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让一个旁观者站到古冢近处,他就会了解到那些人全是附近村庄里的男人和少年。每个人都挑了四捆沉沉的荆棘柴火,走上古冢。一根长木棍压在肩头,两头削得尖尖的,很容易地插进柴火,前面两捆,后面两捆。他们从山后面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过来,那儿长的几乎全是荆棘,格外茂密。
这种挑担方法让荆棘把整个人都裹了起来,因此,在没有把担子卸下来之前,每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丛长了两条腿的灌木。他们排成一列纵队行进,像是赶路的羊群,也就是说,强壮的走在前头,弱小的跟在后头。
他们把柴捆放到一起,在古冢顶上堆起一个周围有三十英尺的荆棘金字塔。方圆许多英里内都把这古冢叫做“黑冢”。现在,一些人在忙着找火柴,拣最干的荆棘枝条。另外一些人在松解捆绑柴火的藤条。还有一些人趁大家忙着干活的当口,站在高处,举目眺望山下那几乎已隐没在夜色里的广袤原野。在荒原的山谷里,平时无论什么时候,除了荒原的荒野地面,看不见别的东西。但站到古冢上面,视野要宽广得多,荒原以外的许多地方也尽收眼底。原野的面目,现在虽然看不见,但整个景致能让人有一种广漠遥远的混饨感觉。
那些男人和少年堆柴垛的时候,远方昏暗的夜色里生出了变化。一团团、一簇簇的红色火光,陆陆续续点燃起来,星星点点散落在四周原野上。它们是别的教区和村庄举行同样的纪念活动点燃起来的篝火。有的因为距离很远,浓浓夜色中的篝火向四周辐射出一束束麦秆似的淡色光芒,构成扇子形状。有的就在附近,火烧得很大,在苍茫昏暗中亮出一片血红,像是黑色兽皮上的伤口。还有的好像是酒神的祭司一样,扬着醉意醺醺的红脸,披头散发。这些篝火把低垂的浮云染上一层色彩,照亮了云朵中的空隙,使它们好像成了一只只烫人的铁锅。整个境内的篝火,大概能数上有三十个。这时候原野上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人们凭着篝火的角度和方向,仍能辨认出每一处的地点,就好比是看不见时钟表面上的数字,但仍能说出是几点钟来一样。
黑冢上第一条火龙冲天而起,所有观望远方篝火的人都把眼睛转到自己烧起来的大火。这时候,有不少男男女女加入到人群中来,大家围成一个圈。旺旺的火焰,金光四射,照在圈子最里边的人身上。活泼的火光甚至照射到四周黑暗的草地,一直到看不见古冢斜坡的地方才暗淡下来。火光下,古冢看上去像是圆球的一个部分,跟刚刚垒起来时一样地完美。就连一条挖过上的小沟也还保存在那儿。犁铧从来没有翻动过这片顽土的一寸土壤。荒原在农民那里是贫瘠,在历史学家那里却是富饶。因为没有人耕耘过,所以也没有人破坏过。
点篝火的人仿佛是站在世界明亮的高处,那儿跟下面的一片黑暗分离开来,独立存在。这时候,因为大家的眼睛已适应了熊熊大火,火光照耀不到的深处,什么也看不见;山下的荒原成为一个广大的深渊,不再是他们站立的那块地方的延伸。诚然,柴垛上偶尔会窜出一条猛烈的火焰,射出的光芒,像是军队的传令官,沿着斜坡,来到远处的树丛、水塘或者白沙地上,使这些地方也亮堂起来,然后继续往前,直到一切又都消失在黑暗之中。此时此刻,下面整个混沌现象,成了那位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但丁幻想中站在悬崖边上看到的灵薄狱。空谷中风声呜咽,就好像是那些悬在地狱里“品格高贵的灵魂”发出的抱怨和请求的声音。
这些男人和少年仿佛是突然回到远古时代,拿回来这块地方从前很普通的一段时光和一个事件。最初不列颠人在山顶上点燃柴垛焚烧尸体,灰烬如新,一点没动地埋在他们脚下的古冢里面。很早以前火葬柴垛的火焰,和现在的篝火一样,曾照耀到山下的低地。后来人们过托尔节和沃登节,就到这个地方来烧火,也兴盛过一个时期。说真的,大家都很清楚,荒原居民点燃的篝火,是古时候德鲁伊特祭礼或撤克逊仪式的遗风,而不是民众对“火药阴谋” 表示感情的产物。
此外,严冬降临,自然界里到处响起了宵禁的钟声,点燃篝火也是人类本能的反抗行为。一年一度的冬季,要执行把冷风凄雨、晦冥昏暗、愁苦死亡带到世间的命令。人们点燃篝火,表明了一种自发的、普罗米修斯型的叛逆性。混饨黑暗来临,地球上被禁锢的诸神说:“要有光。”
明亮的火光和乌黑的阴影,竞相投射在四周人群的脸上和衣服上,使他们的面部和身形,都像丢勒用浓墨重彩勾勒出来的一样。但是要发现每一张脸上固定不变的道德表情,却是不可能。因为那灵巧的火焰,在周围空气中时而高升,时而摇晃,时而下落,一片片阴影、一点点光斑,在那群人脸上不停地变换着形状和位置。一切都不稳定:如树叶随风颤动,像闪电转瞬即逝。幽暗的眼眶,像是长在一具骷髅上,深不可测,突然,变成了耀眼夺目的洞穴。瘦长的下巴,深深凹陷,随后又闪闪发光。条条皱纹,显得像是深壑狭沟,光线一变,一切夷为平地。鼻孔是黑洞洞的深井。上了年纪的人脖子上暴起的青筋是镀金装饰线条。本来没有光泽的东西都上了一层釉;本来闪光的东西,如其中一人携带的砍柴钩刀的刀尖,像是玻璃一样光滑透明。每个人的眼珠子都像小小的红灯笼似的。本来天生奇特的东西,现在变得怪诞;本来怪诞的东西,现在变得超自然。一切都到了极点。
一位老人跟其他人一样,被腾空升起的火焰吸引到了山上。火光照映下,他的脸不单单是一个鼻子和一个下巴,本来一副枯槁模样,变得很有生气。老人悠然自得,站在篝火旁烤火。他手里拿了一根木棍,把散在四周的柴禾,拨弄到大火里面。他的两眼盯着那柴垛,偶尔也抬起头来,看看火焰升得有多高,或顺着飞溅出来的火花,看它们消失到黑暗之中。火势熊熊,暖意融融,好像把老人振奋起来。他很快就乐滋滋地,拄着手杖,一个人跳起米奴哀舞,马甲下面挂的一串铜戳子,仿佛是钟摆一样,明晃晃地来回摆动。他还开始唱起歌来,嗓音像是飞进烟囱通道里的蜜蜂:
国王叫贵族全退下,二三两两都走光; “典礼大臣,我要去听王后忏悔你跟我一同前往。” 典礼大臣连忙跪下, “谢王恩浩荡,无论王后说什么,王上不要把她伤。”
老人气喘吁吁,没能把歌唱下去,这引起了一个中年人的注意。他站得笔直,月牙形的嘴,本来容易让人产生欢笑的印象,因此,他嘴角收得紧紧的,好像是要排除任何的笑意。
“坎特尔大爷,这歌不错,但恐怕不是像你这把年纪的人那副老嗓子所能唱的。” 他对满脸皱纹的歌舞者说道。“大爷,你是想再回到十八岁去,回到你刚刚开始学唱这首歌的年龄?”
“你说什么来着?”坎特尔大爷停止了跳舞。
“我说,你是想返老还童吗?你那破风箱已经有洞,漏风了。”
“可我的功底还不错吧。如果我不能这样哼几声,那真要老得不像样子了。蒂莫西,你说是吗?”
“山下静女酒店里那一对新婚夫妻怎么样了?”那人指着沿远处公路方向一点暗淡的亮光,询问道。不过那亮光位于红土贩子这时正坐着休息的地方相当东的一面。“他们目前的状况,你应该知道,因为你挺体谅人的。”
“但有点儿浪荡,是吧?这我也承认。坎特尔老爷于,是个浪荡子,要不然就什么都不是。费尔韦老乡亲,这是过分快活的一点小毛病,年纪大了就能治好吧?”
“听说那一对新人是今晚回家。现在这个时候,他们一定到家了。还有别的什么事?”
“那我们下一步要做的事,我想,就是上他们家给他们道喜去。”
“嘿,我可不去。”
“不去?我想我们一定得去。我是一定要去的。哪家有热闹事儿,我总是第一个到场。我不去,那就不是坎特尔老爷子了:——
你穿一件修士黑袍,我也穿一件修士黑袍,我俩扮作托钵僧,去见埃莉诺王后。
“昨天晚上我见到新娘子的伯母约布赖特太太了。她告诉我,儿子克林圣诞节要回家。我觉得那小伙子真是聪明——嘿,我要是有他那么个脑袋瓜,就好了。接着我就用大家都知道的乐哈哈的腔调跟她说话。她一听,就说我了:‘看你模样,像个上了年纪让人敬重的人,竟然说这样的蠢话!’——她就是这样说我的。她说什么,我并不在乎。如果我在乎,那我该死。我当时就对她说,‘如果我在乎,那我该死。’我这么一说,就把她给压住了。”
“我倒以为是她把你给压住了,”费尔韦说道。
“不,”坎特尔大爷的脸稍稍往下一沉。“我还不至于这么差劲吧?”
“看起来挺差劲的。但是,克林是不是为了这次结婚,赶在圣诞节回家——现在他家里就母亲孤零零一个人,他是不是回来作些安排?”
“没错,没错——正是这样。不过,蒂莫西,你听我讲,”坎特尔大爷认真地说,“大家都知道,我这个人喜欢开玩笑,但我认真起来,是很体谅人的。我现在很认真。我能给你介绍他们俩的好多情况。今天早上六点,他们俩就上乡里去办这事了,自打那时起,还没有见到两个人的踪影。但我料想,他们俩—一我是说夫妻下午已经回到家里。蒂莫西,我这样说话,不是很像个样子吗?约布赖特大太是不是错怪我了?”
“你很像个样子。约布赖特太太去年秋天排命反对这门亲事。我不知道他们俩后来还是在一起。汉弗莱,你知不知道闹过以后又和好,已有多久了?”
“有多久了?”坎特尔大爷也转向汉弗莱,敏捷地问道。“我也想知道。”
“那是她伯母回心转意,说她可以嫁给他以后的事了。”汉弗莱答道,他的双眼一直盯着篝火。他是个表情严肃的青年人,手持一把砍柴勾刀,戴一副割荆棘的皮手套,因为要在地里于活,腿上裹着鼓鼓的绑腿,像是非利士人的铜护膝。 “我猜想,他们跑到别的教区去举行婚礼,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你们看,当初约布赖特太太并不同意这门亲事,闹了一场。现在如果还是在她的教区大张旗鼓举行婚礼,好像她从来没有反对过一样,就会让老太太显得难堪了。”
“一点不错——让老太太显得难堪了。并且事情成了现在的样子,如果那样做是很不好的。当然,我这只是猜想而已,”坎特尔大爷说道,努力保持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和态度。
“嘿,那天我在教堂里,这可是很稀奇的。”费尔韦说道。
“如果不稀奇,你叫我傻瓜好了。”坎特尔大爷用力说道。“我今年还没去过教堂。现在冬天来了,我想我不会去。”
“我已三年没去教堂了,”汉弗莱说。“一到星期天,我就想睡觉;路又那么远。再说,即使去了教堂,被选中上天堂的机会少得可怜,有那么多的人都上不去。因此,我干脆就呆在家里不出门。”
“那天我不仅碰巧在教堂里,”费尔韦又用力说道,“我还和约布赖特太太坐在同一排长椅上。尽管你们看不出来,她一讲话,我身上就发冷。不错,这事有点怪,但她真的让我觉得冷,因为我就坐在她身旁。”费尔韦扫了一眼围上来听他说话的人,为了表示他并非言过其实,把嘴角收得更紧了。
“在教堂那种地方发生什么事,可不是闹着玩的,”站在他身后的一个女人说道。
“牧师说:‘你们要当众说出来,’” 费尔韦继续道。“牧师话音刚落,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女人就站立起来——还碰了我一下。我对自己说:‘嘿,如果不是约布赖特太太站起来,那就见鬼了。’不错,乡亲们,当时我虽然是在神圣的教堂里,但我确实是这么说的。在大伙面前诅咒,我心里不安,请这儿的女人不要计较。不过,我原来怎么说,就怎么说。要是不承认,那就撒谎了。”
“是这样的,费尔韦老乡亲。”
“‘如果不是约布赖特太太站起来,那就见鬼了,’我说道,”费尔韦重复了一遍。在说“见鬼了”的时候,他脸上仍然是先前那种不带感情的严肃神色,这是要证明,他重复诅咒,完全是出于一种客观必要,而不是自己喜欢。“接着我就听到约布赖特太太说:‘我对结婚公告有异议。’牧师听了这话,就像拉家常似的对她说:‘做完礼拜后我再找你谈。’——不错,他顿时就变得跟你我一样,一点也不神圣了。——啊,她的脸色真是苍白!或许你们还记得教堂里面那个士兵雕像吧 ——那个盘腿而坐、鼻子让小学生砸掉的士兵雕像?嘿,约布赖特太太说‘我对结婚公告有异议’时的脸色,跟那士兵的一个样。”
在旁听讲的人轻轻地咳嗽着,并且朝篝火里扔了几束荆棘杆。他们这样做,倒不是因为客观上的迫切需要,而是因为他们可以有时间来认真思考这个事件的道德含义。
“我确信,听说不让他们结婚,我当时感到很开心,就像有人送给我六个便士一样,”一个女人认真地说道。她的名字叫奥莉·道登,靠编石南扫帚过活。她这个人的性格,无论是对仇人,还是对朋友,都是客客气气。让她在世上活着,她对所有的人充满感激之情。
“但现在这姑娘还是嫁给他了,”汉弗莱说。
“事后,约布赖特太太改变了态度,基本同意了,”费尔韦带着不理会别人的神情,继续他的讲述,表示出他这番话不是对汉弗莱的附和,而是自己一个人琢磨的结果。
“就算他们觉得面子上下不来,我也看不出他们为什么就不能在这儿办婚事,” 一个身板宽广肥胖的女人说。她只要一弯腰或一转身,胸衣就跟鞋子一样,会发出嘎吱的声响。“每隔一些日子,乡亲们就应该聚到一起,热闹一下。结婚啦,过节啦,都要乐一下才是。我不喜欢背着人偷偷行事。”
“喔,你可能不相信,我这个人还就不喜欢婚事办得太热闹,”蒂莫西·费尔韦说道。他又朝周围的人扫了一眼。“说实话,托玛沁·约布赖特与韦狄老乡亲不声不响地把事办了,我对此一点责怪也没有。在家里办喜事,意味着一个钟点接着一个钟点地跳五对舞或六对舞。这对一个年过四十的男人来说,他的两条腿可受不了。”
“这话不假。在女方家里,你很难拒绝不跟大伙一起跳舞。你心里明白,你不能是白吃,人家指望你有好好的表现。”
“过圣诞节时,非得要跳舞,因为一年就那么一次;结婚时,非得要跳舞,因为一辈子就那么一次。人们给第一个或第二个男孩命名的时候,也要偷着转它一两圈。这还不是给你得唱的那些歌儿命名……就我而言,丧事办得丰盛,我同样喜欢。丧事有好吃的,好喝的,跟其它聚会一样,甚至还要更好些。并且,你只要对死人生前的待人处世发发议论,不必把时间花在一个人去跳角笛舞,把两腿累成两段僵硬的木桩。”
“我想,如果办丧事也跳舞,十个人中九个人会觉得太过分的,”坎特尔大爷表示了他的想法。
“只有在这种聚会上,老成持重的人酒过三巡后,能感到放心。”
“我不明白,像托玛沁·约布赖特这样一个文文静静、贵妇人似的姑娘,肯把婚事办得这么简陋,”苏珊·南萨奇说道。苏珊就是那个胖女人,她对原先的话题更感兴趣。“这连最最穷的人家都不如。至于那个男人,虽然有人说他长得帅,我可不太喜欢。”
“说句公道话,就他本人来说,他也算得上是个聪明伶俐、有学问的人——克林·约布赖特笨到哪里。他受那么多教育,不是为了来当静女酒店老板的。我们都晓得,他本来是学工程师的,但是他把机会给废了,所以才来开酒店谋生。他念那么多书,根本没派上用场。”
“这是常有的事,”那个编扫帚的奥莉说。“不过,勤奋努力,获得成功的人也有的是。过去连那个把灵魂从地狱里拯救出来的圈都画不圆的人,现在写自己的名字,笔一点儿不抖,往往是一字不改:我怎么说呢?——身体还几乎不碰桌子,悬着胳膊写字。”
“的确如此,现在这个世界,变得这么有教养,真是了不得,”汉弗莱说。
“一八○四年,我还没在义勇军里当兵那阵子,”坎特尔大爷快活地插嘴道,“我跟你们当中最普通的人一样,不懂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可现在,他妈的,我干哪样不行啊?”
“毫无疑问,”费尔韦说,“如果返老还童,再跟一个女人结婚,像韦狄和托玛沁那样,你能在结婚登记本上签自己的名字。汉弗莱还做不到这一点,他那点学问,跟他老爹一样。啊,汉弗莱,我记得很清楚,我结婚时,在登记本上签名,看见你老爹在本子上画的字直朝我瞪眼。他和你妈正好是在我们前面结的婚。你老爹画的十字,双臂伸开,就像是个大草人似的,站在那里吓唬鸟儿。那个黑黑的十宇,真吓人!——跟你老爹一副模样!那个时候,我要行结婚礼,要搀着身边的女人,加上杰克·常雷和一群小伙子在教堂窗外朝我直咧嘴,把我热得像在三伏天一样。可看见那个十字,我的老天!我还是忍不住要笑。不过一会儿,我就变得经不起一根麦秆碰一下似的,因为我想起,你爹和你妈结婚前只吵过一次嘴,成了夫妻以后,已吵过二十多次了。我觉得自己是第二个傻瓜,在往同样的乱子里钻……咳——那一天可也真是的!”
“韦狄比托玛沁·约布赖特大好多岁。她也是一个很漂亮的姑娘。一个年纪轻轻、又有房子的女人,不要自己的家去嫁像他那样的男人,真是太傻。”
说这话的人是个挖草皮的,他刚刚加入到这一群人中间来。他肩上扛了一把挖草皮用的宽铁锹,鸡心形状,很独特;锹边精心磨过,在火光中闪闪发亮,像是一张银弓。
“如果让他提亲,准有一百个姑娘要嫁他,”那个胖女人说。
“乡亲们,是否听说过有那种没有任何女人肯嫁的男人?”汉弗莱问道。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挖草皮的说。
“我也从来没听说过,”另一个人说道。
“我也从来没有,”坎特尔大爷说道。
“嘿,我倒听人说过有这种男人,”蒂莫西·费尔韦一边说,一边把他的一条腿站稳。“我听人说过有这种男人。但是,大家请注意,我也只听说过一次,”他用力大声清了清嗓子,仿佛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不要因为嗓音低沉而让人家产生误会。“没错,我听说过有这种男人,”他说道。
“费尔韦先生,这可怜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可怕模样?”挖草皮的问道。
“啊,他既不聋,又不哑,也不瞎。他什么模样,我不讲。”
“我们这地方的人认识他吗?”奥莉·道登问。
“没什么人认识,”蒂莫西道,“但我不说出他的姓名……来,年轻人,把火烧得旺旺的。”
“克里斯琴·坎特尔,你牙齿怎么一直在打架?”篝火对面烟雾阴影里,一个男孩问道:“克里斯琴,你冷吗?”
只听见一个很细的声音答道:“不冷,一点也不冷。”
“克里斯琴,到前面来,露个面。我不知道原来你也在这里,”费尔韦脸上显出同情的神色,朝对面那个地方望去。
费尔韦这么一请后,走出一个人来。他步履蹒跚,头发像芦苇,肩膀很窄,手腕和脚踝的大部分都露在衣服外面。他自己只挪了一两步,被身边的人往前推了五六步。他是坎特尔大爷的小儿子。
“克里斯琴,你为什么哆嗦?”
“我就是那个人。”
“什么人?”
“没有女人肯嫁的男人。”
“你是那个人,真见鬼了!”蒂莫西·费尔韦说道,一边睁大双眼,把克里斯琴上上下下打量个够。坎特尔大爷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好像是老母鸡看它孵出来的小鸭子一样。
“是的,我就是那个人,这让我感到害怕,”克里斯琴道。“你说,我会不会给毁了?我总是说,我不在乎,赌咒发誓说,我不在乎,虽然我一直是非常在乎的。”
“嘿,真要命,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怪事了,”费尔韦说。“我讲的并不是你呀。假如是那样的话,就还有一个人!克里斯琴,你为什么把你的不幸说出来呢?”
“我想即便以前不是,以后也会是的。我没办法,不是吗?”他转向人们,一副痛苦的样子,两眼瞪得圆圆的,周围是一圈圈皱纹,像是枪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