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虽然好像非常琐碎,但是我们还是不能不提一下,因为,琼斯就
是由于这件事,耽搁了好大的工夫,才上了路;原来后面说的这个小伙子的
忠诚之心,未免太高了——这也就是说,他的价钱未免太高了,琼斯本来要
花很多的钱,事情才能如愿以偿;但是派崔济,本是一个心眼儿灵活的人,
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所以现在很机伶地在原来答应的赏钱以外,又白白
地格外添了半克朗,以便那个小伙子在酒店等候的时候,就把钱花在那个酒
店里。店主东刚一听到这半克朗的铜臭味儿,就大声嚷嚷起来,使劲劝说那
个小伙子,因此那个小伙子不用多久,就听了他的话,才答应了再添半克朗
就在那儿等候。说到这儿,我们不由得要提一提,既然在下等人的生活中,
也弄那么多的权术,耍那么多的手腕,那大人先生们认为他们自己的骗局诈
术,高强精明,未免往往自视太过,因为在这方面,人类中最低层的那一些
人,往往胜过他们。
马匹备好牵来,琼斯径直跳上了偏鞍,那是他那位亲爱的苏菲娅曾骑过
的。那个小伙子本来确实曾很客气地要把他的坐骑让给琼斯;但是琼斯还是
选择了那匹有偏鞍的,也许是因为偏鞍更软和吧。派崔济呢,虽然他完全和
琼斯一样,喜欢玉软香柔,却不容想到有失男儿的尊严,丈夫的气概;因此
他接受了那小伙子的让与。现在,琼斯坐在他那位苏菲娅曾骑过的偏鞍上,
那小伙子坐在昂纳曾骑过的上面,派崔济就两膝跨在第三匹马上,登程上
路,走了不到四个钟头,就来到读者已经费了好多时间才打完交道的那个客
店。派崔济一路之上,都兴致勃勃,时常对琼斯提到许多佳兆,表示琼斯未
来的成功,这些佳兆都是新近对琼斯推崇垂爱的,也是读者不必有一丁点儿
迷信之心,就得认为是特别幸运的。再说,派崔济对于他的同伴现在所追求
的,比起他以前对光彩荣耀的追求,更加喜欢;这些先兆,都对这个塾师肯
定将来的成功。从这些先兆里,他同样对于琼斯和苏菲娅之间的恋爱,初次
有了清楚明白的概念,对于这一点,他以前并没怎么注意,因为他最初对琼
斯离店上路的原因,没嗅到真正的味儿①,至于在厄普屯发生的那件事,和
他在刚来到那儿和刚离开那儿的一前一后一样,都是使他惊惶失措,忧惧失
神的,所以从那件事情上,不能得出别的结论来,只能认为可怜的琼斯是地
地道道地发了疯病。这种想法,和他从前认为琼斯出乎常情的狂暴粗野那种
想法,也都一点儿不相背谬,而琼斯突然离开格劳斯特这种举动,他认为,
①这是以逐猎野兽为喻。
更完全证实他以前所听到的传闻,并非虚妄。但是他现在对琼斯这样匆忙就
道,深为赞许,并且从此以后,对他这位朋友的理性,也开始有了更高的想
法儿。
更完全证实他以前所听到的传闻,并非虚妄。但是他现在对琼斯这样匆忙就
道,深为赞许,并且从此以后,对他这位朋友的理性,也开始有了更高的想
法儿。
①,时钟正敲三下,琼斯立刻就要雇驿马前进;但是不
幸,在整个市镇上,连一匹马都找不到;关于这一点,读者不必诧异,因为
他想一想就可以明白:原来那个时候,英国全国,特别是英国那一部分,戎
马倥偬,邮传军书,急于星火,每一点钟之中,都昼夜不停地川流往返。
琼斯把他所有的劲儿都使出来,劝以前那个向导,叫他把他送到考文垂
②;但是那个向导却心硬如铁,毫不动摇。正当他在客店的院子里和这个小
伙子鼓动舌簧、辩论劝说的时候,一个人走到他面前,提着他的名儿跟他打
了招呼以后,跟着打听他索默塞特郡那个善人宅里,是否阖府均安。现在琼
斯把眼光转到这个人身上,一下就认了出来,这个人原来就是道令先生,那
个法界人士;他有一次在格劳斯特跟他一起吃过饭,所以现在很客气地回敬
了他的问候。
道令非常诚恳切实地硬劝琼斯先生那天晚上不要再往前走;还用了许多
不容置辩的理由,作他劝告的后盾:诸如,天差不多已经黑了,路上尘飞泥
淤,在白昼光天化日下走起来更顺利,还有别的理由,同样是至理名言。这
些理由,琼斯自己十有八九可能在这以前脑子里也都有过影子;但是在此以
前,这些理由没起作用,现在还是没起作用。他仍旧一心无二,决意前进,
即便他没有别的法子,只得徒步而行,也非上路不可。
这位善良的代讼师看到劝不动琼斯,叫他留下,就同样死乞白赖地转向
向导,想说服他,叫他送琼斯一程。他提出好多理由来,引诱他作这一趟短
短的旅行,最后结束他的劝诱说,“难道你不知道,这位绅士,因为这样给
你添麻烦,还能不大大地赏你一番吗?”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和足球比赛一样,二比一,永远二胜一负。①不
过,在劝说别人或者请求别人的时候,这种联合力量的优点,让一个好奇猎
胜的人看来,一定非常明显可见;因为,他一定会常常看到,有的时候,一
个作父亲的,或者作主人的,或者作太太的,或者任何其他有权威的人,顽
强不屈,抱定决心,非否定某一个人单独所能提出的一切理由不可,但是后
来有第二个人或者第三个人,为同样事情,而进同样的说辞,和头一个人一
样,毫无更新的理由,而他们这些有权威的人们,却点头听从。也许就是由
于有这种情况,所以才生出来附议②一场辩论或者一个提议的说法儿,而且
在公开辩论会上,这种附议有其重大结果。十有八九,同样由于有这种情
况,所以在我们的法庭上,我们往往听到一位学识渊博的绅士(一般是一位
高级律师)在整整一个钟头里,把另一位学识渊博而刚好在他前面发表过言
论的绅士说的话,重复叙说。
我们不必对这种现象加以解释,而只以我们的常态,进行事例的叙述,
说前面刚提过的那个小伙子,怎样听从了道令先生的劝说,又一次答应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