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了。“琼斯先生,我
已经看到了猎守黑乔治啦,”他说,“他是乡绅带到京城来的仆从之一。我
虽然这几年没见他了,但是我一看到他,还是一下就认出来是他;他这个人
与众不同,或者,把话说得更利落一些,他那把胡子与众不同,我所见的胡
子里,再没有比他的那么旺,那么黑的了,这是您知道的。不过,还是待了
好半晌,他才想起我来”。“好啦,你这个好消息到底是什么啊?”琼斯叫
道,“关于我的苏菲娅,你听到什么啦?”“这您一会儿就知道啦,先
生,”派崔济答道:“我这不是能怎么快就怎么快地就说到这一点了吗?您
先生也太性急了,还没学命令式就要学无拘式。②我不是刚才说了吗,先
生,他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我的面目来了吗?”“去你妈的面目!”琼斯喊
道,“你说我的苏非娅到底怎么样了吧?”“我只知道,先生,”派崔济答
道,“我只知道,我除了正要对您说的,就不知道苏菲娅小姐别的什么了;
您要是没打岔,那我这会儿早就对您说了。不过,您要是老这样对我怒颜相
向,那您就把什么都从我的脑子里吓跑了,说得更利落一些,把什么都从我
的记忆里吓跑了。自从离开厄普屯那一天,我还从来没再见过您这样发怒
哪;那一回您那样大怒,我要是能活一千年的话,也是忘不了的。”“好
啦,请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好啦,”琼斯说,“我看出来,你这是一心认
定,非把我急疯了不可。”“不管怎么说,都决不是那样,”派崔济答道,
“我早已经受够了那样的暴怒了,我不是说过了吗,那是我活到多会儿就要
记到多会儿的。”“好啦,黑乔治怎么样啦?”“哦,先生,我不是刚说过
了吗,过了好半晌,他才想起我来;因为,说真格的,我最后一次见了他以
后,大大地改了样儿啦。Non sum qualis er-am。.. ③我经历过世路的苦辣酸
咸,而使人改形易貌的,无过于悲伤忧虑。④我听说过,悲伤优虑能使人一
夜之内,黑发变白。不过,他后来到底还是认出我来啦,那是毫无疑问的;
因为我们同岁,还一块儿在慈善学校里同过学。乔治那时候是个大笨蛋,不
过这话不必提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凭学问就在世路上飞黄腾达。我确实
认为,我最有理由说这种话;不过,一千年后,一切都要一样。.. ①好啦,先
生,我刚才说到哪儿来着?——哦——是啦,我们刚一互相认出谁是谁来,
经过热烈互相握手以后,就同意一块儿到酒店喝一壶,我们还真碰上了好运..
①.. “鸟已飞去,”意为“所寻之人已逃走”,由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已成英语中之陈词滥调。已见另注。..
②利利在他的《拉丁文法》里把动词的语气排列为陈述式、命令式、祈求式、虚可式、虚拟式及无拘式或
不定式。命令式列于第二,不定式列于最末。..
③拉丁文,意为“现在之我已非过去之我”。引自贺拉斯的《歌咏诗集》第4卷第1首第3行。原文全句为
“现在之我,已非一度在西纳拉国王治下的过去之我”。..
④莎上比亚《错中错》第5幕第1场第297行,“上次你见我后,悲伤忧虑,已使我改形易貌。”..
①英国谚语,“一千年后,一切都一样。”始见载于17世纪。斯威夫特曾于《社交套语》中引用之。“一
千年”或作“一百年”。稍有变化之表达方式,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成了流行俏皮话。
气,那儿的啤酒是我到京城以来所喝过的里面最好的。现在,先生,我要说
到节骨眼儿上了;因为我刚一提到您的大名,告诉他,您和我一块儿来到京
城,一直住在一块儿,他就又叫了一壶酒,起咒赌誓地说,要给您饮酒祝
寿;他给您饮酒祝寿的时候,还真热烈诚恳。我一见,可把我乐坏了,因为
看到世界上居然还剩下那样知道感恩戴德的人。我们把那一壶又喝完了以
后,我就说,还得喝我一壶,因此我们又把一壶喝完了,给您祝寿。于是我
就赶紧跑回来,报告您这个消息。”
气,那儿的啤酒是我到京城以来所喝过的里面最好的。现在,先生,我要说
到节骨眼儿上了;因为我刚一提到您的大名,告诉他,您和我一块儿来到京
城,一直住在一块儿,他就又叫了一壶酒,起咒赌誓地说,要给您饮酒祝
寿;他给您饮酒祝寿的时候,还真热烈诚恳。我一见,可把我乐坏了,因为
看到世界上居然还剩下那样知道感恩戴德的人。我们把那一壶又喝完了以
后,我就说,还得喝我一壶,因此我们又把一壶喝完了,给您祝寿。于是我
就赶紧跑回来,报告您这个消息。”
“那么,”琼斯的怒气稍为平息了一点儿,说,“你这是说,我相信,
真心想要帮我忙的这个人,和苏菲娅住在一所房子里了?”
“在一所房子里!”派崔济答道,“您瞧,先生,他是那一家的一个佣
人啊;我对您实说吧,穿的可讲究啦;要不是因为他那把黑胡子,您简直几
乎认不得他了。”
“这样一说,那么至少有一件事他可以帮我个忙,”琼斯说:“他确实
一点儿不错,可以把我的一封信,传递到我的苏菲娅手里。”
“您这可是打在钉子头儿上ad unguem ①了,”派崔济喊道;“我怎么原
先会没想到这一点哪?我敢保,您只要跟他稍稍一提,他马上就可以遵
办。”
“那么,好啦,”琼斯说,“你这会儿先走开,我要写信啦,写好了,
你明天早晨就交给他;我想,你知道在哪儿能找到他吧?”
“哦,没错儿,我的先生,”派崔济答道,“我一定能找到他;那决没..
① adunguem拉丁习语。ad=英语to; unguem为unguis的受格(accusative),意为“指甲”。全词直译
为“到精致”,通常意为“精致”、“完美”诸意。原于雕刻家以指甲摩雕刻,以试其光滑与否。贺拉斯
及维吉尔皆尝用之。派崔济本想说Youhave hit thenailonthehead,直译“打在钉子的‘头儿’上”,意
为“击中要害”。但nail又有“指甲”意。他想显摆他的拉丁文,故以ad unguem代on the head,则“你
打中钉子或指甲,到指甲或精致完美,”遂无意义,不成文理,是弄巧反拙矣。
有问题。那个酒太好了,他决不会长久不到那家酒店去的。我认为毫无疑
有问题。那个酒太好了,他决不会长久不到那家酒店去的。我认为毫无疑
济答道,“离这儿也不过就隔一两条街啊。不错,我确实是叫不出这条街的
名儿来;因为,他既然压根儿就没对我说,要是我一问他,那您想,那岂不
要引起他的疑心来?您别、您别价;您先生对于这一点就甭管啦,都交给我
看着办好啦。我实对您说吧,我还有这么点儿机伶劲儿,知道该怎么办、不
该怎么办。”
“一点儿不错,你是天下绝顶聪明的机伶鬼儿,”琼斯答道;“不过,
既然我相信你那股机伶劲儿一定足以叫你明天在酒店里找到他,那我就给我
这位使我神魂颠倒的天人写信啦。”
现在,琼斯先生把那位性机警、有权术的派崔济打发走了,就坐下写起
信来,我们就趁他作这件事的时候,暂时离开他。同时第十五卷也就在这儿
作一结束。
第十六卷
第十六卷