伸出一只手。
妹子不为所动,抱着双手警告他:“你今晚没有遇见我。”
“你今晚也没有遇见我。”
“你可以滚了!”
“那咱们后会有期!”范得禄笑笑,走出几步,心里有些不甘,回头提议说:“难得有这样的缘份,要不我们加个微信吧?”
“滚!!!”
于是范得禄头也不敢回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