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海外名作 > 《政治学》作者:[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译者:吴寿彭【完结】 > 政治学.txt

①参看柏拉图《法律篇》787B;又伊索格拉底:《元老院辩》第21节。.2

;米利都参政院的普吕坦尼可以凭借这个职位建立僭主政体,他具有重大权力,并由一人久任,所以译为“主政官”。

③《雅典政制》二十三,公元前第六世纪,梭伦法制颁行以后不久,雅典人分为三派,滨海派主张温和的平民政体,平原派主张寡头统治,山岳派(或译高地派)

,就是由庇雪斯特拉托领导的一派,主张极端的平民政体。

庇雪斯特拉托以平民领袖的地位,在三十三年(公元前560—527)间三次当僭主,其事详见《希罗多德》i59等章和《雅典政制》十三至十七章。

-- 292

政 治 学572

尼在溪边碰见大地主放牧在自己的田园之外的大群牛羊,便把它们全部屠宰,后来就做了梅加拉的僭主①。在叙拉古,狄欧尼修的终久建立僭政,开始于对达夫那俄②及其它富室的指责;由于这样的敌视有产之家,平民群众就信奉他为一位道地的民主主义者了。

政治的变改也可沿着传统的“平民政体的祖制”

③进行,而革新为最近代的形式。现在,公职既全部经由民选,并完全没有财产资格的限制,而且所有平民都一律享有选举权,于

①色阿季尼为梅加拉公元前第七世纪下半叶僭主;此节所述事迹不见于它书。

②西西里在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屡被迦太基攻掠。

达夫那俄为阿格里根顿(Agrigentum)

守城将军,战败,城市为迦太基人所陷。

狄欧尼修为雇佣军队统领;雇佣军多募自佣工、贫农和逃亡奴隶。狄欧尼修乘诸将战败,在公民大会中指责他们的过失,罢免达夫那俄,并代他为将军。在僭立后,达夫那俄为反对僭政的富室寡头派领袖之一,被狄欧尼修所杀。其事详见于《狄奥多洛》xi86—96。

③“平民政体的祖制”指梭伦所建雅典政体,先见于卷二章十二38。

“[平民政体的]最近代形式”

,即卷四章六41所称“第四种形式”。公元前404年,斯巴达军屡败雅典海陆军,鲍桑尼亚斯引兵围雅典,雅典求和。和约载明废除极端民主制度,恢复“祖制”。雅典各党派后来对“祖制”各作不同解释,或以公元前第六世纪初所行梭伦法为祖制,或以公元前第五世纪初(490—480)内讧后色弥斯托克里(Themistocles)所行政体为祖制。

平民派称述色弥斯托克里的“祖制”

,力求维持平民最高权威。贵要阶级两派中,色拉米尼(Thera-menes)领导的温和中间派称述梭伦的“祖制”

,希图恢复中产阶级为主的政体。

极端寡头派凭斯巴达武力的帮助,树立了“三十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04年)

,并杀死色拉米尼,压制了中间派。但流亡和领兵在外的平民派不久(公元前403年)就回来驱除寡头极端派恢复了平民政体。此后相继七十余年,直至亚里士多德著此书时,雅典人就生活在所谓“最近代的”民主形式中。

-- 293

672政 治 学

是竞求公职的人们就得摆出平民英雄(演讲家)的姿态以谄谀群众,事势所趋,平民的权威就往往被高捧到法律的权威之上。如果要防杜这种后果,或至少要遏止这种趋向的过度发展,应该把选举权分配给各个部族,不让全体平民合起来进行选举。

平民政体各次政变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些。

章六  就寡头政体而言,造成政变(革命)有两个特别显著的途径。

(1)第一个途径是执政者虐待平民群众。于是群众便乐于信从任何对抗执政的首领,这种首领要是出于当权阶级之中,尤其容易受到群众的拥戴。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就是这样[以寡头派而为平民首领,推翻了寡头政体],后来造成全岛的专制统治而由自己当了僭主①。内讧的起因于执政团体以外的反对(叛变)者可以有几种不同的方式。有时一个寡头政体就被毁损于摈弃在公职之外的诸富室。倘使公务操纵在极少数人的手中,这样的政变就会发生;在马撒里亚、在伊斯特罗、在赫拉克里亚②以及其它城邦都曾有过

①纳克索斯岛的吕格达密事迹,见《希罗多德》i61、64和亚氏《经济》卷二、《残篇》五一七(这一残篇,即《纳克索斯政制》,今已失去全文)。吕格达密起初凭借平民势力倾覆原有政体,改建民主政体,后又凭借雅典庇雪斯特拉托的帮助,再变而成专制统治。

②马撒里亚,即今法国的马赛,为公元前第七世纪希腊移民所拓殖。今多瑙河下游古称伊斯得罗河,伊斯得罗城在河南岸。这里当指伊斯得罗城,为米利都人所开拓。赫拉克里亚在黑海南岸。三城均属当时所谓“希腊世界”的外围殖民城市。

-- 294

政 治 学772

这样的事情。在所有这些寡头政体内,凡得不到官职的人就总是吵吵闹闹,直到他们也分享了权位才罢休,起先是各家的长子们,以后是少子们也一起从政——这里须有所说明:有些国家里的制度,父子不得同时担任官职,有些则兄弟不得同时任官。末后,马撒里亚的寡头政体转变成类似共和的一种制度①;在伊斯特罗,则终于更改为平民政体;在赫位克里亚原由少数人把持的寡头统治,开放了政权,把议事团体扩大到六百人之多。又,在克尼杜,那里的寡头政体也曾经有过变革,但这一内讧起先发生于贵要阶级的内部。那里订有严格的规定——我们方才已经有所说明——要是父亲已任官,儿子们就不得再行授职,如果一家有几个兄弟,只许长兄选入公共职司;因此邦内贵要,只少数能受任公职。当他们在官和无职的人之间自相争攘时,平民乘机起事,并从贵要阶级中找到了一个首领,这个首领就领导平民推翻了陷于分裂的寡头政体——分裂就必然归于衰亡。类似的事变也曾发生于埃吕司勒。这个城邦在古代,由巴西琉族②按照寡头政制治理,巴西琉族为政谨慎,治理良好;但平民不满意权

①参看卷六章七29—32。

迪坦贝格:《希腊碑志集》第200号记马撒里亚以六百世族公民(timuchi)的议事会为治权机构,其人须三代为公民,并本身已有子嗣。

迪坦贝格考定该碑文所记为公元前196年事,后于亚氏著书时百数十年。

其它两例今亦不能详悉。

②“巴西琉”族()当为古代诸王(“巴西琉”)的后裔,犹如中国以“王”为姓氏。巴西琉族亦见于以弗所(《斯特累波》633页)和启沃岛。参看篇伯斐尔:《雅典氏族谱》(Toepfer,Atische

Genealogie)240页。

-- 295

872政 治 学

力被少数人所操纵,终于颠覆旧制,改行民治①。

(2)第二个途径是执政团体间的自相倾轧。他们但求压制异己,便不惜装扮成平民英雄的姿态,实际上终于捣毁了自己的政体。这种寡头派讲演家的内讧有两式。一是在统治者团体以内施展他“平民英雄”的伎俩。这种团体,人数虽属有限,在其中当作英雄(讲演家)也未尝不可:在雅典“三十人年代”中,嘉里克利及其从者就老是讨好那“三十人”

,以博取他们的拥护,发展自己的权力;在“四百人年代”中,茀吕尼科及其从者的行径也正相仿佛②。另一式是寡头人物在平民群众面前表演这样的角色。

这可举拉利撒为例,那里的内务职司(警备官员③)出于民选,他们都得学习吹嘘,讨好群众。实际上,在一切寡头

①寡头政体发生革命或政变的两条途径:其一,反政府势力发生在统治者以外,这条途径又分为二,(甲)统治阶级中不当权的人物发动变革1—12;(乙)

不当权的显贵掀起内讧,平民乘机推翻寡头统治,或平民直接推翻寡头统治12—22。

末一例,统治者并未虐待民众,也同样发生革命(19—22)

,这对于37所举革命通理实为例外。

22以下为第二条途径,政变由于统治者内部的自相倾轧。

②“三十人”僭政(公元前404—403年)见29注,“四百人”寡头统治(公元前41—410年)见13注。

“三十”寡头的领袖一般史书均举克里替亚,此处独举嘉里克利。

《雅典政制》章三十四—四十,讲到“三十人年代”事迹甚详,未及嘉里克利。但吕西亚斯:《反埃拉托斯叙尼》(Lysias,C。

Eratosth。)

5,则两人并举。又,伊索格拉底《驷马》(de

Bigis)

42,言及嘉里克利为流亡归来的寡头党人,谄事“三十”寡头,以奴役人民,自固其权位而求宠于斯巴达。此节所述同伊索格拉底语相符。

③“警备官员”

这种职司先见于卷二21,当即卷六33所举负责城防的官员。

守护城墙,管理城门启闭,这在平时是具有权势的。依此节所说,拉利撒警备官的被选资格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寡头人物,而选举人则为全体公民。

-- 296

政 治 学972

城邦内,倘若不是选举职官的权利限于具有被选为这种职官的资格的公民,而是被选举人虽然限于具有高额财产的公民或政治会社的会员①,选举人却漫无限制,包括了所有重武装民军或竟开放于全体入籍的公民——阿琵多斯的选举制度就是这样——这种情况就会普遍地发生。

又,寡头政体的法庭,倘若它的组织没有统治团体(具有任官资格的)人员在内②,也会发生类似的政治骚乱。在这样的城邦中,人们为了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裁断,也就不惜向陪审群众扮起平民英雄的相貌和腔调;于是,有如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就引起了内讧和政变。又,寡头派中如果有些人还想把政权限制于更小的范围以内,也将引起骚乱;另一些执政者抱有平等思想,他们见到自己行将被摈斥于统治团体以外,就不得不投向平民群众而与之合力发难了。

寡头政体中要是有某些寡头派在浪掷其资财于宴饮或豪奢的生活,这也是将从它内部发生变故的朕兆。他们的这种行动必然有所图谋,或自己想做僭主,或将拥护他人为僭主:

①“政治会社”这名词,另见于《修昔底德》vi62以及吕西亚斯和伊索格拉底讲演词中,为雅典寡头党人的活动团体,以朋友交际方式相结合而从事政治斗争。寡头政体职官限于党派(会社)成员,未见于卷四的5—6两章,仅第15章15有此特例。

阿琵多斯于公元前411年叛离雅典同盟后,实行寡头政体达二十年,效忠于斯巴达,为斯巴达进行亚洲战事的一个前进据点(参看《修昔底德》vi62)。阿琵多斯的任官制度和党派情况,今不可考。

②这样的法庭类似平民政体的公众法庭,不符合于寡头政体。该句原文或有脱漏;本意也许是说除了统治团体人员以外,还有平民加入为陪审员,这样,可以符合卷六4—9的混合寡头政体(行政和议事机构为寡头制,司法为贵族制)。

-- 297

082政 治 学

叙拉古在希巴里诺戴立狄欧尼修之前,大家就见到了这样的表现。又,在安菲浦里,有名为克利奥底谟的,耗尽了自己的家产以引进卡尔基的移民①,到他们定居以后他就鼓动他们起来攻击财富阶级。又,在爱琴那岛也有一桩相似的[散财结交]事件,其人通款于嘉瑞斯②,阴谋发动一次政变。这样的人物,有时企图直接夺取政权;有时却只想侵占或盗窃公款;但后一情节也会牵动政局,或是由那些志在不轨的人开始③,或由另些反对他们不轨行为的人开始——例如在滂都海边的阿波罗尼亚,一次政变就是这样发动的——总是一旦作斗,内讧马上扩大。凡团结一致的寡头政权,就不易从内讧使它颠覆。法尔萨罗城邦的政体可举为例:这个统治集团的分子,人数虽然那么少,却和衷共济④,所以能够治理繁

①安菲浦里在色雷基斯脱吕蒙海湾,为雅典殖民城市;其西邻为卡尔基殖民各城市,多数同它不和协。

引进卡尔基移民,目的就在谋与雅典的殖民相抗衡。

参看2。安菲浦里是否原为寡头政体?克利奥底谟鼓动内讧的目的及其政变的成败如何?原文不明,今亦无可详考。

②这里所举事例不见于它书,原文简略,无法详考。嘉瑞斯好像指公元前367年驻于科林斯的一位雅典将军(参看格洛忒:《希腊史》卷十372、379)。当时雅典和斯巴达连衡以抗忒拜;爱琴那素来和雅典不睦,可能合纵于忒拜。其内部异己分子拟借助于嘉瑞斯的雇佣军队举行政变,而嘉瑞斯亦乐意在爱琴那树立一个倾向于雅典的政权。

③卜斯盖脱:《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札记》(Postgate,Notes

On

the

Poli-tics

of

A。)

22页,认为盗窃公库而发动内战,符合于革命起因的第四端,由于有所恐惧,希望逃避惩罚,所以敢于作乱,参看21。

④色诺芬:《希腊史》vi1、18、34等,法尔萨罗在公元前375年以前,波吕达麦(Polydamas)守卫卫城,管理财务,得到大众信任,全邦太平;后波吕达麦被杀,国内遂多内讧。

-- 298

政 治 学182

庶的平民。

又,在寡头政体中,如果寡头统治集团内另外又形成了为数更小的集团,也会引起内讧而被颠覆。原来的统治团体名籍(具有公职资格者)人数本来就已有限,而就是这少数人还不能个个都获得受任高级职司的机会:埃利斯有一个时期的情况就是这样;政权操于人数有限的长老院(参议会)

,只有极少数人能受任为长老。

全部九十名长老都是终身职;有如拉栖第蒙的长老,这一高级公职仅仅某些家族才能应选。

无论在战时或平时,寡头政体都可发生[专由内部起哄,不经外来打击的]政变。在战时,寡头政体中如果有不信任民众的寡头,他们就组织雇佣军队。这种雇佣军队要是单独由一人统率,他就常可假借它来窃国而成为僭主,科林斯的帖谟芳尼就是这样建立僭主政体的①;倘使由若干人带领,这些将领们也可以结成一个军阀统治组合。有时寡头政府对于这种后果有所戒惧,他们就不得不重视平民武力,而让群众也分享某些政治权利。在平时,一个寡头政体中的成员们[若分成两派,]由于互不信任,就把邦内维持治安的职责交给雇佣军队和一位中立人士,倘使这仲裁人恰好是一个野心家,他就可压倒两方,毁弃原来的政体。在拉利萨,这就碰上了亚琉亚族的西谟,他[凭仲裁地位]执掌了这个城邦的政权;当阿琵多斯各会社(党派)纷争的时候,也碰上了这

①依《狄奥多洛》xv40。

3,曾经有一批流亡平民,(在公元前375年)从阿尔咯斯回到科林斯。依色诺芬:《希腊史》vi4。

4,雅典曾经计图科林斯,平民党派可能为雅典内应,所以科林斯寡头政府不信任平民武装,(在公元前366年)

委由帖谟芳尼召募雇佣军。依《狄奥多洛》xvi65。

3,帖谟芳尼专制行事,类同僭主,但没有真正做僭主;依普鲁塔克:《帖谟芳尼传》(Timol。)

4,帖谟芳尼建立僭主政权,同此节亚氏所言相符。参看卷四章十一23注。

-- 299

282政 治 学

样一位人物,这就是伊菲亚第①。

寡头政体内部也可能由于婚姻纠葛或诉讼案件而发生一方攻击另一方的骚乱,因此引起政治的内讧。从婚姻问题激发的政变,已经讲过几个实例②;这里,我们还可以提示另一事迹,在爱勒特里亚,第亚哥拉因婚姻问题受到委屈,愤懑地起来推翻了当时的骑士寡头统治③。在[滂都海边的]赫拉克里亚和忒拜都曾经有过以不服讼案判决为起因的政变。这两处的争讼都是属于奸淫案件,法律裁断中混淆了党派倾轧的作用,败诉这一方——在赫拉克里亚为欧吕第雄,在忒拜为阿基亚斯——的政敌利用法律判决,勒令该受惩罚的人枷示于市场,使受到重大耻辱,以泄私恨④。寡头政体因为暴虐过甚而为统治团体内部反对暴政的成员所推翻,这也是常有

①这里和29—33相同,拉利萨和阿琵多斯两城连带举作示例。《修昔底德》i2,说拉利萨在亚琉亚族的西谟(Simus)主政时,邦内有两个党派相对立(公元前431年)。依此节语意,伊菲亚第是两党派间的一个中立领袖而被推为仲裁者。战术家埃尼亚斯:《攻城法》(Aeneas)二十八6,记有一精于战术的伊菲亚第;德谟叙尼:《反阿里斯托克拉底》176—17,也说到一名为伊菲亚第的人物;《朴吕波》xvi30。

7,记阿琵多斯另有一伊菲亚第:谁是这里所说的伊菲亚第,今无可考。

②见37—17。

③《雅典政制》十五,曾说及雅典庇雪斯特拉托恢复僭政得到爱勒特里亚寡头政府的帮助。第亚哥拉推翻寡头政体事,今不详;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i6,认为其事发生在希波战争之前。

④此处两事叙述甚简,似乎为亚氏当时人人所知道的史实。今未能考明其所引起的政变实况。

在希腊各邦,“奸淫”

案如当场为其本夫或女方之父兄所捕执,可加以重惩。但带枷示众,例为施行于窃贼的刑罚,不能行之于贵族。参看迈耶和旭曼:《雅典司法程序》,利普修辑订本(Meier

und

Der

atische

Pro-ces,et。

Lipsius)

402页以下。枷,木制,加于颈项,使其头前俯,见《苏伊达辞书》(Suidas)。

-- 300

政 治 学382

的;克尼杜和启沃岛的寡头政体可举以为例。

又,政变有时也可出于非预料的机运。所谓共和政体以及担任议事会议员、法庭陪审和其它职司都须具有资产定额的寡头类型诸政体住往可能遭逢这种机运。根据政体初建时的实况,当日所订定额,在寡头政体中只有少数人可以合格,在共和政体中也只有所谓中等阶级能够合格。随后,或由于长期和平,或由于其它原因,却来了一个兴旺的时代①;于是民众每一份[原本微小的]家业都各自增殖了许多倍。这样,许多人现在都具备了担任官职的资格[政体也就不得不跟着有所变更]。这种变革有时逐渐发展,不为时人所察觉,但有时也可能突然改观,变革来得很快。

寡头政体发生内讧和政变的原因就是这些。通例,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变革有时并不变为与之相反的类型,而成为自己类型的某种变体②。譬如,守法的平民政体③和守法的寡头政体④可以变为平民专权和寡头专权的制度;趋向相反的演变也同样是可能发生的。

章七  在贵族政体中引起骚乱和变革的各种原因之一是为

①和平导致经济繁荣,可参看《狄奥多洛》xi72;米南徒:《喜剧残篇》(Fragm。)

(迈恩纳克编:《希腊喜剧残篇汇编》iv259)。

②参看章十二18:一切政体变为相反类型的比变成本类型的变体者较为常见。

③守法的平民政体变为专权制度的,见卷二章十二35—15、本卷章五21—28等章节。

④守法的寡头政体变为专权制度的,见本卷15241823等。

-- 301

482政 治 学

了名位只限于狭小的范围。

我们前面曾经说过①,这正是在寡头政体中引起风波的一个原因;贵族政体,在某一意义上既具有寡头性质,自然也会发生相同的影响。两个政体的统治阶级虽出身不同,但为数之少,实属相同;所以在这一共通的性质上看来,人们也可以说贵族政体为寡头型诸品种之一。

如果平民群众②中具有了同统治阶级相等的高贵的才德(品质)

,这足以发扬人们的平等思想,上述原因的骚乱就必然特易发生,拉栖第蒙的所谓“巴尔赛尼”就是一例。巴尔赛尼们为斯巴达真正公民(望族)的[私生]儿子,他们因得不到平等的公民权利而结党谋叛,但叛谋泄漏了,他们遂被强迫遣送出去拓殖塔兰顿③。发动类似的骚乱也可以发生于具有卓越才能而为在上者所压抑或凌辱的人们——例如屈辱于

①见上章1—5。

②“群众”作“平民”解。

《康格里夫校本》揣为“某些群众”。

③亚氏称塔兰顿希腊殖民始祖的父系为“十足公民”

(父母两系历代均为公民,兹译“望族”)

,但他们的母系非经婚配,不是正妻。这些母亲是什么政治身分,则此节没有说明。其它史籍都说“巴尔赛尼”为斯巴达公民的私生子。

(一)

《斯特累波》78页引叙拉古史家安第俄古(Antiochus)说是麦西尼亚战争中未参战的斯巴达人被褫夺公民身分,贬为农奴者,其子嗣称为“巴尔赛尼”。

(二)

《斯特累波》279页引《世界史》作者埃福罗语,则说麦西尼亚战争初起时,出征将士先有誓言“不战胜者,决不还乡”。

至第十年而人口锐减,于是遣归其未作誓言的战士还乡繁殖;其时婚配失常规,母系都非正妻。(三)黑海的赫拉克利图:《共和诸城邦志》26,所说与它书相异:巴尔赛尼为斯巴达女所生诸子,其父身分不明,或为农奴(赫卢太)。

-- 302

政 治 学582

斯巴达诸王的吕桑德①。又,勇健的人们得不到名位,也会聚众叛变,当阿偈雪劳王在位时,阴谋诛戮斯巴达权贵[而自立]的季那屯就是这一类人物②。又,倘使一邦的人民在有些人陷于赤贫时,另些人却愈益饶富,这也常会导致祸患。战争的年代尤其容易见到这样的情况;斯巴达在麦西尼亚战争时期的社会分化可举为例子,而窦尔泰俄③所作题为《郅治》的诗篇可以作为佐证:诗中说到人民困于兵燹,要求重新分配田地。

又,虽居高位而犹心怀不满的人也可图谋变革,以求造成独断的统治。波斯战争时期的统帅鲍桑尼阿斯④便

①雅典寡头派依仗斯巴达将军吕桑德树立起来的“三十”寡头暴政被平民派所推翻后,斯巴达王鲍桑尼亚斯压制他不再领兵进攻雅典(色诺芬:《希腊史》i4。

29)。后来在出征小亚细亚各邦时阿偈雪劳王(Agesilaus)又折辱了吕桑德(普鲁塔克:《吕桑德传》23)。吕桑德因此曾企图革除斯巴达王位世袭制度,以废黜当代诸王。

②“勇健的人”

,依《修辞学》卷二章十七22,都是“爱重名位的人”

(好名之徒)。

季那屯聚众起事,自立为首领,其众多战死,旋即败亡,其事在公元前39年(色诺芬:《希腊史》i4—11)。

③窦尔泰俄,雅典古诗人,在公元前第七世纪初至拉栖第蒙,入籍为斯巴达公民,以擅长作战歌著名于世。

斯巴达征伐麦西尼亚,第一次战争在公元前第八世纪下半叶,第二次在公元前第七世纪初(参看卷二33)。鲍桑尼亚斯:《希腊风土记》iv18。

1—3,曾说到在这次战争时期,边区农田尽归荒废,而未遭兵燹之处则愈益富裕。

④参看本卷上文20和下文卷七32及注。

-- 303

682政 治 学

是一例,迦太基的汉诺①则是另一个例子。

贵族政体以及共和政体倾覆的主要原因应该是由于它们偏离了建国的正义。如果不能对于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要素)作适当的调和,两者都不能免于危亡。应该进行调和的要素,在共和政体为平民群众和寡头贵要;在贵族政体另外加上才德要素;但实际需要调和的,无论是共和政体或贵族政体,都是前面两个要素,就贵族政体而言,真正难于调和的还是那两个要素。贵族政体和所谓共和政体间的惟一分别只在调和这两个要素的方法有所差异而已②,前者比之后者所以较为不稳定的原因就在这里。政体的调和要素侧重于寡头贵要的称为贵族政体,至于侧重于平民群众的即称为共和政体。所以后者常常比前者为稳固。平民要是能够分享到同样的政治权利,他们就乐于顺从这种政府,而群众(多数)

便成为政府的支持,人数愈多,则这种支持也愈强大。至于富贵的名人们就不同了。

当一个政体赋予他们以优越的地位时,他们可能流于骄纵而怀抱其它奢望。可是,就通例说,每一政体如果不是适当地平衡各个要素而偏重于这个或那个方向时,政变就可能发生在那个偏重的方向。受有特惠的那一部分(要素)将进而增强自己所占的优势:于是一个共和政体

①《纽曼校注本》(Ⅳ370页)注说,这里的汉诺似乎就是查士丁尼:《马其顿兴亡史》x5:所说迦太基征伐西西里和狄欧尼修第一作战的迦太基将领之一。

梅尔察:《迦太基史》(Metlzer,Gesch。

d。

Karthager)卷一504页说,这里以及章十二34,亚氏所举的汉诺应该是另一个较早的人物。

②参看卷四章七。

-- 304

政 治 学782

便将变成平民政体,而一个贵族政体便将变成寡头政体①。

可是,变革也可遵循相反的方向进行。譬如,贵族政体中的较为贫穷的部分如果认为自己所受的待遇不合正义(公道)

,就自然地要求合乎平民志趣的变革;相似地,在共和政体中,要是各如其值的平等观念日益发展,就可使它变为寡头制度——那里原来认为惟有以各人的价值为根据而谋求各事各物与之相均衡的平等,才可保持政治的长期安定②。

琐里伊贵族政体所发生的变革就是这种趋于相反方向的变革③,起初,因为大家反对任官的财产资格定额太高,政府便改低了这个定额并增加了若干官职。随后,由于政府具有寡头倾向,放任贵要阶级贪欲无度,贵要阶级竟超越限制,违法圈购田地,内战遂即爆发。经过斗争锻炼的平民群众战胜了寡

①《尼伦》卷八章十二16的政变通例说,正宗类型最易变为和它相应的变态类型,即君主政体变为僭主政体,贵族政体变为寡头政体,功勋政体(即共和政体)变为平民政体。这里凭内含的“对反”要素所立通例与之相符。但这同章十二18所举的通例不符。

②“各如其值的平等”

为贵族和寡头政体的原则,有别于平民政体之以数学“平等”为原则,参看卷三章九和本卷章一。

③贵族政体应重才德,南意大利琐里伊的任官制度订有高额财产条件为寡头偏向的征兆。

琐里伊拓殖初期,息巴里斯人占地过多,为共同拓殖的其它宗族、即雅典人所驱逐()

,见《狄奥多洛》xi1。希罗色尔:《亚里士多德政治学》Ⅰ197,说这里所举政变就指这一事件。

《苏校》二版:1602号注,说雅典在征伐叙拉古大败后,琐里伊亲雅典的平民派被逐,改建为“贵族-财阀”的混合寡头政体,其事见伪普鲁塔克:《十演说家列传》之二《吕西亚斯》(Pseudo-Plut。

,Decem。

Ora。

Vitae,Lysias)

835D。

亚氏此节所述,应该就是这一种混合寡头政体;随后在公元前第四世纪初,这一政体为平民群众所推翻。

-- 305

82政 治 学

头派的警备武力①;于是贵族阶级不得不放弃所购逾限的田地[而贵族政体也就变成了平民政体]。

我们也可以说一切贵族政体中的寡头势力都有放纵贵要的偏向;譬如,在拉栖第蒙,庄园田亩常常是集中于少数富室②。

贵族阶级一般都畅所欲为,娶占任何他们所喜悦的妇女。

[南意大利]洛克里城的错误就由于城内公民和[叙拉古]狄欧尼修的联姻[后来叙拉古人竟在洛克里城建立了僭主政体]。

在一个平民政体或一个适当地平衡了的贵族政体,这种情形是不会发生的③。

我们曾经讲到政变通例之一,各种政体不注意小节都可以成为革命的导火线,这个通例对于贵族政体特别相符。贵族政体往往因微小的事情而积渐地斲丧,不期而尽变了旧政。

构成原有政体的各要素中,偶尔有些首先被废弃了,另一些较重要的部分就不难跟着也被毁伤;最后,一邦的整个制度终于全部改观。琐里伊一番变革的实际经过就是这样。邦内的将军一职原来规定须隔五年之后才能再行受任。某些具有军事才能而在警备部队士兵间素有好感的年轻人希望他们的

①“戍守在碉堡中的军队”

、兹译“警备武力”。

琐里伊当时为防备卢加尼亚(Lucanians)入侵,境内各处多设“碉堡”

,碉堡戍军大概是富室或有产公民家庭的青年(参看本章9,又卷六27)。

②参看卷二18。

③从这末一句看来,爱璧随费里的洛克里城原为“不平衡的贵族政体”。

洛克里人当时公决,选择公民家庭一女子嫁给叙拉古狄欧尼修前主,其事见《狄奥多洛》xiv4。

6。照这里亚氏的议论,这种联姻出于寡头偏向。四十年后,由这次婚姻所生的嗣子狄欧尼修后主被逐出叙拉古(公元前356年)

,逃至洛克里城,竟在那里当僭主六年,因多行暴虐,卒为洛克里人所废,其事见《雅典那俄》541页等书。

-- 306

政 治 学982

将军可以连任,他们估计群众既然未必不愿意连续选举前任的将军,如果要废除这一成规,便不难达到目的,于是不顾主政者的意旨,就这样动议了。负责考虑这类动议的机构是所谓“合议院”的“合议官”

,他们起先尽力保护这种成规,但后来希望修改的动议只以此一事为限,他们就容许了这一修改,认为这样可以保全原有政体的其它一切成规。可是,修改的门户一经开放,其它的变革便接踵而来;这时他们虽竭力阻遏,已经挡不住狂澜。这个城邦的政治体系从此变成门阀(寡头-贵族)统治,权力就落到了缔造这种体系的那些改革派的手中①。

一切政体可以被内部的变故所毁弃,一般地也可以被外力所破坏。各城邦如果其近邻所施行的是一种敌对政体,或施行相反政体的城邦虽然相隔很远而恰好是个强敌,它的力量足以达到远方,它们就都难以保持固有的政体。在雅典和拉栖第蒙争霸的年代,情况就是这样:雅典人到处破坏寡头城邦;斯巴达人则到处压制平民城邦②。

①设置“合议官”以保持成规,应是贵族政体的措施;但将军须隔五年才能再任将军,这是平民政体中防止国内产生寡头或僭主势力的措施。南意大利的希腊殖民城邦,如塔兰顿也曾有这样的限制(见狄欧根尼。拉尔修:《学者列传》卷八79)。依此节所说,琐里伊当时原为“贵族-平民”混合政体。一般考订,认为这一变革在公元前第四世纪:其时卢堪人和勃罗丁人(Brutians)时常攻掠琐里伊,为作战便利,应该重将才而使他久于其位;但长期任职的将军就发展了寡头势力,于是琐里伊政体竟变为“贵族-寡头(财阀)”

统治(参看《纽校》Ⅳ373、377页)。

②参看卷四32。

-- 307

092政 治 学

章八 ① 各种政体发生内讧和革命的各种原因大体上业已阐明。这里我们就得研究保护各种政体的一般方法和维持各别政体的各别方法。首先,应该明白:考察清楚了政体所由破坏的原因,我们就可凭以找到加以保存的途径。相反的原因应当得到相反的效果;破坏和保存便是由相反作用所引起的相反结果。据此说来,(一)第一,对于各个要素(部分)

业经调和好了的政体,最切要的事情莫过于禁绝一切违法(破坏成规)

的举动,尤其应该注意到一切容易被忽视的小节。

越轨违法的行为常常因为事情微不足道而被人疏忽,这有如小额费用的不断浪掷,毕竟耗尽了全部家产。由于款项不是在同一时间大笔支出,人们总觉得钱少不必计较;我们的理解有时为诡辩谬语(谲词)所误,在这些事例上大家往往不期而都有所错误了。例如说,“诸小相聚,其积亦小”。这在某一意义上是确实的,但在另一意义上却就不合适了。

“所积聚者虽属诸小,但诸小既积,所积就不小了”。所以大家应该

①照本卷开始20—25所举纲领,政变原因和保护政体方法两个论题应分别依次论述。这里,章八章九,在上数章论述了平民和寡头政体变革各原因后接着就叙述所以为之补救的方法,犹如医师在病理诊断之后,即行处方。

《纽校》(Ⅳ“附录”

A569—570页)

曾将这两章所举各种疗法同前数章所举各种政治病例(脉案)列表相对照。

以下章十,亚氏重又承接章七的病理分析,继续叙述君主政体,包括僭主政体以及引起变革各原因;章十一所叙补救之方则与章十各病例相符。章十二论列了僭主政体难以久存的理由后,便批评柏拉图对于政变和革命的议论,这可以说回到了卷五的本题。

-- 308

政 治 学192

防止在小节上的越轨违法举动的开端①。

(二)其次,我们应该记住,一切欺蒙人民的方法都不足置信。世人的经验已证明这些诡计并无实效——在先,我们已经说明了政治制度方面若干诡计的性质②。

(三)又,在寡头以及贵族政体各邦中,我们看到那些政府所以能长治久安,未必由于他们所构成的政体特别稳固,这大抵是因为他们的官员,能在统治阶级和不在仕籍的群众之间一律得到好感的关系。凡是政治安定的城邦,其官员一定以正义(公道)待遇籍外的群众,使他们的领袖人物分任治理的职务,给予勇健者以应得的荣誉(名位)

,绝不侵凌一般群众的财物;至于职官和统治阶级其它分子相互之间,也一定和衷共济,具有民主性质的平等观念。平民主义者总想把平等原则竭力扩展,直至所有的群众全都包括在政体之内而后已。对实际上属于平等的人们之间施行平等的待遇,的确是合乎正义的——而且既然合于正义,也就有利于邦国。所以,限制职官的任期为六个月,使同等的人们能够有更番担任职官的机会,可说是一个公道而有益的措施。一邦之内同等的人(具有充分政治权利的公民或统治阶级)如果为数已经很多,则本身就能形成为一种民主性质的团体,因此,我们前面曾经说,这种团体内常常会产生“平民英雄”。这种团体所建立的寡头和贵族政体,如果在本阶级内采取这样民主

①30—40作为政治医疗方法,其所治的病症就是4—19所述琐里伊的变革和20—25安布拉基亚的变革。

②40—3这节,参看卷四14—1。

-- 309

292政 治 学

性质的措施,便不致于轻易变革为门阀统治。短期的执政为害总没有长期执政那么大;寡头和平民政体的变为僭主政体大抵是由于权力长期寄托于某些人们的缘故。凡是终于成为僭主的,起初往往是著名人物,如平民城邦中的群众领袖或寡头城邦中的世家巨子,或为历任要职、久掌国政的文武官员。

(四)一个政体固然可以因为远离敌人的危害而得以保全,有时,恰恰相反,由于迫近危难,大家从而振作了起来。

人们鉴于患难当前,谁都竭力卫护自己的政体了。所以执政的人爱重邦国,应当熟虑敌害,把远祸看作近忧,及时制造警报(危惧)

,使全邦人民常常处于戒备状态,人人都像守夜的巡逻,通宵注视着四周的任何动静①。

(五)

执政者应凭城邦的法度和自己的行动,防止贵族阶级间的争吵和内讧;对尚未牵涉到党派气息的人们及时为之隔离,勿使卷入私斗的漩涡。

一般人往往不注意变乱的先兆;只有真正的政治家才具有远见②。

(六)在寡头和共和政体中,变革可以因财产资格(定额)的作用而发生。譬如,任官条件的财产定额,以货币计算虽然并未改订,但一邦之内的货币流通数量如已大大增加,全邦公职人员就会开始变化。应付这样的变化,可以把全邦各家产业以往年公估的币值为准,定期重新估价。凡公民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